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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

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

抗菌药物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参见“各类抗菌药物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二)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三)给药途径:

1.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2.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易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产生,因此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例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为辅助治疗。此情况见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某些药物可同时鞘内给药;包裹性厚壁脓肿脓腔内注入抗菌药物以及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等。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黏膜表面的感染可采用抗菌药物局部应用或外用,但应避免将主要供全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局部滴耳。

(四)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

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重症感染者例外)。

(五)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六)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1. 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 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 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其他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将增多。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内科及儿科预防用药

1. 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2. 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

3. 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有效。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如免疫缺陷者),预防用药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对免疫缺陷患者,宜严密观察其病情,一旦出现感染征兆时,在送检有关标本作培养同时,首先给予经验治疗。

4. 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

(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 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 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 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4. 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抗菌药物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

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以下简称金葡菌)选用药物。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给药方法: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1500 ml),可手术中给予第2剂。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用药一次即可。接受清洁-污染手术者的手术时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对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抗菌药物使用时间应按治疗性应用而定。

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肾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参见表1.1)

(一)基本原则:许多抗菌药物在人体内主要经肾排出,而某些抗菌药物具有肾毒性,肾功能减退的感染患者应用抗菌药物的原则如下。

1. 尽量避免使用肾毒性抗菌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调整给药方案。

2.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等选用无肾毒性或肾毒性低的抗菌药物。

3. 根据患者肾功能减退程度以及抗菌药物在人体内排出途径调整给药剂量及方法。

(二)抗菌药物的选用及给药方案调整:根据抗菌药物体内过程特点及其肾毒性,肾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的选用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主要由肝胆系统排泄或由肝脏代谢,或经肾脏和肝胆系统同时排出的抗菌药物用于肾功能减退者,维持原治疗量或剂量略减。

2. 主要经肾排泄,药物本身并无肾毒性,或仅有轻度肾毒性的抗菌药物,肾功能减退者可应用,但剂量需适当调整。

3. 肾毒性抗菌药物避免用于肾功能减退者,如确有指征使用该类药物时,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以调整给药方案,达到个体化给药;也可按照肾功能减退程度(以内生肌酐清除率为准)减量给药,疗程中需严密监测患者肾功能。

二、肝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参见表1.2)

肝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的选用及剂量调整需要考虑肝功能减退对该类药物体内过程的影响程度以及肝功能减退时该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发生毒性反应的可能性。由于药物在肝脏代谢过程复杂,不少药物的体内代谢过程尚未完全阐明,根据现有资料,肝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的应用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主要由肝脏清除的药物,肝功能减退时清除明显减少,但并无明显毒性反应发生,肝病时仍可正常应用,但需谨慎,必要时减量给药,治疗过程中需严密监测肝功能。红霉素等大环内酯类(不包括酯化物)、林可霉素、克林霉素属此类。

2. 药物主要经肝脏或有相当量经肝脏清除或代谢,肝功能减退时清除减少,并可导致毒性反应的发生,肝功能减退患者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氯霉素、利福平、红霉素酯化物等属此类。

3. 药物经肝、肾两途径清除,肝功能减退者药物清除减少,血药浓度升高,同时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血药浓度升高尤为明显,但药物本身的毒性不大。严重肝病患者,尤其肝、肾功能同时减退的患者在使用此类药物时需减量应用。经肾、肝两途径排出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均属此种情况。

4. 药物主要由肾排泄,肝功能减退者不需调整剂量。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属此类。

三、老年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由于老年人组织器官呈生理性退行性变,免疫功能也见减退,一旦罹患感染,在应用抗菌药物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 老年人肾功能呈生理性减退,按一般常用量接受主要经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由于药物自肾排出减少,导致在体内积蓄,血药浓度增高,容易有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因此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接受主要自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应按轻度肾功能减退情况减量给药,可用正常治疗量的2/3~1/2。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的大多数品种即属此类情况。

2. 老年患者宜选用毒性低并具杀菌作用的抗菌药物,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为常用药物,毒性大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药物应尽可能避免应用,有明确应用指征时在严密观察下慎用,同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此调整剂量,使给药方案个体化,以达到用药安全、有效的目的。

四、新生儿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新生儿期一些重要器官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在此期间其生长发育随日龄增加而迅速变化,因此新生儿感染使用抗菌药物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 新生儿期肝、肾均未发育成熟,肝酶的分泌不足或缺乏,肾清除功能较差,因此新生儿感染时应避免应用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包括主要经肾排泄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以及主要经肝代谢的氯霉素。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此调整给药方案,个体化给药,以确保治疗安全有效。不能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者,不可选用上述药物。

2. 新生儿期避免应用或禁用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参见表1.3)。可影响新生儿生长发育的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禁用,可导致脑性核黄疸及溶血性贫血的磺胺类药和呋喃类药避免应用。

3. 新生儿期由于肾功能尚不完善,主要经肾排出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药物需减量应用,以防止药物在体内蓄积导致严重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的发生。

4. 新生儿的体重和组织器官日益成熟,抗菌药物在新生儿的药代动力学亦随日龄增长而变化,因此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按日龄调整给药方案。

五、小儿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小儿患者在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该类药物有明显耳、肾毒性,小儿患者应尽量避免应用。临床有明确应用指征且又无其他毒性低的抗菌药物可供选用时,方可选用该类药物,并在治疗过程中严密观察不良反应。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根据其结果个体化给药。

2. 万古霉素和去甲万古霉素:该类药也有一定肾、耳毒性,小儿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时方可选用。在治疗过程中应严密观察不良反应,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个体化给药。

3. 四环素类抗生素:可导致牙齿黄染及牙釉质发育不良。不可用于8岁以下小儿。

4. 喹诺酮类抗菌药:由于对骨骼发育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该类药物避免用于18岁以下未成年人。

六、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一)妊娠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参见表 1.4):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应用需考虑药物对母体和胎儿两方面的影响。

1. 对胎儿有致畸或明显毒性作用者,如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等,妊娠期避免应用。

2. 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者,如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妊娠期避免应用;确有应用指征时,须在血药浓度监测下使用,以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3. 药毒性低,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也无致畸作用者,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和磷霉素等均属此种情况。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按照药物在妊娠期应用时的危险性分为A、B、C、D及X类,可供药物选用时参考(参见表1.4)。

(二)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哺乳期患者接受抗菌药物后,药物可自

乳汁分泌,通常母乳中药物含量不高,不超过哺乳期患者每日用药量的1%;少

数药物乳汁中分泌量较高,如氟喹诺酮类、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磺

胺甲噁唑、甲氧苄啶、甲硝唑等。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和氨基糖

苷类等在乳汁中含量低。然而无论乳汁中药物浓度如何,均存在对乳儿潜在的影

响,并可能出现不良反应,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导致乳儿听力减退,氯霉素可

致乳儿骨髓抑制,磺胺甲噁唑等可致核黄疸、溶血性贫血,四环素类可致乳齿黄

染,青霉素类可致过敏反应等。因此治疗哺乳期患者时应避免选用氨基糖苷类、

喹诺酮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磺胺药等。哺乳期患者应用任何抗菌药物时,均

宜暂停哺乳。

表1.1 肾功能减退感染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抗菌药物肾功能减退

时的应用

红霉素、阿奇霉素等大环内酯类

利福平克林霉素多西环素氨苄西林

阿莫西林

哌拉西林

美洛西林

苯唑西林

头孢哌酮

头孢曲松

头孢噻肟

头孢哌酮/舒巴

氨苄西林/舒巴

阿莫西林/克拉

维酸

替卡西林/克拉维

哌拉西林/三唑巴

氯霉素

两性霉素B

异烟肼

甲硝唑

伊曲康唑口

服液

可应用,按原

治疗量或略减

青霉素

羧苄西林阿洛西林头孢唑啉头孢氨苄

头孢拉定

头孢呋辛

头孢西丁

头孢唑肟

头孢吡肟

氨曲南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氧氟沙星

左氧氟沙星

加替沙星

环丙沙星

磺胺甲噁唑

甲氧苄啶

氟康唑

吡嗪酰胺

可应用,治疗量

头孢噻吩头孢他啶美罗培南

庆大霉素妥布霉素奈替米星阿米卡星卡那霉素链霉素万古霉素

去甲万古霉素

替考拉宁

氟胞嘧啶

伊曲康唑静脉注射剂

避免使用,确有

指征应用者调整

给药方案*

四环素土霉素呋喃妥因

萘啶酸

特比萘芬不宜选用

注:* 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或按内生肌酐清除率(也可自血肌酐值计算获得)调整给药剂量

或给药间期。

表1.2 肝功能减退感染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抗菌药物肝功能减退时

的应用

青霉素头孢唑啉头孢他啶

庆大霉素

妥布霉素

阿米卡星

等氨基糖苷

万古霉素

去甲万古霉素

多粘菌素

氧氟沙星

左氧氟沙星

环丙沙星

诺氟沙星

按原治疗量应用

哌拉西林阿洛西林美洛西林羧苄西林头孢噻吩

头孢噻肟

头孢曲松

头孢哌酮

红霉素

克林霉素

甲硝唑

氟罗沙星

氟胞嘧啶

伊曲康唑

严重肝病时减量

慎用

林可霉素培氟沙星异烟肼* 肝病时减量慎

红霉素酯化物四环素类

氯霉素

利福平

两性霉素B

酮康唑

咪康唑

特比萘芬

磺胺药肝病时避免应用

注: * 活动性肝病时避免应用。

表1.3 新生儿应用抗菌药物后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

抗菌药物不良反应发生机制

氯霉素灰婴综合征肝酶不足,氯霉素与其结合减少,肾排泄功

能差,使血游离氯霉素浓度升高磺胺药脑性核黄疸磺胺药替代胆红素与蛋白的结合位置

喹诺酮类软骨损害(动物) 不明

四环素类齿及骨骼发育不良,牙齿黄

药物与钙络合沉积在牙齿和骨骼中

氨基糖苷类肾、耳毒性肾清除能力差,药物浓度个体差异大,致血

药浓度升高

万古霉素肾、耳毒性同氨基糖苷类

磺胺药及呋喃类溶血性贫血新生儿红细胞中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

表1.4 抗微生物药在妊娠期应用时的危险性分类

FDA分类抗微生物药

A. 在孕妇中研究证实无

危险性

B. 动物中研究无危险性,但人类研究资料不充分,或对动物有毒性,但人类研究无危险性

青霉素类

头孢菌素类

青霉素类+β

内酰胺酶抑制剂

氨曲南

美罗培南

厄他培南

红霉素

阿奇霉素

克林霉素

磷霉素

两性霉素B

特比萘芬

利福布丁

乙胺丁醇

甲硝唑

呋喃妥

C. 动物研究显示毒性,人体研究资料不充分,但用药时可能患者的受益大于危险性亚胺培南/西司他

氯霉素

克拉霉素

万古霉素

氟康唑

伊曲康唑

酮康唑

氟胞嘧啶

磺胺药/甲氧苄啶

氟喹诺酮类

利奈唑胺

乙胺嘧啶

利福平

异烟肼

吡嗪酰胺

D. 已证实对人类有危险

性,但仍可能受益多

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

X. 对人类致畸,危险性

大于受益

奎宁乙硫异烟胺利巴韦林

注:(1)妊娠期感染时用药可参考表中分类,以及用药后患者的受益程度及可能的风险,充分权衡后决定。

A类:妊娠期患者可安全使用;B类:有明确指征时慎用;C类:在确有应用指征时,充分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选用;D类:避免应用,但在确有应用指征、且患者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严密观察下慎用;X类:禁用。

(2)妊娠期患者接受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氯霉素、磺胺药、氟胞嘧啶时必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以调整给药方案。

第二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一、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

各医疗机构应结合本机构实际,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当地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分级管理办法

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本《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2.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二、病原微生物检测

各级医院应重视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切实提高病原学诊断水平,逐步建立正确的病原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技术和规范的细菌药物敏感试验条件与方法,并及时报告细菌药敏试验结果,作为临床医师正确选用抗菌药物的依据。

三级医院必须建立符合标准的临床微生物实验室,配备相应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病原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及细菌药敏试验工作;并建立室内质量控制标准,接受室间质量评价检查。

二级医院应创造和逐步完善条件,在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设备后,也应建立临床微生物实验室,正确开展病原微生物的培养、分离、鉴定和规范的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目前不具备条件的,可成立地区微生物中心实验室或依托邻近医院的微生物实验室开展临床病原检测工作。

三、管理与督查

1.各级医疗机构必须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根据《指导原则》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本机构促进、指导、监督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并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2.各地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军队医疗机构应按照《军队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规定,建立和完善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并履行其职责,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抗菌药物知识调查以及本机构细菌耐药趋势分析等;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3.加强合理用药管理,杜绝不适当的经济激励。医疗机构不准以任何形式将处方者开出的药品处方与个人或科室经济利益挂钩。

青霉素类抗生素

本类药物可分为:(1)主要作用于革兰阳性细菌的药物,如青霉素(G)、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青霉素V(苯氧甲基青霉素)。(2)耐青霉素酶青霉素,如甲氧西林(现仅用于药敏试验)、苯唑西林、氯唑西林等。(3)广谱青霉素,抗菌谱除革兰阳性菌外,还包括:①对部分肠杆菌科细菌有抗菌活性者,如氨苄西林、阿莫西林;②对多数革兰阴性杆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具抗菌活性者,如哌拉西林、阿洛西林、美洛西林。

一、适应证

1. 青霉素:青霉素适用于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对青霉素敏感(不产青霉素酶)金葡菌等革兰阳性球菌所致的感染,包括败血症、肺炎、脑膜炎、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猩红热、丹毒等,也可用于治疗草绿色链球菌和肠球菌心内膜炎,以及破伤风、气性坏疽、炭疽、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李斯特菌病、鼠咬热、梅毒、淋病、雅司、回归热、钩端螺旋体病、奋森咽峡炎、放线菌病等。青霉素尚可用于风湿性心脏病或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进行某些操作或手术时,预防心内膜炎发生。

普鲁卡因青霉素的抗菌谱与青霉素基本相同,供肌注,对敏感细菌的有效浓度可持续24小时。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轻症感染。

苄星青霉素的抗菌谱与青霉素相仿,本药为长效制剂,肌注120万单位后血中低浓度可维持4周。本药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预防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引起的风湿热;本药亦可用于治疗梅毒。

青霉素V对酸稳定,可口服。抗菌作用较青霉素为差,适用于敏感革兰阳性球菌引起的轻症感染。

2. 耐青霉素酶青霉素类:本类药物抗菌谱与青霉素相仿,但抗菌作用较差,对青霉素酶稳定;因产酶而对青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对本类药物敏感,但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对本类药物耐药。主要适用于产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甲氧西林耐药者除外)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呼吸道感染、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

溶血性链球菌或肺炎链球菌与耐青霉素葡萄球菌的混合感染。单纯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或青霉素敏感葡萄球菌感染则不宜采用。

3. 广谱青霉素类:氨苄西林与阿莫西林的抗菌谱较青霉素为广,对部分革兰阴性杆菌(如流感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亦具抗菌活性。对革兰阳性球菌作用与青霉素相仿。本类药物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脑膜炎、败血症、心内膜炎等。氨苄西林为肠球菌感染的首选用药。

哌拉西林、阿洛西林和美洛西林对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谱较氨苄西林为广,抗菌作用也增强。除对部分肠杆菌科细菌外,对铜绿假单胞菌亦有良好抗菌作用;适用于肠杆菌科细菌及铜绿假单胞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本类药物均可为细菌产生的青霉素酶水解失活。

二、注意事项

1.无论采用何种给药途径,用青霉素类药物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有无青霉素类过敏史、其他药物过敏史及过敏性疾病史,并须先做青霉素皮肤试验。

2.过敏性休克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并立即给病人注射肾上腺素,并给予吸氧、应用升压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抗休克治疗。

3.全身应用大剂量青霉素可引起腱反射增强、肌肉痉挛、抽搐、昏迷等中枢神经系统反应(青霉素脑病),此反应易出现于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

4.青霉素不用于鞘内注射。

5.青霉素钾盐不可快速静脉注射。

6.本类药物在碱性溶液中易失活。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

头孢菌素类根据其抗菌谱、抗菌活性、对β内酰胺酶的稳定性以及肾毒性的

不同,目前分为四代。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作用于需氧革兰阳性球菌,仅对少数革兰阴性杆菌有一定抗菌活性;常用的注射剂有头孢唑林、头孢噻吩、头孢拉定等,口服制剂有头孢拉定、头孢氨苄和头孢羟氨苄等。第二代头孢菌素对革兰阳性球菌的活性与第一代相仿或略差,对部分革兰阴性杆菌亦具有抗菌活性;注射剂有头孢呋辛、头孢替安等,口服制剂有头孢克洛、头孢呋辛酯和头孢丙烯等。第三代头孢菌素对肠杆菌科细菌等革兰阴性杆菌具有强大抗菌作用,头孢他啶和头孢哌酮除肠杆菌科细菌外对铜绿假单胞菌亦具高度抗菌活性;注射品种有头孢噻肟、头孢曲松、头孢他啶、头孢哌酮等,口服品种有头孢克肟和头孢泊肟酯等,口服品种对铜绿假单胞菌均无作用。第四代头孢菌素常用者为头孢吡肟,它对肠杆菌科细菌作用与第三代头孢菌素大致相仿,其中对阴沟肠杆菌、产气肠杆菌、柠檬酸菌属等的部分菌株作用优于第三代头孢菌素,对铜绿假单胞菌的作用与头孢他啶相仿,对金葡菌等的作用较第三代头孢菌素略强。

一、适应证

1.第一代头孢菌素:注射剂主要适用于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肺炎链球菌所致的上、下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尿路感染、败血症、心内膜炎等;亦可用于流感嗜血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大肠埃希菌敏感株所致的尿路感染以及肺炎等。头孢唑林常用于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

头孢拉定、头孢氨苄等口服剂的抗菌作用较头孢唑林为差,主要适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轻症病例。

2.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用于治疗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以及流感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等中的敏感株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骨、关节感染和腹腔、盆腔感染。用于腹腔感染和盆腔感染时需与抗厌氧菌药合用。头孢呋辛尚可用于对磺胺药、青霉素或氨苄西林耐药的脑膜炎球菌、流感嗜血杆菌所致脑膜炎的治疗,也用于手术前预防用药。

头孢克洛、头孢呋辛酯、头孢丙烯等口服剂,主要适用于上述感染中的轻症

病例。头孢呋辛酯口服尚可用于淋病奈瑟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及非产青霉素酶菌株)所致单纯性淋菌性尿道炎、宫颈炎、直肠肛门感染。

3.第三代头孢菌素:适用于敏感肠杆菌科细菌等革兰阴性杆菌所致严重感染,如下呼吸道感染、败血症、腹腔感染、肾盂肾炎和复杂性尿路感染、盆腔炎性疾病、骨关节感染、复杂性皮肤软组织感染、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治疗腹腔、盆腔感染时需与抗厌氧菌药如甲硝唑合用。本类药物对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所致的各种感染亦有效,但并非首选用药。头孢他啶、头孢哌酮尚可用于铜绿假单胞菌所致的各种感染。

第三代口服头孢菌素主要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轻、中度感染,也可用于经第三代头孢菌素注射剂治疗病情已基本好转后的病例;但需注意第三代口服头孢菌素均不宜用于铜绿假单胞菌和其他非发酵菌的感染。

4.第四代头孢菌素:目前国内应用者为头孢吡肟。本药的抗菌谱和适应证与第三代头孢菌素同,尚可用于对第三代头孢菌素耐药而对其敏感的产气肠杆菌、阴沟肠杆菌、沙雷菌属等细菌感染,亦可用于中性粒细胞缺乏伴发热患者的经验治疗。

所有头孢菌素类对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和肠球菌属抗菌作用均差,故不宜选用于治疗上述细菌所致感染。

二、注意事项

1. 禁用于对任何一种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的患者。

2. 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先前有否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或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类、其他β内酰胺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的患者,有明确应用指征时应谨慎使用本类药物。在用药过程中一旦发生过敏反应,须立即停药。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并予以肾上腺素等相关治疗。

3. 本类药物多数主要经肾脏排泄,中度以上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肾功能适当调整剂量。中度以上肝功能减退时,头孢哌酮、头孢曲松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4. 氨基糖苷类和第一代头孢菌素注射剂合用可能加重前者的肾毒性,应注意监测肾功能。

5. 头孢哌酮可导致低凝血酶原血症或出血,合用维生素K可预防出血;本药亦可引起戒酒硫样反应。用药期间及治疗结束后72小时内应避免摄入含酒精饮料。

碳青霉烯类抗生素

目前在国内应用的碳青霉烯类抗生素有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罗培南和帕尼培南/倍他米隆。碳青霉烯类抗生素对各种革兰阳性球菌、革兰阴性杆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和多数厌氧菌具强大抗菌活性,对多数β内酰胺酶高度稳定,但对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和嗜麦芽窄食单胞菌等抗菌作用差。

一、适应证

1. 多重耐药但对本类药物敏感的需氧革兰阴性杆菌所致严重感染,包括由肺炎克雷伯菌、大肠埃希菌、阴沟肠杆菌、柠檬酸菌属、粘质沙雷菌等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等细菌所致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肾盂肾炎和复杂性尿路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等;用于铜绿假单胞菌所致感染时,需注意在疗程中某些菌株可出现耐药。

2. 脆弱拟杆菌等厌氧菌与需氧菌混合感染的重症患者。

3. 病原菌尚未查明的免疫缺陷患者中重症感染的经验治疗。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可能引起癫痫、肌阵挛、意识障碍等严重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故不适用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美罗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则除上述适应证外,尚可用于年龄在3个月以上的细菌性脑膜炎患者。

二、注意事项

1. 禁用于对本类药物及其配伍成分过敏的患者。

2. 本类药物不宜用于治疗轻症感染,更不可作为预防用药。

3. 本类药物所致的严重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多发生在原有癫痫史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及肾功能减退患者未减量用药者,因此原有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避免应用本类药物。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的患者有指征应用美罗培南或帕尼培南时,仍需严密观察抽搐等严重不良反应。

4. 肾功能不全者及老年患者应用本类药物时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减量用药。

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

目前临床应用者有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替卡西林/克拉维酸、氨苄西林/舒巴坦、头孢哌酮-舒巴坦和哌拉西林-三唑巴坦。

一、适应证

本类药物适用于因产β内酰胺酶而对β内酰胺类药物耐药的细菌感染,但不推荐用于对复方制剂中抗生素敏感的细菌感染和非产β内酰胺酶的耐药菌感染。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适用于产β内酰胺酶的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等肠杆菌科细菌、甲氧西林敏感金葡菌所致下列感染:鼻窦炎,中耳炎,下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关节感染,腹腔感染,以及败血症等。重症感染者或不能口服者应用本药的注射剂,轻症感染或经静脉给药后病情好转的患者可予口服给药。

氨苄西林/舒巴坦静脉给药及其口服制剂舒他西林的适应证与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同。

头孢哌酮/舒巴坦、替卡西林/克拉维酸和哌拉西林/三唑巴坦仅供静脉使用,适用于产β内酰胺酶的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等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和拟杆菌属等厌氧菌所致的各种严重感染。

二、注意事项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培训考试题

心内科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培训试卷 2012年10月 姓名科室得分 一、不定项选择题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治理行动是从哪一年开始?() A 2009年 B 2010年 C 2011年 D 2012年 2.医疗机构应当对以下哪几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异常情况开展调查?() A使用量异常增长的抗菌药物 B半年内使用量始终居于前列的抗菌药物 C 经常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 D企业违规销售的抗菌药物 E 频繁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抗菌药物 3、下列属于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的有:() A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B 美罗培南 C替考拉宁 D利奈唑胺 4、下列需一天多次给药的是() A 克林霉素 B 环丙沙星 C氨曲南 D头孢曲松 5、不合理用药情况主要包括以下那些情况:() A 超适应症用药 B超剂量用药 C不合理的联合用药、D禁忌症用药 6、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从()开始施行。 A 2012年02月 B 2012年8月 C 2012年10月 D2012年12月 7、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遵循()的原则。 A 安全 B有效 C经济 D 合理 8、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 A 三级医院≤ 50种 B 二级医院≤ 35 C 三级医院≤ 40种 D二级医院≤ 25种 9、原则上不宜使用抗菌药物的清洁手术有:()

A 腹股沟疝修补术 B 甲状腺手术 C 乳腺疾病手术 D 关节镜检查手术 E 骨折内固定手术 10、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内不得恢复其处方权和药物调剂资格? A 3个月 B 6个月 C 9个月 D 3年 1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所称抗菌药物包含治疗()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 A 细菌 B 支原体 C 真菌 D 结核病 E螺旋体 12、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的抗菌药物。 A 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 B 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 C 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 D 价格相对较低 1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的抗菌药物。 A 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 B 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 C 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 D价格昂贵 1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例次。 A 3 B 4 C 5 D 6 15、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A 12 B 24 C 36 D 48 二、问答题 1.临床应如何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用药指征及程序)?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杭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相应数量的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本机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第二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宗旨,是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科学化、 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减少和遏制细菌耐药,安全、有效、经济地治疗 患者。 一、医疗机构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 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制定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的抗菌药物临床合 理应用的管理制度。制度应明确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各临床科室负责人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责 任,并将其作为医院评审、科室管理和医疗质量评估的考核指标,确保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得到 有效的行政支持。 (一)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医疗机构应由医务、感染、药学、临床微生物、医院感染管理、信息、质量控制、护理等多学 科专家组成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多部门、多学科共同合作,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并明确管理 工作的牵头单位。 ( 二)建 设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专业技术团队 医疗机构业人员组成的专业技术团队,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 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为医务人员和下级医疗机构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不 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应与邻近医院合作,通过聘请兼职感染科医师、临床药师,共享微生物诊断平 台等措施,弥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专业技术力量的不足。 (三)制定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处方集 医疗机构应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 品规数量。抗菌药物购用品种遴选应以“优化结构、确保临床合理需要”为目标,保证抗菌药物类 别多元化,在同类产品中择优选择抗菌活性强、药动学特性好、不良反应少、性价比优、循证医学 证据多和权威指南推荐的品种。同时应建立对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定期评估、调整制度,及时清退存 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频发违规使用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临时采购 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之外品种应有充分理由,并按相关制度和程序备案。 ( 四 )制订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南 制定或选用适合本机构感染性疾病诊治与抗菌药物应用指南,并定期更新,科学引导抗菌药物临床 合理应用。 (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医疗机构应每月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 调 查 。 项 目 ( 1 ) 住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品课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测试题 1. 治疗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菌感染首选第三代头孢菌素(T,F) 2. 应用头孢菌素前应进行皮内试验(T,F) 3. 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氨基糖苷类抗菌药(T,F) 4. 所有β内酰胺类抗生素均不宜用于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感染,即使体外药敏结果显示敏感(T,F) 5. 两性霉素B静滴容易发生发热、高钾血症、肾功能不全等不良事件(T,F) 6. 头孢唑啉可用于治疗MSSA、溶血性链球菌、肠球菌属所致感染(T,F) 7. 氟喹诺酮类药物不宜用于未成年人(T,F)

8. 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万古霉素(T,F) 9. 应用碳青霉烯类药物无需合并抗厌氧菌药物(T,F) 10. 治疗不典型病原体感染可选用大环内酯类、氟喹诺酮类或碳青霉烯类(T, F) 11. 两性霉素B静滴时较少发生肝肾功能损害等不良事件(T,F) 12. 氟喹诺酮类药物适用于各年龄段感染性腹泻患者的治疗(T, F) 13. 某些头孢菌素如头孢哌酮较大剂量使用时可有出血倾向(T,F) 14. SMZ-TMP适用于治疗卡氏肺孢菌肺炎(T, F) 答案 1. F, 2. F, 3. F 4. T,

5 F 6 F 7. T 8. F 9. T 10. F 11. F 12. F 13. T 14. T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与管理测试题——题型来源于:宁夏远程网__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 1、链球菌引起的化脓性扁桃体炎,因为耐药尽量不选择哪种抗菌药物()? A:大环内酯类药;B:头孢菌素类;C:青霉素;D:喹诺酮类药 2、以下不属于大环内酯类药物的是():

A:红霉素;B:庆大霉素;C:阿奇霉素;D:克拉霉素3、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最突出的原因是()A:患者药物知识的欠缺;B:药品不合理的销售方式;C:医院现行的体制;D:医务人员知识的欠缺 4、据调查我国住院患者中大概有多大比例的患者在接受抗菌药物治疗() A:40%;B:60%;C:80%;D:95% 5、所谓合理用药是指() A:选择正确的药物和给药途径;B:要以最小的社会消耗取得最大的社会效果;C:安全;D:以上都是 6、为了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必须要加强哪方面的管理() A:选择正确的药物和给药途径;B:要以最小的社会消耗取得最大的社会效果;C:安全;D:以上都是 7、我国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的情况最常见的是() A:有适应症却没有用;B:该用高剂量的时候的剂量不足;C:没有适应症却用了,或使用抗菌药物剂量过大、疗程过长;D:选用对病原体不敏感的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管理制度 *******医院 2016.12 目录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三、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规定 四、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公示制度 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诫勉谈话制度 八、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九、抗菌药物新药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十、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调整办法 十一、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制度与程序 十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评价标准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卫办医发〔2015〕43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发〔2015〕42号)为主要依据,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及部门职责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行责任制。院长是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临床科室主任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综合目标考核及晋升、评先树优等的重要指标。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即: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安全性、疗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三)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最新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最新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 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 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 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卫生部备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简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019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刘大钺

抗菌药物耐药在美国和欧洲每年造成约5万患者死亡,估计全球每年至少70多万 患者死于抗菌药物耐药。面对耐药问题,如不采取行动,预计到2050年,全世界每年将有1000万人死于抗菌药物耐药 ,死亡人数可能超过肿瘤 抗菌药物耐药:全球共同面临的危机

应对抗菌药物耐药:全球均已行动起来WHO Global Strategy for Containment of Antimicrobial Resistance. WHO 2011. BAD BUGS, NO DRUGS: As Antibiotic Discovery Stagnates. A Public Health Crisis Brews. IDSA 2004 Antibiotic Resistance Threats in the United States 2013. US CDC 2013.

应对抗菌药物耐药:全球均已行动起来

WHO:2019年全球的10项威胁 1、空气污染和气候变化 2、非传染性疾病 3、全球流感大流行 4、脆弱的环境 5、抗菌药物耐药性 6、埃博拉等高位病原体 7、薄弱的初级卫生服务系统 8、疫苗犹豫 9、登革热 10、艾滋病

卫健委的政策与行动 2004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06年 围手术期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指南指南 2008年 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 2009年 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年 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 2011-2013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2012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2012年 关于建立加强“两网”建设的通知 2015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16年 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 2017年 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的通知 2018年 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9年 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软件操作手册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用户图解) (第三版) 福州玖叁医药软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http:\\ e_mail: 总工程师手机:魏峰松目录

第1章运行环境3 第2章合理用药指标5 第2.1节三级医院合理用药指标(部颁2011版)5 第2.2节抗菌药物品种用量DDDs排名(住院)6 第2.3节抗菌药物品种用量DDDs排名(门诊)6 第2.4节抗菌药物品种分类统计(住院)7 第2.5节抗菌药物品种分类统计(门诊)7 第2.6节抗菌药物DDDs科室排名(住院)8 第2.7节抗菌药物DDDs科室排名(门诊)8 第2.8节抗菌药物DDDs医生排名(住院)9 第2.9节抗菌药物DDDs医生排名(门诊)9 第2.10节抗菌药物用量DDDs/分类汇总(住院)10 第2.11节抗菌药物用量DDDs/分类汇总(门诊)10 第3章抗菌药物监测11 第3.1节抗菌药物库存供应监测11 第3.2节门诊抗菌药物处方监测11 第3.3节住院抗菌药物医嘱监测12 第3.4节住院病人联合用药监控12 第3.5节清洁手术预防用药监控13 第3.6节抗菌药物申请审批监控13 第3.7节抗菌药物申请使用说明14 第4章抗菌药物季报14 第4.1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信息季报表(1)14 第4.2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信息季报表(2)15 第5章抗菌药物自查15 第5.1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自查表115 第5.2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自查表216 第5.3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自查表316 第5.4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自查表417 第6章系统维护17 第6.1节系统运行参数设置17 第6.2节处方权调剂权管理18 第6.3节抗菌药物目录管理18 第6.4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字典19 第6.5节抗菌药物分类目录字典19 第6.6节抗菌药物DDD值目录字典20 第6.7节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字典20 第6.8节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目录21 第6.9节质量问题分类字典维护21 第6.10节质控反馈信息字典维护22 第6.11节用户登陆口令修改22 第7章门诊医生工作站说明23 第8章住院医生工作站说明24

2019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最新整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测试题 1. 治疗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菌感染首选第三代头孢菌素(T,F) 2. 应用头孢菌素前应进行皮内试验(T,F) 3. 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氨基糖苷类抗菌药(T,F) 4. 所有β内酰胺类抗生素均不宜用于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感染,即使体外药敏结果显示敏感(T,F) 5. 两性霉素B静滴容易发生发热、高钾血症、肾功能不全等不良事件(T,F) 6. 头孢唑啉可用于治疗MSSA、溶血性链球菌、肠球菌属所致感染(T,F) 7. 氟喹诺酮类药物不宜用于未成年人(T,F) 8. 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万古霉素(T,F) 9. 应用碳青霉烯类药物无需合并抗厌氧菌药物(T,F) 10. 治疗不典型病原体感染可选用大环内酯类、氟喹诺酮类或碳青霉烯类(T, F) 11. 两性霉素B静滴时较少发生肝肾功能损害等不良事件(T,F) 12. 氟喹诺酮类药物适用于各年龄段感染性腹泻患者的治疗(T, F) 13. 某些头孢菌素如头孢哌酮较大剂量使用时可有出血倾向(T,F) 14. SMZ-TMP适用于治疗卡氏肺孢菌肺炎(T, F) 答案

1. F, 2. F, 3. F 4. T, 5 F 6 F 7. T 8. F 9. T 10. F 11. F 12. F 13. T 14. T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与管理测试题——题型来源于:宁夏远程网__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 1、链球菌引起的化脓性扁桃体炎,因为耐药尽量不选择哪种抗菌药物()? A:大环内酯类药;B:头孢菌素类;C:青霉素;D:喹诺酮类药 2、以下不属于大环内酯类药物的是(): A:红霉素;B:庆大霉素;C:阿奇霉素;D:克拉霉素 3、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最突出的原因是()

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意见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各项管理规定,根据我院临床诊疗活动的特点,针对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分级使用及围手术期应用,制定如下补充意见。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责 1、负责对联合应用抗菌药物的合理性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科室和病历及时通知整改。() 2、负责对限制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审查,对存在问题的科室和病历及时通知整改。() 3、负责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科室和病历及时通知整改。() 4、按照院职能部门的安排,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检查、分析、总结等工作。 三、奖罚措施 1、各科室必须按照此补充意见,办理审批手续,规范、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凡没有按照此补充意见执行的,每份病历扣罚科室200元。 2、接到整改通知的科室必须在2日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医教科,对于未按时整改的科室,院周会通报,每份病历扣罚责任科室200元。 3、由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成员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违规问题没有发现,每发现一例扣罚责任人200元。 4、管理小组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在上级部门的检查中没有发现违规问题的,每人每次给予200元奖励。 **医院 二〇一四年*月*日

附件:1、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基本原则和规定 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3、抗菌药物围手术期应用基本原则 附件1: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基本原则和规定 抗菌药物合用的目的是提高疗效,减少个别药物的剂量,从而减少不良反应,延缓耐药性的产生。对混合感染或不能作细菌学诊断的病例,联合用药可扩大抗菌范围,但使用不当也可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如不良反应发生率增加,耐药菌株更多,故不宜盲目联合用药。 一、联合用药的适应症 1、病因未明的严重感染,可先依临床经验联合用药治疗,使药物的抗菌谱扩大,待确诊后再调整。 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严重感染或混合感染,如肠穿孔所致的腹膜炎、细菌性心内膜炎、败血症、中性粒细胞减少者合并铜绿假单胞菌感染等。 3、长期用药,细菌可能产生耐药性者,如结核病、慢性骨髓炎、慢性尿路感染等。 4、联合用药使毒性较大的抗菌药物用量减少,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合用时可减少前者的应用量,减轻毒性。 5、感染部位药物不易渗入者,如结核性脑膜炎。 二、联合用药的原则和规定 1、用一种抗感染药可控制的感染,无须联合用药。 2、有明确联合用药指征者,一般限于两药联用,极必要时才三药联用。 3、联合用药中至少有一种对致病菌有明显的抗菌活性,其余的不应有明显的耐药性。除极少数情况外(如抗结核病时),不宜长期采用固定组分的联合用药,而且尽量缩短联合用药的时间。 4、抗菌药物联合使用三联及以上,须提前办理审批手续,紧急情况和节假日可以顺延3天。

科室抗菌药物管理记录本

抗菌药物管理应用工作记录本 科室 年份 使用说明 1本手册内容作为科室抗菌药物曲床应用管理的考核依据,必須按时如实填写. 2、记录本由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成员填写,注意保管,人员变更时及时移交。 3、记录本按年度编制,每年一册,已填写的记录本由科室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期限 3年。 4、手术科室使用附表1、非手术科室使用附表2进行自查,每月抽查5份使用抗菌药物的病例,按表格 要求内容进行评定,并于次月1-5日将记录本上报医务科审査. 5、如遇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特殊情况需记录,可另加附页.

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 组成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与监测,定期对本科室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3、负责对科室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知识的培训、学习及考核工作。 4、检查落实科室《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执行情况,关注监控指标达标情况,把抗菌药物应用情况与医师绩效考核挂钩。 5、上报有关抗菌药物不良反应事件。 6、每月抽查使用抗菌药物的病例进行合理性评价,定期对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抗谢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目录 卫生部《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I 类切口)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术前给药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处方管理规定》 10、《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责任状 为进一步巩固2016年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項整治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 9、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1、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期的通知》卫办医政发【 2009】38号 2、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 3、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4、 5、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6、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 7、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上海华山医院抗生素研究所吴菊芳 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参见“各类抗菌药物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2 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3 给药途径 (1)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有人认为局部使用抗菌药物对全身影响较小,不易产生耐药性,你如何看待局部使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 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

三级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四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 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 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 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担任。 第六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并对各科室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二)审议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对遴选、清退、更换抗菌药物进行全程监管,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定期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及细菌耐药监测预警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五)分析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防止发生药源性事故,确保抗菌药物使用安全。 (六)负责完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并对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和个人进行处罚。 (七)负责对科室抗菌药物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对医院全年抗菌药物整体检查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价,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及工作目标。 第七条医务处为抗菌药物管理的牵头部门,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检验科微生物室、网络信息中心等部门共同参与抗菌药物应用管理。 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第一条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 初步诊

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学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第二条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未获结果前或严重感染,病情危重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一旦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对疗效不佳的患者应及时调整给药方案。 第三条对轻症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用常用抗菌药物。对医院获得性感染、重症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选用抗菌活性及针对性强、安全性好的抗菌药,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第四条临床医师选择使用抗菌药物,制订药物治疗方案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患者的疾病状况:感染部位、严重程度、年龄、机体生理、 病理、免疫功能状态、基础疾病等。 (二)抗菌药物的特性: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抗菌谱、 抗菌活性和后效应等)、药代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半衰期、血药浓度和细胞内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三)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 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 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 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 则可应

2016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考题及答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培训试题 单位:姓名:分数: 单项选择题(3*10=30分) 1.老年人和儿童在应用抗菌药时,最安全的品种是(): A. 氟喹诺酮类 B. 氨基糖苷类 C. β—内酰胺类 D. 氯霉素类 2.根据我院抗菌药物归类分线情况,属于二线药物的是(): A. 注射用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B.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C. 阿奇霉素分散片 D. 盐酸去甲万古霉素 3.对产生超广谱β–内酰胺酶的细菌感染的患者进行治疗时宜首选()类抗生素。 A. 碳青霉烯类 B. 氯霉素类 C. 大环内酯类 D. 氨基糖苷类 4.引起医院内感染的致病菌主要是(): A. 革兰阳性菌 B.革兰阴性菌 C. 真菌 D. 支原体 5.在细菌所引起的医院内感染中,以()感染在我国最常见。 A. 尿路感染 B. 术后伤口感染 C. 肺部感染 D. 皮肤感染 6.抗菌药物的选择及其合理使用是控制和治疗院内感染的关键和重要措施。不符合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原则的是(): A. 病毒性感染者不用 B. 尽量避免皮肤粘膜局部使用抗生素 C. 联合使用必须有严格指征 D. 发热原因不明者若无明显感染的征象可少量应用 7.下列哪种手术宜预防性应用抗生素() A. 疝修补术 B. 甲状腺腺瘤摘除术 C. 乳房纤维腺瘤切除术 D. 开放性骨折清创内固定术 8.耐甲氧西林的葡萄球菌(MRSA)的治疗应选用(): A. 青霉素 B. 头孢拉啶 C. 头孢哌酮 D. 万古霉素 9.预防用抗菌药物药缺乏指征(无效果,并易导致耐药菌感染)的是() A. 免疫抑制剂应用者 B. 普通感冒、麻疹、病毒性肝炎、灰髓炎、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有发热的患者 C. 昏迷、休克、心力衰竭患者 D. 以上都是 10.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中属于()。 A. 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B. 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C.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D. 以上都不是 二.判断题(3*10=30分) 1.按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分级管理要求,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 2.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可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等可局部滴耳。() 3.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术中需要追加的情况见于手术时间长(>3小时)或术中失血量大(>1500mL)。() 4.新生儿禁用四环素类、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可导致脑性核黄疸及溶血性贫血的磺胺类药和呋喃类药避免应用。() 5.确定为肠球菌感染,不宜再选用头孢类抗菌药物。() 6.预防应用抗菌药物要求Ⅱ类切口的停药时间为3至7天。()

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 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遏制细菌耐药,督促各地深化认识,落实具体责任,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在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工作组,院长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工作组由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感染科、

信息科、感染疾病科、检验科及临床科主任组成,设立管理工作组办公室,由医务科、药剂科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下设办公室:医务部: 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AMS)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第五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与技术规范,制定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议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对抗菌药物的购用及需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采购进行监督管理,并根据监督结果,分析、改进抗菌药物购用工作。 (三)根据相关指南,制定抗菌药物处方集、感染性疾病诊治与抗菌药物应用指南等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临床科室门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特殊使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一、单选题 1、根据卫生部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38 号文,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C)得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A、30% B、40% C、50% D、75% 2.乳妇在应用何种抗菌药时可继续哺乳(B)。 A、四环素类 B、青霉素类与头孢 C、THB D、磺胺类 3、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情况下,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可(C)。 A.维持24-48小时B.维持24-72小时 C.维持72-96小时 D.立即停药 4、肝功能减退得感染患者,应避免使用(C)。 A、去甲万古霉素B、头孢她啶 C、利福平 D、头孢曲松 5、预防用药用于何种情况可能有效 (D)。 A、用于预防任何细菌感染B、长期用药预防 C、晚期肿瘤患者 D、风湿热复发

6、预防用抗菌药物药缺乏指征(无效果,并易导致耐药菌感染)得就是(D)。 A、免疫抑制剂应用者 B、昏迷、休克、心力衰竭患者 C、普通感冒、麻疹、病毒性肝炎、灰髓炎、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有发热得患者 D、以上都就是 7.抗菌药物得选择及其合理使用就是控制与治疗院内感染得关键与重要措施,一下哪项不正确?(D) A、病毒性感染者不用 B、尽量避免皮肤黏膜局部使用抗菌药物 C、联合使用必须有严格指征 D、发热原因不明者应使用抗菌药物 8.根据患者肾功能减退程度以及抗菌药物在人体内排出途径调整(A)及方法。 A、给药剂量B、给药时间C、停止用药 9.老年人与儿童在应用抗菌药时,最安全得品种就是(C)。 A、氟喹诺酮类B、氨基糖苷类 C、β内酰胺类D、氯霉素类 10.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价格相对较低得抗菌药

2019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华医网继续教育

2019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答案 下列关于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发生反应时采取的措施错误的 是(如发生过敏反应,减少用药剂量) 使用四环素治疗无效的是(变形杆菌) 下列关于吸入炭疽的治疗说法错误的是(宜选磺胺类治疗)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使用量增加的主要原因不包括(免疫抑制治疗患者减少) 氧头孢烯类抗菌药物使用注意事项不包括(在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3天内禁酒) 如晚发性医院获得性肺炎怀疑病原体为嗜肺军团菌,宜加用(大环内酯类和/或氟喹诺酮类,多西环素) 人工瓣膜感染性心内膜炎、真菌性心内膜炎疗程需(6~8周)或更长,以降低复发率 下列哪些品种不属于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头孢拉定/舒巴坦) 实施淋巴管造影术的患者,建议预防性使用(第一代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1次 以下哪项不属于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 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性,即(药敏试验结果)而定 万古霉素对以下哪些微生物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应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及时留取相应合格标本,尤其是(血液)等无菌部位标本,送病原学检测 属于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的是(罗红霉素) 下列关于肾功能减退的成人美罗培南使用剂量错误的是(血液透析患者剂量每次为0.5g,每12h给药一次) 以下属于Ⅰ类切口(清洁手术)的是(手术不涉及炎症区,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 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时间依赖性抗菌药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应(一日多次)给药 磷霉素的适应证,错误的是(磷霉素钙可用于预防尿路感染) 钩端螺旋体中、重度感染首选(青霉素G) 关于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在儿童群体中应用说法错误的是(大于6月龄儿童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适应证与成人相仿) 经验治疗气性坏疽的宜选药物为(克林霉素+大剂量青霉素) 对可能已发生侵袭性真菌感染的患者进行(诊断性试验治疗) 利福霉素类抗生素的临床应用错误的是(对革兰阴性菌无效) 治疗肠球菌属所致的血流感染,宜选药物为(氨苄西林或青霉素+氨基糖苷类) 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患者经明确后,其病原体为对青霉素不敏感的肺炎链球菌,此时宜选药物为(头孢曲松) (吡嗪酰胺)仅对结核分枝杆菌有效,对其它分枝杆菌及其它微生物无效 不符合异烟肼的特点的描述是(常单独用于治疗结核病) 用药3天仍无效的急性细菌性中耳炎患者应考虑(耐青霉素肺炎链球菌感染)的可能以下患者发生急性气管—支气管炎时可不予抗菌药物治疗(病毒感染的青年患者) 治疗念珠菌属所致的肾盂肾炎,宜选药物为(氟康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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