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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制度的主要内容

职代会制度的主要内容
职代会制度的主要内容

职代会制度的主要内容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公有制或非公有制企业中职工实行民

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通过民主选举,组成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内部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一种制度。它是中国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办好社会主义企业

总则

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在法

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

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 第四条职

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代表

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 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

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组织

职代会作出决议,决定必须有应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才有效. 召开职代会由企业工会委员会组织和筹备.

第十条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职工培训计划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并听取履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二条审议讨论企业奖惩办法,劳动保护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等问题.

职代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就是企业中职工实行民主管理得基本形式,就是职工通过民主选举,组成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内部行使民主管理权力得一种制度。 它就是中国基层民主制度得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就是:贯彻执行党与国家得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得利益关系,为保障职工得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得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得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职代会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职工得合法权益与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办好社会主义企业。 第二条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得制度。同时职工代表又就是基层各工会会员代表,任期同工会会员代表任期一致。企业工会委员会就是职工代表大会得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得日常工作。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得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与统一指挥生产活动得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得5%。代表得比例构成就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 第六条职工代表每三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得职工代表出席。 第八条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经营得重大决策,职工培训计划得工作报告,提出意见与建议。 第九条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并听取履行情况得报告。 第十条审议讨论企业奖惩办法,劳动保护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得重要规章制度等问题。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模板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细则 根据《公司法》规定: ”企业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 实行民主管理”,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本公司在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的同时, 实行公司党组织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 为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切实保证、监督总经理任期目标的实施, 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是职工群众审议重大决策和监督行政领导, 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接受公司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力。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应保证总经理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 起中心作用。积极支持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 总经理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 保障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 定期听取和审议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对企业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改制方案、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查同意或否决权。 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改革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权。 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医疗保险和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权。 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 评议、监督企业各级领导干部, 有权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五、推荐和选举权。 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 有权推荐和选举企业的领导干部。 第六条总经理对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 能够提请复议。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 总经理应当按决定执行, 并可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职工代表大会对总经理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 能够建议总经理加以修改, 双方意见不能统一时, 能够报告上级工会。 第七条在职工代表大会上, 可由总经理代表行政, 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

职代会制度实施细则样本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职代会工作, 发挥职代会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 使职代会制度在构建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职工代表 一、职工代表的基本条件、权利和义务 1.职工代表的基本条件: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职工。 2.职工代表的权利 ⑴在职工代表大会上,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⑵有权参加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相关活动; ⑶因参加职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 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3.职工代表的义务 ⑴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与管理的能力; ⑵密切联系群众, 代表职工合法利益, 会前应就职代会安排的议题在本选区征求意见, 并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⑶按时参加职代会会议、活动及有关学习, 做好职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积极宣传、认真贯彻执行职代会精神;

⑷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做好本职工作; ⑸积极参加职工代表培训, 学习民主管理知识, 参与民主管理实践,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职工代表的产生 上级职代会代表的产生: 有职代会建制的单位, 在本单位职工中推荐代表候选人, 召开职代会选举产生; 无职代会建制的单位, 根据代表名额分配划分选区推荐候选人, 召开职工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本级职代会代表的产生: 以党支部或车间( 科室) 为选区推荐候选人, 召开职工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选举职工代表须有选区全体职工( 代表) 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参加, 获得选区职工( 代表) 过半数同意票者方能当选。 选举职工代表应采用无记名投票、分类差额的办法进行选举( 分两类: 一线工人和技管人员、领导干部) , 差额率为代表名额总数的10%—20%, 代表名额少于4名( 含4名) 的可实行等额选举。 三、职工代表的比例、结构 1.职工代表比例 3000人以上的单位, 职工代表人数为职工总数的3~5%; 1000~3000人的单位, 职工代表人数为职工总数的5~7%; 200~1000人的单位, 职工代表人数为职工总数的7~15%; 100~200人的单位, 职工代表人数为职工总数的15~30%。 职工人数不足100人的单位一般实行职工大会制度。如因倒班或地域分散等原因难以召集职工大会的, 经报上级工会批准后也可实行职代

机关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机关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单位制度化、规范化,保障机关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以下统称职工)参与机关内部事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参与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实行机关内部事务公开的基本形式,是推进机关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机关的重要载体,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 第三条机关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条机关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根据工作实际,我局平时召开的所谓职工大会即为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相等同。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主要职权: (一)听取单位行政有关部门关于机关内部事务管理的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机关内部重大建设项目情况,职工任免、晋级、奖惩、调动、辞退、岗位交流、进修培训、财务收支有关情况等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对机关的中心工作以及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政务公开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通过机关内部事务管理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四)审议决定贯彻执行关系职工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医疗保障、休息休假和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法律、制度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 (五)配合有关部门,参与职工年度考核中的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六)对大会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办理进行监督。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七条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机关在职职工(包括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的条件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具有一定的参与管理能力。 第八条职工代表的权利:对机关内部事务有知情权;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权提出提案;有权对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对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 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制度 为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精神,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职代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职代会、厂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市总工会决定,在各企事业单位中推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主要载体,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手段。指导、监督、支持基层单位正确行使职代会职权,促进职代会各项决议的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制度,关键是要在扩大建制,丰富内容,创新形式,规范运作上取得新的进展。扩大建制,就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体系,使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扩大覆盖面;丰富内容,就是要把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及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作为职代会审议的重要内

容;创新形式,就是要尊重基层实践,把基层工作中总结创造的行之有效的办法,用制度加以固定;规范运作,就是要求基层单位严格按照职代会制度职权、程序和规定开展工作组织实施。 二、严格规范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l、报告时间和形式。企事业单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前,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分别报告上一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 2、报告主要内容。(1)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2)行政工作报告;(3)企事业改革改制方案、职工分流安置方案、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草案,重要规章制度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议案; (4)职工代表结构及资格审查情况;(5)职工代表大会表决方式;(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报告回复。上一级工会接到基层报告后,应及时向报告单位作出回复、反馈,3日后未予回复、反馈,视为同意。基层单位遇到紧急、重大事项,临时需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时,上一级工会应主动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具体协商指导。 4、报告建档。企业要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并及时认真填写《徐州市企事业单位职代会情况报告单》报上一级工会备案。上一级工会也应建立健全基层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资料。 三、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的主要内容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导读:本文是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篇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职工大会制度。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企业工会组织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 第一条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第二条听取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管理、履行集体合同、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等情况的报告; 第三条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推

荐劳动模范候选人; 第四条讨论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督促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最低工资制度,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实行厂务公开,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决定,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 第六条教育和督促职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第七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工会组织 第一条公司工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在公司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企业终止,该企业工会、分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工会撤销后,工会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保留。 第五条公司工会设专职工会主席。公司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公司协商确定。 第六条公司工会组织应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样本

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和样本 组织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 大会主席团(临时)大会工作机构 1、生活福利小组 2、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小组 3、征集处理提案小组 4、民主评议干部小组 5、决议落实情况检查督促小组 职代会制度 1、知情、建议权。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生产经营重大决策、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等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2、协商、审议权。协商、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工资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奖励办法、重要规章制度、集体合同草案和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报告及劳动模范的推荐和评选。 3、监督、评议权。监督企业按国家规定缴纳各项基本社会保险的情况;评

议、监督企业行政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提出奖惩建议。 4、选举、罢免权。选举、罢免参加平等的职工方代表以及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 5、依法赋予权。法律法规要求职工代表大会协商、审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组织工作制度 1、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般为三至五年,每年召开一至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遇有重大事项,经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2、会前要提前一周将会议内容、议题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向职工代表公布,职工代表应认真听取和收集职工的意见。 3、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采取职工代表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占全体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有效。 4、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可召开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进行讨论,联席会议成员由工会委员会委员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组成,研究处理结果要经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征集处理提案制度 提案是职工群众通过职工代表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生活福利等方面,提请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

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 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细则 根据《公司法》规定:“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本公司于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的同时,实行公司党组织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 为保障和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于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切实保证、监督总经理任期目标的实施,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审议重大决策和监督行政领导,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接受公司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力。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应保证总经理于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积极支持总经理行使运营管理决策和统壹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总经理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保障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行使职权。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壹、审议建议权。 定期听取和审议总经理的工作方案,对企业发展规划、运营方针、年

度计划、改制方案、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承包和租赁运营责任制方案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查同意或否决权。 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改革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权。 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医疗保险和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权。 于上级工会的指导下,评议、监督企业各级领导干部,有权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五、推荐和选举权。 于上级工会的指导下,有权推荐和选举企业的领导干部。 第六条总经理对职工代表大会于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能够提请复议。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总经理应当按决定执行,且可方案上级主管部门。 职工代表大会对总经理于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能够建议总经理加以修改,双方意见不能统壹时,能够方案上级工会。第七条于职工代表大会上,可由总经理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且建立民主协商制度。为企业发展的共同目标,互相承担责任和义务,保证贯彻执行。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保障管理企业的民主权利,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企 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 第四条职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工代表 第五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六条职工代表必须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相同。 职工代表的具体选举和罢免办法由企业工会组织制定。 第七条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和科技人员的比例应当不低于70%。 女职工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企业女职工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 第八条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涉及职工权益的事项有知情权; (三)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闭会期间对企业执行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落实提案情况进行监督; (四)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或者经企业同意组织的活动,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不 受影响。 第九条职工代表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素质和参与管理的水平;(二)代表职工合法利益,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条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和罢免本单位的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职工代表在任职期间内非因法定事由,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按照“10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1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按照20人至50人确定;1000人以上不足1万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按照50人至100人确定;1万人以上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100人。”的规定确定代表人数。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职代会“七项”制度

职代会“七项”制度 职代会规范化建设的重点是抓好内容的充实和完善,关键是要做好程序的规范工作。为此,要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职代会实施细则,将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职代会,建立健全报告备案等“七项制度”,切实发挥职代会作用。 一是要建立健全职代会报告备案制度。职代会召开时间可根据企事业单位情况确定,一般应在年底或下年初召开。召开前15日应填报《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表》,将职代会的筹备情况、召开日期、会议程序、议题等情况上报上级工会组织征求意见。市直涉及职代会的系统工委、直属工会报市总工会,县(市)区的基层企事业单位在上报系统工委的同时报县(市)区总工会备案,上级总工会应当在5日内给予批复。会后5日内,将会议的有关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按照上述流程上报备案。 同时,要建立市直系统工委工作会议会前书面报告制度。要在工作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将召开会议的内容、议程等相关事宜,书面报告到市总工会组织民管部,便于市总工会掌握情况、指导工作。 二是要建立健全职代会指导制度。为进一步提高职代会

质量,全面贯彻《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建立必要的指导制度。会前要对职代会的“七项制度”等有关内容、程序进行审核把关,会中要对职代会的议题议程到会指导,要严格审核和充实完善职代会内容,在职代会原有内容基础上,将工会与企业、职工间的“共同要约行动”纳入职代会。坚持企业改制、关闭破产方案等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分流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切实做到企业改制方案未经职代会审议不能实施,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无效,切实发挥职代会作用,充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三是要建立健全职代会代表提案制度。职代会制度是实现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平台,也是职工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要建立健全职工代表提案制度,畅通企事业单位与职工沟通渠道,充分倾听职工心声,维护和实现好职工权益。要根据征集提案情况,将职工最关切、最需要解决的问题经整理后,以联席会议等形式督办企事业单位领导落实,以调动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确保职工行使民主权利。要做好提案的征集、完善、审议、交办、归档等方面的工作。 四是要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和提案答疑制度。企事业行政领导向职代会报告工作和提案答疑是落实职代会职权的关

事业单位职代会制度

事业单位职代会制度 事业单位职代会制度 事业单位职代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发展,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和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条例的执行。 县级以上总工会和产业工会指导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协助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本条例的贯彻执行。 第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和保障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权利。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六条职工人数不足10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大会制度,职工人数100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应当与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遇有重大事项,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应当及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 第八条职工代表人数由单位在下列幅度内确定:

职工人数1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单位,职工代表人数30人以上200人以下;职工人数1000人以上不足5000人的单位,职工代表人数200人以上300人以下;职工人数5000人以上不足10000人的单位,职工代表人数300人以上400人以下;职工人数10000人以上的单位,职工代表人数400人以上500人以下。 第九条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和选举时,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并获得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票通过。 第十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成员中普通职工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代表应当超过半数。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处理的问题,由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召集由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人、职工代表团团长或者代表组组长组成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应当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报告予以确认。 联席会议可以邀请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第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应当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应当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规定,建立健全考核、检查、奖惩及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所需工作经费,由企业、事业单位行政管理费列支。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基本知识 1.职工代表大会的概念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中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企事业单位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工会是企事业职代会的工作机构。 2.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哪些职权? (1)职工代表大会一般行使以下七种权利: ①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②听取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管理、履行集体合同、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等情况的报告; ③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推荐劳动模范候选人; ④讨论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⑤督促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最低工资制度,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实行厂务公开,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决定,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 ⑥教育和督促职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职工不满一百人的企业,可以召开职工大会。职工大会行使前款

规定的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2)国有、集体企业以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除行使以上职权外,还行使下列职权: ①听取和审议企业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方案等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②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改制职工安臵方案、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③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④评议、监督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城镇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除行使前款规定职权外,还行使制定、修改企业章程,选举、罢免、聘用、解聘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3.如何选举产生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由职工直接选举,可以竞选和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其任期应与职代会届期相同。代表与企业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代表资格终止。具体选举过程如下: ①制定选举方案。由企业工会根据职工人数确定职工代表的总数和名额分配方案,并按分公司(厂)、车间、班组或者科室为单位设立选区,并制定职工代表选举办法。 ②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工会组织职工以选区为单位,在职工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推荐产生职工代表候选人,职工也可以自荐或竞选

2019年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

2019年2019年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制度 目录 一、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二、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三、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四、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 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需要,是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根据《工会法》、《教育法》和《教师法》,为切实做好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发挥学校职工代表大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2、全面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1)、听取和审议 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建设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职工队伍建设方案、财务决算以 及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等;(2)、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职工工资调整、奖金、职工聘任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奖酬金分配办法、职工职称评定和其他与职工切身利益 有关的改革方案、重大规章制度;(3)、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重大改革方案、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经过 3、着力提高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素质。 4、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制度。 二、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 序行使职权,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 制度化、规范化。 (一)选举职工代表的程序 1、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为一届,职工代表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学校中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4、学校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占学校职工的比例,一般在30%左右。 5、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 导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职工和青年教工应占适当比例。 6、职工代表的产生 (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方案。根据学校年级组或教研组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 (2)工会要向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职工代表大会。 (3)年级组或教研组工会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代表侯选人名单,并由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4)各小组将选举结果报工会,由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后张榜公布。 7、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职代会制度和职工大会制度

职代会制度和职工大会制度_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为保证职代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制定公司职代会相关方面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程序。主要包括会议制度、提案审查制度、专门小组工作制度、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等。 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制度这一制度包括届期和每年召开会议次数、会议议题、议程、决议形成与修改事项。 1、届期和召开次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届期为三年一届。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经公司领导、工会或1/3 以上的职工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2、会议议题。职代会议题应围绕增加单位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公司经营管理、分配制度、职工生活方面的重大问题来确定。确定职代会中心议题的一般程序是(A)工会在会前广泛征求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B)工会与单位领导协商并提请党委讨论,形成初步议题;(C)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和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征求意见;(D)由工会向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提出大会议题的建议,并由预备会议审议通过。

3、预备会议程序(A)选举大会主席团;(B)由工会主席汇报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C ) ( 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所做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D)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E)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4、职工代表大会程序(A)核实人数,致开幕词,宣布大会议程;(B)公司总经理做工作报告;(C)有关行政负责人就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议案作专题议案报告;(D)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作1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本所职工民主管理权利和所长负责制的正确实施,实现所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积极稳妥地推进所的各项改革、创新工作,根据《中科院研究所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实行所长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以科技人员为主体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它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所的重大决策、监督领导干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利和作用,推动科技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在所党委领导下的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所领导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办好研究所的重要途径。 第四条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规,引导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既要注意遵循国家法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要积极支持所长依法稳妥地推进所的各项改革、保证研究所创新管理体制的运行。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与任务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要认真贯彻中科院有关条例规定,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定期听取所长的工作报告,审议所长的任期目标和所的发展方向、科研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工资调整方案、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监督、评议所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各经济实体负责人。对所级行政领导干部可向院领导机关提出奖惩和免职的建议。对中层干部的工作情况可向所长提出表扬、奖励、晋升或批评、处分、免职的建议。 三、审议通过职工货币化分房条例、劳动保护措施方案、职工福利基金和福利费的使用原则和方案等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经所务会议审定,所长颁布实施。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 一、配合党、政部门抓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疏导和正面教育的方法,对职工进行思想、纪律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努力提高职工素质。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凝聚所的团队精神,发挥群体效应。 二、充分调动以科研人员为主体的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科技体制改革,教育全体职工支持所长行使职权,依法稳妥地推进所的各项改革、创新工作、探索所创新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动员职工贯彻我所的各项决定,自觉遵守纪律,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职工群众成为推动支持改革的力量,促进我所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多出效益。

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为保障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总则 (一)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它的主要任务是: 1、参与单位重大决策; 2、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监督单位领导干部。 (二)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公司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三)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公司经营班子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经营活动的职权。 (四)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二、职工代表

(一)按照法律规定有政治权利的公司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应当是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和政府法令,作风正派,公平正义,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的职工。 (二)职工代表的选举,以部门为单位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比例结构,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三)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对公司的职工负责,职工有权监督或者撤换职工代表。 (四)职工代表人数视情确定比例为公司总人数的10~30%,不得少于30名。 (五)职工代表应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职工代表的组成:基层人员占代表总数的70%,中层管理干部、党政工领导干部占代表总数的30%。专业技术人员、青年职工和女职工代表应占适当的比例。 (六)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公司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有权参加对公司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3、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一)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为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和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实现企业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生产经营的稳定、健康、良性的向前发展,更好的实施民主管理的方针,确保企业经济蓬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在实行董事长负责制的同时,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与发挥职代会在维护职工权利和义务的作用,企业整体健康的发展。 三、职工代表大会是党委领导下的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的机构,是所领导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民主权所得重要途径。 四、职工代表大会接受所党委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万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二者利益关系,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五、职工代表大会履行民主集中的组织原则,对重大事项的决议和处理,必须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 (二)职权与任务 六、职工代表人会的职权: 1、在每四年一次的换届大会上,听取并讨论董事长及总经理的企业发展目标报告,在每年一次的职工代表大会上,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让代表掌握企业经济发展目标的实施和进展情况,公司内的重大措施出台前,积极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避免发生的重大失误。 2、建议监督各项企业管理人员,并提出管理建议。 3、审议通过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经企业经理办公会议审定,由董事长颁布实施。 七、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 1、协同政部门抓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疏导和正面教育的方法,对职工进行思想、纪律、职业道德和爱国主义教育。

2、围绕全面推进技术革新和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的目标,充分调动以技术人员为主体的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公司生产技术工艺的创新,促进增收节支,高产高质,为企业建立良好的市场竞争打下基础。 3、密切联系广大职工,维护职工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4、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整体素质。 5、动员职工贯彻公司内的各项决定和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公司目标的顺利实施。 (三)职工代表 八、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条件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工作积极努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关心所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 九、职工代表产生,职工代表人数为单位职工总数的10%左右。职工代表组以车间为单位组建,推选组长一人,一般由车间主管担任,职工代表组承担车间民主管理任务。 十、职工代表由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等方面的职工构成,其中技术人员一般不少于60%,女职工也要占一定的比例。 十一、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 十二、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经职代会常设主席团聘用,可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各工作委员会工作,有权检查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 3、职工代表按照规定行使民主管理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十三、职工代表的义务: l、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水平。 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常设主席团交给的各项任务。

职代会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职代会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职代会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各类文件材料的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归档范围 1.公司工会职代会、工会换届、办公会等会议的文件材料; (1)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大会发言、提案、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公报、主席团会议记录、简报及重要的照片、音像等文件材料; (2)贺信、贺电、讨论没有通过的文件材料; 2.上级工委颁发的文件材料; 3.典型材料、代表发言、简报、会议记录; 4.原始记录; 5.公司工会的请示与上级工委的批复; 6.公司工会工作的总结、报告; 7.公司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文件材料; 8.处理员工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9.上级工委与公司工会签署的目标考核责任书; 10.工会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计划、调研、报告、总结; 二、归档时间 1.文书档案每季度整理一次。 2.每年的2月底前,由工会专责整理后,移交公司档案室。 3.实物档案根据实际情况自收到实物之日起1个月内移交公司档案室。 三、归档要求 1.归档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手续完备。 2.各种公文归档时,底稿应签发齐全,必须有相关公司领导签字、文件编号及用印。

3.归档的各种公文、统计年报等底稿及领导审改、阅批、签发,应一律使用碳塑墨水或蓝黑墨水的钢笔、黑色签字笔书写。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纯蓝墨水笔。 4.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字迹清晰、耐久,纸质应符合档案保存要求。 5.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等合并一件装订。 6.归档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他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按有关规定排列。 7.归档的材料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文件归档目录,所有目录需录入计算机,整理完毕后将纸质目录及电子目录一同移交公司档案室。 8.有关归档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归档人、审核人的姓名和时间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放置盒内尾页。 9.归档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损的文件材料应托裱,书写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归档。归档材料应使用不锈钢钉装订或三孔一线的方法装订。 10.荣誉档案、音像档案按照荣誉档案、音像档案归档要求执行。 11.归档文件移交时,必须将对应的电子文件一同移交。 12.归档时拟定移交清册,一式两份,分别在清册上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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