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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星级评定标准


临沂电力学校学生社团“星级”评定标准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日常工作的管理,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高社团管理和服务水平,结合我校社团工作实际,制定本评定办法。
第二条 为体现学生社团的活动质量、服务水平和社团成员的满意程度,学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将依照学生社团的年度表现,根据本评定办法的量化指标,将我校全体学生社团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0星级。五星级为优秀级、四星级为优良级、三星级为达标级、二星级为基本达标级、0星级为未达标级。
第三条 参评资格
1、经校团委批准成立,且已满一学年的所有合法学生社团。
2、该学生社团能够按照社团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开展社团活动。
第四条 学生社团星级评定每学期评定一次,评定所依据的量化标准参见《临沂电力学校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办法》(见附件)。
第五条 在学生社团星级评定过程中,由学校团委、社团工作部以及社团负责人代表组成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工作。
第六条 每学年各学生社团应向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委员会提交相关的书面申报材料。由社团工作部对其进行汇总,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最终确定学生社团的星级。
第七条 星级评定工作包括学生社团日常管理评定、学生社团活动评定、学生社团物资管理和财务评定三个部分,总分以120分计。经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委员会的评定,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者(含90分)可评为五星级学生社团,80分--90分者可评为四星级学生社团,70分--80分者可评为三星级学生社团,60—70分为二星级社团,60分以下的(0星级)为未达标社团。另行设定最高20分的额外附加分,对在相应学期获校级以上荣誉或奖励和在较大范围内树立良好形象的学生社团,给予加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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