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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

河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
河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

豫建〔2012〕78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房产管理局(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水平,现将《河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附件

河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建设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是河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的重要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的尺度。

第三条本《导则》适用于全省新建、改建、配建保障性住房工程。

本《导则》所称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等。

第四条保障性住房应按照建设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五条保障性住房应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注重规划、设计的深度,倡导精细化设计。

第六条保障性住房应严格工程投资和造价管理,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章选址与规划

第七条保障性住房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保障居住者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

第八条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满足基本住房需求为原则,制定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九条保障性住房的选址应遵循以下原则:

(1)环境适宜人居;

(2)公共交通便捷;

(3)生活设施便利;

(4)地质条件安全;

(5)设有相应的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并配建一定比例的经营性用房;

(6)市政配套设施完善。

第十条鼓励在道路通达、公交便捷的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建设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配套设施完善的综合性社区。

第十一条保障性住房的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和各地城乡规划管理的要求。

第三章建筑设计与标准

第十二条保障性住房的设计应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空间组合

与家庭人口、代际关系、风俗习惯等因素,满足家庭的基本居住生活需求。

第十三条除宿舍类公共租赁住房外,保障性住房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或卧室兼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和阳台等基本空间。

第十四条保障性住房套型设计以家庭结构和家庭居住行为模式

为基本因素,提供相适应的套型。经济适用住房分I型、II型、III型,

廉租住房以I型为主,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以I、II型为主。各套型可分居住空间数,不宜小于“表1”的规定。

表1 保障性住房套型分类、套型模式与家庭结构

套型可分居

住空间

套型模式

家庭结构

单身

家庭

夫妻

家庭

核心

家庭

主干

家庭

Ⅰ型1 单人卧室兼起居、餐厅 1 ○

2

双人卧室+起居、餐厅

2

双人卧室兼起居+餐厅(过道厅)○

单人卧室+单人卧室兼起居、餐厅○

Ⅱ型3

双人卧室+单人卧室+起居兼餐厅

3

○○双人卧室+单人卧室兼起居+餐厅(过道厅)○○

双人卧室兼起居+单人卧室+餐厅(过道厅)○○

Ⅲ型

4

双人卧室+2×单人卧室+起居兼餐厅

4

○双人卧室+单人卧室+单人卧室兼起居+餐厅(过道厅)○2×双人卧室+单人卧室+起居兼餐厅

5

○双人卧室+单人卧室+双人卧室兼起居+餐厅○第一十五条新建保障性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标准,应按国家有关规

定执行。

第一十六条保障性住房基本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指标应不低于下列规定:

(一)卧室:双人10㎡,单人6㎡。

(二)厨房:4㎡。

(三)卫生间:3㎡。

第一十七条保障性住房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不宜低于65%。

第一十八条住宅应充分利用外部环境提供的日照条件,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

第一十九条保障性住房必须满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应选择合理的建筑体形、窗墙面积比,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应满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条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第二十一条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宜建设适当比例的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使用的无障碍设施的套型。

第二十二条新建、改建保障性住房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章装饰装修与设施设备

第二十三条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应实施基本装修,室内设施设备完整,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铺装或粉刷完成,达到入住条件。经济适用住房倡导为居民提供装修服务,各市(县)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四条保障性住房室内应设有给排水、电、燃气、电讯等设

施设备,并分户设置水表、插卡式电表和燃气表等。有集中供热设施的,应采用分户计量供热采暖系统。

第二十五条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室内外装修应遵循经济、适用、宜居和环保的原则,一次装修到位,严禁装修破坏建筑结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室内装修标准须达到“表2”中“基本装修标准”的要求。在有条件的市(县)根据具体情况也可按“推荐装修标准”进行装修。

表2 保障性住房装饰装修标准

序号部件基本标准推荐标准

1 单元门(含地下室门)钢制电控防盗门同左

2 户门钢制保温防盗门或防火门同左

3 室门镶板门或夹板门、木质门同左

4

楼梯间、休息平台底面及踏步面墙面:内墙腻子、水性内墙耐擦

洗环保涂料;休息平台底面:水

性内墙耐擦洗环保涂料;踏步

面:水泥砂浆。

墙面:内墙腻子、水性内墙耐擦

洗环保涂料;休息平台底面:水

性内墙耐擦洗环保涂料;踏步

面:防滑地砖

5

阳台

地面:水泥砂浆;配置成品晾衣

杆及洗涤池。天棚配吸顶灯

同左

6

外窗及封阳台窗

塑钢窗,首层防盗窗设置铁质护

同左

7

起居室、卧室墙面、天棚面:内墙腻子、水性

内墙耐擦洗环保涂料;窗帘杆:

简配装置;地面:水泥砂浆;天

棚配吸顶灯;空调机位统一设

置、空洞预留

墙面、天棚面:内墙腻子、水性

内墙耐擦洗环保涂料;窗帘杆:

简配装置;地面:地板砖;天棚

配吸顶灯;空调机位统一设置、

空洞预留

8

厨房地面:防滑地砖;墙面:贴瓷砖

到顶;洗菜盆、贴磁砖灶台板、

节水型龙头、预留排气扇位置和

插座;天棚面同卧室

加配铝扣板吊顶、吸顶灯、排气

扇;配备整体橱柜、排油烟机

9

卫生间地面:防滑地砖;墙面:贴瓷砖

到顶;配备洗面盆、节水座便器、

节水型淋浴喷头、预留排气扇位

置和插座;天棚面同卧室;预留

安放洗衣机位置

加配铝扣板吊顶、配吸顶灯、排

气扇、盥洗镜、太阳能热水器或

电热水器

第二十六条公共部位照明光源、灯具、控制开关及附件应采用节能产品。

第五章户外小区环境

第二十七条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室外环境应结合当地的地理气候条件、民风民俗特点,合理布局,完善功能、方便生活。

第二十八条小区应合理设置老人、青少年和儿童活动场地及设施,注重无障碍环境设计。为户外活动提供场地与空间。

第二十九条小区绿化应种植适宜当地条件、生命力强、维护成本低的树木和花草,满足当地绿化要求。

第三十条小区首排住宅设计时应尽量避开高噪声声源。

第三十一条小区道路应安全便利,道路设施应满足无障碍通行。机动车道路应满足消防、防灾、救护等通行要求。

第三十二条小区停车位设置应符合当地设计规范,体现差别化要求,适当配置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停车位,方便居民使用。

第三十三条有条件的地方,小区可建设中水回用、雨水收集的设

备设施。

第三十四条小区应设置垃圾收集点或转运站,配置与规模相适应的公共厕所。

第三十五条小区室外照明设施应节能、经济、美观,满足照明需要。

第六章施工和验收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强化质量过程控制,严格材料进场检验、工序检查和验收制度,确保施工质量。

第三十七条保障性住房建设应严格执行永久性标识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第三十八条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对保障性住房进行竣工验收,全面实施分户验收。确保供水、供电、燃气、电视、电信、邮政等设施都达到使用或者可申请开通的条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十九条保障性住房必须通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专项验收。

第四十条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对竣工验收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工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使用功能存在明显缺陷的,要责令停止竣工验收,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四十一条保障性住房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导则》的规定是对保障性住房的基本要求,未涉及的内容,应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强制性要求。当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不一致时,应按有关上位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一、名词解释

二、编写依据及参考文献

附录一

名词解释

1.经济适用住房: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和销售(利润不超过3%),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2.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原则上不超过同区位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70%),面向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城市新就业职工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3.廉租住房:政府以新建或购买、改建、租赁等方式筹集房源,向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5.建筑密度: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6.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7.绿地率: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总面积和与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率(%)。

8.住宅建筑: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含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简称住宅。

9.单身家庭:一个人单独居住的家庭。夫妻家庭:一对夫妻或带一个婴儿组成的家庭。核心家庭:一对夫妇(包括一方去世或离婚)及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由两代人组成。主干家庭:两代以上组成的家庭,而每代只有一对夫妇(包括一方去世或离婚)。由一对夫妇、一个老人或一对夫妇、一对父母二代人组成或一对夫妇、一个老人、一个未婚子女三代人组成。家庭代际数以两代为主。

10.标准层:指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附录二

参考文献与编写依据

1.《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2007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2011

3.《建设部等七部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07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2010

5.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2011

6.《住宅性能评定标准》(GB/T50362-2005)

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8.《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9.《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10.《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11.《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案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案 xx年省下达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100套,其中:廉租住房200套,经济适用房600套,限价商品房300套。为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xx年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计划、项目选址和建设方式 (一)廉租住房 今年省下达建设任务为200套,我县今年计划建设204套,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50㎡以下为主。计划采取政府统建方式进行,选址在环东一路东侧中兴小区南边建设花园廉租住房200套,计划投资2,800万元,由县房产局负责组织建设。 (二)经济适用住房 今年省下达建设任务为600套,我县今年计划建设650套,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60㎡为主,根据我县人均住房面积将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90㎡以下。计划采取政府统建和单位自建两种方式进行。其中单位自建394套(其中:县饮食服务公司60套,县新兴供销社60套,县广播电视台12套,县热作发展公司10套,县生产资料公司120套,县粮食局96套,县新华书店18套,县土产公司18套),政府统建在环东一路东侧中兴小区南边建设花园经济适用住房256套,计划投资5,570万元,由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建设。 (三)限价商品房 今年省下达我县建设任务为300套,计划在环东一路东侧中兴小区南边建设花园限价商品住房300套。花园限价商品住房均为框架结

构18层带电梯房住宅。套型建筑面积以90㎡为主,根据我县人均住房面积适当控制套型面积,总建筑面积27,000㎡,计划投资8,100万元,以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组织建设。 二、时间要求 列入xx年建设计划的保障性住房,所有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要在8月底前全部动工。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建设单位每月要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送一次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情况。 (二)严格按有关规定标准进行户型面积设计,严禁超标准建设。 (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对全县的保障性住房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四)县工程质量督查专家组要定时或不定时地对全县保障性住房进行抽查,严肃查处施工安全和质量事故问题。 (五)县委、县政府将与各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并实行问责制。

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广饶县2009年度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实施方 案 为全面做好我县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改善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和市民生活水平,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09年度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本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公开透明的原则,逐步改善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建设任务 2009年度,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300套。其中:实物配租廉租住房20套、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180套、经济适用住房100套。 三、保障条件 (一)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条件。经济适用住房用于解决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符合下列条件的我县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居民已婚家庭和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以县房管局2009年6月19日发布的《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需求调查登记的通告》中有关规定时间为准),可申请一套经济适用住房。第一,县属破产企业、撤销企业、停产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企业职工或县属企业职工家庭中

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含20平方米)的家庭。第二,城镇家庭2008年人均收入低于10337元的无房户、危房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含20平方米)的家庭。 (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县城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1年以上的居民已婚家庭,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连续6个月以上的无房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登记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三)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居住房屋有产权,且2008年人均收入低于10337元的家庭,可享受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保障性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四、规划设计和建设标准 (一)规划设计。规划为多层住宅,砖混结构,楼房层数为五层,地上储藏室,带阁楼。实物配租和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建设户型为60型;经济适用房建设户型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的规定,确定为60型。住宅单户面积不含储藏室、阁楼面积。 (二)建设标准 实物配租和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建设标准为:外墙保温、刷

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和管理工 作调研报告 Clear objectives, matters, methods and record progress, so as to make pla nning direct ion con siste nt, action coord in ated and orderly.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FS-DY-55092 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使用备注:该资料可用于明确实施目标、工作事项、实施方法和记录实施进度,最终使得总体规划方向一致,行动协调,进行有序。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数年来,由于我市进入了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常住人口持续快速增长,住房供需矛盾突出、住房价格增长过快等问题日益显著。为了彻底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在一

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 一、加强保障性住房计划的编写工作 从XX年开始,随着“xxx规划的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建设规划,住房建设规划提出了“xxx期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发展方向、规模、结构和空间布局,有效调控其它商品住房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方针,为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了依据。 二、提高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审批效率 按照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和总体要求,我市在前期选址,技术服务、工程审批、后期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 截至2月底,全市批准集中建设经济适用房项目11个,总规模30多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工程量在全省各城市中处于领先水平。市建设局、市国土局等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为圆满完成历年住房建设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现状

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现状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开发模式房地产市场 自古以来,“安居”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需求。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住房商品化的改革,人类的居住需求和房屋价格的矛盾日益突出,住房问题成为民生问题的主要方面。 我国从1995年开始实施“安居工程”,推行保障性住房建设,但是由于保障性住房用地供给不足、建设资金缺乏、法律监管不到位等原因,虽然历经了十几年,但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仍然滞后,人民居住矛盾较为突出。 阁敦思工程顾问中的资讯也转载了相应报道,透露近期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研究部署了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会议强调,改善困难群体住房条件,让广大翘首以盼的困难家庭早日搬进新居,是各级政府保障基本民生的硬任务,也是促消费、调结构的有效举措。 一、中国保障性住房现状分析 (1)保障性住房的概念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两限商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具有社会保障性质。 (2)保障性住房存在的问题 我国通过近10年的探索和实践,部分中低收入家庭享受了保障性住房制度的优惠,提高了居住水平、改善了居住环境,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然而,保障性住房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避免不了一些问题: 住房保障尚未立法,执行中缺乏约束力、强制力 住房保障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保障性住房选址困难

退出机制缺乏法律方面的支持 二、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研究 (1)什么叫建设模式 保障性住房的特点决定了政府会通过某种形式参与到它的建设过程当中。政府、开发商、承建商等干系人共同建成保障性住房的过程以及过程中各方之间的关系,就是我们所说的建设模式。 (2)中国主要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 目前,我国保障房建设主要模式分为开发模式和代建模式,开发模式由政府出让土地、房地产企业自主经营项目开发,该模式风险相对较高,也意味着利润可能很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部分公租房建设采用开发模式。 相较于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开发公租房利润率较低,代建模式由政府划拨土地,房地产企业进行代建,此模式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风险小,利润也很小,收益比较稳定,目前主要用于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建设。 三、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议 住房保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针对上述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比较合理化的建议有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法律体系,为保障性住房工程提供全面而有力的法律保障。 2、因地制宜,保证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同时也给房地产行业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和利润空间。 3、完善信息化建设,杜绝保障性住房申请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4、改善财税体制,减少地方政府的财政赤字,同时将土地出让金纳入财政体系,杜绝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 5、一线大城市应大力发展公共租赁房,缓解外来人员住房压力,实现“应保尽保”。 6、加速产业结构调整,从过度依赖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转变为投资、消费和出口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 (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编写小组 二〇一〇年四月

主编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处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 深圳市住宅发展事务中心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香港华艺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市时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协鹏设计有限公司 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刘俊跃、王欣、沈驰、刘丹、汪四新、王莉芸、刘勇、杨杰、孙延超、王晓东、王启文、孙剑、谢利民、董善白、石丽茹、肖家远、曲毅、荆治国、邓涌、毛洪伟、孙茵、黎晓茜。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3.1 基本规定 (3) 3.2 指标体系 (3) 4 总图 (5) 4.1 一般规定 (5) 4.2 选址 (5) 4.3 土地利用及空间布局 (6) 4.4 交通组织 (10) 4.5 城市配套 (10) 5 户型 (12) 5.1 一般规定 (12) 5.2户型分类 (12) 5.3 户型功能 (13) 6 设施 (15) 6.1 一般规定 (15) 6.2 交通设施 (15) 6.3 公共服务设施 (16) 6.4 建筑设备 (17) 7 性能 (20) 7.1 一般规定 (20) 7.2 环境性能 (20) 7.3 安全性能 (21) 7.4 耐久性能 (21) 7.5 环保性能 (22)

8 建造 (24) 8.1 一般规定 (24) 8.2 土建 (24) 8.3 建筑装修 (26) 8.4 经济 (27) 附录A 场地各功能区的植物配置表 (28) 附录B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建表 (30) 附录C表A、B、C、D房型所需要的建筑面积及参考户型编号 (35) 附录D 保障性住房装修标准 (36) 附录E 主要装饰材料技术参数要求 (38)

保护性耕作总结

2011年新民市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技术 工作总结 2011年在省、市各级部门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新民继续把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作为农机化工作的重中之重。立足实际,加强领导,深入开展“大培训、大推广、大普及”活动,使我市保护性耕作取得了新的突破。新民是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玉米种植面积135万亩,以沙土、盐碱土和沙壤土为主,一年四季风沙不断,尤其进入春季为甚,5—7级大风常见,气候干燥,降水量逐年减少,春旱严重制约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施保护性耕作具有保护农田、减少扬尘、蓄水保墒、抗旱节水、培肥地力、增加土壤有机质、促进秸秆的还田利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单产、降低成本、增加收入等多种功效,是一项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当前与长远兼顾、农民和国家双赢的革命性农耕措施,具有显著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1年新民市完成玉米保护性耕作示范面积50000亩,辐射带动480000亩,依据有利于项目顺利实施和便于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原则,统筹考虑我市生产的实际情况,确定在基础较好的卢屯乡6000亩,兴隆堡镇4000亩,姚堡乡6000亩,东蛇山乡4000亩,梁山镇4000亩,兴隆镇5000亩,

金五台乡4000亩,大柳屯镇3000亩,大红旗镇4000亩,正在在建设的玉米滴灌项目的于家乡10000亩等10个乡镇实施玉米保护性耕作技术、依托农机大户计划建立集中连片示范区650-850亩6个,1000-2000亩以上2个,总示范面积5万亩。培训保护性耕作农民技术员360人,农机手125人,使保护性耕作技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扩大辐射带动面积。在项目区新增保护性耕作机具73台,其中主要是玉米联合收割机33台,免耕播种机30台,秸秆还田机10台 二、采取技术模式及人员培训情况 (1) 完成5万亩高标准保护性耕作示范区建设,示范区内全部实施秸秆全覆盖模式(套秆、碎秆)和深松整地任务。 (2) 购置各种农机具: 玉米深施肥播种机240台,秸秆粉碎还田机4台,旋耕机10台,深松机3台,玉米联合收割机17台。 (3) 示范区人员培训:项目任务下达后,开展保护性耕作宣传培训活动,即发宣传材料,达到示范区内每家农户一份,我站计划在8月份召开保护性耕作培训班,培训机手和项目区的农民276人次。 (4) 技术模式 秸秆还田覆盖法:玉米联合收割机收获(秸秆直接粉碎还田)——浅旋处理残茬——免耕精量播种——药剂灭草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义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义: 1、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保障房投资力度加大,将有利于控制高房价,有利于更好地落实房价调整的政策目标,减少来自刚性需求的恐慌性需求,有利于防止房价和销量的暴涨暴跌。 3、保障性住房投资本身便对经济有着可观的拉动作用,保障性住房的大量推出,将让数量庞大的中低收入者以较低的成本便可“居者有其屋”,而不必为了买一套商品房而节衣缩食、苦苦积蓄,从而可“腾出”钱来改善生活,释放出更多的国民消费力,扩大内需。 4、大规模加速推进保障房建设,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意味着住房保障制度的调整,不仅事关着楼市,还将影响到金融市场、经济机构,甚至于发展理念。这些年,商品房垄断的住房市场,地方的土地财政积重难返,扭曲的发展观不仅由此引发暴力拆迁等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还严重挤压实体经济和企业创新空间,已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障碍。政府主导的大规模保障房建设,以民生为导向,可以给畸形发展的房地产市场降温,引导社会投资方向,鼓励更多企业和资本投入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从这个意义上说,大规模加速推进保障房建设,还有望成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突破口。 李克强:大规模实施保障安居工程完善住房政策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完善住房政策和供应体系的必然要求。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当前和今后几年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实施好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方向,理清思路,完善政策,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意义重大 2008年底,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党中央、国务院确定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其中第一项就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两年多来,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下,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一是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加快了廉租住房建设,全面推动了城市和国有工矿等棚户区改造,突出了公共租赁住房发展,初步形成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体系。二是建设力度持续加大。2008年四季度至2010年末,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300万套,竣工800万套;其中2010年开工590万套,竣工370万套,是历年来建设进度最快的一年。三是政府投入大幅增加。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总投资累计超过1.3万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和预算内投资1300多亿元,地方政府也大量投入。国家还明确了税费优惠、土地供应等措施,使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政策逐步完善。四是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事关民生的重要问题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事关民生的重要问题,各级政府十分关注。从近几年的调控来看,宏观调控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根本性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尤其是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问题依然没有有效的办法。从历史发展看,在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住房短缺是绝大多数国家都经历过的难题。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在住房短缺阶段,组建一个由政府控制的公营机构,直接负责低收入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个比较成功的普遍做法 多家机构预计央行年内仍可能加息 中央定调明年经济工作 ?北京拟择机收取交通拥堵费 ?吴晓灵:缓加息多调准备金率 ?唐骏高调复出称学历未造假(图) ?1块翡翠原石=100套城市豪宅 ?组图:揭密内地名媛成长史 ?地产大佬变低调说明一个问题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事关民生的重要问题,各级政府十分关注。从近几年的调控来看,宏观调控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根本性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尤其是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问题依然没有有效的办法。从历史发展看,在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住房短缺是绝大多数国家都经历过的难题。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在住房短缺阶段,组建一个由政府控制的公营机构,直接负责低收入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个比较成功的普遍做法。 当前,结合我国国情和中央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充分发挥国有大型房地产企业的作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构建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的平台。在中央政府层面,可以选择一家中央房地产企业,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平台,加快保障性住房的供应,确保运作的规范及后期的管理服务,在改善住房民生方面起到骨干和示范作用。

选择一家中央房地产企业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平台,是必要的。目前,我国房地产业集中度低,整体素质不高,普遍存在“散、小、差”的现象。全国房地产企业多达5.8万多家,国有房地产企业仅占1%。房地产行业不仅缺少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的大型企业,更缺少从事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国有骨干企业。 在中央企业中,房地产资源也存在着分散、规模效应不高的问题。据统计,中央企业现有三级和三级以上的房地产经营主体500多家,资产额约1000亿元人民币。除16家少数实行专业化经营外,其他大多数企业的房地产不是主营板块,缺少房地产业经验,专业化水平低,规模小。 有些中央企业以多种方式变相将资金投入房地产领域,造就许多“地王”,造成大量信贷资金或主业自有资金进入房地产领域,逃避了金融监管。一方面,不利于国家宏观调控房地产政策的实施,导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过快,房价过快增长;另一方面,这种“家家都搞房地产”的情况分散了中央企业的资源,妨碍了其主业经营和发展,影响了中央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加强,不利于出资人在房地产资源方面的合理配臵,更难以集中体现和有效扩大中央企业在住房民生方面的控制力和影响力。 目前,国务院国资委根据国务院部署,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按照《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加大中央企业重组力度。如何发挥中央房地产企业的骨干和带动作用,尽快构造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运作平台,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切实解决民生问题,已成为国有经济布局和中央企业重组的着力点和关键点。 选择一家中央房地产企业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平台,是可行的。一是中央企业有数千亿元可剥离的房地产资产,足够整合形成一个大型企业集团;二是中央企业正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阶段,主辅分离、突出主业,推行专业化经营是主导方向,此时进行资源整合成本低、效率高,恰逢其时;三是政策支持力度大,可选择的整合模式多,例如通过股份制方式,整合分散的央企房地产资产;四是实施主体单一明确,国务院国资委是唯一的出资

浙江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报批稿)

DB 备案号:Jxxxxx DB33/T10xx-2014 浙江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 Indemnificatory residential 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zhejiang province 报批稿 2014年4月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浙江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Indemnificatory residential 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zhejiang province DB33/T10xx-2014 主编单位:浙江省标准设计站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厦建设集团 参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等 批准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14年x月x日 XXXXXX 2014xxxx 1

前言 为规范和指导浙江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计划》“建设发〔2012〕19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认真研究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要求,总结近年来浙江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经验和研究成果,参考国内外先进经验及兄弟省市有关标准,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10章和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规划与环境,建筑,结构与材料,设备,绿色设计,建筑装修,施工与验收等。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浙江省标准设计站(杭州市下城区安吉路20号,邮编:310006),以便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及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浙江省标准设计站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厦建设集团 参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等 2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 (试行)

编制说明 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按照“规划科学、配套健全、环境优良、工程优质”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高建设整体水平,特编制本建设导则。 本建设导则的编制工作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牵头组织,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全筑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共同参与编制,经征询专家和相关部门意见后定稿。建设导则的编制得到了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以及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等部门的大力支持。 本建设导则包含总则、规划与环境、住宅设计、综合配套、建筑节能与住宅装修以及工程质量等六个部分内容,并附了条文说明、用词说明、名词解释、装修基本配置表格和参考文件与规范汇编。 本建设导则为首次编写,先行试用后再修订完善。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 目录 1总则 (1) 2规划与环境 (2) 2.1规划设计 (2) 2.2交通 (3) 2.3住区环境 (4) 3住宅设计 (6) 3.1设计原则 (6) 3.2单元设计 (6) 3.3套型设计 (6) 4综合配套 (9) 4.1配套原则 (9) 4.2市政公用配套 (9) 4.3公建配套 (11) 4.4绿化配套 (12) 4.5交付条件 (13) 5建筑节能与住宅装修 (14) 5.1建筑节能 (14) 5.2住宅装修 (14) 6工程质量 (16) 条文说明 (18) 附录一用词说明 (29) 附录二名词解释 (30) 附录三装修基本配置表格 (32) 参考文件与规范汇编 (35)

保护性耕作基本知识

保护性耕作基本知识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是支撑国民经济不断发展与进步的保证。 改革开放以来,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不断加速,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经济取得了可喜的成就。 但是,人们不难发现,沙尘暴等灾害性天气越来越频繁,越来越猛烈。人们不禁要问,沙尘暴是怎样形成的?与农业生产有什么关系呢? 保护性耕作与生态保护 先看看我国的耕地状况。我国干旱,半干旱及半湿润偏旱地区的面积,占国土面积的50%以上,分布在昆仑山,秦岭,淮河以北的16个省、市、自治区。旱作农业的面积约3300万公顷。许多年以来,人们习惯了在旱地采用火烧秸杆,铧式犁翻耕土地,耕翻后耙压碎土,来保证播种质量,以及土地裸露休闲等传统耕作方式。 但是人们没有重视,干旱、裸露、疏松的农田,难以抵挡大风的袭击,地表土流失和风蚀沙化造成的严重后果。 成千上万吨的地表土被风刮走,既造成了农田的荒漠化,也加剧了沙尘暴的形成。可见,除了大量开荒、草原退化以外,不恰当的土地耕作方式,也是沙尘暴猖撅的原因之一。 为了控制沙尘暴,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在大力推行退耕、还林、还草的同时,还需要大力发展,能保护农田、减少农田扬沙的保护性耕作法,使旱区农业得到可持续的发展。那么,什么是保护性耕作法呢? 什么是保护性耕作 保护性耕作是相对于传统翻耕的一种新型耕作技术。简单地说,就是用作物秸秆残茬覆盖地表,将耕作减少到只保证种子发芽即可,并主要用农药来控制杂草和病虫害的一种耕作技术。由于采用这种技术有利于保水保土,所以称为保护性耕作。目前,国际上一般认为,采用保护性耕作的地表,秸秆覆盖量应超过30%。 保护性耕作,主要包括四项技术:秸秆残茬处理技术免耕或少耕播种施肥技术化学药剂控制杂草和病虫害技术土壤深松技术下面,让我们看看保护性耕作的技术内容。 保护性耕作的技术内容 秸秆残茬处理技术农作物秸秆经机械作业处理后,留在地表做覆盖物,是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的核心。秸秆的处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玉米收获机粉碎秸秆处理粉碎前茬作物秸秆后抛撒,使秸秆均匀的覆盖在地表。 直立秸秆处理在风沙大的地区,收获后对秸秆不做处理,秸秆直立在地里,播种时将秸秆按播种机行走方向撞压,使其倒伏在地表。 留根茬处理在使用作物秸秆的地区,作物收获时,留根茬高度到20-30cm。 秸秆覆盖有两个有利因素。一,有利于保持土壤水分。二,有利于提高土壤肥力。 我们知道,旱作农业没有灌溉,土壤水分基本来自天上降雨。雨水消耗分三部分。 一是径流消耗。径流消耗是指在降雨的时候,雨水还没有入渗到地里,就从地表流走了,是无效的消耗,约占降雨的10%左右,坡地可以达到30%以上。

社会保障性住房开发模式研究

社会保障性住房开发模式研究 社会保障性住房开发模式研究 摘要:本文将先从保障房建设的起源与发展说起,目前保障房建设现状与开发模式分析,进而对我国保障房建设提供一些参考性意见。 关键词:公共住房;社会保障性住房;开发模式;参考性意见 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城市现代化也正在急速扩大,城市里也存在众多低保住户,他们的住房权应当受到保障。以往社会保障性住房开发为节省成本,采取低端模式,质量不高,如今在新一届党和政府领导人的带领下,我国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开发应当走一个全新的道路,合适运用当地的自然资源的地理优势和区域优势为发展动力,依通过成功的市场运作,努力将该社会保障性住房开发成一个充满生机活力和宜居的小区。居者有其屋是每一个公民所需要的,也是政府应当给予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但在如今的高房价的情形下,这是一个不得不彻底探讨的话题。 一.目前保障房建设现状与开发模式分析 近年来,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事业得到了很大发展。温家宝总理曾在上海考察正在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时指出,“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放在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位置,在财政、金融和土地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让城市广大中低收入者安居乐业。同时,要抑制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但从住房结构来看,经济适用住房虽然绝对数量有所增加,但是增长速度相对较慢,这导致了经济适用住房在住房总供给中的比重从2000年开始逐步下降,虽然在2008年略有提高,但整体来说仅占住房销售面积的6%左右。如何使保障房建设真正成为我国当下的科学住房政策理念,是我们目前需要突出关注的攸关民生的重大问题。 当下,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的保障房建设,无论从规模还是速度来看,都是史无前例的。在如此重大的任务面前,没有先例可以遵循,全国各地的保障房建设是“摸着石头过河”,不断地在实践各种建设

保护性耕作的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

保护性耕作的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 19 世纪末,美国实施西部大开发,大量干旱半干旱草原被开垦成农田,到 20 世纪美国西部发生了大规模“黑风暴”,给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其主要原因是由于不合理的土壤耕作。近年来,在我国北方多次出现沙尘暴天气,给我们敲响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警钟。研究表明,北方沙尘主要来自沙化土地、裸露地和农田。保护性耕作(conservation tillage)减少了对土壤的耕作次数,加上地表秸秆残茬,可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结构,控制水土流失,减少风蚀、水蚀,缓解沙尘危害;故其业已成为防沙减尘的重要技术之一。保护性耕作已经成为国际农业技术发展的重要趋势,如何从我国国情出发,加快该项技术的发展,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现代可持续农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保护性耕作的概念及分类 保护性耕作是相对于传统翻耕的一种新型耕作技术。它的定义是:“用大量秸秆残茬覆盖地表,将耕作减少到只要能保证种子发芽即可,并主要用农药来控制杂草和病虫害的一种耕作技术”。从而减少农田土壤侵蚀,保护农田生态环境,并获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协调发展的可持续农业技术。其核心技术包括少耕、免耕、缓坡地等高耕作、沟垄耕作、残茬覆盖耕作、秸秆覆盖等农田土壤表面耕作技术及其配套的专用机具等,配套技术包括绿色覆盖种植、作物轮作、带状种植、多作种植、合理密植、沙化草地恢复以及农田防护林建设等。

根据保护性耕作的特点,由于它有利于保水保土、所以称为保护性耕作。针对保护性耕作的基本要点,也可以用四句话来概括:秸秆覆盖、免耕播种、以松代翻、化学除草。 根据对土壤的影响程度可以将保护性耕作技术划分为 3种类型。(1)以改变微地形为主:包括等高耕作、沟垄种植、垄作区田、坑田等;(2)以增加地面覆盖为主:包括等高带状间作、等高带状间轮作、覆盖耕作(包括留茬或残茬覆盖、秸秆覆盖、砂田、地膜覆盖等)等;(3)以改变土壤物理性状为主:包括少耕(含少耕深松、少耕覆盖)、免耕等。 2.保护性耕作产生的背景 保护性耕作是在人类和自然的矛盾愈来愈突出的情况下产生的。比如耕翻作业除掉地面残茬、杂草,有利于播种,但同时也破坏了对地面的保护,导致风蚀、水蚀加剧;旋耕切碎土壤,创造了松软细碎的种床,但同时又消灭了土壤中的蚯蚓与生物,使土壤慢慢失去活性。耕作强度愈大,土壤偏离自然状态愈远,自然本身的保护功能、营养恢复功能就丧失愈多。近几十年来,我国机械耕作活动增强,农作物产量大幅度上升,但河流泛滥、沙尘暴猖獗、土壤退化、农作业成本上升。保护性耕作取消铧式犁翻耕,在保留地表覆盖物的前提下免耕播种,以保留土壤自我保护机能和营造机能,是机械化耕作由单纯改造自然到利用自然、进而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农业生产革命性变化。 3.保护性耕作的国际现状与发展趋势 20世纪40年代初,美国开始研究推广免耕技术,当时由于机械

DB 64785—2012 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

ICS91.040.01 Q04 DB6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64/ 785—2012 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 2012-04-18发布2012-05-01实施

目次 前言............................................................................... III 1 总则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 (1) 4 规划与环境 (3) 4.1 规划 (3) 4.2 环境 (3) 5 建筑 (3) 5.1 基本规定 (3) 5.2 套型要求 (4) 5.3 功能要求 (4) 6 设备 (5) 6.1 给水排水 (5) 6.2 采暖 (5) 6.3 燃气 (6) 6.4 电气 (6) 7 建筑节能及可再生能源利用 (7) 7.1 基本规定 (7) 7.2 建筑节能 (7) 7.3 可再生能源利用 (7) 8 套内装修 (7) 8.1 基本规定 (7) 8.2 装修配置 (7) 8.3 设施配置 (8)

前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 本标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 本标准的编制单位:宁夏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协会、宁夏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宁夏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银川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志辉、孙晓阳、李金保、崔树瑞、王大钧、赵红、吴剑、邝山鹰。

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 1 总则 1.1 为贯彻落实国家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指导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规范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指标,满足保障性住房的基本功能需求,控制保障性住房的工程造价,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所称保障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1.3 保障性住房建设应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安全卫生、经济适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原则,满足抗震、防洪、防火、防雷和抗风雪等要求,做好人性化精细设计。鼓励保障性住房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1.4 保障性住房建设应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经济实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不得采用国家和自治区明令禁止的淘汰产品或技术。 1.5 本标准适用于我区城镇新建保障性住房、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改建、扩建的保障性住房可参照执行。本标准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106-2008 建筑外门窗的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368 住宅建筑规范 JGJ 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50-2005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 242-2011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DB64/047-1999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居住建筑采暖部分>(宁夏地区实施细则) DB64/521-2008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64/T688-2011 成品住宅套内装修标准 DB64/696-2011 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技术规程 3 术语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按照市政协主席会议的安排,今年9月上旬,由分管副主席带队,市政协环资委组织市发改、规划、住建、国土、财政和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部分政协委员组成调研组,分赴定边、靖边、绥德、米脂和榆阳等县区,采取实地察看、翻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就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及各县区十分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把实现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这一目标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并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今年8月份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之后,市委、市政府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通知》(榆办字〔XX〕142号),研究制定了《xx市住房保障“xx”规划及XX-XX 年目标任务》(榆政办发〔XX〕87号),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城市形象、改善民生的一项重点工程,积极推进,大力实施,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认识明确,态度积极。在调研中,我们普遍感受到,各县区都能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思

想认识明确,工作积极主动。xx区早在 XX年就启动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目前,已建成经济适用房三期和廉租住房一期,总建筑面积达万平方米,走在了全市十二县区前列,起到了积极的表率作用。xx县始终把住房保障作为“十大惠民工程”之一,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力度大、效果好。xx县、xx县针对地域实际,努力克服土地资源供应紧缺的困难,以新时期“愚公移山”的精神,不断拓展城市空间,拉大城市骨架,新增保障住房建设用地。 (二)合理规划,领导重视。各县区都能结合自己的实际,及时编制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xx县制定了XX-XX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用地规模将达到630多亩;xx区计划投资亿元建设第二期廉租房项目和第四期经济适用房项目,项目建成后可解决6300多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xx县今年9月份分三期开工建设占地316亩41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XX年建成后可解决3600多户万多人的住房困难问题;xx县计划从 XX年起每年新建廉租房100套,逐步开展限价房建设工作;xx县在土地资源短缺、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提出XX年—XX年完成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的具体任务,逐步解决各类人群的住房需求。同时,各县区还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组织领导,普遍成立了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组织协调。xx县为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专门成立

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现状.

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现状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开发模式房地产市场 自古以来,“安居”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需求。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住房商品化的改革,人类的居住需求和房屋价格的矛盾日益突出,住房问题成为民生问题的主要方面。 我国从1995年开始实施“安居工程”,推行保障性住房建设,但是由于保障性住房用地供给不足、建设资金缺乏、法律监管不到位等原因,虽然历经了十几年,但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仍然滞后,人民居住矛盾较为突出。 阁敦思工程顾问中的资讯也转载了相应报道,透露近期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研究部署了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会议强调,改善困难群体住房条件,让广大翘首以盼的困难家庭早日搬进新居,是各级政府保障基本民生的硬任务,也是促消费、调结构的有效举措。 一、中国保障性住房现状分析 (1保障性住房的概念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两限商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具有社会保障性质。 (2保障性住房存在的问题 我国通过近10年的探索和实践,部分中低收入家庭享受了保障性住房制度的优惠,提高了居住水平、改善了居住环境,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然而,保障性住房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避免不了一些问题: 住房保障尚未立法,执行中缺乏约束力、强制力

住房保障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保障性住房选址困难 退出机制缺乏法律方面的支持 二、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研究 (1什么叫建设模式 保障性住房的特点决定了政府会通过某种形式参与到它的建设过程当中。政府、开发商、承建商等干系人共同建成保障性住房的过程以及过程中各方之间的关系,就是我们所说的建设模式。 (2中国主要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 目前,我国保障房建设主要模式分为开发模式和代建模式,开发模式由政府出让土地、房地产企业自主经营项目开发,该模式风险相对较高,也意味着利润可能很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部分公租房建设采用开发模式。 相较于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开发公租房利润率较低,代建模式由政府划拨土地,房地产企业进行代建,此模式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风险小,利润也很小,收益比较稳定,目前主要用于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建设。 三、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议 住房保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针对上述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比较合理化的建议有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法律体系,为保障性住房工程提供全面而有力的法律保障。 2、因地制宜,保证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同时也给房地产行业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和利润空间。

柳安居办[2012]6号柳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

柳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编写: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柳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1) 3 基本规定 (1) 3.1 基本规定 (1) 3.2 基本指标 (2) 4 住区规划 (2) 4.1 一般规定 (2) 4.2 住区选址 (3) 4.3 规划布局 (3) 5 住区设施 (3) 5.1 一般规定 (3) 5.2 道路交通设施 (3) 5.3 公共服务设施 (3) 5.4 公共安全设施 (4) 6 建筑设计 (4) 6.1 一般规定 (4) 6.2 套型标准 (5) 6.3 优化设计 (5) 7 建筑设备 (6) 7.1 一般规定 (6) 7.2 给排水 (6) 7.3 电气与弱电 (6) 7.4 燃气 (6) 7.5 通风与空调 (6) 8 室内装修 (7) 8.1 一般规定 (7) 8.2 装修标准 (7) 9 住宅性能 (8) 9.1 建筑节能 (8) 9.2 环境性能 (9) 9.3 安全性能 (9)

9.4 耐久性能 (9) 10 施工与验收 (10) 10.1 一般规定 (10) 10.2 施工质量 (10) 10.3 安全文明施工 (11) 10.4 工程质量验收 (11) 编写依据及参考文献 (12)

1总则 1.0.1 为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性住房法规、政策,建立柳州市保障性住房制度,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确定保障性住房标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所适用的保障性住房类型为政府投资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非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本标准。 1.0.3 本标准适用范围为柳州市区内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六县可参照本标准并结合当地实际执行。 1.0.4 保障性住房建设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适用、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和适度创新的原则。 1.0.5 保障性住房建设,应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应与居民的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和经济条件等因素相结合。 1.0.6 保障性住房建设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适用、节能环保和适度前瞻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0.7 保障性住房建设,应按照建设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要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促进绿色建筑,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优先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 1.0.8 保障性住房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及国家、广西相关建设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2术语 2.0.1 绿地率:居住用地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用地面积的比例(%)。 2.0.2 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2.0.3 建筑密度: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 2.0.4 套型: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5 居住空间: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6 使用面积: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3基本规定 3.1基本规定 3.1.1 保障性住房建设,应统筹规划、优化设计、科学建造、经济合理、技术适宜,整体性能宜满足《广西绿色建筑评价》一星级标准及以上要求。 3.1.2 保障性住房住区建设应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充分利用城市基础设施与公共资源,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3.1.3 保障性住房住区设施应齐全、适用、耐久,遵循共享、高效利用的原则,并应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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