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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西安市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西安市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第二章请假类别及休假时限第二条事假:教职工因事必须请假时,可请事假。

事假每学期累计不得超过7天。

第三条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给假7天。

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往返路程假。

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另加20天。

第四条产假:女教职工产假为90天。

难产者增加15天;一胎多胞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胎者,增加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者,另加30天。

女教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者,给假15-30天,满4个月流产者给假42天。

第五条哺乳假:符合《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教职工,学校工作岗位又能离开者,可由本人申请,学校同意,报教育局(委)批准,在其产假满后给予一年的婴儿哺乳假。

第六条丧假:教职工的亲属(指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的给假7天。

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往返路程假。

第七条探亲假:凡工作满1年的教职工,与父亲、母亲和配偶都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

1、教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者,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已婚

教职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教职工配偶公派出国留学,且出国前确定的留学年限在3年以上并在国外学习期限已达一年以上,教职工可申请出国探亲,假期一般为3个月,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

小学教师请假条例制度2017-12-12 8:42 | #2楼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县教体局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二、事假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的,须经主持工作的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报经中心完小校长批准。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县教体局批准。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三、病假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

费发票,1天以内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报请主持工作的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报经中心完小校长批准。

2.病假一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奖励性和基础性两部分),病假从第二月起还将扣工资的20%。

3、病假在1天以上(含一天)1个月以内,应从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按每节5元扣除支付给顶课者。

四、法定假1.婚假①调入本校满6个月的教师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②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校。

③教职工结婚,婚假7天。

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

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④婚假的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和双休日。

⑤在规定的婚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和绩效工资。

2.产假、计划生育假①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

24周岁(含)以上的女教职工第一次生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包括剖腹产)有医生证明的,增加产假15天。

②已怀孕的女教师,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前检查时间,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小学教师考勤请假制度2017-12-12 11:32 | #3楼一、请假制度1、全体教师要以学校工作为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

2、凡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到校长室写请假条并由校长签字。

无特殊情况不得捎假或电话请假。

3、请事假一次一般不得超过1天。

4、请病假连续超过2天的(含两天),需由医院出具证明,并到中心小学请假。

5、凡如婚假、丧假、产假等有上级规定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6、教师请假或因公外出的一般自行调好课务,并将调课安排报校长室。

7、工作时间内,凡因私事没有请假外出的,视为旷工,学校视情节另行处理。

8、外出教师必须进行外出、返校登记,并交请假条以备存档。

二、奖惩办法:1、每月设全勤奖40元。

(1)一个工作日为6节课,请假一节为1个小假,3个小假为0.5天,6个小假为1天。

(2)请假累计0.5天以内扣5元;累计1天以内扣15元;累计2天以内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3)旷工1节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2、期末设学期全勤奖100元。

(1)请假累计1天以内扣20元;累计3天以内扣50元;累计

3天以上学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2)全学期累计旷工1节扣50元,累计旷工半天学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三、本制度适用于正常工作日和校外集体活动以及节假日全员加班。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新版2017-12-12 12:15 | #4楼一、请假程序、批准权限、设定分值:1.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要有请假条(1周以上要医院有诊断书),1日之内由主任批准,2--3日之内由校长批准,3日以上由中心校批准。

2.教师因疾病、急事等特殊情况,不能实现请假的,要及时委托他人说明情况代为办理。

3.请产假:教师个人要提出书面申请,由中心校审批,并补交医院开具的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4、出全勤设定的分值为100分。

二、关于病假的相关规定:1.学期累计病假在10天以内,不扣分;从病假10天以上起每请一天病假扣1分。

2. .教师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应到岗上班进行批评教育,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计算.

3.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关于事假的相关规定:1.学期累计事假4天内,不扣分;从事假4天以上起每请一天事假扣1分,2.事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

归者,按旷工计算。

将叶片放在盛有酒精的小烧杯中,再放入大烧杯内隔水加热,叶片颜色逐渐由变成。

稍停片刻,用清水冲洗掉碘液。这时可以看到,叶片遮光部分呈色,没有遮光的部分呈色。

)步骤①的作用是:。

)步骤④中酒精的作用是:。

)这个实验说明了:。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王明口一中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教职工请并事假均应具假条,向学校报告,经批准后,在教导处登记,假条存于教导处备案。 二、事假: 1、每个教职工每月的事假控制数为1天。不累计计算。 2、预发性事假凭借假条(需调课的凭调课表)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女口 果调课未落实不予批假;如果调课后(以调课双方签字为准)又无人上课,则按实际节数处理接受者。 3、突发性事件:家人或受委托人凭借假条到学校请假,批准之时起生效, 1 天以内的事假需调课的代课费自付,凡事假1天/月以内,学校不予扣减津贴, 超事假扣10元/天。这种情况下,学校安排教师代课,代课费由学校统一支付5元/节。 三、病假; 1、突发性病假 请病假者上班时必须交验就诊医生签具全名的处方、药发票,公章须清楚, 学校扣减津贴从第5天开始,多一天10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每学期累计计 2、住院病假: 住院治疗7天以内不扣,凭正规医院疾病诊断书,入院证明及请假条请假,出院后交验出院证明、药发票(复印件),其课程由教导处请其他教师代上,代课费由学校支付;住院治疗时间在30天内(含30天)每天扣10元;病假时间在30天及以上只发绩效工资的70% (即按退休人员处理)。 3、如果校内出现诸如癌症等严重疾病,需院外疗养治疗的,由本人申请,经行政研究,交由全体教师讨论是否休养和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四、法定假: 1、产假:计划内生育假,产前、产后累计含法定节假日,连续计算共90 天,晚育假(女方在24岁以上)共110天,凭请假条请假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为推行制度化管理,贯彻“以法治校”理念,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牡丹区教育局人事管理办法和何楼中心校请假制度,并结合学校情况,制定《姜楼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一、请假类型 1、事假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并给予教师每周一晌自由支配时间,教师应尽量把个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确因具体事情调整不开的,可请事假。 2、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准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凭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3、婚假教师初婚的凭婚姻登记证明可请婚假,期限不超过一周;再婚的凭相关证明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天。 4、产假教师计划内生育的可请产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计划外生育的原则上不予准假。 5、引流产及绝育手术假教师引流产或做绝育手术的可请此假,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周。 6、陪护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住院的可请陪护假,请假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7、丧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或其他原因故去的,可请丧假,请假期限为三天。周年时准假一天,三年时准假两天。 8、房屋修建假教师因居住需要而修建房屋的可请此假,期限不超过一周。 9、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师需要请假的(如自学考试、职称晋升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假期。 二、请假手续 10、教师请假需办理书面手续,填写“姜楼小学教师请假单”。 11、请假不超过三天的,本人自行调好课,事后补上;请假超过三天的,由教务处协调安排其他教师上课。 12、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由教务处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校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一月以内的由中心校批准;请假一月以上的由中心校报教育局批准。 13、教师请假期满要向准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需要继续请假的要办理续假手续。 三、请假要求 14、教师请假理由要真实充分,准假部门负责人要合理使用准假权限,不准越权准假。

公办教师病假请假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例,望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一、事假: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三天,全年六天。 教师请假天数在规定期限内,绩效考核只扣除奖励分,超过规定天数,按绩效考核办法扣分,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2、教师请假要书面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交教导处记录并安排教师顶课等有关事宜。 3、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主管医生出具病假证明。 变相请病假,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 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 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等事宜。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三、旷课: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

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1、法定假期。 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以内的假期,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照发。 学校内部的考核奖不享受,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哺乳假人员,在假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 2、事假。 一月中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3、病假。 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绩效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五、审批权限:1、一般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累计请假在六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 有门诊病历、疾病证明手续,请假六天以上累计一个月以上(包

2016年教师请假制度

2016年教师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强化上班纪律,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必须遵守办公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尽心尽责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请假的必须按本制度交接工作和办好请假手续。 2、凡需请假的教师一律要有规范的请假条,以书面材料为准。 如请病假,应有正规医院的病历,而非医疗证明。 准假范围是病假、产假、婚假、丧假及事假。 半天不到的必须向教务处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必须向校长室请假,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校。 七天以上需经公益局批准,方可准假。 教务处根据请假条调整好相关课务后,将所有请假条汇总至校长办公室留存。 3、公假。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4、产假、丧假、婚假、因公出差、公假不计入教师量化。 5、对未履行相关手续擅自离岗者,按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教育与处罚。 2016年1月4日--中学关于请假手续的规定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纪律和生活秩序,保证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必须反对集体中的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倾向,必须增强纪律观点、组织观点、工作第一的观点,教职工有事请假,履行下列手续:1、两小时或半天的事假由教务处批准,登记入册;一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填写请假单;七天以上由公益局批准,填写请假单。 2、一般不得放弃课务请假,特殊情况下,要在安排好课务、不妨碍学校工作(例如会议)的前提下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3、下列情况不属于请假概念:(1)上课前5分钟打招呼;(2)无特殊情况的人在家用电话通话;(3)途中向学校领导打个招呼;(4)无特殊情况托人带信。 (5)不按第1条规定审批的。 上述5种情况应属旷工。 4、特殊情况经领导认可后,履行补假手续。 2016年1月4日--中学教职工请假单年月日--中学教职工请假单年月日任课教师请假制度2017-09-21 13:35 | #2楼为全面完成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歪子镇第一中学小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新野县教育局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的,须经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报经校长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区教育局批准。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月中请事假1天,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发给日工资的50%。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费发票,1天以内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报请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批准。 2、病假一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奖励性和基础性两部分),病假从第二月起还将扣工资的20%。 3、病假在1天以上(含一天)1个月以内,应从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按每

节5元扣除支付给顶课者。 四、法定假 1.婚假 ①调入本校满6个月的教师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②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结婚的,婚假能带入本校。 ③教职工结婚,婚假7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④婚假的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和双休日。 ⑤在规定的婚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和绩效工资。 2.产假、计划生育假 ①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24周岁(含)以上的女教职工第一次生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包括剖腹产)有医生证明的,增加产假15天。 ②已怀孕的女教师,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前检查时间,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③在规定的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教师的工资照发。 ④女教师在生育期内计划外怀孕做手术者第一次按病假处理,第二次按事假处理。 3.丧假 ①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7天(含节假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②丧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 五、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县以上医院证明和经有权威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

关于教师请假的制度细则

关于教师请假的制度细则 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中的教职工请假,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因事、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请假,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使教师请假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时限 1、事假 (1)婚假七天。符合晚婚条件的教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以适当延长至半月。 (2)教职工直系亲属,丧假七天。 (3)其他特殊原因请假,一学期最多不超过10天。 (4)婚、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除此以外经严格审查的其它事假,中心校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工资待遇。教职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不予准许。 (1)每学期病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除年终一个月的奖金。 (2)如系医院确诊为癌症、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患者(均凭

医院证明),工资待遇可作特殊对待。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必须专心治病、养病,不得从事以获取利润和报酬为目的的第二职业。每月必须定期向单位汇报疾病治疗情况,凡有借治病休养为名从事第二职业者,可按旷工的有关规定处理。 2、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者,女职工产假一般为90天,符合晚婚规定的(已婚女24周身岁生育第一胎者),产假为120天,产假期间,采取了节育措施、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80天。超计划生育者,不享受产假,休息期间停发工资。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不假自假者,一律按旷工的有关规定论处。 除正常的事、病、产、婚、丧等假之外,凡超过假期或非正常请假者,每学期假期累计计算,1个月以内每天按本人日工资的50%扣除,一个月以上按每天本人日工资的70%扣除,学校扣除请假教师工资,应按日计算,当月扣除。 二、审批权限 教师请假三天以内由小学校长审批;三天以上半月以内由中心校长审批;半月以上由本人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三、请假必须写,先经本校校长签字后到中心校审批登记,方可离岗。凡不履行请假、销假手续,随意离岗或既无正当理由,又不

老师请假制度

老师请假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使教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老师请假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老师请假制度范例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重新拟定以下教职工请假条例,望各位教职工遵照执行。以往所发的文件与此有抵触的,以此文为准。 一、公假: 学校行政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派出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公假期间不扣除教职工奖励。 二、事假: 1、教职工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4天,全年8天,如遇特殊情况,确实要超假者,由单位核实后,教职工应办理好请假手续,所有假期均应报批后方可执行。 2、教职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请假时间1天以内的,直接向教导主任主任申请,并有教导主任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须向校长申请,并校长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了不语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3、事假每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校委会研究决定。

4、教职工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5、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事假的绩效工资扣除按《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6、因请假不能正常上课的,所所带课程由本人自行安排,特殊情况。 二、病假: 1、教职工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2天以内有教导主任批准,2天以上的应由医院出具病假证明,报请校长批准。变相请病假,如经查实按旷工处理。7天以上的,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后,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 2、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5、教职工因探亲或在外出差是生病,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6、病假天数的计算是1天按半天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15天以上的除外)。 三、旷工:

教育部教师请假制度

教育部教师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病请假,须凭市级医院的请假建议证明,并经学校批准方可休息。 2、婚假、产假、丧假等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手续。公伤假要有市级医院的公伤证明,并也都要办理请假手续。 3、教职工否认请何种假,均需填写请假单,经批准方可离校,确因情况特殊来不及 请假的,必须在返校两天内说明情况,办理补假手续,逾期不办的作旷工处理。 4、教职工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由分管教育的副校长 审批。教工上班时间中途离校1.5小时以内,须向室长请假,作好记载,1.5小时以上向 教导主任请假,职工则向有关领导请假。 5、校长书记请假,一天以内向同级领导说明,一天以上向教育局请假。 6、教职工请假,应将请假期间的工作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不经领导同意,教师不 能擅自调课离校。 7、教师如突然身体不适或发生意外情况而不能准时到校,必须在上班前通知校领导,以便课务安排。如不事先通知,按规定处理。 为推行制度化管理,贯彻“以法治校”理念,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 有序开展,根据牡丹区教育局人事管理办法和何楼中心校请假制度,并结合学校情况,制 定《姜楼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一、请假类型 1、事假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并给予教师每周一晌自由支配时间,教师应尽量把个 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确因具体事情调整不开的,可请事假。 2、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准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凭区级及以上医 院证明可请病假。 3、婚假教师初婚的凭婚姻登记证明可请婚假,期限不超过一周;再婚的凭相关证明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天。 4、产假教师计划内生育的可请产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计划外生育的原则上不予 准假。 5、引流产及绝育手术假教师引流产或做绝育手术的可请此假,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周。 6、陪护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住院的可请陪护假,请假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西安市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第二章请假类别及休假时限第二条事假:教职工因事必须请假时,可请事假。 事假每学期累计不得超过7天。 第三条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给假7天。 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往返路程假。 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另加20天。 第四条产假:女教职工产假为90天。 难产者增加15天;一胎多胞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胎者,增加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者,另加30天。 女教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者,给假15-30天,满4个月流产者给假42天。 第五条哺乳假:符合《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教职工,学校工作岗位又能离开者,可由本人申请,学校同意,报教育局(委)批准,在其产假满后给予一年的婴儿哺乳假。 第六条丧假:教职工的亲属(指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的给假7天。 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往返路程假。 第七条探亲假:凡工作满1年的教职工,与父亲、母亲和配偶都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 1、教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者,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已婚

教职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教职工配偶公派出国留学,且出国前确定的留学年限在3年以上并在国外学习期限已达一年以上,教职工可申请出国探亲,假期一般为3个月,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 小学教师请假条例制度2017-12-12 8:42 | #2楼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县教体局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二、事假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的,须经主持工作的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报经中心完小校长批准。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县教体局批准。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三、病假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教育局和中心学校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由校长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请假条经校长批准后连同被扣金额一齐交教务处负责考勤的老师。未交考勤费的从下月工资中双倍扣除。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4、事假每节扣币40元,每天按3节计算。 二、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以通知作凭据)。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三、病假 1、门诊病假: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费发票,请假条由校长审批,每节课扣币20元。 2、住院病假:病假一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必须出具县级以上住院证明和药费发票,请假条由校长审批,每节课扣币10元。 四、法定假 1、婚假 教职工结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5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2、产假、计划生育假 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24周岁(含)以上的女教职工第一次生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包括剖腹产)有医生证明的,增加产假15天。 3、丧假 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7天;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4、子女入学假 子女考起大学,给5天时间送子女入学。 五、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无论是病假或事假、不论假期长短都应按以下流程逐级办理。 ①写请假条由校长审批;②请假教师安排好课程及有关工作,并交教务处负责人考勤老师安排;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④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⑤批准后的请假单送教务处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校长请假,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教师请法定假由学校教务处安排教学工作,病、事假请假者必须提前将请假条交负责考勤的老师,安排好课程。

小学教师考勤管理制度3篇【最新版】

小学教师考勤管理制度3篇 小学教师考勤管理制度1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1、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校长,按周汇总填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和宣传栏上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全体教师必须于7:50前准时到校;签退时间需在11:30后。下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全体教师于1:30前需准时到校;签退时间需在4:10后。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二下午第三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期间的工作由教导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 2、教师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培优扶困、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半天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8、教师因公出差(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四、教师值班。

教师的请假制度

教师的请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职工队伍管理,规范教职工请假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教师的请假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教师的请假制度篇 1(一)请假程序、批准权限:1.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要有请假条(1 周以 上要医院有诊断书),中小学半日之内由主任教师或年级组长批准,1—— 3 日之内由业务校 长批准,3 日以上有中心校长批准。 2.教职工因疾病、急事等特殊情况,不能实现请假的,要及时委托他人说明情况代为办理。 3.请产假:教师个人要提出书面申请,由中心校长审批,并补交医院开具的子女出生证明 等相关材料。 (二)关于病假的相关规定:1.学期累计病假在 10 天以内,不扣发工资;从起病假第 1 天起, 累计 11——22 天的每日扣发 10 元,累计 23 天以上每日扣发 20 元。 2. 病假工作量化扣分:住院 1 日扣 0.2 分,一班病假 1 日扣 0.25 分,以此类推,学年累 计 15 天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年累计 30 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 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 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4.教职工病愈后 上班后,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继续休病假的,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5.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关于事假的相关规定:1.学期事假 5 天以内,工资照发,从请事假第 1 天起,累计 6 天以上,每日扣 20 元。 2. 事假工作量化扣分:每 1 日扣 0.5 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 7 日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 格;学年累计 15 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事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4.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作,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 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 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 (四)关于婚假的相关规定:1.婚假 7 天工资全额发放;超过 7 天按事假处理。 2.在寒暑假、公休假和法定假结婚的,开学后学校不再安排补休婚假。 (五)关于产假的相关规定:1.女职工在法定规定的休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2.女职工产假为三个月(90 天)(含期间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年满 24 周岁的为晚育,可享受晚育假一个半月(45 天);产假期间报名夫妇终身只生一个 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一个月(30 天);由医院证明剖腹产或难产的 另外增加产加半个月(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假期不扣除。 3.按省 1989 年底 28 号令发布的《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九条对女职工流产

2019年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2019年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上下班制度 1、按照国家规定,学校执行每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教师每天具体到校与离校时间由学校根据季节另行规定。 2、教师每天上、下午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上下班。值日领导与值日教师按学校规定的值班时间到校,并履行值班职责。 3、值日领导每天按上午、下午到校时间定时清查两次人数,凡规定时间内未到教室、办公室等工作场合者,视为迟到;提前15分钟以上离校者,视为早退;未请假或无故不上班者,视为旷工。另外,上午、下午不定时至少清查一次,未见者视为脱岗事故一次。 二、请假制度 1、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要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有对口医院的医生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请假前须先自行协商调好课,并报教导处备案后,再凭书面请假条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2、请假半天以内由分管考勤工作的领导批准;半天以上两天以内由校长(或指定的领导)批准,中层以上干部请假需由校长批准,二天以上由学区批准。 3、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4、假期完毕或提前中止假期须及时找相关领导办理消假手续,提前终止假期而未消假,视为休完全假;超假未按时上班,视为旷工。 三、上课制度 1、教师须按教导处安排的课表上课,凡因私事请假须将协商调课情况报教导处备案,凡因公事调课由教导处发调课单。 2、无论因公因私,调课行为一旦成立,上课教师须对课堂教学负完全责任;若不经过教导处而私自调课或各种原因造成误课,课堂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学校课表所规定的教师承担。 3、课堂教学“十不准”:不准坐教(因病除外);不准串门聊天;不准接听拨打电话;不准看报刊杂志;不准织毛衣、带小孩;不准以任何借口(如拿粉笔、拿作业本等)离开教室;不准不带教材、备课

临朐县第二实验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临朐县第二实验小学请销假制度 为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规范教师从教和请假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临朐县教职工请销假制度》(临教字[2011]7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除参加会议及上级安排的调训外,教职工因公或因事、因病离开工作岗位,包括外出考察学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哺乳假、工伤假、探亲假等,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二、签到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实行教职工签到制。全体教职工到校必须到安全科门前实名签到。如代签或不签,又不请假作旷工处理。当日值班领导中负责签到的同志核实清楚后记录并将当日签到条交学校办公室存档,记录不准的经学校核实后扣值班领导考勤分数1分。 3、升旗、例会、集体学习实行考勤制度。全体教职工应按时参加升旗、例会及学习,不得迟到或无故缺席。 三、请假类别和请假期限 1、因事或因公不能在校上班,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以请假条为准,无假条或不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2、办理请假手续,须先填写请假条,再找有关领导批准,交代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校(全员参与学生管理值班的教师必须调好班)。假满后必须销假,否则视为旷工。 3、男58岁,女53岁,只上班,不考勤,其绩效工资为教职工绩效

工资最后一名的80%

。 4、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公假由年级组长调课(音体美教师调课由所任课年级年级组长调课),教师回校后补课,学校视时间长短给予一定的补助,外出当评委学校不再补助。 5、事假: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申请,自己调课,填写调课单并交教导处。如果出现空堂现象,学校将处罚代课教师。担任班主任的老教师必须和靠班教师交接好。事假每月累计不能超过2天,每学期累计不能超过8天。 6、病假:参照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3条规定,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提出请病假。请假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的,需续假。请病假两天以内,按正常程序请假,自己调课,填写调课单并交教导处。班主任老师必须和靠班教师交接好;两天以上一周之内年级组长调课,填写调课单并交教导处;一周以上学校调课,但必须附有县级以上(含县级)上病历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医生诊断证明、医生建议要求。原则上患癌症等重大疾病患病期间方可请长病假,其它疾病原则上不能请长假,须视情况担任力所能及的工作。 7、关于婚假、丧假、产假、建房(装房)假及哺乳期间的规定 婚假7天、丧假7天、产假90天(剖腹产延长15天);建正房、装房、建偏房假期分别为7天、7天、3天(累计);哺乳时间:(1)期限:孩子满10个月后终止喂奶时间。时间规定:每天两次喂奶,每次40分钟,具体喂奶时间教师自订后报学校审批执行。 以上婚、丧、产假及哺乳时间规定的期限,均从事情发生之日算起,期满为止(含节假日、星期天)。祖父、祖母等上辈丧假减半。

2020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营造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努力提升学校办学质量,逐步建立起规范合理的学校管理体制,根据我校的校情和师情,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 二、具体制度规定: (一)教学人员1.因事请假,除扣请假费外,加扣相应的承担工作量费用(8元/课时);因病请假(大病除外),2天之内(包括2天),只扣除工作量费用,2天以上7天以内,按事假处理,超过7天,按脱岗处理。2.一周内迟到或早退一次,完成工作任务的,不予处理,没完成的按旷工处理;超过2次的(包括2次),按迟到早退处理,如果没完成工作任务的,按旷工处理。3.在半个工作日内,既没有履行签到又没有履行签退手续的,即使没有课一律按事假处理。4.履行签到签退手续且完成工作任务或没有工作任务的,临时外出且履行了临时外出请假手续不作处理,没履行临时外出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没完成工作任务但履行了临时外出请假手续的扣除相应的工作量费用。5.临时抽查不在岗且没有履行相关请假手续的,按脱岗处理。临时抽查采取调取监控和考勤办公室随机查岗的方式。6.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到岗,或没有被准假私自离岗,一律按脱岗处理。7.临时请假一周内累计3次以上按一天事假扣款。8.如果全县质量测评中所带科目进入全县前三名的教师,以上处罚自动取消。 (二)教辅人员、后勤人员 1.每月向校长室上交工作情况记载及工作情况总结,不交的或没完成的或不完成的,一律按(一)款情况双倍处罚。没履行好职责的,约谈一次,不予扣款,约谈两次按事假处理。 2.敷衍本岗位工作经约谈后仍不完成本职工作,学校给予停职且不安排其他岗位,按脱岗处理。 (三)行政人员以教育局随机抽查检查或年终责任状验收为标准,被通报一次,相关人员按(一)款情况三倍处罚(校长也在例)。因工作职责没履行好,被校长约谈一次不予扣款,约谈两次,按三倍事假处罚。 (四)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事假1天扣100元,脱岗扣200元。 (五)一学期累计事假满十个工作日按脱岗处理。 (六)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经协调后仍拒绝从事学校布置的教育教学工作,视为旷工;如果协调后,服从安排能尽心尽职完成的,不予追究,两次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停现岗,按脱岗处理。 三、批假权限和请假手续 1.请事假的,1天向教学处请假,2天及以上向校长请假,校长不在向副校长请假,校长有事外出向副校长、办公室请假;行政人员任何外出必须经校长批准。 2.因大病造成无法正常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经本人申请,校委会研究决定,可以带薪休假。 3.考勤管理人员视情况,可以不准假。 4.各种特殊假的考勤管理,依国家规定实施。 (1)正常婚假:结婚可带薪休假7天,超出7天执行“考勤管理办法(一)”条款。(2)教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和岳父母、公婆逝世,可请丧假7天,因丧事超出7天执行“考勤管理办法(一)”条款。 (3)女职工产假可带薪休息三个月,超过三个月未返校上班,按条款(一)、(二)处理。 (4)做人工流产带薪休假15天(其中包括二个双休日)扣发本月绩效工资的50%,超

最新中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最新中小学教师请假制度篇2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人事管理制度,保障教工合法权益,优化教工工作纪律,健全学校考勤制度,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转,学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患重大疾病人员管理的通知》(余人社字[2014]1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的范围及对象 所有不能按学校要求到校,无法按时上班上课、参加会议、接受工作的教职员工,均需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二、请假的类别及规定 (一)法定假种 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提出病假申请,时间视病情确定。原则上无疾病诊断证明(指市级或三甲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下同)的病假不超过3个工作日;有疾病诊断证明但未住院治疗的病假不超过1周;凡需请病假1周以上的,均须提供疾病诊断证明、相关病历、住院纪录及缴费凭证。确因病一直住院治疗的,每次请假最多不超过2个月;累计请假2个月以上的重症患者(由市级或三甲以上医院介定)必须提供三位专家会诊签名的疾病诊断证明、相关病历、住院纪录、

及本人亲笔书写的病休申请,请假程序及待遇按余人社字[2014]139号文件执行。病愈出院后,确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请假病休的,请假程序及待遇按余人社字[2014]139号文件执行。 2、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工作时间外或公休日,若确因天灾人祸或其他急事需请假的,应事先向学校提出申请,时间视实际情况及学校审批确定,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每月不超过5个工作日,一次性连续请假不超过15天,1年内累计不超过22个工作日。女职工怀孕保胎按事假处理,原则上在孕初期(3个月以内)有先兆性流产症状或怀孕七个月以上体力不支的女职工可凭市级或三甲以上医院证明分期请假休息,每次不超过1周,累计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有习惯性流产史(已连续3次自然流产)或确属怀孕困难需做试管婴儿的,必须提供市级或三甲以上医院证明,由学校视孕情需要分期给予批假,每次批假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假期连续计算。以上人员按相关规定享受事假待遇。 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应凭相关文件或会议通知申请公假,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成行。 4、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申请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结婚的可享受婚假3天;夫妻双方均

最新中小学教师请假制度篇

最新中小学教师请假制度篇1 为严肃学校教职工工作纪律,强化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自觉性,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根据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关于切实加强乡镇干部驻乡工作纪律的通知》(梁组字[2014]12 号)和《梁河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教职工工作纪律的通知》(梁教字[2014]144号)要求,特制定以下请销假制度,希望全体教职工按照规定执行。 一、请假类别及时限 1、法定假由学校领导签批备案即可,其它请假三天以内由校领导签字准假,三天以上必须上报教育局政工股准假、备案方可请假。 2、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准假7天(含双休日)。 3、产假:女教职工顺产产假158天,难产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产假每多生一个孩子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4、丧假:教职工的亲属(指父母、养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的准假7天(含双休日)。 以上所有假期如遇寒暑假、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则寒暑假、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时间应计算在所休假期时间之内。 二、具体要求

1、教职工因病因事未能按时到学校的应向相关领导请假,具体是:校长向教育局请假;学校二级领导班子请假由寸永勐副校长签批;教学人员请假由许明芳副校长签批;后勤人员请假由瞿忠远副校长签批。假条签批后转办公室备案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安排工作。 2、教职工因事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方可请假,不能请霸王假,否则将以缺旷处理。请假以半天为起点,不能只请一节课。 3、教职工应完成每天的教学任务,努力工作,不许擅离职守,因病或因急事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原则上须至少在课前一小时与分管领导打招呼,以便教务处安排其他老师代课,避免出现无人课堂。当事人返校当天应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缺旷处理。 4、禁止专任教师、教职工私自调课或换班,因特殊情况调整的须分管领导或年级组长同意方可互调,但调课仅限于同班内任课教师调换,否则将以缺旷处理。 5、请假时涉及调课的,请假时间在一周内由办公室凭假条到教务处安排调课(教务处和年级组长协助);请假时间超过一周的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因公外出需调课,凭会议通知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调课。 三、实施办法

学校请假制度及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文萃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及实施细则(试行稿) (一届一次教代会通过) 一、基本要求 (一)全校教职工按学校作息时间上、下班,实行坐班制。坐班要求: 1.按时上课(含辅导、监考等)。 2.按时参加学校及主管部门集体活动(升旗仪式、校、组、党、团活动等)。 3.按时参加会议(含校、党、组等会议)。 4.按时到达学校或主管部门临时指定的岗位。 (二)教职工因事因病离岗时要履行请假手续,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如有未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离岗或休假的,作旷职论处。 二、关于请假审批权限和考勤办法 (一)请假两小时以内的,由办公室负责人(联络人)审批。 (二)请假时间在半天以内的,由分管校务副校长审批。 (三)请假时间在一天及一天以上的,须由校长室审批。 (四)办公室负责人、分管校长必须及时把自己审批的病事假情况报校长室。 (五)行政干部、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联络人)请假一律由校长室审批。 (六)办公室负责人(联络人)为常规考勤人并记载。 (六)值日行政干部负责全校员工考勤抽查并记载。 (七)全校性会议和活动、年级组或教研组、课题组的学习活动由相关组长或部门负责人对教职工的出缺勤情况进行考勤。 三、关于请假手续 (一) 教职工因公因事因病等请假都须填写《文萃小学教职工请假单》。 (二)可预见性休假,如婚假、人流假、产假、非突发性急性病事假,必须由教职工本人提前一周以上向有关部门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如学校工作安排一时有困难的,须与学校协商后再确定休假时间;突发性急性病事假,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教师本人应在第一时间电话告知相关部门,也可委托他人办理或在事发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早晨上课之前向有关部门交代工作情况并及时将诊断书、病假条(公费医疗规定就诊医院开具的)、病历复印件及化验检查的有关单据送至相关部门。 (三)无特殊情况,请事假须在休假前安排好课务、办好工作移交接手续之后方能离岗。未安排好工作离岗的,视作旷职。如影响课务的,另按教学事故认定处理。 (四)教职工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组织的学习培训、教研活动等,必须持有关文件或通知到校长室请示,并在办公室负责人或分管校长处填写《教职工请假单》备案。教职工不得擅自脱产参加学历或非学历进修,未经学校批准而擅自离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以旷工论处。集体教研活动由教导处统一安排。

小学教师考勤请假制度

小学教师考勤请假制度 一、请假制度 请您谅解我做出的决定,也原谅我采取这种离别方式。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我们学 校已经招了很多学生,我很遗憾不能为学校辉煌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我只有衷心祝愿 学校越办越大!学校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1、全体教师要以学校工作为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 2、凡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到校长室写请假条并由校长签字。无特殊情况不得捎 假或电话请假。 3、请事假一次一般不得超过1天。 4、请病假连续超过2天的(含两天),需由医院出具证明,并到中心小学请假。 5、凡如婚假、丧假、产假等有上级规定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6、教师请假或因公外出的一般自行调好课务,并将调课安排报校长室。 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如何才能发挥得更好呢,下面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的临场发挥技巧”,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7、工作时间内,凡因私事没有请假外出的,视为旷工,学校视情节另行处理。 8、外出教师必须进行外出、返校登记,并交请假条以备存档。 ××老师一贯认真服从安排,扎扎实实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工作。政治学习中,她 认真听仔细记积极发言,总能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每一次学习。教研进修活动中,她以行动 珍惜着每一次提升自己的机会,学思结合,学以致用,与时俱进,力争于己有提高,对同 事有贡献,最终惠及学生。 二、奖惩办法: 1、每月设全勤奖40元。 (1)一个工作日为6节课,请假一节为1个小假,3个小假为0.5天,6个小假为1天。 教师资格证的材料题怎样才能拿高分呢,下面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20年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材料题》高分技巧”,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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