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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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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

一、保密守则

单位全体人员均应自觉地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一)不准密件平邮;

(十二)不将内部文件、资料、刊物作废纸出售;

(十三)不得擅自翻印、复印、全抄、录音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刊物。

一、保密工作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办公室负责保密工作,经常组织学习保密法规,增强保密意识。

二、公司印制秘密文件、资料要经主管领导审批,并标明密级、发行范围、印制数量。秘密以上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逐件登记,妥善保管。销毁时要逐件登记,经领导批准,并有2人以上监销。

三、外出工作需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须经领导批准,且妥善保管,确保材料安全。绝密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确需携带的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四、翻印、复印上级下发的秘密、机密文件,须经发文单位或本委领导批准。禁止将秘密文件、资料拿到社会上去复印。复印件按原件保管。绝密文件不得翻印和复印。

五、加强对密码电报的统一管理,确保密码安全。严禁自行复制(印)密码电报。摘录密码电报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妥善保管。禁止用机要信件或平信邮寄密码电报。禁止将密码电报原文印成文件下发。禁止携带密码电报外出工作。回复密码电报坚持“密来密去”的原则,禁止密来明去,明来密去或密电来电话复。

六、不得用明传电报传发秘密事项。

七、不准在无保密设施的有线或无线电话谈论秘密事项。

八、禁止在公共场所或与无关人员谈论国家秘密。

九、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新闻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秘密信息,以及公开报道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涉外案(事)件、重大事故和有关数字。对正在办理的事务,不得告诉无关人员,不得公开报道。

十、对境外记者的电话采访,一律拒绝。邀请境外记者进行采访,须经本会领导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接待外国和境外人员,应明确介绍口径、参观范围和路线等,注意保守国家秘密;

十一、召开具有秘密内容的会议,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管理好会议文件、资料,防止泄密和丢失文件、资料。绝密文件必须立即收回。

十二、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自己所接触的本单位或者外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等,写成稿件向公开发行的报刊投稿或者编入公开发行的书籍中。

十三、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危害。

凡违反本制度造成泄、失密事件的,按照《保密法》和《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六、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

1、文件的管理规定

(1)文件一律由本单位指定保管人签收、拆封、登记、清点。收文登记一定要在当日内完成,经办公室主任批阅及时分送有关领导和主办单位,不得积压。

(2)传阅的文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传阅;本委领导阅办文件,要做到随阅随清退,不积压和保存文件;领导之间不许横传,阅办后及时交保密员,妥善保管。

(3)借阅文件、查阅档案要经领导批准,履行借阅登记手续。

(4)文件只能在办公室阅读,不准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把文件带出时,须经本会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用后及时退还。借阅人不准把文件转借他人。

(5)文件要由保密员专人保管,存放文件要有专柜、专室。专室要按安全保密要求(铁门、铁窗、铁柜)。不准将文件放置在无专人管理、无严密加锁的箱柜内。下班时不准将文件放在办公桌上。发现下落不明(丢失)文件要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找、处理。

(6)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上级文件和领导内部讲话。

(7)凡到上级部门开会带回的文件、资料、领导讲话等,必须交单位保管文件的同志登记保管,用时办理借阅手续,用后交还,不准长期保留在个人手里。

(8)在上缴文件、立卷归档工作结束后,要将计划销毁的文件资料逐一登记,经分管领导签批后交保密局集中销毁,不准个人私自销毁文件和资料。

(9)单位领导和机要保密人员在工作调动时,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保管文件、档案人员要将自己经管的文件、档案开列清单,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交接清楚。

2、秘密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规定

(1)凡有秘密、机密、绝密文件(以下简称“三密”文件),要配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管理的工作。经管“三密”文件的人员,须按规定通过考核、审查批准,报地区保密组织备案。

(2)“三密”文件必须存放在符合安全保密有“三铁"设施的专室,并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实行专人管理。“三密”文件的收发、传递、借阅、移交、归档、销毁等都履行登记手续,严守保密制度。领导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三密”文件、资料要及时交保密员登记、保管。“三密”文件管理要做到及时清退,年终进行一次清退,该留用的留用,该归档的归档,该销毁的办理销毁手续。

(3)“三密”文件、资料的印制。印制前由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做好审查工作。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封面或首面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外,还要在末页标明发行(阅读)范围,印制份数。不准复制、翻制,需要收回的也要作出明确规定。付印时应严格按照领导批准的份数执行,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自行处理。“三密”文件、资料一律由本单位内部文印室印制。

(4)“三密”文件的传阅。阅读“三密”文件、资料和领导的重要讲话,要严格按照制发机关规定的阅读范围传阅,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阅读时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不准摘抄,阅后即清退,不得在个人手里过夜。组织传阅“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负责。

(5)“三密”文件、资料的传递。“三密”文件的传递一律不得通过普通邮寄进行,应通过单位保密员传递,不得交由无关人员携带,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私抄、携带“三密”件出入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

(6)做好“三密”文件、资料的清理。单位保密员变动时,要对“三密"文件、资料以及记载秘密内容的笔记本进行清理移交工作。清理时,对无回收单位和无保留价值的“三密”文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回地区保密局登记代为销毁,不得将“三密”内部文件、资料当废纸出售。

七、档案保密工作制度

为了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单位领导和干部都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规定。

1、档案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机要工作。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保密规定,遵守《保密守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查阅档案人员,应保证对档案材料的绝对保密,未经许可不准私自抄录和复制,更不能擅自将档案携带出单位转让他人或拆散,违者追究责任。

3、划入密级的档案,要在档案的右上角上密级标记,机密级以上的档案,必须设专柜存放,借用密级的档案必须按查阅利用规定办理手续。

4、档案库房的门窗必须坚固,严格保卫保密制度,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八、要害部门保密制度

一、由主管领导负责,定期研究布置保密工作。

二、建立保密工作岗位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

三、经常对保密人员进行法纪思想教育和保密的督促检查。

四、在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文件,收、发、管、阅都要严格执行制度,领导阅看文件后做到“四不”:不横传、不积压、不自存、外出不携带。

五、保密部位要有保密安全设施,有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灭火器,以确保机密的绝对安全。

六、健全“三密”文件、资料的清退制度,凡是要清退的文件、内部资料,要按规定的时间清退,如不按规定的时间清退,超过三个月,按失泄密案件查处。

七、建立定期汇报制度。主管保密人员,每个月向本单位领导汇报一次,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与上级和地区保密部门联系,及时弄清问题真相,以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1、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要完全处于其主管部门(单位)独立使用和管理。不得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2、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息。任何人不得在公众网上发布、存储、处理、传递、转发、抄送涉及国家秘密信息。

3、对秘密数据、资料载体如:磁盘、磁带、光盘等视同“三密”文件,履行借阅、使用、复制、传递、携带、移交、保存、销毁等登记手续。

4、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包括软盘和硬盘)不能降低密级使用,维修时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不再使用的应及时销毁。

5、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上网的信息内容须经单位领导审批。

十、复印机、传真机、有线和无线电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

(1)单位复印机,要指定专人操作。存放复印机的地方必须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2)复印秘密以上文件资料以及未定密级的中央、省、市负责同志的内部讲话,应请示原制文单位以及文件发至那一级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复印,复印时应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严格控制复印的份数,不准多印私留。

(3)不许利用单位复印机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图纸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票券等。

(4)不准复印内部以上文件、资料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票证、迷信用品、淫秽物品以及其它违禁品。

(5)必须建立严格的复印登记制度,逐件登记复印文件的名称、份数。复印的废页要及时销毁。

(6)管理复印机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遵纪守法,按章办事。如有违反规定的,必须追究责任,按情处理。

2、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

(1)单位传真机必须建立健全使用制度。

(2)使用传真机传送文件、资料须经领导审批,并做好收发登记。

(3)严禁使用无加密设施的传真机传送国家的秘密文件、资料。

(4)单位领导要经常对传真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有线和无线电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情况下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电话会议;严禁在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上使用无线话筒。

十一、计算机保密及操作守则

随着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发展,单位全体人员必须共同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一)、计算机的操作守则

1、计算机系统实行专人负责制,禁止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使用办公室计算机系统上的设备。

2、操作员需要在计算机上工作时才能开机,开机必须遵守开机顺序,在输入密码时要求没有其他人员站立旁边。不得将自己和本委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泄露给非操作人员。密码要定期更换,每个密码使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3、操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工作过程中需暂离开时,预计在1小时内不能回工作岗位的,必须退到输入密码前的画面;预计在1小时以上不能回工作岗位的,必须退出所有操作,并关闭计算机系统及电源。

(二)、文件存贮、传递及数据维护守则

1、已确定为国家秘密、机密、绝密的文件、电报、资料、数字、图表禁止输入电脑。

2、本单位的文件,一律使用专用计算机打印。

3、外来磁盘、光盘等媒体在办公系统上操作时,必须先检病毒,确保系统安全。

4、定期对自己所输入的文件、数据进行整理,审查文件、数据的最后修改日期是否与本人的操作时间相符,内容是否正确。发现文件、数据被无故修改、移动、删除、或被非法入侵时,要做好记录,及时向办公室主管领导汇报。

5、因工作需要,在互联网上查找或传递讯息时,必须确保本系统子网的其它计算机与网络断开。传递的资料必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核同意,才能发送。十二、领导干部保密工作制度

为使领导干部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精神,制定如下规定:

1、要严守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或泄露。

2、秘密文件、资料应在办公室阅办,阅办后应及时清退,不积压、不横传。下班前交回保密室管理,不得把秘密文件、资料拿回家阅办。

3、不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到公共场所和参加外事活动。因工作需要外出必须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应亲自管理。

4、在会议上或日常工作中讨论研究的事项,凡涉及到秘密内容和内部问题的,在未正式决定公开前,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传播。

5、使用程控电话、长途直拨电话、无线对讲机、移动电话,不要涉及秘密内容。

6、参加会议下发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及时交回保密员登记保管,需用时再借。

7、记录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应使用专用的保密笔记本,并妥善保管。

8、在私人通信和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不得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9、在内部会议讲话或报告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时,应对参加人员明确提出保密要求和纪律。

10、在涉外活动中应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必须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报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11、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要向境内外人员谈论国家秘密事项。

12、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保密部门,以便采取措施。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责任,执行纪律。

十三、新闻报道的保密审查制度

1、凡向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的报刊投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单位内部自编自采报刊,涉密事项须经非密化处理后,方可刊载。

2、被采访单位、被采访人向新闻报道单位的采编人员提供信息时,不得涉及秘密事项。

3、单位应当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并指定本单位的审稿人。

4、新闻报道稿件必须由单位领导审查,并指定专人负责。

5、新闻工作者有义务不得向外界传播内部消息,不泄露采访中的秘密,对一些内部资料,使用时妥善保管,用后销毁。

6、对涉及其他行业或单位工作中国家秘密的,应当负责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

十四、失泄密事故处理制度

若单位发生失泄密事件或者案件时,单位的保密组织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在事发后立即向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最迟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并同时报告公安机关协助破案。

2、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国家秘密的内容和密级,已经造成的危害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应负的责任。

3、有关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

4、对责任者按有关处罚规定作出适当的处理,并报区保密局。

十五、保密工作奖惩制度

1、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个人或者集体,由单位或者当地政府依照授予奖状、奖品、奖金、记功、升职、荣誉称号、通令嘉奖等其中一项或者多项奖励:

(1)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

(2)对泄露或者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的;

(3)发现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

(4)在涉及国家秘密的专项活动中,严守国家秘密,对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作出重要贡献的;

(5)在国家保密技术和开发、研究中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6)一贯严守国家秘密或者长期从事保密工作管理,事迹突出的;

(7)长期经管国家秘密的专职人员,一贯忠于职守,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

2、对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分:

(1)泄露国家秘密已造成损害后果的;

(2)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不大,但次数较多或者数量较大的;

(4)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对有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据被泄露事项的密级,分别给予行政处分:

(1)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3)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或者开除处分。

十六、保密检查评比制度

保密检查评比是做好保密工作的有效措施之一。通过检查评比,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同时达到鼓励先进,推动保密工作的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1、单位要把检查评比制度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活动。

2、单位必须结合三大节日(春节、“五一”、国庆)的保密宣传教育对失泄密的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或根据上级部署和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对某一方面的保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汇编.

保密管理制度 1保密机构与职能 第一条公司保密负责人是负责保密工作的专门人员,主管公司的保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依法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管理。 2.定期召开保密会议,分析保密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措施;制定保密工作计划,组织检查落实,总结交流经验,并向上级保密部门报告工作,完成上级保密部门交办的工作。 3.依法制定和修改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组织公司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密工作。 5.向上级保密部门报告泄密事件,并进行查处。 6.负责有关事项的保密审查。 7.负责公司各项保密事项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并协助处理涉外事项、机要档案及对外宣传中的保密工作; 8.负责公司涉及国家秘密的通讯、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含互联网)的数据安全和保密管理。 第二条保密负责人领导下的委员分工负责制,各委员应把保密工作纳入其职责范围,依据保密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业务工作与保密工作融为一体,同步进行。 第三条公司保密负责人,负责公司各项保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保密负责人指定其他兼职人员三人。 第四条公司在每年预算中,设立保密工作经费,用于公司保密管理工作和设备配备及设施建设。

2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按照国家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涉密工作岗位来界定涉密人员,即“以岗定密”。 1.核心涉密人员:含专职保密干部、绝密级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骨干。 2.重要涉密人员:档案室负责(或具体工作)人、兼职保密干部、机密级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骨干。 3.一般涉密人员:秘密级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骨干。 涉密人员的确定、增减和变动,由保密负责人根据岗位的实际情况批准确定。涉密人员确定后,与公司签订《保密义务责任书》。新增涉密人员在进入涉密岗位前,必须对其进行相应的保密教育。 第二条根据最小化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根据项目重要性设立保密级别。 1.保密级别的确定、增减和变动,经保密负责人审核决定。采取“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由拥有保密项目的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2.未经项目负责人(或保密负责人)批准,无关人员不得参与。 3涉密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涉密技术的范围包括: 1、国家长远科学技术规划和重大研究项目及其进展情况、科技政策、规划、指南、计划中需要保密的部分; 2、国防、军工研究项目及成果; 3、上级部门或公司根据国家规定的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划定密级的科技保密项目; 4、科研项目结题前或对外公开前的原始资料,包括选题分析报告、课题任务书、调研论证报告、试验报告、研究报告、图纸、配方等; 5、具有较高技术、经济价值且尚未公开的科技成果(包括:产品、材料、

涉密文件保密制度

涉密文件保密制度 一、涉密电子文件是指在计算机系统中生成、存储、处理的机密、秘密和内部的文件、图 纸、程序、数据、声像资料等。 二、电子文件的密级按其所属项目的最高密级界定,其生成者应按密级界定要求标定其密 级,并将文件存储在相应的目录下。 三、各用户需在本人的计算机系统中创建“机密级文件、“秘密级文件、“内部文件三个 目录,将系统中的电子文件分别存储在相应的目录中。 四、电子文件要有密级标识,电子文件的密级标识不能与文件的正文分离,一般标注于正 文前面。 五、电子文件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存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集中保存,然 后从计算机上彻底删除。 六、各涉密科室自用信息资料由本单位管-理-员定期做好备份,备份介质必须标明备份日 期、备份内容以及相应密级,严格控制知悉此备份的人数,做好登记后进保密柜保存。 七、各科室要对备份电子文件进行规范的登记管理。 每周做增量备份,每月做全量备份;备份可采用磁盘、光盘、移动硬盘、u 盘等存储介质。 涉密文件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2017-12-16 9:56 | #2 楼一、涉密文件资料(含上三级文件、 密码电报)制作(复印)只能在涉密计算机或保密部门认可的定点打印点打印,制作过程中要 有专人监管,制作过程中的废品当场销毁。 二、涉密文件制作完成后进行登记、编号、实行签收制。 三、涉密文件资料实行专人管理,先登记,再送领导批阅,再送承办人员,实行层层运转 签字。 四、 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离办公场所, 因工作需要确需携带的, 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到境外,确需携带的,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同级保密部门审批并办 理许可证后方可携带出境;严禁将绝密文件资料带到境外。 五、涉密文件资料使用后,应及时放回保密文件柜,严禁随意放在办公桌上、未加锁的抽 屉内。 六、涉密文件资料实行清退制,要认真落实射委办发﹝2015﹞25 号文件,各单位将使用 后的涉密文件清理登记造册后,分别退回机要科(上三级文件、密码电报)、县保密局(其它 涉密文件),由保密局集中销毁。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2017-12-16 18:33 | #3 楼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坚持专 人负责、专门登记、专柜存放、全程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一名保密专干,具体负责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日常管理工 作。 (二)、建立专门的涉密文件信息制度资料登记制度,与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分别登记管 理。

保密工作制度汇编

保密工作制度汇编 2018-12-19第一部分机构职责保密委员会设置及职责要求中央保密委员会是党中央统一领导党政军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地方各级党的保密委员会是党管保密的专门组织。 区县(市)和管理区均应按要求设置保密委员会,健全保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建立相应的保密规章制度,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 具体是:1、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定;贯彻执行上级保密委员会的有关保密工作指示、部署。 2、制定保密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保密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研究决定单位保密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审查审批保密管理有关事项。 4、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涉密人员管理的领导。 5、制定保密技术(含人防、物防、技防)发展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 6、开展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查处本单位发生的重大泄密事件。 7、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保密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建议。

保密工作机构设置及职责要求一、专职工作机构保密工作专职机构即各级保密工作管理部门。 目前,我市的保密工作专门机构为市、区县(市)两级国家保密局。 市、区县(市)国家保密局与市、区县(市)委保密委办公室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管理。 市国家保密局下设保密法规宣传科、保密技术监管科、保密技术检查中心和涉密载体销毁中心4个科(中心)。 主要职责如下:1、保密法规宣传科。 负责宣传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保密法律法规;制定全市保密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性保密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和报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依法确定国家秘密和保密期限工作;负责全市保密工作队伍的培训、保密业务指导、保密法规咨询等工作。 联系电话:7786386。 2、保密技术监管科。 负责制定全市保密技术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各机关、单位的保密检查;负责对全市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密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监督《保密法》及其他保密法规的实施;负责对涉密单位、涉密网络及涉密事项进行审批、技术检查和监督;负责对全市印刷、复印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的监

保密工作制度汇编秘密

保密工作制度汇编秘密 篇一:保密制度汇编 保密制度汇编 目录 一、保密守则。 二、保密领导小组职责。 三、专(兼)职保密干部的职责。 四、保密室管理制度。 五、保密工作制度。 六、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 七、档案保密工作制度。 八、要害部门保密制度。 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十、复印机、传真机、有线和无线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十一、计算机保密及操作守则。 十二、领导干部保密工作制度。 十三、新闻报道的保密审查制度。 十四、失泄密事故处理制度。 十五、保密工作奖惩制度。 十六、保密工作检查评比制度。 十七、保密干部培训制度。

十八、阅文保密制度。 一、保密守则 单位全体人员均应自觉地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不准密件平邮; 不将内部文件、资料、刊物作废纸出售; 不得擅自翻印、复印、全抄、录音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刊物。 二、保密领导小组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增强自身保密意识。 二、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事宜,及

时提出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意见。 三、按照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或每个时期的保密工作计划。 四、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本会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 五、深入实际,开展保密调研,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 六、及时开展保密检查,善于发现苗头,督促和帮助单位切实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 七、组织、协助、参与追查各种失泄密和窃密事件,并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八、主动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时向上级保密部门翻印情况和报告工作。 九、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各项制度,确保不丢失、不泄露国家秘密。 三、专(兼)职保密干部的职责 一、熟悉本职业务,主动、认真地进行工作,圆满完成本职岗位的工作任务。 二、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及时向本级保密组织和领导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事宜。

保密工作制度汇编大全

保密制度汇编大全 目录 一、保密守则。 二、保密领导小组职责。 三、专(兼)职保密干部的职责。 四、保密室管理制度。 五、保密工作制度。 六、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 七、档案保密工作制度。 八、要害部门保密制度。 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十、复印机、传真机、有线和无线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十一、计算机保密及操作守则。 十二、领导干部保密工作制度。 十三、新闻报道的保密审查制度。 十四、失泄密事故处理制度。 十五、保密工作检查评比制度。 十六、保密干部培训制度。 十七、阅文保密制度。

十八、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一、保密守则 单位全体人员均应自觉地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一)不准密件平邮;

(十二)不将内部文件、资料、刊物作废纸出售; (十三)不得擅自翻印、复印、全抄、录音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刊物。 二、保密领导小组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增强自身保密意识。 二、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事宜,及时提出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意见。 三、按照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或每个时期的保密工作计划。 四、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本会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 五、深入实际,开展保密调研,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

涉密文件管理制度

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秘密文件、资料的收发 第一条秘密文件、资料的收发应由保密员负责。因特殊情况,保密员不在单位时,由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 第二条秘密文件、资料的收发应采用保密部门统一印制的收(发)文登记簿进行登记,以规范管理。登记的项目一般包括收(发)文时间、收(发)文单位、文件字号、文件标题、秘密等级、文件份数、收(发)文编号(即按年度编排顺序号)等。各项登记均应准确,无误。 第三条收发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履行签收手续,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 第四条接收秘密文件、资料的程序如下: (一)首先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并将件数、发送编号、密级、收件单位与送件单位进行认真对照,核实无误后,在回执清单上签上姓名、日期和加盖文件收发专用印章,证明已经收到。 (二)签收后即打开包装,检查是否存在错发或数量不对等现象。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发出单位查询,防止漏失。如无差错,应随即在收文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在文件、资料的首页上方加盖本单位的收(发)文印章,并填上收文编号和日期。 第五条对外发出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程序如下:

(一)按照确定的发放范围,在发文登记簿上按对应的栏目要求进行登记。 (二)在文件、资料首页上方盖上单位的收(发)文印章,用号码机打上发文编号。 (三)在信封面左上方标志好秘密等级及发文编号,并准确书写收件单位的地址和名称。 (四)核点数量并进行封装。如果在同一信封内装几份或几个不同内容的秘密文件时,要在发文登记簿上记录清楚,信封面上要标明其中的最高密级。 (五)秘密文件发出前,要认真清点核对,确保收件单位、发文编号、密级准确。 (六)由单位保密员按发放范围发放。 第二章秘密文件、资料的传阅 第一条传阅秘密文件、资料应由保密员专人负责。先由单位主管领导根据文件、资料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以及工作实际,确定知悉的范围,然后由保密员负责传阅;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对绝密级的,保密员必须对接触和知悉内容的人员做出文字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接触人员姓名、文件编号、签领时间、退回时间等。 第二条阅读绝密级文件、资料必须在保密室或符合保密要求的阅文室进行。阅读其它密级的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其它办公场所内进行。如因确工作需要在办公场所以外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总汇编大全

制度汇编大全 目录 一、守则。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三、专(兼)职干部的职责。 四、室管理制度。 五、工作制度。 六、文件的管理制度。 七、档案工作制度。 八、要害部门制度。 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十、复印机、传真机、有线和无线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十一、计算机及操作守则。 十二、领导干部工作制度。 十三、新闻报道的审查制度。 十四、失泄密事故处理制度。 十五、工作检查评比制度。 十六、干部培训制度。 十七、阅文制度。 十八、信息公开审查制度。

一、守则 单位全体人员均应自觉地遵守下列守则: (一)不该说的,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本上记录;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 (八)不在不利于的地方存放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事项; (十)不携带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十一)不准密件平邮; (十二)不将部文件、资料、刊物作废纸出售; (十三)不得擅自翻印、复印、全抄、录音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刊物。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增强自身意识。 二、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事宜,及时提出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意见。 三、按照上级工作部门的要求,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或每个时期的工作计划。 四、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本会全体人员的意识。 五、深入实际,开展调研,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 六、及时开展检查,善于发现苗头,督促和帮助单位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 七、组织、协助、参与追查各种失泄密和窃密事件,并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八、主动掌握工作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翻印情况和报告工作。 九、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法规和各项制度,确保不丢失、不泄露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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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公司的發展與規範,企業秘密的重要性也越來越突出。為了更加有力地貫徹實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企業秘密的洩露和流失,特針對文件管理制定如下規定: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與公司一切經營活動有關的,公司不允許向外發佈和擴散的檔,包括但不限於各種檔、函件、文檔、報告、報表、紀要、目錄、清單、合同、協定、備忘錄等。 第一條密級劃分 保密檔根據其內容不同,劃分為機密、秘密、內部公開檔等三個級別: 1、機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洩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 的保密檔案,包括以下幾類; 1.1 财务分析报告; 1.2 对高层管理者的考核报告; 1.3 对高層管理者工资分配方案及所属文件; 1.4 涉及项目成本、利润的报告或论证材料; 1.5 公司尚未实施或正在实施的经营战略决策、公司项目技术的核心资料; 1.6 公司其它认为应列入機密范畴内的文件资料。 2、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洩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損害的保密檔; 2.1 公司注册及相关文件; 2.2 技术资料、爆炸圖、原理圖、新項目ID圖紙等重要图纸; 2.3 立项报告、產品發进度分析报告; 2.4 含有價格信息的BOM,成本分析表等。 2.5涉及公司尚未公开或不宜公开情报的来往文书,以及與相關方簽訂合同、协议文本;2.6戰略合作夥伴的商業信息,如;對帳單、訂單及以盈利為目的的技術方案等; 2.7 公司在申請過程的尚未得到批復專利信息 2.8公司其它认为应列入秘密范畴内的文件材料。 3、內部公開文件:是指僅在公司內部或在公司某一部門內部公開,向外擴散有可能對公司的 利益造成損害的受控文檔。 3.1 管理體系所涵蓋的授控文件及各种工作条例、规章制度; 3.2 一般业务工作来往文件(不涉及機密、秘密的文件); 3.3 各类一般性的请示、通知、会议纪要、简报、情况反映等; 3.4 行政管理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 3.5 一般性的月、季工作计划与总结报告; 3.6 有关干部任免、调配、定级等的文件; 3.7 财产、物资、档案等各类行政交接手续凭证。 第二條密級確認 保密檔由擬制人根據檔密級不同,提交不同級別的領導進行密級確認,在確認之前不得將檔內容透露給與確認密級無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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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保守秘密关系部队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部队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二、工作人员必须做到: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1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三,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部队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四,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保密科长: 保密成员: 浙江卓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国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本公司在部队建设工程中的保密工作,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制度。 二、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做到: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6、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8、不在普通电话中传递秘密事项; 9、不携带秘密材料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三,公司由专人负责管理保密档案,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如发现属于部队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 四,各类保密资料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保密科长: 保密成员:

文件保密管理规定

文件保密管理规定 随着公司的发展与规范,企业秘密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为了更加有力地贯彻实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企业秘密的泄露和流失,特针对文件管理制定如下规定: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有关的,公司不允许向外发布和扩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文件、函件、文档、报告、报表、纪要、目录、清单、合同、协议、备忘录等。 第一条密级划分 保密文件根据其内容不同,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公开文件等四个级别: 1、“绝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最重要的机密,关系公司未来发展的前途命运,对公司根本利益有着决定性影响的保密文件; 2、“机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保密文件; 3、“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的保密文件; 4、内部公开文件:是指仅在公司内部或在公司某一部门内部公开,向外扩散有可能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的保密文件。 第二条密级确认 保密文件由拟制人根据文件密级不同,提交不同级别的领导进行密级确认,在确认之前不得将文件内容透露给与确认密级无关的人。 密级确认的具体权限为: 1、绝密文件与机密文件由公司高层领导确认。 2、秘密文件由各部门或项目经理级领导确认。 3、内部公开文件由发文部门根据需要进行确认。 第三条密级标识 密级确认后,文件应当按其密级在其醒目位置加盖或加印相应标识。 1、绝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左上角加盖“绝密”专用印章,其专用章戳由总裁保管。 2、机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左上角加印“机密”字样。 3、秘密文件应在其文件首页的左上角打印“秘密”字样。 4、内部公开文件应打印“内部文件”、“内部资料”等字样。 第四条文件打印 1、绝密、机密文件:由专门人员打印。 2、秘密、内部文件:打字员打好后,应将磁盘文件定期删除。公司将对删除情况不定期检查。打印人员不得私自拷贝秘密文件。 第五条分发 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分发应当有所记录。绝密、机密、秘密文件必须发至收件人本人,并由收件人签收。 2、内部公开文件可以按部门分发或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内张贴,也可以在公司内部计算机网络上发布。 3、绝密、机密文件严禁在计算机网络上发布、公开和传送,秘密文件如需在网络上传送,应得到相应领导的批准。

保密工作制度汇编大全

保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不受侵犯,立足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及已签订保密协议但未过脱秘期的离职人员。 3 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权限 3.1行政部为保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公司涉密资料的集中管理、统一收发及各类办公存储设备使用情况地监督、管理等工作事宜,此外负责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保密工作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通报。 3.2公司全体员工均为保密工作执行人及监督人,对发现的泄密行为及个人有制止、举报的权利。 4公司秘密具体规定 4.1公司秘密界定 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具体概括包括如下事项: 4.1.1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重要决策; 4.1.2公司界定为保密文件的各类合同、协议、意向书、招投标书、项目立项书、报告、重要会议记录等资料; 4.1.3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包含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 4.1.4公司销售订单、客户资料、发货记录、市场反馈信息、售后服务信息等资料、信息。4.1.5公司技术资料和产品技术参数,包含产品配置表等。 4.1.6重要供应商体系及价格,包含产品配置价格、零部件价格以及与供应商的优惠条件合同等。 4.1.7其他经公司认定为应保密的内容。 4.1.8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畴。 4.2公司密级的界定 根据秘密重要性及泄漏后可能造成的影响严重程度,公司秘密可分为“绝密”、“机密”、”

保密制度汇编

保密制度 一、保密守则 单位全体人员均应自觉地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一)不准密件平邮; (十二)不将内部文件、资料、刊物作废纸出售; (十三)不得擅自翻印、复印、全抄、录音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刊物。 一、保密工作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办公室负责保密工作,经常组织学习保密法规,增强保密意识。

二、公司印制秘密文件、资料要经主管领导审批,并标明密级、发行范围、印制数量。秘密以上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逐件登记,妥善保管。销毁时要逐件登记,经领导批准,并有2人以上监销。 三、外出工作需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须经领导批准,且妥善保管,确保材料安全。绝密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确需携带的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四、翻印、复印上级下发的秘密、机密文件,须经发文单位或本委领导批准。禁止将秘密文件、资料拿到社会上去复印。复印件按原件保管。绝密文件不得翻印和复印。 五、加强对密码电报的统一管理,确保密码安全。严禁自行复制(印)密码电报。摘录密码电报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妥善保管。禁止用机要信件或平信邮寄密码电报。禁止将密码电报原文印成文件下发。禁止携带密码电报外出工作。回复密码电报坚持“密来密去”的原则,禁止密来明去,明来密去或密电来电话复。 六、不得用明传电报传发秘密事项。 七、不准在无保密设施的有线或无线电话谈论秘密事项。 八、禁止在公共场所或与无关人员谈论国家秘密。 九、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新闻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秘密信息,以及公开报道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涉外案(事)件、重大事故和有关数字。对正在办理的事务,不得告诉无关人员,不得公开报道。 十、对境外记者的电话采访,一律拒绝。邀请境外记者进行采访,须经本会领导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接待外国和境外人员,应明确介绍口径、参观范围和路线等,注意保守国家秘密; 十一、召开具有秘密内容的会议,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管理好会议文件、资料,防止泄密和丢失文件、资料。绝密文件必须立即收回。

保密文件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文章类型:原创内容分类:新闻来源:鼓楼区区委办发布日期:2011-10-06 访问次数:字体显示: 大中小 音频数据加载中... 为加强鼓楼区委办公室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规范相关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制度 接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密件包装应当由办公室保密人员拆封。同时应单独设薄登记,接收人员应及时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二、发文制度 分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发文人员应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并严格分发范围,遵守相关规定;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传递涉密文件、资料应当通过保密员进行,文件应包装密封,严格按规定登记签收。 三、制作(打印)制度 制作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保密法》规定,履行定密程序,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使用计算机制作秘密文件、资料的,该计算机不能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密件应当在内部文印室印刷,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 四、阅读(传阅)制度 涉密文件、资料须按规定范围传达、阅读,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也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文件内容。传阅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保密员负责专夹专阅,并填写“传阅单”,记载夹内密件份数、编号和阅读时间等,阅后签字并主动退回,不得横传,对急办的文件,保密员要及时催办。涉密文件应在办公室或机要室阅读,绝密级文件应当即阅即批即退,并有保密员在场。 五、借阅制度 阅读和使用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外阅读和使用的,要履行严格的借阅记录手续。借阅人对文件负有安全和保密的责任,自觉做到按期归还,再用再借,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到其他公共场所。保密员对借出的文件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追回。 密级文件资料,未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批准,禁止复制、复印、摘抄、汇编。如复印、摘抄、汇编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必须经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同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视同原件管理。 六、清退制度 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涉密文件、资料,原则上应按要求退回原制发的机关、单位。特殊情况的,应说明原因并报经原制发机关同意。 七、销毁制度 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造册,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不得擅自销毁。送指定造纸厂销毁的,要有保密员等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严禁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送阅、传阅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1、呈送领导人指示的文件,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应退还办文部门,领导人之

乡镇保密规章制度汇编

保密工作制度 一、文书保密制度 1、一切文件收入和发出必须登记在册,不允许任何人不经登记擅自带走文件。 2、凡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原则上不能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严格遵照市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3、复印后的密级文件、资料必须严格登记,按原件的同等要求严格管理。 4、党、政会议记录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方能查阅。 5、绝密级文件、资料等,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定期回收、上缴,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6、每年清理一次文件、资料,清理时必须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二、会议保密制度 1、召开各种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不得使用无线话筒。 2、凡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要严格控制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并要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要求,严守保密纪律。 3、要严格管理带有秘密内容的会议记录,凡有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一律不得记录,也不得录音。

4、印制会议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按章登记入册、发放、保管。 三、宣传保密制度 1、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不得在任何媒体上公开或张贴。 2、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的内容,不得在刊物中刊登。 3、镇内各种文件要严格把关,属秘密事项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四、电子信息保密制度 1、凡带有秘密信息及保密内容的计算机、软盘、U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必须有专用的保管地点、锁定密码、专人保管,各项管理要符合保密要求。 2、凡用来储存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信息及有关保密内容的计算机,必须严格检查该计算机的安全情况。 3、对电子信息人员要加强保密意识教育,并要落实岗位责任制。 五、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制度 1、为加强我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严格执行上级机关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规定,接受各级保密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信息化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汇编(全)》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信息安全,保证公司网络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信息安全是指通过各种计算机、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和密码技术,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的安全。系统管理员应对处理信息的系统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避免因为系统崩溃和损坏而对系统内存储、处理和传输的信息造成破坏和损失。 2、信息内容的安全。侧重于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系统管理员应对所负责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测,采取技术措施对所发现的漏洞进行补救,防止窃取、冒充信息等。 3、信息传播安全。要加强对信息的审查,防止和控制非法、有害的信息通过本委的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传播,避免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个人利益造成损害。 第二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 第三条信息的内部管理 1、各科室(下属单位)在向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提交信息前要作好查毒、杀毒工作,确保信息文件无毒上载; 2、根据情况,采取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病毒监测、查毒、杀毒等

技术措施,提高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整体搞病毒能力; 3、各信息应用科室对本单位所负责的信息必须作好备份; 4、各科室应对本部门的信息进行审查,网站各栏目信息的负责科室必须对发布信息制定审查制度,对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发布范围,信息栏目维护的负责人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信息发布后还要随时检查信息的完整性、合法性;如发现被删改,应及时向信息安全协调科报告; 5、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的存储、传输等应指定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执行; 6、涉及国家秘密信息,未经信息安全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和明码传输; 7、涉密文件不可放置个人计算机中,非涉密电子邮件的收发也要实行病毒查杀。 第四条信息加密 1、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其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2、涉及国家和部门利益的敏感信息的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3、涉及社会安定的敏感信息的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4、涉及国家秘密、国家与部门利益和社会安定的秘密信息和敏感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视情况及国家的有关规定采用文件加密传输或链路传输加密。

保密工作十大实用制度汇编

保密工作制度 一、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的看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工作人员保密规定 (一)不得在非保密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二)不得擅自或者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三)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四)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 (五)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讯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 (六)不得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讲话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七)不得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时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八)不得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九)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主任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及人员的保密工作负责,每一位同志都要对自己从事的工作负保密责任。 (十)坚决同泄密行为作斗争,对已知的窃取或者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三、保密工作会议 (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保密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二)定期召开保密工作会议,学习保密知识,每年不少于2次。 (三)全体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保密工作会议,并认真作好保密工作会议记录。 (四)各科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保密工作会议,强调科保密工作。 四、定密规定 (一)定密工作由综合科负责人负责。 (二)各科负责人认为本科有关业务应列为秘密内容的,应当及时报综合科定密。 (三)综合科应结合安监工作实际,客观地进行定密,并督促落实保密措施。 (四)定密责任人应当根据安监工作的变化,及时调整或解除本单位产生的秘密文件。 五、涉密文档保密管理 (一)文档人员要模范遵守保密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 (二)不准在文档室会客。 (三)凡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以及按规定不能公开的文件内容,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外散布。 (四)未经综合科负责人批准,非文档人员不准私自将文件带出文档室。 (五)丢失文件和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涉密文件传阅

保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汇编

保 密 工 作 各 项 制 度

目录 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3) 二、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7) 三、定密工作制度 (11) 四、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3) 五、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18) 六、涉密会议保密工作方案 (20) 七、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23) 八、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25) 九、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26) 十、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 (28) 十一、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制度 (29) 十二、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31) 十三、保密承诺书 (34)

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单位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全面规范单位的保密工作,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涉密人员分类和等级界定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中产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 第三条在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核心涉密人员;在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在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 第四条单位根据涉密人员工作任务、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的实际涉密情况综合界定其涉密等级。 第五条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界定,由有关部门根据承担工作任务人员的实际涉密情况,提出名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存档备案。 第六条单位对涉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根据涉密人员实际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责范围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涉密等级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单位领导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部位范围: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物资库。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 ②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③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⑤建立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规范要求对要害部位做好避雷、防爆措施及安全用电。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⑦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非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密机必须完全与局域网脱离连接,并禁止上因特网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配置防视频泄密干扰器等措施加强保密防范。 3、责任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责任人或单位因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究,并采取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及经济处罚等方式对责任人及单位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责任。

(完整版)保密制度汇编

保密制度汇编 目录 一、保密守则。 二、保密领导小组职责。 三、专(兼)职保密干部的职责。 四、保密室管理制度。 五、保密工作制度。 六、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 七、档案保密工作制度。 八、要害部门保密制度。 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十、复印机、传真机、有线和无线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十一、计算机保密及操作守则。 十二、领导干部保密工作制度。 十三、新闻报道的保密审查制度。 十四、失泄密事故处理制度。 十五、保密工作奖惩制度。 十六、保密工作检查评比制度。 十七、保密干部培训制度。 十八、阅文保密制度。

一、保密守则 单位全体人员均应自觉地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一)不准密件平邮; (十二)不将内部文件、资料、刊物作废纸出售; (十三)不得擅自翻印、复印、全抄、录音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刊物。

二、保密领导小组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增强自身保密意识。 二、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事宜,及时提出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意见。 三、按照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或每个时期的保密工作计划。 四、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本会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 五、深入实际,开展保密调研,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 六、及时开展保密检查,善于发现苗头,督促和帮助单位切实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 七、组织、协助、参与追查各种失泄密和窃密事件,并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八、主动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时向上级保密部门翻印情况和报告工作。 九、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各项制度,确保不丢失、不泄露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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