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企业年金的宗旨是提高职工的养老保障水平,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

第四条企业年金坚持公平和效率相结合的原则。企业的投入与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二章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公司为2003年5月1日及以后实行新的用工与薪酬制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建立企业年金计划。

第六条对没有参加用工制度改革的员工,公司同样为他们建立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在他们正常退休后按月发放。

第七条计划参加人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退出本计划:

1.劳动合同期满并且未续签。

2.劳动合同期未满,但是与本企业解除劳动雇佣关系。

3.劳动合同期未满但未经企业批准自动离职。

4.以前参加过本计划,后因某些原因退出,但是再次加入的职工,其在本计划中应享受的权利

也履行的义务不变。

第八条当职工要求转移、出国人员要求支付、封存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其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全额支付。但因个人原因与中海油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其个人缴纳部分全额转移或支付,公司缴纳部分按以下比例转移或支付:

1.在公司工作不满10年的不予转移或支付;

2.在公司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转移或支付50%;

3.在公司作满20年及以上的转移或支付100%;

4.职工因工致残,伤残等级为1~10级的转移或支付100%。

第三章企业年金计划缴费

第九条本计划采取缴费确定型模式(DC),所有缴费记入个人账户。企业年金缴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第十条本计划采取工资基值法,根据职工职务、工龄、突出贡献奖励、照顾老龄补偿等方面,设计企业年金的分配标准;除上述基本因素,我公司还根据自身特点,设置特色补偿因素(学历、工种、家庭状况),全方位地关注员工,为员工提供国内一流的福利水平,以期最大限度保障员工生活,充分鼓舞员工的工作热情,同时彰显我公司作为国际化的大公司应有的风范,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

第十一条企业年金每月缴费额=企业缴费+个人缴费

1.企业缴费=(企业缴费基值×个人综合系数)+老龄补偿金+特色补偿金

2.个人缴费=企业缴费×1/4

3.企业缴费基值:工资总额的5%

4.个人综合系数=职务系数+工龄系数+奖励系数

第十二条关于特色补偿金的说明

1.学历.我公司的蓬勃发展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为了鼓励高学历、高水平的人才加入我公司,鼓励在职员工进行深造学习,故特在企业年金中设置学历因素。

2.工种.由于我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需求多种类的人才,由于不同种类的人才对公司的贡献程度,面临的危险系数存在天然的差别,故在企业年金中设置工种因素,以示公平。

3.家庭.我公司的员工数量庞大,各自面临的家庭状况也大不相同,本着关爱员工与人道救济的原则,我公司对家庭有特殊困难者予以照顾,故在企业年金中设置家庭因素。(由于家庭因素存在不稳定性,故每年进行一次统计更新)

职务系数

工龄系数

奖励系数

特色补偿金之一学历因素

特色补偿金之二工种因素

特色补偿金之三家庭因素(每年统计一次)

第四章企业年金支付

第十三条企业年金的权益归属

1.个人缴费部分100%权益归个人所有

2.公司缴费部分采用“阶梯式归属计划”,依照“公平、福利与激励原则”,以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以及获得的荣誉按下述比例执行:

(1)工作未满一年的,归属比例为0。

(2)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的,归属比例为40%。

(3)工作三年以上未满五年的,归属比例为80%。

(4)

由企业员工年龄结构分析知,21-30岁的员工占45%,员工队伍相对而言比较年轻,采用以上方法可以稳定计划参加人队伍。

第十四条对于未归属权益,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公司有权没收该合同期内计入该计划参加人个人账户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部分:

1..当期劳动合同未满就与公司解除劳动雇佣关系;

2.当期劳动合同未满且未解除劳动雇佣关系就自动离职;

3.因违法违纪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4.没收转出的这部分未归属权益将归集至本年金计划的企业账户中,作为本企业年金用于奖励特定人员的津贴。

第十五条企业年金的给付条件

1.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或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结清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按个人账户积累额(含本息分红)计发,参加人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或混合领取。

2.职工在退休前去世,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如果受益人或继承人外加入了一个企业年金计划的,可以要求将本计划参加人的个人账户积累额全额划转到受益人或继承人的企业年金计划的个人账户中。

3.出国定居员工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职工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在原则上与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同步,男职工满60岁,女职工满55岁。

第十六条企业年金的支付方式共有三种支付方式,员工可根据自身需求来自由选择:1.按个人账户累积金额(含投资收益部分)一次性领取。

对于在企业年金计划建立不太长的时间内就退休的职工来说,如占8%的51-60岁之间员工,由

于个人账户积累额有限,采用一次性发放方式较好。

2.按个人账户累积金额(含投资收益部分)计发。

员工可以选择5年、10年、15年、20年期每月等额领取(领取后的剩余部分继续获取投资收益),按月付款到个人存折。降低职工退休后每月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从而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支付;延长个人账户基金运营期限,更多地实现企业年金增值;为企业职工提供长期、稳定、可靠的的退休保障。

3.按个人账户累积金额(含投资收益部分)混合性领取,具体如下:

(1).前5年逐月按1/60支取,剩余额一次性支付;

(2).前10年逐月按1/120支取,剩余额一次性支付;

(3).前15年逐月按1/180支取,剩余额一次性支付。

第十七条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辞职离开工作所在单位时,有新就业单位而其新单位已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个人账户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可以随同转移。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时,将转移职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累计金额将随同转移。没有就业单位的个人账户由原单位管理,待重新就业后办理转移手续。

第十八条职工被企业按《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劳动教养、开除公职、除名,自动离职的人员,扣减50%划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部分。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仍然保留,待重新就业后办理转移手续,未就业或就业单位未建立企业年金的,待达到退休年龄时给予一次领取。

第五章基金的管理

第十九条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缴费,个人缴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组成。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职工个人缴费额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净收益率计入企业年金个人帐户。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本计划所归集的年金基金将委托给企业年金理事会进行受托管理。企业年金理事会理事由公司经营者代表、职工代表及外聘专业人士组成。

理事会受托模式

法人受托模式

第二十一条企业年金理事会主要承担下列职责:

1.委托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托管资格的托管人托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委托具备企业年金基金基金管理资格的投资管理人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委托具备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资格的账户管理人提供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服务。

2.负责监督本企业年金计划的实施,对计划的修改调整提出建议,监督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的运作情况。

3.接受相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4.企业年金理事会除管理本公司的企业年金事务外,不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营业性活动。

5.企业效益下降或亏损时,可减少或暂停筹集年金。

第二十二条基金的投资管理

1.投资管理人负责在投资政策的指导下以及在受托人与托管人的共同监督下执行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日常投资管理。

2.投资政策。针对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本方案共设计三种投资组合供选择:

A.流动性投资组合。此组合的目标是确保企业年金账户资产安全、无亏损,并保持高度流动性,满足委托资产的当期支付要求。

资产配置:主要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短期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国债、金融债、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

业绩比较基准:50%一年期央票收益率+50%一年期国债收益率

B. 增强型固定收益投资组合。此组合的目标是确保企业年金账户资产安全无亏损,并创造较高的收益。

资产配置:现金及央行票据及债券回购——不低于组合资产净值的50%;国债,金融债,信用等级在AA(含)以上的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企业短期融资债——不高于组合投资资产净值的50%,其中国债不低于组合资产净值的20%,可转债不超过投资净值的10%。

业绩比较标准:20%三年期国债收益率+30%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50%一年期央票收益率C.保本增值投资组合。此组合的目标是注重本金安全,追求绝对回报。

资产配置:股票、封闭式基金等——账户资产净值的30%以内;国债、金融债、可转债、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纯债部分、企业债等——账户资产净值的50%以内;现金、央行票据等——账户资产净值的20%以上。

业绩比较标准:3年定期存款利率

第二十三条投资组合的选择

1.个人缴费:员工个人缴费的投资组合全部由员工自由选择,可以选择全部缴费放在一个投资组合账户中,也可以按比例分别放入不同的账户。

2.企业缴费:未归属权益部分100%进入保本账户,已归属权益部分由员工自由选择。

3.员工离职:所有归属员工个人权益部分(包括员工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归属个人部分)进入账户管理人的保留账户,原有个人账户余额不间断分配投资收益和利息收益。

投资组合转换:每年初可以转换一次投资组合。

第二十四条基金财产的管理费用。企业年金基金的托管费、投资管理费和账户管理费从本计划所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列支,具体比例根据企业与基金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及账户管理人签订的合同的规定确定。

第六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理事长,集团公司工会主席、副总会计师任副理事长,理事会成员由组织人事部、劳动工资部、财务资产部、社保中心、审计处、纪委等部门负责人和若干职工代表组成,年金理事会依法管理企业年金。企业年金理事会理事应当诚实守信、谨慎勤勉、遵纪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为其自身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六条企业年金理事会主要承担下列职责

1.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以及中介服务机构;

2.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策略;

3.编制企业年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

4.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进行监督;

5.接受委托人(企业)、受益人(职工)查询,定期向委托人、受益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委托人、受益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6.在企业年金计划运行过程中,根据企业的要求,在企业经济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对企业年金缴费水平、筹资分配方式进行相应调整,对企业年金方案部分条款进行相应调整;依据国家有关企业年金的政策变化,对企业年金方案中不符合新政策的条款进行调整。

第二十七条企业年金理事会办公室和年金账户管理人设在社保部门,具体负责企业年金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1.建立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

2.记录企业、职工缴费以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

3. 及时提供企业年金人员的增减、缴费变化情况;

4.归集企业和个人缴费,及时与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年金账户托管核对缴费数以及企业年金基金账户财产变化状况,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完整;

5.按照劳资(人事)等部门提供的职工退休、出国定居、死亡等情况,做好企业年金支付工作;

6.协助劳资部门做好调动人员的企业年金转移工作;

7.提供企业年金基金账户和个人账户信息查询服务;

8.计算企业年金待遇;

9.定期向集团公司年金理事会及有关领导、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八条可参照本试行方案执行,企业年金费用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本试行方案经集团公司职工代表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上级有关部分,待审

查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条企业年金理事会负责对本试行方案进行解释。

中国海洋石油企业背景

1、企业背景介绍

中海油是中国最大的国家石油公司之一,是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商。公司成立于1982年,注册资本949亿元人民币,总部位于北京,现有员工6.85万人。中海油自成立以来一直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由一家单纯从事油气开采的纯上游公司,发展成为主业突出、产业链完整的综合型企业集团,形成了油气勘探开发、专业技术服务、化工化肥炼化、天然气及发电、金融服务、综合服务与新能源等六大良性互动的产业板块。近年来,通过改革重组、资本运营、海外并购、上下游一体化等战略的成功实施,企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综合竞争实力不断增强,逐渐树立起精干高效的国际石油公司形象。

中海油的金融板块的建立与发展不仅令中国海油的产业链日趋完善,更有助于加强整个集团的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规避金融风险。以财务公司为核心的内部金融企业在着力建设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风险防范体系,重点加大对金融风险的防范控制基础上,一方面可以保持稳健经营,呈现出良好的业绩增长势头,成为中国海油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加强员工福利计划的资金管理,如对企业年金基金进行管理时,可通过企业的金融部门来保证企业年金理事会的专业知识、经验、监控、和管理能力。

2、企业经济情况

中海油经济实力雄厚,企业效益突出。2009年,公司全年生产油气4766万吨油量,实现营业收入2096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524亿元人民币,年末总资产达到5183亿元人民币;2010年,公司全年完成油气产量6494万吨油当量,实现营业收入3548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977亿元人民币,年末总资产达到6172亿元人民币,公司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社会影响力稳步提升,国际化发展取得新进展,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科技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实现了“十一五”的圆满收官。其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3、企业的人力资源状况

总公司员工总数达6.85万人,其中国内企劳/企聘/雇员制员工共计3.71万人(不包括7013个内退人员);社会聘用人员为3.14万人。

(1)企业员工教育程度现状

大学本科及以上高学历人员占42%,专科占23%,说明企业员工整体素质较高。34%的低学历人群主体为社会聘用的操作岗位人员,与中低级岗位工作的实际要求比较符合。

(2)企业员工年龄结构分析

是企劳/企聘制员工;而30岁以下年龄段员工主体为社会聘用制员工。50岁以上的员工仅占8%,说明在未来的用工与薪酬制度改革中,以企劳/企聘制为主体的40岁以上员工大部分均不能利用退休、内退等方式得到安置,所以在编写企业年金方案时,需要对40岁以上的员工予以重点关注。

4、企业薪酬福利现状

中海油的工资级别划分情况:从高至低,一共分成A、B、C、D、E、F、G七档次,其中各档再划分不同级别,一共是13个等级。最高的A2级,其每月工资最低值和最高值分别为17000元和29500元;最低的G1级,每月工资最低值和最高值分别为2200元和3100元。C级为处级干部的工资水平,大概可以算是公司的中层员工。G级别最低,一般是新入职的大学生工资水平。这是企聘的工资水平,如果是社聘,工资水平还要低一些。

海油有限2010年年报显示:本年度公司支付的雇员成本(包括董事酬金)为398847万元,权益支付的股份期权费用为21763.3万元。其中,工资、薪金和雇员福利支出为158070.4万元,合同方劳务费支出为219013.3万元。年报同时还披露海油有限人均工资、薪金和雇员福利收入为33.99万元。如果加上部分高管层获得的期权收入,员工平均收入即为38.67万元。38.67万元包括了全额的人工成本,跟员工实际拿到手的工资收入是两个概念。38.67万元中还包括了教育培训费、工会经费、各项社会保险等费用在内,这一部分所占的比例也较高海油有限的国际化程度较高,在海外有大量资产,雇佣了800余名外籍员工,给他们支付的费用比较高。此外,海油有限和集团公司也不一样,以中高层管理人员为主,收入也会要高一些。高管的酬金由四部分构成,分别是袍金、薪金津贴及福利、绩效奖金和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

(1)企业实力雄厚,经济效益良好,员工薪酬水平高,企业和个人均具有企业年金负担能力。企业年金是长期的福利制度和激励制度的重要方式。企业核心员工是企业效益的主要创造者。短期的企业福利和激励方式,不利于长期吸引和留住企业核心人才。企业年金经过一定时间的积累,可以达到很大的积累规模,可以有效地吸引和留住企业的核心优秀人才。

(2)企业员工退休金标准,远远低于行政事业单位员工退休金标准。企业只能通过企业年金合法地为职工未来退休准备补充的养老保险。企业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企业员工为企业和社会终身创造财富,而财富创造者的退休收入,只有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平均退休金的一半左右。由上文可知,40岁以上的员工达到总人数的7%,企业及其员工存在养老需求,并且企业和员工均有强烈的参加企业年金的愿望。

(3)企业已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且履行缴费业务。如上员工薪酬福利现状部分,员

工的平均收入包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此外,中海油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故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中海油符合建立企业年金的三个条件。

某企业年金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和提高我公司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水平,建立国家倡导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第三条企业年金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情况建立的,旨在为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本方案将遵循以下五项原则: (一)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通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提高职工养老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职工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公司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和公平。

(三)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企业年金方案内容,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四)高度安全和适度收益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投资组合,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五)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调整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以及公司自身的发展,适时调整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章计划参加人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公司职工可以加入本方案: (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义务; (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三)试用期满且成功转正。 (四)经本公司和本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职工加入计划的程序 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职工参加本计划的资格,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自动加入企业年金计划,经本公司年金管理委员会签章确认后交由本计划的受托人办理相应的加入手续。不加入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需向本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

企业年金方案(方案).doc

★★★★★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协商首席代表: 职工协商首席代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公司员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员工后顾之忧,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 20 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第 23 号令)和《关于我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通知》(粤府办[ 2004]81 号以及《广东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粤劳社[ 2005 ] 98 号)的精神,从二OO七年一月一日开始实施企业年金计划,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企业年金是公司及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量力、自愿的原则,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是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和公司员工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愿参加企业年金的员工须与公司签定协议。 第三条本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1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即公司将主要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入司司龄和贡献大小来进行年金分配,以激励员工爱岗敬业、努力工作。 2 .调整原则。即企业年金发展与公司经济效益、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公司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及企业经营状况适时调整年金缴费水平。 第二章实施范围

第四条企业年金实施范围: 试用(或见习期)满并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依法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在职员工。 第三章缴费和分配办法 第五条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两项组成: 1 .公司缴费; 2 . 企业年金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的收益。 第六条企业年金缴费由本公司承担,按以下方法计提: 1 .本公司根据经济效益情况,自主决定企业年金缴费提取比例,但年金缴费每年不超过本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 2 . 公司缴费在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在本年度的经营成本中列支,超出部分从公司自有资金中列支。最高的缴费金额不超过全体职工平均数的5倍。 3 .今后如果需要调整缴费比例,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应由职工与公司年金管理委员会协商确定。 第七条缴费方式 企业年金的缴费方式采用年结形式,即每年缴费一次,缴费时将全年度的年金总额一次性划入员工个人帐户。 第八条企业年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即完全积累模式,为每位符合条件的员工建立个人账户。按本规定划入个人账户中的累计金额及投资收益归个人所有,公司及他人不得挪用。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发展现状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一、总公司简介: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China National Offshore Oil Corporation,CNOOC,以下简称中国海油)是中国最大的国家石油公司之一,是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商。公司成立于1982年,注册资本949亿元人民币,总部位于北京,现有员工6.85万人。涉及业务包括油气勘探开发、专业技术服务、化工化肥炼化、天然气及发电、金融服务、综合服务与新能源等六产业板块。2010年,公司全年完成油气产量6494万吨油当量,实现营业收入3548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977亿元人民币,年末总资产达到6172亿元人民币。 二、组织结构概览: 上游业务中上游业务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下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销售分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海油气开发利用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化工供销(集团)总公司 中海石油研究中心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金融服务 中海油田服务有限公司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保险有限公司 中国近海石油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 中海油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海油基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报社 中国海洋石油东海公司中海实业公司 公司文化以人为本,担当责任,和合双赢,诚实守信,变革创新;及对社会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的责任。 二、进入外国市场的方式及公司的经营策略 进入外国市场的方式 (1)出口进入方式。 (2)合同进入方式。 (3)投资进入方式。 开展海外投资应主要采取以下几种途径[1]: 1 与东道国的石油公司联合 2 与有经验的大型跨国石油公司联合 3 无风险服务合同 4 购买储量 5 获得勘探开发股份的转让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参考样本(范本)

×××××××××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方案 申请备案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企业协商首席代表: 职工协商首席代表: 页脚内容1

申请日期: 年月日 页脚内容2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参加人员范围 (5) 第三章资金筹集 (6) 第四章账户管理 (7) 第五章基金管理 (9) 第六章待遇计发办法和支付形式 (10) 第七章中止企业年金缴费的条件 (12) 第八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3) 第九章附则 (16) 页脚内容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 (一)为了建立多种分配和奖励机制,稳定员工队伍,发挥激励作用; (二)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三)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第二条制定企业年金方案的依据。 (一)《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 (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3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 页脚内容4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六)《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 (七)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 第三条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 (二)充分体现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企业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 (四)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参加人员范围 第四条年金计划参加人数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人将加入企业年金计划。 第五条企业职工加入的条件。 (一)在本计划实施有效期内与我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合同且在我公司实际工作超过一年的在岗在职员工(根据企业实际,具体人员范围企业自己确定); (二)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正常缴费义务; (三)自愿参加。 第六条参加人的权利。 企业年金计划参加人享有以下权利: 页脚内容5

企业年金方案(标准版)

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第23号令)和《关于我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04] 81号)以及《广东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粤劳社[2005] 98号)的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量力、自愿的原则,自主实施的补充养老计划,是企业职工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 本方案旨在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的保障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二条 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 1、坚持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利益; 2、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本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和公平;企业根据员工的岗位和服务年限确定缴存和领取标准,并向廉洁奉公、对企业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和优秀人才作适度倾斜。 3、公司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企业年金方案内容,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以保证企业年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5、适时调整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调整和公司的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适时调整企业年金水平的高低。 第二章 实施范围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参加本计划: 1、本企业职工; 2、满足一定工作年限(一般为1年); 3、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第四条参加职工的权利: 1、有权参加或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2、有权了解公司为其供款的额度和规定; 3、有权向内部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 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理其个人账户上的供款; 5、由于公司内部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违背管理职责,处理管理业务不当致使企业年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6、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参加职工的义务: 1、参加职工需如实向内部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提供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所需的信息材料; 2、参加职工需根据本方案规定按时供款; 3、如果发生与企业年金管理有关的信息变更,需及时通知公司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 4、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资金筹集方式与缴费办法 第六条 企业年金基金缴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企业年金

完整版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范本) (××单位并盖章) 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 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参加人员 (5)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7) 第四章账户管理 (11) 第五章权益归属 (12) 第六章基金管理 (13)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4) 第八章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15)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6) 第十章附则 (17) 附件①:职工放弃参加企业年金声明 (18) 附件②: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9) 附件③:职工中止(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20)

释义 企业年金: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在企业年金基金中,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单位决定建立企业年金,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1。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单位发展。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工共同发展; (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企业年金应覆盖符合条件的职工。单位缴费分配在体现公平的同时兼顾效率; (三)平等协商。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1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的表述为:××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决定参加××单位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单位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的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实施范围 第四条劳动关系在本企业,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已在本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员工可享受本企业年金。 第五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的权利: 1、有权选择参加或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2、有权了解企业为其缴费的额度和规定;

3、有权向企业和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 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理其个人账户金额; 5、由于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违反管理规定致使职工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 6、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方案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的义务: 1、职工需如实向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提供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所需的信息材料; 2、如果职工与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有关的信息发生变更,需及时通知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 3、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方案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退出年金方案的条件: 本方案实施后,职工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退出本方案: 1、符合国家规定领取条件;由职工直接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申请领取,申请时需填写相关申请书和提供领取的所需证明; 2、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包括因工作需要调动、员工辞职、员工被企业辞退、开除等原因离开企业; 3、职工本人提出不参加本企业年金计划。 第三章缴费办法

XX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

xxxx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和提高xx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调动员工劳动积极性,完善人才长效机制,增强集团公司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集团公司健康持续发展,集团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和xx省有关企业年金的有关政策。 第三条集团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坚持有利于公司发展、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公司自愿和民主协商、高度安全和适度收益、适当调整和个人缴费的原则。 第二章实行范围 第四条已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经员工本人申请可参加企业年金。当年新进入集团公司的员工,次年起方可参加企业年金。 第五条 2006年1月1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员工不再实行企业年金制度。 第六条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开除公职、除名、自动离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与集团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停止缴纳企业年金。 第七条员工参加企业年金制度时,实行个人账户制,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企业年金实行完全积累模式,本息记入个人账户。 第八条员工参加企业年金后,有知道自己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信息的权力。 第三章资金来源、缴费标准 第九条企业年金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机制。单位缴费每年最高不超过集团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单位和个人缴费每年最高不超过集团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中海油各大分公司概况

中国海油介绍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本手册中以“中国海油”、“公司”或“集团”指代)是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手册中以“国资委”指代)直属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商,2011年在世界最大50家石油公司中排名上升至34位,2012年在《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企业中排名上升至101位。 公司成立于1982年,总部设在北京,现有10万余名员工。自成立以来,中国海油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由一家单纯从事油气开采的上游公司,发展成为主业突出、产业链完整的综合型能源集团,形成了油气勘探开发、专业技术服务、炼化销售及化肥、天然气及发电、金融服务、新能源等六大业务板块。 围绕“二次跨越”发展纲要,公司紧紧抓住海洋石油工业发展的新趋势、新机遇,正视公司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稳健经营,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为全力推进我国海洋石油工业的“二次跨越”创造了有利条件。 油气勘探开发 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商、全球最大独立油气勘探生产(E&P)公司之一,在中国海域拥有4个主要产油地区,同时还在尼日利亚、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阿根廷、美国等国家或地区拥有上游资产。 天然气及发电 以液化天然气(LNG)及相关业务为核心,以接收站和管网为基础,建设中国沿海天然气大动脉,积极发展天然气发电、LNG加注等清洁能源产业。

炼化销售及化肥 依托公司特色资源,高起点、差异化发展炼化和化肥等关联 产业及优势产品,在全国拥有七个化肥基地,并在“两洲一湾”(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州、环渤海湾)和“一江两线”(长江、京广线、京九线)进行销售市场布局。 专业技术服务 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作业提供全过程服务,依靠国内外两个市场,力争成为国际化能源技术服务板块。 新能源 致力于风能、生物质能、煤基清洁能源、动力电池等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及清洁发展机制(CNM)等业务发展。 金融服务 以服务集团主营业务为中心,提供安全、灵活、高效的理财、融资、保险及资产受托管理等服务,助力集团价值的整体提升。 中国海油主要业务 油气勘探开发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和第23号)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意见(X劳社险[XXXX]XX号),结合XXX有限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试行方案。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和提高本单位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健康持续的发展。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遵循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本单位发展的原则;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自愿平等和民主协商的原则;减少投资风险的原则,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参加人员范围 第四条本方案实施有效期内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试用期满(或见习期满)、年度考核合格的在编职工。 第五条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正常缴费义务。 第六条职工愿意参加年金计划的要填写申请表,退出年金计划的要书面申请后方可停止缴费。 已退休的职工不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其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得参加本单位的年金计划。 (一)年度考核不称职; (二)受到司法机关处理正在执行期间的; (三)受到党(团)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含)以上处分的; (四)擅自离职的; (五)当年待岗、病假累计六个月以上或事假累计3个月以上者; (六)其它经本单位年金管理委员会研究确认不予办理的人员。 第八条参加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为本单位服务满规定年限后,按规定比例享受年金企业缴费部分; (二)达到法定年金领取条件时,计划参加人或其受益人可享受个人账户内余额的权利;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及分配办法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及分配办法

乌沙山电筹[ ]119号 关于印发《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及分配办法》的通知 筹建处所属各部门: 为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根据大唐国际《关于印发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大唐电人[ ]33号)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的实际,特制定《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企业年金实施细则》、《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企业年金分配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2、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企业年金分配办法 二○○四年十一月一十七日

附件1: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年金管理,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根据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大唐电人[]33号)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全民员工。 第三条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和职工按国家政策规定,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力行业原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延续和发展。 第四条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员工均能够建立企业年金。 第五条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本单位企业年金管理工作。 第六条企业年金实行基金完全积累,采用个人帐户实帐方式进行管理。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发展综述2003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发展综述2003 2003年中国海油走过了不平凡的一年,继续保持高速、高效发展态势。全年共实现销售收入538.6亿元,利润149.8亿元,全年纳税67.8亿元,均创历史新高。至2003年底,公司总资产达1198.4亿元,净资产达684.7亿元。中国海油各板块都在这一年中取得了较大的发展。 上游业务仍然是中国海油成长的支柱。2003年,国内外油气总产量达3336万吨油当量,比2002年增长3.94%,其中国内产量2601万吨,海外权益产量735.4万吨。中下游业务发展势头非常强劲,全年共实现收入114亿元,比2002年增加121.4%,实现利润近13亿元。专业公司赢利继续增加,共实现利润8亿元,比2002年增加20%。新兴的金融板块已经开始呈现业绩增长的势头,全年赢利1.7亿元,比上一年度增长80%。随着中下游业务和金融业务的蓬勃发展,新的产业架构正在迅速形成,中国海油的成长呈现出多元发展、良性互动的好局面。 为了向国际一流的综合型能源公司的发展目标迈进,2003年中国海油在系统内大力推进人事改革。改革使公司的用工与薪酬制度基本实现了市场化;改革为公司解决困扰多年的人才瓶颈问题打下了一个好的制度基础;改革使一大批年轻有为的人才脱颖而出,使事业发展的人才基础更加坚实;改革使竞争意识深入人心,丰富了公司的文化内涵。 2003年2月,中国海油下属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被著名金融杂志《资产》评获为中国公司最佳公司治理、最佳公司、最佳公司发债、最佳并购四项大奖。10月中旬,国际权威资信评定机构穆迪投资服务公司宣布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有限公司的资信评级由Baal调高至A2,等同于国家主权级。 上游业务中国海上的油气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由中国海油控股的上市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简称中海油)负责。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服务指南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二、承办机构: 社会保险科 三、办理依据: .《企业年金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九条:“企业应当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跨省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内跨地区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第十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年月劳社部发〔〕号)第一条第二款:“企业应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社会保险统筹地区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其中中央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由集团公司统一建立的报送劳动保障部备案,并抄送子公司所在社会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由子公司单独建立的报送所在社会保险统筹地区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四、办理条件:

年金方案须经集体协商并经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 五、申请材料: .企业年金方案报送的函;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决议;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足额缴费证明; .企业年金方案基本情况简表(见附件); .重点情况说明; .由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等可证明企业具有缴费能力的材料。 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应出具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审核意见。 下设独立法人单位(子公司)的集团公司可使用一个年金方案,集团报送年金方案时须同时报送各法人单位(子公司)职工代表(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该年金方案的决议及相应的实施细则。 六、办理流程 .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月起日内提出意见,符合条件进行备案; .向单位下达《关于企业年金实施方案备案的复函》。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企业年金实施方案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国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和《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 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和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的原则 (一)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三)兼顾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利益; (四)规范管理、平稳衔接。 第四条本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具体负责企业年金管理工作。 管委会主任由分管人力资源部的公司领导担任,管委会由人力资源部、工会、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年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参加条件

第五条实施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职工。 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参加年金计划。 (一)正式职工; (二)已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第七条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前已退休人员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第八条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计划的条件和程序 (一)参加人可以退出企业年金计划,但应按规定提出书面退出申请,并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二)参加人与本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即视为自动退出企业年金计划,如参加人未能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本公司有权于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终止参加人参与企业年金计划; (三)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计划后,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终止。 第三章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参加人承担以下义务: (一)授权本公司每月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个人缴费; (二)授权本公司对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进行管理;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大事记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大事记 中国海洋石油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工业行业。1982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决定成立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立法形式授予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中国对外合作海区内进行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的专营权,全面负责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业务。2月15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在北京正式成立。 中国海洋石油工业于20世纪50 年代末开始起步,海洋石油勘探始于南海。1965年后,重点转移到了中国北方的渤海海域。在海洋石油工业开拓的初期,使用自制的简易设备,经过艰苦的努力,在上述两个海域均打出了油气发现井。 从1966年到1972 年,在渤海海域共建造了4座固定式钻井平台,钻探井14口,发现了3 个含油构造,为海上石油勘探积累了经验。1973年以后开始更新设备,在国内建造和从国外购进了一批自升式钻井船、三用(拖航、起抛锚、供应)工作船和地球物理勘探船等,在渤海进行勘探、开发试验。1973年2月,燃料化学工业部决定成立南海石油勘探筹备处,恢复南海石油勘探。1978年8月石油工业部将渤海石油勘探业务从大港油田划出,在塘沽设立了海洋石油勘探局。 从1957年到对外合作勘探开发海洋石油以前,在中国海洋石油发展20多年的艰苦创业期间,石油、地质单位陆续在南海、渤海、黄海等海区进行重力、磁力普查和部分地震普查。石油工业部所属单位在渤海和南海的北部湾、海南岛附近海域钻探井111口,有30口井获得工业油气流;在渤海开发了3 个小型油气田,累计

生产原油100万吨。 中国海洋石油工业初期的艰苦创业留下了可观的精神财富和物质基础,但海洋石油工业仍面临着发展瓶颈。高投入、高科技、高风险的行业特点,要求海洋石油工业必须对外开放,实行全方位对外合作,吸收资金、引进技术、分散风险。1982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海洋石油工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 成立之初的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相当国务院直属局级,归口石油工业部领导,由石油工业部副部长秦文彩担任总经理。当年3月在天津塘沽石油工业部海洋石油勘探局的基础上成立渤海石油公司;6月在广州成立南海东部石油公司,在湛江石油工业部南海石油勘探指挥部的基础上成立南海西部石油公司。7月在上海成立南黄海石油公司。这四个下属地区公司成立后分别负责各海域的油气勘探开发工作。 1988年7月,石油工业部撤消后由能源部行使有关海洋石油对外合作的政府管理职能。1996年能源部撤消后,由国家计委负责联系。1998年以后改由国家经贸委负责联系。 自总公司成立至今,经历了五届领导班子,五任总经理分别为秦文彩、钟一鸣、王彦、卫留成、傅成玉。 第一届领导班子在康世恩副总理和石油部领导下,制订对外合作模式,参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成功地开始了国际招标,打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唐代治讲话

在重庆科技学院 60周年校庆庆典大会上的致辞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唐代治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尊敬的来宾、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喜逢母校的60周年华诞,在这个激动人心,欢乐洋溢的时刻,此时此刻,万人齐聚,同唱一首歌,借此机会,请允许我代表10万多重科校友深深地向我们的母校献上最诚挚的祝福,祝福它生日快乐!向为母校发展洒下辛勤汗水与付出心血的领导、嘉宾以及精心培育我们的全体教职员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感谢! 我是来自地质26班的唐代治,现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30年前,带着兴奋、憧憬、自豪和理想,我们走进了重庆石油学校,在这里,我们接受了的严格专业训练,聆听了诸多恩师的淳淳教导,享受了快乐自由的青春时光。毕业后,母校的学习和生活经历时常浮现在我脑海,成了我一生中最珍贵的记忆。 今天,当我走进美丽的大学城新校区,看到满校园里充满青春活力的学弟学妹们,我仿佛又回到了30年前的那一时刻,当看到母校所取得了那么多的成绩,母校发展势头如此强劲,一种强烈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因为,母校是我们的精神家园,它的欣欣向荣激励着我们在人生路上勇往直前。 今天在座的数千名校友中有声名远播的院士,有贡献卓越的工程师,有身居要职的领导干部,也有默默奉献的普通劳动者。但是,无论我们从事何种职业,

取得了怎样的成绩,当我们团聚在母校时,我们就理所当然地拥有了同一个名字——“重科人”。树大源自根深,如果说,我们今天取得了一点成就,赢得了一些肯定,这无疑与母校的栽培是分不开的。当我们重又回首自己的求学经历时,浮现在脑海中的始终是老师的谆谆教诲。离开母校愈久,思恋之情愈切。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感谢您我们的母校,您是我们广大校友的灵魂之“根”,思想之“源”,心灵之“家”。 60年办学历史写就母校今日的辉煌,60年创业精神铺就母校明天的希望。这次校庆盛会既是母校总结办学经验、挖掘传统积淀、展示办学成就的一个良好契机,也是我们广大校友重温母校情怀、再叙同窗情谊、共话美好未来的一个最佳平台。在此,我希望广大校友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母校的建设和发展,积极为母校争创一流出力献策,共同创造母校更加辉煌灿烂的未来! 同时,我还想对在校的学弟学妹们说:请珍惜美好的大学时光,充分利用母校优越的办学条件好好学习,提升自我,早日成为国家的栋梁,为母校争光添彩! 最后,我谨代表全体校友,衷心祝愿母校明天更美好!

最新解读《企业年金办法》资料

解读《企业年金办法》 2018年2月1日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合发布的第36号令《企业年金办法》正式实施。原文内容的详细条款,可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官方网站的“政策法规·法律法规·规章”查阅。 下面,我们一起解读《企业年金办法》。 一、知识科普 在解读《企业年金办法》之前,我们有必要对社会保险简称的概念知识作一个初步的了解,如图所示: 由图可知,以下简称概念所包含的内容分别是: “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五险二金”=“五险一金”+企业年金 “六险一金”=“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 “六险二金”=“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

其中,“五险一金”是强制性的,而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二项属于非强制性的。 二、全文框架 《企业年金办法》全文框架,就是全文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企业年金方案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第三章企业年金基金筹集 第四章账户管理 第五章企业年金待遇 第六章管理监督 第七章附则 HR管理者,从这七个方面的框架内容,就可以知道《企业年金办法》该如何在本企业做解读、宣贯、推动、执行和操作。 三、归属性质 《企业年金办法》是一部非刚性的法律文件,即非强制执行的文件,而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因此,可以理解为: 第一,在建立《企业年金办法》之前,必须是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法》是一部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件)。 第二,企业有建立《企业年金》账户的,加入这家企业的员工,就可以参加《企业年金》。 第三,企业没有建立《企业年金》账户的,加入这家企业的员工,就无法参加《企业年金》,而不论员工原来是否有参加《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年金方案 1 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补充性养老保障制度,提高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充分享受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激励员工爱岗敬业,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全体在册员工。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集体合同规定》 4 管理内容 4.1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 4.1.1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员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障,减少后顾之忧,激励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凝聚力; 4.1.2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和公

平; 4.1.3民主协商的原则: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方案内容,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4.1.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4.1.5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调整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结合企业自身发展情况,适时对本方案进行调整。 4.2参加人员范围 4.2.1企业的所有制性质 大连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是股份制公司。 4.2.2企业员工加入条件 方案的参加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4.2.2.12012年1月1日及以后在册,在本方案实施有效期内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且工作年限满1年的员工; 4.2.2.2已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正常缴费义务; 4.2.2.3自愿参加。 4.2.3参加人员资格审定 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权限划分如下: 综合部负责科级以上职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般管理人员、操作岗位人员及离岗人员的资格审核; 党群工作部负责突出贡献人员荣誉称号的资格审核。

1.(XX单位)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附件1 (××单位)企业年金方案 (范本) (××单位并盖章) 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释义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参加人员 (3)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5) 第四章账户管理 (8) 第五章权益归属 (9) 第六章基金管理 (10)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1) 第八章方案的调整和终止 (12)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4) 第十章附则 (14) 附件①: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5) 附件②:职工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16)

企业年金: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为更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单位决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单位发展。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工共同发展; (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企业年金应覆盖大多数职工,对不同类别的职工可以在单位缴费分配上区别对待,但差距不宜过大,在体现公平、普惠的同时兼顾效率; (三)自愿平等协商。单位及其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职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 (四)保障安全、适度收益。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严格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本细则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目录 释义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参加人员 (3)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5) 第四章账户管理 (8) 第五章权益归属 (10) 第六章基金管理 (11)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2) 第八章细则的调整和终止 (12)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4) 第十章附则 (15) 附件①: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6) 附件②:职工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17) 释义 企业年金: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为更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单位)决定参加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单位发展。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工共同发展; (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企业年金应覆盖大多数职工,对不同类别的职工可以在单位缴费分配上区别对待,但差距不宜过大,在体现公平、普惠的同时兼顾效率; (三)自愿平等协商。单位及其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确定 2 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职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 (四)保障安全、适度收益。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运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获取适度收益; (五)适时调整原则。企业年金发展水平应与单位的经营状况相适应,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单位经营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企业年金方案。 第三条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条件 (一)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