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桥涵工程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桥涵工程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桥涵工程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桥涵工程

第五节桥梁及涵洞工程监理

一. 一般要求

㈠. 在熟悉设计文件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赴现场核对设计文件,并参加由设计单位进行的技术交底。监理工程师应重点了解:

1.现场地形、地貌、水文和地质条件。

2.桥涵的结构、孔径、跨度及与其他建筑物的协调。如能否保证设计预估的洪水、流冰、流木、泥石流、漂流物等安全通过,桥梁基础的深度是否满足冲刷的要求。

并应考虑水流冲刷对上下游的影响,确保桥涵附近路堤的稳定,便于养护维修。

3.桥涵的平面位置、设计高程和主要结构尺寸。

4.设计中考虑采用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等。

5.采用的设计标准、结构细节的质量要求。

㈡. 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单位全面了解设计要求和意图,结合现场情况,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在重要部位施工时,还应编制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施工工艺细则,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㈢. 在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施工方案时,监理工程师除考虑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外,应重点审查工艺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安全可靠有效, 施工平面布置是否符合现场的条件以及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㈣. 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如无工地试验室,施工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试验室进行原材料检验和工地日常试验。委托的试验室资质证明资料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㈤. 从事地基基础及主体工程检测及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其中桩基检测单位必须具有铁道部资质),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

㈥. 在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当发现地质状况或施工情况与设计不符或出现异常情况时,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承包单位停止施工,会同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承包单位共同分析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消除质量隐患,并应形成文件资料。

㈦. 进场的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相关质量文件,并按规定抽样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方批准使用。施工中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和设施,承包单位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检查鉴定,经试运转合格后,方准使用。监理工程师应对此监督,并要求施工单位经常检查,定期校核、标定。

㈧. 桥梁预施应力使用的张拉设备及仪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张拉千斤顶吨位宜为预应力筋最大设计张拉力的1.5倍,且不得小于1.2倍。使用前必须由有资质的试验检验部门进行标定、校正,校正系数不得大于1.05。校正有效期为一个月且不超过200次张拉作业。张拉千斤顶的行程应满足张拉工艺的要求。

2.压力表应为防振型,最大读数应为预应力筋最大设计张拉力对应压力值的1.5~2.0倍。精度不应低于1.0级。首次使用前必须经计量部门检定。使用期间必须定期检定,检定有效期为一周。当使用0.4级压力表时,检定有效期可为一个月。

3.油泵的额定压力宜为预应力筋最大设计张拉力对应压力值的1.5倍。油箱容量宜为张拉千斤顶总输油量的1.5倍。

4.张拉千斤顶、压力表和油泵等应配套标定、配套使用,并应建立卡片档案备查。当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时,应重新标定。

㈨. 桥涵施工中,凡涉及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施工和表面质量的检验,砌体原材料和砌筑质量的检验,预应力施工原材料、预应力筋制作与安装、预应力筋张拉或放张和封端的检验都必须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的规定,质量具体控制见第五章第三节的内容。

二. 基础

㈠. 地基处理

地基处理对象,主要是软弱地基土和特殊土地基。处理后的地基,应使基底土有足够的强度和抗沉降的能力,以满足设计要求。地基处理应根据地基土的情况,即土的种类,土质的强度和密度,按设计要求,结合现场情况,采取相应的固结和加固方法。

1.细粒土及特殊土地基处理

⑴.细粒土,一般为饱和的软弱粘土层,粉砂土层及湿陷性黄土,这类土强度低、稳定性差。处理时应视该类土的处治深度、含水量等情况,按基底的要求,分别采取固结及加固的方法处理,以满足设计要求。

⑵.地基处理的宽度,应宽出基础之外0.5米。

⑶.符合设计要求的细粒土、特殊基底,修整妥善后,应尽快修建基础,不得使基底浸水和长期暴露。

2.粗粒土和巨粒土地基处理

⑴.对于强度和稳定性满足设计要求的粗粒土及巨粒土基底,应将其承重面平整夯实,其范围应满足基础的要求。

⑵.表层不密实的基底应平整夯实,基底有水不能彻底排干时,应将水引至排水沟,并在基底上铺一层厚25—30cm的碎石,然后在其上修筑基础。

3.基层基底的处理

⑴.风化的岩层,应按基础的尺寸,清除至未风化的坚实岩层,并清洗干净。在与基础修筑的同时,将基础外的基坑填满封闭。

⑵.在未风化的岩层上修建基础前,应先将淤泥、苔藓、松动的石块清除干净,并洗净岩石。

⑶.坚硬的倾斜岩层,应将岩层面凿平。倾斜度较大,无法凿平时,则应凿成多级台阶。台阶的宽度,宜不小于30cm。

4.多年冻土地基处理

⑴.基础的基底,在多年冻土层上(即永冻土)修筑的基础,其基底应设置隔温层或保温层材料。

⑵.基础不应修建于季节冻融土层上,并不得直接与冻土接触。在冻土层上,应铺设隔温层及足够厚度的保温层材料,铺筑宽度,应在基础外缘加宽1米。

⑶.施工中不得有水流入基坑,必要时宜设置防晒棚。基坑挖好后,及时铺设隔温层或保温层,同时尽快进行基础施工,并随时进行回填。

⑷.施工时,明水应在距坑顶10米之外,修排水沟。水沟之水,应引于远离坑顶宣泄,并及时排除融化水。

5.溶洞地基处理

⑴.影响基底稳定的溶洞,均不应堵塞溶洞水路,宜设管将水排出。

⑵.不大的干溶洞,可用砂砾石、碎石、干、浆砌片石及灰土等回填密实。

⑶.基底干溶洞较大,回填处理有困难时,可在溶洞顶建钢筋混凝土板梁,作为基底加固,板梁应进行设计。上述设计须经驻地监理工程师认可或有关单位批准。

6.泉眼地基的处理

⑴.基底泉眼,不论采用何种方法,都不应使基底饱水。

⑵.基底冒水,应查清原因,结合工程情况,进行处理。当为砂类土基底,可填碎石至适当厚度(一般为25—30cm )之后,修筑基础。

⑶.堵眼,将有螺丝口的钢管,打入泉眼,盖上螺帽并拧紧,或在泉眼内,注入速凝水泥砂浆液,堵塞泉眼。或用引流排水,将管子嵌入泉眼,用水管将水引出基础之外,并适当设置防滤层渗井。

㈡. 地基加固

地基加固,应根据设计要求、地基的土质性质,选用适宜的加固方法。在正式施工前,要求承包单位进行试填、试夯、试桩等,以确定施工参数及验证地基处理效果。承包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完整的试填、试夯、试桩资料。地基加固的方法很多,这里主要列举换填地基、重锤、强夯、挤密桩、砂桩、碎石桩、粉喷桩、旋喷桩等地基处理方法。

1.换填地基

⑴.检查换填地基所用材料是否符合下列规定:

①.换填用砂应为中、粗砂,有机质和含泥量均不得大于5%;

②.碎石粒径不得大于100mm,含泥量不得大于5%;

③.石灰等级不得小于Ⅲ级。

砂和碎石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以连续进场数量每400m3为一批,不足400m3也按一批计;石灰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每200 t为一批,不足200t也按一批计。要求承包单位对砂、碎石进行筛分试验、含泥量和有机质含量试验;对石灰进行未消解残渣含量试验。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单位的试验报告。

⑵.检查换填范围、填料比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填筑和压实工艺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冬季施工时,应有防冻措施。

⑶.换填地基施工中填料比例应准确、搅拌均匀,分层填筑、分层压实。检查压实密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要求承包单位采用湿度密度仪、注水法或灌砂法检

测,每层每100m2检查不少于5处。监理工程师见证检测每层检查不少于1处。

⑷.检查换填地基底部和顶部高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要求承包单位对每个换填基坑底部和顶部检查各不少于5处。

⑸.检查基底处理及排水情况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重锤夯实

⑴.检查重锤夯实处理范围、施工方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⑵.检查重锤夯实地基密实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标准贯入或环刀取土试验方法检测,承包单位每个基坑不少于5处。监理工程师见证检测不少于3处。

⑶.重锤夯实最终总下沉量应大于试夯时总下沉量的90%。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对每个基坑检查不少于5处。监理工程师重点抽查基底平整度、夯点间距。

3.强夯

⑴.检查强夯处理范围、夯击点布置、施工方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⑵.检查强夯加固地基的承载力和有效加固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标准贯入试验或静(动)力触探检测方法检测,每个基坑不少于5处。监理工程师见证检测不少于1处。

⑶.当发现强夯振动对邻近的建筑物或设备等产生有害影响时,不得采用。若发现地基土局部液化,应停止夯击,待孔隙水压消散后,再继续夯击,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⑷.强夯施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TB10415-2003的规定。重点抽查基底平整度、夯点间距。

4.挤密桩

⑴.检查石灰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石灰中CaO含量不低于80%,粒径小于5mm,夹石量不大于5%。按照同厂家、同产地以连续进场数量每200t为一批,不足200也按一批计,要求承包单位每批检查一次。监理工程师检查数量为承包单位检查次数的20%,但至少一次。承包单位检查产品合格证和进行石灰材质试验。监理工程师检查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和见证取样检测。

⑵.检查水泥质量是否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标准》(TB10424—2003)的规定。

⑶.检查填料的配合比、桩的数量、类型和布置型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⑷.检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方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⑸.检查桩的夯实密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深层取样或标准贯入检测。承包单位检查桩数的2%,并不少于5根。监理工程师见证检测不少于1根。

⑹.检查地基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要求承包单位进行静力触探或标准贯入检测。承包单位每个基坑不少于5处。监理工程师见证检测不少于1处。

⑺.挤密灰土桩中土的有机质含量不应大于5%。挤密桩施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TB10415-2003的规定。监理工程师重点抽查孔位、垂直度、桩径、深度。

4.砂桩

⑴.检查砂的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为中粗砂,含泥量不得大于3%,有机质含量不得大于5%。按照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以连续进场数量每400m3为一批,不足400m3也按一批计。要求承包单位每批均进行筛分试验、含泥量和有机质含量试验。监理工程师检查试验报告。

⑵.检查砂桩的范围、数量和布置型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⑶.检查砂桩施工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⑷.检查地基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要求承包单位进行静力触探或标准贯入检测。承包单位每个基坑不少于5处。监理工程师见证检测不少于1处。

⑸.桩身灌砂量不小于设计值的95%。施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TB10415-2003的规定。监理工程师重点抽查孔位、垂直度、桩径、桩长、桩顶标高。

5.碎石桩

⑴.检查碎石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粒径不得大于50mm,含泥量不大于5%。按照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以连续进场数量每400m3为一批,不足400m3也按一批计,要求承包单位每批均进行筛分试验和含泥量试验。监理工程师检查试验报告。

⑵.检查碎石桩的范围、数量和布置型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⑶.检查碎石桩施工方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⑷.检查地基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要求承包单位进行静力触探或标准贯入检测。承包单位每个基坑不少于5处。监理工程师见证检测不少于1处。必要时要做单桩荷载试验。

⑸.施工中密实电流、水压和留振时间等参数应符合试桩要求。填石量不应小于设计量的95%。施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监理工程师重点抽查孔位、垂直度、桩径、桩长。

6.粉喷桩

⑴.检查水泥质量是否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的规定。

⑵.石灰粉应为细磨生石灰,粒径不大于0.2mm,CaO含量不小于80%。按照同厂家、同产地以连续进场数量每200t为一批,不足200t也按一批计。要求承包单位每批均检查一次。监理工程师检查数量为承包单位检查次数的20%,但至少一次。承包单位检查产品合格证,进行石灰材质试验。监理工程师检查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和见证取样检测。

⑶.检查粉喷桩的范围、类型、数量和布置型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⑷.检查粉喷桩的施工方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施工前要求做试桩,试桩不应小于10根。

⑸.检查粉喷桩桩身无侧限抗压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要求承包单位做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承包单位检查桩数的2%,并不少于5根。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检测根数为承包单位检测根数的20%,且不少于1根。

⑹.检查地基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要求承包单位进行静力触探或标准贯入检测。承包单位每个基坑不少于5处。监理工程师见证检测不少于1处。

⑺.粉喷桩施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监理工程师重点抽查桩径、桩距、垂直度、桩长、粉喷量、桩顶高程。

7.旋喷桩

⑴.检查水泥质量是否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的规定。

⑵.检查水泥浆配合比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⑶.检查旋喷桩的范围、类型、数量和布置型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⑷.检查旋喷桩的施工方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⑸.检查旋喷桩桩身无侧限抗压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要求承包单位做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承包单位检查桩数的2%,并不少于5根。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检测根数为承包单位检测根数的20%,且不少于1根。

⑹.检查地基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要求承包单位进行静力触探或标准贯入检测。承包单位每个基坑不少于5处。监理工程师见证检测不少于1处。

⑺.旋喷桩施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监理工程师重点抽查桩位、桩径、垂直度、桩长。㈢. 明挖基础

1.基坑开挖

⑴.在基坑开挖前,承包单位应根据地质、水文资料和环保要求,结合现场情况,制定施工方案,确定开挖范围、开挖坡度、支护方案、弃土位置和防、排水等措施,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时复核基底埋深是否满足抗冻及冲刷要求。

⑵.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放样成果、基坑开挖方式和支护形式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要求承包单位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随时进行观察和监测,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允许继续施工。基坑不论采用何种方法开挖,基底均应避免超挖,最后20cm开挖时监理工程师应到场检查。

⑶.监理工程师检查基底地质条件和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标准贯入、触探仪检测,监理工程师观察和见证检测。并邀请勘察设计单位对桥涵地基全部进行现场确认。当发现基础底面处于软硬不匀地层时,应由勘察设计部门提出处理方案。基底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岩层基底应清除岩面松碎石块、淤泥、苔藓,凿出新鲜岩面,表面应清洗干净,应将倾斜岩面凿平或凿成台阶;

②.碎石类土及砂类土层基底承重面应修理平整,黏性土层基底整修时,应在天然状态下铲平,不得用回填土夯平;

⑷.检查基坑平面位置、坑底尺寸、基底高程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工艺设计要求。基底高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对每个基坑检查不少于5处,监理工程师抽查。

⑸.检查基底处理和排水情况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挖至标高的土质基坑,不得

长久暴露,扰动或浸泡。符合要求后,立即进行基础施工。

2.浇筑混凝土或砌筑砌体基础

⑴.基础浇筑混凝土、砌筑应在无水情况下施工,混凝土和砌体砂浆终凝前不得浸水。砌筑基础时,应在基础底面先铺一层5cm~10cm水泥砂浆。监理工程师加强监督砌筑过程,并及时签认。

⑵.基础施工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监理工程师抽查基础前后、左右边缘距设计中心线距离及基础顶面高程。

⑶.基础与墩台身的接缝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可采取:

①.混凝土与混凝土之间的接缝,周边应预埋直径不小于16mm的钢筋或其它铁件,埋入与露出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0倍,间距不应大于钢筋直径的20倍。

②.混凝土与浆砌片石或浆砌片石之间的接缝,应预埋片石作榫,片石厚度不小于15cm,片石与摸板的间距不宜小于25cm,且不得与钢筋接触。片石露出基础面一半左右。

3.基坑回填

监理工程师检查基坑回填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夯实是否符合有关规定。㈣. 桩基础

桩基础种类较多,有沉桩基础、钻孔桩基础、挖孔桩基础、管柱基础等,其中沉桩和管柱基础需要预制。在有些桩基础施工之前,需先进行围堰的施工,围堰可分土围堰、钢筋混凝土围堰和钢围堰,其中土围堰和钢筋混凝土适用于承台埋深较浅的基础,施工较为简单的情况。钢围堰适用的范围较广,如水中基础、承台埋深较大的基础等,施工较为复杂的情况。

1.钢围堰的制作与安装

⑴.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围堰所用材料和围堰的刚度、强度及结构稳定性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和施工工艺设计资料,监理工程师审查。

⑵.钢板桩围堰施工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桩尖高程符合设计要求;

②.经过整修或焊接的钢板桩应做锁口,并通过试验;

③.钢板桩接长时,应采取等强度焊接接长,相邻钢板桩接头上下错开2m 以上。

⑶.钢板桩插打和就位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合龙时楔形桩上下口宽度差不应大于桩长2%;

②.到达设计高程后的倾斜度不应大于1%。

在承包单位自检后,监理工程师进行全部检查,并有记录。应注意检查围堰形状、内围尺寸、打设、清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

⑷.双壁钢围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围堰底面平均高程符合设计要求;

②.内外壁板及隔舱板的焊缝,应进行渗透试验;

③.上下隔舱板对齐,各相邻水平环形板对齐。上下竖向肋角是否与水平环形板焊牢。

要求承包单位测量、观察和进行渗透试验。监理工程师观察和检查测量、试验记录。

双壁钢围堰拼装和就位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监理工程师重点抽查井箱平面直径、顶平面相对高差、围堰倾斜度、围堰顶、底面中心位置、平面扭角。

监理工程师还应注意检查围堰定位、锚定、下沉、清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

⑸.吊箱围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箱体高程符合设计要求;

②.围堰支撑体系应满足吊装整体钢围堰和浇筑封底、承台混凝土整体受力要求;

③.吊箱围堰底板、边板和封板的接缝,应有可靠的防漏水措施。

要求承包单位观察和测量。监理工程师观察和检查测量记录。

吊箱围堰拼装及就位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监理工程师重点抽查内侧平面尺寸、围堰中线扭角、围堰倾斜度。如围堰做承台外模时,还要抽查轴线偏位。

监理工程师还应注意检查围堰定位、锚定、吊点布置及受力是否符合设计要

求和《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

⑹.钢围堰安装就位经检验全部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后,承包单位方可浇注水下封底混凝土。在监理工程师检查封底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抽水,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2.沉入桩

1).钢筋混凝土沉入桩的制作

⑴.制桩的钢筋骨架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监理工程师抽查主筋间距、箍筋间距或螺旋筋的螺距、钢筋保护层、吊环对桩中轴线的位置、吊环沿垂直于轴线方向的位置、吊环露出桩表面的高度、主筋顶端与桩顶净距、桩顶钢筋网片的位置、桩尖对中轴线的位置。

⑵.桩的混凝土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桩的棱角破损深度应在10mm以内,其总长度不大于40cm;

②.预应力混凝土桩不得有裂缝(表面收缩裂缝除外);

③.普通混凝土桩允许有表面裂缝,其横向裂缝深度不大于7mm,裂缝宽度不大于0.2mm;

④.横向裂缝长度:方桩不大于边长1/3,管桩及多角形桩不大于直径或对角线的1/3;

⑤.纵向裂缝长度:方桩不大于边长的1.5倍,管桩及多角形桩不大于直径或对角线的1.5倍。

⑶.桩身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监理工程师抽查:

对于空心方桩,监理工程师抽查桩的横截面边长、桩顶对角线、桩尖对中轴线的位移、桩身、桩顶平面对桩纵轴线的倾斜、中节桩两接触面对桩纵轴线的倾斜之和。

对于空心管桩,监理工程师抽查桩的直径、壁厚、抽芯圆孔平面位置对桩中轴线的位移、桩尖对桩纵轴线的位移、桩身、法兰盘对桩纵轴线垂直度。

2).钢桩的制作

⑴.检查钢桩所用的原材料、规格和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监理工程师重点查验产品合格证和用尺量检查。

⑵.在工地拼合钢桩,可采用焊接方式并应符合设计要求。监理工程师检查钢桩的焊缝质量,其焊缝不应出现裂缝和未熔合缺陷,弧坑表面不应出现气孔和夹渣。承包单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检测,监理工程师见证。

⑶.承包单位应全面检查桩身外形尺寸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监理工程师抽查。

3).沉入桩的下沉

⑴.沉桩开始前应按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试桩,试桩是否与正式桩结合还是在附近另行布置按施工图设计或由监理工程师决定。以确定施工工艺参数和检验的承载力,承包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完整的试桩资料。

⑵.沉桩前监理工程师要检查出厂合格证,对桩的质量进行验收,检查其质量和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同时要求承包单位对桩位进行复测。

⑶.混凝土桩(管柱)的起吊、堆放和运输必须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沉入桩下沉必须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桩的入土深度和最终贯入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监理工程师对最终沉桩进行旁站并检查沉桩记录。对发生“假极限”、“吸入”、上浮、下沉现象和射水沉桩必须进行复打。复打前的休息天数由试桩时确定。

⑷.要求承包单位按设计要求数量进行静载试验检验。检查桩承载力试验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监理工程师见证试验。

⑸.检查桩顶高程和桩头处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⑹.检查接桩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当混凝土桩用法兰盘拼接时,应连接牢固,防锈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⑺.沉桩桩位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监理工程师抽查桩位、倾斜度。

3.钻孔桩和挖孔桩

1).钻孔

⑴.钻孔桩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试桩。钻孔前,应按设计桩位埋置护筒,监理工程师进行测量检查。

⑵.钻孔时,钻机安放要平稳,防止发生移位÷偏斜,钻头和钻杆中心要对准护筒顶面中心,钻杆要保持垂直,避免钻孔倾斜。正式钻孔前应试机,钻孔时应严防发生坍孔、缩颈、弯孔、卡钻、掉钻等事故。若出现事故,应及时处理,并予记录,严重时,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当钻孔达到设计深

度后,检查并核实地质情况。

⑶.监理工程师采用测绳、检孔器或成孔检测仪器检查孔径、孔深、孔斜和孔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做好记录。

⑷.泥浆指标应根据钻孔机具、地质条件确定。对制备的泥浆应试验全部性能指标,要求承包单位钻进时应随时检查泥浆比重和含砂率。并做好泥浆试验记录。

⑸.浇筑水下混凝土前应清底,桩底沉渣允许厚度为:摩擦桩不应大于300mm,柱桩不应大于100mm。否则应重新清孔。

⑹.钻孔桩钻孔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监理工程师抽查护筒、孔位中心、倾斜度。

2).挖孔

⑴.监理工程师检查挖孔桩的开挖顺序和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开挖前要求承包单位要事先做好地面的防排水工作。

⑵.挖孔达到设计深度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清基,检查并核实地质情况。孔底应平整,无松渣、淤泥、沉淀或扰动过的软层。监理工程师检查孔径、孔深和孔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⑶.挖孔桩挖孔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监理工程师抽查护筒、孔位中心、倾斜度。

3).桩内混凝土浇灌

⑴.钻(挖)孔桩的钢筋骨架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监理工程师抽查钢筋骨架在承台底以下长度、钢筋骨架直径、主钢筋间距、加强筋间距、箍筋间距或螺旋筋间距、钢筋骨架垂直度。

⑵.检查混凝土浇筑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一般采用水下混凝土灌注,挖孔桩可采用直接浇筑混凝土,并宜采用插入式振动器振实)。监理工程师旁站浇筑过程。

⑶.检查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水下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强度是否符合设计强度等级的1.15倍。要求承包单位每根桩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混凝土试件不得少于2组。每个桩基础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数量为承包单位检验数量的20%、10%,且不少于2组。

⑷.桩身顶端浮浆应清理,直至露出新鲜混凝土面。检查桩长、桩的中心位置、

桩的垂直度或倾斜度、桩顶高程和主筋伸入承台的长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⑸.钻孔桩桩身混凝土应匀质、完整。其检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对钻孔桩桩身混凝土应全部进行无损检测。检测方法是否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工程基桩无损检测规程》(TB10218)的规定;

②.对桩身混凝土质量有疑问和设计有要求的桩,应采用钻芯取样进行检测。对于特大桥桩基要按规定进行钻芯取样。

⑹.检查桩承载力试验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要求承包单位按设计要求数量进行静载试验。监理工程师见证试验。

4.管桩基础

1).混凝土管柱制作

⑴.预应力混凝土管柱的管壁不得有裂缝(表面收缩裂缝除外)。钢筋混凝土管柱的局部非受力表面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长度不得大于管壁厚度的2倍。监理工程师可采用观察或用刻度放大镜检查

⑵.管桩应采用外壁竖直的钢刃脚,其高度应与嵌入风化层的厚度相适应。需要钻岩的管桩,在钻头运动高度范围内底节内壁及刃脚内侧均应以周围钢板防护。

⑶.钢筋安装、钢筋保护层厚度、混凝土管柱制作和接长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监理工程师抽查焊接主筋的竖板位置、箍筋间距、钢筋保护层厚度,管柱内径、外径、管壁厚度、长度、法兰盘平面对垂直于管柱轴线平面的倾斜、纵向弯曲矢高。

2).钢管柱制造

⑴.检查钢管柱所用的原材料、规格和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监理工程师重点查验产品合格证和用尺量检查。

⑵.检查每节钢管柱上下相邻壁板的垂直拼接缝是否错开,其错开距离沿弧长不得小于1m。

⑶.检查钢管柱的焊缝,其接长焊缝不应出现裂缝和未熔合缺陷,弧坑表面不应出现气孔和夹渣。

⑷.钢管柱制作和接长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监理工程师抽查管柱内径、外径、管壁厚度、长度、法兰盘平面对垂直于管柱轴线平面的倾斜、纵向弯曲矢高。

3).管柱下沉和浇筑水下混凝土

⑴.管柱下沉前,承包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是否对管柱的质量进行验收,检查出厂合格证,现场检查其质量和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作好验收记录。

⑵.监理工程师检查管柱的起吊、堆放和运输必须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管柱下沉时,检查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管柱达到设计深度后,应核实地质情况,孔深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⑶.需钻岩的管柱,在钻岩前,应探明管柱内岩面高程及管柱刃脚脚周围与岩面接触情况。群桩钻岩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不得因钻岩使相邻两钻孔壁间岩层受到破损;

②.不得因钻岩而影响邻孔已填充混凝土的凝固;

③.因钻机平面布置应合理。

⑷.管柱内清孔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钻孔完毕后应将附着于孔壁的泥浆清洗干净,并将孔底钻碴及泥砂等沉淀物取出;

②.在不钻孔的管柱内清孔,应将孔底浮泥及表面风化层清除;

③.管柱内壁泥浆浸泡的部分均应清洗干净,以增强填充混凝土与管柱内壁间的粘着力。

⑸.管柱下沉及孔底沉碴厚度、管柱钢筋骨架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监理工程师抽查孔底位移(需钻岩)、浇筑混凝土前沉渣厚度、垂直管柱的倾斜度、单排管柱顺桥向倾斜度、斜管柱的倾斜度、群管柱或单排管柱桩位、单排管柱桩位顺桥方向偏差。

⑹.水下混凝土浇筑、管柱内浇筑水下混凝土强度检验和质量检测、管柱承载力试验同钻孔桩和挖孔桩的规定。

⑺.管柱顶端浮浆应清理,直至露出新鲜混凝土面。监理工程师检查管柱高程和主筋伸入承台的长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桩基承台

⑴.要求承包单位将桩顶锤击破损部分去除或将浇筑桩桩头沉渣及浮浆全部凿除至新鲜混凝土面。承台混凝土应在无水的条件下浇筑。

⑵.检查桩头与承台连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桩体埋入承台长度及桩顶主筋锚入承台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管柱应焊好栓顶段结件。当设计无要求时,承台边缘与桩外缘净距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桩径≤1m时,承台边缘与桩外缘净距不小于0.5倍桩径,且不小于250mm;

②.桩径>1m时,承台边缘与桩外缘净距不小于0.3倍桩径,且不小于500mm。

⑶.承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监理工程师抽查尺寸、顶面高程、轴线偏位、边缘距设计中心线尺寸。

⑷.对于大体积承台,监理工程师还应要求承包单位必须采取温度控制措施,防止因砼结构内外温差过大而产生的裂缝。

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水化热试验,确定发热参数,选定合理的砼配合比,同时在施工时加以控制,派专人监督砼配合比及现场砼的塌落度。严格按技术方案的要求,模拟实际情况,进行温控计算,确定浇筑方法,采取降低砼内部温度的措施(如冷却水管和测温孔布设等),同时要求承包单位派专人认真记录和分析温度测量的数据,及时调整和改进温控措施。

监理工程师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在每次砼浇筑完成后,督促承包单位作好养护工作等。

㈤. 沉井基础

沉井施工前应对洪汛、凌汛、潮汐、河床冲刷、通航漂流物、山洪和泥石流等情况作调查研究,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沉井下沉前应按设计要求,对附近的堤防、建筑物等影响范围,制订防护和环保措施,并在下沉过程中建立观测制度。承包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上报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就地制作沉井

⑴.就地制作沉井适用于陆地岸滩或浅水中施工,在岸滩和浅水中下沉沉井可采用筑岛施工,筑岛地基应平整夯实,承载力要满足设计要求,遇软弱层,必要时可采取换填、反压、打砂桩等措施。

⑵.混凝土沉井制作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监理工程师抽查平面尺寸、井壁厚度、井壁表面平整度。

⑶.底节沉井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才能下沉,其上各节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下沉。

⑷.在沉井下沉过程中,要求承包单位每班都要进行测量,如有倾斜、位移情

况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检查沉井下沉施工过程是否按照设计及施工规范进行的,发现下沉过程中的意外情况,要求承包单位停止施工,应立即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联系,查明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并作出记录。

⑸.就地制作沉井下沉至设计高程后,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承包单位应将自检结果和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提交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抽查底面、顶面中心位置、倾斜度、平面扭角。

⑹.沉井下沉至设计高程后,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标贯、触探仪检测,检查基底地质条件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监理工程师见证检测。

⑺.沉井下沉到设计高程后进行清基工作,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清理后的基底距隔墙底面的高度、刃脚斜面露出的高度和有效面积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同时应要求承包单位将隔墙底部和井壁上的泥污予以清除。

⑻.在软土中沉井沉至设计高程并清基后,应进行沉降观测,待8h内累计下沉小于10mm时,方可封底。

⑼.沉井应在封底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抽水填充。监理工程师检查沉井填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浮式沉井

⑴.混凝土沉井制作同于就地制作沉井。

⑵.钢沉井使用材料的规格、强度应符合施工工艺设计的要求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监理工程师重点检查产品合格证。钢沉井制作的允许偏差同于混凝土沉井.

⑶.沉井气筒必须按受压容器的有关规定制造,并经压力(不得低于工作压力的1.5倍)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要求承包单位作水压试验。监理工程师见证试验。

⑷.要求承包单位对底节沉井作水压试验,其余各节应经水密检查,合格后方可下水。监理工程师见证试验。

⑸.检查沉井浮运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并要求承包单位检算其稳定性。监理工程师检查检算资料,并旁站监理浮运过程。

⑹.沉井浮运设施必须经过检查试运转并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沉井施工前必须根据设计文件提供的地质资料制订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⑺.浮式沉井应在枯水期和流速平稳时进行,先应对可能发生的局部冲刷作出估计,制订相应措施,沉井落河床的位置应根据河床面高差、冲刷情况、地层及沉井入土深度等因素确定。沉井就位落至河床后应尽快安排下沉。下沉的检验同于就地制作沉井。

⑻.浮式沉井下落河床过程中,如在悬浮状态下接高施工,应注意接高的高度与水平面、各隔舱间的水头的关系,使之不得超出设计规定,同时要对接缝的焊接质量进行渗漏试验检查。

⑼.浮式沉井下沉至设计高程后,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监理工程师抽查底面、顶面中心位置、倾斜度、平面扭角。

⑽.浮式沉井清理基底、填充的检验同于就地制作沉井。

三.墩台

1.墩台施工

⑴.墩台施工前,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必须将基础面冲洗干净。混凝土基础须凿除表面浮浆,修整好连结钢筋。

⑵.模板及支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

①.对于普通模板,监理工程师抽查前后、左右模板距中心线尺寸、表面平整度、相邻模板错台量、空心墩壁厚、同一梁端两垫石高差、预埋铁件和预留孔位置。

②.对于滑动模板,监理工程师抽查模板中心线与主平台中心线、模板中心线与墩身中心线、空心墩壁厚、顶架的垂直度或坡度、模板上下口尺寸(考虑锥度后)、顶杆与顶梁或垂直度或坡度、主平台水平度、表面平整度。

③.对于爬升模板,监理工程师抽查前后、左右距中心线尺寸、表面平整度、局部搭接不密贴、预埋件与预留孔位置。

⑶.墩台混凝土宜连续浇筑,当分段浇筑时,施工接缝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混凝土与混凝土之间接缝,周边应预埋直径不小于16mm的钢筋或其它铁件,埋入与露出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0倍,间距不应大于直径的20倍;

②.混凝土与浆砌片石之间接缝,应预埋片石作榫,片石厚度不小于15cm;

安放均匀,片石间的净距不得小于15cm;片石与模板的净距不宜小于25cm,且不得与钢筋接触。片石露出基础面一半。

⑷.墩台施工中承包单位应经常检查中线、高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墩台施工完毕,应对全桥中线、高程、跨度贯通测量,并用墨线标出各墩台中心线、支座十字线、梁端线及锚栓孔位置。

⑸.混凝土表面裂缝宽度(用刻度放大镜检查)不得大于0.2mm。

⑹.墩台施工完毕应及时对河道进行疏通清理,做好环境保护。

⑺.桥台顶道碴槽面排水坡应符合设计要求。

⑻.混凝土墩台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监理工程师抽查墩台前后、左右边缘距设计中心线尺寸、桥墩平面扭角(滑模)、表面平整度、空心墩壁厚、墩台支承垫石顶面高程和中心位置、垫石顶面高差、预埋件和预留孔位置。

⑼.对于砌体墩台,砌体墩台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监理工程师抽查砌体边距设计中心尺寸、顶面高程、两相邻砌块外表面错开、竖直度或坡度、竖直度或坡度、竖直度或坡度、表面平整度。

⑽.混凝土墩台要求墩台身混凝土表面平整,色泽均匀,接茬处无较大错台、跑模现象。局部蜂窝麻面已修补,外形整体轮廓清晰,线角基本顺直。

砌体墩台要求砌石选料得当,表面平整,砌缝符合规定,勾缝无明显缺陷,线角基本顺直。

墩、台帽与墩、台身衔接基本平顺。表面轮廓比较清晰,排水流畅,基本不积水,支承垫石方正平整,不空鼓,预埋件和预留孔位置正确。

2.台后填土、锥体及其他

⑴.台后及锥体填料种类和规格、填筑范围、填筑密实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要求承包单位进行仪器检查。监理工程师检查检测报告。

⑵.锥体填筑后应刷坡,坡面平整圆顺。

⑶.砌体的结构形式、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砌体反滤层厚度、所用材料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监理工程师全部检查。

⑷.锥体砌体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监理工程师抽查顶面高程、表面平整度、砌体厚度、底面

高程。

⑸.锥体护砌要求砌体选料得当,坡度基本顺直,勾缝无明显缺陷,泄水孔排水流畅。

四. 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

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制作单位应取得规定的制梁生产许可证。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制作和架设,应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工艺细则。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的模板及支架应有施工工艺设计,其反拱和预留压缩量的设置应符合设计和施工工艺要求。

㈠.钢筋混凝土简支梁、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和预应力混凝土箱梁的制作

具体质量控制见第五章第十五节(物资、设备采购监理与构配件、设备监造)的相关内容。

㈡.膺架(或支架)上制梁

1.承包单位的制梁膺架(或支架)应有施工工艺设计。监理工程师重点审查其强度、刚度、下沉量及整体稳定性能否满足施工各阶段施工荷载的要求和施工工艺要求。并检查实际施工的制梁膺架(或支架)是否符合要求。

2.制梁膺架(或支架)应进行预压(预压荷载与最大施工荷载之比不小于1.1),以消除非弹性变形和测出弹性变形值。监理工程师检查全部施工记录并旁站其预压过程,注意基础允许下沉量。

3.其他检查与钢筋混凝土简支梁和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制作的规定相同。

㈢.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架设

1.全面检查梁体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监理工程师重点检查出厂合格证、静载试验报告、张拉/放张记录,同时对外观、外形尺寸、表面裂纹、预埋件等进行检查。

2.全面检查墩台支座中心线、支承垫石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复核测量。监理工程师检查测量记录或见证测量。

3.运梁前,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所经线路是否达到线路质量要求,查阅线路验收记录。检查梁存放和运输支点的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要求支点应位于同一

铁路信号毕业论文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 题目论铁路信号设备维护与安全保障 专业铁道通信信号 班级 xxxxxxx 姓名 xx xx 指导教师 xxxx 职称 xxxxxx 二0一一年 5 月

目录 1.铁路信号设备的概述………………………………………… 1.1铁路信号设备的发展史………………………………………… 1.2铁路信号设备的组成及原理…………………………………… 2.对铁路信号设备系统进行性能与故障分析,从而排除故 障………………………………………………………………… 2.1信号机的维护及注意事项……………………………………… 2.2转辙机的维护及注意事项……………………………………… 2.3轨道电路的维护及注意事项…………………………………… 3.铁路信号维护安全性问题……………………………………

3.1典型事故案例……………………………………………………

3.2.关于设备维护的建议…………………………………………… 谢辞………………………………………………………………… 参考文献…………………………………………………………… 注释………………………………………………………………… 附录………………………………………………………………… 摘要 铁路信号设备是组织指挥列车运行,保证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传递信息,改善行车人员劳动条件的关键设施。铁路信号设备是铁路主要技术之一。铁路信号的装备水平和技术水准是铁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铁路信号基础设备,包括信号继电器,信号机,轨道电路,转辙机等是构成铁路信号系统的基础,他们的质量和可靠性直接影响信号系统效能的发挥,可靠性能的提高,在铁路信号现代化的进程中,信号基础设备在不断的更新和改造。 信号设备具有结合部多、易受外界影响的特点,使得铁路各专业存在的问题,最终均要反映到信号设备上,因此,对于铁路运输企业来说,减少信号设备故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最新版本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3.1 一般规定 3.2 监理人员职责 3.3 监理设施 4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4.1 一般规定 4.2 监理规划 4.3 监理实施细则 5 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5.1 一般规定 5.2 工程质量控制 5.3 工程造价控制 5.4 工程进度控制 5.5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6 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 6.1 一般规定 6.2 工程暂停及复工 6.3 工程变更 6.4 费用索赔 6.5 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 6.6 施工合同争议 6.7 施工合同解除 7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7.1 一般规定 7.2 监理文件资料内容 7.3 监理文件资料归档 8 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

8.1 一般规定 8.2 设备采购 8.3 设备监造 9 相关服务 9.1 一般规定 9.2 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9.3 工程保修阶段服务 附录A 工程监理单位用表 附录B 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附录C 通用表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1.0.4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1.0.5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1.0.6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下列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0.7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8建设工程监理宜实施信息化管理。 1.0.9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10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工程监理单位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 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2.0.2建设工程监理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

铁路信号基础设备维护期末考试试卷(A)

学校 班级 姓名 学号 ///////密封线内不要答题 //////////////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A 卷) 科目:铁路信号基础设备维护 考试时间:90分钟 适用班级:15信号1、2,16秋信号3、4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按规定运行色灯的颜色是( ) A 、红色 B 、黄色 C 、绿色 D 、月白 2、电路中为满足鉴别电流极性的需要应使用( ) 继电器。 A 、有极继电器 B 、整流继电器 C 、时间继电器 D 、偏极继电器 3、道岔区段设于警冲标内方的钢轨绝缘,距警冲标不得少于( )。 A 、3m B 、3.5m C 、4m D 、4.5m 4、ZD6型电动转辙机转换完毕,是靠( )切断启动电路。 A 、自动开闭器 B 、移位接触器 C 、1DQJ 落下 D 、锁闭继电器SJ 落下 5、铁路信号分为( ) A 听觉信号 视觉信号 B 听觉信号 固定信号 C 视觉信号 移动信号 D 地面信号 机车信号 6、继电器的返还系数越大,则( )。 A 、继电器越灵敏 B 、释放值小 C 、额定值大 D 、继电器越迟钝 7、轨道电路应能防护牵引电流的干扰,采用非工频轨道电路,与( )牵引电流区分。 A 、60Hz B 、25 Hz C 、50Hz D 、75Hz 8、下面关于有极继电器描述正确的是( ) A 、通入规定极性的电流才励磁,否则继电器不能励磁吸起 B 、在方形极靴前加入永久磁铁 C 、具有定、反位两种状态,改变状态必须改变电源极性 D 、可以和无极继电器通用 9、轨道电路区段被机车车辆占用,轨道继电器落下,轨道电路这种状态就是( )。 A 、开路状态 B 、分路状态 C 、调整状态 D 、断路状态 10、继电器代号H 表示:( ) A 、时间 B 、黄灯 C 、二元 D 、缓放 二、填空题(本题共10小题,每空2分,共20分。) 1、铁路信号灯光中 表示停车。 2、透镜式色灯信号机构按结构分为 、二显示和三显示。 3、交流二元继电器有轨道线圈、局部线圈两个线圈,两个线圈中的电流相位相差 度时继电器吸起。 4、上行进站信号机用汉语拼音字头 来表示。 5、电动转辙机每转换一次,锁闭齿轮和锁闭齿条块完成了 、 转换和锁闭三个过程。 6、轨道电路中有绝缘是指有机械绝缘,无绝缘是指 。 7、ZD6型转辙机采用的是 锁闭方式。 8、一组道岔有一台转辙机牵引的称为 牵引,有两台转辙机牵引的为双机牵引。 9、转辙机按动作能源和传动方式分为 、电动液压转辙机 和电空转辙机。 10、电磁继电器的结构由 和接电系统两大部分构成。 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复核 得分 总分 得 分 阅卷人 得 分 阅卷人

铁路监理规范录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010-01-15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1 总则 1.0.1 为提高铁路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有关规章、规定,编制本规范。 1.0.2 监理工作是建设管理工作的延伸,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行使所委托的安全、质量、工期、投资、环保控制等相关权力,并将工程质量作为工作重点。 1.0.3 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铁路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服务期、酬金,合同双方的职责和权利等。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监理合同的相关授权书面通知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在委托监理合同范围内的联系活动应当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1.0.4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5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 1.0.6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0.7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规章制度以及强制性标准及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派出并代表其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现场监理机构。 2.0.2监理工程师 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 2.0.3总监理工程师 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2.0.4副总监理工程师 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监理工程师。 2.0.5专业监理工程师 根据项目监理机构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 2.0.6监理员 具有同类工程专业知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2.0.7监理规划 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8监理实施细则

新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A类表:监理单位 表A.0.1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表A.0.2 工程 表A.0.3 监理通知单 表A.0.4 监理报告 表A.0.5 工程暂停令 表A.0.6 旁站记录 表A.0.7 工程复工令 表A.0.8 工程款支付证书 B类表:施工单位 表B.0.1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表B.0.2 工程开工报审表 表B.0.3 工程复工报审表 表B.0.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表B.0.5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审表 表B.0.6 工程材料、构配件或设备报审表 表B.0.7 报审/报验表 表B.0.8 分部工程报验表 表B.0.9 监理通知回复 C类表:通用表 表C.0.1 工作联系单 表C.0.2 工程变更单 表C.0.3 索赔意向通知书 表A.0.1 总监理工程师任 工程名称:编号:

填报说明: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表 A.0.2 工程开工令 工程名称:编号: 表 A.0.3 监理通知 工程名称:编号:

填报说明: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表 A.0.4 监理报告 工程名称:编号: 填报说明:本表一式四份,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各一份。 表 A.0.5 工程暂停令 工程名称:编号:

填报说明: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表 A.0.6 旁站记录 工程名称:编号: 填报说明:本表一式一份,项目监理机构留存。 表 A.0.7 工程复工令 工程名称:编号:

填报说明: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表 A.0.8 工程款支付证书 工程名称:编号: 表 B.0.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9表格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9表格 A类表〔施工单位报审/验表〕 A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A2 开工报审表 A3 复工报审表 A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A5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A6 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审表 A7 报审/验表 A8 分部工程报验表 A9 监理通知回复单 A1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表 A11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A12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A13 费用索赔报审表 A14 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 B类表〔工程监理单位用表〕 B1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B2 开工令 B3 监理通知 B4 工程暂停令 B5 监理报告 B6 旁站记录 B7 复工令 B8 工程款支付证书

C类表〔通用表〕 C1 工作联系单 C2 工程变更单 C3 索赔意向通知书 A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A2

开工报审表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A3 复工报审表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A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A5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A6 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审表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二份,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 A7 报审/验表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二份,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 A8 分部工程报验表 工程名称:编号: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完整版)

关于发布《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通知 铁建设[2007]136号 现发布《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原发《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由中国铁道出版社组织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二○○七年七月十七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铁道部《关于编制2006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计划的通知》铁建设函[2005]1026号)和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关于修订<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函》(建技函[2005]15号)要求,在原《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l0402-2003)基础上修订而成。 2003年颁布的《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填补了铁路监理行业的空白,明确了监理单位和各级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范围以及相应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对规范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行为,提高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事业健康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近年来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的深入开展,铁路建设工程监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迫切要求准确把握监理工作地位和作用,合理调整监理工作内容,不断改进和加强监理工作。同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的颁布实施,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监理工作等提出了新要求。因此,必须对原《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时进行修订,使修订后的《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更具先进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全面适应铁路建设的需要。 本次修订增加了“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两章内容,删除了“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一章,合并了“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与“竣工验收监理工作”两章,同时对原有章节内容做了适当修改。修订后的规范共分13章,另有2个附录,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程开工前监理工作、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投资控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与竣工验收监理工作、工地会议、监理资料管理。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9

构思新颖,品质一流,适合各个领域,谢谢采纳 2013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1.0.4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1.0.5 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1.0.6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以下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0.7 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8 建设工程监理宜实施信息化管理。 1.0.9 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10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监理单位 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2.0.2 建设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0.3 相关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服务活动。 2.0.4 项目监理机构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2.0.5 注册监理工程师 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2.0.6 总监理工程师 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2.0.7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0.8 专业监理工程师 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

铁路信号设备维护与安全保障

铁路信号设备维护与安全保障 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铁路信号基础设备的主要构成,然后分析了ZD6转辙机故障分析,最后探讨了铁路信号设备维护过程中的常见问题以及对策。 关键词: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常见问题;对策 铁路交通信号系统的主要功能是保证行车安全、提高运营效率,任何安全隐患都可能导致重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因此需在设备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制造、安装、维护等全生命周期过程中进行相应的安全性能保障工作,满足信号系统的安全性要求。特别是近几年我国铁路行业发展迅速,客运专线的运营速度达到200 km/h以上,列车运营速度呈现高速化发展趋势,对信号设备的安全性能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1 铁路信号基础设备的主要构成 1.1信号机 要想全面的认识信号机,就必要对它的基本作用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信号机可以表达明确而又固定的信号,它的主要目的在于防护,包括对站内进路的防护、对行车区间的防护以及对站内危险地段的有效防护。关于铁路信号,存在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的铁路信号就是指在整个铁路运营系统之中,为了保障列车运行的安全能力,提高列车过站的能力,所实行的一种手动控制、自动控制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远程控制技术;从狭义角度来理解的话,铁路信号就是在列车行进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所做出的行车运行条件而规定的物理信号,它指示列车按照一定的要求来进行行使,从而避免冲突与混乱的产生。 信号机主要由两种常见的类型。高柱式的镜透式的信号灯主要是由机柱、构架以及梯子来构成,与之相对的低型的透镜式信号灯则主要考螺栓将极其固定在信号灯的基础之上,它没有固定的托架,也没有高高的梯子。 1.2转辙机 1. 2. 1转辙机的作用。 1)转换道岔的位置,根据需要转换至定位或反位;2)道岔转至所需位置而且密贴后,实现锁闭,防止外力转换道岔;3)正确的反映道岔实际位置,道岔的尖轨密贴于基本轨后,给出相应的表示;4)道岔被挤或因故处于“四开”位置时,及时给出报警及表示。 1.2.2 ZD6转辙机工作原理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1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1.0.4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1.0.5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1.0.6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下列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0.7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8建设工程监理宜实施信息化管理。 1.0.9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10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工程监理单位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 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2.0.2建设工程监理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0.3相关服务related services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2.0.4项目监理机构project management department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2.0.5注册监理工程师registered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2.0.6总监理工程师chief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2.0.7总监理工程师代表representative of chief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0.8专业监理工程师specialty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桥涵工程

第五节桥梁及涵洞工程监理 一. 一般要求 ㈠. 在熟悉设计文件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赴现场核对设计文件,并参加由设计单位进行的技术交底。监理工程师应重点了解: 1.现场地形、地貌、水文和地质条件。 2.桥涵的结构、孔径、跨度及与其他建筑物的协调。如能否保证设计预估的洪水、流冰、流木、泥石流、漂流物等安全通过,桥梁基础的深度是否满足冲刷的要求。 并应考虑水流冲刷对上下游的影响,确保桥涵附近路堤的稳定,便于养护维修。 3.桥涵的平面位置、设计高程和主要结构尺寸。 4.设计中考虑采用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等。 5.采用的设计标准、结构细节的质量要求。 ㈡. 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单位全面了解设计要求和意图,结合现场情况,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在重要部位施工时,还应编制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施工工艺细则,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㈢. 在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施工方案时,监理工程师除考虑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外,应重点审查工艺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安全可靠有效, 施工平面布置是否符合现场的条件以及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㈣. 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如无工地试验室,施工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试验室进行原材料检验和工地日常试验。委托的试验室资质证明资料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㈤. 从事地基基础及主体工程检测及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其中桩基检测单位必须具有铁道部资质),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 ㈥. 在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当发现地质状况或施工情况与设计不符或出现异常情况时,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承包单位停止施工,会同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承包单位共同分析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消除质量隐患,并应形成文件资料。

兴旺管理----无水印版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新表-2014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监理单位用表 (电子版) 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

A类表(工程监理单位用表)JL-A001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JL-A002 项目监理机构印章使用授权书 JL-A003 监理规划 JL-A004 监理实施细则 JL-A005 工程开工令 JL-A006 监理通知单(质量/安全) JL-A007 监理报告 JL-A008 工程暂停令 JL-A009 旁站记录 JL-A010 工程复工令 JL-A011 工程款支付证书 B类表(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JL-B001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JL-B002 工程开工报审表 JL-B003 工程复工报审表 JL-B004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报审表JL-B005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JL-B006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JL-B007 工程材料、构配件或设备报审表 JL-B008 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报验表 JL-B009 分部工程报验表 JL-B01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JL-B011 监理通知回复单(质量/安全) JL-B012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JL-B013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JL-B014 施工机械、设施报审表 JL-B015 费用索赔报审表 JL-B016 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报审表 JL-B017 报审、报验表 C类表(通用表) JL-C001 工作联系单 JL-C002 工程变更单 JL-C003 索赔意向通知书 JL-C004 会议纪要

JL-A001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工程名称:编号: 致:(建设单位) 兹任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为我单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 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 (2)注册证书复印件 监理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各一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铁路信号基础设备检修与维护试卷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 13级 机电一体化技术(高铁)专业 《铁路信号基础设备检修与维护》试卷(A )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0分) 1、有极继电器根据线圈中电流极性不同具有 和 两种稳定状态。 2、安全型继电器具有三种基本特性: 、 、 。 3、电动转辙机每转换一次,锁闭齿轮和锁闭齿条块完成了 、 和 三个过程。 4、色灯信号机的基本颜色为 、 、 ;辅助颜色为 、蓝色。当调车信号机表示禁止时,信号机应亮 。 5、信号继电器由 和 组成。 二、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安全型继电器都是直流继电器。 ( ) 2、信号设备的防雷接地装置可以与电力防雷地线合用。 ( ) 3、97型25HZ 相敏轨道电路受电端的电阻器 (包括室内、室外的),不准调整在 0Ω。处使用。( ) 4、 25HZ 相敏轨道电路属于交流连续式轨道电路,它仅适用于电气化区段,不适用于非电气化区段。( ) 5、轨道电路被车占用,轨道继电器衔铁可靠地失磁落下或可靠地不吸起,我们称轨道电路这种状态为调整状态。 ( ) 三、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继电器的返还系数越大,则( )。 A 、继电器越灵敏。 B 、释放值 小。 C 、额定值大。 D 、继电器越迟钝。 2、ZD6型电动转辙机的摩擦电流为( )。 A 、2.2-2.86A B 、2.6-2.9A C 、1.5-2.2A D 、2.9-3.2A 3、不属于外锁闭杆的作用的是( )。 A 、传递转换力。 B 、实现道岔的解锁、锁闭。 C 、实现道岔的表示。 D 、直接带动尖轨转换。 4、下面关于S700K 型转辙机特点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采用380V 三相交流电机驱动 B 、采用了外锁闭道岔的方式 C 、测试时必须调整其摩擦电流 D 、若带动道岔转换时间超过规定,电机电路将自动切断 5、ZD6-D 型电动转辙机的额定负载为( )。 A 、2450N B 、3432N C 、4413N D 、5884N 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何谓内锁闭和外锁闭? 2、雷害有哪几种?雷电侵入信号设备的主要途径? 五、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轨道电路基本工作状态有哪几种? 2、电动转辙机移位接触器有什么作用? 专业班级 学号: 我姓名 密 封 线 内 不 要 答 题 ┃┃┃┃┃┃┃┃┃┃┃┃┃┃┃┃┃┃┃┃┃┃ 密 ┃┃┃┃┃┃┃┃┃┃┃ 封 ┃┃┃┃┃┃┃┃┃┃┃ 线 ┃┃┃┃┃┃┃┃┃┃┃┃┃┃┃┃┃┃

(2020)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 施细则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实施细则 (试行)

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

前言 随着铁路跨越式发展思路的深入贯彻和落实,特别是《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部11号令)的发布实施,对参建各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监理行为,提高建设管理水平,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组织编写了《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用以指导中心所管铁路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明确监理在铁路工程建设中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和权力,同时对其他参建各方也起到规范和约束作用。 细则在《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和扩展,包括了安全和环保方面的监理职责,并结合新颁布的《铁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监理在铁路专业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使整个细则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本细则由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组织编写,铁道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北京现代咨询公司、北京通达监理公司为参编单位。 在本细则编写过程中,得到了铁道部各级领导的悉心指导和支持以及各有关单位的大力协助,对此深表感谢。由于时间仓促,加之编者水平有限,错漏之处实属难免。希望各参建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对需要补充和修改之处,能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寄往以下地址,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工程监理处(北京复兴路10号,100844)

编者2004-5-21

编写组 主编:刘三元王群伟 副主编:叶阳升刘晓光 成员:王勋文邱渐根刘建亮季祥辉吕贤良廖志刚; 党永兴(通达监理公司);张俊枫(现代咨询公司); 王群伟刘鑫谭永超姜勇崔珑 供稿人员:韩秀媛刘文武许兆军顾问宇刘增杰刘牧宇覃应华谢瑛邵丕彦王军东 苏志均张冠群; 刘庆弘、汪世昌; 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易庆良 副主任委员:陶平刘三元 委员:王晓州吴明友金贵宝王群伟刘鑫张胜权王富国审查组成员: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用表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基本表式使用说明 一、基本表式: A类表(承包单位用表)计14种(新增4种); B类表(监理单位用表)计5种(合并2种); C类表(各方通用表)计5种(新增3种); A、B、C类表共计24种。E类表(桩基工程参考用表)计15种。 二、用表说明: 其中: (1)A类表14种(新增4种):系承包单位用表,此表是承包单位在 施工过程中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申请、报审、报验等方面工作所用的表格,它是反映施工方与监理方相互工作的原始记录。 (2)B类表5种(合并了原B4、B5表):系监理单位使用表格,做为 监理单位发布指令、通知和审批使用。 (3)C类表5种(各方通用表):系监理工作联系,工程变更等用表。 (4)E类表15种(桩基工程用表),做为推荐参考选用。 E1测量(抄平)放线记录。 E2灌注桩桩位定位记录。 E3桩孔开孔申报表。 E4灌注桩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5泥浆测定记录。

E6灌注桩砼浇注记录。 E7灌注桩工程验收汇总表。 E8碎石桩施工记录。 E9碎石桩验收记录。 E10压灌桩施工记录。 E11深层喷粉(浆)搅拌桩施工记录表。 E12深层搅拌桩(粉喷)成桩监理记录表。 E13高压单管旋喷桩监理记录。 E14长螺旋钻孔泵压灌注砼(CFG)桩施工监理记录。 E15工程桩砼搅拌监理记录表。 三、表格填写的具体要求: 1. 表格填写传递程序及作用见附页。 2. 各种报表、表格要与工程同步形成,要做到及时、准确,不漏项,不补办。 3. 各种表格要用蓝(黑)钢笔填写(复写时可用圆珠笔),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复写件在签认后监理留第二页,由监理发出的复写件要留原件。 4. 填写时要做到字迹清楚、用字规范、用词严谨、表中签字齐全、编号齐全、年月日齐全,并加盖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印章。 5. 复写时表格要及时分送有关单位。 6. 报表中有复印件时,要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保存处。 四、表样(39种)附件

信号设备维护的思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351996010.html, 信号设备维护的思考 作者:胡伟 来源:《名城绘》2018年第11期 摘要: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带动了铁路运输业的发展和进步,铁路运输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近年来,人们对旅游的需求越来越高。铁路作为交通基础设施,要不断完善。 关键词: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安全保障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发展,必须具备符合实际情况的信号设备维修体系,对磨合期稳定期等不同生命周期的信号系统展开针对性的设备维修,确保信号设备功能作用最大程度发挥,延长交通无线通讯系统使用寿命的同时,实现轨道交通安全、准点运行。 1地铁信号系统概述 在地铁建设运行中地铁信号系统是非常关键的部分,如果地铁系统在运行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会直接影响地铁的正常运行,因此需要重点加强这部分的控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地铁信号系统也是不断的在更新,每一次的更新都进一步提高了技术水平。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地铁的运行中还是存在很多问题,地铁人流量不但增加,速度方面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因此需要不断的更新地铁系统,确保其在运行中不会存在问题,有效的保障人们的安全,因此进一步加强对其的研究非常有必要。 2铁路信号基础设备的组成 2.1信号机 信号机是当前在站内进行进露防护以及区间防护的设备。从广义上看,铁路运输过程中,安全行车是建立在控制技术基础上的。从狭义上说,铁路信号是人员经过指示命令,按照运行条件进行调车和行车的物理符号。信号机由透视镜试验的色灯、整流电路、稳压电路、隔离变压器灯电路组成。矮型透镜式的信号机缺少托架和梯子,依靠螺栓固定在信号灯上。LED信 号灯采用直流电压,稳定在12V的电压上,经过输入电源,通过稳定的电路输出,监控稳压 电路和放光盘后,出现故障立即报警。 2.2减速齿轮组 减速齿轮组将电动机的传动功率通过摩擦联结器进行转动,随着联结器的转动,动丝杠上的螺母发生了水平的位移,经过道岔的转换,通过道岔的尖轨带动了检测杆的联动。使得最后的动力经过传递达到了固定道岔上,提示道岔的实际位置,保证道岔不正常偏离发生的概率减小,同时在道岔发生偏离后,会及时发出报警。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1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1.0.4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娃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1.0.5 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1.0.6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以下主要依据: 1 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0.7 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8 建设工程监理宜实施信息化管理。 1.0.9 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10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2术语 2.0.1 工程监理单位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 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2.0.2 建设工程监理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0.3 相关服务Related services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2.0.4 项目监理机构project management department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2.0.5 注册监理工程师Registered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2.0.6 总监理工程师Chief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2.0.7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Representative of chief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0.8 专业监理工程师specialty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0.9 监理员site supervisor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术语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术语 1、铁路建设工程监理 监理单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对铁路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的活动。 2、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派驻铁路建设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工作机构。一般指在施工现场设立的监理站。 3、监理工程师 取得国家或铁道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已经注册的监理人员。 4、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铁路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代表监理单位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5、副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铁路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监理工程师。 6、专业监理工程师 根据项目监理机构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 7、监理员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专业知识,协助监理工程师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8、监理规划 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9、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工程特点,依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10、工地会议 由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针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造价、进度、合同管理、安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协调等事宜在工地召开的会议。包括定期召开的工地例会和不定期召开的专题会议。 11、变更设计 按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对原设计文件中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功能、结构、技术标准、工程数量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12、工程计量 根据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已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 13、见证

最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1.0.4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1.0.5 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1.0.6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以下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0.7 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8 建设工程监理宜实施信息化管理。 1.0.9 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10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监理单位·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 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2.0.2 建设工程监理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0.3 相关服务Related services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2.0.4 项目监理机构Project management department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2.0.5 注册监理工程师Registered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2.0.6 总监理工程师Chief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2.0.7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Representative of chief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0.8 专业监理工程师Specialty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