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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汇报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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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汇报提纲

2014年度国家物资储备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国家物资储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国家物资储备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国家物资储备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国家物资储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国家物资储备局作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司局级机构,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国家物资储备政策和任务的建议,负责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战略和规划,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日常管理,管理国家物资储备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领导所属物资储备管理机构。

具体职责:

(一)负责起草国家战略物资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服务国防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的政策建议;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发展战略、规划并

组织实施,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目录;推进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拟订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主要矿产资源的资源储备和企业商业储备的相关政策。协调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监测国际国内主要能源资源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提出动用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战略物资收储、动用和轮换计划;研究提出依托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做好应急物资保障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应对突发事件预案,参与成品油和其他战略物资的应急保障和市场调节;组织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评价评估。

(三)负责制定国家储备战略物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对储备战略物资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管理国家战略物资企业商业储备。

(四)负责组织拟订储备能力布局和建设规划,拟订并下达国家物资储备部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核审批储备基础设施项目并组织项目建设,对中央其他部门储备仓库建设规划和项目提出意见建议。

(五)负责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技术标准、规范和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推进信息化建设,负责国家物资储备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依法监督管理国家物资储备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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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国家物资储备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国家物资储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国家物资储备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国家物资储备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国家物资储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国家物资储备局作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司局级机构,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国家物资储备政策和任务的建议,负责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战略和规划,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日常管理,管理国家物资储备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领导所属物资储备管理机构。 具体职责: (一)负责起草国家战略物资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服务国防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的政策建议;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发展战略、规划并

组织实施,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目录;推进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拟订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主要矿产资源的资源储备和企业商业储备的相关政策。协调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监测国际国内主要能源资源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提出动用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战略物资收储、动用和轮换计划;研究提出依托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做好应急物资保障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应对突发事件预案,参与成品油和其他战略物资的应急保障和市场调节;组织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评价评估。 (三)负责制定国家储备战略物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对储备战略物资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管理国家战略物资企业商业储备。 (四)负责组织拟订储备能力布局和建设规划,拟订并下达国家物资储备部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核审批储备基础设施项目并组织项目建设,对中央其他部门储备仓库建设规划和项目提出意见建议。 (五)负责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技术标准、规范和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推进信息化建设,负责国家物资储备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依法监督管理国家物资储备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组

物资储备体系应资源共享

物资储备体系应资源共享 摘要:充足的物力资源,不仅是快速处置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工作的需要,也是实施快速动员打赢战争的基础。目前,我国物力资源储备实行的是国家和军队两条线,容易造成部分物资的重复建设和储备。为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应着眼应急应战的需要,对部分应战物资和应急物资进行协调管理,优化配置。 建立“双应”物资信息数据库 以信息技术为主导,对各种储备物资的种类、型号、性能、数量、分布以及存储环境、运输条件等信息进行搜集、储存、处理和传输,实现各类信息资源综合集成和共享,为妥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实施动员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具体而言,就是要分门别类建好各种资源数据子库,对各类物资进行统一编码、规范包装、射频标签和自动货单系统,制定物资信息统计体系与分类代码、电子数据交换和信息流程标准,运用智能技术对物资信息进行监控,逐步实现物资采购、储备、管理、保障过程的自动化、可视化和标准化。为了实施精确投送,在应急应战通用物资包装袋、托盘或集装箱上附加条形码或射频卡,在野战仓库、机场、码头等物资中转站,用扫描器、询问机等自动识别装置,快速读取和传输物资装备信息,再依托信息网络传输到各级应急应战物资指挥控制中心,以提高保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科学确定物资储备范围 应将军民通用特征明显、适应性强、应急应战共同需用的物资进行有机整合,统一储备。储备范围根据需要可分为生活物资和通用物资。生活物资主要是给养、被服、日用品等;通用物资包括军民通用的车辆、机械设备和与其配套的仪器、器材、备件等等。其次,国防工程中的一些设施、设备也可纳入储备范围为应急服务。如各类人防设施、战备公路、滚装码头、交通迂回线等国防动员基础设施,在和平时期可以为应急提供服务。 构建合理的物资储备结构 建立和完善物资储备体系,是一项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服务于应急工作的系统工程。由于不同地区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型和担负的作战任务不同。因此,在进行物资储备时,要科学确定物资储备结构,按照量化、细化、具体化的要求,着

小议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立法之我见

小议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立法之我见 前言: 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是一个国家、地区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今中外无论那一个国家、那一个帝王都十分重视国家战略物资的储备工作。国家战略储备物资的存量布局往往是战争胜负、王朝兴衰覆灭的关键。然而由于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突出作用和重要地位使得这一领域具有一定的神秘色彩,一个国家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布局是一个国家的核心机密,一般有所在国家的最高统治阶层和决策机关直接掌握,普通民众难以洞悉其中具体情况。 一: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简介 储备是一个很大众化的词,除了衣不避体、食不果腹的乞丐,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会有一定的储备,小到过冬的衣服,大到购买房产的储蓄这一些都可以称为储备。一般来说可以把储备视为是一项保险政策,是从当前使用中转移出来某些资源以在将来发生紧急事件的时候使用。根据应急的类型,储备可分为两个基本范畴国防储备和经济储备。国防储备是一种有政府控制的资源库存只对于在延长的军事冲突直接设及到国家占有的储备资源时才投放,国防储备又称为战略性和关键性储备。美国的战略性储备就是这样的储备。

经济储备是一种准备应付经济紧急情况的储备,经济储备强调的是物资的民用性。另外按照储备的主体和物资储备的品种有分别可以分为生产者储备、缓冲储备、行业储备、特种储备、民间储备等等。 二:中国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沿革及存在问题 我国的战略物资储备历史非常悠久,但早期的战略物资储备多以粮草和军需物资为主,规模较小品种单一,真真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建立在新中国建立之初的事情,早在1947-1949年我东北解放区的广大官兵先后收缴了国民党和日伪时期时的一些重要物资并将这些物资进行了妥善保管,这些物资事实上形成了早期的国家战略物资储备,随着解放战争的深入各级人民政府也都先后在各地收集了大量的物资,这些物资在随后的经济建设和抗美援朝战争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为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年*月**日在全国各地“清仓委员会”的基础之上,统一的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管理机构“国家物资储备局”正式挂牌成立。国家物资储备系统的发展先后经历了几个重要的阶段。早期的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功能主要是****;五十年代后期尤其是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又被赋予了****的功能;进入六十年代大跃进的后果逐渐暴露,快速发展的国民经济遇到了难以克服的困难,这个时候“********”的义务又被赋予了年轻的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应该说在上世

中国的国家战略有哪些

中国的国家战略有哪些 中国的国家战略有哪些? | 国家战略是战略体系中最高层次的战略。战略,是指为实现某种目标(如政治、军事、经济或国家利益方面的目标)而制定的大规模、全方位的长期行动计划。不同国家对于国家战略的定义各不相同,国家战略就是实现国家总目标而制定的,是实现国家目标的艺术和科学。指导国家各个领域的总方略。其任务是依据国际国内情况,综合运用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文化等国家力量,筹划指导国家建设与发展,维护国家安全,达成国家目标。国家战略的使用最早出自美国,并将其正式列为军事用语。 国家战略概念来源于大战略。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英国的大战略概念传入美国,到战后逐渐演变成为国家战略,并将其正式列为美国军事术语。其定义是:“在平时和战时使用军事力量的同时,发展和使用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心理力量,以实现国家目标的艺术和科学。”许多国家对国家战略的研究正在开展之中,学术界对它还存在着不同的认识。日本给国家战略下的定义是:"为了达成国家目标,特别是保证国家安全,平时和战时,综合发展并有效运用国家政治、军事、心理等方面力量的方策。"原苏联及东欧国家不使用国家战略的概念。有的把它等同于大战略;有的认为两者是有区别的,

其区别就在于大战略是运用国家力量,达成军事目标,而国家战略则是运用国家力量,达成国家总体目标。80年代以后,中国学术界也开始了对国家战略的探讨,主要是从区别于大战略的意义上来认识和使用国家战略概念的。有一种意见认为,虽然中国未在正式文件中使用国家战略这一概念,但它主要体现在党和国家的总路线、总方针、总政策之中。中国学术界对国家战略尚无统一认定,有的认为,国家战略是建设和运用国家各方面的实力和人力,以实现国家总目标而采用的方略却是一致的。国家战略就是为实现国家的总目标而制定的。中国的战略体系不使用"国家战略"的称谓。国家战略物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物资储备局,简称国家物资储备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正司局级机构,负责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战略和规划,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日常管理。主要职责 1.研究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中的功能和地位,提出战略物资储备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政策建议,拟订主要矿产资源的资源储备和用户储备的相关政策。 2.研究提出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发展战略,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中长期规划;监测评 估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组织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效益评估。 3.监测分析国际国内主要能源资源的供求格局和变化趋势并进行预测预警,承担运用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进行经济调节、

信息化升级战略物资储备管理

信息化升级战略物资储备管理 实现集约型的管理方式和信息化管理的战略物资储备,能灵活有序地应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符合战略物资储备结构向合理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支持产业分工,将战略物资行业信息化市场做大作强,北京市科委在2005年策划“重点行业信息化知识库及服务体系构造”项目时,就将“国家战略物资行业知识库建设与示范工程”列为行业信息化知识库项目的重点子课题之一,先行启动了该项目的相关工作,并确定由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简称神州数码)承担该行业知识库的建设工作,力图以公共服务方式,提供全方位的行业信息化知识资源――从制订战略物资行业标准起步,涵盖战略物资制造、采购、存储、处置、销售、物流、支付、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最终建立内容完备、高可用的行业知识库,带动国家战略物资行业信息化的发展。 战略物资管理信息化迫在眉睫

战略物资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对国家安全及总体战略具有深远的影响。发达国家依托信息技术,建立了适用、可靠的战略物资储备管理系统,实现了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联动和统筹。我国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建立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体系,到目前,战略物资管理仍面临着巨大挑战:一方面,战略物资国际市场行情波动较大,对战略物资的采购、持有和动用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风险应对措施不及时、不恰当,随时都有造成巨大损失的可能性。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国家需要建立战略物资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国内和国际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时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提高国家和区域粮食应急能力、水平和效率。 另一方面,未来国际战略物资储备管理将更加趋向于业务运作信息化和决策支持科学化,建设各类战略物资管理信息系统,成为国家有效利用、监管战略物资最为有效的手段。有业内专家分析认为,实现集约型的管理方式和信息化管理的战略物资储备,能灵活有序地应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符合战略物资储备结构向合理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的要求,同时,也能体现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基本保障的理念。尽管近年来国家在战略物资行业IT建设上有了一些重大突破,有些系统已基本实现中央和各省网络的联通,储备粮企业甚至联通到了基层粮库,但分散、低水平重

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

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物资储备活动,保障国家物资储备有序发展并及时有效地发挥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建立物资储备制度,适应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需要,服务国防建设,应对突发事件,参与宏观调控。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物资储备的管理和监督活动。 本规定所称国家储备物资,是指由中央政府储备和掌握的,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所需的关键性矿产品、原材料、成品油以及具有特殊用途的其他物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储备物资是国家财政资金的实物形态,所有权属于国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破坏和挪用。 第四条国家储备物资实行目录管理,明确品种和规模,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第五条确定国家储备物资的品种和规模,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一)国家发展战略需要; (二)国内外资源状况;

(三)供应风险和经济风险情况; (四)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第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国家物资储备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物资储备局(以下简称储备局)及其所属储备物资管理局、办事处具体履行国家物资储备管理和监督职责。 财政部负责国家物资储备财政管理及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国家物资储备有关工作。 第二章国家储备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 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拟订国家物资储备发展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第八条储备局建立监测预警制度,为国家储备物资收储、动用等提供决策支撑。 第九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据国家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等,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拟订年度国家储备物资收储计划,报国务院审批。 储备局依据国务院批准的年度国家储备物资收储计划组织实施。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形,储备局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提出动用建议,报国务院审批: (一)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确需的;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24号令 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

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2015 第25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物资储备活动,保障国家物资储备有序发展并及时有效地发挥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建立物资储备制度,适应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需要,服务国防建设,应对突发事件,参与宏观调控。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物资储备的管理和监督活动。本规定所称国家储备物资,是指由中央政府储备和掌握的,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所需的关键性矿产品、原材料、成品油以及具有特殊用途的其他物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家储备物资是国家财政资金的实物形态,所有权属于国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破坏和挪用。 第四条国家储备物资实行目录管理,明确品种和规模,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第五条确定国家储备物资的品种和规模,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一)国家发展战略需要; (二)国内外资源状况;

(三)供应风险和经济风险情况; (四)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第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国家物资储备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物资储备局(以下简称储备局)及其所属储备物资管理局办事处具体履行国家物资储备管理和监督职责。财政部负责国家物资储备财政管理及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国家物资储备有关工作。 第二章国家储备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 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拟订国家物资储备发展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第八条储备局建立监测预警制度,为国家储备物资收储、动用等提供决策支撑。 第九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据国家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等,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拟订年度国家储备物资收储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储备局依据国务院批准的年度国家储备物资收储计划组织实施。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形,储备局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提出动用建议,报国务院审批: (一)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确需的; (二)宏观调控确需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国务院决定动用的其他情形。

国家发展战略规划

国家战略物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物资储备局,简称国家物资储备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正司局级机构,负责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战略和规划,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日常管理。 主要职责 1.研究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中的功能和地位,提出战略物资储备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政策建议,拟订主要矿产资源的资源储备和用户储备的相关政策。 2.研究提出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发展战略,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中长期规划;监测评估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组织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效益评估。 3.监测分析国际国内主要能源资源的供求格局和变化趋势并进 行预测预警,承担运用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进行经济调节、公共服务预警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和负责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日常管理。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和轮换计划。 4.研究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 5.监测分析国家应急物资保障状况,研究提出依托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做好应急物资保障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6.研究提出与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相关财税、金融、价格和费用标准的政策建议,负责国家物资储备财务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和决算,承担各种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7.起草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8.组织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统计指标,负责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日常管理,推进国家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和现代化。 9.拟订国家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和改造规划,负责储备仓库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负责拟订和下达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对中央其他部门储备仓库建设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10.领导所属国家物资储备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管理各储备物资管理局、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应职级干部;负责国家物资储备系统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战略物资储备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 11.指导国家物资储备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监督安全生产;负责国家物资储备系统的教育、培训、保密、档案、外事、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12.负责国家物资储备系统纪检监察、审计和信访工作;指导所属国家物资储备管理机构的党群工作。 13.承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

附件: 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储备物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政府储备物资,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实施国家安全与发展战略、进行抗灾救灾、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等特定公共需求而控制的,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在应对可能发生的特定事件或情形时动用; (二)其购入、存储保管、更新(轮换)、动用等由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的专门管理制度规范。 政府储备物资包括战略及能源物资、抢险抗灾救灾物资、农产品、医药物资和其他重要商品物资,通常情况下由政府会计主体委托承储单位存储。 第三条企业以及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事业单位接受政府委托收储并按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储备物资,不适用本准则。 第四条政府会计主体的存货,适用《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第二章政府储备物资的确认 第五条通常情况下,符合本准则第六条规定的政府储备物资,应当由按规定对其负有行政管理职责的政府会计主体予以确认。 本准则规定的行政管理职责主要指提出或拟定收储计划、更新(轮换)计划、动用方案等。 相关行政管理职责由不同政府会计主体行使的政府储备物资,由负责提出收储计划的政府会计主体予以确认。 对政府储备物资不负有行政管理职责但接受委托具体负责执行其存储保管等工作的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将受托代储的政府储备物资作为受托代理资产核算。 第六条政府储备物资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确认: (一)与该政府储备物资相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 (二)该政府储备物资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三章政府储备物资的初始计量 第七条政府储备物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第八条政府会计主体购入的政府储备物资,其成本包

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汇报提纲 (2).doc

国家物资储备局 2011年决算公开有关问题的说明 国家物资储备局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司局级机构,负责拟定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战略和规划,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日常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政策和任务的建议; (二)负责拟定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战略和规划; (三)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 (四)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日常管理; (五)管理国家物资储备行政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六)领导所属物资储备管理机构。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国家物资储备局内设综合处、法规处、应急处、财务处、物资管理处、基本建设处等15个处室.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设有储备物资管理局、办事处,负责所辖储备物资和储备仓库的管理与监督检查.截至2011年底,国家物资储备共有238个预算单位,其中本级1个、二级预算单位26个、三级预算单位(事业单位)211个。行政事业单位在职15954人,其中公务员1032名、事业单位14922人;离退休12401人,其中行政机关1330人,事业单位1107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 2011年公共预算收入决算217648.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4648。33万元,事业收入81801。0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425。87万元,附属单位缴款140万元,其他收入8632。80万元。 2011年公共预算支出决算23226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263。02万元(“三公经费”支出2727。23万元),项目支出38876.69万元,经营支出2127.92万元。 2011年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超收入部分为上年项目结转资金在2011年支出。 三、收入来源和支出构成 (一)收入来源 主要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资金缺口部分通过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弥补.事业单位利用闲置库容和设备,通过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税法规定交纳各项税赋后,用于弥补事业单位经费缺口. (二)支出构成 预算支出内容包括:(1)人员的经费支出,包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支出;(2)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水电、差旅、邮电、交通、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3)专项业务的项目支出,包括铁路专用线、护库武警和民兵支出、仓库建设、仓库安防等项目支出。

两部门公布《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全文--国务院部委规章

两部门公布《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 为规范国家物资储备活动,特制定《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现予以公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 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 2015年4月3日附件:《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物资储备活动,保障国家物资储备有序发展并及时有效地发挥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建立物资储备制度,适应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需要,服务国防建设,应对突发事件,参与宏观调控。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物资储备的管理和监督活动。本规定所称国家储备物资,是指由中央政府储备和掌握的,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所需的关键性矿产品、原材料、成品油以及具有特殊用途的其他物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储备物资是国家财政资金的实物形态,所有权属于国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破坏和挪用。 第四条国家储备物资实行目录管理,明确品种和规模,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第五条确定国家储备物资的品种和规模,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一)国家发展战略需要; (二)国内外资源状况;2 (三)供应风险和经济风险情况; (四)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第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国家物资储备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物资储备局(以下简称储备局)及其所属储备物资管理局、办事处具体履行国家物资储备管理和监督职责。 财政部负责国家物资储备财政管理及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国家物资储备有关工作。 第二章国家储备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 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拟订国家物资储备发展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第八条储备局建立监测预警制度,为国家储备物资收储、动用等提供决策支撑。 第九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据国家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等,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拟订年度国家储备物资收储计划,报国务院审批。 储备局依据国务院批准的年度国家储备物资收储计划组织实施。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形,储备局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提出动用建议,报国务院审批: (一)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确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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