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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职责分工的意见

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职责分工的意见
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职责分工的意见

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职责分工的意见

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确保实现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责任目标,根据国家和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职责分工提出如下意见:

一、确保土地供应

(一)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储备制度,做到优先供应,应保尽保。

(二)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同级住房保障部门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储备和供应计划,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计划单列,并与本市、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相衔接,确保建设用地需要。供应土地时,要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项目和棚户区改造住房项目建设用地。未按规定时限落实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指标的设区市、县(市、区),一律停办商业开发建设用地供应手续,不得进行土地招拍挂。(三)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要根据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和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省单列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按建设任务分解下达至各设区市,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二、加大政府投入

(一)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每年足额安排建设资金,并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二)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年度确定的建设项目,会同本级住房保障及相关部门编报申请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计划,并逐级上报。

(三)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增加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财政一般性预算资金;要按不低于5%的比例,将按宗提取的土地出让毛收入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要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四)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贷款风险准备金达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1%时,当年不得再提取准备金。

(五)省发展改革委要积极争取支持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工矿区改造项目、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的中央

预算内投资,并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局按时下达。(六)省财政厅负责安排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其额度不低于中央补助的额度;省级预算不足部分需要由省住房保障投融资平台解决的,负责安排还本付息的资金。

(七)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国资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局,根据各市、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和工作完成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在省规定的时限内下达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

三、落实税费减免

(一)各市、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对商品房开发项目按配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面积比例免收的要求制定具体规定。明确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的科目,报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各市、县(市、区)国税和地税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发〔2007〕24号、财税〔2010〕88号、建保〔2009〕295号、冀政〔2007〕95号、冀政〔2009〕114号和冀政函〔2010〕16号等文件规定,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免征或减征相应税收。

(三)各市、县(市、区)收费部门和有关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执行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的具体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收费。

四、强力推进配建

(一)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在项目核准或备案时,要严格审核项目是否按要求和标准配建保障性住房。凡未列入或列入内容与要求不符的,不予核准或备案。

(二)市、县(市、区)城乡规划部门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商品住房开发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时,要明确按照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10%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5%及以上比例的廉租住房、5%及以上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的要求。确实无法配建的特殊开发项目,应征得本级住房保障部门同意,经本级政府审批后,报上一级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要对建设单位报送的规划设计方案落实保障性住房配建要求情况进行把关,并在许可证附件中标明配建规模、套数、套型等要求,对不符合配建要求的不得核发许可证。(三)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规划条件,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供地时,将按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的约束性条件作为土地出让依据明确告知竞买人。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时,要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中明确配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土地使用性质、建筑总面积、分摊的土地面积、套数、建成后由政府收回或收购的条件、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同步建设等约束性条件。

(四)市、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要与取得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签

订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明确约定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总建筑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建设时限、配套设施建设要求、质量要求、建设成本、验收标准、交接程序及违约行为的处理办法等事项。

(五)市、县(市、区)建设部门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要在备注中注明配建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套数、套型等事项。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审核项目是否按要求配建保障性住房,未按要求配建的不予进行备案。

(六)市、县(市、区)房产管理部门在核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时,要严格审查开发建设单位报送预售方案(附具市、县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并将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相关内容标注清楚,登记备案,在商品房预售网上备案系统中对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房源数据予以标注。规划设计方案确定的配建保障性住房,不得纳入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范围。未按批准的方案配建保障性住房的,该项目中的商品住房也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七)开发、建设单位在报批规划方案时,要在规划方案总平面图上标注配建保障性住房的位置、总建筑面积和配建比例等内容。并将每个小区保障性住房配建要求和比例及时向施工图审查机构报送。

(八)市、县(市、区)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住房保障、房产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按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工作。对未按规划设计条件和配建要求进行配建的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责令限期整改。建设部门要督促审图机构对施工图落实保障性住房配建要求情况进行把关,并完善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记载的内容。对不相符的,不得通过施工图联审,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市、县(市、区)建设部门不得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完善配套设施

(一)市、县(市、区)城乡规划部门要科学谋划布局,对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作出统筹安排,逐项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每个地块的项目类别、用地面积、建设规模及配建比例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选址须具备供水、供气、供暖等基础条件。暂时不具备的,规划部门要与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协调,确定近期建设规划和计划后方可确定规划选址。确实不具备基础条件的,规划部门不得批准。项目选址项目交付使用时,配套设施须满足基本入住条件,并按规定组织规划条件竣工核实;未按照规划建设配套设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一律不得进行规划条件竣工核实。

(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道路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企业、经营单位,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外的相应配套设施建设。对集中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免收增容费、

接口费等费用;对配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商品房开发项目,按照其配建的建筑面积比例免收增容费、接口费等费用。小区内的配套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自行建设。确需委托市政基础设施经营单位建设的,其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建设成本。

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一)市、县(市、区)建设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细化监管责任,制定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专门监督方案,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要对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认真执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和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设置标牌制度的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确保新建保障性住房工程建筑质量和安全。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加强交付验收工作的管理。对不依法委托建设监理、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工程,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保障性住房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二)城乡规划、住房保障、房产等部门要配合建设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履行监管职责。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单位对保障性住房质量负总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图审机构及检测等保障性住房参建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七、简化行政审批

(一)各市、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和省政府公布的相关目录,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限时办结的具体规定,最大限度地压缩审批时限,做到部门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全部办结不超过20天。

(二)市、县(市、区)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落实本级政府制定的限时办结具体规定,不得超时办理行政审批。要充分利用本级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务服务平台,对涉及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并联办理。

(三)省直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要设立“绿色通道”,做到处室当日办结、部门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

八、搞好组织协调

(一)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目标责任状内容和要求,完成年度任务。

(二)市、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要发挥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充实人员、配强力量,加强工作协调。在省任务印发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本市市区、本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市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并将本市的其他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不断完善旬报告、月调度、月通报、季督导制度,全面掌握项目开工情况和建设进度。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发挥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协调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推动工作进展。要建立并执行旬报告、月通报、月调度、季督导、半年小结、年底考核验收及表彰奖励制度。对项目建设、土地供应、资金配套、配建落实等重要环节牵头组织每年不少于2次的专项督查。

(四)省国资委要发挥省属国有煤矿(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工作协调,将国有煤矿(工矿)棚户区改造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企业目标考核体系。加强督导检查,督促项目实施主体按时开工。按照目标责任状内容和要求,完成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五)省农业厅要加强工作协调,将国有垦区危房改造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督导检查,督促项目实施主体按时开工。按照目标责任状内容和要求,完成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六)省林业局要加强工作协调,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督导检查,督促项目实施主体按时开工。按照目标责任状内容和要求,完成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照上述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

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广饶县2009年度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实施方 案 为全面做好我县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改善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和市民生活水平,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09年度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本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公开透明的原则,逐步改善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建设任务 2009年度,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300套。其中:实物配租廉租住房20套、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180套、经济适用住房100套。 三、保障条件 (一)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条件。经济适用住房用于解决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符合下列条件的我县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居民已婚家庭和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以县房管局2009年6月19日发布的《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需求调查登记的通告》中有关规定时间为准),可申请一套经济适用住房。第一,县属破产企业、撤销企业、停产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企业职工或县属企业职工家庭中

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含20平方米)的家庭。第二,城镇家庭2008年人均收入低于10337元的无房户、危房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含20平方米)的家庭。 (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县城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1年以上的居民已婚家庭,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连续6个月以上的无房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登记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三)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居住房屋有产权,且2008年人均收入低于10337元的家庭,可享受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保障性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四、规划设计和建设标准 (一)规划设计。规划为多层住宅,砖混结构,楼房层数为五层,地上储藏室,带阁楼。实物配租和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建设户型为60型;经济适用房建设户型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的规定,确定为60型。住宅单户面积不含储藏室、阁楼面积。 (二)建设标准 实物配租和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建设标准为:外墙保温、刷

关于做好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做好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 建保[2012]3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委、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天津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精神,全面推进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质量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落实建设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农业、林业等部门,尽快将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年度建设任务目标落实到市县,并督促各市县尽快分解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对具备改造条件的铁道、有色、黄金等行业棚户区,要统一纳入改造计划。要督促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抓紧开展新开工项目的选址立项、规划、土地、施工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保证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对季节性停工项目,要抓紧复工,加快建设进度。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开工项目、基本建成(竣工)

项目,由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建立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库,并于2012年6月15日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年度计划实施过程中,项目发生变更的,要及时更新并报备。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库作为各级、各部门督促检查的重要资料。 二、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要结合实际,优化2012年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提高规划设计水平。集中建设的,选址要尽量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地段,做到给排水、供电、燃气、供暖、消防等设施齐全。要加大配套基础设施投入,提高投资完成率,尽快形成有效供应;对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压力大的地区,要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安排上给予倾斜。根据需要,同步规划建设教育、卫生、文体、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套商业设施,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系统。要严把规划设计关、建材供应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对手续不全、基础设施不配套、达不到入住条件的项目,不得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三、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做好建设资金安排。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12]5号)文件要求,指导市县做好

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名词解释

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租住廉租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的居住人不拥有该房屋产权,产权归政府所有购买经济适用房者拥有有限房屋产权,一般五年之内不得交易所购买的经济适用房。 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包括县城、建制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建设,危旧房屋比较集中,困难群众比较集中的居住区,以及供水、排水、供热、供气、消防等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的居住区。 国有工矿棚户区是指国有土地上,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管理的建筑密度大、年久残旧、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活环境差的筒子楼或职工危旧住宅区。 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 造安置住房是指相关部门和单位与棚户区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中明确用于安置被拆迁人的住房。建保2009 295号 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对于配套建设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建保2009 295号 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国办发2011 45 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经济适用住房套型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国办发2011 45 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主要包括拆除旧住宅区内违章建(构)筑物、整修道路围墙、补植和增辟绿地、治理环境卫生等。建住房2007 109号 屋面整修改造、外墙及楼道粉饰、房屋内部老旧管线更新改造等。建住房2007 109号 开工:规划设计的永久性工程已经破图开槽(地基处理或打设永久桩)。 进度要求:例如,2011年计划建设的项目必须在11月底之前全部开工,到12月底之前,按套数统计主体基本完工的要占到总数的1/3(高层建筑多的地区除外),进入地上施工阶段的也要占到总数的1/3,其他占到总数的1/3也要进入基础施工阶段。 基本建成:项目单体工程按照批准设计文件要求全部完工,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并按规定要求进行了竣工验收。 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分为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和住房保障房源档案,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指正在轮候和已获得住房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个人的档案材料。住房保障房源档案指已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的档案材料。建保2012 158号 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国办发2013 1号

在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工作会议 上的讲话 在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市审计局通报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及整改要求,XX同志传达了XX市长3月29日主持召开的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会议精神,各县市区常务副县市区长就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述富、成城同志讲了很中肯的意见。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务必正视问题,认真整改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关乎民生的重大事项。李克强总理在去年9月25日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强调:"改善困难群体住房条件,让广大翘首以盼的困难家庭早日搬进新居,是各级政府保障基本民生的'硬任务',是必须向人民兑现的'硬承诺'"。这项工作实施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党的执政基础。从中央到地方,对这项工作都非常重视,层层签订责任状,列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 为加强对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有效监督,根据国务院、国家审计署的要求和部署,从20xx年

底开始,市审计局对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连续审计五年。从审计情况来看,各级各相关部门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能够较好地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我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和分配管理等逐步规范,总体情况较好,但同时也发现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个别问题还很严重,个别地方在执行政策、落实措施、完善管理、规范行为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甚至是比较严重的问题,触及了底线。刚才,XX同志的情况通报已经明确指出来了,大家应该也心知肚明了。在此,我郑重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和对待审计指出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决不能因为整改不认真、不到位,导致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甚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决不能因为局部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被上级审计机关抓典型,最终成为影响我市大局的大问题;也最好不要因为整改不积极、不认真、不到位,成为问责追责的对象。市委、市政府态度非常明确,整改不到位的,依纪依法严惩,绝不含含糊糊,绝不听之任之。两区反映工作手续难办的问题,请市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尽量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当然,手续难办也是个很复杂的问题,既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也有手续基础条件不完善的问题,还有部门作风的问题,还有加强衔接协调的问题,当然,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法定的程序,必要的程序,也是必不可少的。)

项目部各管理人员职责分工

项目部各管理人员职责分工 一个完整的项目部应该由项目经理、项目书记、项目总工等领导班子,和工程技术部、工地试验室、综合办公室等项目部职能部门共同组成。既然不同部门之间的分工不一样,那么各个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分工是怎样的,领导班子及各部门岗位主要职责又有哪些呢? 一、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代理人,代表企业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 2、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上级指令,代表企业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3、组织和调配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确定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和机构的职责权限。 4、主持制定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体系,主持制定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和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及时组织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

5、按照合同要求和上级的指令,保证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按时进场,做好材料供应工作。 6、主持制订项目费用开支计划,审批项目财务开支并制订项目有关人员的收入分配方案。 7、负责本项目的资金的调度安排使用及资金的保障工作。 8、深入施工现场,处理出现的重大施工事故,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9、及时处理债权、债务,搞好资产清算,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10、搞好项目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主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11、贯彻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12、负责履行公司内部的及外部合同,并以此组织全部检查、监督、考核工作,接受上一级部门的监督。13、按照上级的规定和条例对优秀职工进行奖励,对违纪职工给予处罚。 14、发生工伤事故,按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15、加强对材料、机械、财务的管理,提高管理决策水平和指挥能力。 二、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标段的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办法。 2、组织技术人员熟悉合同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领会设计意图,参加业主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3、主持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目标,并组织贯彻实施。 4、主持安排项目的日常生产活动,督促落实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和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的具体实施。 5、负责制定各部门、各技术人员的质量职责、工作质量标准并每月对执行职责的情况作出公正评价和考核意见,负责组织制定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特殊工序的作业指令并定期组织进行全标段质量大检查。 6、做好开工前及施工中技术交底工作,审核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现状

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现状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开发模式房地产市场 自古以来,“安居”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需求。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住房商品化的改革,人类的居住需求和房屋价格的矛盾日益突出,住房问题成为民生问题的主要方面。 我国从1995年开始实施“安居工程”,推行保障性住房建设,但是由于保障性住房用地供给不足、建设资金缺乏、法律监管不到位等原因,虽然历经了十几年,但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仍然滞后,人民居住矛盾较为突出。 阁敦思工程顾问中的资讯也转载了相应报道,透露近期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研究部署了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会议强调,改善困难群体住房条件,让广大翘首以盼的困难家庭早日搬进新居,是各级政府保障基本民生的硬任务,也是促消费、调结构的有效举措。 一、中国保障性住房现状分析 (1)保障性住房的概念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两限商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具有社会保障性质。 (2)保障性住房存在的问题 我国通过近10年的探索和实践,部分中低收入家庭享受了保障性住房制度的优惠,提高了居住水平、改善了居住环境,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然而,保障性住房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避免不了一些问题: 住房保障尚未立法,执行中缺乏约束力、强制力 住房保障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保障性住房选址困难

退出机制缺乏法律方面的支持 二、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研究 (1)什么叫建设模式 保障性住房的特点决定了政府会通过某种形式参与到它的建设过程当中。政府、开发商、承建商等干系人共同建成保障性住房的过程以及过程中各方之间的关系,就是我们所说的建设模式。 (2)中国主要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 目前,我国保障房建设主要模式分为开发模式和代建模式,开发模式由政府出让土地、房地产企业自主经营项目开发,该模式风险相对较高,也意味着利润可能很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部分公租房建设采用开发模式。 相较于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开发公租房利润率较低,代建模式由政府划拨土地,房地产企业进行代建,此模式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风险小,利润也很小,收益比较稳定,目前主要用于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建设。 三、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议 住房保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针对上述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比较合理化的建议有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法律体系,为保障性住房工程提供全面而有力的法律保障。 2、因地制宜,保证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同时也给房地产行业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和利润空间。 3、完善信息化建设,杜绝保障性住房申请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4、改善财税体制,减少地方政府的财政赤字,同时将土地出让金纳入财政体系,杜绝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 5、一线大城市应大力发展公共租赁房,缓解外来人员住房压力,实现“应保尽保”。 6、加速产业结构调整,从过度依赖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转变为投资、消费和出口

长葛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长葛市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跟踪审计结果 2015年第18号 (2015年12月1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自2015年1月至3月,许昌市审计局对长葛市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对棚户区改造安置、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情况 2014年,长葛市通过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家庭720户2880人,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720户2880 A;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629户4851人,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1629户4851人。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4年,许昌市下达长葛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999套,基本建成任务1976套。长葛市政府上报完成开工任务999套,基本建成任务1976套。经审计核实,实际完成开工任务999套,基本建成任务1976套。 (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4年,长葛市财政筹集和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8713. 8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533万元;本级土地出让收入安排2861. 34万元;本级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安排3236. 53万元;廉租住房租金收入2. 02万元;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80. 98万元。当年支出共3371. 66万元,其中: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支出5.07 万元;廉租住房支出235.48万元;廉租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4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3045.11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82万元。年末累计结余21086.82万元(年初结余15744.61 万元)。 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等单位通过银行贷款方式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73500万元。2014年初贷款结余10000万元,至2014年底,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贷款本金余额83500万7C o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和筹集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滞留、滞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及贷款3035. 15万元。 2.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不到位86. 39万元。 2014年1月至12月,长葛市入库土地出让金98257. 81万元,应提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947. 73万元。2014年长葛市本级已提取2861. 34万元,少提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86. 39万元。 3.长葛市房产局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专户资金利息收入 0.75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针对上述所有问题,被审计单位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截至2015年3月底,已整改结果1.16万元。 (二)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 .住房保障业务基础工作薄弱。 (1)长葛市住建局、房产局、银行、民政局、公安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未建立住房保障对象审查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2)未按规定及时公开保障对象退出情况的信息。

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李克强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完善住房政策和供应体系的必然要求。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当前和今后几年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实施好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方向,理清思路,完善政策,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意义重大 2008年底,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党中央、国务院确定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其中第一项就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两年多来,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下,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一是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加快了廉租住房建设,全面推动了城市和国有工矿等棚户区改造,突出了公共租赁住房发展,初步形成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体系。二是建设力度持续加大。2008年四季度至2010年末,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300万套,竣工800万套;其中2010年开工590万套,竣工370万套,是历年来建设进度最快的一年。三是政府投入大幅增加。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总投资累计超过1.3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和预算内投资1300多亿元,地方政府也大量投入。国家还明确了税费优惠、土地供应等措施,使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政策逐步完善。四是经验逐步积累,认识不断提高。各方面积极探索、开拓前进,形成了有效做法,达成了基本共识,为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打下了基础。五是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上千万户住房困难家庭搬进了新居,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保障性安居工程成为重大民心工程。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起步时间不长,住房保障的覆盖面不大,今后一个时期解决困难群众基本住房的任务十分繁重。必须高度重视,坚持不懈地做好这项工作。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十二五”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标志性工程,也是当前和今后几年经济工作的硬任务。“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未来五年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其中2011年开工建设1000万套。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具体实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管理通胀预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总体形势是好的,呈现稳健有力的增长势头,但发展面临的环境依然十分复杂,其中一个突出矛盾是价格上涨压力加大。国际上粮食、矿产品等大宗商品价格高位震荡,原油价格突破100美元/桶,新兴经济体面临较大的输入型通胀压力;国内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上升,流动性规模较大。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工业品出厂价格涨幅较高。针对这些情况,在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关系的过程中,要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近年来,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较快,有的城市房屋租赁价格也明显上升,给群众改善住房条件带来很大压力,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需要指出的是,住房价格如果持续过快上涨,容易形成房地产“泡沫”,带来潜在的或现实的金融风险,扰乱乃至破坏经济正常循环。在这个问题上,国际上有不少深刻教训,日本经济长期低迷,美国发生“次贷”危机,都与房地产“泡沫”有关,应当引以为戒。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在我国大规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既可以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分流商品住房市场需求,还可以稳定群众住房消费预期,对市场起到“镇静剂”的作用,有利于管理好通胀预期,把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好势头保持下去。 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不断

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文档

Word格式 I A4打印 I 内容可修改 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文档Document of fund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affordable housing project 编订:JinTai College

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文档 前言: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本文档 根据办法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 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三类。第一类是保障性住房建设, 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第二类是棚户区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公矿棚户区、 林区棚户区、垦区棚户区和煤矿棚户区;第三类是农村危房改 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下文小泰为大家收集的是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4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 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xx〕178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设立用于支持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当纳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三条专项资金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因素法分配给各地区。 第二章资金分配 第四条专项资金按照各地区年度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户数、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套数、城市棚户区改造户数等三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其中,三项因素权重根据各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状况、需要政府投入的资金需求、上年度专项资金补助水平等综合确定,财政困难程度参照中央财政上年均衡性转移支付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确定。 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户数,以当年发放租赁补贴户数为准。

项目分工及岗位职责word版本

项目分工及岗位职责

目录 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标准 (1) 第一节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设置 (1) 第二节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职责 (1) 一、技术部职责 (1) 二、施工部职责 (2) 三、安全质量部职责 (2) 四物资设备部职责 (3) 五、计划财务部职责 (4) 六综合管理部职责 (6) 第三节项目经理部领导岗位职责 (6) 一、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6) 二、常务副经理岗位职责 (7) 三、党工委书记岗位职责 (8) 四、副经理(生产)职责 (9) 五、副经理(机电安装)职责 (9) 六、副经理(物资设备)职责 (10) 七、副经理(商务)职责 (11) 八、总工程师职责 (12) 第四节经理部各专业人员岗位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技术部部长岗位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技术部副部长岗位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调度员岗位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施工部部长岗位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施工员岗位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安全质量部长岗位责任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安全员岗位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质检员岗位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试验员岗位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一、计财部部长岗位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二、会计岗位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三、出纳员岗位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四、综合部部长岗位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五、综合部副部长岗位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六、物资部长岗位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七、物资部副部长岗位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八、材料员岗位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于进一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通知 鲁建发[2011]10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通知 鲁建发[2011]1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房管局、规划局、建管局、城管局、园林局: 近年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对解决城市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十二五”期间大规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和标志性工程。为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解决城镇困难群体住房问题,请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全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特做下通知: 一、超前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准备。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将年度建设计划分解到具体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库,并提前做好项目用地、立项、环评、规划等前期手续的办理工作,保证建设规划有效实施。 二、简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行政审批环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申请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由项目所在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然后报市(县)规划委员会、市(县)长办公会。对涉及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市政、绿化、城管、消防、人防、地震、环保、

教育等多个职能部门,可以同步实施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工作,项目所在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采取集中办公的方式,联合审查、联合验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三、适当放宽保障性安居工程审批要件。在其他要件具备的情况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取得土地预审意见之前,可以先行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取得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之后,可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建设审批手续。其中,涉及的各项建设手续,可先以文件或函件的形式办理,待项目用地手续完备后,再按照有关规定,补办各项正式审批手续。项目取得选址意见书后,可以进行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后,可以同步进行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四、缩短保障性安居工程审批服务时限。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涉及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日照测试报告复核、工程绿化规划审批、建筑节能审查、排水许可、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规划验线和各专项验收等建设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招标文件、招标合同、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和竣工验收及备案等事项,审批工作时限应在规定时限的基础上减半。 五、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应充分考虑供应对象的就业和生活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

工程项目各岗位职责及分工

项目部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职责及日常工作 一、职责: 1、负责工程项目部全面领导、管理工作,加强所属人员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教育,树立为员工服务的思想;主持起草工程项目部文件,负责协调对上对下及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在职责范围内不出现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和职工的利益,确保经济与管理责任目标全面实现。 3、负责公司在建项目的项目评估工作,对公司在建项目进行过程控制与管理,加强项目成本核算,负责项目人员的教育与培训。 4、组织制定并落实项目经理部的管理职责与权限,明确各岗位相互之间的关系,组织实施项目部涉及的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作业指导书。 5、组织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安全生产和工期、质量保证措施,制定项目成本计划,并组织实施。 6、对项目范围内的各单位工程,按规定组织分包,并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成本和现场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管理,考核验收,全面负责。 7、根据年(季)度施工计划,组织编制季(月)度施工计划,包括劳务、材料、易耗品、机械设备和资金使用计划,并严格履行。 8、搞好与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按时汇总上报各种报表、资料等,定期向项目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积极反映项目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自觉接受公司的考核和监督。 9、协调好与甲方、业主、监理、涉及等部门的关系,自觉接受甲方、业主、监理机构的检查和监督,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在工程施工中,对上述单位或部门提出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10、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依据工程施工实际变化,做好向甲方办理工程款拨付,增加工程费用手续的索赔工作。 11、组织编制工程竣工文件,进行工程总结,做好工程的预验、验收和交接工作,妥善组织项目经理部解体及善后工作。 12、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日常工作: 1、采取各种有效管理手段,开源节流,降低施工成本,提高项目利润。 2、配合公司职能部门确定项目成本目标,并代表项目经理部与公司签订“项目管理协议”。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意义重大

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逐步完善住房政策和供应体系 李克强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完善住房政策和供应体系的必然要求。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当前和今后几年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实施好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方向,理清思路,完善政策,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意义重大 2008年底,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党中央、国务院确定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其中第一项就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两年多来,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下,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一是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加快了廉租住房建设,全面推动了城市和国有工矿等棚户区改造,突出了公共租赁住房发展,初步形成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体系。二是建设力度持续加大。2008年四季度至2010年末,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300万套,竣工800万套;其中2010年开工590万套,竣工370万套,是历年来建设进度最快的一年。三是政府投入大幅增加。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总投资累计超过1.3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和预算内投资1300多亿元,地方政府也大量投入。国家还明确了税费优惠、土地供应等措施,使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政策逐步完善。四是经验逐步积累,认识不断提高。各方面积极探索、开拓前进,形成了有效做法,达成了基本共识,为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打下了基础。五是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上千万户住房困难家庭搬进了新居,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保障性安居工程成为重大民心工程。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起步时间不长,住房保障的覆盖面不大,今后一个时期解决困难群众基本住房的任务十分繁重。必须高度重视,坚持不懈地做好这项工作。

项目分工及岗位职责

目录 一、技术部职责 (1) 二、施工部职责 (2) 三、安全质量部职责 (2) 四、物资设备部职责 (3) 五、计财部职责 (4) 六、综合管理部职责 (5) 一、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5) 二、常务副经理岗位职责 (6) 三、项目书记岗位职责 (6) 四、副经理(生产) 岗位职责 (7) 五、副经理(机电安装)岗位职责 (7) 六、副经理(物资设备)岗位职责 (8) 七、副经理(商务)岗位职责 (9) 八、项目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9)

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标准第一节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设置 项目经理部设项目经理1人,常务副经理1人,党工委书记1人,副经理4人,总工程师1人。设综合管理部、技术部、施工部、安全质量部、计划财务部、物资设备部六个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下辖各作业队,项目经理部机构框图如下。 项目经理部机构框图 第二节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职责 一、技术部职责 1、负责技术管理工作做好施工图的复核审查、现场核对工作;规范各种内业资料的填写、签认、归档,做到内业资料管理标准化;组织重大技术方案评审、主要设备及系统选型的研究审查工作。 2、组织编制本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实施并进行动态管理;组织重大施工方案的审查;组织编写临时设施方案,组织编写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负责工程建设进度管理和信息收集,编制生产计划并动态调整。

4、负责本项目的测量方案制定,编制各种测量实施管理办法;组织控制基桩交接和复测,批准后下发各作业队进行测设定位,并复核轴线、标高位置。 5、负责指导现场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的编制,推广现场标准化作业。 6、负责项目竣工档案资料的归口管理工作。 7、负责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编制竣工文件,编写工程总结。 8、负责组织项目的科技创新、科研管理以及“ 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9、参与对项目各级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技术、工法等培训。 二、施工部职责 1、按照生产计划,合理组织安排施工机械、劳务人员,对设备配置、劳动力不足、富余等情况及时反馈。 2、按照现场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要求监督各作业队实施落实,并做好各作业段的施工协调。 3、负责工地的各项实验工作,现场的实验取样,记录,试验资料整理。 三、安全质量部职责 1、制定项目安全质量管理规章,建立项目的安全和质量控制体系,参与重要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 2、按照技术部提供的临设方案,负责临时设施的施工。 3、履行日常安全监督,配合长沙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现场监督工作,并做好监督信息的传递工作。 4、负责各工序的自检,并牵头联系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各工序的验收工作。 5、制定工程质量创优规划,负责样板示范工程管理,组织优质工程评审的申报工作。 6、负责安全文明工地建设的规划、管理。 7、负责安全措施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措施费使用台帐。 8、组织重大危险源的分级管理与过程监控。负责组织编制、评审、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义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义: 1、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保障房投资力度加大,将有利于控制高房价,有利于更好地落实房价调整的政策目标,减少来自刚性需求的恐慌性需求,有利于防止房价和销量的暴涨暴跌。 3、保障性住房投资本身便对经济有着可观的拉动作用,保障性住房的大量推出,将让数量庞大的中低收入者以较低的成本便可“居者有其屋”,而不必为了买一套商品房而节衣缩食、苦苦积蓄,从而可“腾出”钱来改善生活,释放出更多的国民消费力,扩大内需。 4、大规模加速推进保障房建设,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意味着住房保障制度的调整,不仅事关着楼市,还将影响到金融市场、经济机构,甚至于发展理念。这些年,商品房垄断的住房市场,地方的土地财政积重难返,扭曲的发展观不仅由此引发暴力拆迁等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还严重挤压实体经济和企业创新空间,已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障碍。政府主导的大规模保障房建设,以民生为导向,可以给畸形发展的房地产市场降温,引导社会投资方向,鼓励更多企业和资本投入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从这个意义上说,大规模加速推进保障房建设,还有望成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突破口。 李克强:大规模实施保障安居工程完善住房政策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完善住房政策和供应体系的必然要求。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当前和今后几年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实施好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方向,理清思路,完善政策,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意义重大 2008年底,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党中央、国务院确定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其中第一项就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两年多来,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下,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一是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加快了廉租住房建设,全面推动了城市和国有工矿等棚户区改造,突出了公共租赁住房发展,初步形成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体系。二是建设力度持续加大。2008年四季度至2010年末,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300万套,竣工800万套;其中2010年开工590万套,竣工370万套,是历年来建设进度最快的一年。三是政府投入大幅增加。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总投资累计超过1.3万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和预算内投资1300多亿元,地方政府也大量投入。国家还明确了税费优惠、土地供应等措施,使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政策逐步完善。四是

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职责分工的意见

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职责分工的意见 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确保实现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责任目标,根据国家和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职责分工提出如下意见: 一、确保土地供应 (一)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储备制度,做到优先供应,应保尽保。 (二)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同级住房保障部门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储备和供应计划,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计划单列,并与本市、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相衔接,确保建设用地需要。供应土地时,要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项目和棚户区改造住房项目建设用地。未按规定时限落实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指标的设区市、县(市、区),一律停办商业开发建设用地供应手续,不得进行土地招拍挂。(三)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要根据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和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省单列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按建设任务分解下达至各设区市,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二、加大政府投入 (一)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每年足额安排建设资金,并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二)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年度确定的建设项目,会同本级住房保障及相关部门编报申请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计划,并逐级上报。 (三)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增加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财政一般性预算资金;要按不低于5%的比例,将按宗提取的土地出让毛收入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要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四)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贷款风险准备金达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1%时,当年不得再提取准备金。 (五)省发展改革委要积极争取支持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工矿区改造项目、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的中央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本工程按项目法组织施工,项目经理选派承担过大型工程项目管理,并具备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担任;项目总工选派具有较高技术业务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通过我们科学、严谨的工作质量和项目管理经验,确保实现合同规定的工期和质量目标,现场管理创安全文明工地。 二、项目部班子主要成员及各主要部室的职责 1.领导班子:项目经理负责对工程的领导、指挥、协调、决策等重大事宜,对工程进度、成本、质量、安全和创优及现场文明施工等负全部责任。 2.技术部:负责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对特殊过程编制作业指导书,对关键工序编制施工方案,对分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组织技术培训,办理工程变更,及时收集整理工程技术档案,组织材料检验、试验、施工试验和施工测量,检查监督工序质量,调整工序设计,并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一切技术问题。 3.工程部: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制定生产计划,组织实施现场各阶段的平面布置,安全文明施工及劳动组织安排,工程质量等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因素管理;负责协调管理。 4.安全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序质量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5.物资采购部:负责工程材料及施工材料和工具的购置、运输,监督控制现场各种材料和工具的使用情况等。 6.机械动力部:负责施工机械调配、进场安装及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机械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7.核算部:负责工程款的回收,工程成本核算,工程资金管理,编制工程预算、决算,验收及统计等工作。 8.综合办公室:负责文件管理,劳资管理,后勤供应及与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的对外工作联系及接待工作。 9.保卫科:负责施工现场治安保卫、防火消防和成品保护工作。 以上各部在经理部领导班子的领导下,统一协调,各尽其责,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优质、高效的完成施工任务。 三、施工组织机构的建立 施工是通过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监单位、安监单位和各承包单位的努力,将设计图纸变成业主要求的特定使用功能工程的过程。施工涉及面广,施工单位必须事先作好生产组织、施工管理、技术措施、人力、物力及财产等各项准备工作,才能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针对此工程项目,将由我公司具有丰富工程施工经验的同志担任项目经理,并由该同志领导的项目经理部来负责此工程的具体施工管理,项目班子一律持证上岗、押证施工。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将对质量、工期、安全、成本及文明施工全面负责。 该项目经理部采用老、中、青相结合的方式,把老同志的丰富经验、中年同志的稳重干练、年轻同志的开拓进取精神有机结合,形成强有力的项目班子。其项目部主要人员均来自施工生产管理第一线的骨干力量,年富力强、精力充沛,而且个人素质高,专业技术水平强。 鉴于本工程为我公司年度重点工程,将设立保障服务部门,从人员、机具、施工物质上为本工程提供充分保证,组织好本工程的计划协调,公司各部门也将在各自业务管理范围内制定为本工程提供服务的保证措施,保证本工程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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