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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

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
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银监发[2003]14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筹),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市银监局(筹):现将《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银监会。

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三章股权设置

第四章组织结构

第五章基本职能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的管理,规范省联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省联社是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市(地)联合社、县(市、区)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自愿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履行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能,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农村商业银行在自愿的前提下可向省联社入股,并取得有关服务。

第三条省联社享有由社员社投资入股形成的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其合法财产及依法开展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社员社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省联社承担责任;省联社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授权,省联社承担对辖内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第五条省联社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其业务活动以为社员社提供服务,促进社员社的发展为宗旨。省联社不对公众办理存贷款金融业务。

第六条省联社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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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七条省联社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命名为“××省(自治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第八条设立省联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

(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

(四)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省联社以发起方式设立,发起人认购省联社发行的全部股份。

第十条设立省联社,申请人应当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十一条筹建省联社,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省联社的名称、注册资本金、业务范围、发起人、出资额

和出资比例等;

(二)筹建方案;

(三)筹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简历;

(四)发起人协议书;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同意组建省联社的意见;

(六)发起人权力机构同意出资入股的决议;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省联社筹建工作结束后提出开业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开业申请书;

(二)筹建工作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五)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及进账单复印件,发起人名单及其出资额、出资比例;

(六)理事会成员简历和资格证明;

(七)从业人员和内设机构基本情况;

(八)创立大会和理事会通过的相关决议;

(九)基本管理制度;

(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三条经批准开业的省联社,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局颁发金融许可证,并凭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局审批,省联社可在辖内设立办事处。办事处是省联社的派出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颁发金融许可证,在省联社授权范围内依法履行有关职责,其民事责任由省联社承担。

第十五条省联社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修改章程;

(三)变更注册资本金;

(四)变更高级管理人员;

(五)调整业务范围;

(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第十六条省联社解散、被接管、被撤销和被宣告破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金融机构撤销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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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股权设置

第十七条农村信用合作社市(地)联合社、县(市、区)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可向省联社入股,省联社不吸收其他法人和自然人入股。

第十八条省联社每股股金十万元人民币。单个社员社出资比例不得超过省联社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社员社入股金额不得超过其实收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十九条社员社必须以货币资金入股,股金必须一次募足。

第二十条省联社印发记名股权证书,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作为社员社所有权凭证和分红依据。

第二十一条省联社股权证书依法可以承继和转让。股份过户手续在年终决算之后、社员大会之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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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组织结构

第二十二条社员大会是省联社权力机构,由社员社代表组成。每个社员社的代表数量相同。社员社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社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省联社章程;

(二)审议批准农村信用社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办法;

(三)审议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省联社发展方针和工作计划;

(五)选举(更换)理事,决定有关理事的报酬;

(六)审议批准省联社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七)对省联社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金作出决议;

(八)对省联社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九)聘任或解聘为省联社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听取理事会关于监管部门提出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十一)听取理事会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二)省联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社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社员大会。

社员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由理事长主持。理事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各社员社。临时社员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社员大会必须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社员社代表出席时方可召开,社员大会实行社员社代表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社员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社员社代表半数以上通过;修改章程、合并、分立及解散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社员社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四条理事候选人名单应以提案方式提请社员大会决议。选举理事采取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候选人人数须多于应选人数百分之二十。

第二十五条省联社设理事会。理事会是社员大会的执行和监督机构,由九至十五名理事(奇数)组成。每个社员社担任理事的人数不得超过一人,省联社职工中担任理事的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理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对社员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社员大会,并向社员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社员大会决议;

(三)制订省联社的发展方针和工作计划;

(四)制订省联社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省联社变更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决定省联社内部机构及派出机构的设置;

(七)制定省联社的内部管理制度;

(八)聘任或解聘省联社主任,根据主任提名,聘任或解聘副主任、财务和审计(稽核)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

(九)对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十)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方案;

(十一)拟订省联社分立、合并、解散的方案;

(十二)听取省联社主任工作汇报并予以评价;

(十三)省联社章程规定和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一名。理事长为省联社法定代表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由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选举产生。

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经理事长、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和主任提议,可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理事。

理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须经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七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社员大会,主持、召集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理事会报告;

(三)签署省联社股权证书和签发理事会决议;

(四)省联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八条省联社高级管理层由主任和副主任组成。省联社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至四名。主任、副主任的聘任由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主任、副主任任期三年,期满后可以连任。主任不得由理事长兼任。

主任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省联社的年度工作计划;

(三)拟订省联社内部机构和派出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省联社基本管理制度;

(五)提请理事会聘任或解聘副主任、财务和审计(稽核)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解聘的省联社工作人员;

(七)省联社章程规定和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主任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九条省联社理事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至第六十一条规定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违法、严重违规行为记录;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从事经济、金融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四)熟悉银行经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十条省联社召开社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应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银行业监管机构,银行业监管机构有权派人列席会议。省联社社员大会、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应在十日内报送银行业监管机构备案。

第三十一条省联社的理事长、副理事长、主任和副主任的任职资格管理适用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其学历和经济金融工作年限的具体条件为: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工作年限八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十二年以上(其中金融工作五年以上)。

第三十二条省联社的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选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任职资格,不

得到任履行职责。

第三十三条省联社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党政机关任职,不得从事除本职工作以外的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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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基本职能

第三十四条省联社履行下列职能:

(一)督促农村信用社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落实支农工作;

(二)制定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

(三)指导农村信用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四)对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财务活动、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及内部管理等工作进行辅导和审计;

(五)督促农村信用社依法选举理事和监事,选举、聘用高级管理人员;

(六)指导防范和处置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

(七)指导、协调电子化建设;

(八)指导员工培训教育;

(九)协调有关方面关系,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

(十)组织农村信用社之间的资金调剂;

(十一)参加资金市场,为农村信用社融通资金;

(十二)办理或代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

(十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十四)省联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能。

第三十五条省联社应建立行业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定期对农村信用社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应报送银行业监督机构。

第三十六条省联社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省联社

及社员社汇总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资料,省联社对所报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七条省联社应当尊重农村信用社的法人地位和经营管理自主权,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不得无偿调动农村信用社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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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省联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罚。省联社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本规定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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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工作总结和计划

农村信用社工作总结和计划 农村信用社工作总结和计划 是联社执行垂直管理的发展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实施“三冲刺”开局之年。在联社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根据联社文件精神,本网点制定了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年初联社召开的二届五次社员代表大会和年初工作会议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抓住工作思路和重点,开好局,起好步。 一、截止11月30日的指标完成情况汇报 今年来因人员的全新组合,本网点营业厅内从门可罗雀到门庭如市,每日高朋

满座,都离不开干部职工的团结一心、奋力拼搏,才取得了现在丰硕成果。 存款截止11月底,各项存款余额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完成任务指标的%,其中公司存款万元,个人存款万元。全年开立对公账户户,其中有普洱市劳动就业局、普洱市财政局等优质的机构客户;也有大昆曼建材市场如国森、皇城商贸等优质的个体户,为本网点存款业务的开展打开了局面。全年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约户,其中余额在50万以上客户名。 贷款等信贷资产质量截止11月底,各项贷款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完成任务指标的%。主要增投于优良客户、下岗失业人员、贷免扶补和咖农、茶农等低风险贷款。在信贷投放过程中,本网点坚持以财务制度完善、经营情况良好的企业作为信贷投放的目标客户,对目标客户进行细致的评级和实地走访工作,如今年支持了如木材加工厂、、农业等发展的大项目。信贷资产总体上仍保持较

高质量,不良贷款占比为%,尤其是今年一二三季度不良贷款余额比去年逐渐下降,今年无新增不良贷款。表内收息率一二三季度达100%,预计四季度能完成100%,综合收息率预计达100%,收息水平居全辖前列。 中间业务全年实现中间业务收入万元。尽管中间业务收入在本网点的各项指标中仍旧是个短板,但是前景乐观:本网点电子结算等业务,个人客户发卡量,代理保险、代理罚款等代理业务,以后的信用卡等特色产品的销售等等,都慢慢形成一定的规模,中间业务收入来源渠道也将有拓宽渠道,中间业务收入也将随之增加。 电子产品电子产品的新增有效户的各个指标一直系统内排名靠前,其中今年新增企业网银户,完成任务指标的%;个人网银户,完成任务指标的%;短信服务签约户。 二、工作亮点和成效 上下联动,做好服务,抓好营销。

农村商业银行基本常识

农村商业银行的基本常识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社简介】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是全国农村信用社首家改革试点单位,是由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同入股,经江苏省政府同意,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成立于2001年9月19日。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在省政府领导下,负责行使对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十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行、银监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江苏省联社把握全国率先改革试点的历史机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为要务,以改革为动力,以服务为平台,以控险为责任,以创新为抓手,突出“管方向、管班子、管制度、管风险”四项重点,探索出了一条既符合现代金融企业管理要求、又彰显江苏农信特色的科学管理模式。捷足先行,实现了从崛起到蜕变,从突破到跨越的巨变;与时俱进,走出了一条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改革、发展、支农相得益彰的科学道路。江苏省联社成立十年来,是江苏农信发展速度最快、支农力度最大、经营效益最好、员工热情最高、行业形象最佳的发展时期。 截至2012年末,江苏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共有62家基层法人单位(其中:农村商业银行58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4家),各类营业网点2956家,从业人员41129名,是省内金融机构中营业网点最多、覆盖范围最大、服务群体最多的金融企业。2012年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9898.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7123.1亿元,贷款规模位居全省金融机构第一,存款规模位居全省金融机构第二,全省三分之二的法人单位存贷款规模位居当地金融机构之首,全省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占省内金融机构的比例达96%,为促进江苏农业持续增长、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经济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江苏省农村信用社成为拥有地方金融资源主要份额,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主要渠道,服务惠及社区主要人口的农村金融主力军。抚今追昔,回顾江苏农信十年改革发展历程,有奋斗的艰辛,更有成功的喜悦;有转型的阵痛,更有蜕变的欣慰。站在新的起点,肩负新的使命,面向未来,我们将顺应深化改革大趋势下加快发展步伐的形势要求,全面提升竞争能力;顺应新农村建设大背景下加大支农投入的形势要求,全面提升服务能力;顺应宏观调控大环境下加强企业管理的形势要求,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切实做到加快现代金融企业建设的方向不变,支持“三农”发展的力度不减,防控行业风险的措施不松,稳健发展的步伐不停,在新的起点上增创新优势,赢得新发展,再攀新高峰。 江苏农村商业银行客服电话:96008 江苏农村商业银行银行卡名称:圆鼎卡 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 2001年11月,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成立,是全国第一家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 2003年4月,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成立,这是全国第一家股份制农村合作银行 【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商业银行(Rural commercial bank)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简介】 在经济比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三农”的概念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农业比重很低,有些只占5%以下,作为信用社服务对象的农民,虽然身份没有变化,但大都已不再从事以传统种养耕作为主的农业生产和劳动,对支农服务的要求较少,信用社实际也

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劳动合同书

编号__________ 劳动合同书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年月日

甲方:乙方: 性别: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年月日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现住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劳动合同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及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开

始,除法定终止条件外,双方约定终止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期限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性事件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其中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门(岗位),从事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三条甲方应依据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组织等条件,科学地制定劳动定额、编制定员,明确乙方所在岗位的工作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使用支持手册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 使用支持手册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二〇一一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个人网上银行......................................................- 3 - 一、开通(注册/签约).......................................................- 3 - 1、如何做才可以享受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服务? (3) 2、注册中提示“未安装控件”,怎么办? (3) 二、登录....................................................................- 3 - 1、为什么无法登陆网上银行? (3) 2、为什么无法输入密码? (6) 3、登录时的用户名及密码是什么? (6) 4、如果忘记了登录用户名称或密码,应当如何处理? (6) 5、WIN7如何登录网上银行 (7) 三、证书(USBKEY/数字证书).................................................- 7 - 1、提示无法找到USBK EY (7) 2、数字签名错误 (10) 3、客户端证书无效 (10) 4、我持有的USB KEY损坏或遗失怎么办? (11) 5、USBK EY为什么会被锁? (11) 6、USBK EY被锁后怎么办? (11) 四、使用...................................................................- 11 - 1、在使用过程中碰到问题应该怎么办? (11) 2、为什么网上银行账号会被冻结? (11) 3、我是否可以查询在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开立的所有账户余额? (12) 4、我可以查询多久之前的交易记录? (12) 5、办理转账是否需要支付手续费? (12) 6、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转账服务的到账时间是怎样的? (12) 7、什么是加挂/解挂账户功能? (12) 8、什么是收款人管理? (13) 9、当我确认交易或选择服务后而系统没有立即响应,我该怎么办? (13) 10、我可以用关闭窗口的方式退出网上银行网页吗? (13) 11、跨行转账网银提示交易成功,为什么不能即时入账? (13) 12、什么是行内多笔转账? (14) 五、安全...................................................................- 14 - 1、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的安全性如何保证? (14) 2、客户使用网上银行服务需注意什么? (15) 3、如何确认我进入的是正确的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网站? (16) 六、其他...................................................................- 17 - 1、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个人网上银行提供什么服务? (17) 2、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提供网上银行服务是否有时间限制? (17)

农村信用社十不准、十严禁

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 员工行为十不准 一、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不服从组织安排,或向组织讨价还价、口是心非,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二、不准在网络、媒体散布、传播有损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声誉的言论、消息或采取任何方式发表有损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利益的言论。 三、不准对领导、同事妄加猜忌,或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恶语中伤,散布影响团结的言论。 四、不准组织、参与、支持、纵容对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利益有现实或潜在危害的活动。 五、不准擅自对外提供任何有关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的文件资料、交易信息、管理信息、技术信息、安全措施等方面的信息。 六、不准以任何方式损害、浪费、侵占、挪用、滥用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房产、设备、车辆、器材、办公用品等财产。 七、不准擅自在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参与有偿中介或代理活动。 八、不准为亲属、朋友等关系人违规办理贷款、投资、

担保、融资、理财、结算、网银、提现等金融业务。 九、不准组织、参与社会非法集资和民间融资借贷活动。 十、不准参与黄赌毒等任何违法活动。

书、数据、凭证或其他资料;决不容许任何形式设立“小金库” 。 三、严禁营私舞弊、贪赃枉法。决不容在许业务经营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决不容许挪用、侵占、盗取客户或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资金;决不容许私刻、伪造、私盖单位公章、业务专用章及他人名章、客户印鉴;决不容许窃取、泄露、出卖客户信息及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商业秘密;决不容许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以牟取非法利益。 四、严禁违规操作、渎职失职。决不容许超越授权、逆程序、减程序等违规经办业务;决不容许代客户办理业务,或代他人保管存单、存折、银行卡、密码、有价单证、票据、印章、网银密钥、有效身份证件等异常行为;决不容许枝大叶、盲目轻信,不认真审查交易对手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决不容许无视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擅自越权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决不容许违反规定提供担保。 五、严禁非法揽储、违规办存。决不容许以贷转存、以贷开票等违规手段吸存倒存;决不容许通过设定不合理的取款用款限制、关闭网上银行、压票退票等方式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决不容许以贷转存吸存强制设定条款

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范本)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现将《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范本)》、《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章程(范本)》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至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县联社及农村信用合作社,以指导各地农村信用社及县级联社制定本社章程。 附一: 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名称: 本社地址: 本社注册资本: 第二条本社是在本社区范围内依法设立的,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以本社全部资产对外承担有限责任。 第四条本社以全部法人资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涉。 第五条本社的宗旨是:为本社社员服务、为本社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第六条本社的经营活动,除中国人民银行有特别规定外,均在本社区内开展。本社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在充分满足社员正当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剩余资金可运用于非社员。 第七条本社坚持入社自愿、社员所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民主管理、勤俭办社的原则。 第八条本社积极向县(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联社)入股,接受县联社的管理。 第九条本社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执行全国统一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财务、会计、劳动工资等规章制度,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十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社经营下列人民币业务: (一)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 (二)办理个人储蓄业务; (三)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 (四)代理收付款项及受托代办保险业务; (五)买卖政府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提供保管箱业务; (八)在县联社统一办理资金融通调剂业务; (九)办理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社员 第十一条本社社员分为个体社员、团体社员和职工社员。 凡在本社区的农户,承认本社章程,承担社员义务,均可申请入社,按规定缴纳股金,成为本社个体社员。

农村信用社县级机构岗位职责办法培训文件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县级机构 岗位职责手册 (模式一) 二O一三年四月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省级机构岗位职责手册》 使用讲明 一、《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县级机构岗位职责手册》(模式一)要紧适用于区域经济条件较好;经营规模较大,盈利能力较强;坚持服务“三农”的基础上,中小微企业业务占比较大;客户群体多样化,除传统的农村客户外,城区居民、中小微企业客户较多;对治理精细化要求较高的县级法人机构。(如涪城、雁江、旌阳等城区联社,广汉、简阳等条件较好的县级联社)。 二、本手册为各县级法人机构厘清内设岗位职责权限,建立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的岗位职责体系的指导性文本,对岗位的具体设置不作硬性要求。 三、各县级机构可结合实际,在本手册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岗位的整合情况,通过大量兼岗等形式缩减人员配备的数量,除省联社或者监管规定必须单设的岗位外,其余岗位均可依照实际需要进行优化组合。 四、硬件设施条件不具备的,事后监督岗、集中授权岗等部分岗位可暂缓设置。 五、各县级机构在编在岗人员数量必须严格操纵在省联社核

定的编制内,不得超出编制数范围。(编制数以省联社正式核定文件为准) 目录 1.电子银行部 (1) 1.1总经理岗 (1) 1.2营销治理岗 (1) 1.3银行卡业务治理岗 (2) 1.4自助设备治理岗 (2) 1.5网上银行业务岗(专或兼) (3) 1.6综合岗(专或兼) (3) 2.个人业务部 (4) 2.1总经理岗 (4) 2.2风险经理岗 (5) 2.3客户经理岗 (5) 2.4综合岗(专或兼) (6)

3.公司业务部 (7) 3.1总经理岗 (7) 3.2风险经理岗 (7) 3.3客户经理岗 (8) 3.4综合岗(专或兼) (8) 4.资金业务部 (9) 4.1总经理岗 (9) 4.2中间业务岗 (10) 4.3政策治理岗(专或兼) (10) 4.4业务交易岗 (11) 4.5综合岗(专或兼) (11) 5.市场营销总部 (12) 5.1总经理岗 (12) 5.2营销治理岗 (13) 5.3产品开发岗(专或兼) (13) 5.4客户经理治理岗(专或兼) (14) 6.信用社 (14) 6.1主任岗 (14) 6.2风险经理岗 (15)

农村信用社银行卡收费及功能

农村信用社银行卡收费及功能 “信通卡”是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辖内各县(市、区)联社(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自愿委托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的统一银行卡品牌,由县级联社负责发行的具有银联标识的人民币磁条借记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两种,具有人民币消费、转账结算、存取现金(单位卡除外)、代收代付等功能的电子支付工具。 一、信通卡的种类信通卡按使用对象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按卡片的从属关系分为主卡和附属卡。 二、信通卡的功能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的信通卡具有多功能、多用途。概括地讲,它具有六大功能,分别是:一卡多户、主附卡、通存通兑、刷卡消费、约定转存、跨行转账。 1、一卡多户“一卡多户”是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信通卡的第一大特色功能,是指卡内可同时具有人民币活期账户和多个定期储蓄分账户。在一张卡上,既可以办理活期储蓄业务,也可以办理定期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定活两便、通知存款、教育储蓄、存本取息等业务,避免了多张存单不便管理、保存的麻烦。 2、主附卡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信通卡的主卡持卡人可以为其亲属申请附属卡。附属卡使用主卡的账户,同时主卡可以对附属卡的月交易额度、单笔交易额度、以及是否允许查询主卡等使用范围进行限制。主附卡真正实现了一张卡全家用的功能。 3、通存通兑信通卡可以在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的任一营业网点办理存取款和转账业务,还可以在全国各地甚至境外贴有银联标识的ATM上办理跨行取款业务。 4、刷卡消费持卡可在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和全国各地甚至境外贴有银联标识的POS机上进行刷卡消费,不向持卡人收取任何费用。 5、约定转存客户与我们农村信用社签订协议约定后,系统就会根据客户预先设定的方案为客户处理以下业务。 (1)整存整取存款到期后自动转存。卡内的整存整取存款到期后可以实现本息自动转存或本金自动转存,约定的本金自动转存会将定期存款的利息转存到约定账户。 (2)可以约定卡内活期主账户余额达到一定额度时自动转存成定期整存整取。这也是积少成多的一种理财方案,还可以限定转存后活期主账户的最低余额以及起转金额。 (3)卡内零存整取账户或教育储蓄账户自动续存。客户可以约定,每月从卡活期主账户自动为零存整取账户或教育储蓄账户续存。 (4)卡内存本取息存款的利息自动转存。可以约定存本取息存款的利息自动转存到卡的活期主账户,免去支取利息的麻烦。 6、跨行转账客户可以在开通跨行转账功能的ATM上自助办理5万元以下的跨行转账业务,办理更高额度的跨行转账需提前与开户网点签订《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信通卡跨行转账协议》。跨行转账功能给持卡人提供了更加丰富的银行卡结算渠道,解决了跨行取现每天最高2万元的限额限制。 三、信通卡的申领条件1、个人普通卡的申领条件: (1)、申领人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及警察身份证等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效身份证明。

13.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差别化管理办法(试行)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 农村商业银行)差别化管理办法(试行) (修改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各县级联社,有特别说明的除外)的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推动县级联社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别化管理是指行业管理方式和手段的差别化。行业管理对各县级联社的行业管理要求、行业管理内容和行业管理责任不受差别化管理的影响。 第三条省联社(含办事处、市联社,下同)各类行业管理制度的制定都要遵循差别化管理的要求。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的差别化管理是指省联社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中的管理职能。省联社在按差别化管理的要求履行行业管理职能的同时,要按照全面规范履职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各县级联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力度,提高指导、协调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五条省联社对县级联社的管理要坚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和市场导向的原则, 依据监管评级和治理水平、风险管控能力、自主决策水平的不同,采取有针对性地行业管理方式和手段,督导其完善公司治理,转换经营机制,防范化解风险,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第六条对经营管理较好、监管评级较高的机构,行业管理主要是通过加强后续检查监督,指导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内控制度和运行机制,改造业务流程,实施现代银行管理,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提高自主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不断改革创新,加快发展,实现做强做大,打造成为管理规范、效益良好、服务一流、竞争力强的现代一流金融企业。 第七条对经营管理和监管评级一般的机构,行业管理主要是指导落实行业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控管理,加快业务发展,夯实发展基础,提高经营效益,努力提高经营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八条对经营管理较差、监管评级较低的机构,行业管理主要是围绕风险防范,强化行业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全面加强信贷、财务、资产、干部员工队伍、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管

农村信用社银行实习报告范本

Record the situation and lessons learned, 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orm future countermeasures.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农村信用社银行实习报告

编号:FS-DY-40008 农村信用社银行实习报告 经过在农村信用社的1个半月的实习,我从客观上对自己在学校里所学的知识有了感性的认识,使自己更加充分地理解了理论与实际的关系。我这次实习所涉及的内容,主要是会计业务(对公业务),其他一般了解的有储蓄业务、信用卡业务、贷款业务。 会计业务 对公业务的会计部门的核算(主要指票据业务)主要分为三个步骤,记帐、复核与出纳。这里所讲的票据业务主要是指支票,包括转帐支票与现金支票两种。对于办理现金支票业务,首先是要审核,看出票人的印鉴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相符,方式就是通过电脑验印,或者是手工核对;再看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要素等有无涂改,支票是否已经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支票是否透支,如果有背书,则背书人签章是否相符,值得注意的是大写金

额到元为整,到分则不能在记整。对于现金支票,会计记帐员审核无误后记帐,然后传递给会计复核员,会计复核员确认为无误后,就传递给出纳,由出纳人员加盖现金付讫章,收款人就可出纳处领取现金(出纳与收款人口头对帐后)。转帐支票的审核内容同现金支票相同,在处理上是由会计记帐员审核记帐,会计复核员复核。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一个入帐时间的问题。现金支票以及付款行为本行的转帐支票(如与储蓄所的内部往来,收付双方都是本行开户单位的)都是要直接入帐的。而对于收款人、出票人不在同一家行开户的情况下,如一些委托收款等的转帐支票,经过票据交换后才能入帐,由于县级支行未在当地人民银行开户,在会计账上就反映在“存放系统内款项”科目,而与央行直接接触的省级分行才使用“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而我们在学校里学习中比较了解的是后者。还有一些科目如“内部往来”,指会计部与储蓄部的资金划拨,如代企业发工资;“存放系统内款项”,指有隶属关系的下级行存放于上级行的清算备付金、调拨资金、存款准备金等。而我们熟知的是“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则是与中央银行直接往来的省级分行所使用的会计科目。一

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大额贷款风险提示办法

ⅩⅩ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大额贷款风险提示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信贷管理,规范大额贷款评审程序,防范和控制大额贷款风险,根据《ⅩⅩ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制度》、《ⅩⅩ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额贷款风险提示是省联社和办事处对农村信用社发放超过其规定限额的单户贷款进行项目可行性评审和风险预警的制度,是促进农村信用社审慎经营、科学决策、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风险提示按照全省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和管理水平的不同,实行“分类指导,区别管理”,分别采取贷后报备、贷前提示、严格控制三种方式。 贷后报备。即上年末账面五级分类不良贷款率在15%以下,并经检查确认实际不良贷款率在15%(含)以下的合作银行、县(区)联社,大额贷款管理通过完善制度,加强自律,自主决策发放,单户贷款比例原则不得超过监管指标要求,对单户在500万元(不含)以上的贷款分别向办事处和省联社进行贷后报备。便于省联社和办事处加强贷后监测、检查,以及考核大额贷款质量。 贷前提示。即上年末不良贷款率在15%至20%(含)的县(区)联社、合作银行大额贷款管理要在完善制度,加强自律的基础上由省联社核定大额贷款风险提示额度,各办事处在省联社授权内对其超过核定额度的贷款进行风险评审,提出风险点,进行贷前风险提示,对超过省联社授权的贷款,由省联社进行贷前风险提示,大额贷款贷前风险提示不改变农村信用社的信贷决策权。 严格控制。即对上年末不良贷款率在20%以上的农村合作银行、

县级联社,省联社重点督促其制定不良贷款清收化解计划,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化解存量贷款风险。对超过省联社核定大额贷款额度的贷款,省联社和办事处在督促其完善制度,加强自律的基础上按权限进行贷前风险提示,并明确贷款与否的意见,省联社和办事处对其提请通过的大额贷款要加强事后监督管理。 第四条大额贷款风险提示方式实行动态管理,按年调整,凡实行事前风险提示制度的机构,年度不良贷款清收效果明显的,经省联社审核确认后,可取消事前风险提示制度,实行贷后报备。凡实行严格控制制度的机构,年度不良贷款通过清收,不良占比达到20%(含)以内的,经省联社审核确认后,可取消事严格控制制度,可实行事前风险示。凡实行大额贷款贷后报备和贷前提示制度的机构,贷款四级分类不良贷款反映不实、贷款五级分类不良贷款偏离度超过3%的,省联社将下发有关通知,随时采取严格控制方式,必要时责令其停止发放大额贷款,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大额贷款风险事前提示额度核定分别以500万元和300万元为固定基数,依据法人机构上年末不良贷款比例、资本充足率、存款规模、资本总额等四个方面设定系数综合核定,存款规模在2亿元以上的适用500万元的固定基数,存款规模在2亿元(含)以下的适用300万元的固定基数。 单户贷款事前风险提示限定额度=固定基数×不良贷款比例系数×资本充足率系数×存款规模系数×资本总额系数。(见附表1)贷前风险提示限定额度超过1000万元的,按1000万元(含)核定。 第六条大额贷款风险提示遵循统一领导,分级授权负责的原则,各办事处负责对辖内农村信用社发放单户金额在省联社核定限额以上1000万元(含)以内(甘南、临夏办事处500万元以内)大额贷款的风险提示工作,以及超出1000万元的大额贷款可行性论证及

县级信用社存款营销管理办法

县级信用社存款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ⅩⅩ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稳定增长,优化存款结构,充分发挥业务人员的工作潜能,营造浓厚营销氛围,建立正向激励机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存款营销是指信用社的服务营销,即通过各种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实现客户的愿望,达到吸收存款目的的行为。 第二章营销原则 第三条在存款营销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观念。存款系农村信用社经营的资金来源,占有重要的地位。存款来源于各种客户,即有对公客户,又包含个人客户,只有以客户为中心,服务好客户才能吸收更多的存款。 (二)提供给客户大众化和特殊化的金融产品。金融产品有共同的性质,所以,农村信用社要立足于大众化的产品,要首先将这些产品做好做优。同时,要创造适合农村、县域,具有农村信用社特点的金融产品。要宣传农村信用社的产品,将产品的方式、种类、利率及期限、销售网点、联络方式等信息传播给客户,奠定优质服务的营销基础。 (三)树立农村信用社良好的公共形象。存款营销不是单纯的个人行为,它依赖于社会公众对农村信用社的认识和认同。这就要求农村信用社树立讲诚信、讲服务、讲文明、讲形象风气,以赢得广大客户的拥护。 (四)有组织地不间断地组织农村信用社全体员工开展存款营销。存款营销不单是一个员工的事情,是全体员工的事情。不是无组织的无计划的盲动,而是有组织有计划的行动。不论员工、领导,不论城乡都要有任

务。通过全员营销,加强客户对农村信用社的认知和信任,既巩固已有的成果,又不断拓展新的成果。 (五)拓宽营销渠道。通过媒体、会议、印刷品、个人恳谈等渠道进行营销。 (六)现阶段,要树立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县域金融市场争居第一的思想。 第四条进行存款市场细分。为了实现存款最佳营销效果,必须依据客户需求的差异性和类似性,把存款市场划分为若干客户群,区分为若干个子市场,即进行市场细分。并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选择目标市场,开展有针对性的存款营销。 (一)对公存款市场。一般分为财政性客户和一般性公司客户。对财政性客户农村信用社主要做到办理开户、存款、取现、支出、汇入、汇出、代收代支等业务便捷、周全、人性化服务,要针对此类客户的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充分沟通,针对其需要提供优质服务。对一般性公司客户除上述外,还要了解他们的资金、结算方式等需求。 (二)个人存款市场。即储蓄存款市场。一是按收入因素细分。根据客户不同收入水平,制定不同的营销策略;二是按照年龄因素进行细分,分析研究不同年龄段客户的收入状况、消费状况及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状况,提出不同的营销措施;三是按照社会阶层、城乡进行细分,对不同的阶层,对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要制定不同的营销策略。 第三章营销渠道 第五条县级联社存款管理部是存款营销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存款和居民储蓄存款的营销管理,担负以下职能: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是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受省政府委托,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下同)履行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省委、省政府比照正厅级单位对省联社进行管理。省联社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实行垂直管理。截至今年4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达297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763亿元,存、贷款规模均居全省金融机构第二位。为适应我省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和改善员工队伍结构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员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省农村信用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员1000名,其中,男527名,女473名。详见《湖南省农村信用社2011年公开招聘员工计划表》。 二、条件及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2、热爱农村信用合作事业,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在农村信用社基层工作。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6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可选择湖南省农村信用社一家县级行社报考,不受报考人员户籍限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缴费、笔试、面试、录取、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为确保招聘质量,报考人数只有超过拟招聘计划数2倍比例才能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适当递减招聘计划。 1、笔试。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合并为一套试卷,一场考完。公共科目考试范围参照《湖南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大纲》执行,另外增加作文内容。相关专业科目主要测试经济、金融、财会、法律、计算机等知识。笔试总分为12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时间定为2011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范围,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点设在长沙,所有报考人员统一在长沙考点参加考试。 2、面试。面试人选分男、女性别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县(市、区)确定。 3、划定录取分数线。按笔试、面试各占50%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录取分数线分男、女性别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4、考察。实行等额考察,达到录取分数线的人选才能列入考察对象。 5、录取。拟录人选从考察合格的人选中产生。 6、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执行。对色盲、手指残缺等明显不适合金融从业的情形,经办事处(含市级联社,下同)认可,界定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医院由县级行社临时指定。 若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进行补录。补录时,优先考虑信用社所需和应聘人员专业和专长进行补录。 7、公示。拟录人选由省联社公开招聘办公室统一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农村信用社主要经营业务

农村信用社主要经营业务 一、贷款业务 (一)贷款对象 农村信用社服务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农村信用社办理的信贷业务种类 1.按期限划分有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贷款。 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的贷款。 农村信用社以发放短期贷款为主。 2.按贷款方式划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 信用贷款,是指以客户的信誉发放的贷款。现阶段农村信用社只对持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的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 担保贷款,又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1)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农村信用社各级经营机构只发放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贷款。 (2)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办理抵押贷款,要根据不同的抵押物和其评估价值来合理确定贷款抵押比例。抵押率原则上不超过50%。 (3)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动产质押的贷款额要控制在其评估价值的60%以内。权利质押要根据权利凭证的票面利息及贷款利息来合理确定贷款比例,贷款额原则上要控制在质押凭证面值80%以下,最高不超过90%。 【华图教育阅读提示】农村信用社主要经营业务是各省市农村信用社考试的公共基础知识,本文中华图教分类育介绍了农村信用社主要经营业务,并通过真题进行了解读。 农村信用社主要经营业务 一、贷款业务 (一)贷款对象 农村信用社服务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农村信用社办理的信贷业务种类 1.按期限划分有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贷款。 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的贷款。 农村信用社以发放短期贷款为主。 2.按贷款方式划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 信用贷款,是指以客户的信誉发放的贷款。现阶段农村信用社只对持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的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 担保贷款,又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1)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农村信用社各级经营机构只发放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贷款。

1.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 不良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管理,提高不良贷款管理和清收处臵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是指按照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有关规定划分为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的贷款及表外不良贷款。 第三条不良贷款管理是指根据不良贷款的内在特点,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与流程,对不良贷款移交、日常管理、清收处臵和监测、检查与奖惩等各个环节进行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贷款管理单位是指承担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职责的农村信用社经营机构,包括县级联社公司业务部、个贷中心、营业部及基层信用社等。 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管理单位是指承担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处臵等职责的农村信用社经营机构,包括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及承担不良贷款管理处臵职责的贷款管理单位。 本办法所称还款义务人是指借款人、保证人以及依法承

继其还款义务的个人或单位,如财产继承人、虚假出资或抽逃资金的企业股东、改制后具有债务承继关系的企业、企业开办单位等。 第五条不良贷款管理遵循的原则: (一)真实反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不良贷款的形态状况及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处臵各环节的工作情况。 (二)依法合规。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处臵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规定。 (三)尽职履责。不良贷款管理人员根据尽职管理要求,忠实履行工作职责,维护信用社权益。 (四)科学管理。科学合理设臵不良贷款的管理体系和业务流程,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处臵技术水平。 (五)优化处臵。合理把握处臵效率和效益的关系,通过处臵时机的选择、处臵方式的比较和定价机制的运用等,实现不良贷款处臵效益的最大化。 (六)信息保密。严格保密不良贷款管理、处臵相关信息,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和贷款损失。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和县级联社要设立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辖内经营单位或不良贷款较少的办事处也可设臵不良资产管理岗。

某农村信用社个人征信系统操作暂行规程

某农村信用社个人征信系统操作暂行规程

ⅩⅩ农村信用社个人征信系统操作暂行规程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对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的使用、数据报送、异议处理、纠错处理等方面的工作,根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和《ⅩⅩ农村信用社个人征信系统应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章系统使用 第一条除用于贷后管理外,在查询客户信用报告时均需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客户书面授权的内容为:“本人授权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可以通过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并将本人的信用信息报送至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 授权内容应列入农村信用社《个人消费/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小企业贷款申请书》等贷款申请审批材料,并由客户本人签字确认。 在上述审批表和合约修订前,农村信用社可专门印制含有相关内容的客户授权书。经过客户签字认可的授权书要做为办理贷款、信用卡档案中的要件进行管理。 客户不同意授权农村信用社在个人征信系统中查询其个人信用状况的,农村信用社不得为其办理新增授信业务。 第二条查询客户信用报告时应选择正确的查询原因。“审批各类

个人贷款申请的”查询原因均为“贷款审批”,“审批各类信用卡申请的”应为“信用卡审批”;“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的”以及“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的”应根据担保人担保的业务类别分别选择“贷款审批”或“信用卡审批”进行查询;“对已发放的个人贷款进行贷后风险管理”对应的查询原因为“贷后管理”。 第三条查询所得信用报告及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户及其他任何未经授权人员泄露。如果客户要求知悉其个人信用报告内容,应告知客户向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索取。 第四条查询用户按照《管理办法》规定,以“贷后管理”进行查询的,应严格遵守有关业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对于个人信用报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应参照农村信用社有关规定继续进行新增授信业务审批。 第六条业务部门根据个人征信系统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做出拒贷决定的,应填制《个人征信系统拒贷登记表》(详见附表,以下简称《拒贷登记表》),并就拒贷情况简要说明。 第二章数据报送 第七条农村信用社采用《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前置系统》报送数据。 第八条数据报送岗位设置: (一)各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各县联社)设立数据报送岗2个(分A、B岗),负责数据导入、预校验,并向当地

银行农村信用社网点分类管理办法

附件6 xx省农村信用社 县级行社支行(信用社)分类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基层支行(信用社)经营管理水平,充分调动支行(信用社)负责人工作积极性,建立长效正向激励机制,制定本办法。 一、分类目的 加强辖内支行(信用社)科学化的管理,增强支行(信用社)负责人工作积极性,提升整体支行(信用社)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精细化管理。 二、分类对象 辖内支行(信用社) 三、组织机构 县级行社成立由理事长(董事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联社各部室经理为成员的支行(信用社)分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担任。 四、分类依据 (一)按照存款总规模(即存款年度日均余额)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年度存款日均余额排名前10%的,拟列入一类支行(信用社);排名前20%(不含前10%),拟列入二类支行(信用社);排名前40%(不含前20%),拟列入三类支行(信用社),排名前70%(不含前40%),拟列入四类支行(信用社),剩余部分拟列

为五类支行(信用社)。 (二)按照人均规模、人均业务量、日均存款增长率贡献度、日均存款增长额四项进行打分,打分标准如下: 1、人均存款规模(20分) 人均存款规模=支行(信用社)上年度存款日均余额÷在岗人数 人均存款规模贡献度得分=本支行(信用社)人均存款规模÷全辖人均存款规模×20分(本项最高得分为20分) 2、人均业务量(20分) 人均业务量=支行(信用社)上年度业务量笔数÷在岗人数 人均业务量贡献度得分=本支行(信用社)人均业务量÷全辖人均业务量×20分(本项最高得分为20分) 3、日均存款增长率(30分) 日均存款年度增长率=本支行(信用社)年度日均存款日均增长额÷上年度本支行(信用社)日均存款余额 日均存款增长率贡献度得分=本支行(信用社)日均存款增长率÷全辖日均存款增长率×30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0分)存款负增长的,此项得0分。 4、日均存款增长额(30分) 日均存款增长额贡献度得分=本支行(信用社)年度存款增长额÷全辖年度存款日均增长额×30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0分)存款负增长的,此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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