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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换货管理规定

退换货管理规定
退换货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客户退换货管理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退货责任和损失金额,确保每批退货产品均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业务终止、订单错误等原因而引起的退换货的管理。

3 职责和权限

3.1 营业部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和联络,明确退货原因、品名、批号、数量等信息。

3.2 制造部负责退货产品的接收、清点核对、入库、隔离标识、报检和返工,以及退换货运费核算和涂料报废时废弃物专业处理费用的核算。

3.3 企画部负责退换货损失费用(包括来回运费、涂料报废时的原材料成本、报废时的废弃物专业处理费等)的统计。

3.4 品保部负责退换货申请的决裁,并对退货的产品进行检验和合格与否的判定;对退货原因进行分析汇总,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改善对策和预防措施,并对采取的对策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3.5 所有退换货最后都应报批总经理。

4 退换货的范围

4.1 经确认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如涂料凝聚,喷涂出现颗粒、堵枪、色差、涂装操作性不良,或涂膜物性未能满足客户要求的;

4.2 客户收货时包装破损或标签辨识不清的;

4.3 客户订单错误的;

4.4 本公司下单错误的;

4.5 客户订单多余的;

4.6 与客户的业务关系终止的;

4.7 由总经理批准可退换货的;

4.8 其它原因经协商达成一致可退货的。

5 退换货流程

5.1 退换货的申请

5.1.1 营业部销售人员应及时反馈客户要求退换货的信息,以避免产品在客户处存放时间过长而导致过期变质甚至报废。

5.1.2 营业部在获悉客户要求退换货的信息后,应及时向客户了解退换货的原因、涉及的产品名称、批号、数量;品保部收到营业部的反馈信息后,必须对涉及批次的留样

进行确认,必要时可要求营业或技术人员去客户现场进行确认和了解,并给予客户必要的建议和技术支持。

5.1.3 经过营业部沟通协调或者技术部的技术服务后,客户因种种原因仍然需要退货的,则由营业部填写<退换货申请单>,详细填写退货的原因、涉及品名、批号、数量,需要换货的,则应明确换货的品名、数量和送达时间等,并判定退货责任,经营业部长签字或盖章确认后,传递给品保部进行决裁。

5.1.4 因客户订单错误造成的退换货,应由客户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承担来回运费。

5.1.5 因大金分公司或代理商订单错误而引起的退货损失费用由各分公司或代理商承担。

5.1.6 因产品品质问题造成的退换货,来回运费由DFS承担;因其它原因造成的退换货,来回运费由营业部与客户协商解决。

5.1.7 对于原因清晰、容易辨别、责任明确的退货,属于本公司责任的,由相关的责任部门制定改善对策和预防措施,品保部对采取的纠正和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5.1.8 对于原因复杂、不易辨别、责任不明确的退货,应尊重客户意愿先行办理退货手续,再由品保部组织营业部、技术部和制造部等相关部门共同进行原因追究。

5.1.9 <退换货申请单>经决裁后依次传递给技术部、品保部、制造部和企画部,各部门根据表单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5.1.10 制造部在收到<退换货申请单>后,应通知成品仓库管理员,做好收货准备工作。同时核算来回运费,当运费由客户承担时,制造应将此费用通知营业部,再由营业部相关人员告知客户。

5.1.11 客户自行到工厂退换货的,营业部应提前填写好<退换货申请单>,经决裁后方可实施。

5.2 退货接收

5.2.1 制造部在未接到已经审批决裁的<退换货申请单>之前,原则上不得接收和办理任何客户的退换货。

5.2.2 除质量问题外,制造部不得接收任何已经开封使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产品的退货;有特殊原因的,由营业部与客户协商解决。

5.2.3 制造部收到退回的产品后,应及时清点核对品名、批号和数量是否与<退换货申请单>相符。

5.2.4 实际退货数量与<退换货申请单>上的数量不符的,制造部应及时通知营业部,由营业部与客户进行沟通,并取得客户认可。

5.2.5 制造部负责将退回品办理入库手续后存放在成品仓库的专属区域,并对其进行隔离标识。

5.3 退货检验和处理

5.3.1 制造部应分别对已开封和未开封的退回品进行取样,并填写<制品检验签收单>,在备注栏内注明“返品”,交品保部签收。

5.3.2 品保部收到送检样品后,对该产品的所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对比测试,必要时对其进行涂膜物性的测试,或委托外部机构进行投诉相关项目的检测,以确认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5.3.3 未开封返品的处理

5.3.3.1 经检验全项目合格的,且剩余有效期超过该品种规定的保质期一半以上时间的,在包装、标签完好的情况下,可以再次销售出货。

5.3.3.2 经检验全项目合格的,但其剩余有效期不足保质期一半时间的,视返品数量多少,可直接单独变更批号、包装和标签后出货;也可与同品种的合格品互混,并再次取样检验,合格后变更批号、包装和标签,方可出货。

5.3.3.3 经检验有不合格项目的,由制造部采取返工调整措施,直至全项目检验合格,参照5.3.3.2步骤,变更批号、包装和标签后方可销售出货。

5.3.3.4 超过保质期3个月以上的返品,不论数量多少,经检验或返工调整后检验全项目合格的,不得与同品种新生产的合格品互混;而只能单独变更批号、包装和标签后出货。

5.3.3.5 经多次返工调整仍不合格的制品,将做报废处理,由制造部做好隔离标识,具体参照《不合格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5.3.4 已开封返品的处理

5.3.4.1 经检验或返工调整后检验全项目合格的,不论其剩余有效期有多长,原则上都不得与同品种新生产的合格品互混,而只能单独变更批号、包装和标签后方可出货,也可作为营业部发样使用。

5.3.4.2 经检验或返工调整后检验仍不合格的制品,将做报废处理,由制造部做好隔离标识,具体参照《不合格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5.4 换货

5.4.1 营业部根据客户要求进行换货的情况,原则上先退货后换货,分别按照退货流程和发货流程进行管理。

5.4.2 为满足客户紧急出货的要求,当客户需要退换货时,营业人员应先知会品保部和制造部,取得口头同意后可先行予以换货,再补办相关手续。

5.5 退换货损失核算

5.5.1 各相关部门应对涉及本部门的因退换货而产生的费用(包括技术服务差旅费、来回运费、涂料废弃成本费、废弃处理费等)进行核算统计,并填写在<退换货申请单>内。

5.5.2 因退货返工和检验而造成的涂料损耗计入制造部损耗中。

5.5.3 经各部门审核,并汇总损失金额后的申请单最后应报批总经理。

6 相关文件

《不合格控制程序》

7 记录

<退换货申请单>

<制品检验签收单>

顾客退换货管理制度

退换货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规范管理,做好商品退换货工作,正确处理顾客投诉,特做出如下管理规定: 第一条商品退换货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条商品退换货是商品销售的继续,我们必须坚持购物自愿、退货自由的原则,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第三条因商品质量原因或顾客喜好发生变化要求退换货的,商场本着“三倾斜”原则,即:制度向顾客倾斜、意识向顾客倾斜、利益向顾客倾斜;可换可不换的,以换为主,可换可退的,以退为主;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 第四条在规定的退换范围内,以及在商品质量“三包”期内出现的商品质量问题,对各柜组或供应商拒不执行的,先由楼层管理人员与厂家协商解决,对厂家拒不配合的,可由投诉中心最终裁决强制执行。 第五条消费者需要调换货的,或者在规定日期内顾客要求退货的,可由柜组、楼层解决 第六条因商品质量问题要求退货的,先由柜组楼层解决。如有争议时,由投诉中心调查核实后并注明原因,按相关规定履行退货手续。 第七条退货时,如顾客曾领取了礼券、赠券、礼品及VIP卡已返利等,则应到总服务台退还礼券、赠券和礼品,收银员认真审核无误后,再按消费者购买时的付款方式予以退款。 第八条对于来商场投诉的消费者,各楼层管理人员及营业员必须主动热情接待,并填写投诉登记表,做出处理意见。如果顾客对楼层的处理结果有异议时,楼层管理人员将其处理结果随顾客一起向中心进行投诉,中心接待人员调查核实,并予以最终裁决。 第九条对于不属于质量问题,只是由于消费者需求变化而提出退换的商品,只要商品保持原质、原样、吊牌标识齐全、不脏、不残、不损、不影响再次销售,夏季服装7日内均可退换;春、秋、冬季服装15日内均可退换;对于外地的顾客,凭有效证件退换货日期可延至一个月。没有开封的化妆品7日内均可退换。 第十条各种鞋类商品三包期限为:皮鞋为60天,人造革鞋、布鞋、胶鞋、运动鞋、童鞋为30天。其具体实施方法按《陕西省鞋类产品质量三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消费者购买了认为不合格的商品,本公司相关人员无法认定时,消费者可去省、市质量监督部门鉴定,确属质量问题的商品,供应商应承担鉴定费和顾客往返的城市最低交通费用,并给予退换。如无质量问题的,一切费用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退换商品遇调价情况做如下处理:在15日以内,如遇涨价、降价情况,应按原购

产品退货管理制度

产品退货管理制度 产品退换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经销商退换货作业的可控制性,降低公司、经销商的损失,使退换货作业有法 可依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公司所有经销商、客户的退换货。 3 职责与权限 3.1 各地区经理负责审核退换货的合理性、理由真实性及实际退换货数量准确性,同 时提出地区经理处理意见。 3.2 营销部总监负责核准各地区经理意见,提出最终处理意见。 3.3 品管部负责退换货理由的审核及实际退换货后商品检验 3.4 财务部对退换货金额等作进一步审核。 3.5 仓库负责核对实际退换货数量。 3.6 业务员、地区经理负责“退换货申请单” (QR-7.2.3-01)的传递,如出差在外 由营销行政部人员代理传递 4 工作内容经销商填写“退换货申请单” 4.1 流程 地区经理审核提出处理意见 营销总监核准处理意见

品管、财务部审核后如下处理 传真回经销商准备退换货原件转仓库附件报总经理 仓库收到退换货认真核对并填写“退换货申请单”开“出库单”一式三联 出库单三联随申请单转营销行政部出库单一联仓库留存出库单二联转品管部营销部、品管部、财务部审核后处理退换货,营销部开“发货单”一式四联发货单一、二联营销留存发货单三联随申请单副本转财务部发货单四联转客户 4.2 退换货申请 拟制审核确认批准批准日期 4.2.1 有退换货需求时由经销商填写“退换货申请单”; 4.2.2 “退换货申请单”必须详细填写,单品退换货理由需详细陈述; 4.2.3 在“退货单位名称”处填写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负责人处签字认可; 4.2.4 填写完整的“退换货申请单”以传真或直接传递的形式报各地区经理审核; 4.2.5 未填写完整、没有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的退货申请公司不予接受; 4.3 退换货审核 4.3.1 退换货标准: A 发货后三个月内如出现营销不畅、库存积压可申请换货,超过三个月不接受 换货。 B 有质量问题的商品经核准后可执行退换货。 C 除以上状况外,其余情况均不接受退换货。特殊情况提请公司管理层审批。 4.3.1 地区经理接到“退换货申请单”需认真同经销商认真核实退换货的原因、数 量等每个单品单独考虑。在决定退换货前需尝试异地调货等办法。做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报营销部总监核准。 4.3.2 营销部总监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及了解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审核地区经理的意见

商场奖惩制度

奖 罚 条 例 西藏百益商贸有限公司规范服务奖惩条例

一、服务管理奖励条例 第一条、每月卫生评比第一的柜组颁发流动红旗。 第二条、每月各楼层评比出3名优秀员工。 评比标准:1、销售业绩较好。 2、无违反公司纪律现象。 3、日常行为能以《员工行为准则》为标准的。 第三条、每月商场综合评比出优秀柜组一个,制作优秀柜组锦旗,并一次性奖励50元。 第四条、每个月商场综合评比第一的通报表扬。 第五条、对顾客来信表扬的员工奖励30元。 第六条、维护商场信誉和利益,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嘴的员工奖励50元。 评比标准:1、销售业绩较好。 2、无违反公司纪律现象。 3、日常行为能以《员工行为准则》为标准的。 第七条、对培训考核各商场前3名员工给予鼓励。 第八条、拾金不昧者奖励50元。 二、仪容仪表: 1、仪容仪表: 第一条、上岗职工未按要求着装或工装破损者; 第二条、不戴工牌、乱戴工牌、工牌破损、涂改或不符合工牌佩戴规定者;

第三条、男员工留胡须,留长发超过眉毛,染有鲜艳色泽头发,女员工未化妆上岗、戴双戒、双耳环者(耳环直径不 超过1厘米); 第四条、营业员未穿袜子、穿拖鞋、踢踏鞋、戴围巾及有碍工作的装饰物者; 第五条、营业人员面部不洁、口腔有异味(喝酒、吃带味的食物)、双手不干净、指甲长度过手指顶部、涂改色指 油者; 第六条、营业人员上岗期间趴柜、脚踩货架、靠柜、抱肩、、手插兜者; 第七条、冒名顶替、私自上岗者一次罚款50元,处罚柜长50元; 2、柜台纪律 第一条、班前未做工作,扎堆聊天窜柜者; 第二条、未按迎宾要求站立,不定岗位窜岗者; 第三条、上岗期间扎堆聊天隔柜闲聊天、窜岗、干私活、化妆、蹲柜、未定岗位者、通风报信者罚20元; 第四条、着工装在营业场吃东西、买东西、吸烟、打电话、会客,在营业场所大门外办私事、随意逗留者,罚款20 元; 第五条、着工装在营业场所唱歌跳舞,吹口哨整理头发,打响指修剪指甲照镜子罚当事人20元;

公司发货退货管理制度

文档序号:XXGS-AQSC-001 文档编号:AQSC-20XX-001 XXX(单位)公司 发货—退货管理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发货—退货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本企业发货及退货作业规程,确保销售合同准确执行,避免或减少企业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销售发货及退货作业。 第3条各部门职责。 1.销售部负责发货、销售退货的组织与全程跟踪工作。 2.仓储部负责货物的清点、包装、出库及入库工作。 3.运输部负责货物的运输工作。 4.质检部负责检查退回货物的质量。 第2章发货管理规定 第4条填写发货通知单。 销售业务员根据正式签订的销售合同,按照客户订单编制发货通知单,经销售经理审核签字后,交仓储部以备货。《发货通知单》一式四联,分别留存销售部、财务部、仓储部及客户企业,列明购货单位、地址、产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和制单人,并加盖销售专用章。 第5条备货出库。 仓管员按照经盖章签字的《发货通知单》清点货物,填写《货物出库单》,再次核对《发货通知单》后,组织货物出库并登记台账。 第6条安排出货。

运输部根据仓储部提供的出货单据安排出货,发车前电话通知销售部业务员。如送货途中有任何异常,造成延误或不能送货,及时通知销售部业务员与客户沟通协调,确保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完好无损地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取回客户签字确认的回执。 第7条开具发票。 1.运输部将客户签字确认的回执交给财务部与销售部,财务部针对不同客户开具相应的发票。 2.对于现款现货的客户,货款到账后财务根据回执开具相应发票;委托代销的客户填写客户月对账表,签字确认后返回销售业务员,由销售业务员根据财务对账单与客户月对账表核对,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后返回财务,否则与客户进一步核准。 3.财务部根据核准后的对账表开具相应发票,向客户收取货款。销售部将回执登记并归档,作为考核客户信誉额度的指标。 第3章退货管理规定 第8条因己方责任使得客户对接收的货物不满意或者货物不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客户提出退货时,企业应接受退货,退货须经销售经理审批后方能办理。 第9条质检员应对退回的货物进行质量检查,并出具检验结果报告。

退换货管理规定教学内容

退换货管理规定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商场正常出售的商品及商场促销活动期间的赠品与奖品出现的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时的商品退、换。 (2)引用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简称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消法)、《部分商品修、退、换责任规定》。 (3)职责 顾客投诉所涉及到的商品退换由营运部负责贯彻落实并组织监督实施。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凡商场正常出售的商品必须给消费者开具购物销售小票和电脑小票或发票(以下简称购物凭证)。 4.2 解决商品退换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合法。坚持做到“三不出,四为主”。即:小问题不出专柜,大问题不出部门,难题不出商场;商品可换不换的以换为主,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可修可不修的以修为主,责任分不清的以“我”为主。 4.3 商品退换由营运部当班管理人员协商解决。 4.4 商品退换实行先行负责制,营运部对正常退换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必须先行负责解决,不得推御责任或让消费者找厂家解决。 4.5 商品退换必须有购物凭证,若购物凭证遗失,消费者须提供准确的购买日期、商品价格、价码牌子等依据,经专柜核查销售流水、总收核查收银系统核实无误并经报当班管理人签认后方做退换货处理,无购物凭证且提供不出相关依据或查证有误的商品,则不予解决。 4.6 售出商品发生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给消费者造成财产、人身损害的或有欺诈行为的,依照《消法》,有关规定由商品或厂家承担赔偿责任。 4.7 对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商品质量问题后,可与消费者协商,请国家授权的技术监督检测机构鉴定,确定其责任。检测费用等由责任方承担。 4.8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按消费者要求给予修、退、换,不得收取相关费用。 A、消费者购买了规格、型号、色泽等不合适的普通商品(家电音响等特殊商品除外),在该商品不脏、不残、包装完整,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前提下,从购买之日起一个月内凭购物凭证,给予退换。 B、由于服务过程中销售人员造成的错误给予退换。 C、因工作失误,销售失效、过期或变质等不合格的商品,产生严重不良后果(影响),且顾客要求的条件高于《消法》规定时,由营运参照《消法》相关条款与顾客协商解决,重大事项报公司总经理。 D、销售的商品计量或数量,计数不足(超出规定误差)的,按买一赔一 进行赔偿。 4.9以下商品若未出现质量问题,原则上不予以退货。 A、医药类、化妆品类、食品、烟酒及鲜活商品,标价处理商品; B、图书、音像制品及胶卷、相纸等一次性用品; C、金银首饰、钟表、眼镜、高档饰品、工艺品、高档陶瓷制品、 书法绘画、儿童玩具等; D、高档时装,卫生用品及内衣裤、泳衣等贴身服装; E、剪可撕断丈量商品; F、超过自身寿命期限(或约定期限)的商品或用户使用保管不当,导致损坏的商品,自行拆动的商品。 4.10不同商品具有不同的退换办法,针对卖场的具体情况,规定

退换货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经销商退换货作业的可控制性,降低公司、经销商的损失,使退换货作业有法可依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公司所有经销商、客户的退换货。 三、职责与权限 1、各地区经理负责审核退换货的合理性、理由真实性及实际退换货数量准确性,同时提出地区经理处理意见。 2、营销部总监负责核准各地区经理意见,提出最终处理意见。 3、品管部负责退换货理由的审核及实际退换货后商品检验 4、财务部对退换货金额等作进一步审核。 5、仓库负责核对实际退换货数量。 四、工作内容 1、流程 2、有退换货需求时由经销商填写“退换货申请单”; 3、“退换货申请单”必须详细填写,单品退换货理由需详细陈述; 4、在“退货单位名称”处填写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负责人处签字认可; 5、填写完整的“退换货申请单”以传真或直接传递的形式报各地区经理审核;

五、退换货审核 1)、退换货标准: A、有质量问题的商品经核准后可执行退换货。 B、其余情况均不接受退换货。特殊情况提请公司管理层审批。 2)、业务经理接到“退换货申请单”需认真同经销商认真核实退换货的原因、数量等每个单品单独考虑。在决定退换货前需尝试异地调货等办法。做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报营销部总监核准。 3)、营销部总监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及了解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审核地区经理的意见作出最终核准意见。 4)、营销部总监签署意见后“退换货申请单”转品管部审核签字。同时做好收货后的检验工作准备。 5)、品管部签字后“退换货申请单”传递到财务部审核签字。 6)、四个部门签署意见完毕后退换货申请单传真至客户,允许其退换货或按照规定处理,“退换货申请单”原件转交仓库作收货准备,附件报总经理。 六、收货后处理 1)、仓库接到顾客退换货时,需认真核对实际退换货数量,对有争议的数量,由仓库及营销部共同确认,双方签字。将退换货放置于“退货品区”同时填写“退换货申请单”的相关位置,同时签字认可。由仓库用红笔开具“出库单”一式三联并负责传递,一联仓库留存、一联转品管部、一联随“退换货申请单”转营销行政部。 2)、营销行政部接到单据后同客户核对退换货数量是否一致,同时请营销部总监签字认可。 3)、转品管部签字认可。 4)、转财务部签字认可。 5)、以上手续确认完毕后由营销行政部依据实收数量用红笔填写“发货单”一式四联,一、二联营销留存,三联随“退换货申请单”复印件转财务部,四联转交客户。 6)、同时“退换货申请单”复印件转交品管部,品管部检验退换货品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处理方案(直接入库、车间反工、降级处理、报废处理等)。 7)、“退换货申请单”原件留营销行政部备查。

百货商场退换货准则

退货流程与准则 一、消费者解决商品问题时,应提供开具的购物凭证原件。如无购物凭证,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二、一般商品(不包括第三条所规定的商品)消费者因颜色、款式、规格或兴趣爱好转移要求退换的,商品未经使(试)用、包装完好、配件齐全、不污不损、不变形、吊牌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消费者持购物凭证,于60 天内可到办理退换货手续,不收折旧费。换货后的三包期,从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下列商品有质量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给予退、换货或维修,非质量问题不予退换。烟酒、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家用电器、开剪商品、涉及人体卫生的商品(如内衣、内裤、睡衣等)、卫生用具、精密仪器(如钟表、照相机、手机、电子产品)、音像制品、感光材料、黄金珠宝、预定商品、标明处理的商品及不易鉴别内在质量的商品等; 四、未经使用的一般商品,消费者自购买之日起60 天内不满意可退货,退货商品价格如遇价格调整,按购买价退换; VIP消费者无理由退换货制度:未经使用的一般商品,VIP消费者自购买之日起90天内不满 五、已使用过的商品,因商品质量发生的退货按购买价退换,但按规定应收取折旧费的,根据《国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标准》和西安市相关商品三包规定标准收取;意可退货,退货商品价格如遇价格调整,按购买价退换;

六、因商品质量发生争议需要检测的由受理申诉、投诉的部门或者组织委托法定检测机构检测,也可以由争议双方约定检测机构检测,检测机构出据书面检测结论,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七、家电类、钟表、移动电话、电脑等商品的维修、换货、退货,执行《国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标准》。纺织、服装、鞋类、家具、电话、金银首饰等商品的维修、换货、退货,依据西安市相关商品三包规定执行; 八、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商品出现问题,符合退、换货条件的,给予退、换;符合维修条件的,给予免费维修。三包期外及下列情况之一者,收费维修: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的;无有效凭证及三包凭证的;三包凭证型号与维修产品型号不符或涂改的; 九、每次维修本市不超过7 天,外地不超过30 天,超过时间不能修复的给予退换。 换货承诺 一、承诺: “60 天无障碍退换,保您购物无忧”;“先行负责,一站式办理,尊享退比买更便捷服务” 。 “可退可不退以退为主;可换可不换以换为主;消费 者和XXX责任分不清的以XXX承担为主”。

商品退换货管理规定

商品退换货管理规定 一、退换原则 1、顾客在购买商品时,因质量、服务、价格不满意出现退换货时,必须出具购物小票。 2、卖场接到顾客投诉后,领班及楼层经理应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以确保消 费者合法权益及维护卖场声誉。 3、凡在公司各卖场购买的商品,二个月内保持原质原样、不污 不损的,消费者可无理由退换(食品、药品、化妆品、贴身用品、黄 金珠宝、感光器材、烟、酒、口吹乐器、电池等商品不在退换之列)。 4、在公司各卖场购买的商品,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经鉴 定属实,按国家相关规定或上级部门坚定可进行退(换)处理。 5、家电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按国家《部份商品修理更 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 6、服装、鞋类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按某市《对部 份商品实行三包管理的暂行办法》执行。 7、商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商品损坏,经鉴定 不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卖场帮助顾客修理或积极、诚恳的与 消费者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 8、生产企业或供货单位已无经营行为,原售出的商品发生质量 问题或需要三包时,由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9、供货商等方面原因造成商品无法及时送检,顾客不愿意亲自 送检的经店长确认,卖场可进行先行赔偿,再送检,通知供货商赔偿。 二、退换程序

1、出现换货时,调换货品与原货品一致,而且不需收取折旧费时,营业员必须在购物小单上注明换货时间,更换货品型号。否则 造成的后果由营业员承担。并处于经济罚款。 2、出现换货时,调换货品与原货品不一致,营业员必须收回顾 客购物小单,用红笔开据购物三联单,将原货品冲回;再用蓝笔开据 三联单,交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签字方可到收银台办理换货手续,否 则造成柜台账混乱或串货,责任由营业员承担,并处于经济罚款。 3、收银台接到换货手续时,必须先确认签字,并检查红单内容 必须与原购物小单一致后,方可进行单据录入。 4、收银员录入红单,打印的退货流水票,录入蓝单打印销售流 水票换取顾客手中的老销售流水票。两份流水票一同与柜台开具的 收银联蓝单钉在一起留存、备查。若收银员未认真查验,直接操作,造成后果,将承担赔偿责任,并处于经济罚款。 5、因换货需收取的折旧费必须开具购物小单交至收银台。 6、出现退货时,营业员必须收回顾客购物小单,用红笔开据购 物三联单,交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签字方可到收银台办理退货手续。 7、收银台接到退货货手续时,必须先确认签字,并检查红单内 容必须与原购物小单一致后,方可进行单据录入。 8、收银员录入红单,打印的退货流水票后,收回顾客手中的老 销售流水票。与柜台开具的收银联蓝单钉在一起留存、备查。若收 银员未认真查验,直接操作,造成后果,将承担赔偿责任,并处于 经济罚款。 9、退还货发生在用券活动期间,营业员必须认真核查,引导顾 客先到总台做退券处理,再回柜台做退货处理。否则造成后果,由 营业员承担,并处于经济罚款。 10、顾客购买的商品已开据发票,需退货时,营业员必须认真核查,引导顾客先到总台退还发票,再回柜台做退货处理。否则造成 公司经济损失,由营业员承担,并处于经济罚款。

公司退货管理规定

1.0总则 1.1目的:为规范公司退货管理,提高货物管理效率,同时有效控制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1.2管理部门 1.2.1营销中心负责退货的审核与统筹管理; 1.2.2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市场退货的财务控制; 1.2.3技术管理中心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质量鉴定; 1.2.4计划管理部负责指定退货地点; 1.2.5生产厂负责退货的接收、检验。 1.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市场退货流程的管理。 2.0退货范围 2.1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2.1.1包装容器异常的产品:如瓶塞配合不当、开裂、容器色泽异常。 2.1.2内容物异常的产品:如膏体变质、变色、气味异常、油水分离。 2.2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可退货产品。 3.0退货审批权限 3.1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退货由市场申请,技术管理中心鉴定,营销中心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3.2非质量原因退货由市场申请,营销中心审核、公司总经

理审批,报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3.3对于残损、过期产品的退货严格按购销合同执行。 4.0退货操作流程 4.1经销商提出退货要求,市场负责人根据公司退货范围进行初步审查。属于退货范围的,市场负责人仔细清点要求退货的产品品种、批号及数量,填写《退货申请表》(E S2501201),由经销商盖章确认,报市场管理部。市场管理部接到市场《退货申请表》后,销售科审核退货的合理性,财务科审核退货金额的准确性,报市场管理部总经理审核。 4.2对于因质量问题要求的退货,经市场管理部审核后,市场负责人应提前将样品寄至营销中心(每个品种抽检3支,若存在问题的产品多于3个批号,应每批号抽一支),并列出样品明细及送检原因。营销中心收到样品后,将签收单传真至市场管理部销售科,并及时将样品送交技术管理中心检验。技术管理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产品鉴定报告”,反馈至营销中心。 4.3营销中心根据退货品种合理性或技术管理中心的“产品鉴定报告”意见对退货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退货,营销中心出具“同意退货”或“就地销毁”的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4退生产厂流程: 4.4.1计划管理部指定退货地点,市场管理部严格按批准后

退换货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客户退换货管理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退货责任和损失金额,确保每批退货产品均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业务终止、订单错误等原因而引起的退换货的管理。 3 职责和权限 3.1 营业部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和联络,明确退货原因、品名、批号、数量等信息。 3.2 制造部负责退货产品的接收、清点核对、入库、隔离标识、报检和返工,以及退换货运费核算和涂料报废时废弃物专业处理费用的核算。 3.3 企画部负责退换货损失费用(包括来回运费、涂料报废时的原材料成本、报废时的废弃物专业处理费等)的统计。 3.4 品保部负责退换货申请的决裁,并对退货的产品进行检验和合格与否的判定;对退货原因进行分析汇总,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改善对策和预防措施,并对采取的对策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3.5 所有退换货最后都应报批总经理。 4 退换货的范围 4.1 经确认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如涂料凝聚,喷涂出现颗粒、堵枪、色差、涂装操作性不良,或涂膜物性未能满足客户要求的; 4.2 客户收货时包装破损或标签辨识不清的; 4.3 客户订单错误的; 4.4 本公司下单错误的; 4.5 客户订单多余的; 4.6 与客户的业务关系终止的; 4.7 由总经理批准可退换货的; 4.8 其它原因经协商达成一致可退货的。 5 退换货流程 5.1 退换货的申请 5.1.1 营业部销售人员应及时反馈客户要求退换货的信息,以避免产品在客户处存放时间过长而导致过期变质甚至报废。 5.1.2 营业部在获悉客户要求退换货的信息后,应及时向客户了解退换货的原因、涉及的产品名称、批号、数量;品保部收到营业部的反馈信息后,必须对涉及批次的留样

商场先行赔付管理规定4

商场先行赔付管理规定4 商场“先行赔付”管理规定4 一、含义 “先行赔付”是指消费者在商场消费。因经营商户所售商品质量问题,使消费者受到损失,经过确定需要赔付,而经营商户拖延、拒绝时,由商场先向消费者进行赔付的售后服务体系。 “先行赔付”主要是指本商场商户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相关规定经商管部协调、裁定,商户应无条件为用户修复或更换,而商户拖延、拒绝解决时,才由商场惊醒赔付。 二、“先行赔付”基金的设立 “先行赔付”基金100万人民币。资金来源: 1、商户按合同规定交纳的质量保证金 2、家居自筹资金 三、先行赔付的条件 先行赔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消费者在本商场购买的商品,并能提供加盖所售商户的销售清单等有效凭证。 2、商户在承诺期内不执行本商户的售后服务条款(如商户没有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三包”条款及家居商品退换货及保修规定执行)。 3、经相关质检部门对产品的检测鉴定,确认商户提供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4、因产品质量等问题,相关规定经相关部门投诉部门调解、裁定商户应对消费者进行赔付,而商户拖延、拒绝或已撤场联系不上的。 四、赔付范围 1、要求先行赔付的消费者应先与商户协商,提出自己的主张要求,对经营商户处理不满意, 到家居商管部投诉,同时对质量问题就地主张负责举证。 2、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派专人进行质量鉴定,以分清质量责任,对商场无法鉴定且商户与消费者双方在经过协商达不到共识时,应到指定的质检部门按相关产品的标准进行检测(相关费用承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当确定质量问题由商户承担时,先由家居就具体的赔付形式(修复、更换、现金赔付)额度、时间等进行协调。 ①接受调解并达成一致,由商户直接向消费者赔付。 ②当消费者接受调解,商户不接受调解。家居发出“投诉处理决定通知书”通知商户限期无条件执行。商户在限期内不执行,切未主动向相关投诉调解部门提出异议并申请调解、裁定的,由家居先行向消费者赔付。 ③当事商户接受调解,而消费者不接受调解。消费者可向工商12315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家居按工商或消协的裁定执行。 3、当确定质量问题由商户承担时,而商户已经撤场无法联系上时,由家居直接与消费者协商。 ①当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时,由家居向消费者赔付。 ②当不接受协商意见,消费者有权向工商123515和惠州市消协进行投诉,家居按工商或消协的裁定执行。 4、“先行赔付”范围是以因商户所售商品的质量问题等而导致的直接损失。 五、非“先行赔付”范围 1、因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非经营户负责运输送货或拆装而在该环节早成损坏的。

产品退货管理制度

古井九方制药营销公司 1、产品原因退货 1.1业务人员根据客户的反应意见,到存货现场了解客户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1.2填写退货申请表,写明退货原因,同时要向公司提供由医院或客户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问题报告单,如对方不能提供报告单,由公司技术部门办理相关检验事宜,确认属于质量问题后退回。 1.3办理退货要将相关信息反馈至技术部门有关人员。 1.4填写规范的产品退货申请表,报请技术部门相关领导签字。 2、非质量原因退货 2.1非质量原因退货须经各大区经理签字报经营公司总经理同意,并办理手续。 2.2对于预退货产品(包括外包装破损),应先由业务员或大区经理填写产品退货申请表四份,市场综合部、技术部门、财务部、物控部各一份,在此表中写清退货单位及地址、规格、批号、数量、发票号、退货原因(因运输造成包装破损应注明责任人),然后交于技术部门,品质处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处理意见。已超出有效期的产品原则上不接受退货。 2.3如因给客户送错货造成退货的,必须追纠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3、非质量原因退货的考核按经济责任制执行,在未接到退货的处理意见前,禁止退货,否则按照经济责任制加倍处罚责任人。 4、退货产品由业务人员负费发货回公司,业务员回公司后应与发货管理员共同核定退货完成情况,由物控部清点退货数量后填写产品退货申请表中仓库实收退货一栏。 5、发货管理人员必须根据产品退货申请表及时办理退货冲帐手续,并记录到每个业务员的个人销售台帐中,月底业务员回单位后由业务员签字认可。 6、退货平帐 6.1如客户退货并开出相等金额蓝票,业务员可交公司财务进行平帐,并认真填写入个人台帐。 6.2如客户到客户所在当地税务局已开相关退货证明,并经我公司财务同意,可按国家有关制度办理。

商品退换货管理规定

商品退换货管理规定 为有效地规范商场顾客投诉处理,并对投诉中的退换货进行监督、控制、统计、整改、反馈、总结,制定了退换货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商品退换货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品退换货管理条例一、退换原则 1、顾客在购买商品时,因质量、服务、价格不满意出现退换货时,必须出具购物小票。 、卖场接到顾客投诉后,领班及楼层经理应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以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及维护卖场声誉。 、凡在公司各卖场购买的商品,二个月内保持原质原样、不污不损的,消费者可无理由退换(食品、药品、化妆品、贴身用品、黄金珠宝、感光器材、烟、酒、口吹乐器、电池等商品不在退换之列)。 、在公司各卖场购买的商品,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经鉴定属实,按国家相关规定或上级部门坚定可进行退(换)处理。 、家电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按国家《部份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 、服装、鞋类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按某市《对部份商品实行三包管理的暂行办法》执行。

、商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商品损坏,经鉴定不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卖场帮助顾客修理或积极、诚恳的与消费者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 、生产企业或供货单位已无经营行为,原售出的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或需要三包时,由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供货商等方面原因造成商品无法及时送检,顾客不愿意亲自送检的经店长确认,卖场可进行先行赔偿,再送检,通知供货商赔偿。 二、退换程序 1、出现换货时,调换货品与原货品一致,而且不需收取折旧费时,营业员必须在购物小单上注明换货时间,更换货品型号。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营业员承担。并处于经济罚款。 、出现换货时,调换货品与原货品不一致,营业员必须收回顾客购物小单,用红笔开据购物三联单,将原货品冲回;再用蓝笔开据三联单,交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签字方可到收银台办理换货手续,否则造成柜台账混乱或串货,责任由营业员承担,并处于经济罚款。 、收银台接到换货手续时,必须先确认签字,并检查红单内容必须与原购物小单一致后,方可进行单据录入。 、收银员录入红单,打印的退货流水票,录入蓝单打印销售流水票换取顾客手中的老销售流水票。两份流水票一同与柜台开具的收银联蓝单钉在一起留存、备查。若收银员未

退换货管理制度_-

言简意赅,远见卓识,望君采纳,谢谢!删除水印可,编辑页眉,选中水印,点击删除。 退换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已销产品的退货管理,明确责任,确保产品退货管理规范化,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消费者使用我公司产品发生质量问题。 第三条由于运输造成包装破损严重,无法继续销售的产品。 第四条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发错货或送错货,但未超过退换期的产品。 第五条因双方终止合作。 三、职责 第七条销售部负责提出退货申请并实施,财务部负责退货产品帐物相符情况的控制和检查,仓储部门负责退货产品的管理,行政部负责对退货产品的监督检查和对本制度有效执行的监督与考核。 四、退货操作流程 第八条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退货,由销售部授权人填写《产品退货申请表》,在此表中表明退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退货原因后,报公司行政部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销售部根据批准意见办理。 第九条因双方终止合作等原因造成的退货,由销售部授权人填写《产品退货申请表》,在此表中表明退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退货原因后,报公司行政部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销售部根据批准意见办理。 第十条由于运输造成包装破损严重,无法继续销售的产品,客户应在收到货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拍照并将信息反馈到所负责区域的销售员,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在未接到公司领导批准的处理意见前,应禁止办理退货,仓库保管员也应拒绝收货入库,否则视情节情况,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第十二条依照公司领导的处理意见,对允许退回的产品,待产品到达仓库后,由销售部、行政部、财务部及仓库保管员共同进行清点,销售部应根据清点情况认真填写《产品退货清点表》,并建立产品退货台账备查。 第十三条销售部应对退货单位的准确性及返回原因负责,仓库保管员应对退回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负责,行政部对所接受产品的外观质量状况负责。财务部负责核对退货产品与《产品退货申请表》所列与退货产品是否一致,准确无误后,准许放置退货

超市收货 退货规则

超市收货、退货规则 一、送货厂商及托运单位应服从本公司管理人员的调度安排,先持订单两联,送货单三联(厂商自制),发票、托运单位附运单及回邮信封到窗口投单,经许可后有秩序将车辆驶入停车场待命。 二、收货时间生鲜类每日早7-8点 其它商品每日上午8-11:30 下午12-16:30 三、投单验明合格后持单到库区申请停靠卸货验收。 四、经核准停靠卸货进入库区后严禁使用烟火,嚼口香糖,吐痰与乱丢杂物。 五、送货车辆卸完货后马上驶离卸货库区。 六、待验商品应附带完整条码,经工作人员验明核对后,送货人、收货人签名,到投单窗口核对打印验收单据,盖章领取回执退出。 七、厂商在接到书面或电话的退货通知之日起在十日内予以自行提出货物。 八、厂家在无力自行提出货物时,可提前通知本公司商管委托本公司代为发运。所发生费用由供应厂商负责。 九、厂商在十日内拒不自提又不通知代办发运,本公司商管将强制办理,在这期间发生的其它费用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十、采购部门在付款前,应通知财务将退货单位的货款扣下,每月汇总支付拖运费。 十一、卖场退货应先由采购负责人签退方可办理退货。

商品验收期限规定一、国产商品 二、进口商品

食品保质期新规定 1、奶粉:马口铁罐装为12个月;玻璃瓶装为9个月;塑料袋装为3个月。 2、甜炼乳:马口铁罐装为9个月;玻璃瓶装为3个月。 3、麦乳精:镀锡铁罐装为12个月;玻璃瓶装为9个月;塑料袋装为3个月。 4、糖果:第一个季度和第四季度生产为3个月;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生产的为2个月;(梅雨季节生产的为1个月) 5、罐头:肉禽类罐头为24个月;水果、蔬菜罐头为15个月。 6、饮料:易拉罐、玻璃瓶装果汁饮料为6个月;玻璃瓶装果味汽水为3个月,罐装果味汽水为6个月。 7、洒类:11度——12度熟啤酒,省优的为4个月,普通的为2个月;12度啤酒为3个月;10.5度熟啤酒为50天;果酒为6个汽酒为3个月;瓶装黄酒暂定为3个月;露酒为6个月。 8、此外,塑料袋装方便面为3个月;巧克力、夹心巧克力为3 个月;纯巧克力为6个月;油炸干果、蕃茄酱铁罐装、玻璃瓶各为12个月,酱油和食醋为6个月。

采购退货管理制度

采购退货管理制度 1.目的 保证所采购物料的质量、数量、包装等满足我公司管理规范,确保公司利益.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采购的不合格物料. 3.职责 3.1品质部:确认物料不合格的原因. 3.2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联系退货事宜. 3.3库房:负责所退物料的出库及发运. 4.工作程序 4.1退货条件 4.1.1所购物料外包装未标明本批次物料名称、型号、件数,单件数量、等相关信息,应与供应商沟通拒收本批次货物. 4.1.2数量短缺,采购员与供应商沟通,补齐相应数量或扣除相应货款. 4.1.3质量不合格,经品质部验收未达到我公司所需物料的质量要求,进行退货处理. 4.2退货流程 4.2.1物料到货后,质检人员、库房人员对本批物料进行检测,合格品入库,不合格品做好禁用标识,品质部人员填写《外协外购件质量信息反馈表》,由品质部经理签字盖章生效,并通知采购人员进行退货.

4.2.2采购人员接依照《外协外购件质量信息反馈表》,与供应商协商解决,如需现场维修须跟踪供应商售后部门进度;如需返修或退货须填写《退货单》,由采购经理签定生效,再交给库房,库房人员包装及出库发运,并依照《退货单》填写出库单,一式三份,库房、采购部、财务各持一份;如果无法返修,采购人员须与供应商协商更换产品或根据合同金额扣除相应的货款. 4.3所退货物回收及扣款处理 4.3.1物料需维修的,与供应商沟通及时返回,并再次检验. 4.3.2物料维修超出返修时间,扣除物料货款. 4.3.3物料质量不合格,退回供应商,扣除货款. 4.3.4严重不合格物料,并造成我公司利益损失,依照合同与供应商沟通相关赔偿问题. 5.相关文件 《》 6.相应表格 《外协外购件质量信息反馈表》

客户退换货管理规定

` 编号:ZG/YP 3 60 008(K)-2015 客户退换货管理规定 (D版)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17日实施日期:2015年08月17日 1 目的 为了规客户退货、换货管理流程,明确退货、换货责任和损失金额,确保每批退货、换货产品均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置。 2 适用围 适用于广西玉柴马石油润滑油客户的退货、换货管理。 3 职责 3.1 销售部

3.1.1负责客户退换货管理规定的制订与完善。 3.1.2负责客户退换货申请条件的审核。 3.1.3 负责退货订单的创建。 3.2 驻外办 3.2.1负责退换货条件的初审及退换货申请。 3.3技术研发中心 3.3.1 负责产品外包装、油品质量的检验鉴定工作。 3.4财务部 3.4.1负责退货的结算工作。 3.5发货仓管辖单位 3.5.1负责组织退货的装卸、运输及入库工作。 3.5.2 负责相应退换责任的索赔工作及处理建议。 3.6接收退货仓管辖单位 3.6.1 负责根据销售订单业务流程创建退货RE单。 4 管理规定 4.1 退货、换货条件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退货、换货: 4.1.1外包装质量:从公司仓库至客户目的地,由于装货或运输过程中导致油品外包装损坏或变形,并经第三方物流公司司机签字核实,技术研发中心检验,不适合销售的,可以退货或换货。 4.1.2 油品质量:由于油品质量问题(包括重量不合格),经技术研发中心鉴定不合格的,可以退货或换货。 4.1.3对于因客户原因导致退换货的,退换货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客户承担的前提下,公司可协助处理。 4.2 退货、换货原则 4.2.1 先退后换原则:即先办理退货入库,后办理换货。 4.2.2等值换货原则:无论换货的品种与退货品种是否相同,换货价值应等于退货价值。 4.3 退货、换货申请 4.3.1退货申请:客户向所管辖区域驻外人员提出退货建议的,由驻外人员进行初步核实,认为符合退货、换货条件的,向公司提出退货申请。申请表如下: 退货申请表

退货流程管理办法

退货处理流程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客户退货,最大限度的满足客户的正当要求及兼顾公司利益,明确退货、检验、返工和入库的作业流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二:客户可退货原因: 属于以下原因引起的,各销售点客户可退货(指当日送到的产品): ① 销售人员承诺的销售政策(如:新开户、新品推广、其他原因等) ② 由于产品质量原因引起的退货 ③ 由于发货错误(如:发错货、加货)的,隔日产品提前发货,无日期产品直接发货的。 ④ 由于送货原因(如:送错货、送货损坏或污染、送货晚点) ⑤ 由于打单出错的(如:打错品种、打错数量) 凡是由于客户自身原因(如:订错货、多订货、保存不善、无法及时销售的、多日积存的产品、干边及次品、销售后剩下的边角料或残次品等)造成的,不属于本公司配送的产品,一律不予退货。 三:流程处理图: 退货产品流转示意图 退货单据流转示意图 符合报废条件

三:职责分工及对应的操作: 1.各销售点客户负责按规范要求填写退货申请单(注明退货的具体原因),将当日送达的不满意(不合格)产品清点数量后打包于次日连同退货申请单(第二联)一并让送货员带回公司;客户留存第一联以便核对。 2:送货员负责清点退货产品,与退货申请单上填写的品种及数量核对是否相符,符合带回,不符合(特 别是不属于本公司配送的产品)当场与客户沟通解决,否则不予带回;在次日送货时将退货单及时与送货单一并交与销售点客户签收。 3:仓库人员负责按退货申请单接收清点退回货物数量(不属于本公司配送的产品一律不得接收),并在退 货申请单注明实收数量(非标准份量产品需要按标准进行折算),当天退货结束后,将退货产品集中置于同一地方(未变质需冷藏的产品应暂时移至冷藏库存放),同时通知品控人员前来予以判定,根据品控人员的判定结果做相应的处理(①“回库”方式即直接入库后再优先发货;②“回库重新加工”方式即暂入库存放(除长保质期产品可置于常温保存,其余产品一律置于冷藏库存放),通知生产有关人员领料重新加工同时开具领料单;此类产品在重新加工入库后必须优先发货。③“报废”方式即直接报废,丢入垃圾桶或垃圾场处理)。同时将退货产品按处理方式分类登录“退货产品处理汇总表”并将退货单转交电脑输单人员。 4:品控人员负责:一:在接到仓库人员的通知后应于第一时间对退货产品进行退货原因判定签字确认(只 对质量原因进行确认,同时对不属于本公司配送的产品予以剔除并在退货原因判定一栏予以详细注明“非公司产品”),并在退货申请单上注明退货产品(不管何种原因退货)的处理方式(①当产品为长保质期产品且未过

商场退换货管理规定

商场退换货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XX百货的企业形象和声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规范管理,做好商品退换货工作,正确处理顾客投诉,特做出如下管理规定: 第一条商品退换货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条商品退换货是商品销售的继续,我们必须坚持购物自愿、退货自由的原则,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第三条因商品质量原因或顾客喜好发生变化要求退换货的,商场本着“三倾斜”原则,即:制度向顾客倾斜、意识向顾客倾斜、利益向顾客倾斜;可换可不换的,以换为主,可换可退的,以退为主;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 第四条在规定的退换范围内,以及在商品质量“三包”期内出现的商品质量问题,对各柜组或供应商拒不执行的,先由楼层管理人员与厂家协商解决,对厂家拒不配合的,可由投诉中心最终裁决强制执行。 第五条消费者需要调换货的,或者在规定日期内顾客要求退货的,可由柜组、楼层解决。 第六条因商品质量问题要求退货的,先由柜组楼层解决。如有争议时,由投诉中心调查核实后并注明原因,按相关规定履行退货手续。 第七条退货时,如顾客曾领取了礼券、赠券、礼品及VIP卡已返利等,则应到总服务台退还礼券、赠券和礼品,收银员认真审核无误后,再按消费者购买时的付款方式予以退款。 第八条对于来商场投诉的消费者,各楼层管理人员及营业员必须主动热情接待,并填写投诉登记表,做出处理意见。如果顾客对楼层的处理结果有异议时,楼层管理人员将其处理结果随顾客一起向中心进行投诉,中心接待人员调查核实,并予以最终裁决。 第九条对于不属于质量问题,只是由于消费者需求变化而提出退换的商品,只要商品保持原质、原样、吊牌标识齐全、不脏、不残、不损、不影响再次销售,夏季服装7日内均可退换;春、秋、冬季服装15日内均可退换;对于外地的顾客,凭有效证件退换货日期可延至一个月。没有开封的化妆品7日内均可退换。 第十条各种鞋类商品三包期限为:皮鞋为60天,人造革鞋、布鞋、胶鞋、运动鞋、童鞋为30天。其具体实施方法按《陕西省鞋类产品质量三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消费者购买了认为不合格的商品,本公司相关人员无法认定时,消费者可去省、市质量监督部门鉴定,确属质量问题的商品,供应商应承担鉴定费和顾客往返的城市最低交通费用,并给予退换。如无质量问题的,一切费用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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