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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清扫安全管理规定

粉尘清扫安全管理规定
粉尘清扫安全管理规定

粉尘清扫安全管理规定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山东大宗生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全管理制度

粉尘清扫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_2

粉尘清扫安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粉尘清扫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为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粉尘爆炸事故、改善作业环 境、提高作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生产车间。 3、职责 3.1 安全部负责粉尘场所清扫的安全监督管理。 3.2 粉尘所在分场负责粉尘清扫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4、管理规定 4.1粉尘日常清扫由值日人员完成,粉尘所在分场派专 人监护。值日人员在生产粉产品期间每日清扫生产现场及 设备两次,上午8:30—9:00,下午16:30—17:00,此时间

内未完成清扫任务,延长清扫时间,直至达到专业要求为止。 4.2机组停运检修前、检修结束投运前,车间及设备进行全面彻底水冲洗。 5、值日人员要求 5.1掌握保洁施工安全措施。 5.2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经过粉尘防爆及职业健康知识专项教育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要有自保、互保意识,做到“四不伤害”。 5.3进入生产现场不准携带火种、吸烟、串岗、打架斗殴。 5.4严格执行劳动防护制度,必须按规定佩戴符合技术要求的防尘口罩、防尘帽、防护服等防护用品。 5.5进入生产现场,禁止乱摸、乱碰、乱动生产设备,远离水、电、汽等危险源,以防烫伤、烧伤、电击伤。

粉尘清扫安全管理制度

粉尘清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作业现场粉尘的控制,规范粉尘的清扫管理,避免由于可燃性粉尘的存在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作业区域的粉尘涉爆场所。 3.职责 1)安环保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粉尘场所清洁清扫的安全监督管理。 2)生产车间负责相关区域、设备设施的积尘清洁清扫和日常维护与管理。 3)岗位操作人员负责本班次工作场所的清洁清扫工作,严格执行落实相关制度规程。 4.一般规定 1)粉尘日常清扫由生产班组长按排岗位操作工完成。每班岗位操作工下班之前,必须将产尘设备、地面粉尘清扫干净,并作为交接班内容之一。

2)接班时,检查发现上班未将设备、地面粉尘清扫干净可拒绝接班,直到上班清扫干净为止。 3)车间管理人员每周对本区域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对卫生不达标的班组成员进行考核。 4)粉尘清洁清扫分为每日清扫、每周清扫、每月清扫、停机检修清扫。 每日清洁清扫:地面通道、岗位操作设备、操作台、工具等。 每周清洁清扫:消防器材、配电箱、电源开关、窗台门框、风扇、包装袋或辅料等。 每月清洁清扫:标志标识、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灯、墙面、天花板、风管溜槽、刮板机、斗提机等。 停机检修清扫:机组停运检修前、检修结束投运前,车间及设备进行全面彻底清扫。 5)所有设备顶部上方积尘不得超过一毫米,超过一毫米就必须组织安排清洁清扫。 6)清洁清扫须有记录,班组长和车间负责人签字确认。 5. 清洁清扫工作要求 1)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做好对粉尘爆炸及职业健康知识专项教育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

粉尘清扫管理制度 2017

粉尘清扫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粉尘爆炸事故、改善作业环境、提高作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三.职责 3.1 粉尘所在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粉尘场所清扫的安全粉尘所在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粉尘场所清扫的安全监督管理。 3.2 粉尘所在车间的主管负责粉尘清扫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四.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1 进入岗位必须经过粉尘防爆及职业健康知识专项教育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要有自保,互保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4.2 进入岗位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4.3 进入岗位后要认真检查岗位配置的除尘设施,确认设施无异常现象时开启除尘设施,除尘系统应在工艺设备启动前开启,作业停止后停机。

4.4如除尘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本单位相关领导,安排人员对除尘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转。 4.5对本岗位生产现场产生的粉尘,清扫时以扫帚清扫,抹布擦拭为主,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粉尘。 4.6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岗位操作,对未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7 对产生粉尘的车间必须坚持每两小时清理一次,对管道收集的粉尘必须进行每周星期六清理,每周日清理收集粉尘,集中处理。 4.8 墙体,梁,支架,地面和设备等表面积积聚的粉尘应及时清扫,清扫时,应避免二次扬尘,不能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粉尘。 4.9 粉尘清扫工作完成后,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存放,摆放整齐。抹布悬挂支架;扫帚,垃圾桶等工器具放进保洁工具室或工具箱内。 4.10 离开岗位后,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对身体及衣服上粘附的粉尘进行清理,并及时清洗身体接触粉尘的各个部位,避免粉尘吸入体内。 洛阳六和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1日

AQ 4228-2012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ICS 13.230 C 67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2012-12-10 发布 2013-03-01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Safety code for dust explosion prevention in wood processing systems AQ 4228—2012 AQ

目 录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木粉尘爆炸性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2) 5 一般要求 (2) 6 生产设备、设施 (3) 7 储存设施 (7) 8 防爆设施的检查及维护 (7) 9 清理 (8) 10 管理及培训 (8)

前 言 本标准除第 1、2、3 章及 6.2.5.4 条、6.3.5 条外,均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粉尘防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8/SC 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广东省岭南综合勘察设计院、中钢集团武汉安全 环保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春慧、郑凡颖、周玉申、谷庆红、孙宝铁、刘凌燕。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生产中木材及木制品、人造板、木粉的加工处理系统中产生的木质及其它纤维 质材料的粉尘的防爆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木材加工厂、人造板厂、家具厂、木粉厂以及其他行业中的木工车间。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木粉为原料加工制作火药及烟花爆竹类产品的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2476.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 GB 1557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 15604 粉尘防爆术语 GB/T 15605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 15606 木工(材)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GB/T 16845 除尘器 术语 GB/T 17919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AQ 3009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AQ/T 900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SY/T 0524 导热油加热炉系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604 及 GB/T 16845 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 复列出了 GB/T 16845 中的某些术语。 3.1 木材加工系统 wood processing systems 在工业生产中对木材及木制品、人造板、木粉进行加工处理的相关工艺及设备、设施的统称。

粉尘清扫安全管理制度

粉尘清扫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作业现场粉尘的控制,规范粉尘的清扫管理,避免由于可燃性粉尘的存在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作业区域的粉尘管理,各级各类人员应遵照执行。 三.术语和定义 1.粉尘:悬浮在空气中的呈细粉状态的固体物质。具有爆炸性粉 尘有:金属(如镁粉、铝粉);煤炭;粮食(如小麦、淀粉);饲料(如血粉、鱼粉);农副产品(如棉花、烟草);林产品(如纸粉、木粉); 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通常不易引爆炸的粉尘有土、砂、氧化铁、研磨材料、水泥、石英粉尘及类似于燃烧后的灰尘等。这类物质的粉尘化学性质比较稳定,所以不易燃烧。但是如果这类粉尘产生在油雾以及CO、CH4、煤气之类可燃气体中,也容易发生爆炸。 2.粉尘爆炸,指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明火或温度), 火焰瞬间传播于整个混合粉尘空间,化学反应速度极快,同时释放大量的热,形成很高的温度和很大的压力,系统的能量转化为机械功以及光和热的辐射,具有很强的破坏力。 3.一次爆炸:也叫初始爆炸,由初始点火源引起的爆炸。 4.二次爆炸:发生粉尘爆炸时,初始爆炸的冲击波将沉积粉尘再 次扬起,形成粉尘云,并被其后的火焰引燃而发生的连续爆炸。二次爆

炸时,粉尘浓度一般比一次爆炸时高得多,故二次爆炸威力比第一次要大得多。 5.多次爆炸:随着爆炸引起极大的震动,沉积在不同部位的粉尘扬起,形成多个粉尘云,从而产生连环爆炸。 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存在可燃粉尘和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的场所。 四.职责 1.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度并审批签发相关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堆积;组织实施培训教育工作。 2.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相关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施培训教育考核工作;督促岗位作业人员严格落实相并制度规程;监督岗位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作业人员:严格执行落实相关制度规程;定期清扫相关区域、设备设施的积尘;定期检查本岗位区域安全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五.一般规定 1.各级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应清楚本企业所存在的粉尘爆 炸危险场所(区域),并掌握有效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2.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员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对危险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3.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存在。 4.安全、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粉尘爆炸控制等设备设施,

粉尘清扫管理规章制度(二)

粉尘清扫管理规章制度(二)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粉尘定期清扫制度 1目的 为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粉尘爆炸事故、改善作业环境、提高作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3职责 粉尘所在分厂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粉尘场所清扫的安全监督管理。 粉尘所在分厂的主管工段长负责粉 粉尘日常清扫由岗位人员完成。岗位人员每日清扫生产现场及设备至少一次,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此时间内未完成,延长清扫时间,直至达到专业要求为止。交接班时下一班的岗位人员应对上一班的岗位人员的清扫任务完成状况进行检查,合格后才可交接。 分厂二级部门的管理人员每周对煤磨区域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对卫生不达标的班组成员进行考核。对转子秤、 袋收尘等防火、防爆重点部位,除日常清扫外,由煤磨工段每周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清扫。 磨机停运检修前、检修结束投运前,煤磨厂房及设备进行全面彻底清扫。 5岗位人员要求

严格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安全责任,掌握粉尘清扫施工安全措施。 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经过粉尘防爆及职业健康知识专项教育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要有自保、互保意识,做到“四不伤害”。 坚决禁止酒后上岗、迟到早退。 进入生产现场不准携带火种、吸烟、串岗、打架斗殴。 严格执行劳动防护制度,必须按规定佩戴符合技术要求的防尘口罩、防尘帽、防护服等防护用品,禁止穿拖鞋、凉鞋,不准穿短袖、短裤及化纤制品服装。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高处作业时做好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措施,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上下抛物,监护人要始终在现场做好安全监护。 进入生产现场,禁止乱摸、乱碰、乱动生产设备,远离危险源,以防烫伤、烧伤、电击伤。跨越皮带必须通过通行桥,禁止在皮带上站立、通行。 服从专业负责人的日常管理,积极工作,禁止消极怠工,接受监督指导,禁止违章、违纪。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擅自离岗、脱岗、空岗,如需暂时离开,必须向工段长、班组长和分厂监护人请假。 严禁在设备运行时清扫卫生或触摸运转部位,旋转部位清扫卫生时,必须先办理停电手续,等运转设备停止工作后

粉尘清扫记录

安全工程师提供技术支持 检查中,执法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及3名“坐班”注册安全工程师“兵分两路”,分别对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建档情况及车间、仓库展开现场检查。记者了解到,为推进安全生产专业化、标准化,新区组建了安全生产专家库,26名涉及电气、机械、化工、建筑等多个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组成新区的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团队。此外,新区安监局还聘请了5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坐班,协助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加大隐患排查力度 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各项检查进行了书面记录,并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在木工车间,废料回收区堆放着几袋木皮,地上散落一些木屑,“木皮等粉尘是易燃物,要及时清理,否则存在易燃易爆隐患。”安全工程师符和云现场指出,“粉尘车间不能积尘过厚,粉尘浓度超标,一旦附近有一点点星火,便将引起爆炸。”接着,执法人员还发现该车间消防箱附近堆了不少杂物,二楼的扪工车间消防门也打不开。 在纸箱仓库,放置着一台新购的油墨印刷机。“生产区和储存区不能在一起,必须用实体墙隔开,还有电线要有套管才符合用电安全规范。”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进行整改。而在五金车间,冲床没有相应防护措施;在废料回收区,堆放着的海棉和木条已将消防泵房“包围”,执法人员都马上一一给予了整改意见。 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当天下午4时多,现场检查组与制度检查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该企业的安全主管人员进行反馈。“安全制度建档存在以下几个问题:未及时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未提供完善的安全生产投入台账、安全检查记录不完善;应急预案已过期限、未见粉尘清扫制度及记录。” “木工车间不符合《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安监总局令第68号)第二条的规定,未见粉尘清扫制度及记录等。”4月8日,新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大队,依法向该企业下发了《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达不到要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记者手记 多处发现“电线接反了” 在本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过程中,安全工程师用接地测试仪在该企业不同生产车间发现多处“相零错位”现象,“电线接反了,失去了防护的作用,存在安全隐患。” 在五金车间,执法人员还发现一名工人私自违法用电,但他本人对由此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却认识不够。“以为是给手机充充电,没什么问题。”可见该企业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

AQ4228-2012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doc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4228-2012)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生产中木材及木制品、人造板、木粉的加工处理系统中产生的木质及其它纤维质材料的粉尘的防爆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木材加工厂、人造板厂、家具厂、木粉厂以及其他行业中的木工车间。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木粉为原料加工制作火药及烟花爆竹类产品的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2476.1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 GB 1557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 15604 粉尘防爆术语 GB/T 15605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15606 木工(材)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GB/T16845 除尘器术语 GB/T 17919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器防爆导则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AQ3009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AQ/T900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SY/T 0524 导热油加热炉系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604 及GB/T16845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16845中的某些术语。 3.1 木材加工系统wood processing systems 在工业生产中对木材及木制品、人造板、木粉进行加工处理的相关工艺及设备、设施的统称 3.2木材 wood 来自树木的纤维质材料及其他纤维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麦秸、亚麻、甘蔗渣、椰子壳、玉米秸杆、麻、稻壳、纸张和其他作为添加物来代替木材或填加于木材中的纤维。 3.3 易爆燃木粉尘 deflagrable wood dust 平均粒径小于等于420μm,其含水率小于25%的木粉尘颗粒。 3.4 最低爆炸浓度 minimum explosible concentration(MEC) 悬浮在空气中的可燃粉尘能引起爆燃的最低浓度。以每单位体积内粉尘质量计量。 3.5 含水率 moisture content 木材样品经烘干可去除的最大水分质量与其初始质量的百分比。 3.6 异物 foreign material 夹杂在木质材料中的金属(如钉子、金属扣件等)或塑料(如塑料钉及碎片等)等杂物。 3.7 气力输送系统pneumatic conveying system 利用空气流或其他气体,通过封闭的管道系统输送物料颗粒并能将气物分离的系统。包括给料装置、气物分离机、封闭的管道系统、动力驱动装置等。 3.8 处理气体流量 flow rate of the treated gas 在单位时间内,进入除尘器的含尘气体流量,可以是体积流量或质量流量。 [GB/T 16845—2008,基本术语2.1.8] 4木粉尘爆炸性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4.1存在木粉尘的粉尘层、沉淀和堆积的场所应被视为可能形成爆炸性危险环境。

粉尘清扫管理规定

粉尘清扫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粉尘清扫制度 1、目的 为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粉尘爆炸事故、改善作业环境、提高作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3、职责 3.1粉尘所在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粉尘场所清扫的安全监督管理。 3.2粉尘所在车间的主管负责粉尘清扫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4、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1进入岗位必须经过粉尘防爆及职业健康知识专项教育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要有自保、互保意识,做到“四不伤害”。 4.2进入岗位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4.3进入岗位后要认真检查岗位配置的除尘设施,确认设施无异常现象时开启除尘设施,除尘系统应在工艺设备启动前开启,作业停止后停机。 4.4如除尘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本单位相关领导,安排人员对除尘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转。 4.5对本岗位生产现场产生的粉尘,清扫时以扫帚清扫、抹布擦拭为主,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粉尘。 4.6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岗位操作,对于未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7对产生粉尘的车间必须坚持每两小时清理一次,每天下班清理一次,对管道收集的粉尘必须进行每周星期六清理,每周日清理收集箱防尘,并做好登记。 4.8墙体、梁、支架、地面和设备等表面积积聚的粉尘应及时清扫,清扫时,应避免二次扬尘,不能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粉尘。 4.9粉尘清扫工作完成后,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存放,摆放整齐。抹布悬挂支架;扫帚、垃圾桶等工器具放进保洁工具室或工具箱内。 4.10离开岗位后,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对身体及衣服上粘附的粉尘进行彻底清理,并及时清洗身体接触粉尘的各个部位,避免粉尘吸入体内。

粉尘定期清扫制度

粉尘定期清扫制度 一、目的 为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粉尘爆炸事故、改善作业环境、提高作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该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易引起粉尘爆炸的危险场所。 三、职责 3.1粉尘所在车间的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粉尘场所清扫的安全监督管理。 3.2 粉尘所在车间的主管人员负责粉尘清扫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四、管理规定 4.1粉尘日常清扫由岗位人员完成。岗位人员每日清扫生产现场及设备至少一次,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此时间内未完成,延长清扫时间,直至达到专业要求为止。 4.2厂部的管理人员每周对产生粉尘的车间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对卫生不达标的进行考核。 4.3机器停运检修前、检修结束投运前,车间设备维护人员应对机器停放位置进行全面彻底清扫。 五、岗位人员要求 5.1严格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安全责任,掌握粉尘

清扫施工安全措施。 5.2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经过粉尘防爆及职业健康知识专项教育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要有自保、互保意识,做到“四不伤害”。 5.3坚决禁止酒后上岗、迟到早退。 5.4进入生产现场不准携带火种、吸烟、串岗、打架斗殴。 5.5严格执行劳动防护制度,必须按规定佩戴符合技术要求的防尘口罩、防尘帽、防护服等防护用品,禁止穿拖鞋、凉鞋,不准穿短袖、短裤及化纤制品服装。 5.6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高处作业时做好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措施,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上下抛物,监护人要始终在现场做好安全监护。 5.7进入生产现场,禁止乱摸、乱碰、乱动生产设备,远离危险源,以防烫伤、烧伤、电击伤。 5.8服从专业负责人的日常管理,积极工作,禁止消极怠工,接受监督指导,禁止违章、违纪。 5.9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擅自离岗、脱岗、空岗,如需暂时离开,必须向厂部负责人请假。 5.10严禁在设备运行时清扫卫生或触摸运转部位,旋转部位清扫卫生时,必须先办理停电手续,等运转设备停止工作后进行清扫。 5.11清扫时以扫帚清扫、抹布擦拭为主,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粉尘。 5.12粉尘清扫工作完成后,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存放,摆放整

车间粉尘清扫制度(标准版)

车间粉尘清扫制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07

车间粉尘清扫制度(标准版) 1、粉尘日常清扫由车间员工完成,粉尘所在车间派专人监护。员工每日清扫车间现场及设备两次,中午午休时间12:00-12:30,下午下班后16:30-17:30。 2、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经过粉尘防爆及职业健康知识专项教育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要有自保、互保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3、坚决禁止酒后上岗、迟到早退。 4、所有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不得携带火种、吸烟、串岗、打架斗殴等。 5、严格执行劳动防护制度,必须按规定佩戴符合技术要求的防尘口罩、防尘帽、防护服等防护用品,禁止穿拖鞋、凉鞋,不准穿短袖、短裤及化纤制品服装。

6、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进入生产现场禁止乱摸、乱碰、乱动生产设备,远离水、电、气等危险源,以防止烫伤、烧伤、电击伤。 7、服从专业负责人的日常管理,积极工作,禁止消极怠工、坚守监督指导,禁止违章违纪。 8、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擅自离岗、脱岗、空岗,如需暂时离开,必须向车间主任请假。 9、清扫时以扫地机清扫及水冲洗为主,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粉尘。 10、清扫工作完成后,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存放,摆放整齐,做好扫地车的日常保养和维护。 11、清扫后的粉尘收集整理袋装放入指定堆放处,定期出售或委托外部指定单位统一处理。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15粉尘清扫管理制度

粉尘清扫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粉尘爆炸事故、改善作业环境、提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涉尘场所。 三、职责 1、安全环保办负责粉尘场所清扫的安全监督检查。 2、粉尘所在部门负责粉尘清扫的日常维护与管理、记录清扫情况。 四、管理规定 1、粉尘日常清扫由卫生工完成,粉尘所在场所派专人监护。卫生工每日清扫生产现场及设备两次,上午7:00—11:00,下午12:30—17:00,此时间内未完成清扫任务,延长清扫时间,直至达到专业要求为止。 2、打包间、配粉间为防火、防爆重点部位,除日常清扫外,还要加强对上方桥架、管道等设备的清洁。 3、设备停机检修前、检修结束后,整个车间必须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除尘。 4、设备损坏需要动火检修时,必须先停机再动火,同时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管理要求,现场审批动火作业条件,签署《动火作业证》后,方可动火作业,能拆卸至车间外部动火的要尽量拆至车间外动火。动火作业过程中,严禁清洁粉尘。如确实需要清洁作业,应立即终止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清洁作业不得在同一区域内同时进行。 五、卫生工要求 1、严格执行GB15577-200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掌握粉尘清扫的安全措施。

2、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经过粉尘防爆及职业健康知识专项教育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要有自保、互保意识,做到“四不伤害”。 3、坚决禁止酒后上岗、迟到早退。 4、进入生产现场不准携带火种、吸烟、打火机等。 5、严格执行劳动防护制度,必须按规定佩戴符合技术要求的防尘口罩、防尘帽、防护服等防护用品,禁止穿拖鞋、凉鞋,不准穿短袖、短裤及化纤制品服装。 6、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高处作业时做好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措施,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上下抛物,监护人要始终在现场做好安全监护。 7、进入生产现场,禁止乱摸、乱碰、乱动生产设备,远离电、运动的设备等危险源,以防电击伤、烫伤、机械伤害。严禁横跨输送带,禁止在输送带上站立、通行。 8、服从专业负责人的日常管理,积极工作,禁止消极怠工,接受监督指导,禁止违章、违纪。 9、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擅自离岗、脱岗、空岗,如需暂时离开,必须向部门负责人和现场监护人请假。 10、清扫时以吸尘、手刷和湿拖把清洁为主,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粉尘。 11、卫生负责人定期组织卫生工开展相应会议,了解现场清洁的问题,听取卫生工的改善意见,并向上级汇报提议,方便部门对现场环境、设备等进行改善。 12、清扫电柜作业,必须在停机时开展,先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再由专业电工监护下,方可进行电柜内部清洁,只能用吸尘器进行吸尘,禁止用湿抹布或者压缩空气清理电柜内部粉尘。 13、涉及交叉作业的清扫工作,负责人负责相互联系协调,现场监护人做好安全监护。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方案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AQ4228-2012) 1 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生产中木材及木制品、人造板、木粉的加工处理系统中产生的木质及其它纤维质材料的粉尘的防爆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木材加工厂、人造板厂、家具厂、木粉厂以及其他行业中的木工车间。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木粉为原料加工制作火药及烟花爆竹类产品的场所。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2476.1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 3 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GB 1557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T 1560 4 粉尘防爆术语GB/T 1560 5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1560 6 木工(材)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16845 除尘器术语GB/T 17919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器防爆导则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GB 5005 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GB 5005 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AQ300 9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AQ/T900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SY/T 0524 导热油加热炉系统规3 术语和定义 GB/T 15604 及GB/T16845 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16845 中的某些术语。3.1 木材加工系统wood processing systems 在工业生产中对木材及木制品、人造板、木粉进行加工处理的相关工艺及设备、

设施的统称3.2 木材wood 来自树木的纤维质材料及其他纤维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麦秸、亚麻、甘蔗渣、椰子壳、玉米秸杆、麻、稻壳、纸和其他作为添加物来代替木材或填加于木材中的纤维。 3.3 易爆燃木粉尘deflagrable wood dust 平均粒径小于等于420μ m,其含水率小于25%的木粉尘颗粒。3.4 最低爆炸浓度minimum explosible concentration(MEC) 悬浮在空气中的可燃粉尘能引起爆燃的最低浓度。以每单位体积粉尘质量计量。3.5 含水率moisture content 木材样品经烘干可去除的最大水分质量与其初始质量的百分比。3.6 异物foreign material 夹杂在木质材料中的金属(如钉子、金属扣件等)或塑料(如塑料钉及碎片等)等杂物。3.7 气力输送系统pneumatic conveying system 利用空气流或其他气体,通过封闭的管道系统输送物料颗粒并能将气物分离的系统。包括给料装置、气物分离机、封闭的管道系统、动力驱动装置等。3.8 处理气体流量flow rate of the treated gas 在单位时间,进入除尘器的含尘气体流量,可以是体积流量或质量流量。[GB/T 16845—2008,基本术语2.1.8] 4 木粉尘爆炸性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4.1 存在木粉尘的粉尘层、沉淀和堆积的场所应被视为可能形成爆炸性危险环境。 4.2 根据可燃性木粉尘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按照GB12476.3 将木粉尘爆炸危险环境划分为三个区域:a)20 区:空气中可燃性木粉尘云持续地、长期地或频繁地短时存在的区域或场所。b)21 区:正常生产过程中,可燃性木粉尘云可能偶然地存在的区域或场所。

粉尘清扫管理制度

粉尘清扫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粉尘爆炸事故、改善作业环境、提高作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面粉生产车间及成品库。 3、职责 3.1 部门负责人负责粉尘场所清扫的安全监督管理。 3.2 粉尘所在从业人员负责粉尘清扫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4、管理规定 4.1粉尘日常清扫由生产人员完成。生产人员在生产产品期间每日清扫生产现场及设备1次,即晚上下班前清扫,此时间内未完成清扫任务,延长清扫时间,直至达到专业要求为止。 4.2机组停运检修及检修结束后需清理好现场。 5、从业人员要求 5.1掌握保洁安全措施。 5.2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经过粉尘防爆及职业健康知识专项教育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要有自保、互保意识,做到“四不伤害”。 5.3进入生产现场不准携带火种、吸烟、串岗、睡岗、打架斗殴。 5.4严格执行劳动防护制度,必须按规定佩戴符合技术要求的防尘口罩、防尘帽、工作服等防护用品。

5.5进入生产现场,禁止乱摸、乱碰、乱动生产设备。 5.6服从部门负责人的日常管理,积极工作,禁止消极怠工,接受监督指导,禁止违章、违纪。 5.7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粉尘。 5.8清洁工作完成后,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存放,摆放整齐。墩布、抹布悬挂支架;扫帚、垃圾桶等工器具放进保洁工具区。 5.9各功能间打扫时需注意墙壁、地面、设备都要清理。 6.0清理除尘系统时,需留意管道、除尘滤袋不能泄漏。 6.1凡是粉生产车间里面的物品、器具打扫时,都需清理干净整洁。 6.2清扫作业中,作业人员应小心谨慎,防止发生滑倒摔伤、触电等人身伤害及设备损坏等不安全事件的发生。车间内禁止用水冲洗。 6.3作业结束后,负责人组织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现场确认无工具留在设备上后方可离开现场,并做好交接工作。

粉尘清扫管理制度-粉尘清扫制度

粉尘清扫制度 1、目的 为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粉尘爆炸事故、改善作业环境、提高作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3、职责 3.1粉尘所在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粉尘场所清扫的安全监督管理。 3.2 粉尘所在车间的主管负责粉尘清扫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4、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1进入岗位必须经过粉尘防爆及职业健康知识专项教育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要有自保、互保意识,做到“四不伤害”。 4.2 进入岗位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4.3进入岗位后要认真检查岗位配置的除尘设施,确认设施无异常现象时开启除尘设施,除尘系统应在工艺设备启动前开启,作业停止后停机。 4.4 如除尘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本单位相关领导,安排人员对除尘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转。 4.5 对本岗位生产现场产生的粉尘,清扫时以扫帚清扫、抹布擦拭为主,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粉尘。 4.6 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岗位操作,对于未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7对产生粉尘的车间必须坚持每两小时清理一次,每天下班清理一次,对管道收集的粉尘必须进行每周星期六清理,每周日清理收集箱防尘,并做好登记。 4.8墙体、梁、支架、地面和设备等表面积积聚的粉尘应及时清扫,清扫时,应避免二次扬尘,不能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粉尘。 4.9粉尘清扫工作完成后,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存放,摆放整齐。抹布悬挂支架;扫帚、垃圾桶等工器具放进保洁工具室或工具箱内。 4.10离开岗位后,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对身体及衣服上粘附的粉尘进行彻底清理,并及时清洗身体接触粉尘的各个部位,避免粉尘吸入体内。

木制家具制造业粉尘资料

我国实木家具业的快速发展为市场和人民生活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保障,但也给生产和生活环境带来了污染。我们可以通过对木质家具生产粉尘形成的过程,粉尘产生的危害以及目前家具企业常用的除尘设备现状的分析,提出家具企业应应该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案,从而提高对除尘系统技术科学的认识。 一、粉尘的产生及现状 1-1)粉尘的产生 在各类家具加工企业中,有不同类型规格的家具加工设备。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用于制作家具的材料品种也越来越多,有锯材、人造板、金属、塑料、玻璃等,设备对各种材料的加工过程会产生各式各样的碎料、粉尘。实际生产中粉尘污染有的竟高达100(毫克/立方)以上,如企业超标设备率:家具为100%,细木工为38%。这里以木质家具生产过程中的粉尘为例进行分析。 1-1-1)实木家具加工过程粉尘的产生 实木家具是指由天然木材制成的家具,其原材料主要是经过干燥以后的板材或方材,根据加工工艺首先要经过配料工序,即对板方材的横向截断和纵向锯解,是按照零件的尺寸规格和质量要求,将成材锯割成各种规格、形状的毛料的加工过程。此工序主要产生一些小木块和锯屑的粉尘,锯路小,粉尘干燥,粉尘粒径较小,在空气中滞留时间较短;其次要对已配料的材料进行毛料的精加工和成型加工,由于干燥时的翘曲变形以及配料时木材的材性及所受的切削力的影响,锯解时造成毛料的形状和尺寸不够规正,表面粗糙、锯解歪斜等,必须对零件进行平刨,压刨,截头,成型等加工,使之平整光洁,并在宽度、厚度上及形状上获得规定尺寸和形状。此工序主要产生片状刨花和铣削木屑,属中型木尘,粒径较大,粉尘如果弹人或飞入人的眼睛,会造成伤害,影响正常操作。虽然大部分的设备配置了吸尘装置,但仍有一部分没有完全吸收的粉尘,飞散在空气中,它在空气中的停留时间较短,能较快地散落地面;第三是零部件在涂饰环节的表面修整加工,如涂饰过程中的细砂和磨光处理等,此道工序产生木粉、油漆粉尘、含胶粉尘等,粉尘产生最为严重,加上零件的多样性,处理过程多以人工操作为主,人工操作没有专业的吸尘设备,砂光和磨光处理中的粉尘粒径小,粉尘悬浮于空气中,对环境和工人身体造成较大的危害。 1-1-2)人造板家具加工过程粉尘的产生 以人造板为基材的家具称为板式家具,以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胶合

粉尘清扫安全管理制度

粉尘清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粉尘爆炸事故、改善作业环境、提高作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生产作业车间。 3 职责 3.1 生产经理负责粉尘场所清扫的安全监督管理。 3.2 生产班组负责粉尘清扫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4 管理规定 粉尘日常清扫由生产班组按岗位完成,生产部经理监护。生产班组每日清扫生产现场及设备一次,时间为当日生产任务结束后半小时,此时间内未完成清扫任务,延长清扫时间,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5 清扫人员要求 5.1 生产现场人员要经过粉尘防爆及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及安全教育,要有自保、互保意识,做到“四不伤害” 。 5.2 坚决禁止酒后上岗、迟到早退。 5.3 进入生产现场不准携带火种、吸烟、串岗、打架斗殴。

5.4 严格执行劳动防护制度,必须按规定佩戴符合技术要求的防尘口罩、防尘帽、防护服等防护用品,禁止穿拖鞋、凉鞋,不准穿短袖、短裤及化纤制品服装。 5.5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高处作业时做好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措施,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上下抛物,监护人要始终在现场做好安全监护。 5.6 进入生产现场,禁止乱摸、乱碰、乱动生产设备,远离水、电、汽等危险源,以防烫伤、烧伤、电击伤。 5.7 服从专业负责人的日常管理,积极工作,禁止消极怠工,接受监督指导,禁止违章、违纪。 5.8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擅自离岗、脱岗、空岗。 5.9 清扫时以扫帚为主,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粉尘。 5.10 清扫工作完成后,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存放,摆放整齐。墩布、抹布悬挂支架;扫帚、垃圾桶等工器具放进保洁工具室或工具箱内。

粉尘清扫安全管理制度

2213187 粉尘清扫安全制度 编号:XXH-AQ-054 (第一版) 受控 2017-12-29发布 2017-12-29实施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武安工业区铸管部

文件修改简要 粉尘清扫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XXH-AQ-050 (第一版) 1.目的 为消除火灾隐患、减少职业危害、防止粉尘爆炸事故、改善作业环境、提高作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铸管部的粉尘危害、爆炸着火危险场所。 3.职责 粉尘所在部门的工部管理人员负责粉尘场所清扫的安全监督管理。 粉尘所在车间的岗位职工负责粉尘清扫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4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进入岗位必须经过粉尘防爆及职业健康卫生知识专项教育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要有自保、互保意识,做到“四不伤害”。 员工在从事粉尘清扫作业时,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并在工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摘除防尘口罩。同时,要保持防尘口罩的清洁,以保证其性能。 进入岗位后要认真检查岗位配置的除尘设施,确认设施无异常现象时开启除尘设施,除尘系统应在工艺设备启动前开启,作业停止后停机。 如除尘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本单位相关领导,安排人员对除尘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转。 对本岗位生产现场产生的粉尘,清扫时以扫帚清扫、抹布擦拭为主,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粉尘。 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岗位操作,对于未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随时保持各工作场所的整洁,以防止积累的粉尘过多,对产生粉尘的车间必须坚持每日至少清理一次,对管道收集的粉尘必须进行定期清理。 墙体、梁、支架、地面和设备等表面积聚的粉尘应及时清扫,清扫时,应避免二次扬尘,不能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粉尘。 粉尘清扫工作完成后,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存放,摆放整齐。抹布悬挂支架;扫帚、垃圾桶等工器具放进保洁工具室或工具箱内。 离开岗位后,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对身体及衣服上粘附的粉尘进行彻底清理,并

粉尘定期清扫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粉尘定期清扫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519-67 粉尘定期清扫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 为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粉尘爆炸事故、改善作业环境、提高作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3职责 3.1粉尘所在分厂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粉尘场所清扫的安全监督管理。 3.2 粉尘所在分厂的主管工段长负责粉尘清扫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4管理规定 4.1粉尘日常清扫由岗位人员完成。岗位人员每日清扫生产现场及设备至少一次,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此时间内未完成,延长清扫时间,直至达到专业要求为止。交接班时下一班的岗位人员应对上一班的岗位人员的清扫任务完成状况进行检查,合格后才可交接。 4.2分厂二级部门的管理人员每周对煤磨区域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对卫生不达标的班组成员进行考核。对转子秤、袋收尘等防火、防爆重点部位,除日常清扫外,由煤磨工段每周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清扫。 4.3磨机停运检修前、检修结束投运前,煤磨厂房及设备进行全面彻底清扫。 5岗位人员要求 5.1严格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安全责任,掌握粉尘清扫施工安全措施。 5.2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经过粉尘防爆及职业健康知识专项教育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要有自保、互保意识,做到“四不伤害”。 5.3坚决禁止酒后上岗、迟到早退。 5.4进入生产现场不准携带火种、吸烟、串岗、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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