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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济宁学院附中高新区校区教师

校本培训学分计算和管理办法(试行)

为推动我校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工作,按照《济宁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实施细则学分折算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市、区教育部门关于开展校本培训、校本教研和校本研究的有关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为依据,立足本校发展实际,充分发挥教育信息技术的作用和优势,以解决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和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学习、研究和落实新课程理念为重点,以问题研究和课题研究为依托,以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家引领为基本途径,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促进科研型骨干教师的成长,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二、学分认定对象

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对象为我校全体在职专任教师。

三、学分认定机构

成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校本培训领导协调工作。

组长:张新宽

副组长:孔祥明

组员:教务处、教科室、人事处

四、学分认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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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由学校统一管理,由教科室具体负责。学分登记人由学校信息管理员王文老师担任。学分管理小组负责对材料的审核和学分计算,教师学分按学年度进行登记。每年8月31日前完成上半年学分登记,12月31日前完成下半年学分登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科室要发挥专业引领、业务推动的作用,创新校本研修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校本研修各项管理制度及考评办法,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研修的积极性、主动性,构建教师继续教育长效机制。

(二)严格工作规程。教务处要加强指导,认真做好教师校本研修任务的审核认定,力争做到总体把握、客观评估、规范审核、科学认定。

(三)强化学分管理。教师培训的学分登记,实行信息化管理,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集中登记。每年2月,教科室向全体教师公示上一年度教师研修学分登记情况。

(四)有关事项说明。教师在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经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脱产参加相关学科领域(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学习二年以上,并取得国家认可的毕业(学位)证书者,视为完成本周期全部培训学分。教师参加连续2个月以上的国家级或省级脱产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本周期内全部培训学分。新教师在试用期内须修完不少于120学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学分从转正后计算并登记。

六、校本培训内容

1.师德教育

(1)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切实提高全市教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精心打造一支师志坚、师品高、师风正、师学勤、师纪严的教师队伍。(2)以“学生心理”专题为主,开展以“关爱每一名学生”为工作主题的教育活动,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家校关系。用校本培训活动搭建平台,以问题为起点,在用心教书育人的过程中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提升职业素养和职业品位。

2.教师专业技能训练

(1)加强新课程标准的研究与学习,努力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课程改革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环节,要把推进课程改革作为重点工作,通过开展理论学习,使教师的教学水平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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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继教办关于十二五时期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工作的通知

区继教办关于十二五时期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工 作的通知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朝阳区“十二五”时期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及标准 为保证“十二五”时期朝阳区教师培训工作的顺利完成,使朝阳区教师能够按照教师培训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朝阳分院教师培训的有关要求按时完成相应课程,获得学分,取得结业。现对学分折合办法及标准作如下相关规定。 一、36学分达标内容及认定 主要依据市、区下发的有关“十二五”教师培训工作相关文件(《北京市“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朝阳区“十二五”时期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并结合朝阳区“十一五”时期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相关要求和“十二五”时期朝阳区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的教师培训学分互认管理,就“十二五”时期教师培训学分折合办法及标准进行了整理和归纳。 (一)规制文件要求 1.公共必修(6学分):教师基本素质(2学分)、学科教育心理学(4学分)。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教师培训学分折算并认定。教师完成公共必修课培训是获得“十二五”教师培训结业证书的必备条件之一。 2.专业必修(不低于10学分):研究性学习教师指导力提升培训(4学分)(幼儿园除外);学科培训(含市、区级学科必修、骨干培训、岗位培训、班主任培训、国培计划面授等)6学分及其他专业必修学分;此部分若是网上培训,按20学时折1分计算,而面授课程按10学时折1分计算。 3.选修课程(10学分) 专题选修:主要指参加学习朝阳分院组织的选修课程,按10课时折合1学分计算,每门选修课为2学分; 自主选修:教育培训机构的指导下进行的网上学习和读书自学等。原则上按20学时折合1学分计算,最多不超过2学分。(目前自主选修可以用学历或研究生课程来折抵,也可以用多余的专业必修学分来折抵)。 教研(区以上):教研学分按年计算,2011-2014年每年按1学分计,累计不超过4学分。 科研(区以上):累计不超过2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公开课、研究课、评优课:全国2分、市级1分、区级0.5分;

中小学教师学分管理事宜解读

中小学教师学分管理事宜解读 (2015年4月整理) 这些问题,您搞清楚了吗? 开学以来,市直学校许多老师关注以下问题,本人查阅教育部、省、市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回答如下,以供参考。 一、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第一轮5年起讫时间如何计算? 答:2011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2011年1月至6月为我省教师培训工作重大改革新老政策的衔接过渡期。 二、到目前为止360学时还远远不够,怎么办? 答:抓住机会参加培训,包括校本培训三个学期36学时,网上选课还有2次机会(今年8月和2016年2月),五年周期内90学时可以不止一次,远程培训最多可拿50学时,还有其他指令性项目培训,可关注我院网站每年培训计划。 三、到2016年6月30日,教师若培训达不到360学时,会有什么后果? 答:目前,每年除了对参加职称评审、履职考核、评优评先的教师有学时审核的要求外,是否有可能、或如何对全员进行审核,省厅尚无政策,市局也没动静。但教育部已于2013年8月份出台《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https://www.sodocs.net/doc/3214776963.html,/portal/home/scroll_news?id=6797),并在部分省市开展试点工作,洞头已被列入试点县,绍兴、舟山、嘉兴、湖州等市已陆续实施。“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

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就是十分重要的注册条件之一。预计到2016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将全面实施。 四、高级、中级职务资格评审年限与学时数 政策依据:《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七)教师教育:继续教育合格作为申报和晋升职称(职务)的必备条件。2011年7月1日起,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75号)要求,每5年为一周期,周期内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时间应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其中校本培训应累计不少于120学时),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90学时的集中培训。为与原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相衔接,2016年前申报和晋升者,其继续教育学时实行分段计算,2011年之前,每年需完成不少于48学时;2012年起,每年平均需完成不少于72学时。获得学分时间计算到当年6月30日止。 年限与学时数: (一)中学高级、小中高、小学高级、幼儿教师高级: 2011年申报 2006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48×5=240学时(其中校本培训16×5=80学时) 2011学年为过渡衔接、承前启后 2012年申报 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48×4+72×1=264(其中校本培训不少于16×4+24×1=88学时)

中小学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登记表

附表1: 商洛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个人绩效评估报告 (2014年度) 姓名:风过无痕 技术职称:二级语文教师 所在单位: xxx中学 联系电话: xxxxx 填报时间: 2015.01.08 商洛市教育局制

一、基本情况 姓名风过无痕性别男 身份证号612527************ 民族汉 政治面貌无任教学科语文 参加工作时间2002.07 教龄12 现任教师职称二级语文教师任职时间2003 毕业院校及专业陕西师大汉语言文学毕业时间2002.06 最后学历本科学位学士通讯地址xxxxxx中学邮政编码711403 单位电话xxxxxxxxx 个人电话xxxxxxx 校本研修年度计划简述 2014——2015学年度个人校本研修计划 在新的课改背景下,教学工作也需要有新的改变。努力改变自己,学习新的知识和教学方法以适应现代课堂,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和提升师德素养是现代教师的必修课。为是自己不断提高教育理论和学术水平,增强知识,更新教育教学理念,从各方面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不断适应新时期教师培训和教研的需要,跟上时代的步伐,使自己尽快成长起来,特制订个人本年度校本研修计划。 【研修主题】语文高效课堂有效性的推进及策略 【研修目标】 1、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播者和建设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的思想素质和工作好坏,决定着教育的发展水平和质量。因此,要树立良好的师德观念,提高个人职业道德水平。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师德师风培训并且认真撰写师德师风个人总结。做好政治笔记,认真学习相关资料,以参与案例教学、聆听报告为载体,做好树立良好的师德风尚。

二、研修内容 (一)研修活动登记表

2014咸阳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

2014咸阳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

咸政教师字〔2014〕44号 咸阳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咸阳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教师[2013]3号)精神,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学分登记和认定工作,确保每位教师五年一个周期完成360学时的培训任务,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制定了《咸阳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咸阳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适应新时期教师培训工作的需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教师[2013]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市教师培训实行学分管理。学分认定对象为:全市高(职)中、义务段、幼儿园全体在职专任教师;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和电教等机构的教师;参照中小学教师管理的其他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培、省培及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形式的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校本研修,以及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形成的教育科研成果,实施学历提升教育,承担教师培训任务,支教,人社部门安排的公需课培训等,均纳入学分认定范围,分别按相应规定进行学分登记。 第四条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研修是教师培训的主要形式。每位教师每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须累计修满120学分(360学时)的培训课程,其中,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须修满70

东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东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在我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均属学分管理对象。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继续教育是指中小学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的学习培训。包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和认可的各类培训;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培训)中承担授课、指导、公开课、示范课等活动;中小学校根据本校实际组织开展的集体教研、听评课、学术研讨、专题讲座、支教等;中小学教师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出版著作、承担各级教改项目和科研课题、各项教学、科研获奖、志愿服务、拜师、带徒等自主研习活动;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提升学习等活动。

第四条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周期,第一个周期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后依次类推。五年周期内,中小学教师应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其中,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提供不少于240学分的全员培训,市、县(区)提供不少于60学分的面对面培训;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和学校认可的教师自主研习活动累计登记不超过120学分;公需科目一般不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第二章计算办法和标准 第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和认可的各类培训,教师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依据课程类型及其重要性折算学分,原则上1小时为1学时,1学时计算1学分。结业证中书既有学时又有学分规定的以学分计算。 第六条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和认可的学术报告会、专题讲座、学术研讨会等,凭有关证明材料,按每天1学分计算。 第七条在县级以上培训中,担任主讲教师、课程专家和指导教师的;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结对帮扶、教育志愿者、下乡送教等义务支教活动,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均可按其承担的培训学时数的两倍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修正北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规定的通知

修正北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规定的通知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仑师训[2007]1号 关于修正北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成教学校: 为了适应省、市教师教育管理制度的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七号《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文件精神和我区实际,决定在《北仑教师培训中心[2002]1号》及《北仑教师培训中心[2003]4号》等文件关于学分管理规定的基础上作一些修正。现将修正后的学分管理的对象、要求和办法调整如下,望各师训站正确掌握并将文件精神及时通报全体教师。 一、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我区国家和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 二、学分总量要求: 新教师一年试用期培训应达到120学分以上; 教师年岗位培训应取得48学分以上; 每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五年累计每位教师应达到240学分以上。 三、获取学分的主要渠道及规定: 1、参加区级(含区级)以上培训每一学时计1分。 2、校本培训。教师参加经区教师培训中心审核同意的校本研训,按每一学时获1分计,但一年控制在24学分内。 3、学历培训。教师参加“与教学业务对口的提高学历教育”,如每学年成绩合格,计48学分。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教师每合格一门计12学分。 4、师德培训。每学年初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培训一般计12学分。 5、参加省、市、区组织的专项培训按有关部门规定计分。如与上述培训重复安排的不重复计分。 四、学分管理:

1、建立台账资料。不论教师参加何种培训,都必须建立培训档案。为了顾及教师流动又不影响操作,全区统一以下四种表册: ①、《北仑区教师继续教育登记表》,此表为教师个体年度培训记录,一年一张,由本人填写和保存。换取学分前经所在学校师训站长审核后,交区教师培训中心作为核发学分的主要依据; ②、《××学校教师年度学分核发申请汇总表》,此表是各校教师个人一学年学分汇总清单,连同表一在换取学分时一并上交; ③、《校本研训记录册》,本册由师训站长或校本研训项目负责人填写,系教师参加校本研训的考勤记录,学年度结束后由学校存档; ④、《教师继续教育周期登记表》,此表一式二份,以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期满后,一份交区教师培训中心办理五年培训结业证书。 2、实行计算机处理。凡我区教师均分配一个终身不变的继续教育号。该学号由12位数构成,前2位为北仑代号,第 3、4位代表学校所在区域,第5、6位代表学校性质,第7、8、9位代表学校(学校代号见附件一),后3位是顺序号。继续教育号委托各师训站长编写报区教师培训中心后正式使用。教师工作调动,继续教育号保持不变。今后教师参加各类培训、申报学分均采用书面表册与计算机处理并用的管理办法。 3、规范申报程序。教师学分核发按教师填写《继续教育登记表》→师训站长审查、汇总→区教师培训中心审核的程序进行。幼儿园、义务教育段教师均采用我区印制的学分卡。高中段教师参加市级以上培训的,应及时向组织单位领取相应的学分卡,凡需区教师培训中心换发的应由学校统一造册并附组织单位的相关证件。高中段校本研训和师德培训按本文校本培训规定执行。 4、统一学分时间界限和办理时间。 ①有效学分的取得时间自当年7月至第二年6月期间教师参加的各类培训。 ②学分办理或换发每年进行一次,一般从6月15日开始至学期结束止。附件: 1、继续教育号分配表 2、北仑区教师继续教育登记表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7 来源:本站点击:14066 甘教师【2013】49号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培训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进一步完善我省教师培训管理制度,我厅制定了《甘肃省中小学培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各地认真执行,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实行。本轮次学分认定从2011年开始,五年一周期。请各地教育局在完成本年度学分认定登记工作的同时,务必于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本地教师2011年和2012年学分认定补登工作。 为了确保学分登记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地教育局指派专人进行学分登记工作,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学分登记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信息备案表》(见附件)报省教育厅师范处。 附件: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学分登记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信息备案表.doc 甘肃省教育厅 2013年11月28日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适应新时期教师培训工作的需要,切实做好教师培训学分认定与管理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

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精神,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取得教师资格、在我省学前教育机构、特殊教育机构、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以下统称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实行分年度登记、五年一周期(本周期为2011—2015年)核定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每年参加培训所获学分不得少于30学分。在五年一周内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学分不少于30学分,累计学分不得少于360学分。新任教师须另需参加100学时以上的新教师适应性培训。 第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举办的各类培训,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基地)举办的各类培训,各级教研机构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学校组织开展的校本研训、国民教育学历提高、论文撰写和教育科学研究等,均列入学分登记范围。 第二章学分认定 第六条参加学校校本研训经考核合格者,凭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学习证明和教师本人学习笔记认定学分,每3学时计1学分。本项目培训学分每学年累计不得超过30学分。 第七条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培训,完成培训学习任务、并经培训机构考核合格获得培训结业证书者,依据培训结业证书登记的学时数认定学分,其中县级集中培训每1学时计1学分,市(州)级

潍坊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潍坊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规定 (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部、教育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制是对取得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和试用期内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在规定的培训周期内进行的继续教育用学分的形式给予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在职和试用期内教师的继续教育。 第四条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采取措施,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 第六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周期。 第二章课程设置 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分必修课和选修课。 必修课是由市教育局确定的教师在继续教育周期内必须接受教育的课程。 选修课是教师本人根据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指南》所列科目选修的课程和县市区教育局、教师任职学校经批准组织开展的教师教育课程。

第八条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教师任职学校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开展的教师继续教育,应提前二个月向市教育局写出书面申请;市教育局所属单位组织开展的教师继续教育应提前一个月向市教育局写出书面申请;县市区教育局所属单位和教师任职学校组织开展的教师继续教育,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写出书面申请,经批准进行的继续教育列入选修课内容。 第三章学分计算 第九条继续教育周期内合格学分为36分,其中必修课10学分、选修课26学分。两类课程的学分独立计算,不能相互补充。 第十条继续教育必修课学分由市教育局根据教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内容确定。 第十一条继续教育选修课学分是教师通过参加县及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机构,以及任职学校组织的除必修课以外的继续教育获得的学分。 第十二条继续教育选修课学分的计算标准: 1.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原则上按10学时折合1学分; 2.市、县教育局组织的报告会、专题讲座1小时折合0.1学分,最高累计2学分; 3.参加县、市、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骨干教师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分别计5、8、10、12学分。多次参训者,不重复记分,只取最高层次培训记一次学分; 4.具备相应的合格学历后,继续参加国民教育系列师范类学历(学位)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计15学分; 5.高中教师参加经市教育局批准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的,计12学分;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2015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2015-06-11 【浏览字号:大中小】来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全省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已取得教师资格的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继续教育是指中小学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的学习培训。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做好继续教育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鼓励、支持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为教师学习培训提供条件保障。 第六条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管理。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周期。每周期内,中小学教师应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 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第二章内容与形式 第七条继续教育以提高教师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开展以专业理念与师德修养、专业知识更新与扩展、专业能力训练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 第八条继续教育分为学历(学位)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是指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学位)层次的教育。非学历教育是指经学校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对教师进行的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及岗位要求而开展的学习培训。 第九条继续教育坚持教师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脱产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提升相结合,统一培训与自主研习相结合,采取多种有效途径提升教师素质。 第十条继续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实施。五年周期内,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提供不少于240学分的全员培训,其中市、县(市、区)提供的面对面培训不少于

校本研修项目样表

佳县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材料汇编 姓名: 工作单位: 任教学科: 研修年度:

榆林市中小学教师 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为推动我市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教师[2013]31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榆政发[2011]23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对象 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对象为全市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四个学段全体在职专任教师;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和电教等机构教师;参照中小学教师管理的其他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分认定机构 全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师培训业务的职能科室(或指定相关机构)具体负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认定机构须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的学分,由市县教研机构负责审核认定,由市县继续教育机构负责统一登记,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学分认定内容 校本研修是指各中小学按照学年度计划组织开 展的以校为本的研修活动,以及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纳入校本研修管理范畴的教研、教改活动。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以学年度为单位。每位教师每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须完成不少于50学分的校本研修任务,每学年须完成不少于10学分的研修任务。 (一)校本研修内容。 1.学科知识与教学技能:学科教学研究的最新动态与成果;课程标准和教材研究;三维教学目标的设

计与实现;课程实施与课程评价;校本课程的研究与开发;课堂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与组织策略;课堂教学设计与案例研究;研究性学习及综合实践活动的理论与实践等。 2.教师成长与专业发展:教育法规与政策;教师职业道德;教师职业理想与专业发展规划;教师培养:教师心理调适与情绪调控;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评价;现代教育技术与应用;教育科研方法;教学艺术与教学风格等。 3.教学管理与学校发展:学校办学思想与办学特色;学校文化建设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学校发展与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校本研修规划与方案等。 4.班级管理与学生成长:学生成长与身心发展;班主任工作与班集体建设;班级活动的组织与班务管理;良好师生关系的形成;学生思想工作及心理辅导;团队、社团活动组织与管理等。 (二)校本研修方式。 校本研修要根据研修目标任务和具体内容,结合区域和学校教师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科学设计、灵活运用。它分为集体必修和教师选修两种形式,其基本类型和方式有: 1.基于课堂教学的研修方式:集体备课,示范观摩,听课评课,同课异构,微格教学,案例分析等。 2.基于专家指导的研修方式:专题讲座,案例评点,咨询诊断,交流研讨,名师工作室等。 3.基于同伴互助的研修方式:以老带新,结对互助,教研活动,专题沙龙,兴趣小组等。 4.基于校际合作的研修方式:对口支教,影子培训,项目合作,基地活动,校际结对,区域联盟等。 5.基于专业发展的研修方式:实践反思,技能训练,教学竞赛,专题(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 6.基于网络平台的研修方式:校园网站、专题论坛、主题空间,博客写作,QQ群交流等。

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济宁学院附中高新区校区教师 校本培训学分计算和管理办法(试行) 为推动我校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工作,按照《济宁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实施细则学分折算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市、区教育部门关于开展校本培训、校本教研和校本研究的有关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为依据,立足本校发展实际,充分发挥教育信息技术的作用和优势,以解决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和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学习、研究和落实新课程理念为重点,以问题研究和课题研究为依托,以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家引领为基本途径,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促进科研型骨干教师的成长,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二、学分认定对象 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对象为我校全体在职专任教师。 三、学分认定机构 成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校本培训领导协调工作。 组长:张新宽 副组长:孔祥明 组员:教务处、教科室、人事处 四、学分认定流程 页脚内容1

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由学校统一管理,由教科室具体负责。学分登记人由学校信息管理员王文老师担任。学分管理小组负责对材料的审核和学分计算,教师学分按学年度进行登记。每年8月31日前完成上半年学分登记,12月31日前完成下半年学分登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科室要发挥专业引领、业务推动的作用,创新校本研修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校本研修各项管理制度及考评办法,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研修的积极性、主动性,构建教师继续教育长效机制。 (二)严格工作规程。教务处要加强指导,认真做好教师校本研修任务的审核认定,力争做到总体把握、客观评估、规范审核、科学认定。 (三)强化学分管理。教师培训的学分登记,实行信息化管理,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集中登记。每年2月,教科室向全体教师公示上一年度教师研修学分登记情况。 (四)有关事项说明。教师在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经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脱产参加相关学科领域(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学习二年以上,并取得国家认可的毕业(学位)证书者,视为完成本周期全部培训学分。教师参加连续2个月以上的国家级或省级脱产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本周期内全部培训学分。新教师在试用期内须修完不少于120学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学分从转正后计算并登记。 六、校本培训内容 1.师德教育 (1)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切实提高全市教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精心打造一支师志坚、师品高、师风正、师学勤、师纪严的教师队伍。(2)以“学生心理”专题为主,开展以“关爱每一名学生”为工作主题的教育活动,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家校关系。用校本培训活动搭建平台,以问题为起点,在用心教书育人的过程中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提升职业素养和职业品位。 2.教师专业技能训练 (1)加强新课程标准的研究与学习,努力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课程改革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环节,要把推进课程改革作为重点工作,通过开展理论学习,使教师的教学水平有所提高。 页脚内容2

辛店中学校本研修学分认定说明

辛店中学校本研修学分认定说明 根据上级有关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规定,辛店中学对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进行登记核算,校对后,按要求进行了一周的公示。公示期间,除个别教师询问核算标准外,没有教师对公示分数产生异议。随后归入教师个人档案。 现对核算过程做个简要说明: 1、“教师职业道德”项依据三学期的师德考核结果,全校教师除刘欲隆外都认定为“合格”,按折算标准都记2分。 2、“专题讲座”项考核依据为每位教师的学习笔记、学校专题会议记录笔记。全校规定特殊教师没有笔记外,其他教师统一认定为每人60学时,折算后每人3分(0.05分/时)。 3、“考察学习校际交流”项认定依据为考察方案、学习记录。根据我校实际,每位教师认定为10天,学校根据教导处掌握的教师外出学习交流情况给予个别教师进行了酌情加分(0.1学分/天)。 4、“集体备课、说课”项依据为活动记录。我们就依据我校每学期备课组活动记录,统一给每位教师认定为30小时(0.1学分/时);“公开课”项依据为有关证明和教案,我们统一认定这每位教师4节(0.2学分/节)。“听评课”项依据为签到册、听课笔记,我们统一认定为每位老师40节(0.05学分/节);“师徒结对”项依据为相关文件和活动计划,我们给每位教师统一认定为3个学期的学分(0.25学分/学期)。这四个项目因分值低,不方便体现差距,认定中就没有进行区别,全体

教师认定一样的分数。 5、“有效教学”项依据为学期考试成绩,分为高效、有效、低效、无效(分别计学分为2、1.5、1.2、0)四个等次。我们按30%的比例给部分教师认定为“高效”,其他都认定为“有效”,没有低效和无效。 6、“读书活动”项依据为读书笔录,根据教师读书笔记的字数,按30%比例给予部分教师认定为“优”,其余都认定为“良。没有认定合格、不合格等次。(计分为2、1.5、1.2、0) 7、“教育科研”项是硬指标。分“论文发表评比、编写教材专著、课题课改”三项。我们依据08-09三个学期内的统计结果为依据进行核实认定。论文发表须正式刊物且与教学相关,评比竞赛须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举办才有效。(可能有部分老师没有登记上,可转为下一次补录)。 8、优质课、课件获奖不在校本学分之列,没有认定。按要求该项须上传至行动网,按网上学习计分标准计分。 按照5年一个周期,校本研修和专项培训合计不少于30分的标准。

教师培训学分计算

教师培训的单元与学分学时计算 (按陕教师【2013】31号文件的规定) 总任务:五年(2014—2018年)须修满360学时120学分。 注:培训学习时间以“单元”(1单元指半天或4小时)计量,学分学时是按单元换算的。 校本研修1单元=0.25学分=0.75学时; 省级培训1单元=2学分=6学时; 市县级培训1单元=1.5学分=4.5学时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教师【2013】31号)节录 每位教师每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须修满不少于360学时120学分的培训课程。其中,集中培训必修30学分,远程培训选修40学分,校本研修必修50学分。 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由当年2月1日至次年1月30日为一个学分登记年度。 中小学教师省级及以上培训项目的学分,由省级机构认定;市、县级培训项目的学分,由市级机构统一报省级机构审核后方可认定;中小学校本研修的学分,由县级机构统一报市级机构审核后认定。 (一)集中培训必修学分。 集中培训指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各培训院校和机构承办的集中脱产、阳光师训,以及其他方式开展的连续集中3天以上(含3天)的培训。 教师每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须最低修满30学分的集中培训。实际超出部分可冲抵远程培训选修学分。 教师参加省级及以上集中培训,每个培训单元(半天或4学时)计2学分;参加市、县级集中培训,每个培训单元(半天或4学时)计1.5学分。 省级及以上集中培训,由承办院校或培训机构向省级认定机构呈报培训方案、课程计划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表》(分项目、分专业,一式两份),经审定同意后登记学分。市、县级集中培训,由市级机构统一向省级认定机构呈报培训方案、课程计划和《学分认定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岳普湖县二小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教师继续教育功在教育,为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不断推进我校教育改革的新进程,特订立如下管理制度,望广大教师配合实施: 一、继续教育管理目标 以师德教育为根本,以现代教育理论和技术的运用为重点,构建和全面提高教师德、能素质的继续教育内容体系。同时,学校划拨专项师培经费,以评估和激励制度为重点,完善继续教育制度体系。 1、师德建设管理目标 严格贯彻国家教委《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行为十不准”。模范律己,激发和宏扬教师的敬业精神与奉献精神。 2、学历培训目标 为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做出如下规定: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必须参加高学历进修,高学历每年递增。 3、职务培训管理目标 (1)所有专任教师都要在年内完成规范性培训100学时。 (2)按省、市、区教师培训意见,与教师个人相关专业培训必须人人参与,人人过关。 (3)加强对学校后备干部、中青年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定期培训。 二、继续教育管理措施 1、加强宣传力度,让我校每一位教师都认识到教师继续教育是利及社会、学校、学生、个人的大事。

2、建立继续教育管理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职责。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教研组长为组员。副校长负责全面安排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3、落实经费投入,我校按教师培训需要下拨专项资金,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经常性费用。 4、明确校本培训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制度:我校实行每期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和暑期集中学习制度(按上级规定),实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制度,教师晋职评优挂钩制度。 三、继续教育学习纪律 1、凡应参学的教师必须做到准时参加各级组织的集中学习,不可有任何理由和借口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2、凡是参学者必须做到人到心到,不做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不闲谈任何与学习无关的话,不影响别人的正常学习,尊重教者的讲课。 3、每次参学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有事有并先请假,经批准后再离开。 4、学习时要认真听老师辅导,并做好必要的记录不懂就问,相互学习,互相取长补短。 5、学习期间要自觉遵守秩序,爱护学习场地的环境卫生,做严于律己的楷模。 .

2015年山东省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全省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已取得教师资格的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继续教育是指中小学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的学习培训。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做好继续教育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鼓励、支持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为教师学习培训提供条件保障。 第六条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管理。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周期。每周期内,中小学教师应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 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第二章内容与形式 第七条继续教育以提高教师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开展以专业理念与师德修养、专业知识更新与扩展、专业能力训练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 第八条继续教育分为学历(学位)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是指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学位)层次的教育。非学历教育是指经学校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对教师进行的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及岗位要求而开展的学习培训。 第九条继续教育坚持教师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脱产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提升相结合,统一培训与自主研习相结合,采取多种有效途径提升教师素质。 第十条继续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实施。五年周期内,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提供不少于240学分的全员培训,其中市、县(市、区)提供的面对面培训不少于60学分。中小学要积极开展校本培训,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学习实践等自主研习活动。 第十一条根据成人学习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继续教育课程资源体系建设,确定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便于教师自主选择和学习。公需科目培训在省里做出统一规定之前,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

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办法

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办法 文章来 源初中教师网w 9 1 为了进一步促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教育厅、绵阳市教体局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涪城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办法》,现将办法公布如下。 第一条: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的对象 全区中小学在职、在岗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第二条:继续教育学时规定要求 (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依据 依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统筹管理之规定,凡列入继续教育学时的培训活动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必须经过教育主管部门认定或授权的单位、机构举办的培训活动;二是纳入教师年度培训计划的校本研修活动。 (二)、继续教育学时的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之一,在“十二五”期间,各类教师必须完成360学时的全员岗位培训任务。其中,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有计划组织的规范性培训占60%以上学时(每学年必

须完成规范性培训不少于45学时)。新录用教师在上岗前要完成120学时的新教师培训任务。学时不足者均为当年继续教育不合格。新教师在试用期内未完成规定学时者延期转正,其他教师完成的继续教育年度学时作为教师职称评审、教师职务聘用、年度考核、评优选模的必要条件之一。 (三)、当年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超过规定学时部分的不得移做下年登记。 (四)、凡借调人员,其继续教育登记由借调所在学校将其资料转原所在学校统一登记。 第三条:继续教育活动列入登记的范围 (一)规范性培训登记范围 1、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市级培训机构记发的学时按照市教体局规定执行)。 2、参加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高等院校组织的业务培训。 3、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机构组织的教学研究(教研活动、教育教学竞赛、学术研讨会、课题研究、专题讲座、公开课、教研课、示范课、名师带徒以及送教活动等)。 4、参加经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机构认可的学习、培训、研修、学术活动、考察、进修、国培、远程教育

年教师培训管理办法

教师培训管理办法 2011年03月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教师素质和能力,促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省市教育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沈阳市校长教师培训“十二·五”规划、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和校本研训工作的意见,落实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生态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示范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多形式、多渠道,全员、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发展能力,建立有利于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培训机制,促进教学质量提升,建设品牌学校。 二、基本原则 1.需求原则。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专业建设要求,经费投入,统筹安排培训,保证各专业教师队伍均衡发展。 () 2.自愿原则。采取个人申报、部门推荐与学校考核相结合。 3.公平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为全体教师提供培训机会。 4.优先原则。从学校工作需要出发,优先考虑梯队教师(专业带头人、名师、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的)培养。 5.结合原则。鼓励自修,自学、业余为主,脱产为辅。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培训和专业进修,安排好工作与培训时间。工作与培训冲突时,以工作为主。 6.应用原则。坚持以用为本,学以致用。在学校专业建设、教学、教研改革创新工作中发挥作用。 三、组织机构 组长:教学副校长 成员:组织人事处主任教学部门主任 四、培训形式 1.境外培训。到国外高校、职业院校学习外国先进理念、教学方法、教育教学管理模式、专业理论与实践等。. 2.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进修。进行相关专业系统理论与技能学习,提升专业素养的学历层次。 3.专业培训。根据专业发展需要进行的相关专业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 4.校际研修培训。与兄弟学校相同岗位教师、干部互换,以挂职方式进行交流学习。 5.企业实践培训。包括脱产实践和假期实践。 6.双师证书培训。专业教师通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行业的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关专业非教师系列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工种)技术等级证书。 7.复合型培训。文化课教师的专业转型及班级管理能力培训。拓展课程培训。 8.校本培训。包括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课程素养,教育教学实施能力,教研能力和科研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 9.其他培训。包括异地学校参观考察,参加学术会议,实践探索培训,专题论坛,高校专业知识研修,拓展训练、读书反思等。 五、培训目标及对象 1.境外培训 ⑴目标:提升理念、开拓视野,促进教育教学方法、管理模式的学习研究与创新;激励上进、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 1知识的表示与注重点提取 1.1知识的表示定义1(知识点)系统中每个知识有若干个知识点,一 个知识点由若干固定的成员构成,能够用一个多元组表示:K=(KID,name,RL,KWS,des,imp,dif),其中KID为知识点的标识,用于 区别于其他知识点;name为知识点的名称;RL为知识点的相对应资源 列表;KWS为知识的关键词集,是对该知识点的高度概括;des为知识点 的详细描述,包括该知识点的定义、范畴、详述及来源的领域 等;imp∈[0,1]为知识点的重要系数;dif∈[0,1]为知识点的难 度系数. 1.2注重点提取文本挖掘是项目的重点所在,从学员提供的基本信息、相关文档以及学员访问频次较高的网页中提取学员的注重点.项目采 用LDA(LatentDirichletAllocation简称LDA)建立信息实行文档主题 分析模型.LDA是一个生成式三层贝叶斯网络的概率主题模型,由DavidBlei,AndrewNg和MichaelJordan于2003年提出,主要用于文 档处理和知识发现方面.文档的主题抽取是文本挖掘的一项重要的基 础性工作.使用LDA模型对语料集建模,然后确定词项集合,以此形 成文档的主题.实验表明该方法在表达文档的主题方面能更加准确地 表达其主题,获得了良好的效果.非监督机器学习算法LDA,依据词项频度来表达文档主题,而不考虑词项之间的关系[6].标准的LDA很 难实行精确的求解,并且忽略了词项之间的联系和词项频度与主题之 间的关系,在实际的应用当中需要借助其他的方法实行不精确的求解,并且能够利用词项频度设置权重的方法来补充这些缺点.项目中采取 了吉布斯抽样方法(GibbsSampling).采用主题概率模型对文本实行主 题建模,得到文本的主题~词项分布.然后综合文本的词项序列、主题~词项分布和相关主题挖掘出易于理解的文档主题.文本挖掘过程 如图1所示.根据LDA模型生成的文档~主题分布,采用libsvm实现SVM算法,训练二元分类器实行分类.经过样本训练的测试实验,分类的准确率达到9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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