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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程序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程序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程序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程序

一、职工代表大会建立程序

首届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应成立筹备机构,由企业党组织、行政和工会方面人员组成。筹备工作主要任务是:起草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办法(或提出修改草案);起草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和有关工作情况的说明;研究确定大会中心议题;听取职工关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意见、建议。职工代表大会换届改选适用本程序。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程序

1、依据法律及有关规定,党组织或企业工会与企业经营管理方协商,作出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决定。

2、建立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由企业党、政、工方面人员组成。

3、进行大会宣传。对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职权、任务,职工代表的条件、权利、义务等进行宣传。

4、制定职工代表选举方案和选举办法。

5、选举职工代表,划分代表团(组),选举各代表团(组)长。

6、征集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企业工会在听取职工群众等多方意见的基础上,与企业经营管理方协商,并提请党组织会(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提请筹备工作领导机构)讨论形成对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初步意见。

7、向同级党组织(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向筹备工作领导机构)汇报职工代表选举及组团情况;提出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组成人员名单(草案);提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日程安排,主要议题草案,党委(或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做出决定。

8、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和选举办法(草案);讨论通过大会的主要议题,确定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

9、征集大会提案,并对提案进行归纳、整理、审查、立案。

10、有关部门将拟提请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者决定的文件和材料至少在预备会议召开前7天发给职工代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再交工会。

11、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由工会负责人汇报本届(次)职代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作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通过职代会议题和议程;决定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

12、召开职代会正式会议。

(1)由企业经营管理者作工作报告;

(2)由企业经营管理有关负责人作专项议案报告;

(3)分组讨论以上报告、议案、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办法(草案)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4)工会起草大会决议或决定(草案);

(5)将决议、决定(草案)提交各职工代表团(组)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6)大会主席团审议决议或决定(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7)工会根据讨论结果,对决议或决定(草案)再次进行修改后,提交大会审议;

(8)大会发言;

(9)大会选举;

(10)大会表决。

13、向职工传达大会的决议、决定,监督检查大会决议、决定及提案的落实情况。

(二)职工代表的选举(增补)程序

依照本单位代表选举办法,以选区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代表实行常任制,可连选连任。选举程序如下:

1、拟定选举方案。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部门设置状况,确定职工代表总数及名额分配方案,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班组或分厂、车间、处(科室)划分选区,制定具体选举办法。

一百人以上不足一千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二十至五十人确定;一千人以上不足一万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五十至一百人确定。

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和科技人员的比例应当不低于70%;女职工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企业女职工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

2、宣传发动。企业工会要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职工充分认识选举职工代表的重要性,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选好职工代表。

3、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以选区为单位充分发扬民主,按有关选区大多数职工的意愿确定代表候选人。

4、直接选举职工代表。各选区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组织职工进行直接选举。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大型企业或集团,可以在分厂或车间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中推选产生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企业主要领导应分到各选区以普通职工的身份参加选举。

5、职工代表资格审查。由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6、资格审查有效后,公布名单,组成代表团(组),选举产生代表团(组)长。

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由工会提名,职代会筹备领导机构批准。

7、职工代表因工作调动离开本企业,或因离退休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原选举单位按选举职工代表的程序增补代表并报企业工会,资格审查有效后,即为正式代表。

(三)职工代表资格审查程序

1、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内容是:选出的职工代表是否符合职工代表条件;选举过程是否严格按照职工代表的选举(增补)程序进行等。

2、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提请工会委员会和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3、大会预备会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所作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4、制作代表名册。

(四)撤换职工代表程序

1、选区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以提案的形式提出撤换职工代表的要求,并陈述理由。

2、工会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核实的情况反馈原选举单位。

3、原选举单位召开会议讨论。被撤换的职工代表可参加会议并进行申辩。

4、原选举单位进行大会表决,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可作出撤换职工代表的决定。

5、将撤换职工代表的决定报告提交工会和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审查备案。

6、原选举单位的职工按照民主程序选举新的职工代表。

7、经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审查后替补被撤换的职工代表。

8、撤换职工代表的结果,应向单位的职工公布。

二、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每年至少召开

一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一)召开预备会议

预备会由工会主持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参加。大会主席团选举产生后,即由主席团主持。

在预备会召开前,要将向职代会报告和需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各项文件材料至少提前7天发给职工代表,广泛征求意见、征集大会提案;在预备会上,应让职工代表充分发表意见。

预备会的程序是:

1、选举大会主席团。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和大会秘书长名单;

2、由工会主席报告本届(次)职代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作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4、讨论通过职代会议题和议程;

5、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三)召开正式会议

大会主席团按照预备会议通过的议程,主持会议。

1、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职工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2/3,即可宣布开会。开幕词简要讲清楚本次大会的目的、意义、中心议题和主要任务。此后,宣布大会议程。

2、由企业经营管理者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企业发展规划和投资方案,有关改善职工福利待遇的情况等。如工作报告已事先发给职工代表进行过充分讨论,可针对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作出说明。

3、由企业经营管理有关负责人作专项议案报告。凡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审议的议案,均应由企业经营管理有关负责人向大会报告,说明议案提出的依据、目的和具体实施办法;也可针对职工代表对议案的意见作出说明。

4、由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代会决议落实情况、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等向大会作出报告;由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就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大会作报告。

5、企业工会主席就职代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所决定的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6、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议案分组进行讨论。同时对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和需经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酿。大会主席团成员分别参加本代表团(组)的讨论。各代表团(组)长应认真记录职工代表的讨论发言,整理归纳后,将讨论意见向主席团汇报。

7、大会发言。应安排时间让代表在会上发言。可由各代表团(组)推选代表,在大会上陈述本团(组)讨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也可让职工代表自由发言。

8、根据各代表团(组)的讨论意见,主席团对有关决议草案进行修改。

9、选举。根据有关决定和实际需要,选举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工代表、选举参加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和企业领导人等;根据大会主席团提名,表决通过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人选;表决通过其他需要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人员。

10、大会表决。对有关的各项方案和大会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表决。

11、致闭幕词,宣布大会结束。

12、整理本届(次)职代会的文书资料,立卷存档。要求文书资料必须具有参考价值,齐全、完整并保持文书资料的原始形态。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临时会议

根据《职代会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管理机构、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五)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

1、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作出表决,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指应出席职代会的所有职工代表总数)过半数通过。

2、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表决,一般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领导人的工作报告和提交大会的各项方案,经过认真审议后,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或决定。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议和决定,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企业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修改。

(六)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分类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可分为单项决议和综合决议两种。

三、职工代表大会其他有关程序

(一)主席团产生程序

1、工会结合本企业实际,提出大会主席团的人数、构成比例等具体方案。

2、工会同党、政协商后,确定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

3、召开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协商确定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

4、将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由全体职工代表表决通过,获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当选。

根据需要可从主席团成员中选举产生大会秘书长。一般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担任。

(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形成程序

1、大会主席团根据职工代表大会对经理(厂长)工作报告及其他各项议题进行审议的情况,起草决议草案。

2、将决议草案交由各职工代表团(组)讨论,提出意见。

3、大会主席团集中各代表团(组)讨论的意见对决议草案做进一步修改。

4、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宣读决议草案,并征求职工代表意见。

5、大会对决议草案进行表决,形成决议,记录在案。

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形成的决议和作出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非经职代会同意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必须提请职代会重新审议并经半数以上职工代表同意。

(三)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产生程序

1、由企业工会根据需要拟定组建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的具体方案。

2、将上述方案提交职代会主席团审议后,印发职工代表征求意见。

3、提请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四)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产生程序

1、由企业工会根据需要,提出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人员组成的具体方案。

2、职工代表团(组)根据上述方案,协商推荐各专门小组人选,企业职工均可自荐。

3、企业工会与经营管理有关方面协商后,提出具体候选人名单,交给各代表团(组)征求意见。

4、经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正式提出各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候选人名单。

5、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6、各专门委员会(小组)召开会议,民主推选负责人。

(五)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建议程序

1、企业经营管理方提出重大决策目标、措施和依据,工会征求和反馈职工意见。工会根据需要组织职工代表或专门委员会(小组)对企业经营管理方起草的决策方案或工作报告,作专项调查、考察等可行性论证。

2、在职代会预备会议召开前至少7日将拟提请职代会审议的方案或草案等发给职工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企业经营管理方依据职工代表的意见对决策方案或草案进行修改。

3、召开职代会预备会议,决定是否将拟审议的方案或草案等事项列入职工代表大会议程。

4、召开职代会正式会议。

(1)由企业经营管理方就拟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或草案向大会作报告;

(2)职工代表对经营管理方所作报告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3)工会汇总职工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由职代会主席团研究并形成修改意见,反馈给企业经营管理方;

(4)企业经营管理方根据修改意见,完善方案或草案;

(5)进行大会表决,形成决议,记录在案。

(六)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程序

1、企业经营管理方提出制订方案的原则、依据和条件,工会参与方案的制订并组织职代会相关专门委员会

(小组)进行调研,作出可行性论证。

2、在职代会预备会议召开前至少7日将拟提请职代会审议通过的方案草案发给职工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方面依据职工代表的意见对方案或草案进行修改。

3、召开职代会预备会议,决定是否将拟审议通过的方案或草案等事项列入职工代表大会议程。

4、召开职代会正式会议。

(1)由企业经营管理方就拟提交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或草案向大会作报告;

(2)职工代表对经营管理方所作报告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3)工会汇总职工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由职代会主席团研究并形成修改意见,反馈给企业经营管理方;

(4)有关方面根据修改意见,完善方案或草案;

(5)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方案或草案进行表决,形成决议,记录在案。

(七)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程序

1、企业经营管理方与工会共同制订方案。工会征集职工意见,作为方案制订的依据;工会和职代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小组)组织可行性论证。

2、在职代会预备会议召开前至少7日将拟提请大会审议决定的方案或草案发给职工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方面依据职工代表的意见对方案或草案进行修改。

3、召开职代会预备会议,决定是否将拟审议决定的方案或草案等事项列入职工代表大会议程。

4、召开职代会正式会议。

(1)由企业经营管理方就拟提交大会审议决定的方案或草案向大会作报告;

(2)组织职工代表对经营管理方所作报告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3)工会汇总职工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由职代会主席团研究并形成修改意见,并反馈给企业经营管理方;

(4)企业经营管理方有关方面吸纳工会和职工代表意见,修改、完善方案或草案;

(5)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方案或草案进行表决,形成决议,记录在案。

(八)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和处理程序

1、在作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决定之后,工会或职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发放提案征集表。

2、职工代表在听取和收集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填写提案表。

3、各代表团(组)收集提案并送交工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

4、工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依据有关法规、政策以及企业规章制度,对提案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凡符合条件的应予立案,对不符合条件的退还提案人,并说明理由。

5、对已立案的提案要进行分类登记,按其种类分送给企业有关领导人员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或实施。对有关企业重大问题的提案应提交职代会进行讨论决定。

6、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认真办理提案,并将提案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提案人签字后上报企业职代会。因条件不具备,而不能落实的提案,要向提案人说明情况。

7、工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对提案的落实情况要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在下次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提案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九)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程序

1、企业经营管理方、工会、职工代表团(组)和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小组)提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的议题,经企业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会议议题。

2、企业工会将拟审定的议题及有关材料,提前发至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并由他们征求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

3、企业工会收集各代表团(组)和专门委员会(小组)的意见后,交有关方面研究,形成进一步的修改议

案;

4、召开会议,由提出议案的负责人介绍议案制定的依据、主要内容、目的、要求,进行会议讨论,形成决议。

5、联席会议在讨论问题出现意见分歧时,可以休会,由各方对相关议题作进一步调研论证,充分酝酿,适时复会协商解决。

6、协商处理问题的结果送企业经营管理者,由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负责落实,并由职工代表团(组)长传达给职工代表或职工群众。

7、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的重要问题,要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凡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应由职代会或职代会临时会议解决。

8、出席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出席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占应出席人员半数以上通过的决议方为有效。

(十)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工作程序

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分为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负责对巡视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会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1、由工会拟定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工作计划,包括巡视检查的方式、内容、时间等,提出巡视检查组组成人员建议名单。

2、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巡视检查计划,通过巡视检查组成员名单。

3、召开巡视检查工作组组成人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

4、对职代会各项决议、决定执行和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通过向有关部门询问、查阅报表资料、提合理化建议等形式,对企业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内容进行巡视检查。

5、工作小组总结巡视检查工作,形成文字报告。

6、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听取巡视检查工作情况报告,评估相关工作,形成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企业相关部门。

7、向下一次职代会报告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1 总则 1.1 为全面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政策,完善社会主义民主,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保障和体现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发展,按照《公司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1.2 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1.3 公司工会委员会既是工会组织的领导机构又是职代会的常设机构,负责主持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1.4 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公司、职工个人的三者利益;在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 1.5 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总经理行使统一指挥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职权,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总经理保证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民主的权力。 1.6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2 职权 2.1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2.1.1 听取审议总经理工作报告,审议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1.2 讨论和审议公司有关职工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安全生产和保护措施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2.1.3 讨论和审议公司职工福利基金的预算和使用情况报告及重大集体福利事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1.4 讨论和审议公司业务招待费预算及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1.5 讨论和审议《集体合同》执行情况及修改有关条款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1.6 听取公司领导的述职报告,民主评议监督董事长、总经理等中高级管理干部,并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 2.1.7 依法选举和更换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2.1.8 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总经理必须把提请职代会审议和决定的报告用书面形式提前三天交公司工会组织职工代表讨论.总经理要负责执行职代会立案的提案,并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检查和监督。 2.1.9 凡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报告、方案、制度、决议,任何组织、部门及个人无权擅自改变。 2.1.10 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可以由总经理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共同协议。 2.1.11 总经理对职工代表大会在职权范围内议定的问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公司党委或报上级组织加以协调。 3 职工代表 3.1 按法律规定,凡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公司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3.2 公司职工代表的产生,以分厂,部门、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应分散到有关分厂、部门民主选举方能当选代表。 3.3 全体职工代表按分厂,部门组成代表组,推选代表组长一名。 3.4 职工代表中应有一线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代表组成。各级领导干部的代表,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20%左右;工人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50%左右,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占适当比例。职工代表的数额一般为职工总数的7%一8%左右。 3.5 为便于工作,本公司工会会员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实行“两会合一”,大会代表具有会员代表和职工代表的双重身份,行使“两会”职权。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至五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3.6 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 3.7 职工代表在公司内调动,仍享有代表资格。原代表组应向其调入的代表组介绍情况,并参加调入代表组的活动

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 一、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 企事业单位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一百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制度;五十人以下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大会制度。 小型企事业单位集中的地区和行业,可以按有关规定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 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应当召开一至二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全体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会议议程和提交会议的事项应当在会议召开7日前书面告知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向本选区职工征求意见。 重要事项需要表决的,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其他有关程序事项,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者举手表决方式进行。 表决事项需获得全体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中一线职工不少于半数。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公有制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和审议单位经营管理者关于单位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技术引进方案、承包和租赁方案、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自有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方案、职工培训计划、改制、重组和破产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单位改制、重组、破产时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 (3)审查同意或者否决工资调整方案(事业单位除外)、奖金分配方案、集体合同草案、工资协议草案、重要规章制度、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措施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4)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住房补贴等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5)评议、监督单位高级、中级管理人员,并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6)选举和变更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听取其工作汇报,并对其履行职责进行监督; (7)听取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履行集体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拨缴工会经费等涉及职工劳动权益情况的报告,并监督单位依法执行; (8)法律、法规或者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提出企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2)听取和审议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审查同意或者否决集体合同草案、工资协议草案、重要规章制度、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措施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4)选举和变更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听取其工作汇报,并对其履行职责进行监督; (5)听取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履行集体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拨缴工会经费等涉及职工劳动权益情况的报告,并监督企业依法执行; (6)法律、法规、企业章程规定或者经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三、职工代表的选举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企事业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包括单位在岗职工、内退职工、待岗职工、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临时工)等。 职工代表一般以车间、科室或班组、工段为选区,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职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直接选举产生。 大型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可由分厂(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时本选区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举行。获得本选区全体职工的过半数同意,方可当选。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到期应当换届改选,可以连选连任。 企事业单位职工总数一百人以上的,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十五人;企事业单位职工总数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的,职工代表不少于二十人。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以下简称本社)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和职工代表大会在审议重大决策、监督管理人员、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方面的权利和作用,调动广大员工共同办好邯郸市城市信用社的积极性、创造性,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社职工代表大会是本社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组织机构。本社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工会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行政领导班子应积极支持工会工作。第三条本社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员工的三者关系,在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应积极支持行政领导班子正确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行政领导班子须尊重和支持职代会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正确行使职权及职代会做出的各项决议。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二章除尘滤布职权第六条依据《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与股东大会可合并召开,称为职工(股东)(代表)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修改本社章程; 2、选举、罢免董事会成员或经理,审议批准董事会或经理的工作报告;

3、选举、罢免监事会成员或监事,审议监事会或监事的工作报告; 4、审议批准本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固定资产投资方案,企业财产处理方案,增减股权设置方案,企业变更注册资本,合并、分立、修正和清算方案,员工培训计划; 5、审议批准本社的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方案; 6、审议本社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并决定本社职工工资形式、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和分红方案、公益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7、审议决定本社的集体合同草案、工资协议草案和职工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8、评议、监督、推荐本社各级管理人员,并提出奖惩、聘任或解聘的建议; 9、本社职工代表大会上,由行政领导与工会主席签订集体合同或工资协议,为本社发展的共同目标,互相承担义务,保证贯彻执行。第三章职工代表第七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本社正式员工,均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第八条职工代表中,应当有一线人员,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方面的员工,其中总部和营业部主要高中级管理人员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为了吸收有经验的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在本社范围内,经过民主协商推选一部分代表。职工代表以营业部(总部机关)基层工会为单位组成代表组,推选出组长。第九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全体员工负责,选举单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汇报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汇报 根据工作实际和龙煤集团要求,七台河分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统一召开。下面,我代表分子公司向大会作报告,请审议。 一、加快调整,持续攻坚,企业“五化”建设在应对危机中开创了新局面 初以来,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冲击、煤炭市场滑坡、体制改革和机制调整等复杂工作局面,我们在龙煤集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上次职代会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的态度,冷静审视国内外经济走势,以“三个不变”的原则,沉着应对,合力攻坚,企业整体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多项指标创出新水平,多领域工作取得新突破。主要标志是: 1、生产与准备同步发展,单产单进实现历史性突破。预计全生产原煤1250万吨,同比增产40万吨;完成总进尺33.5万米,同比超掘1.7万米,其中开拓进尺6万米,同比超掘4320米。大井单产1.45万吨、单进94.2米,同比分别提高1000吨和4米。 2、经营与管理同步加强,精煤战略实现标志性突破。入洗原煤1183.5万吨,同比增加89万吨;精煤产率40.19%,同比提高0.65个百分点。销售商品煤870万吨,同比增加37.8万吨,其中精煤销量475万吨,同比增加38万吨;精煤收入达到41.5亿元,占商品煤总收入的77%。分公司可实现营业收入62.7亿元,盈利2.7亿元;七煤公司可实现营业收入20.2亿元,亏损1837万元。 3、事故与隐患同步减少,质量达标实现整体性突破。安全

隐患、事故起数和工伤人数大幅下降,消灭了2人以上事故,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龙煤要求标准以下,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4、工资与福利同步提高,社会贡献实现实质性突破。职工人均收入26508元,同比增加2268元;其中采掘工达到36516元,同比增加2412元。“五险一金”、取暖费、廉租房建设等福利性支出8.7亿元,同比增加3.3亿元。全上缴税金12.5亿元,同比增加3亿元。 5、资源与项目同步推进,持续发展实现阶段性突破。西部区深部资源勘探已开始打钻,向阳立井、铁东矸石电厂项目核准取得重大进展,瓦斯发电初具产业规模,资源扩充和循环经济发展迈出新步伐。 (二)综合治理抓现场,本质安全矿井建设得到新加强。坚持从落实责任、强化现场管理和“三基”建设入手,打牢安全生产根基。突出安全重点。把瓦斯抽放作为防范重大事故的治本之策强力推进,全施工钻场715个,抽放瓦斯6820万米3,抽放率达到40.5%,瓦斯超限次数同比下降34%。通过加大投入、完善装备、提高标准等手段,推进通风、监测和防尘系统改造,完成改造工程15项、降阻工程1.8万米,更换主扇23台,新增防尘管路18.4万米、防尘设施1120处,矿井“一通三防”系统更加稳定可靠。通过严格执行“总经理令”、瓦检员“一岗双责”、综合防突措施、瓦斯监测、局部通风和防尘管理等制度,加强采掘工作面瓦斯煤尘管理,矿井防范重大事故基础进一步夯实。 强化综合治理。持续开展百日安全会战和专项治理会战,强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导读:本文是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篇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职工大会制度。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企业工会组织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 第一条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第二条听取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管理、履行集体合同、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等情况的报告; 第三条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推

荐劳动模范候选人; 第四条讨论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督促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最低工资制度,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实行厂务公开,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决定,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 第六条教育和督促职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第七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工会组织 第一条公司工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在公司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企业终止,该企业工会、分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工会撤销后,工会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保留。 第五条公司工会设专职工会主席。公司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公司协商确定。 第六条公司工会组织应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文件 总工办发〔2011〕53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关于规范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2011年12月7日) 为规范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充分有效地发挥企业职代会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职代会运行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企业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二、企业职代会实行届期制,每三至五年为一届,到期应当及时换届。 三、企业工会是企业职代会的工作机构。未建工会的企业召开职代会,应当向上级工会组织报告,在其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四、企业首次召开职代会前应当成立筹备机构,由企业党组织、行政、工会等方面人员组成。筹备机构主要任务是:起草本单位职代会实施办法(细则);组织选举职工代表;起草职代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研究确定本次职代会主要议题和议程;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等等。 五、企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职代会实施办法(细则)。职代会实施办法(细则)应当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六、企业应当根据职工人数和生产(行政)单位设置状况确定职工代表总数、划分选区、分配名额,进行职工代表的选举。职工代表人数应当按照企业全体职工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比例和人数应当按照本企业职代会实施办法(细则)确定,或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但最少不得低于三十人。企业职工人数在五十人以下的,应当召开职工大会。 七、职工代表中应当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其中企业领导人员一般不超过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 八、各选区按照分配名额,由工会负责组织职工直接选举职工代表。 九、企业领导(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相应的选区,参加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职权

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参加决策和管理、监督干部的权利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1)听取和审议厂长关于企业和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凭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励和任免的建议。 (5)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2)有权参加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对企业执行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3)因参加职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代会决议,做好职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规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职工代表的调动、退休和罢免、撤换: (1)代表在本企业内部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调离本企业的,其代表资格自行中止。代表任期未满退(离)休的,其代表资格自行中止。 (2)每个职工或原选举单位,发现代表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都可以向工会提出罢免或撤换的要求。罢免或撤换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的职工会议讨论,获得全体职工过半数以上的同意。对被罢免或撤换职工代表,要及时报告企业工会,经工会讨论通过后,宣布撤销其代表资格。 (3)代表出先缺额,应及时补选。补选代表的程序和选举代表一样,由选区的全体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的培训: (1)换届后的职工代表,必须进行一次全面培训。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的理论和方法。 (2)对新当选的代表,还应进行必要的“入门教育”。组织学习民主管理基础知识,职代会的性质和认为,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等。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议程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议程 公司第八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时间会议安排内容7月21日↓7月27日预备会议1、 7月21日召开代表组长会议,布置职代会工作2、 7月22日~26日,各代表组讨论,讨论审议大会文件3、 7月27日,各代表组长到公司本部汇报讨论审议文件情况,公司领导听取汇报。 7月28日(星期五)时间会议安排主持人内容报告人8:15 ↓ 9:30 全体会议林哲明1、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主席团人员入座2、宣布大会开始,奏国歌3、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汇报4、作公司行政工作报告5、作2006年上半年度劳动保护技措计划完成情况汇报6、大会书面文件(1)2006年上半年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汇报(2)2005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报告蒋旻张耀庆万峰 9:45 ↓ 11:00 分组会议各组长1、讨论公司行政工作报告2、审议2006年上半年度劳动保护技措计划实施情况汇报(草案)3、讨论2006年上半年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汇报5、讨论2005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报告6、讨论大会决议(草案) 12:00 ↓ 12:45 讨论汇报张耀庆听取各代表组讨论情况汇报各组长13:00 ↓ 15:00 全体会议 林哲明1、对职工代表意见进行说明2、代表对大会《决议》作无记名投票表决关于2006年上半年度劳动保护技措计划实施情况汇报的大会决议(草案)3、大会报告无记名投票表决结果4、宣读大会 决议5、领导讲话6、宣布大会结束,奏《国际歌》张耀庆总监票总监票 学校教职工大会会议记录 时间12.23地点多媒体教室主持人韩杰 教职工代参加人员全体教职工代表会议形式 表大会 会议主题绣惠镇中心小学第四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的区别

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的关系 问题一:职工代表大会就是什么性质的组织?与工会有什么区别?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就是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就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工会就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工会代表大会就是工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两者性质、任务不同,代表机构也不同。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就是企业的工会委员会,企业工会委员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曰常工作;而企业绝大多数职工就是工会会员,有的单位职工代表同时又就是会员代表,所以, 这两大组织人员有时存在重叠情况。 问题二:职工代表大会如何组成? 职工代表大会由企业全体职工直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问题三:某企业没有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人数又非常多,就是否可以简化民主程序,将规章制度交由企业工会讨论? 不可以。《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对于关乎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必须经过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这 就是法定必经程序,并没有可用工会讨论来替代的规定。因此,该企业要通过 规章制度,必须先由职工选举职工代表大会。如存在囷难,则该企业可以通过召开全员大会、邮件群发或张贴公布等形式将规章制度交由全体员工讨论。 问题四:组建工会的一般程序就是什么? 组建工会的一般程序如下:(1)向上一级工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建立工会组织及工会筹备组成员的请示报告;(2)发展工会会员,建立工会小纽; 选举工会代表与组织酝酿工会主席及委员候选人;(4)召开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成立工会组织;(5)办理确认基层工会社团法人资格。 其中,工会主席一般应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企业人数较多、规模较大的,也可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请上一级工会审批。至于工会主席候选人提名,《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由会员民主推荐,报上一级工会同意提名;也可以由上级工会推荐产生。提名人数未具体限定,可根据情况等额或差额选举■:,同时,企业行政负责人、合伙人及其近亲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主席及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问题五:在工会组建过程中与工会成立后,企业有哪些义务?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保障职工群众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依据《宪法》、《企业法》、《公司法》、《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包括职工大会)工作规范。 第二条职代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是包括非公有制企业(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企业,下同)在内的所有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机构,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 第三条全区所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都要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非公有制企业要结合企业实际,积极探索适合非公有制企业性质和特点的职代会运行的具体办法,实行职代会制度。 第四条职代会接受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基层委员会的党的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企业行政领导要支持职代会的工作,执行职代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和决定。 第六条职代会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七条企业工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九条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职代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凡未改制的国有企业,要严格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有关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企业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企业章程草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或者否决企业提出的经济责任制方案、劳动用工方案、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机构改革方案、裁员分流方案、改革改制方案、企业破产实施方案、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及奖惩办法等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使用方案及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企业高、中级管理人员,提出奖惩及任免建议; 五、企业高、中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听取职代会或者半数以上职工代表的意见; 六、选举、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谈判的职工代表;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需要由职代会行使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正在改制中的国有企业,要按照中央和有关部委、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民主管理的政策、法规,重点抓好以下几项职权的落实: 一、企业改组、改制方案,搬迁、改造方案,兼并、破产方案及清产核资情况,企业裁员、分流、安置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未经职代会审议的不应实施;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保障管理企业的民主权利,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企 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 第四条职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工代表 第五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六条职工代表必须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相同。 职工代表的具体选举和罢免办法由企业工会组织制定。 第七条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和科技人员的比例应当不低于70%。 女职工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企业女职工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 第八条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涉及职工权益的事项有知情权; (三)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闭会期间对企业执行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落实提案情况进行监督; (四)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或者经企业同意组织的活动,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不 受影响。 第九条职工代表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素质和参与管理的水平;(二)代表职工合法利益,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条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和罢免本单位的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职工代表在任职期间内非因法定事由,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按照“10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1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按照20人至50人确定;1000人以上不足1万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按照50人至100人确定;1万人以上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100人。”的规定确定代表人数。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 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细则 根据《公司法》规定:“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本公司于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的同时,实行公司党组织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 为保障和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于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切实保证、监督总经理任期目标的实施,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审议重大决策和监督行政领导,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接受公司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力。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应保证总经理于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积极支持总经理行使运营管理决策和统壹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总经理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保障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行使职权。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壹、审议建议权。 定期听取和审议总经理的工作方案,对企业发展规划、运营方针、年

度计划、改制方案、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承包和租赁运营责任制方案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查同意或否决权。 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改革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权。 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医疗保险和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权。 于上级工会的指导下,评议、监督企业各级领导干部,有权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五、推荐和选举权。 于上级工会的指导下,有权推荐和选举企业的领导干部。 第六条总经理对职工代表大会于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能够提请复议。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总经理应当按决定执行,且可方案上级主管部门。 职工代表大会对总经理于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能够建议总经理加以修改,双方意见不能统壹时,能够方案上级工会。第七条于职工代表大会上,可由总经理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且建立民主协商制度。为企业发展的共同目标,互相承担责任和义务,保证贯彻执行。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发言稿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发言稿 职工代表、同志们;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充满着和谐、奋进的气氛。代表和同志们本着对公司及其负责的精神,并怀着对振兴公司的热烈期待与渴望,认真听取了“做强主业,做精专业,发展服务业,为建设管理型公司而努力奋斗”的行政工作报告,并对其开展了热烈的讨论。在审议的过程中,代表和同志们提出很多的意见、建议。对此,公司将进行认真的研究,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逐步的落实。在此,我对意见和建议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做一些简要的说明。 一、关于战略问题。代表和同志们都认为公司战略尤为重要,但公司提出“做强主业,做精专业,发展服务业”,向管理型转变,能否具体化、措施化,便于操作实施。 感谢职工代表和同志们,对公司战略取向的期待与认同。实际上,战略是有层次的,一是定位与方向,即向什么地方走;二是怎么走,要分阶段,每阶段都有其主要任务;三是具体行动计划。 对于做强哪些主业:化工、石化、煤化、环保;做精专业:公司将认真研究;发展服务业:是一种意识取向变为发展方向;向管理型转变:一是管理认知,二是组织形式、规章制度要逐步推进,三是具体行动。 公司的战略规划,目前正在与一家咨询公司谈判,今年内对公司战略做具体谋化。做强主业,做精专业,发展服务业,向管理型转变无疑是战略的内容,但不是绝对的内容。希望职工及代表同志们积极参与公司战略规划的讨论。 二、关于经营问题。经营秩序不太顺当(内部撞车),经营管理主要是投标管理没有形成集中的意志和手段。

这些意见是恰当的。我们要进一步理顺,规范经营管理。在信息源头上把紧调控,减少和防止内部撞车。尽管近几年经营业绩逐步上升,但公司的投标体系是分散的。今年,要进行研究,建立公司投标中心。但要注意的一点是,资源也要相对集中,不只是公司机关成立投标中心的做法。 三、关于绩效考核体系。一个单位的业绩考核制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公司XX年是按人头计算。XX年改进产值利润率3.2%,减去内退和待岗人员工资及保险,多余的上缴公司,不足的予以补助。XX年将采取自报主营收入,产值毛利率相应提高。 现在的问题是,多数单位得不到奖励。但强调的是: 1,必须要有一个考核体系,可以改进,但绝对不能没有。 2,管理认知上要有进一步的认识,认真对待业绩考核,这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 3,有了体系,要严格按责任书执行。有意见可以提。 四、关于人才与从人才管理问题。公司要进行研究,建立人才框架体系。 1,人才配备, 2,人才培训, 3,人才激励制度,公司要制定政策, 4 ,新劳动法实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要适应变化。 代表、同志们:“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我们四化建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我们辛勤的耕耘,肯定会有辉煌的未来! XX-12-4

集团公司职代会工作制度流程

集团公司职代会工作制 度流程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X X X X X集团有限公司 职代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企业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协调企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宪法》、《工会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职代会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协调劳动关系,督促企业和职工双方共同遵守劳动法规,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知情权、审议权和监督权。职代会的主要任务是: 1.听取企业负责人报告本企业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情况,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2.推选集体协商代表,与企业方代表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草案;监督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的履行。 3.检查、监督企业履行国家法律法规中有关劳动关系、工资分配、安全生产、休息修假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情况;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和有关建议。 4.组织职工代表检查国家、省、市地方劳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在企业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解决。 5.评议监督集团领导成员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对他们的奖惩提出建议。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对总经理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总经理提出建议,也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职工,均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一、职工代表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厂的规章制度。 2.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熟悉生产业务工作,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群众威信。 4.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实事求是反映职工群众的正确意见。 二、职工代表的产生 1.以部室为单位,由职工提名并进行差额选举选出代表,其当选的票数需为小组成员半数以上,选举结果报集团工会批准。 2.集团领导、工会主席、团委书记,需参加各部室选举才能成为正式代表。 3.职工代表调离原选举单位,不再保留代表资格,由原选举单位另行补选。因组织机构调整,原选举单位撤消,代表资格不再保留。 4.职工代表人数不低于集团职工总人数的10%,职工代表中应有普通员工、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员工,其中普通员工代表占职工代表总数的25%左右,女职工和青年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5.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受选举单位监督,代表不称职时,原选举单位职工有权依照规定予以撤换,但必须经原单位职工过半数通过,并报厂工会委员会批准。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扬州市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 为指导企事业单位实施《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利,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依据《江苏省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职代会会前的主要工作要求 (一)建立制度 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单位的职代会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职代会职权、职工代表权利和义务、工作制度和民主管理其他形式。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要将召开职代会列入单位年度工作安排,按期实施。 (二)确定议题 职代会召开之前,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职代会职权结合本单位经营发展的重点工作和职工关注的劳动权益热点问题确定本年度职代会中心议题。职代会议题可以由工会征求职工意见后提出,也可以由经营

者提出,工会与企业协商确定。 议题确定后,由工会牵头,有关方面参与,共同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职代会闭会期间,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联名要求召开职代会,工会应当及时摸清事由。职工代表所提意见、要求基本合理,工会应积极与行政沟通,召开职代会;职工代表所提问题属于有关工作未做细,在认真进行整改的同时,工会应会同行政共同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 (三)征集提案 工会应发动职工围绕职代会议题开展提案征集活动。提案由职工代表在征集所在选区职工意见后提出。提案可以由职工代表个人提出,也可以由多名代表联名提出。提案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工会应指导帮助职工代表提高提案质量;并及时将提案整理分类,确定整改落实部门和办结、答复时间,送经营者阅处后交有关部门办理。 工会对上届职代会提案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做好向职代会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根据《企业法》及本企业章程的有关规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于_ 年月日在召开。企业已于会议召开_ _日前以_ 方式通知全体职工代表,应到会职工代表__________人,实际到会职工代表____人,代表企业_____%的职工。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形成决议如下:选举_________为企业职工代表监事,免去_________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__________ 人,占职工代表总数__________ %不同意________ 人,占职工代表总数__________ %,弃权__________ 人,占职工代表总数______ %与会职工代表签字:年月日第一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2016-07-13 10:40 | #2楼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第一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5年2月26日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本次大会是在公司全体员工攻坚克难、顽强拼搏,当年实现收尾工程全部一次投料试车成功,完成搬迁装置全面试生产任务,正经受金融危机冲击的情况下召开的。公司总经理李定山同志在行政工作报告中对2015年工作做了肯定,与会代表紧紧围绕行政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大会认为2015年公司面临的生产经营任务是艰巨的,报告明确提出了公司2015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目标明确,措施有力。为此,大会决议如下:1、大会审议,通过总经理李定山同志所作的2015年行政工作报告;2、大会审议,原则同意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201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3、大会审议,通过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2015年经济责任制方案;4、大会审议,原则同意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大会认为,2015年是重庆天原建厂70周年,是天原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面对世界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坚定信心,优化经济运行,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沉着应对、化危抓机,努力实现跨越式快速发展,为实现“千亿化医、百亿天原”宏伟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大会要求,公司上下一定要团结一心、扎实工作、求真务实,努力抓好经济运行质量,实现“4132034”目标下生产经营及工程建设的双丰收;要竭尽全力、创造条件、创新工作抓住当前大好机遇,酝酿低成本扩张,积极研究与争取政策实现跨越式发展;要精益求精,全面完成搬迁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要加大融资力度,确保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流畅;要坚持以人为本,优化结构,通过各种途径打造优秀人才和团队;要杜绝“工亡”和重伤事故,通过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环保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 制度

**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条例(草案)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法》和《工会法》的基本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是实行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机构。工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 第三条职代会应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组织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支持经理正确行使职权,确保计划任务的全面完成,教育职工正确处理企业和职工个人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职代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职权 第五条公司职代会行使以下职权: 1.提出合理化建议。 2.讨论经过与员工个人切身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重大人事奖惩。 3.其它企业认为有必要交由职代会决议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职工代表 第六条职工代表以部门或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无记名差额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要具有一定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具有一定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做好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关心集体、遵守纪律、联系群众、办事公道;在职工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等。

第七条职代会代表每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代表调出本公司其代表资格消失,原选举单位应及时补选。 第八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和替补制,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在任期内离职或其它无法正常履行职工代表职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3个月以上假期、退休、亡故、失踪等)时,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由原选举部门补选;职代会届期内可根据需要增补和撤换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失去职工信任(包括但不限于职工代表因违法乱纪、无故不参加职工代表大会而严重失职)时,原选举单位有权依法按程序予以撤换改选。 第九条职代会根据需要可临时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但不享受代表的权利。 第十条代表的权利 1.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检查,质询公司各单位执行职代会决议和落实提案情况并对企业中层干部有评议监督权。 3.参加职代会各项活动时,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第十一条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3.如实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代会的决议,做好职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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