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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领导带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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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领导带班制度

企业领导带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及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沪建交〔2011〕970号文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负责人(公司、分公司)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

第三条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6个工作日。

第四条分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分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主任总工程师。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6个工作日。分公司总经理为落实本级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负责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第二章职责

第七条公司带班领导职责:

1、法定代表人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2、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计划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工程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检查分公司、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八条工程部职责:

1、做好公司领导带班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对带班情况实施考核。

第九条分公司带班领导职责:

1、认真做好带班检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本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执行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考核。

2、检查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具体协调、解决项目部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带班职责:

1、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带班生产制度负责。

2、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3、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4、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至安全地带。

5、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对其工程施工业绩的评判依据之一。

6、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工程部负责制定公司带班计划并归档备案。带班计划应包括检查时间,带班领导姓名、检查单位、检查内容、检查人员等内容。

第十二条公司带班领导按计划实施带队检查,主要对其区域所辖分公司、项目部进行检查。在检查中需全面了解每一级领导的带班情况,听取带班情况汇报并检查带班记录。

第十三条分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本级带班检查月度计划,经理部负责制定项目负责人带班计划,并于每月25日前,由分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将次月带班检查计划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处备案。

第十四条当施工现场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

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岗带班。有需要的可以预请分公司带班负责人一起参加。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重大隐患时,分公司带班领导应至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如遇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处。

第十六条项目负责人执行经理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书面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被委托人应相对固定,书面委托应报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备案并现场留存备查。

第十八条带班要求:

1、各级带班领导要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带班记录,一式两份分别存至带班领导及接受检查单位处。项目部的带班记录应在带班台账中予以签字证明,并填写《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记录表》。

2、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将带班当日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向下位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第十九条若带班当日发生事故,则带班领导必须对伤员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上报,以便协助进行事故调查、查找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整改措施。

第四章考核奖惩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处每半年对各级带班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考核情况

进行奖惩。分公司的安全生产部门每季度末对所属各级带班情况考核,并参照本规定进行奖惩。

第二十一条奖励细则:

1、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办法,并使本单位长期保持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结合年度考核对其进行奖励。

2、对带班过程中能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由本级单位一次性奖励1000元。

3、对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由本级单位一次性奖励1000元。

第二十二条处罚细则:

1、带班领导不按要求组织检查、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者,应承担安全责任,并接受相关的追查和处罚。

2、带班领导(分公司)带班时间不符合规定的,每少一天处罚所在单位500元;每月带班时间少于应带班天数50%的,处罚所在单位2000元;年度累计3个月未按要求落实带班的,处罚2000元以上,并取消以上单位、个人评奖资格。

3、未经公司批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带班时间未满本月工作时间的80%,给予2000元以上处罚。

4、项目负责人因其他事务离开施工现场,但未向项目建设单位或公司请假擅自离开者,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5、因带班责任问题引发相关方投诉、上级警告、处罚及不良行为公示的,责任单位除承担损失外,将被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同时,对责任人予以通报

批评。

6、伪造带班记录者,每发现一起,对责任单位处以每人每天500元以上罚款。

7、不及时上报带班情况及公司要求上报的其他相关信息的,视情况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无带班检查的给予2000元以上处罚。

9、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的,每发现一次罚200元。

10、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经公司指正不改的,加倍处罚并继续整改。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关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总工程师解释。

附件:一、《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计划表》;

二、《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记录表》;

三、《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记录表》;

四、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计划表(附件一)

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附表二)

注:1、本表可印制成记录表,以方便现场随身携带。记录本封面需有施工单位及工程名称、记录本编号栏目,并加盖单位公章。2、隐患代号分六类:(即:1管理:包括制度、人员配置、持证上岗、方案、教育交底等;2机械设备;3用电;安全设施;5个人防

护用品;6其他)。3、重复发生的隐患,则在“重复隐患”栏中打“√”。4、本表一式三份,施工企业\项目部\监理单位各留一份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记录表

工程名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牡丹江路道路及绿化工程编号

注:1、本表由项目负责人(或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的人员)填写

2、当天如有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则在备注栏中注明。

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制度.doc

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的日常生产管理,强化生产值班管理机制,落实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解决生产中的突发事件,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生产值班由生产技术部统一管理,主要负责值班人员的安排与调配,并负责各值班记录的检查,值班人员的考勤等,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值班人员。 二、值班模式及人员组成 1.值班时间 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9:00次日8:00

周末、节假日:全天24小时 2.值班分为公司、分厂和电钳工值班。公司值班人员主要有:总经理,生产副总,生产技术部部长及部长助理,质检处负责人;分厂值班主要有:各分厂、车间主要负责人;岗位值班主要是指电工和钳工值班。 公司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安排1名公司领导人员、1名分厂或车间以及若干名电工、钳工人员值班。特殊情况下按公司文件执行。 3.公司领导值班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生产系统人员由各分厂负责安排。 三、值班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1.公司值班领导的职责 1) 负责公司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 负责处理公司的紧急事件; 3) 负责对岗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抽查; 4) 负责值班期间公司的安全保障和治安管理工作; 5) 负责监督公司的生产情况,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运转情况、岗位员工值班情 况、员工劳动纪律情况; 6) 负责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7) 负责处理好值班期间公司紧急情况下的车辆使用; 8) 公司交办的其它事务。

2.公司值班领导的权力 1) 处理公司突发事件的权力; 2) 监督公司生产运行情况的权力; 3) 紧急情况下调用公司车辆及其它物资的权力; 4) 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3.分厂值班的职责 1) 负责生产运转情况的协调、管理、监督,协调值班期间分厂内部生产方面的 各项工作,处理好生产、安全等方面出现的异常情况(如临时停工、临时抢修、抢险、火警等)。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公司领导;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1、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2、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在施项目。 第二章术语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企业负责人,包括: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裁、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裁、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经集团公司授权委托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经集团公司授权委托的分公司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经理、主任工程师。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所有工程项目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第三章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 第七条集团公司(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裁(总经理)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建立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分级负责制: 1、集团公司:是落实领导带班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具体落实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工作;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分(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载明事项,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当所属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湖南石油分公司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湖南石油分公司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防范和遏制库站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湖南石油分公司所属库、站、输油管道在重大作业时,在重大活动期间、节假日、夜间等特殊时段,省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地市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片区负责人、油库(场站)和加油站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深入作业现场及时发现、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确保作业安全。 第三条重大作业是指新建项目投产,油库和加油站、输油管道重大工艺调整或改造,动火作业,中型及以上检维修作业,大型吊装作业、清罐作业,油罐排水,油品接卸油作业、输油管道油品下载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容易造成等级事故的作业;特殊时段指在当地或本公司开展重大活动期间、节假日、夜间、自然灾害期间等特殊时期。 第二章重大作业领导干部带班有关要求 第四条新改扩建项目投产带班作业要求 1、油库开始投产期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分管油库经理要深入油库进行带班作业。带班期间,组织油库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新改扩建项目投产前的安全条件进行验收,现场审核试运行方案,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组织对各岗位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和新设备、新工艺等知识的培训;组织落实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等工作。 2、加油站开始投产期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管零管经理要深入加油站进行带班作业。带班期间,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加油站投产前安全条件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组织落实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学习等工作。 第五条用火作业时带班要求 1、油库、加油站等场所一级用火期间,安全主管经理、零管主管经理根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深入库站进行带班作业;油库、加油站二级用火期间,安全科长、零管主任、片区经理根据各自的分管职责进行带班作业;油库、加油站三级用火作业,油库主任、片区经理和站长要深入现场进行带班作业。 2、进行动火作业时,安全主管经理、零管主管经理、安全数质量科长、零管主任、片区经理、油库主任、站长按照动火作业的级别,深入现场进行带班作业,严格执行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危害识别,布置、检查和指导

公司领导带班制度1

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 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山东省建设工程管理局有关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公司领导及项目部领导值班带班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领导(包括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副总经理、安全部经理、质检部经理、经营部经理)必须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项目部领导(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主任工程师、现场负责人、施工员;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工程师)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三、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1、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3、值班领导负责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安全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4、负责对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的填写当班期间轮流值班记录表。 四、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轮流带班职责 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4、严格交接班制度,详细告知接班领导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监督检查 对项目部日常带班情况,由公司安全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际带班人员、档案管理、带班记录填写真实性及交接班记录等情况。

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通用版)

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 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42

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通用 版) 1、为了规范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带班人员:临猗公司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实行三级管理,即公司、分厂和车间三级。公司每天安排1人带班,其中主值1人,副值1人,主值由经理层人员担任,副值由相关处室科级以上干部组成;分厂和车间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分别每天安排1~2个管理人员现场带班。 3、带班时间安排:当日早8︰00至次日早8︰00。 4、带班人员权限: 公司带班干部八小时外受总经理委托行使总经理职权,以此类

推分厂带班干部行使分厂厂长职权,车间带班干部行使车间主任职权。带班干部有权对生产活动中组织不力、协调不及时以及其他各种违纪行为及责任人进行处罚;对生产过程中的突发情况有权先安排处理后汇报;对发生的安全、环保事故有义务积极组织处理并及时汇报。 5、带班人员的职责和带班纪律: 5.1带班干部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不间断指挥安全生产活动。每天带班时间为当日8点接班,次日8点交班,要认真填写带班干部日志,把带班当天的产量完成情况、消耗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生产存在问题和异常情况下采取的措施详细记录,接班干部根据存在问题安排当天生产组织方案。 5.2带班干部负责全天24小时安全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全面掌握当日安全生产动态,对全厂设备、工艺、安全和环保负全面责任,对全厂人、财、物和车有权调配。发生事故后负责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程序上报。对于不服从调配的单位负责人就地免职。

公司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的安全、高效、连续,增强领导和员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 本公司生产部各车间、仓库。 2. 人员范围:本公司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干部。 三、职责与内容 1. 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环节的检查巡视。 2. 认真检查现场、安全设施及人员安全行为,发现有不安全行为者,应立即予以纠正。 3. 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正;有权对“三违”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 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和指导各组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5.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发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6. 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相关单位制定防范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 7. 负责当日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对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

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8. 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隐患问题和处理情况。 9. 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领导干部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四、领导干部带班的时机 1. 重点部位、关键装置进行:停工抢修、重大工艺调整、特级动火等。 2. 发生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事件。 3. 特殊时段:重大活动、节假日和夜间。 五、相关要求 1. 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本制度规 定,深入现场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 现场带班人员有事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管理部安排其他领导干部替班。 3. 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和拖鞋进入生产现场。 4. 带班现场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相关部门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5. 带班领导干部对当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带班领导干部必须坚守岗 位,按带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作好记录。 六、监督考核 1. 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视事故情况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从扣罚至辞退不等。 2. 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责任人绩效分

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公司领导及项目部领导值班带班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领导(包括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副总经理、质量安全部经理)必须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项目部领导(包括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指挥和监管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同上下班。 三、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1、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3、值班领导负责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安全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4、负责对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的填写当班期间轮流值班记录表。四、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轮流带班职责 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4、严格交接班制度,详细告知接班领导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监督检查 对项目部日常带班情况,由公司质量安全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际带班人员、档案管理、带

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xxxx 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为确保本校节假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行,政令畅通以及校园防火防盗等安全需要,结合本校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值班实行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1.值班由中层以上领导带班,带班领导要对值班教师和保卫科进行综合协调,统一领导,做好全校的值班保卫工作。 2、节假日值班,在下一时间段值班人员未到之前,不准离岗。午餐时间要把电话移交保卫科人员负责传接电话,上午11:30到下午1:30为午餐时间段,时长不能超过两个小时。 二、值班人员必须做到: 1.按时到岗,忠于职守。接传好电话,接待好领导或经批准进入的外来人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夜间值班地点设在值班室,白班值班地点设在学校办公室,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变更值班地点。值班电话由值班人员随身携带,如需要携带值班电话到自己办公室加班,应通知保卫科人员,防止上级领导查岗找不到值班人员,夜间值班人员可到办公室使用值班电话向请示汇报值班情况。 2.值班人员要爱护公物,时刻保持好室内外卫生,及时清除垃圾。 3.值班人员遇事妥善处理,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单位领导的电话及住址随便告诉外人。 5.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留宿亲戚和朋友。 6.值班人员本人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托学校其他人员代岗,并提前通知校长室,不允许让非本单位人员替岗。 7.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除将待办事告诉有关人员外应及时做好移交工作 三、加强校园巡逻,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对可疑事项要进行排查。 四、因到岗不及时,责任意识不强,处置方法不当造成的学校物质或名誉损失,由带班教干和值班教师承担。 xxxx 2020年9月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定领导干部带班的范围、现场带班工作内容和相关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2 适用范围 公司领导干部现场带班人员。 3 职责 办公室负责制定公司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并进行考订。 4 工作程序及要求 4.1为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4.2现场带班人员范围 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副总工程师以上人员。具体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见附表1。 4.3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4.3.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4.3.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安环部处理。 4.3.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3.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3.5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4.3.6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4.4相关要求 4.4.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负责人(集团公司、分公司)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 第四条集团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6个工作日。 第五条分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分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主任总工程师。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6个工作日。分公司总经理为落实本级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负责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第二章职责 第八条集团带班领导职责:

1、法定代表人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2、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计划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工程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检查分公司、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九条工程部职责: 1、做好集团领导带班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对带班情况实施考核。 第十条分公司带班领导职责: 1、认真做好带班检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本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执行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考核。 2、检查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具体协调、解决项目部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带班职责: 1、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带班生产制度负责。 2、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3、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

煤矿领导带班、值班管理制度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煤矿领导带班、值班管理制度2017年6月15日

矿领导带班、值班管理制度 为加强矿领导带班、值班管理,转变领导工作作风,强化带班、值班纪律和责任意识,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各矿认真执行。 一、矿领导带班下井管理制度。 (一)带班职责。 1、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3、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二)带班下井规定。 1、矿长对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制定带班管理计划、交接班、公示等各项制度,完善台账,有专人负责,并严格落实。带班领导的条件必须符合上级文件规定。 2、每班有一名矿领导(副总以上)下井现场带班,要与工人同上同下,带班时间不少于8小时,发现晚下早上每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3、严格交接班制度,必须在井下现场交接班,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填写交接班记录,未履行交接手续,接班人未签字接

班,交班人员不准离岗,接班后接班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无进行交接班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4、交接班期间如遇紧急情况,交接班人员必须同时到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研究解决方案并采取措施,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5、带班人员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发现问题不解决,发现隐患不安排处理,每次罚300元。 6、带班领导要严格带班计划执行,严格带班纪律,严禁空岗,有特殊情况不能带班下井的必须有委托书,委托他人替带班,无委托书的,每次罚款100元。 7、矿长每月带班5班,没少一个罚款1000元。 8、带班弄虚作假的(自己不带班,别人替代班),第一次通报批评,周例会做检查;第二次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撤职。 9、带班期间交接班后,接班人和交班人都要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没少一次或代汇报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0元,调度中心做好记录。 10、各矿月底要将下月带班计划报公司安监部和调度中心,否则对矿井罚款300元。 11、每月带班下井计划、完成情况及当班带班人员,应在煤矿井口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发现无及时公示的,对矿井罚款500元。 12、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相关记录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

领导干部带班 值班制度

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各级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程度,强化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与管理,确保生产组织的各个环节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车间、班组(班长以上管理人员)。 3 职责 公司领导带班职责 (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抽查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环保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环境卫生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督促限期整改; (5)做好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工作。

负责指挥当日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处理情况。 值班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规定,对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安全、环卫监督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汇报; (3)认真检查人、物、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处理; (4)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领导汇报,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 工作要求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天必须保证至少一人24小时在公司值班; (2)公司带班、值班表由办公室排班; (3)公司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需提前向提前协调进行换班; (4)带班、值班人员每天早上8:30前到门卫室签到; (5)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一班的带班、值班人员交接清楚;

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505-80 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值班人员 公司值班人员分为公司经理层和公司管理人员。要求值班领导在厂区24小时带班。 2 带班职责 2.1带班领导职责 2.1.1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作为公司最高领导,对公司内部一切情况有指挥权,带班期间的任何事情根据紧急情况选择“先请示,再处理”、“边请示,边处理”、“先处理,后请示”等形式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 2.1.2带班领导带班期间认真监督公司带班人员带班情况,保证带班质量。夜间带班期间至少要对现场各岗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带班管理干部和稽查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2.2带班干部职责 2.2.1负责组织本组带班期间的各项工作开展。遇到紧急问题需及时向公司领导进行汇报。 2.2.2带班期间要全面的检查全厂的安全生产情况。 2.2.3带班期间有事情发生时,带班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生产调配,不得推诿。 3 考核规定 3.1每天的带班时间为当天8点至第二天早8点,周日、节假日带班时,在白天至少开展1次现场检查。 3.2原则上带班人员带班期间不允许外出,确实有事情,临时外出的,需向领导请假;确实有事情不能参加带班的,应向领导请假,并找干部替换班。擅自离岗或换班的考核50元/次。公司领导随时对带班人员进行调岗、查岗。 3.3带班期间不服从生产调配,积极解决生产中问题的,考核带班人员100元/次。 3.4带班人员带班期间带头违纪的,按照有关规

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记录

青金建发[2011] 18号 关于下发领导带班检查制度的通知 集团各分公司、各部室、各项目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更好的规范项目部施工现场,经公司研究,下发《公司及项目部领导值班带班检查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1、公司及项目部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2、施工现场值班带班交接班记录表 以上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六月十日 青岛前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领导值班带班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检查掌握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运转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解决,特制定公司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一、企业及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建筑施工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1、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基坑、脚手架等)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研究处理,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3、安全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二)项目部领导轮流带班职责 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基坑、脚手架等)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二、领导轮流值班遵循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周不少于一次深入施工现场带班巡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值班带班人员应与施工人员同时上下班。

企业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企业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 班制度正式版

企业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中层、高层管理人员。 三、具体规定 1、公司所有中层、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轮流带班,其中:生产部门中层人员实行车间级带班;高层管理人员、后勤系统中层人员实行公司级现场带班。 2、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安排由企管部负责。

3、带班人员因出差等原因无法带班的,应提前安排替班人员。 4、带班人员应详细、如实填写值班记录,企管部负责按月装订成册后转安环部存档备查。 四、带班职责 带班值班领导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规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超能力组织生产;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值班领导应真实准

企业领导带班制度

企业领导带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及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沪建交〔2011〕970号文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负责人(公司、分公司)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 第三条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6个工作日。 第四条分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分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主任总工程师。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6个工作日。分公司总经理为落实本级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负责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第二章职责

第七条公司带班领导职责: 1、法定代表人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2、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计划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工程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检查分公司、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八条工程部职责: 1、做好公司领导带班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对带班情况实施考核。 第九条分公司带班领导职责: 1、认真做好带班检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本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执行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考核。 2、检查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具体协调、解决项目部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带班职责: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公司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质量,增强施工现场生产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督促各工程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及要求 公司法人代表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每月在工地现场带班检查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保证每个工地至少要带班检查一次。公司于每周二、五对在建项目进行领导带班制检查。 项目经理是所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 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在岗带班作业。

各项目部均应建立好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情况记录及考勤制度,设专人进行考勤,并每天在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处进行公示。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领导带班安排:公司懂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分别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机关带班领导值班制度

机关带班领导值班制度 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务必在岗履职。 以下是为你整理的机关带班领导值班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机关带班领导值班制度 1、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按时值班,增强责任心, 尽职尽责,不准迟到,不准早退。 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 2、坚持党政班子成员带班制度、值班报告制度和值班记录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和突 发事件,立即上报,妥善解决,不得延误。 3、值班时间是指下班后夜间和节假日。 其主要任务是:承担各种动态信息的接收、传递处理工作 ;协助领导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承担领导同志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协助做好安全保卫、保密、紧急文书处理等。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自觉清扫办公室和值班室卫生,保持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5、值班期间不得饮酒。 如有失职、渎职现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街道办事处机关值班制度机关值班是每一位工作人员应当履行的重要职责, 特制定如下规 定:(一)值班人员职责 1、承接上级通知等事宜,及时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2、值班时机关来人及发生各种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意见妥善处理,准确 地做好记录。 3、做好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4、值班人员接班上岗时要了解办公楼各楼层及机关范围内(院子、车辆)情况,关好门窗, 做好防火、防盗、防自来水浪费等工作。 (二)值班上岗有关规定 1、凡机关工作人员,一律按序轮流参加值班。 2、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按时上岗,不得擅离岗位。 3、值班人员在岗期间不得饮酒。 4、按值班表应值班的人员,如当天有特殊情况,必须到党政办公室填写替班单,经办公 室批准方可替班,凡不按规定、未经领导批准,办公室不掌握的替班一律以不到岗计。 5、因公出差、休假等不能值班的,由所在科室负责安排替班,或安排提前换班。 6、值班人员要自觉维护值班室卫生,值班完毕负责打扫好室内卫生。 7、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街道机关值班制度为加强机关的值班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对机关值班作如下规定。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在值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岗,值班室必须不断人,值班组主要 负责处理突发性事件,接待群众来访,遇到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街道有关领导,各值班组长要 做好值班交接手续,并作好值班记录,实行零记录制度。 二、因事、因病确需请假的,按机关请销假制度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本值班组的班子成员 及值班组长同意,可暂不参加值班,但不发当日的值班补贴。

小学领导带班及教师值班制度

郭楼小学领导带班及教师值班制度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实行“一名领导带班,两名教师值班”制度。实施值班制度是学校加强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维护师生正常生活秩序的重要体现。 二、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带班领导职责: 1、带班领导要对教师值班情况随时进行督查,并做好相应的情况记载。发现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缺岗时,应第一时间调整、解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带班领导要填写好值班记录的相关内容,对值班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必要的调整和处理。 3、在学生站队放学时,带班领导要与值班教师共同做好站队放学疏散工作,维持好站队纪律。 4、带班领导要在学生放学后巡视各教室、办公室及功能室,做到关灯、关电脑、关门窗,学校内无学生逗留。 四、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增强责任感,保持高度警惕性,按时到指定岗位进行值班。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私自离岗,更不准私自找人顶替。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根据值班职责要求,维持好学生纪律,及时制止学生乱跑、打闹现象。维持好学生课间活动纪律,做到勤巡视,勤检查。 3、学生站队放学时,值班教师要提前到学校门口做好巡视以及维持秩序工作。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更不得将无关的人员带入校园。 5、值班教师要随时督促站岗学生维护好课间学生纪律。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不安全事故,值班人员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同时要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做好详细情况记录。 五、带班领导、值班教师要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尤其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如因值班工作不到位致使学校财产遭受损失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带班领导、值班教师必须比正常上班早到30分钟,提前做好值班工作。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值班 制度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第一条、值班制度 (一)、下属煤矿企业实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第二条、值班人员范围 (一)、下属煤矿企业:班子成员、总经理助理和副总工程师。 (二)、矿井及以上单位机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本单位领导干部值班。 第三条、值班时间 (一)、下属煤矿企业领导干部在所属市区境内的安排值班,在市区境外出差的不安排值班。 (二)、领导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值班时间为24小时,原则上从当日8:00到次日8:00。

(三)、下属煤矿企业在法定假日放假期间,矿井在法定假日放假和双休日期间应安排矿领导值班。 (四)、法定假日放假期间,下属煤矿企业领导干部值班时间原则上按24小时,也可以按8小时或12小时。 第四条、值班职责 (一)、掌握安全生产情况。 (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三)、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四)、按程序处置安全生产紧急事项。 (五)、检查劳动纪律及各单位值班工作情况。 (六)、向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七)、传达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指令。

(八)、落实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布置的工作。 第五条、值班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值班工作,认真安排布置,落实值班人员职责。 (二)、值班人员不得离开本单位行政区域,原则上应在调度室(值班室)值班,并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责任,尽职尽责完成值班任务。 (三)、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得缺席,特殊情况必须向调度说明,并向主要值班领导请假。 (四)、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且不得拒绝接听调度电话。 (五)、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禁止喝酒。 (六)、值班人员应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时交接未完事项。 (七)、各级安全生产调度必须逐级上报本单位当日值班人员名单,并掌握所属各单位当日值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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