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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及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使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目(以下简称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促进江苏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按科学发展的规律组织、指导科学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主攻方向,加快发展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规律,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高校社科基金项目面向全省高校,公平竞争、择优立项。高校社科基金项目要重点扶植高校青年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江苏省教育厅负责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和发布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中长期规划与课题指南;

2、组织和指导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批准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及经费资助,组织重大项目的中期检查及成果验收;组织优秀成果的评奖活动;

3、制定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4、通过科研项目的形式,组织和支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第六条江苏省教育厅聘请各学科专家组成专业咨询组,咨询组的职责是:

1、参与制定本学科研究发展规划、课题指南;

2、评议各学科申报项目,提出资金资助建议;

3、参与高校社科基金项目规划立项的重大项目的中期检查和成果验收;

4、参与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

5、完成江苏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七条各高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校的社科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八条江苏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主要包括:

1、高校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由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申报、评审并给予经费资助,一般每年申报一次;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由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学校给予经费资助并

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每年申报一次;

3、高校社科基金专题项目,由江苏省教育厅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申报,并给予适当经费资助。

第九条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资格和条件是:

1、高校社科基金资助项目限省属普通高校申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及专题项目的申报面向全省各类高校。

2、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应是省内高校的在职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项目申请人应在申报项目的相关领域积累了一定的研究成果,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作为项目的真正研究者和组织者,40岁以下的青年学者在各类项目申报、立项中的比例不低于30%。

3、项目申请者不得同时申请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一个项目只能确立一个项目负责人,确立一个承担单位。鼓励跨部门、跨单位择优选用课题组成员组成结构精干、人员相对稳定的课题组。

4、高校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5、己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6、准备出国、外出进修半年以上者,或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继续在境外达半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自筹经费项目以及需要单位配套资助经费的项目应有与有关单位签订约合同或合作协议并提供单位资助证明。

第十条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单位应按本办音去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并履行如下手续: 1、申请人所在学校学术委员会和科研管理部门应对《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科研条件能否保证和目标能否实现,签署具体意见;申报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报人填写的《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三份,及《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软盘一份。对于批准立项的项目,项目主持人一律签订《项目任务书》,江苏省教育厅以此作为项目检查和项目结题验收的依据。

第四章项目评审

第十一条江苏省教育厅负责对申报课题进行汇总和初审,在此基础—上,提交专家评审。项目评审的主要标准是:

1、课题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优先资助列入规划目标的对重大基础理论、重大现实问题和重大决策咨询的课题;

2、课题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破的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断,研究方法科学、可行;

3、课题组梯队合理。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对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即有一定数量

的相关研究成果和一定的资料准备;

4、申请经费实事求是,预算比较合理。

第十二条项目评审贯彻公平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聘请同行专家,采取匿名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江苏省教育厅根据匿名通讯评审中专家打分情况对申报课题进行排序,并按照当年度拟立项总数的1.5—1.8倍,以从高分到低分州烦序确定提交会议评审的申报课题。参加会议评审专家在分学科组评议的基础上,向评审会议介绍本学科组评审情况,由所有会议评审专家根据学科组评议情况对申报课题进行元记名投票,获得2/3以上的多数票方能立项。

第十三条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江苏省教育厅进行复核后正式批准下达。

第五章项目经费

第十四条高校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和专题项目的资助经费由江苏省教育厅下拨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各高校对江苏省教育厅资助的项目要按1:1的比例配套资助。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由各高校提供经费资助。

第十五条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其使用范围应根据经费提供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由项目主持人合理编制项目研究支出预算,根据预算安排使用;提供项目经费的部门有权检查经费的使用情况。

高校杜科基金项目经费开支主要范围如下:

1、图书资料费;

2、国内调查研究费用;

3、文具费:

4、计算机消耗材料、机时费及网络使用费;

5、成果打印费,包括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打印费用和不宜公开出版的研究成果的印刷费用,以及供评审、鉴定用的研究成果的印刷费用;

6、小型会议费,包括为完成项目必须举行的成果评审、鉴定、专题研讨等小型会议费用;

7、购买小型仪器设备的费用;

项目经费不允许课题组以外人员使用,不得用于出国和与课题研究无关的开支。

第十六条省资助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经费单独核算和管理,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科研进度分三次拨付给项目承担人。项目启动时拨付项目经费总额的60%,江苏省教育厅中期检查合格后,续拨30%,项目结项后,再拨付剩余经费。中期检查以江苏省教育厅正式通知为准。

第十七条各高校可对本单位承担的委托、合作研究项目提取不超过5%的管理费。

第十八条项目完成后,经费如有结余,可留给项目负责人继续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如项目中途中止或无故未能按期完成的,由江苏省教育厅根据实际情况将经费全部或部分收缴。

第十九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的行为,对

项目主持人乃至承担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停入或收回拨款、终止课题等处罚。

第二十条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和监督。项目承担人及其所在学校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本办法有关规定。

第六章项目实施及中期管理

第二十一条重大项目需经江苏省教育厅组织开题报告会听取专家意见之后,方可正式开展研究工作。

第二十二条高校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和专题项目均需进行中期检查。项目中期检查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布置。重大项目的中期检查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其他项目的中期检查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中期检查的内容包括:

1、检查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投入了力量,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

2、检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是否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必要条件:

3、检查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科研工作,开支是否合理;

4、检查项目的基础性调研、资料整理、专题研讨等工作是否已经开展,情况如何;

5、项目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第二十三条项目批准后不得擅自更改课题。在不违背原申报内容的前提下,如需对课题研究范围和重点进行调整,应由原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批准并报江苏省教育厅备案;涉及转换学科和研究领域的项目,须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并报江苏省教育厅批准。

第二十四条八中期检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的项目,给予撤项。

1、项目中期检查时,无论何种原因,一直未开展研究工作;

2、项目实施情况表明,项目承担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

3、项目承担人(包括课题组主要成员)长期出国或因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

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承担人或研究课题:

5、由于课题组内部原因,课题研究已无法进行。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由学校或江苏省教育厅作出项目撤销决定。已经划拨的项目研究经费,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追回,由江苏省教育厅决定具体使用办法。

第二十五条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如不能按期完成,须有充分理由,并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批准,报江苏省教育厅备案。延期完成的项目,预留的10%课题经费不再拨付。

第七章科研成果鉴定、验收和结项

第二十六条科研人员研究成果的形式主要有:学术论文、专著、编著、译著、教材、校点选注、有价值的资料集、工具书,研究报告(包括调查咨询报告)、软件、光盘以及不宜公开出版的确有学术或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第二十七条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式三份,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含正式出版物)一式三份,报学校科

研管理部门。

未正式出版的项目成果必须由申报单位组织同行专家评审验收。一般可采用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的方式。评审专家一般不少于五人,其中校外专家须占五分之三以上。成果领获多数票赞成方可通过。对研究咨询报告等应用性研究成果,须有成果采用部门提供的评价鉴定证明。对部分重点项目及重大项目,江苏省教育厅将直接组织成果评审鉴定。

项目最终成果通过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项。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中政治性、政策性强的最终成果,原则上经鉴定后方可出版。

第二十八条完善项目验收工作。项目的验收包括成果验收、固定资产验收以及财务决算。项目验收以批准的项目任务书约定的内容和考核目标为依据,成果提交形式应与项目任务书一致。同时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用课题经费购置的、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须纳入项目承担单位的固定资产帐户进行管理,资产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九条对批准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在《项目任务书》规定时间内尚未完成者,各校可视具体情况最多延长一年,一年后项目仍木完成的,学校可中止该项目研究,收回剩余经费,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再申请高校社科基金项目。

第三十条项目成果通过鉴定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在《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上签署意见,填录《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及软盘连同最终研究成果2套(论文和研究报告可复印)上报江苏省教育厅。

第三十一条成果出版、发表时须注明“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字样。

第三十二条实行管理责任追究制。2年内,一所高校承担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30%以上项目不能按时结项或不能通过结项,且经过延期仍不能通过结项的,项目承担人所在学校暂停1年申报高校社科基金项目。

加强项目监督检查,逐步开展绩效考评工作。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完成情况、项目任务书执行情况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绩效考评工作。

第三十三条各高校及科研管理部门应积极做好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经评审(鉴定)确有水平的科研成果,学校应积极向有关出版社推荐,高等学校出版社应优先将其列入出版计划。

第三十四条为鼓励和调动教师、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创造性,高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本校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奖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评奖标准和实施办法,并积极组织申报国家、部委和省政府组织开展的各种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奖。江苏省教育厅每两年组织一次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奖工作。

第三十五条建立和完善科研档案管理制度,学校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项目负责人在承担的科研项目完成后,应将本项目的全部科研档

案整理成册,连同最终成果存入学校档案部门,并按委托、资助部门(单位)的要求报送成果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江苏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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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基金面上项目范文自然基金面上项目是啥意思

自然基金面上项目范文自然基金面上项目是啥意思 面上项目,也叫一般项目,照顾的面比较大,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系列中的主要部分,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面上项目是科学基金最基本的资助项目类别,其经费额约占科学基金总额的60%。包含项目(1)自由申请项目,这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工作的主体,占面上资助项目经费总额的80%以上。每年集中受理、评审一次;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在选题和申请程序上与自由申请项目相同,但申请人必须是年龄在 35周岁以下,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术思想活跃,有开拓创新精神的青年科学工作者; (3)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这是为支持边远、少数民族和科学基础薄弱地区所属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学研究工作而专门设立的基金。目前地区科学基金资助的已有内蒙古、宁夏、青海、、西藏、广西、海南、贵州、江西、云南十个省、自治区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xx年起,将湖北省恩施、湖南省湘西以及四川省凉山、甘孜和阿坝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列入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区域。

面上项目,不是面下项目,当然也不是面子上的项目,具体正规解释如下: 面上项目(Surface project) 面上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系列中的主要部分,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面上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统一申报、建设、考评和验收程序,按照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实物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集中采购。 (三)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三、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审计制度 (一)坚持公示制度。对于专项资金项目,在项目实施前,项目实施单位应主动公示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等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镇政府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申请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接受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资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由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项目实施绩效考评制度 (一)经检查、验收和审计的项目,由分管领导组织对实施方案制定、各方面资金整合、各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实施效益和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等进行绩效考评。 (二)绩效考评采用百分制打分办法,根据得分的具体情况排定名次。 五、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项目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应适当调整或取消补助款。 (二)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三)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章印。否则财务会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书项目类别 学科分类 课题名称 课题负责人 负责人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0年6月 申报者的承诺: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报者(签字): 年月日

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二、学科及项目分类依据《课题指南》及研究内容填写,自选项目请注明。 三、行政职务栏填写具体行政职务及相应代码。厅级填A、处级填 B、科级填 C、其它填D。 四、专业职务栏填写具体专业职务及相应代码。正高职称填A、副高职称填B、中级职称填C、其他填D。 五、最后学历栏填写具体学历及相应代码。研究生填A、大学本科填B、大学专科填C、其它填D。 六、担任导师栏分两类,博士生导师填A、硕士生导师填B 七、所属系统分类填写。省级机关(含省直、部属企事业单位)研究部门填A、党校系统填B、高校系统填C、社科院所填D、部队院校

填E、市、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填F。 八、资助经费为课题研究的部分资助。经费预算按项目类别经费额度填写。课题评审对预算额度可能进行调整。 九、应用对策研究项目要根据社会需求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时限,一般在1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须刊登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才能办理结项手续;基础研究项目一般在2-3年内完成,最终成果为系列论文或专著,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 十、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一式3份,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一、数据表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概况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概况 内容提要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机构设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简介及近几年资助情况简介 ?国家社科基金评审程序 ?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过程中注意的问题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机构设置 ?规划处 ?基金处 ?成果处 ?综合处 ?学科规划评审小组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简介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于1986年开始设置,是我国目前唯一的国家级的哲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研究项目,是我国最高层次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是衡量一个学校或者学术研究团体科研能力的重要评价指标。 ?对于学术研究而言,国家社科基金不光起到了资助作用,其本身也成为体现国家、学术研究单位、个人学术生产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研究课题指南和立项资助的项目从宏观上反映了各学科研究的轨迹、现状及发展趋势。 ?现设有共有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经济理论、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社会学、人口学、法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民族问题研究、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图书馆情报和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科23个学科规划评审小组。 ?国家社科基金于2009年正式增设管理学科,并于2010年开始受理课题申报。侧重资助我国经济社会管理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发展中国特色的管理学理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面向全国,公平竞争,择优立项。涉及23个学科及3个单列学科(艺术、教育、军事)。 项目类别: 一、年度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二、重大项目(05年开始设置,通过招标和答辩方式进行,资助额度50万元/项) 三、后期资助项目(04年开始设置,主要针对基础研究,涉及学科为文学、历史、哲学、宗教等) 四、西部项目(专项资助西部地区社科研究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一、编制总体要求 本表用于项目申请时由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依托单位应当组织其科研和财务管理部门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 二、编制内容 本表所指项目资金支出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相关的、申请基金资助的各项费用支出,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与项目申请)、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资金采用成本补偿式,其他各类项目资金采用定额补助式。 项目资金预算按照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项目资金来源编列,应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及合作研究外拨资金等内容在预算说明书中进行详细说明。具体规定如下: (1)设备费 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请说明购置或试制单台价值5万元(含)以上设备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新设备用途、新设备与现有设备的配套情况、设备使用率、设备拟安置单位、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试制设备的方案和成本构成等。 对于成本补偿式资助的项目,单价5万元(含)以上设备应提供三家以上报价单,附在预算说明书后作为辅助说明材料。

(2)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请说明购置的各种材料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所需数量的测算依据,并详细列示各种材料的名称、购买单价、购买数量以及总金额。 对于成本补偿式资助的项目,单笔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材料应提供相关报价单,附在预算说明书后作为辅助说明材料。 (3)测试化验加工费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请说明预算的各种测试化验与加工项目与研究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测试化验加工次数的测算依据以及委托该单位的理由等。 对于成本补偿式资助的项目,单笔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测试化验加工应提供相关报价单,附在预算说明书后作为辅助说明材料。 (4)燃料动力费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请说明预算的各种燃料与研究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所需数量、单价的测算依据等。 (5)差旅费

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XX公司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 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及公司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请各部门及分子公司遵照执行。 一、专项资金的概念: 专项资金指公司从特定资金来源形成的,或向国家、省、市相关 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申请,获得批复或批准,并划拨到公司账户的资金。 二、专项资金的类别: 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专项资金和专项借款。 三、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 1、各项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及 相关直属部门管理规定。 2、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开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3、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 提高使用效率。 4、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 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5、建立好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 监督管理。 四、专项资金各管理部门职责:

1、财务处负责专项资金的银行开户、划拨、审核、支付,资金 预算、决算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监督与审查,以及各 项专用资金的汇总与分析。 2、项目申请单位:根据项目归口部门,负责各个专项资金项目 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验收与对外对上汇报工作,负责对项目承担单位专项资金的申请进行指导,提供技术支持等。 3、项目承担单位: 负责本部门专项资金项目的前期组织、项目试验、生产运营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资金使用台账的建立及情况说明,进行资金使用各阶段的小结及统计,负责项目运行各阶段的总结及数据统计工作,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4、其他各相关部门: 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各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委托外协、项目材料采购、证照申办、运营管理等。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 1、论证:密切关注相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信息,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牵头,组织相 关技术经济部门、实施单位等进行项目筛选及论证,就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材料及项目可研报告。 2、申请/报批:由项目申请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材料,形 成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并就项目进展进行全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务请下载2012年12月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进行填写如打印时出现文字大小参差不齐现象,请在字库中添加华文中宋字体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书 项目类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一般自选项目(选一)学科分类一级学科名称(交叉的可注主要涉及学科) 课题名称准确简明,不超过40个汉字,一般不 加副标题,课题名称长的,请合理分行 项目负责人我校正式员工,本人身份证姓名,不用笔名负责人所在单位南京大学(只填一级单位,不要填写学院、部门) 填表日期2014 年2 月* 日(与签名页一致) 操作注意:①填写时删除原表横线,输入汉字并使用下划线,以免出现横线间断 ②注意美观,横线两端对齐,文字居中排列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2年12月修订

申请者的承诺: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课题负责人(签章)本人手写7 份不要漏签 年月日 (与封面时间一致) 填表说明 一、本表请用计算机如实填写;所用代码请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二、封面上方2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请用中文填写,其中“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新增) 三、《数据表》的填写和录入请参阅《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相关问题可咨询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四、申请书报送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原则上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各省(区、市)报送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送兵团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报送中央党校科研部,在京部属高等院校报送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报送本院科研局,军队系统(含地方军队院校)报送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邮政编码:100806。(注:请分别报送7套申报材料,供省规划办和学校存档)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面上项目)管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面上项目支持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在面上项目管理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并发布年度项目指南; (二)受理项目申请; (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批准资助项目; (五)管理和监督资助项目实施。 第四条面上项目的经费使用与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申请与评审 第五条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基金发展规划、学科发展战略和基金资助工作评估报告,在广泛听取意见和专家评审组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年度项目指南。年度项目指南应当在接收项目申请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六条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实施有效管理。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面上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依托单位申请。 第七条申请面上项目的数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为申请人同年申请面上项目限为1项; (二)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面上项目的,不得申请; (三)年度项目指南中对申请数量的限制。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面上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 参与者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 面上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4年。 第九条申请人应当按照年度项目指南要求,通过依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依托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统一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申请人可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项目申请的通讯评审专家名单。 第十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时注明: (一)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二)与正在承担的各类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第十一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自项目申请截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和依托单位名称、申请项目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过依托单位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关于下发《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 知公司有关单位 为加强公司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 金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的《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已经公司批准现予下发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项目专项资金是指公司在科技研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产品创新等方面符合国家和省市地产业发展需要纳入重点支持类产品和项目而获得国家和省市地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特定用途拨付的资金。 1.3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监管原则。 2工作职责

2.1项目专项资金归口管理单位为公司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分口管理单位为公司 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产品营销管理部门等单位。 2.1.1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公司专项资金工作的分工安排、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 2.1.2分口管理单位负责密切关注、研究符合国家和省市地各主管部门有关专项 资金管理规定或政策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可研报告的 编制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备案、申报、答辩及审批落实工作负责 向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单位及时移交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方案及批准的资金拨付 文件负责对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进行指导负责向专项资金主 管部门上报项目实施进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资料和报告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2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按照项目专项资金预算范 围按计划合理使用专项资金负责按照分口管理单位要求提供项目实施各阶段基础数据资料和项目总结负责提请审计部门组织对项目各工程进行结算审核负责提请分口管理单位组织对项目各工程进行内部竣工验收和评价负责配合 分口管理单位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3财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指定收款账户的提供负责根据专项资金拨付文件跟 踪落实专项资金到位负责审查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专项资金预算范围申报的专 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办法》规定权限报批后支付专 项资金负责设立专项资金的专用科目进行专账单独核算负责建立专项资金 使用台账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项目的资金预算、财务决算负责配合审计机构 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负责配合分口管理单位接受主管部门的 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4审计部门负责在专项资金项目各工程交付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各工程进 行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负责根据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求在专项资金 项目交付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 告。 2.5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项目专项资金的效能监察工作。 3项目专项资金使用 3.1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专项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其中专项资金包括专项借款、 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专项补助。 3.2公司收到的项目专项资金要纳入公司资金预算统一管控以提高专项资金使 用的整体效益。 3.3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审批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办法》规定执行。 3.4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申报方案中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各项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申报方案专项资金预算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及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使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促进江苏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按科学发展的规律组织、指导科学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主攻方向,加快发展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规律,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高校社科基金项目面向全省高校,公平竞争,择优立项。高校社科基金项目要重点扶植高校青年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江苏省教育厅负责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和发布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中长期规划与课题指南; 2、组织和指导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批准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及经费资助,组织重大项目的中期检查及成果验收;组织优秀成果的评奖活动; 3、制定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4、通过科研项目的形式,组织和支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第六条江苏省教育厅聘请各学科专家组成专业咨询组,咨询组的职责是: 1、参与制定本学科研究发展规划、课题指南; 2、评议各学科申报项目,提出资金资助建议; 3、参与高校社科基金项目规划立项的重大项目的中期检查和成果验收; 4、参与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 5、完成江苏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七条各高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校的社科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八条江苏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主要包括: 1、高校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由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申报、评审并给予经费资助,一般每年申报一次;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由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学校给予经费资助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每年申报一次; 3、高校社科基金专题项目,由江苏省教育厅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申报,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面上项目)模板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 (面上项目) 项目名称: 申 请 者: 办公电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依托单位: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制 二○一四年

填表说明 一、填报申请书前,请登陆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站(),查阅市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 管理规定。请认真填写申请书各项内容,填写时须注意科学严谨、实事求是、表达明确。外来语应用中文和英文同时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须注出全称。 二、申请书为A4纸版面,申请书正文要求宋体5号字,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一 式三份(至少一份为原件),报送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三、简表说明 1、简表内容:采用国家公布的标准简化字填写。 2、项目名称:要确切反映研究内容,字数最多不超过30字(60字符)。 3、单位代码是申请单位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注册并经确认的代码;项 目指南代码见项目指南;其余代码使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 4、依托单位:须按单位公章填写全称。 5、依托实验室:系指研究项目将利用的实验室,仅填写国家重点实验室或部、委、北 京市批准的部门开放实验室。 6、申请金额: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取两位。 7、起止年月:起始时间为申请的次年1月,项目执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8、参加单位数:指研究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数,包括主持单位和合作单位(合作者所 在单位),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合作单位系指项目进行过程中,在研究内容、方法及目标等方面,进行科技互补和实质性合作的单位,不包括一般的技术性协作单位。 9、项目组主要成员:指在项目组内对学术思想、研究方案的制订、理论分析及项目的 完成起重要作用的研究人员。申请者和参加项目组成员每人须在申请书上亲自签名。

项目办法资金管理规定

欢迎阅读四川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 项 管 理

实 施 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实施策略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以资金管理为中心、以预算管理为手段,以成本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为重点,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真实、完整,最终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 第五条:所有项目必须纳入中太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并按时报送报表。 第六条:所有工程项目均实行内部承包管理、项目负责人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财务审批制度 第一章财务业务审批规定 第一条:公司按照货币资金收支的金额、发生的频繁程度和重要性由不同层次的人员或机构来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二条: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按授权权限进行审批。 第三条:财务业务审批权限,由公司总经理负责。 案。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在使用资金时应收取、合法有效票据,对于不能收取、合法有效票据所发生的税费全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第二章公司资金管理 第四条:资金预算管理 1. 项目负责人与发包方沟通工程款支付事宜,四川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开具税票,扣缴税收及办理外管证等事务。

2. 发包人拨付的工程款统一存入(汇入)集团公司为四川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设立的账户,使用时应提供工程款使用计划表、合同、工资报表、应付账款报表等,报总经理批准后支付。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 每月22日向四川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报当月财务报表 4. 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拖欠。 第三章罚则 第六条:以下行为属严重的资金管理违规行为,公司要予以重点查处追究责任和罚款: 1 2 3 4 5 6 7 种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外部采购应付款的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应当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人员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的管理体制。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人员进行阶段检查。 第四条:项目部组建时应将项目负责人、材料采购、仓库管理员、材料会计等人员名单报公司财务备案,并且留签字样本。

申请书-江苏社科规划网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书 学科分类 项目类别 课题名称 选题来源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制 2016年5月修订

申请者的承诺: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者(签字): 年月日 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二、学科及项目分类依据《课题指南》及研究内容填写。选题来源请填写选题号:课题来源来自《课题指南》,如“哲学”第3个选题,写作“3-3”;课题来源在《课题指南》之外,如哲学类的自选课题,写作“3-0”。 三、资助经费为课题研究的部分资助。经费预算按课题指南中各类课题相关经费额度填写。课题评审时对预算额度有可能进行调整。 四、应用对策研究项目一般在2年内完成研究任务,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原则上须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才能办理结项手续;基础研究项目一般在3年内完成,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最终成果通过匿名通讯鉴定后办理结项手续。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 五、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一式3份(包括1份原件),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数据将全部录入计算机,申请人必须逐项如实填写。 二、《数据表》中如有选择框按选择填写,其他栏目填写中文。 三、有选择项的直接将所选代码填入前方粗框内。 四、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研究内容,一般不加副标题,不超过40个汉字(含标点符号)。 主题词——按研究内容设立。最多不超过3个主题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项目类别——按所选项填1个字符。例如,选“重点项目”填“A”,选“一般项目”填“B”,选“青年项目”填“C”。 专业职务——填写正高级(教授、研究员等)、副高级(副教授、副研究员等)、中级(讲师、助理研究员等)、初级(助教等)以下。 担任导师——填写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或无。 所属系统——填写高等院校、其他学校、社会科学院、各级党校、军队、党政机关、其他,只能选择某一系统。 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高校系统只填写学校名称,不用填写到二级单位 通讯地址——按所列4个部分详细填写,必须包括街(路)名和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注意填写邮政编码。 课题组成员——必须是真正参加本课题的研究人员,不含课题负责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 预期成果——指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可多选。例如,预期成果为“专著”填“A”,选“专著”和“研究报告”填“A”和“D”。字数以中文千字为单位。 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申请数额可参考本年度申报公告。

专家教你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十分详细-受益匪浅

专家教你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十分详细-受益匪浅

专家教你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十分详细,受 益匪浅 申报社科课题是社科研究人员最基础的基本功,是做科研事业的第一步工作,这一步是就像一个人学走路一样,一定要大胆地学,否则就不会走路。通俗地说,不会做课题申报,就像无米下锅一样。一个科研人员总不能一辈子等着、靠着别人去申报课题获得立项后,把自己加入课题组作为成员之一来承担课题,而应该学会自己单独申报课题,当课题负责人,自己主持一个科研课题。因此,学会如何申报科研课题至关重要。下面,我们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为例,对如何申报课题进行一些探讨。 设计适合自己研究的选题 选题是成败的关键。因此,每年课题指南公布后,要认真研读课题指南,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选题尽量与指南紧扣起来。 题目不要过大、过长。申报课题不要追热门题目而扎堆,避免形成较强研究力量“大撞车”。选题

时要考虑所选的相关题目资料占有是否充分,课题组成员前期研究是否有实力、有基础,研究队伍构成是否符合选题。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非本所长的题目不要申报。处理好“自定”题目与“指南题目”的关系。选题不一定原原本本照抄“指南”的题目,可根据自己所处的地区、所熟悉的领域缩小一些范围,可以将“指南”的题目化解为申请者要做的题目,因为范围比较大,大题小做一般做不好;有的评委看不懂,可以写一两句话指出是根据哪一类题目或范围演化而来。 二是突出地方、民族、学科特点。 课题指南覆盖26个学科,题目上千,如何在茫茫题目中找到适合自己的选题?这就需要突出我们的特点,我们有什么特点?所谓特点就包括地方特色、民族特色或优长学科。以广西为例,经济、社会、文化、民族都有自己的特点,如果能从中找到适合的选题,申报命中率就会高一些。从多年来年,广西申报课题命中率最高的是民族类课题。从所申报的课题来看,1984~2007年申报立项的9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有8个是与“民族”有关的,当然不一定在“民族问题”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项目专项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加强项目专项建设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依法依规,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专项资金管理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包括: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学院自主立项的项目、来自企业及相关机构的横向合作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专项建设资金是指各级财政下达的项目 专项补助资金、来自企业及相关机构的项目补助资金以及学院配套资金,简称专项资金(下同)。 第二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严格监管原则。 第三条专项资金归口管理部门为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计财处负责专项资金核算与监督,项目实施部门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和使用计划等。 第四条学校对专项资金实行预算和计划管理。专项资金预算是学校综合预算的组成部分,由财务部门负责纳入学校总体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确保收支平衡。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负责审查项目建设进度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及专项资金预算变更,协助财务部门进行专项资金预算审核与使用监督,配合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审计、验收、评价和报告等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实施专项资金专项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指定专人负责。参与专项资金预算的起草、汇总、编制和审核;根据专项资金拨付文件跟踪落实专项资金到位,按照学院《报账付款管理制度》规定权限报批后支付专项资金,按照项目设立专项资金的专用科目及专用编号进行专账核算,配合科

研与发展规划处接受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审计、验收、评价和报告等工作。 第六条项目实施部门负责落实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编制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建设进度表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经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审核后执行。配合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接受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检查、审计、验收、评价和报告等工作。 第七条经批准确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预算一般不得 调整。如因客观原因造成建设内容变动确需调整的,需按程序报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和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所有调整项目都必须符合项目专项资金开支范围和相关财务法规制度的 规定。 第八条对无故不完成建设任务或自行中止建设工作的项目,经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确认,报主管副院长、院长批准后,由科研与发展规划处通知财务处冻结支出账户,并追回项目已支付的劳务费。 第九条学院根据各项目的预算经费严格实现预算内经费报账制,超支部分由项目负责人自筹。 第十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按照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求在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各项目进行项目 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第十一条纪检监察和督导部门负责项目专项资金的效能 监察工作。 第二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及标准 第十二条本章所列的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及标准仅限于项目建设需要而且列为项目经费的开支项目。 第十三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项目基本建设经费

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分类标准.doc

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分类标准 一、项目类别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纵向项目按类别分为国家项目、部级 项目、省市项目、其他项目。 国家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国家教育 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国家艺术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国家自然 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部级项目:教育部、中央其他部委规划或专项任务项目。 省市项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吉林省 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长春市社 科规划基金项目、长春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及经学校哲 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部门审批确认的其他省市政府部门项 目。 其他项目:除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纵向项目。 二、项目等级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根据项目级 别及经费额度等因素,分为A、B、 C、 D、 E 五类。 A类项目:①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②教育 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 点项目④可支配经费达 30 万元及以上的纵 向项目⑤年度到款达 50 万元及以上的横向 项目 B类项目:①国家社科基 金重点项目 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获项目经费20 万元及

以上) ③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及其他重大研究项目 ④可支配经费达20 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 ⑤年度到款达30 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 C类项目:①国家社科基 金其他项目 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获项目经费20 万元以下) ③教育部社科研究其他项目④可支配经费达 5 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⑤年度到款达 10 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 D类项目:①吉林省社 科基金项目②吉林省软 科学项目 ③可支配经费达 2 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 ④年度到款达 5 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 E类项目: 其他校外项目及学校项目 国际合作及港澳台项目按项目来源渠道及所获得的经 费额度分别按纵向项目、横向项目确定类别。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017年模板

报告正文 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内容翔实、清晰,层次分明,标题突出。请勿删除或改动下述提纲标题及括号中的文字。 (一)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4000-8000字): 1.项目的立项依据(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需结合科学研究发展趋势来论述科学意义;或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来论述其应用前景。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2.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以及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此部分为重点阐述内容); 3.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包括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手段、关键技术等说明); 4.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5.年度研究计划及预期研究结果(包括拟组织的重要学术交流活动、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等)。 (二)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 1.研究基础(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 2.工作条件(包括已具备的实验条件,尚缺少的实验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包括利用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部门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基地的计划与落实情况); 3.正在承担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科研项目情况(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科研项目情况,包括国家自然

科学基金的项目和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要注明项目的名称和编号、经费来源、起止年月、与本项目的关系及负责的内容等); 4.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情况(对申请人负责的前一个已结题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及批准号)完成情况、后续研究进展及与本申请项目的关系加以详细说明。另附该已结题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摘要(限500字)和相关成果的详细目录)。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 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情况(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与本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是否存在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如存在上述情况,列明所涉及人员的姓名,申请或参与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上述人员在该项目中是申请人还是参与者,并说明单位不一致原因。 3.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是否存在与正在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如存在上述情况,列明所涉及人员的姓名,正在承担项目的批准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起止年月,并说明单位不一致原因。 4. 其他。

(完整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协会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受控并合规、有效使用,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有关 规定和政策,结合协会实际情况和协会财务制度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加快周转、开源节流、提高效率。 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职责 第一条协会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 门,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 单位负责人负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第二条项目申报与实施部门:根据项目归口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认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对外对上汇报、内外对接,负责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与督办,负责资金使用统计、台账建立、情况说明与总结,负责项目运行各阶段的总结及数据统计与分析工作,负责项目验收准备各项工作、完成验收。 第三条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种过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

内部加工、委托外协、项目材料采购、运营管理等。 第四条协会领导: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等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民主集中、会议决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协会会长负责专项资金支出的最终审批。 第三章项目资金管理要求 第一条专账管理:对各专项资金分别建立专账,或由财政部门指定,单独核算,单独开支,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划清与经营管理资金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第二条指定用途:专项资金严格按项目批复的计划与用途使用,不得擅自变更批复的内容、规模、标准。 第三条专班负责:项目的实施由各项目小组执行,协会秘书长具体负责,保证项目按既定的要求实施,保证专项资金的有效、合规使用。 第四条档案管理:对项目全过程收集和建立档案资料,包括项目申报、审批、设计、实施等各环节。 第五条内部监督:协会财务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部门均有权有责对专项资金的审批与使用进行监督,协会定期或项目完工后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问责、整改、完善,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合规、有效。 第六条外部监管:项目资金使用主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管和检查。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及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使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目(以下简称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促进江苏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按科学发展的规律组织、指导科学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主攻方向,加快发展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规律,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高校社科基金项目面向全省高校,公平竞争、择优立项。高校社科基金项目要重点扶植高校青年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江苏省教育厅负责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和发布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中长期规划与课题指南; 2、组织和指导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批准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及经费资助,组织重大项目的中期检查及成果验收;组织优秀成果的评奖活动; 3、制定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4、通过科研项目的形式,组织和支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第六条江苏省教育厅聘请各学科专家组成专业咨询组,咨询组的职责是: 1、参与制定本学科研究发展规划、课题指南; 2、评议各学科申报项目,提出资金资助建议; 3、参与高校社科基金项目规划立项的重大项目的中期检查和成果验收; 4、参与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 5、完成江苏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七条各高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校的社科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八条江苏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主要包括: 1、高校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由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申报、评审并给予经费资助,一般每年申报一次;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由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学校给予经费资助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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