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试行规定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试行规定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试行规定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试行规定

中大资字〔2015〕21号

关于印发《中南大学实验室

危险废弃物管理试行规定》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中南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试行规定》已经2015年11月27日第25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南大学

2015年12月25日

中南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试行规定(2015年11月27日第25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防止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因处置不当污染环境,减少实验室安全隐患,保护师生与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是指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或实验场所在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等过程中产生的有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第二章 管理与职责

第三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师生员工都对保护环境负有责任。坚持“谁产生、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二级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增强师生环保意识。

第四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度建设与监督执行、危险废弃物处置协调、与环保部门及相关企业的联系等工作。

第五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立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中转站并负责其日常管理,保卫处负责中转站的防火、防盗及防

破坏等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中心)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处置危险废弃物,杜绝“直排、偷排”现象,防止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各学院(中心)应严格实施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场所从事教学、科研等各类活动的人员,须加强

安全与环保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实验室废弃物的危害性,并

掌握收集、储存、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知识和要求。

第八条产生和排放危险废弃物的实验室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的申报、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工作。

第三章 危险废弃物的防治

第九条废气、废液、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品、生物制品等污染物排放频繁、可能超出排放标准的实验室,应采取

相应处理措施,保证废弃物达标排放。

第十条实验室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将废弃物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禁止把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药

品以及已受污染的场地、建筑物、仪器设备、器皿等转移给

不具备污染治理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十一条提倡实验室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试剂,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试剂;采用试剂利用率高、

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实验方法和设备;应尽可能减少危险化学

品和生物制品的使用;必须使用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降

低排放量,并分类收集和处理,以降低其危险性。

第四章 收集与存放

第十二条各实验室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须进行分类收集,避免不相容性的废弃物混装、固液混装,严禁将危险废弃物

与生活垃圾混装,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随意丢弃。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实验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类别、特性,配发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废弃物容器至各学院(中心),容器按含卤素有机物、一般有机物、无机物废液及固体废物

分类循环使用,如有遗失,由各单位按要求自行配置。

第十四条废液容器为HDPE材质的20升小口方桶,使用前检查无渗漏点,内盖有硅胶密封圈,外盖能严丝合缝,使

用时不可盛装过满,须确保容器口与液体表面之间不小于

10厘米的距离。

第十五条废液容器须粘贴《实验室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实验室名称、房间号、废液种类、性质等信息,同时,

还应建立对应的实验室废弃物记录台账,对每次倒入废液的

名称、主要成分、性质以及该批次废液的转运时间进行登记。

第十六条产生放射性废弃物和感染性废弃物的实验室应根据要求将废弃物收集密封,并予以屏蔽和隔离。

第十七条各实验室产生的过期化学试剂或空试剂瓶,应分别使用专用试剂包装箱进行包装暂存,防止外包装破损,

并加以标注。

第十八条医学生物废物应进行高压灭菌或消毒药水24小时灭菌处理后才能移出实验室,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置。尖

锐性器械用专用方盒盛放并经消毒药水浸泡灭菌;培养基、

培养液、菌种、体液和实验耗材等需高压灭菌;动物尸体、人体解剖废弃物、病理组织切片等经消毒药水浸泡灭菌。

第十九条在危险废弃物未统一处置前,各单位必须妥善管理,按以下要求存放:

1.原则上要求集中存放,保障临时存放设施的安全条件,保持通风,远离火源,避免高温、日晒、雨淋,避免不相容性的危险废弃物近距离存放;确不具备集中存放条件的,可临时存放于实验室内合适位置。 

2.在常温常压下易燃、易爆及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废弃物,由各实验室负责进行必要的预处理,使之稳定后方能进行一般存放;对剧毒类、易燃、易爆及产生有毒气体而不能进行预处理的危险废弃物,必须按规定单独存放,严格管理。

3.教学和科研实验活动所产生的待处置实验动物尸体及其废弃物,应使用统一的塑料袋密封并暂存于专用冰柜中。要求在冰柜显著位置标示“实验动物尸体及废弃物专用”字样,冰柜内不得放置其它物品。

第五章 危险废弃物处置

第二十条各学院(中心)每年年末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申报次年的危险废弃物产生情况及处置计划,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计汇总后报长沙市环保局。

第二十一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必须严格登记,建立处置档案。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实验室名称、日期、危险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二十二条危险废弃物由学校或学院(中心)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

将危险废弃物提供或者委托给不具备处理资质的单位储存、

利用、处置。

第二十三条各学院(中心)须在本单位年度预算中设立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专项经费。危险废弃物处置产生的实

际费用,由学校、学院(中心)按50%的比例分别承担。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各学院(中心)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及应急处置预案,并报资产与

实验室管理处审查备案。

第二十五条附属医院参照此规定自行制定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抄送:各二级党组织、党群部门。

中南大学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印发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 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中所称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是指实验室在检测、研发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废 液、危险固废及其污染物。 三、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 3.1制定实验室危废处理值班人员表,值班人员负责档期废弃物处理回收工作 3.2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及处理等环节工作。各负责人必须将废弃 物收集、暂存于固定容器内,并定期将暂存的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理或转交给其他处理部门。 3.3实验室必须将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危险废弃物处置知识和技能列入上岗培训内容中,对新 到岗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3.4当期负责人对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转移、处理及其记录进行监督检查, 3.5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危险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丢弃和私自 处理。违规操作行为一经发现,实验室将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一并处罚。 3.6危险废弃物应严格存放在指定的收集容器或空间中,写明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及特性, 并保持清晰醒目。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废弃物的收集容器不可混贮。 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混放。 3.7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专门房间及室内特定区域,要避免 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及人员密集的场所。存放危险废 弃物的房间及室内特定区域应张贴危险废弃物标签,存放人员要做好收集或存放记录 3.8实验室人员向收集容器倾倒、存放危险废弃物时应认真填写《废弃物收集登记表》,填写内容包括废弃物的名称、主要成分、数量、存放时间、存放人姓名等信息。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方法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方法 为防止实验室的污染扩散,污染物的一般处理原则为: 分类收集、存放,分别集中处理。尽可能采用废物回收以及固化、焚烧处理,在实际工作中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检测,尽可能减少废物量、减少污染。废弃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排放标准。 化学类废物 一般的有毒气体可通过通风橱或通风管道,经空气稀释排出。大量的有毒气体必须通过与氧充分燃烧或吸收处理后才能排放。 废液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通过密闭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贮存,容器标签必须标明废物种类、贮存时间,定期处理。一般废液可通过酸碱中和、混凝沉淀、次氯酸钠氧化处理后排放,有机溶剂废液应根据性质进行回收。 含汞废液的处理 排放标准3:废液中汞的最高容许排放浓度为 0.05mg/L(以Hg计)。 处理方法: ①硫化物共沉淀法: 先将含汞盐的废液的pH值调至8-10,然后加入过量的Na2S,使其生成HgS沉淀。 再加入FeS04(共沉淀剂),与过量的S2-生成FeS沉淀,将悬浮在水中难以沉淀的HgS微粒吸附共沉淀.然后静置、分离,再经离心、过滤,滤液的含汞量可降至 0.05mg/L以下。[2] ②还原法:

用铜屑、铁屑、锌粒、硼氢化钠等作还原剂,可以直接回收金属汞。 含镉废液的处理 ①氢氧化物沉淀法: 在含镉的废液中投加石灰,调节pH值至 10.5以上,充分搅拌后放置,使镉离子变为难溶的Cd(OH)2沉淀.分离沉淀,用双硫腙分光光度法检测滤液中的Cd离子后(降至 0.1mg/L以下),将滤液中和至pH值约为7,然后排放。 ②离子交换法: 利用Cd2+离子比水中其它离子与阳离子交换树脂有更强的结合力,优先交换. 含铅废液的处理 在废液中加入消石灰,调节至pH值大于11,使废液中的铅生成Pb(OH)2沉淀.然后加入Al2(S04)3(凝聚剂),将pH值降至7-8,则Pb(OH)2与Al(OH)3共沉淀,分离沉淀,达标后,排放废液。 含砷废液的处理 在含砷废液中加入FeCl3,使Fe/As达到50,然后用消石灰将废液的pH 值控制在8-10。利用新生氢氧化物和砷的化合物共沉淀的吸附作用,除去废液中的砷。放置一夜,分离沉淀,达标后,排放废液。 含酚废液的处理 酚属剧毒类细胞原浆毒物,处理方法: 低浓度的含酚废液可加入次氯酸钠或漂白粉煮一下,使酚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办法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防止实验室废弃物污染校园环境、危害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实行学校、院系二级单位共同管理。 第二条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废弃物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校各单位教学、科研、生产所产生的各类实验废弃物分类贮存进行监督管理,配合环保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废物进行集中处理,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处理次数。 第三条产生实验室废弃物的院、系由单位安全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理工作,同时负责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存放场地和相应设施,以及按规范要求完成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 第四条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拟处理的各类实验废弃物的信息,与环保部门联系,并及时通知各部门做好相应的准备,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处理实验室废弃物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或实验室不得将危险废弃物(含沾染危险废物的实验用具)混入生活垃圾和其他一般废物中存放;不得将化学危险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及实验动物尸体等混合收集、存放、处理;严禁随意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实验室废弃物。

第六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应按照不同类别分类收集与存放。 化学危险废弃物: (一)化学废液按化学品性质和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分类进行收集,使用专用废液桶盛装,不同类别或会发生异常反应的危险废弃物不能混放,化学废液收集时,必须进行相容性测试;废液桶上须贴标签,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固体废弃物和瓶装废弃物和一般化学品先用专用塑料袋收集,再使用储物箱统一存放,储物箱上须贴标签,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剧毒化学品管理要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剧毒废液和废弃物要明确标示,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收集和存放。 (四)一般化学品应在原瓶内存放,保持原有标签,必要时注明是废弃化学品。 (五)一般化学废液通常分为一般有机物废液和无机物废液,各实验室应预先了解废液来源,分别收集和存放,并张贴标签明确标注。不清楚废液来源和性质时禁止混放;废液桶上应张贴标签明确标识。 生物危险废弃物: (一)未经有害生物、化学毒品及放射性污染的实验动物尸体、肢体和组织须用专用塑料密封袋密封,再放置专用冰室或冰箱冷冻保存,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经有害生物、化学毒品及放射性污染的实验动物尸体、肢体和组织须先进行消毒灭菌后,再用专用塑料密封袋密封,贴上有害生物废弃物标志,放置专用冰室或冰箱冷冻保存,并做好相应记录。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 制度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中所称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是指实验室在检测、科研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废液、危险固废及其污染物。 三、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 第一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及处理等环节工作。各检测间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暂存本班组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并组织人员将暂存的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理或转交给其他处理部门,并作好记录。 第二条各检测间必须将本班组涉及的危险废弃物处置知识和技能列入上岗培训内容中,对新到岗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条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转移、处理及其记录进行监督检查,部门安全员负责对各检测间危险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危险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丢弃和私自处理。违规操作行为一经发现,实验室将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一并处罚。 四、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 第五条各检测间应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密封不严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写明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及特性,并保持清晰醒目。 第六条危险废弃物应严格存放在指定的收集容器或空间中,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混放。 第七条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专门房间及室内特定区域,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及人员密集的场所。存放危险废弃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201611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 (2016年1月1日实施)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主要包括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情况,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情况,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应急预案备案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等情况等。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见附1,非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医疗机构、实验室、机动车保养维修等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参照附1;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见附2。 3

附1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环保负责人: 检查时间:年月日时至时 检查人员:姓名:单位:环境监察执法证件号: 姓名:单位:环境监察执法证件号: 姓名:单位:环境监察执法证件号: 注:1.检查组应当至少包括两名具有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的人员,可邀请专家参与检查。 2.检查人员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签字。 3.对危险废物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要核查原始凭证。 4.根据评分细则给出得分。 5.备注栏可对检查情况进行简要记录。 6.检查的主要内容不适用的,计为0分,并将该项分值从满分中扣除后,按比例换算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界值。 4

检查项目检查主要内容 分数 达标标准评分细则检查方法备注满分得分 一、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第三十条)1.产生工业固体 废物的单位应当 建立、健全污染 环境防治责任制 度,采取防治工 业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的措施。 2 建立了责任制度, 负责人明确,责任 清晰;负责人熟悉 危险废物管理相关 法规、制度、标准、 规范;制定的制度 得到落实,采取了 防治工业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的措施。 1.建立了责任制度,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负责人熟 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的 制度得到落实;采取了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 施。得2分。 2.未建立责任制度,但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制 度和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情况,且采取了防治工业固 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得1分。 3.负责人不熟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制度、不熟悉本单位 危险废物管理情况,或制定的制度未得到落实,环境管 理职责不明确,或未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 措施、现场管理混乱。得0分。 资料检查(查 看相关管理 制度)、现场 询问、现场核 查 1 执行危险废物污染 防治责任信息公开 制度,在显著位置 张贴危险废物防治 责任信息。 1.在适当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 息,且张贴信息能够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特性、 去向及责任人等。得1分。 2.未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或张贴场所位置 不明显,张贴信息未能明确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 险特性、去向或责任人。得0分。 现场核查 二、标识制度(《固体法》第五十二条)2.危险废物的容 器和包装物必须 设置危险废物识 别标志。 1 依据《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附录A 所示标签设置危险 废物识别标志。 1.设置了规范的(样式正确、内容填写完整)危险废物 识别标志。得1分。 2.识别标志有1处错误。得0.5分。 3.未设置识别标志或识别标志样式不正确、填写内容有 两处及以上错误。得0分。 现场核查 5

实验室废弃物分析及处理方案

本文主要研究了实验室化学污染废弃物处理,介绍了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的污染现状以及相关的污染物类型了,并针对性的提出了实验室污染物的处置方式,为实 验室污染物处置提供了依据。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化学实验室在各大高校中已经普遍存在。但是很多实验室化学污染废弃物的无处理的排放也给环境带了巨大的危害。在许多的化学实验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污染废弃物往往是带有剧毒甚至是有致癌功效的污染物,这些污染物的直接排放不仅严重污染了环境还给人们的健康带来了威胁。所以实验室化学污染废弃物的无害化排放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1 实验室污染现状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化学实验室在各大高校中已经普遍存在。而科研项目的不断增多,实验经费的大量提高,所带来的后果也包括了实验室化学污 染废弃物的大量产生,造成的环境问题和对人们健康的危害日趋严重。很多高校已经从事化学实验的学生和老师对待化学污染废弃物的危害意识淡薄,并不知道或不了解其对环境的毒害。很多污染物任意排放,有毒有害的废液在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情况下直接进入下水道,容易导致人们的生活、健康状况都受到影响。而很多无害的有机试剂也直接进入下水道,会造成资源的无形中的浪费。很多污染物质被土壤、植物吸收,或滋生细菌,流入到大海、河流中,无论是哪一种结果对环境的危害都是巨大的。生物实验室中,很多未经处理的生物化学废弃物被直接丢弃,容易造成病毒侵害人体,微生物在实验室的特殊条件下造成基因突变,形成新生物种,若新生细菌对人体的危害巨大,将会带来不可估量的后果。同时,一些酸液、碱液的随意排放,会腐蚀下水管道系统,造成下水管道破裂,影响了正常市政工程系统的同时还容易使得土壤酸化或者碱化,从而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寸 草不生的恶果,影响植物、农作物的生长同时,还会影响生物多样性,破坏生态系统。但是如此之多的实验室污染问题并没有得到校领导、环境管理部门的足够重视,很多高校的实验室没有定期、固定的化学实验废液、废渣的固定回收点,有些高校有固定回收废液、废渣的部门,但回收时间却相隔时间很长。而从事实验研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90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确保实验室安全,加强对化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便于化验人员明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处理规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特制定本处置办法。 第一条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危险货物品名录》(GBl2268)或者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录》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本办法所称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废弃、过期或不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第二条化验室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各化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工作,相关化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化验室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处理工作;化验室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从严管理。 第三条化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应遵照以下规定: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

[标签:标题]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 为确保实验室安全,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便于实验人员明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处理规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特制定本处置办法。 第一条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危险货物品名录》(GBl2268)或者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录》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本办法所称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废弃、过期或不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第二条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各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工作,相关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实验室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处理工作;各实验室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从严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应遵照以下规定: (一)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按废弃物类别备有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必须合格,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他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在废弃物收集容器上应明显标示其中废弃物的种类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适当场所,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或妨碍交通,勿堆高或放置于近火源处,并不得阻塞消防通道,最好放置在有通风设备的地点。 (二)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的废弃物收集容器不可混贮。各实验室要根据本实验室的废弃物情况列出废弃物相容表或不相容表,悬挂于实验室明显处,并公告周知。 (三)具有放射性废弃物和具有感染性废弃物的实验室应将废弃物收集密封,明显标示其种类、性质和数量,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加以适当屏蔽和隔离。 (四)对已收集的废弃物应建立相应的防护设施,以避免遭他人取用或意外泄漏而造成危害。 第四条废弃剧毒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的处理,原则上每半年申报一次,由各实验室逐级申请。由实验室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交经营部及时安排有资质的公司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理,并详细记录每次处理的时间、废弃物的种类和数量、处理公司及处理方式等,费用由经营部向公司按实结算。 第五条各实验室不得自行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严禁随意丢弃、埋入地下及排入下水管道,防止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 第六条本办法由技术部负责解释,从2009年9月1日开始执行。 页脚内容1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引

附件1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工作指引 为推进我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保障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我厅《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办〔2010〕87号),制定本指引。 一、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每年3月31日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将上年度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向所在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申报登记。2011年11月30日前须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完成2010年度危险废物产生及流向情况申报登记。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各地环保部门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75条依法予以处罚。 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登记的工作程序为:平台注册——市(县、区)环保局激活账号——企业填报信息(申报登记)——保存——提交——市(县、区)环保部门网上审核—纸质打印盖章——提交市(县、区)环保部门审核。 二、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一)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管理台帐是指记录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废物类别、

数量、流向、责任人等信息的资料。危险废物台账建立程序、方法和要求详见附件3-1。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提供了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台帐登记功能,具体可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危险废物产生源管理-台帐管理”进行数据录入、导出、打印等操作,分类归档备查。 台帐管理工作程序: 平台注册——市(县、区)环保局激活账号——(台帐管理)填报信息——保存——纸质打印——归档。 (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根据管理台帐和近年生产计划,制订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备案。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办法以及按月(季、年)转移(频次)计划。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及时变更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可以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完成。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样式详见附件3-2。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工作程序:平台注册——市(县、区)环保局激活账号——(管理计划)填报信息——保存——提交——纸质打印——提交市(县、区)环保部门审核。 三、危险废物包装、贮存和标识 建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贮存设施和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后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选用合适的包装材料和包装物盛装危险废物,确保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不会发生渗漏或不相容反应。所有盛装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包装袋必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贴上危险废物标签,注明贮存的废物类别、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时间等内容,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4022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正式 版)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实验室处理废弃物的一般原则:?? 在证明废弃物已相当稀少而又安全时,可以排放 到大气或排水沟中;尽量浓缩废液,使其体积变小, 放在安全处隔离储存;利用蒸馏、过滤、吸附等方 法,将危险物分离,而只弃去安全部分;无论液体或 固体,凡能安全燃烧的则燃烧,但数量不宜太大,燃 烧时切勿残留在害气体或烧余物,如不能焚烧时,要 选择安全场所填埋,不合其裸露在地面上。??? 一般有毒气体可通过通风橱或通风管道,经空气 稀释后排除,大量的有毒气体必须通过与氧充分燃烧 或吸附处理后才能排放。废液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

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通过密闭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贮存,标明废物种类,贮存时间,定期处理。? 1、无机废弃物的处理 A、镉废液的处理 用消石灰将镉离子转化成难溶于水的Cd(OH)2沉淀。即在镉废液中加入消石灰,调节PH值至10.6-11.2,充分搅拌后放置,分离沉淀,检测滤液中无镉离子时,将其中和后即可排放。 B、含六价铬废弃物的处理? 主要采用铁氧吸附法,即利用六价铬氧化性采用铁氧吸附法,将其还原为三价铬,再向此溶液中加入消石灰,调节PH为8-9,加热到80度左右,放置一夜,溶液由黄色变为绿色,排放废液。 C、含铅废液的处理 原理是用Ca(OH)2把二价铅转为难溶的氢氧化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中所称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是指实验室在检测、科研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废液、危险固废及其污染物。 三、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 第一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及处理等环节工作。各检测间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暂存本班组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并组织人员将暂存的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理或转交给其他处理部门,并作好记录。 第二条各检测间必须将本班组涉及的危险废弃物处置知识和技能列入上岗培训内容中,对新到岗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条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转移、处理及其记录进行监督检查,部门安全员负责对各检测间危险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危险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丢弃和私自处理。违规操作行为一经发现,实验室将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一并处罚。 四、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 第五条各检测间应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密封不严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写明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及特性,并保持清晰醒目。 第六条危险废弃物应严格存放在指定的收集容器或空间中,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混放。 第七条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专门房间及室内特定区域,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及人员密集的场所。存放危险废

弃物的房间及室内特定区域应张贴危险废弃物标签,存放人员要做好收集或存放记录。 第八条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废弃物的收集容器不可混贮。 第九条产生放射性废弃物和感染性废弃物的班组应将收集来的废弃物密封保存,标明其名称、主要成分、性质和数量,并及时予以屏蔽和隔离,将处置情况上报中心负责人。 第十条实验室人员向收集容器倾倒、存放危险废弃物时应认真填写《废弃物收集登记表》,填写内容包括废弃物的名称、主要成分、数量、存放时间、存放人姓名等信息。 第十一条各检测间应根据产生危险废弃物的情况制定具体的收集注意事项、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张贴或放置于危险废弃物收集处。 五、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转运与处理 第十二条实验中心安全员负责联系转运和处理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各检测间负责本班组危险废弃物在转运过程中的安全、搬运、登记。 第十三条各检测间要避免过量收集和暂存,在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或暂存量达到处理或转运量时及时向部门安全员通报收集情况,以便部门安全员能及时联系公司生产调度或其他部门进行转运或处理。 第十四条各检测间在将危险废弃物交由其他部门转运或处理时,必须提供或告知对方危险废弃物的名称、主要成分、特性及数量等信息,并填写《废弃物处理登记表》。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规范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液的管理,防止实验室产生的化学废物污染环境,确保实验室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成立院级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全院各系部、课题组研发产生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理及监督检查。协调领导小组由各教研室主任及实验中心有关人员组成,日常具体工作由实验室负责。 第二条、产生危险化学品废物的部门应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理工作,在院级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协调小组的指导下,配合实验室开展工作。 第三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是指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化学废物》,包括具有各种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和化学反应的化学废物。 第四条、收集和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物为:一般化学废液、剧毒化学废液、废旧化学试剂、废旧剧毒化学试剂、化学固体废物、瓶装化学气体等。 第五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的费用由学校教务处预算安排。 第六条、实验室应将产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品收集并合理存放。实验中心将不定期地统一组织收运和消纳处理。 第七条、危险化学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存放。 1.一般化学废液 (1)盛装化学废液的容器应是专用收集容器或试剂瓶,不得使用敞口容器存放化学废液。容器上应有清晰的标签,瓶口密封。容器不得渗漏,若出现密封不严或破损必须改用包装后送去处理。 (2)一般化学废液分为三类:含卤有机物废液、一般有机物废液、无机物废液。各实验室应按废液的种类分别装桶收集和存放,并张贴标签。 (3)废液收集桶应随时盖紧,放置于实验室较阴凉并远离火源和热源的位置。 (4)倒入废液收集桶的主要有毒有害成份必须在《一般化学废液登记表》上登记,写明有毒有害成份的中文全称,不可写简称或缩写。桶满后(不可过满,必须保留1/10的空间),将登记表粘贴在相应的桶上。 (5)倒入废液前应仔细查看该废液桶的《一般化学废液登记表》,确认倒入后不会与桶中已有的化学物质发生异常反应(如产生有毒挥发性气体、剧烈放热等),否则应单独存于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指南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指南 一.一般垃圾——办公室垃圾,实验室普通垃圾 范围: 办公室垃圾,实验室未被感染因子、有害化学物品和放射性物品污染的垃圾 例如: 办公室垃圾,一次性实验用塑料制品,碎玻璃,未被污染的动物寝具,装化学药品的瓶子(容器)

注意: 有些化学物品瓶子(容器)在丢弃前应彻底清洗三遍,所有尖状物品的处理都应遵循“生物垃圾处理条例”,垃圾桶必须放在固定位置,不能放到楼道走廊。 二.生物垃圾 范围: 被生物因子污染的垃圾、所有的尖状物品 例如: 微生物培养物、动物细胞培养物、动物血液和血液产品、所有污染过的一次性实验室用品(培养器皿、吸管、试管等)、实验用标本(血液、其它有潜在污染的物质)、所有针头及注射器 所有经过高温消毒的生物垃圾(除“尖状物品”外)都可是做一般垃圾予以处理。但是,如果将标有生物有害标签的垃圾袋丢在楼道内的垃圾桶内,就会给垃圾处理带来很多麻烦。因此,在将生物垃圾倒入楼内垃圾桶之前,应确保垃圾袋外没有生物危害物质的字样。应将高压消毒的物品放在透明的垃圾塑料袋内,当做一般垃圾来处理。

化学或辐射垃圾不能高压消毒,也不能将其焚烧。 净化过的非辐射的液态垃圾应与大量清水一起冲入下水道中。

三、化学垃圾 范围: 非辐射物品及被化学物质污染的物品 例如: 用过的及剩余的化学物品、破碎的温度计及其它含水印的物品、杀虫剂、不可倒置的气体容器、非辐射的铅片、用来冲洗胶片的溶剂、用过的溶剂、油类泄漏物、被污染的泵或机油、电池 废旧的化学物品不能像一般垃圾和生物垃圾那样处理,也不能倒入下

水道。所有的化学垃圾外包装都应封闭。 不要将重金属化合物,氧化剂,苯酚,强酸混入溶剂容器中。

2016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与管理以及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实验室 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与保存以及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确保实验室科研、学习和生活的顺利进行,保障实验室全体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全体成员在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与管理以及危险废物处置时,应遵守此规则严格执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界定,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0部门联合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为准,对于名录之外不能确定是否是危险品的化学品,报由C、B和A老师商议。 第四条建立专门的台账,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领用、暂存和使用进行详细记录。做到台账清晰,帐物相符,使用记录完整 第五条实验室成员不允许私自采购危险化学品,如需采购,须向A老师提交含该危险化学品的规格、数量、引起危险的化学特性、使用目的等信息并由其导师签字的申购表。由A老师做好记录,并在B和A老师均同意后,由A老师负责统一在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购买。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应按照实际需求遵循“少量多次”的原则,避免大量存放。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到货后,由B和A老师共同核对验收并抄送C老师,详细记录危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购买时间等信息,进行登记入库。 第八条储藏室必须带锁,并且配有通风机、灭火器等安全装置。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须单独存放于储藏室内带锁的储物柜内。 第九条任何人使用危险化学品前,须在A老师处登记申请并领取钥匙,由包括使用者

在内的至少两人携带钥匙共同去储藏室领取,做到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使用完毕后,使用者务必及时归还至储藏室,同时在A老师处登记使用和剩余情况,由A老师检查记录并抄送C和B老师。对剧毒、极易燃易爆化学品使用时,必须保证至少两人同时在场,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使用。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分类分项存放,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应达到规定的安全距离,需特别注意的是: (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必须根据各自不同的危险特性,分类分项存放在易燃易爆储存柜内,不得混存; (二)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处存放; (三)受光照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四)化学性质或防火、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储存室内存放。第十二条易燃、易爆、腐蚀、助燃、剧毒等压缩气体的存放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尤其应注意: (一)气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并有固定措施; (二)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不相容(相互反应)气体必须分开存放; (三)气瓶不可靠近热源和火源。 第十三条实验室应定期组织人员对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与管理台账进行检查核对,对储藏室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对产生安全隐患的因素进行排查并及时消除。 第三章危险废弃物处置 第十四条实验室应按照相关规定将实验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分类盛装在容器内,并做好产废记录,盛装需特别注意:

(完整版)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防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污染危害环境,维护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保障我院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院师生员工必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倡导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实验方式,尽量避免或减少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对可重复利用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进行充分回收与合理利用。 第三条院内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实验室和相关人员,都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分类 第四条危险废弃物指的是由实验室产生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废弃物: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弃物进行管理的。 第五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化学危险废弃物:剧毒化学品及不明物、高危化学品、

被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废弃物。 (二)生物危险废弃物:实验动物尸体、肢体和组织;其它生物危险废液。 (三)电离辐射危险废弃物:具有放射性的废弃物(含放射源、放射性装置、被放射性污染的物质等)。 (四)其它危险废弃物。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学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实行学院和实验室二级管理体制。 第七条学院指定行政副院长和总工负责学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并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存放与处理规程、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 (二)按规范要求完成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存放场地和相应设施管理等。 (三)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 (四)监督、检查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第八条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学院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落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三废处理规定 编号:002- 2014 1为了加强实验室废弃物和染菌器材处理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实验室废弃物包括各类废弃的健康相关产品、生物样品、中毒样品、终止保存的菌(毒)种、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实验废弃物等。本制度也适用于可重复使用的染菌器材的处理。 3实验室废弃物采取分类收集处置的原则,由产生废弃物的科室、技管科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管理。 4各类废弃物的处理 4.1各类食品、饮用水、卫生用品等检验后其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虽不符合但其不会引起环境污染,按体系文件规定的保存期满后,液体类经稀释后由下水道排放,固体类经毁形后按生活垃圾倾倒在中心集中的垃圾存放地,统一清运处理。 4.2实验室产生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医疗废物,按下列方法处理: 4.2.1所有污染材料应放置在防渗漏的容器中高压灭菌。 4.2.2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应分类收集,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且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4.2.3细菌性食物中毒样品和病毒阳性标本经121℃压力蒸汽灭菌30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4染菌玻璃试管、玻璃吸管、滴管、镊子等:经121℃压力蒸汽灭菌20后,对试管进行清洗、晾干。 4.2.5染菌的一次性平皿、移液头等:经煮沸30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6病毒类病源性培养物经121℃压力蒸汽灭菌30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试行规定

中大资字〔2015〕21号 关于印发《中南大学实验室 危险废弃物管理试行规定》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中南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试行规定》已经2015年11月27日第25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南大学 2015年12月25日

中南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试行规定(2015年11月27日第25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防止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因处置不当污染环境,减少实验室安全隐患,保护师生与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是指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或实验场所在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等过程中产生的有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第二章 管理与职责 第三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师生员工都对保护环境负有责任。坚持“谁产生、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二级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增强师生环保意识。 第四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度建设与监督执行、危险废弃物处置协调、与环保部门及相关企业的联系等工作。 第五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立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中转站并负责其日常管理,保卫处负责中转站的防火、防盗及防

破坏等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中心)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处置危险废弃物,杜绝“直排、偷排”现象,防止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各学院(中心)应严格实施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场所从事教学、科研等各类活动的人员,须加强 安全与环保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实验室废弃物的危害性,并 掌握收集、储存、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知识和要求。 第八条产生和排放危险废弃物的实验室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的申报、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工作。 第三章 危险废弃物的防治 第九条废气、废液、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品、生物制品等污染物排放频繁、可能超出排放标准的实验室,应采取 相应处理措施,保证废弃物达标排放。 第十条实验室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将废弃物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禁止把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药 品以及已受污染的场地、建筑物、仪器设备、器皿等转移给 不具备污染治理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十一条提倡实验室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试剂,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试剂;采用试剂利用率高、 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实验方法和设备;应尽可能减少危险化学 品和生物制品的使用;必须使用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降 低排放量,并分类收集和处理,以降低其危险性。

试验室危险废物处理办法暂行

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理办法(暂行) 为了加强实验室管理,保护环境,维护师生身心健康,保证科研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危险废物分类: 1.剧毒性药品:氰化物、砷化物、生物碱、有机腈、有机磷等。 2.腐蚀性药品:强酸、强碱、强氧化剂等(如:硫酸、氢氧化钠、过氧化氢等)。 3.易燃易爆药品:强氧化剂、低闪点有机溶剂等(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过氧化钠、硝酸钾、乙醚、二硫化碳、丙酮等)。 4.对环境和人体有害有机物:烷、烯、炔烃类,卤代烃、腈类,醇、醛、酮、苯类,苯酚类等(如:正已烷、氯甲烷、乙腈、甲醇、甲醛、氯乙酸、甲苯、苯酚等)。 二、危险废物的处置: 实验室危险废物严禁直接倾倒于下水道或随垃圾丢弃,实验室危险废物及废弃化学试剂应按下述规定处置: 1.固体废物一般应保存在(原)旧试剂瓶中,并注明是废弃试剂,集中分类装箱,由学院指定专人储存于废物储藏室。 2. 强酸(pH<2)强碱(pH>12)必须经过稀释、中和反应至pH接近中性,方可废弃。中和时应注意避免用未经稀释的酸碱进行,强酸稀释后可采用1%的稀NaOH、石灰乳中和。强碱溶液稀释后采用1%的稀硫酸、稀盐酸中和,中和后的溶液可倒入下水道。 3.有机废液按照类别倾倒于对应的废液桶内,废液桶集中分类放在通风柜内,废液倒入废液桶后应及时拧紧盖子,保持密闭。酚、甲醛、正已烷、丙酮、异丙醇、甲醇可以混合处理,乙腈、氯仿、乙醚可以混合处理,氯乙酸应先用1%的稀NaOH处理后再倒入废液桶。废液桶装满后,由学院指定专人集中处置。 三、要求 实验室有机废液及废弃固体化学试剂必须按照要求存放于指定的废液桶或废试剂箱内。不可将危险废物或废弃的化学试剂放在楼道等公共场合,违者将受到严格追查和处罚。 实验室安全关系到每个师生的健康,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形成一种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积极配合学院做好安全工作。 泰达生物技术学院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内容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内容 (一)如实申报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认真落实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二)制定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分别报当地环保局和市环保局备案。管理计划要包括: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主要管理措施、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险性的措施及按月(季、年)转移(频次)计划。当管理计划的内容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变更申报。 (三)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要求的贮存设施和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 (四)绘制生产工艺流程图,在流程图上标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产生量及去向,并在车间、贮存(库房)场所等显著位置张贴。绘制地形示意图和厂房平面布置图,标明单位的地理位置和周边的道路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场所的位置并在场区显著位置张贴。制定危险废物环节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及管理规章制度,在厂区显著位置张贴。 (五)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纳入集中、无害化处置范围内,利用自有设施采取资源化利用的,要说明利用的技术、设备、产品以及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情况;委托外单位处

理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程序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有关制度,并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账。 (六)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场所,必须设施相应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七)建立和完善突发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和市环保部门备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危险废物环境突发事件演练(每年至少一次),提高对危险废物环境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八)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危险废物方面的培训。每年组织培训不少于二次没,并建立培训档案,档案包括:培训教材(结合本单位实际自编)、讲课记录、影像资料等相关资料。 (九)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管理档案,并有专人保管。 (十)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上注册成功,并能办理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台账管理等业务。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