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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交接班制度3篇

医院交接班制度3篇
医院交接班制度3篇

医院交接班制度篇1

一、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科室必须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排好班。排班后,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擅自调换或更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者,必须向科主任或排班者说明,经协调后方可换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并必须做到接班者未来,交班者不走。

三、各科室应设昼夜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四、值班医师负责全科室的临时医疗处置、急诊、会诊和危重病员的观察、治疗,并记录病程。值班时间内,值班医师应巡查病房至少三次(下午下班前、晚熄灯前、晨起床后),对危重病员应随时巡视。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五、值班护士应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按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对危重病员要严密观察,负责接待新入院病员,填写值班记录,同时检查、指导下级护理人员的工作。对规定交接的毒、麻、精神类药品及医疗器械要当面交清。

六、医师、护士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危重病员床头交班,特殊情况个别交班。要求做到交的清楚,接的明白。医师交班必须按要求详细填写交班记录。

七、值班医师不得擅离岗位,护理人员要求诊视病人时,必须立即前往。有事必须离开时,应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

八、值班医师交班时将处置情况除记入病历外,应向经管医师口头重点交清,必要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

九、医护集体交接班至少每周一次,由值班人员报告病员流动情况和新入院、危重、手术前后、特殊检查等病员的病情变化以及病员思想动态,一般不超过十五分钟。医师交接班应在主任医师或病区负责医师主持下进行。

十、接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检查各项护理记录和医师交班记录书写情况。

十一、值班人员要做好病区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逐级请示报告。

十二、医院设立行政和医疗总值班。负责处理值班期间全院的安全、行政和医疗、护理等紧急事宜。

十三、夜间和假日值班,次日可酌情休息。

十四、检验、放射、药剂等有关人员可参照执行,应努力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以保障临床工作顺利进行。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医院交接班制度篇2

一、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低

年资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科主任、主任医师或高年资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二、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三、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四、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值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值班医师指导处理。遇有需经治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经治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疗服务部。

五、一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二线、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保持通讯通畅,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六、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七、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医院交接班制度篇3

一、交接班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是对医疗科室管理与持续改进的具体要求。

二、医师交接班

1、各科室在行政工作时间之外以及假日期间,必须设有值班医师。应当根据科室的设置情况,安排医师单独或联合值班。

2、值班医师在规定的接班时间之前10分钟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房,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薄,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种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每日晨,值班医生将值班期间病员的情况向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8、值班医师不得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经由科主任同意,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三、护理交接班制度

1、每日晨交接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患者记录,重点巡视危重患者和新入院患者,并安排护理工作,做好交接班前一切准备工作。

2、当班护士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内的各项工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用过物品妥善处理。遇到特殊情况,必须作详细交班,与接班者共同做好查对方可离去。

3、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等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再发现问题,则应由接班者负责。

4、在接班过程中遇到抢救患者时,共同参与抢救,抢救完毕交接清楚。

医院交接班制度

医院交接班制度 医院交接班制度1.病区护理人员实行24 小时轮流值班制,原则上尽量减少交班频次。 2.接班者提前15 分钟进入科室,阅读交班记录和护理记录。 3.夜班人员应在每日晨会上将前一日内患者情况进行交待,夜间危重患者的情况要重点交待。交接班均应做到交班本和护理记录写清楚,口头讲清楚、床旁看清楚。 4.每班应在交班前15 分钟完成本班工作,接班者未到达或未接清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遇特殊情况,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后方可离去。 5.交班者必须为接班者做好用物、药品准备,以确保护理工作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6.交接班内容: (1)交班报告:患者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重危患者、抢救患者、大手术前后的患者,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标本的留取、特殊护理的患者以及有病情变化、有心理异常状况的患者均应详细交班。 (2)床旁交班:确认患者身份,了解患者病情和皮肤情况,以及进行中的治疗、心理状态和各种管道通畅与固定情况。 (3)药品、物品交接:常备贵重、毒、麻、精神一类药品及抢救药品、物品、仪器设备的数量、性能状态等,交接班者均应做好记录,并签全名。

(4)环境交接:办公室、治疗室、病房等达到清洁、整齐、安静;水、电、气运行良好。 7.交班中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询清楚,以下九种情况不交不接: (1)护士仪表不规范不交不接;(2)本班工作未完成不交不接;(3)输液、输血不通畅不交不接;(4)各种引流不通畅不交不接;(5)医嘱没查对或不清楚不交不接;(6)危重患者装束及床单位不整洁不交不接;(7)准备工作未做好不交不接;(8)医疗器械物品不齐不交不接;(9)抢救物品不齐或性能不好不交不接;8.交接班执行交不清不接,接不清不交,交班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者负责,交班后发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临床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四、临床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应安排一、二、三线值班。一线班由住院医师及住院总医师担任,二线班由主治以上医师担任,三线班由副主任以上医师担任。 (二)值班医师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准时接班,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值班时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串岗,联系工作、在院内会诊必须说明去向。值班时不准干私活和玩忽职守。(三)值班医师应完成本职日常工作,临时负责处理全病区所有病人的诊疗问题,完成急诊病人入院病史或入院录的书写及必要的医疗处置,遇有疑难问题及危重抢救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协助处理,必要时向院总值班或医务处汇报。 (四)值班医师应经常巡视病房,及时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休息。 (五)临床各科应设医师交接班本,值班医师对新入院病人要逐一交班,各治疗组医师应有重点地将本组需交班病人情况记录于交班本上,各治疗组的危重手术病人必须交班,记录时应注明病人床号、姓名、诊断、病情和应当注意的问题,必要时应床旁口头交、接班,重病人必须床旁交接班。接班后的值班医师在全面了解病人情况的基础上,对前一班医师交待的医疗任务逐项完成,并将病情变化和完成的诊疗操作记录于病程录和交班本上。交班本的记录,治疗组和白班用蓝黑墨水,夜班或死亡病人记录用红色墨水钢笔;原则上由实习医生或住院医生完成记录,具有法定执业医师资格的值班医生修改、签名。

夜班值班医师在次日科室晨会上对交班的观察病人作重点交班,危重病人应床旁交接班。 (六)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如遇有重大抢救或成批病人住院时,应及时向院总值班和医务处汇报,必要时应向分管业务院长汇报,由院总值班和医务处组织抢救和诊治,详见“突发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七)住院总医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休息。每周休息二个半天、一个晚上。原则上内科安排在工作日休息,外科安排在双休日休息。住院总休息时,由二线班代班上岗。 (八)二线值班医师原则上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科室有条件应安排住宿或不离开医院(家),随叫随到,但必须在病房坚持到晚上10:30方可离开病房。 (九)住院医师非值班时间,晚上至9:30时方可离开科室或轮转科室。 (十)各科室通信装置由住院总医师或二线值班医师携带,以便及时联络。 (十一)交(接)班记录遵照安徽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修订版)》第5章第14节内容执行。 (十二)临床医技科室根据情况遵照本制度执行。

医疗核心制度考试试卷(交接班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试卷(交接班制度)科室: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共分,每空分) 1.各科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并设副班值班医师 1人,由主任、主治或高年资医师担负,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2、值班医师在每日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的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应在下班前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薄,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及副班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到其他科室会诊等有事临时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

7、副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病房或在院内宿舍)如值班医师或护士请求指示,应立即前往视诊给予指导处理。 8、每日晨,科内召开晨会交班,由值班医师向主治医师、主任及各经管医师汇报新入院、术后、产后、危重病人的重要病情、异常变化及临时性的医疗处理工作等必需交代清楚、接得明白。 9、值班医师与接班医师进行交接班时,实行双签字制度。 二、选择题 1、值班医生可以脱离日常工作。( X ) 2、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没必要给予医疗处置。( X ) 3、值班医师在每日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的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4、副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病房或在院内宿舍)如值班医师或护士请求指示,应立即前往视诊给予指导处理。(√) 三、选择题 1、值班医师与接班医师进行交接班时,实行(D)制度。 A、查对 B、讨论 C、口头汇报 D、双签字 2、每日晨,科内召开晨会交班,由(B)向主治医师、主任

医护人员交接班制度

医护人员值班、交接班制度(一)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1

(二)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1.病房护士实行一周倒班一次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2.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并安排护理工作。 3.病房应建立日夜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病危人数;新病员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 4.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5.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作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三)药房、检验、放射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院护理交接班制度范文1

医院护理交接班制度范文一 一、目的:保证临床医疗护理工作的连续性,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要求: (一)交接班要求: 1.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按护理文书书写规范要求做好护理记录。 2.交班者整理及补充常规使用的物品,为下一班做好必需用品的准备。 3.交接班必须按时。接班者提前到科室,完成各种物品清点、交接并签名,阅读重点病人(如危重、手术、新病人)的病情记录。 4.交接班必须做到书面写清、口头讲清、床前交清。接班者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询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生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5.交接双方共同巡视病房,注意查看病人的病情是否与交班相符,重病人的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是否符合要求以及病室是否达到管理要求等。 6.对特殊情况者,如情绪、行为异常和未请假外出的病人,应及时与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联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向院部汇报。除向接班护士口头交班外,还应做好记录。 (二)交接班方式: 1.书面交班:每班书写护理记录单,进行交班。 2.口头交班:一般患者采取口头交班。

3.床边交班:与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重点交接危重病人及大手术者、老年与小儿患者及异常心理状态的患者。 (三)交接班内容: 1.病人动态:包括病人总人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等人数,重危病人、抢救病人、一级护理病人、大手术前后或者有特殊变化的病人及死亡等情况。 2.病人病情:包括病人的意识、生命体征、症状和体征、与疾病密切相关的检查结果,治疗、护理措施及效果(如各种引流管是否通畅,引流液的色、性状、量;输液的内容及滴速;注射部位有无红肿、渗漏);病人的心理变化,病人对疾病的态度,家庭、单位的态度和支持情况等。 3.物品:包括常备毒、麻药品、抢救物品、器械、仪器等数量及完好。 医院护理交接班制度范文二 (1) 交接班制度是护理工作连续性的重要保证。 (2) 各班护士应严格遵照护理管理制度,服从护士长安排,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3) 交班前,组长和当班责任护士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患者护理记录,重点巡视危重患者和新入患者,在交班时安排好护理工作。

医院值班制度

医院值班制度 为切实做好总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1、医院总值班工作由院领导轮流总带班,分医疗总值班、护理总值班、行政总值班等“三条龙”。节假日3天及以上及特殊时期,另外安排职能科长值班,以加大协调落实力度。 2、值班室实行非上班时间值班制度,值班时段为工作日12:00~14:30(6月1日~9月30日期间为15:00)及17:30(6月1日~9月30日期间为18:00)~次日8:00;非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上午班8:00~12:00,下午班12:00~19:00,夜班19:00~次日8:00。 3、医疗总值班人员由临床、医技科室行政正、副主任及部分志愿参加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组成,护理总值班由护士长轮流值班,行政总值班由职能科室工作人员轮流值班。为照顾老同志,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一般不安排值班。 4、医务科、护理部和办公室分别负责编排总值班“三条龙”值班表和值班室管理,对新参加值班的人员进行培训;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因故不能值班的,应当提前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分别报医务科、护理部和办公室。 二、值班人员职责 1、医疗总值班、护理总值班、行政总值班分别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院医疗、护理、行政事务的临时事宜,及时处置突发、重大

事件,传达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承接未办事宜,以保证全院正常工作,确保医院安全。 2、接听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应及时、认真接听值班电话,语言文明,礼貌应答,对所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按有关程序报告处理,不得推诿拖延。重要来电或来电事项需要办理的,应要求对方尽量传真书面材料;没有书面材料的,值班人员要填写电话记录,按程序报批。一般情况下,涉及业务咨询的来电,应告其与相关业务科室联系;涉及新闻采访事宜、群众信访问题的来电,应告其与办公室联系;涉及举报、投诉的来电,应告其与监察室联系。 3、及时接收和转办文电。值班人员如收到传真或送达的文电,要在值班记录本上登记,注明收到时间。需要立即办理的文电,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带班院领导,并按照带班院领导的要求及时办理;不需要立即办理的文电,待上班后交由办公室处理。 4、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简明扼要记录值班时发生的事项和处理过程、结果以及需接班人员继续办理的事项,所记事项应当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字迹清楚,要素齐全,一事一记,标明序号。院办主任、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应每月核查值班记录。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按时接班,如因故无法按时接班,应当与当班人员联系,保证无缝交接,防止值班空白期。当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记录,特别要交代需续办的事项。接班人员要认真逐项办理需续办事项,并记录办理情况。 三、值班应急处置 1、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应立即报告带班院

医院交接班制度总结

医院交接班制度总结 医院的交接班制度有明确的规定,接班者如发现病情、治疗、物品、药品等交待不清楚时,应当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问题,则应由接班者负责。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医院交接班制度总结,欢迎大家阅读。 医院交接班制度总结篇1 一、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科室必须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排好班。排班后,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擅自调换或更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者,必须向科主任或排班者说明,经协调后方可换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并必须做到接班者未来,交班者不走。 三、各科室应设昼夜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四、值班医师负责全科室的临时医疗处置、急诊、会诊和危重病员的观察、治疗,并记录病程。值班时间内,值班医师应巡查病房至少三次(下午下班前、晚熄灯前、晨起床后),对危重病员应随时巡视。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五、值班护士应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按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对危重病员要严密观察,负责接待新入院病员,填写值班记录,同时检查、指导下级护理人员的工作。对规定交接的毒、麻、精神类药品及医疗器械要当面交清。 六、医师、护士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危重病员床头交班,特殊情况个别交班。要求做到交的清楚,接的明白。医师交班必须按要求详细填写交班记录。

七、值班医师不得擅离岗位,护理人员要求诊视病人时,必须立即前往。有事必须离开时,应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 八、值班医师交班时将处置情况除记入病历外,应向经管医师口头重点交清,必要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 九、医护集体交接班至少每周一次,由值班人员报告病员流动情况和新入院、危重、手术前后、特殊检查等病员的病情变化以及病员思想动态,一般不超过十五分钟。医师交接班应在主任医师或病区负责医师主持下进行。 十、接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检查各项护理记录和医师交班记录书写情况。 十一、值班人员要做好病区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逐级请示报告。 十二、医院设立行政和医疗总值班。负责处理值班期间全院的安全、行政和医疗、护理等紧急事宜。 十三、夜间和假日值班,次日可酌情休息。 十四、检验、放射、药剂等有关人员可参照执行,应努力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以保障临床工作顺利进行。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医院交接班制度总结篇2 1.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2. 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5-10 分钟到病房,阅读病室报告、护理

医院值班交接班管理规定(暂行)

医院值班、交接班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医院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健全值班人员岗位职责,保障医疗安全,特修订本规定。 一、临床医师值班 (一)临床科室值班医师须由执业医师(具有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担任。 (二)各临床科室每日设一、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由具有初级及初级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二线值班由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医师担任;三线值班由评聘为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高年资住院医师在晋升中级职称前可由各科室适当安排担任住院总或二值医师,各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有高线值班资格的医师担任低线值班。 (三)值班时间为当日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次日上午8:00为与下一班值班医师的交班时间。 (四)每天上午交班后接班人员(一值医师)负责将当天值班医师(一、二、三线)的姓名写在各病区公告板上。 (五)同一楼层同一科室两个病区至少设一名一值医师,同一楼层不同科室的病区每个病区应各设一名一值医师;各科室特殊情况下的排班必须经医务质控科批准。 (六)一、二值医师必须准时到岗,应在本科室的值班室留宿,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一值医师不得离开病区,二值医师不得离开医院,二值医师如到院外会诊应立即通知三值医师到场。 (七)二值医师因院内会诊及急诊手术等缘故需暂时离开病区,应告知各病区护士站并将联系电话公示于各病区的公告板。 (八)一值医师遇疑难不能处理情况,而二值医师因未完成急会诊或急诊手术等缘故不能及时返回科室,一值医师应直接请示三值医师。

(九)急诊值班医师要求相关科室的二值医师到场指导,二值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三值医师为听班制,值班当日24小时开通电话,遇紧急事情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 (十)值班医师(一、二值医师)应对全科病人进行晚查房,并重点巡查危重、特殊病人。 (十一)值班医师应按要求将值班期间对病人的病情观察及各项医疗处置情况,分别记录在病程记录及值班记录本上,一、二值医师应在值班本上签名。 (十二)值班医师(一、二、三线)如已调班,应在科室各区排班表上作标明。 二、临床一值医师岗位职责 (一)在二值医师的指导和带领下,按规定完成具体的值班工作和二值医师交代的诊疗工作并做好记录。 (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应答值班护士呼叫。 (三)负责完成非正常上班时间内对入院病人的接诊及一般处置,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四)对病情变化的病人,在完成一般处置与病程记录工作有困难时,应及时向二值医师请示。 (五)一值医师必须晚查房,在二值医师带领下重点巡查危重、特殊病人。 (六)应按规定书写值班记录,由二值医师审阅复核后签名。 三、临床二值医师岗位职责 (一)具体指导一值医师在值班期间开展诊断和治疗工作。 (二)带领一值医师对本科室病人进行晚查房。 (三)掌握本科室所辖急、重、危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疑难重症病人或出现医疗过失时,采取应急或补救措施时应及时向当日三值医师请示,必要时请三值医师到场处置,同时告知主管医生,并及时将相关情况记入病程记录。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制度 1、各科室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原则上由住院医师担任一线值班,主治医师担任二线值班,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担任三线值班。遇有疑难问题时逐级汇报。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值班人员。实习生、试用期人员及进修医师不可单独值班。 2、值班医师必须准时上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意调班,确有特殊情况时,需经住院总医师或科主任批准后方可调换。 3、因工作需要离开科室时,需要通知其他值班医师,杜绝空岗;夜班医师需通知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式,时间较长时,通知听班医师,请听班医师协助值班。 4、上班期间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按时查房,巡视病房,查房实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工作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按规定及时书写医疗文书。 5、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既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在急诊手术、抢救病人等人员不足时,应由二线或三线值班医师进行及时补位。 6、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必须做好床旁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7、上班期间衣着整洁,配戴胸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办公室内卫生整洁。 8、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交班制度 1、以科室或专业组为单位进行交班,交班前必须巡视病房,了解病情。

2、交班形式有三种,一是书面交班,二是床旁交班,三是口头交班。三种形式应同时使用,避免只用一种形式交班。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3、交班重点是危重患者、术后患者、新入院患者,对有纠纷苗头的患者应重点交班。接班人员未到达岗位或者接班人员未掌握病情,不能下班;遇到重大抢救,突发事件,不能下班。 4、交班时,值班医师报告值班期间患者病情及处理情况,并向经治医师交待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三、接班制度 1、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完成交接班工作、完善交接班记录,急危重症患者必须进行床旁交接。 2、值班医师接班后应巡视病房,掌握科室内患者的基本情况。 3、患者病情发生变化,应及时处理;遇到疑难问题时与患者的主管医师沟通,或请示听班医师。 4、急症会诊,应告诉值班护士去向,速去速归,复杂会诊应请听班医师协助值班。急症手术时必须请听班医师协助值班。 5、对新入院患者至少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对死亡病例须完成抢救记录、死亡记录;对病情变化采取的治疗措施随时记录。 6、按交班要求,做好交班工作。

医院信息值班交班制度

医院信息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因事离开岗位时,需经负责人同意,并指定信息科其他工作人员代班。因值班人员不在岗、不在位而发生事故的,应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重地,如有经批准人员进入机房,一律要做好出入登记。 3、值班人员要了解网络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的日常工作内容,在值班期间按要求完成各管理员日常需完成的各项巡检工作,对有异常的事项要及时处理,并将巡检记录记在值班记录中。 4、对各科出现的故障需要及时排除,自己若处理不了的应联系其他同事协助处理,重大故障要立即向科主任报告。并对各种故障处理情况记录到值班记录中。 5、详实地填写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将当天没有解决的事项填写在交接班记录中,以便接班人员跟进。接班人员要认真查阅前一天值班人员的交班记录,对交班人员交待的事情要及时跟进。如发现值班人员未做交接班记录将根据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理。 6、下班时做好门窗等其他设备开关的检查,预防水火盗窃等灾害。 7、值班分双休日值班(星期六和星期天)与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每天按排一人,节假日值班每天按排一人。

信息科交接班制度 1、为严格交接班过程管理,明确交接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推诿、扯皮现象,保证我院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与分工 信息科科长: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信息科科员: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3、内容与要求 A、接班者要求提前15分钟做好工作准备。交接班者必须清晰交接中软件流程问题、硬件相关问题、网路问题。在交接班中若发生软件、硬件、网路突发要处理的情况,由交接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完后再交接班。 B、交接班要严肃认真,详细交接,发生漏交、错交均由交班人员负责,接班人员疏忽未能发现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交接不清的由接班人员负责,交接由双方认为交接完毕后签字方可完成交接,应记录好各项日志及留言,签字方完成交接工作。 C、认真填写交接班工作表,严格履行接班手续;

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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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 1、所有设有病房的临床科室每天24小时(包括休息日即周六、周日、节假日)设有白班值班医师和夜班值班医师。各医技科室休息日亦须设有值班人员。 2、无论是白班或夜班的值班医师,必须是经治医师或经治医师以上医师。新入科的毕业生在未取得处方权之前及实习医师、进修医师、研究生不得单独值班、出急诊或科间会诊。 3、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的白班值班医师只负责科内值班,不负责院内其它科室的会诊。各医疗组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如手术、出门诊、其它医疗工作或上、下夜班不在科内,其患者病情变化的处置由其医疗组的经治医师或值白班的经治医师请示上级医师后实施。 4、白班值班医师负责下夜班医生所管病人的各项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人进行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节假日、夜间值班医师负责全病房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并通知经治医师,必要时应请相关科室会诊解决。 6、值班医师对重危病人应在抢救、处置的同时作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记,抢救治疗中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医师、科主任、乃至业务总值请示汇报,必要时上级医师必须到抢救现场亲自指挥抢救。 7、值班医师夜间值班23:00以后在重危、疑难、急诊病人无需抢救处置的情况下可适当休息,但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离开疗区,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诊视。值班医师如遇院内夜间科间会诊,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护士要记录离开的时间、去向和联系方法。 8、值班医师必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准时到岗,不准迟到早退,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串岗、不得从事与医疗业务无关的活动,接班医师到岗交接班后,方可离岗。 (二)交接班 1、疗区医师岗位不得执行24小时倒班制,夜班接班医师按时到达科室,如因故迟到,应提前30分钟打电话通知交班医师,接班医师未到,交班医师不得离岗。 2、工作日的白班,值班医师下班前须将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和处理情况记录于病程记录,并将重症患者病情和处置及需要接班医师的注意事项简要记入交接班记录本中。交接班医师当面交接班,危重患者和术后患者要床前交接。 3、夜班医师接班后,值班医师带领下级医师巡视病房,了解全部患者的病情,对危重患者做必要的临时处置。 4、夜班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应进行及时接诊、检查、书写住院病历,并给予及时的医疗处置。 5、晨间交班,值班医师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病危人数、新入院患者的病情、特殊用药及科室原患者的病情变化记载于交班本中,并准确叙述,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与处理要重点叙述。对于尚未回报的辅助检查的结果应交待给接班医师注意查收,以免因未及时发现异常结果而延误诊治。 6、值班医师(包括夜班和休息日的白班)对患者的病情变化及处置不但要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还必须记入病程记录。病程记录医师签字前要注明“值班医生”。 7、休息日白班值班医师的交接班程序及要求与工作日夜班值班程序及要求相同。 8、接班医师因故未到,交班医师不得离岗。必要时报科主任和业务总值班人员。

医生交接班制度3篇

医生交接班制度篇1 一、临床科室应建立健全值班、交接班登记本。 二、各科室必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三、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本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不得独立承担值班任务。 四、医师应严格按照科室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节假日应提前将医师排班表上报院办及医务科。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换班者,须经科主任同意后在医师排班表上注明。下一班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五、临床值班医师负责值班期间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急危重症患者的观察和治疗、急会诊、新入院患者的诊疗及首次病程记录书写等,同时应协助值班护士做好病区管理工作。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之各项检查、检验工作(如X光、CT、B超、各种化验检查等),以保证配合临床诊疗需要。 六、值班期间严格执行二线医师制,一线、二线医师必须在病区留宿;二线医师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岗。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处理。一线医师值

班期间如因公必须短时间离开病区时,必须向二线医师和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并保持联络,完成医疗任务后及时返回。 七、各级值班医师必须保障值班时间内通讯工具畅通有效,随叫随到。如延误抢救诊疗,将予以严肃处理。 八、病区每日晨会集体交班一次。在医护办公室,由科主任(含副主任)主持,全科医务人员(包括本病房各级医师、护士、进修生、研究生和实习生)参加交接班。 九、交接班要求: 1. 每日上午8时准时交接班,非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开。 2. 着工作服、佩戴工牌。 3. 站立位置: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主任医师并列于主宾席位置,副主任医师、交班医师和护士及其他参加人员对面并排。 4. 禁止边穿戴衣帽,边吃东西进入会场,禁止东张西望、交头接耳,倚墙靠桌。 5. 交班时应关掉手机响铃,拒绝接待来访。 6. 交班人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全面概括、重点突出,运用医学术语,清楚地向与会人员报告病区病人及工作情况。 7. 交班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15分钟,与会者可在交班报告后,针对重点问题及疑点提问。 十、交接班程序及内容应包括: (一)护士交班:按护士交接班相关要求进行。

医生交接班制度

医生交接班制度 为了确保医院的正常运作,保证交接工作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医生交接班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医生交接班制度篇1 一、临床科室应建立健全值班、交接班登记本。 二、各科室必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三、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本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不得独立承担值班任务。 四、医师应严格按照科室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节假日应提前将医师排班表上报院办及医务科。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换班者,须经科主任同意后在医师排班表上注明。下一班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五、临床值班医师负责值班期间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急危重症患者的观察和治疗、急会诊、新入院患者的诊疗及首次病程记录书写等,同时应协助值班护士做好病区管理工作。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之各项检查、检验工作(如X光、CT、B超、各种化验检查等),以保证配合临床诊疗需要。 六、值班期间严格执行二线医师制,一线、二线医师必须在病区留宿;二线医师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岗。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处理。一线医师值班期间如因公必须短时间离开病区时,必须向二线医师和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并保持联络,完成医疗任务后及时返回。

七、各级值班医师必须保障值班时间内通讯工具畅通有效,随叫随到。如延误抢救诊疗,将予以严肃处理。 八、病区每日晨会集体交班一次。在医护办公室,由科主任(含副主任)主持,全科医务人员(包括本病房各级医师、护士、进修生、研究生和实习生)参加交接班。 九、交接班要求: 1. 每日上午8时准时交接班,非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开。 2. 着工作服、佩戴工牌。 3. 站立位置: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主任医师并列于主宾席位置,副主任医师、交班医师和护士及其他参加人员对面并排。 4. 禁止边穿戴衣帽,边吃东西进入会场,禁止东张西望、交头接耳,倚墙靠桌。 5. 交班时应关掉手机响铃,拒绝接待来访。 6. 交班人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全面概括、重点突出,运用医学术语,清楚地向与会人员报告病区病人及工作情况。 7. 交班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15分钟,与会者可在交班报告后,针对重点问题及疑点提问。 十、交接班程序及内容应包括: (一)护士交班:按护士交接班相关要求进行。

住院医生交接班记录

医师交接班记录填写说明 1、封面注明医师交接班记录本科室名称、记录起始和终止日期,例如:内科,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2、交接班记录统一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 3、每日交班记录应在交接班前完成,交班内容较多需要续页书写时,第一页不需签名,在末行处书写“见下页”;续页不需再填写交班时间和概况,在首行书写“接 上页”,医师签名签在最后一张续页上;不足一页时应划斜线表示完结;在每日晨会由交班医师宣读交班内容进行医师交班。 4、交班和接班医师签名:交班医师签名应在交班前完成,接班医师签名应在交接班结束后及时完成;实习医师书写的交接班记录须有本院执业医师本人签名; 5、填写交接班交接日期和时间:书写早晨交班时的日期和时间,记录到分钟。 6、填写病区住院患者总数、新入院患者数、病危患者数、病重患者数和当日手术患者数、出院人数、死亡人数等; (1)新入院患者交班:书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和住院号、入院情况、初步诊断、观察注意事项和病情变化,并在患者姓名下用红笔注明“新”; (2)病危、病重患者交班:书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和住院号、临床诊断、病危/重情况的变化,并在患者姓名下用红笔注明“危或重”; (3)手术患者交班:书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和住院号、术后诊断、术后病情变化,并在患者姓名下用红笔注明“术后”; (4)第二天有特殊检查患者交班:书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和住院号、临床诊断、特殊检查项目名称及检查前准备情况,并在患者姓名下用红笔注明“特检”; (5)值班期间病情变化进行处置患者交班:书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和住院号、临床诊断、病情变化及诊治结果; 7、交接班注意事项: (1)接班医师应准时到岗接班,并巡视病房。 (2)接班医师未到岗前交班医师继续负责相关工作。 (3)危重患者应于床边交接班。 8、请保持交接班记录本的整洁,放置于科室规定的位置,写后及时放回原处。 9、病区医师交接班记录本在病区内保存两年后移交病案室长期保存。

医院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医院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目的:为使临床医师之间能安全有效的进行信息沟通,保证医疗工作的连贯性,确保患者安全。 2.范围:全体医师。 3.定义:无。 4.权责:值班医师坚守岗位,履行岗位职责。 5.制度内容 5.1各临床.医技科室负责每月将医师排班表报医务部审核,严禁安排没有资质的医师值班。 5.2临床科室设—线班,住院总医师、二线班、三线班,医技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应数量的值班人员。 5.3值班医师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时,应逐级向上级医师请示汇报。 5.4值班要求 5.4.1值班医师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因工作需要离开岗位的,应向上级医师及值班护士说明去向、联系方式以及大致返回的时间。 5.4.2值班人员接班时应检查手机并确保处于畅通状态。 5.4.3准时交接班,危重患者床边交接及时请示汇报。 5.5值班医师职责 5.5.1住院患者被分派给其他夜间值班医师照护时,主管医师应对本组患者进行口头交接。晨间交班时值班医师需对本病区患者进行

口头交班。交接班时,值班医师与主管医师应交接重点患者的病情与相应处理措施。各班交接时按SBAR程序交接。 5.5.2医师书面交班范围(需含以下患者但不限于此范围):新入患者、危重患者、手术前后、特殊病情变化患者的情况、观察重点与注意事项等。接班时详细交代病人病情变化、处理经过、目前情况、需进一步处理的措施等。 5.5.3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应巡视病房,负责病房与急诊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病情变化的处理,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病情变化及处理等。 5.5.4发生突发事件、医疗纠纷和患者病情出现较大变化,需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做好各项记录。 5.6患者在住院期间由主管医师负责整个治疗过程,负责与其他专业医务人员进行协调和沟通。需要请其他专业会诊时参照《会诊制度》执行。 5.7当经管医师休假或外出时,如果患者需要更换诊疗组,要求书写交接班记录做好交接。 5.8患者转科时,主管医师、护士应做好病情的交接,具体参照《转科转院制度》执行。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5)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5)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五) (一)医生值班与交接班 l、各科(病区)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必须安排一名值班医生、一名备班医生,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其余医生按行政时间上、下班。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院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簿。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抢救或死亡病员要详细记录;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备班医生或上级医师或科(病区)主任会诊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如遇特殊情况(如手术、会诊等)需离开本病区进行诊治工作必须向病区的其它医生作交待,并通知主班护士。在其它医生下班或休息时,可向值班护士交待说明去向。遇到病情变化或新人院病人,上午由值班医生负责处理,下午由行政班医生负责处理。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能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管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9、病区值班医生工作职责 (1)值班医生不脱离本组的日常诊治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休息。晚上须在10时以后才能休息。第二天上午交班并查房、开具医嘱或手术、换药结束后才能下班,如值班当日后半夜因抢救病人得不到休息,科(病区)主任可根据情况予提早下班。 (2)值班医生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生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的情况并做好床前交班。 (3)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4)值班医生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或病程记录,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在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视诊,如正在进行抢救工作无法马上前往视诊。应听取护理人员的病情汇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给予临时处理。 (5)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必须请备班医生会诊处理。值班期间,请其它科会诊或各专科急会诊,一般由值班医生与相应被邀科室联系。必要时请示备班医生。院外会诊(市内)由备班医生或科主任决定,请院行政总值班负责实施。 (6)值班期间必须严守岗位,不准脱岗,遇特殊情况需暂离病区,事先必须向备班医生汇报,征得同意,并向值班护士报告去向。如需长时间离开岗位,除须备班医生同意外,事先必须向科(病区)主任汇报,科(病区)主任根据情况,如同意另派医生到岗并进行交接班后才能离开。 (7)病区值班医生值班期间,一般不承担其它科室的抢救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由院行政总值班或院领导协调解决。 (8)值班期间不准串岗,不准从事与诊疗工作、专业学习、外语学习以外的任何私事,严禁打扑克。 10、行政班医生根据各级医师的职责,除负责本组病员的日常诊治工作外,在值班医生

医师交接班记录本

XXX市XX县人民医院 医师交接班记录本 科室:病区: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科室负责人:保管人:

XXX医院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医院实行三级医师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资格的基本要求:一线值班医师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二线值班医师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医师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不得因执行总住院医师制度而取消二线值班,特殊情况下需总住院医师代替二线值班必须报医务部经分管院长审批同意。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3、值班纪律: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在每日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二线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须在医院医疗区域以内,夜间必须在指定的值班室内休息。因院内医疗工作需要(如科间会诊等),离开时须留确切行踪及联系方式;二线值班人员到院外急会诊期间,找其他二线医师代替其值班。 4、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病情变化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并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并作好危、急、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出现危急情况时,需主管医师协调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应当及时请上级医师到场处理,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院总值班或医务部。 5、值班人员不得“一岗双责”,如既值班又安排门诊、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急诊手术时,应由副班进行及时处理。在护士呼叫时应当立即前往检查,不得未检视患者而下口头医嘱。 6、经治医师下班前对需要观察或处理的重点病人(如危重、当日新入院及手术患者等)病情和处理事项等医疗工作进行书面交班,对急、危、重患者进行床旁交班。 7、值班医师接班后阅读重点患者病历,应与总住院医师(无总住院)、护士一起巡视病房、检查患者以了解病情;如住院患者出现危急情况时,应立即进行应急处置,根据情况及时请总住院医师、上级医师到场处理,必要时通过经治医师到场处理,并在病程记录中反映接班后的医疗工作。 8、值班医师在每日晨交班上,重点报告当班危重患者情况、入院新患者情况以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9、书面交接班要求:交接班时间应具体到年、月、日、时;交接班内容突出重点,不能流于形式;如实习生书写,须带教老师或值班医师签字确认。 10、二线值班医师负责院外急会诊。 第页

医生值班最新版交接班制度

四、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 1、所有设有病房的临床科室每天24小时(包括休息日即周六、周日、节假日)设有白班值班医师和夜班值班医师。各医技科室休息日亦须设有值班人员。 2、无论是白班或夜班的值班医师,必须是经治医师或经治医师以上医师。新入科的毕业生在未取得处方权之前及实习医师、进修医师、研究生不得单独值班、出急诊或科间会诊。 3、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的白班值班医师只负责科内值班,不负责院内其它科室的会诊。各医疗组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如手术、出门诊、其它医疗工作或上、下夜班不在科内,其患者病情变化的处置由其医疗组的经治医师或值白班的经治医师请示上级医师后实施。 4、白班值班医师负责下夜班医生所管病人的各项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人进行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节假日、夜间值班医师负责全病房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并通知经治医师,必要时应请相关科室会诊解决。 6、值班医师对重危病人应在抢救、处置的同时作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记,抢救治疗中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医师、科主任、乃至业务总值请示汇报,必要时上级医师必须到抢救现场亲自指挥抢救。 7、值班医师夜间值班23:00以后在重危、疑难、急诊病人无需抢救处置的情况下可适当休息,但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离开疗区,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诊视。值班医师如遇院内夜间科间会诊,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护士要记录离开的时间、去向和联系方法。 8、值班医师必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准时到岗,不准迟到早退,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串岗、不得从事与医疗业务无关的活动,接班医师到岗交接班后,方可离岗。 (二)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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