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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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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总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目录

1.安全检查制度

2.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5.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6.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9.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0.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

11.重大险情预警停产撤人制度

12.安全会议制度

13.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14.安全标志使用管理制度

15.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6.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8.提升钢丝绳管理制度

19.消防管理制度

2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21.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22.逐级防火检查制度

23.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24.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25.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26.通风防尘管理制度

27.粉尘测量管理制度

28.环保工作管理制度

29.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30.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

3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32.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33.供电管理制度

34.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35.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6.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37.劳动防护用品、野外救生用品和野外特殊生活用品配备使用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为了搞好安全生产检查,明确安全检查内容,强化事故隐患整改,结合车间的管理体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间每年春、夏、冬季各组织一次全车间的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检查的重点主要包括“夏季四防”、“冬季四防”、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由车间主任亲自主持并参加检查。

第三条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二次安全卫生大检查安全,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其他副职及班组长全部参加。

第四条管理人员或班组长,每班次必须进行巡回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第五条岗位工人要严格遵守安全责任制和各种规章制度,搞好交接班检查,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六条查思想:检查各级干部对安全卫生工作的认识,检查生产工作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情况。

第七条查管理和制度的执行:检查各级领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情况,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

第八条查现场隐患:检查岗位工人执行操作规程情况,设备安全情况,材料物品的摆放情况,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电气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用品的佩带,易燃易爆物品管理,隐患整改率是否达100%,作业环境的清洁是否符合现场管理规定等。

第九条查事故处理:检查生产单位的人身、设备、技术、质量等事故是否全部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检查处理结果记录、归档情况。

第十条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检查责任部门“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情况;检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检查车间安全例会和班组安全活动的制度化、经常化情况;检查考试成绩及各种记录情况。

第十一条除车间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外,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等部门,应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随时组织专业性的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消防检查、专业检查由组织部门做好记录,并负责督促落实和整改复查。

第十三条每次检查汇总后,其它责任部门负责将检查情况进行记录、整理、分类,分别用“专业检查”等形式分发班组、岗位,限期整改,做到查出的问题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第十四条凡是查出的事故隐患,责任部门必须立即解决,防止事故发生。做到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

第十五条凡是已经发现的事故隐患,由于解决不及时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按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安全检查的情况应与评比奖励挂钩;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及时进行通报。

二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金仓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仓上分矿域内的职业危害预防活动。

本制度所称职业危害,是指本矿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的分类和目录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条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各车间、处室、矿区应当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职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五条

各车间、处室、矿区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仓上分矿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强对职业危害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第七条矿部实行职业危害监督制度。

矿安环处统一负责全矿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各车间有专职安全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危害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矿安环处统一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将其纳入经济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各车间、处室、矿区应当认真执行本制度,支持安环处依法履行职责。

第九条

各车间、处室、矿区应当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的知识,增强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治观念,提高职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十条有关防治职业危害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对防治职业危害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前期预防

第十二条产生职业危害的车间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第十三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计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矿安环处提交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矿安环处应当自收到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设计者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矿安环处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

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的职业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危害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危害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危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危害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六条各车间、处室、矿区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各车间、处室、矿区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危害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第十八条产生职业危害的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十九条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各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各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对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各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各单位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单位职业危害档案,定期向劳动者公布。

发现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必须停止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第二十一条向本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向本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

第二十五条各车间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危害,对有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各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发现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劳动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各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教育。

第二十七条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矿安环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各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矿医务室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二十九条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矿安环处。矿安环处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分管矿长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各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三十条各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危害诊疗、康复等职业危害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四)要求各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危害要求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的作业;

第三十二条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各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各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各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工会组织对各单位违反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矿部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个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各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第四章职业危害诊断与职业危害病人保障

第三十三条职业危害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三十四条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危害诊断。

第三十五条职业危害诊断标准和职业危害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危害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六条职业危害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一)病人的职业史;

(二)职业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

(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负责本部门的职业病统计报告的管理工作,并按照规定上报。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对职业危害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职业危害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危害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危害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第三十九条职业危害诊断、鉴定需要各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各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和有关部门也应当提供与职业危害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第四十条医疗室发现疑似职业危害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各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危害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危害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职业危害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危害待遇。

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各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第四十二条职业危害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危害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职业危害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矿安环处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依据职责划分,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职业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矿安环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危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二)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

(三)责令违反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

第四十六条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危害事故发生时,矿安环处可以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一)责令暂停导致职业危害事故的作业;

(二)封存造成职业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三)组织控制职业危害事故现场。

在职业危害事故或者危害状态得到有效控制后,矿安环处应当及时解除控制措施。

第四十七条矿安环处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监督执法证件。矿安环处监督执法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格遵守执法规范。

第四十八条矿安环处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检查并予以支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四十九条矿安环处监督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职业危害的,可能造成职业危害事故,不及时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二)其他违反本法的行为。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矿安环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300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部门责令停建、关闭: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矿安环处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

(二)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三)职业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矿安环处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矿安环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

(二)未采取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的;

(三)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危害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的;

第五十二条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矿安环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矿安环处申报产生职业危害的项目的;

(二)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

(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

第五十三条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矿安环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部门责令关闭:

(一)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

(二)未提供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三)对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

(五)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停止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的;

(六)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危害病人、疑似职业危害病人进行诊治的;

(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八)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

(九)拒绝矿安环处监督检查的。

第五十四条向各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由矿安环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各单位和医疗室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由矿安环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矿安环处责令限期治理,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部门责令关闭:

(一)隐瞒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危害而采用的;

(二)隐瞒本单位职业卫生真实情况的;

(三)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

(四)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矿安环处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矿安环处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的;

(五)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备或者应急救援设施的;

(六)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

(七)违章指挥和强令劳动者进行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的作业的。

第五十七条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由矿安环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部门责令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职业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矿医疗部门不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职业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高各部门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安全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本部门检查,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以及季节性检查,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 2、公司建立由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3、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领导负责,结合月度生产特点,在全公司内进行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四查为主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各车间和各部门的负责人,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 4、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 5、日常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班组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的涉及安全等方面常规性检查,此项检查应做到随查随改,无法整改的问题立即上报整改。本部门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单位在组织日常工作过程中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此项检查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 6、公司和各部门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可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7、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日常检查和部门检查可分别结合进行。 8、针对检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采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限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1、公司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本单位特点,批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3、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规划,审签对各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其奖惩内容的承包责任状。 4、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年度安全目标,在组织编制、审批、布置全面工作的同时,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5、保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安全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年富力强、懂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员。 6、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改善劳动和卫生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或减轻噪声,治理尘毒,保护环境的措施和规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7、经常对各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教育。并通过他们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 8、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并督促实施。 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国家财产和职工的安全健康负主要责任,从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生产方面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公司特点具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指导各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执行情况。 3、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防火、交通、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负责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文明施工工作,组织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5、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文明施工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新工人三级教育、特殊工种上岗前的培训取证教育等各项教育工作。 6、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和上报。 7、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重大险情隐患,指定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 职工安全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图文稿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范本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2、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3、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

安全生产文件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文件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管理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符合本企业的特点,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安全生产文件的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管理。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四)职责 1.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审核、签发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生产责任制。 2.生产技术处负责实施对安全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生产责任制文件的编制组织、审核修订,包括与安全标准化有关的外来文件。 3.各分厂、处室在职权范围内分工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生产责任制的编制和管理。 (五)管理要求 1.安全标准化文件的分类、编号 1.1本企业的安全标准化文件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1.2安全标准化文件的受控状态 安全标准化文件分“受控”和“非受控”两种形式。“受控”文件的发放对象为本公司与标准化运行有关的部门或个人。“受控” 文件发放时其封面加盖“受控”章,进行统一编号,并对持有者进行登记,必要时盖xx水泥有限公司专用章。“非受控”文件只进行编号和记录,可作为一次性文件提供给顾客,发出后不再进行管理。 1.3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编号规则: 1.3.1公司自行编制的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编号规则: 注: “ WNX”是“ xx水泥有限公司”的代码 “ WN是,“威宁”的拼音第一个字母缩写; “ XN\指公司名称“西南”; “ R'是指“记录”; “AQ,指各安全文件的编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WNXN-AQZD 操作规程WNXN-CZGC安全责任制WNXN-AQZF等开始编,需保留文件控制的相关记录。 1.3.2国家行业地方等标准采用原编号。 2.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编制 2.1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编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包括《应急救援预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文件的编写,按照安全标准化的13个要素进行分解,各分厂、 处室按照职权范围负责本部门所涉及的安全标准化要素进行安全 文件的编写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度

机械制造企业标准化管理台帐之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编制: 审批:

宁波XXXXX有限公司2010年 6月 30日发布 2010年7月1 日实施 目录 1、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4、工伤事故管理处理 5、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7、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8、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9、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0、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1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3、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14、相关方管理制度 15、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规定 16、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制度 17、应急救援保障制度 18、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20、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21、气瓶入库验收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管理,识别危害因素,及时控制、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任务与要求 2.1 基本任务: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2 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明确目的,要求,内容,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检查表》。 2.3安全检查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安全检查人员职责 3.1按相关安全检查的要求,做好检查的准备工作; 3.2按时参加安全检查. 3.3按分工做好分管的检查工作; 3.4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要求,认真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认真记录,对违章行为及时制止; 3.5对检查结果按要求及时归纳整理; 3.6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安全检查再报告制度。再报告后,主管领导未办理,则主管领导负全责。 3.7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4、安全检查的内容

AQBZH-1.1-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发布文件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安全生产方针的实现,持续改进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2职责 — 总经理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中的职责 负责审批和发布公司级的安全生产目标; 负责批准公司级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 负责审批分解至各部室、车间的安全生产指标; 听取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汇报,定期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回顾。 为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提供相应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技术资源。 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安环部职责 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编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并报公司负责人审批、签发; ,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督促各单位(部门)根据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定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 安全环保部负责拟定公司级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并报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测;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完成情况与相关单位(部门)、人员进行沟通; 安全环保部负责定期向公司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各部室、车间职责 各部门根据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分解至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拟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各部门负责定期向上级领导、安全环保部报告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 } 各部门负责定期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进行沟通与回顾。 3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与分解 公司级安全生产目标的设立 公司级安全生产目标的设立由公司负责人提出,设立安全生产目标时应考虑以下方面: (1)管理评审的结果 (2)风险评价的结果 (3)生产和过程的绩效 (4)标准化系统评价的结果 · (5)员工和相关方的满意程度 (6)在法律法规体系方面的要求 (7)达到目标所需的资源 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应包含: (1)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努力和行动 (2)事件的影响,如频率、严重性和其他损失 安全生产目标经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总经理批准,以正式文件发布实施。 公司所属各单位(部室、车间)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 安全环保部依据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对目标进行分解,经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负责人审批后,形成各单位(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指标,并以文件发布。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单位(部室、车间)的安全生产指标应包含于公司的目标中,且其指标不得低于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 各单位各单位(部门、车间)为了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应制定本单位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指引 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是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其作用是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 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 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 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工安全守则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水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治理制度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2015年5月29日公布 2015年6月1日实施 目录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 二、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6) 三、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7)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9) 五、安全检查制度 (13) 六、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5) 七、气焊工安全规程 (20) 八、电焊工安全规程 (21) 九、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22)

十、劳动用品配备和治理制度 (24) 十一、安全设施、设备治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25)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治理制度 (32) 十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34) 十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38) 十五、临时用电作业审批制度 (40) 十六、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41) 十七、高处作业审批制度 (43) 十八、破土作业审批制度 (44) 十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审批制

度 (45) 二十、出租场所安全生产治理协议书 (48) 目录 二十一、设备安全治理规定 (52) 二十二、安全用电治理规定 (54) 二十三、消防安全治理规定 (56) 二十四、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治理规定 (59) 二十五、配电室安全作业规定 (60) 二十六、机动车辆安全治理规定 (62) 二十七、防暑降温措施治理规定 (63)

二十八、生产现场安全治理规定 (64) 二十九、水厂门卫治理规定 (68) 三十、水厂值班巡逻规定 (69) 三十一、绩效考核制度 (70)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总则: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公司生产运行、设备治理、工艺操作、生命财产等方面的安全,依照东营经济开发区等级评定规章制度的指导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治理组织 1.1 建立健全以总经理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为副组长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劳动爱护工作。 1.2建立健全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领导的全公司安全生产治理网络,负责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 2、安全生产责任 2.1 总经理领导全公司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劳动爱护工作和安全防火工作。 2.2 各分管副总,对所分管部门的安全职责负有领导责任。总经理和副总的安全生产责任是: 2.2.1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令、法规、制度和规定。 2.2.2 认真做好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安全治理工作。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和激励机 制。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目标,并定期检查和考核。 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及时研究,落实措施。 六、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的安全设施,严格执行“三同 时”。 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员工真正掌握安全生产的技 能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八、免费向员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免费对从事有职业危险作业的 职工定期健康检查。 九、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自己作为安全保障基金,用于 技术改造、改善劳动条件等。 十、对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 十一、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十二、实行工伤保险,保护职工权益。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组织或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 重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的长远规划和工作目标。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职责。

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组织制定审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予监督考 核。 三、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四、组织制定本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工作。 六、负责本公司的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 七、负责安全生产计划及目标的组织落实。 八、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运行情况,并作出及时整改。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范本)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范本) 厦门╳╳╳╳有限公司 说明: 1、企业负责人需在该制度文本的每页签字,已有工商执照的在制度的最后一页日期处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2、该制度文本必须是打印稿(不能是复印件),参考文本中空格部分不是手工填写,而只是提醒输入内容,须打印,不要下划线; 3、签名必须是负责人亲笔签名,不可由经办人代签,否则视为无效。 4、此文本只是提供部门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制作,不承担任何责任,经营者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三、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四、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五、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六、做到三不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七、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九、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第二章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公司总经理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三、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五、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六、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七、安全生产和日趟检机构人员名单: ***(安检组长) ***(组员) ***(组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四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应处的处罚不放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安全和产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很全面)

一、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二、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三、禁火区安全管理制度 四、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安全用电,防止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电活动。 3.工作制度 3.1 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电房。 3.2 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3.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 b)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 c)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3.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3.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a)每天下班前,车间岗位的班组长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b)遇上加班时,加班后由组长或带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3.7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3.8要经常检查树脂、溶剂输送管的防静电钢丝是否妥善接到管头上。 3.9输送泵、风扇接地电源线,严禁人踩车压,有违反者,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及检查处理,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4.注意事项

4.1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维修部,不得私自处理。 4.2严禁任何岗位将溶剂洒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如发生此类事件,必须及时通知维修部处理,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4.3配电房不能堆放杂物,要定期做清洁,经常检查设备运行及电线线路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4.4出入变电房或配电房,大门必须随手关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动物溜入电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 5.相关记录 5.1变配电装置巡检表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 3.工作程序 3.1动火类别 3.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3.1.2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或使用电热封口机(塑胶)。 3.1.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 3.1.4曾用于装载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管线,即使已拆除至其他地方维修动火,也因其含残留气体或液体易燃物料而必须按要求排净 3.2厂内区域划分 3.2.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休息接待室、维修长期工作专用区等。 3.2.2禁火区 3.2.2.1危险区,溶剂型油漆生产车间、树脂罐区、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溶剂地下罐区、车库、喷板室、堆场、化验室等。 3.2.2.2一般区域,厂区运输通道、装卸区等。 3.3动火原则

网络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版

第一条目的 为维护公司网络安全,保障信息安全,保证公司网络系统的畅通,有效防止病毒入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网络系统管理。 第三条职责 1、技术开发部负责公司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系统维护,制定相关制度并参加检查。 2、办公室、安质部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抽查网络内设备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及时予以纠正。 3、各部门负责落实网络安全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网络安全管理范围 网络安全管理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物理层、网络层、平台安全,物理层包括环境安全和设备安全、网络层安全包含网络边界安全、平台安全包括系统层安全和应用层安全。 第五条机房安全 1、公司网络机房是网络系统的核心。除技术部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技术部的管理人员不准在主机房内会客或带无关人员进入。 3、未经许可,不得动用机房内设施。 第六条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必须遵守相关工作制度和条例,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每天上、下班前须检查设备电源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第七条为防止磁化记录的破坏,机房内不准使用磁化杯、收音机等产生磁场的物体。 第八条机房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九条机房温度要保持温度在20±5摄氏度,相对湿度在70%±5%。 第十条做好机房和设备的卫生清扫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除尘,保证机房和设备卫生、整洁。

第十一条机房设备必须符合防雷、防静电规定的措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处理,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电源须是接地的电源。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认真履行机房值班制度,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 第十三条机房电源不可以随意断开,对重要设备必须提供双套电源。并配备UPS电源供电。公司办公楼如长时间停电须通知技术部,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并指明电源恢复时间。 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网络系统的主设备是连续运行的,技术部每天必须安排专职值班人员。 第十五条负责监视、检查网络系统运行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如电源、空调等)的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部领导报告,遇有紧急情况,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第十六条负责填写系统运行(操作)日志,并将当日发生的重大事件填写在相关的记录本上。负责对必要的数据进行备份操作。 第十七条负责保持机房的卫生及对温度、湿度的调整,负责监视并制止违章操作及无关人员的操作。 第十八条不准带电拔插计算机及各种设备的信号连线。不准带电拔插计算机及各种设备。不准随意移动各种网络设备,确需移动的要经技术部领导同意。 第十九条在维护与检修计算机及设备时,打开机箱外壳前须先关闭电源并释放掉自身所带静电。 网络层安全 第二十条公司网络与信息系统中,在网络边界和对外出口处必须配置网络防火墙。 第二十一条未实施网络安全管理措施的计算机设备禁止与外网相连。 第二十二条任何接入网络区域中的网络安全设备,必须使用经过国家有关安全部门认证的网络安全产品。 第二十三条在计算机联入公司网络之后,禁止再以其他任何方式(如拨号上网、ISDN、ADSL等)与外网相连。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新版)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指引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是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其作用是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

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全)汇编

上海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现行版本:A/0 首版生效日期:2016年2月10日 本版生效日期:2016年2月10日 (受控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复制)

上海有限公司(通知) 〔2016〕05号 签发人:*** 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下发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更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公司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暨危险源,重新进行了评审、修改,并形成了汇编,现印发给你们,希望认真组织员工学习、遵守。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日 附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安全操作规程暨危险源》

主题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知 上海有限公司二O一六年二月十日发 共印8份 目录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与考核。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 三、管理职责 1、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督促检查。 2、总经理批准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四、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和实施 1、制订 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安全生产方针、管理评审的结果、风险评价结果、生产和过程绩效、标准化系统评价结果、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起草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后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实施 总经理负责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提供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以及技术资源。 3、目标分解及实施 公司行政人事部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以安全目标责任书形式分解到各部门并确保目标和指标实施。 4、实施结果考核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每年的考核,每年12月进行全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布于员工,做为安全奖罚依据。 5、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评审及修订 公司行政人事部通过考核结果分析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适宜性,及针对内外部条件变化,对目标进行修订。

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制定步骤: 一个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可以依据以下步骤制定: ——考虑存在什么风险,需要从哪些方面控制风险; ——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流程; ——考虑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也就是5w1h的应用; ——考虑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法律法规的条款转化为制度的内容; ——考虑制度中需要被追溯的内容,设置记录。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

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机构职责 第一条 设安全环保部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任命分管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经理进行监管,安全部人员由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专职(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二条 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责任划分: 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人员职责 第一条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含操作规程,下同)加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工作的管理。 3职责 办公室负责规章制度的建立。 4程序 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 4.1.1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在制定过程中,应有各职能部门的会签确认。 4.1.2根据《造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

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4.2 规章制度的发放、传达、使用 4.2.1办公室将文件发放至相关人员,并做好发放记录。 4.2.2规章制度通过公司、部门和班组等不同层次的培训、会议,或在宣传栏张贴等多种形式进行传达,让全体员工熟悉相关要求。 4.2.3员工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 4.2.4办公室应定期对员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考核。 4.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修订 4.3.1每年至少一次由公司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部门、班组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当公司内部部门调整、国家出台重要法律法规时,应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时还应考虑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内容。 4.3.2办公室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4.3.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修订应做好记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x x 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 10、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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