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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物保护范围

历史文物保护范围
历史文物保护范围

1、保护范围一般性标准:

(1)地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以经过科学探测证明埋有文物的范围外30米;墓葬群范围30米。木塔等高度较高的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划定保护范围可以适量的划大点。

(2)地面单体建筑基础、台基外四向各30米;建筑群围墙基外30米;

2、保护范围特殊性标准:

(1)地下不可移动文物经过发掘,考虑要作遗址保护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群)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扩大保护范围;

(2)地面建筑(群、组)有地标性或景观价值的可以扩大保护范围;

(3)处于城镇建筑中间的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按实际需要,在能够抵御各种破环因素的前提下,可以减少保护范围的标准。

3、建设控制地带的一般性标准:

地面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定在保护范围外四向一般情况30—100米。此范围内的新建建筑应与文物本体相谐调,其建筑高度不得高于文物建筑。

4、建设控制地带的特殊标准:

(1)抵御各种破环因素能力差的文物保护单位,可以适当增加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但一般不要超过文物本体的高度的八倍。

(2)有景观价值的地面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可以从保护景观价值的要求考虑,适当扩大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并提出相应的要求;限高应在檐口以下,建筑风貌与色彩应与文物本体相协调。

(3)对有重要意义的标识性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可以适当增加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并可将这个控制地带分层分区,提出不同的控制要求,据有关资料介绍,天安门城楼的建设控制地带分为五层,延伸了500多米。

文物保护管理制度38611

文物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沈客专辽宁段集成项目部建设中的文物保护管理,预防项目建设对国家文物造成损坏,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以及辽宁省有关文物保护、发掘等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沈客专辽宁段集成项目部所属建设项目建设期内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四、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及职责 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副经理、总工、各分部经理、党工委书记为副组长,各分部总工程师、专业经理、工程部、安质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文物保护领导小组,负责文物保护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各工区负责本区域内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组长:杜麾、李磊 副组长:胡志华、冯锡超、李拓、王晓军、韩海军、张建秋 组员:于迪、侯善飞、刘建喜、马志广、刘东涛、葛志伟、董建华、葛朋春、关鑫、王先铎、郭艳华、董利剑、邢艳丽、刘占军、 孙永刚、苑永坤、董文忠 2、职责 2.1、建立健全施工期文物保护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以及应急预

案。? 2.2、熟悉施工现场的环境特点,掌握文物保护的工作程序,落实设计对文物保护的工程措施和要求;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3积极配合文物部门组织的文物挖掘抢救和搬迁保护工作 五、文物保护措施 1、开工前会同文物部门划定保护范围及区域,对所有参建人员进行交底; 2、开工前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文物保护措施和文物保护预案,报监理单位批准。 3、?切实落实文物保护工作,加强与地方文物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咨询,加强现场文物保护监督检查。? 4、?涉及文物保护的工程施工,各工区在施工现场须作出标志说明,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 5、?施工中如发现文物遗迹(历史文物、古墓群、古生物化石及矿藏等),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上报主管人员,并及时向监理单位、业主、当地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现场,待文物管理部门作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文物保护工作不重视或采取措施不力的分部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破坏或损坏文物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规范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抢险加固、修缮、保护性设施建设、迁移等文物保护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的竣工验收,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由国家文物局统一管理,由审批工程技术方案的文物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竣工验收部门)组织实施。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重点项目,国家文物局可以自行组织实施竣工验收。 第四条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督促工程业主单位于工程竣工一年后3个月内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对于一次勘察设计、分期完成的保护工程,业主单位可以对已完成并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部分保护工程提出分期竣工验收申请。 第五条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完成立项报告和技术方案批复规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资料要求详见附录一); (三)通过了业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四方验评和工程项目原申报机关组织的初验,并对初验中提出的意见已全部整改完毕。 第六条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在接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对由本级批复实施的工程项目应尽快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对由国家文物局批复实施的工程项目,应及时上报验收

申请,国家文物局根据申请组织实施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可由竣工验收部门直接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 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主要包括工程审批与管理、工程质量与效果、工程档案与资料三部分内容(相关指标详见附录二)。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根据工程性质和内容,组建验收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为不少于3人的奇数。 (二)应制订验收计划,并将验收时间、地点、内容、程序等书面通知业主单位,由其协助安排竣工验收事宜。 (三)组织现场查验时,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需在现场接受验收专家组质询。 (四)召开验收会议。 1.听取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程情况汇报; 2.听取工程初验情况及整改情况汇报; 3.调阅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验收专家发表意见(专家意见表详见附录三)。 (五)根据现场查验、情况汇报及专家意见,形成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由工程基本情况、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及结论、工程竣工验收总结及建议三部分内容构成。 第九条竣工验收部门应在验收结束后及时向业主单位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组织竣工验收的,应同时将验收意见和验收报告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第十条文物保护工程未经初验或者初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依照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在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履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第十一条国家文物局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完成后二年内未开展竣工验收的项目,予以通报;如发现验收过程中存在违反验收程序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追究相关当事者责任,并撤销验收结论,责成相关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重新组织验收。竣工验收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构

2015《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中文简版

1 前?言 2000年,由中国国家文物局推荐,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中国古迹遗 址保护协会)与美国盖蒂保护所、澳大利亚遗产委员会合作编制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以下简称《中国准则》)印发颁行,至今已有15个年头。它在对中国当时的文物保护工 作进行充分总结的基础上,明确了文物保护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基本原则,澄清了当时文物保 护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争议,提升了中国文物保护的理论水平,规范了中国文物保护的实践工 作,促进了中国和国际文物保护理论的交流和学习。《中国准则》作为中国文物保护工作的 最高行业规则和主要标准,问世后得到了广泛的宣传、普及和运用,一大批文物保护工作者 接受了《中国准则》的培训,有中国特色的文物保护理念在业内乃至社会上广泛传播,对中 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理论指引和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国内外文化遗产保护领 域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应该说,《中国准则》为2000年以后中国文物保护工作的科 学开展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对中国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000年以后,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中国文物保护事业进入到一个蓬勃发展的黄 金时期。这首先体现在空前活跃的文物保护实践上。在15年里,我们进一步摸清了文物家底, 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数量有了井喷式增长。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被认定为不可移 动文物的数量从30余万处增加到76万余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数量也从2000年的 750处,增长到目前的4296处。各地省级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数量也有了大幅度增长。 在15年里,一大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得到妥善保护,周边环境明显改善。三峡文物保 护工程、南水北调文物保护工程、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西藏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等取 得显著成果,积累了大量宝贵的实践经验。汶川震后文物抢救保护工程、玉树震后文物抢救 保护工程反映了中国文物工作者应对大规模灾害后文物保护应急水平和专业能力。蒙古博格 达汉宫门前区维修工程、柬埔寨吴哥窟周萨神庙和茶胶寺维修工程等援外项目,则向世界展 示了中国文物保护的理念、技术和水平。 在15年里,大遗址保护、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方兴未艾。安阳殷墟遗址、洛阳隋唐洛阳城遗址、 成都金沙遗址和西安大明宫遗址等大遗址保护工程和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为解决遗址保护利 用、阐释展示、利益相关者权益的实现、旅游发展、民生改善等问题提供了基于考古学研究的 新模式,为文化遗产保护和经济社会共同发展探索了崭新的解决方案,是当前新型城镇化背景 下各利益相关者实现共赢发展的有效途径,既实现了考古遗产的可持续发展,维护了文化多样 性,又使文物保护的成果真正惠及地方,惠及民众,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15年里,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取得了长足进步。截至2014年,中国已经 拥有了47项世界遗产,在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管理、监测、研究等各个方面逐步 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更为重要的是,随着突出普遍价值、真实性、完 整性等世界遗产保护理念的普及,以及丝绸之路、大运河这类巨型线性遗产保护实践工作的开

如何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如何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摘要:文章首先分析了文物管理的现状,然后分析了实际的文物保护管理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从问题出发探讨了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主要途径。 关键词: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文物档案 文物作为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先人遗留下来的无价之宝,是历史的见证,是历史的再现。文物是文明的标志,是人类社会的宝贵财富,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与科学价值,通过对文物的研究,可以拓展和深化人们对历史文明的理解,为人类行为的改进提供参考和依据。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文物,不仅显示出一个区域、一个城市厚博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品位,也是每一个部门、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几年,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对文物保护工作日益重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健全,从而为加强文物的保护管理,促进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及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目前我国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尚处于初级阶段,还有很多不完善之处,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作为一名文物工作者,有义务和责任探索和研究提高文物保护及管理工作的有效策略,才能促进文物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文物管理现状

我国历史悠久,在世界文化的组成部分中,中国文化也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近几年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我们对文物的发掘工作也是进行得如火如荼,各种稀有文物的出现,带来惊喜的同时,也为文物档案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压力;大批文物档案的出现,使得相关部门必须建立有效的管理保存机制,才能够提高文物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的管理质量,确保在其要被使用时,能够第一时间出现。但是,在进行档案管理的过程中,我国在文物档案管理方面依旧存在一些不足,其管理现状也不容乐观。文物档案管理这个概念在最近十年,尤其是最近 五、六年,从一个陌生的名词逐渐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在这个过程中,从政府到学者到普通群众,都对中国的文物档案管理抱有相当大的热情。近些年来,虽然我国加大了对文物档案管理工作的力度,在文物档案管理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是,当前我们对文物档案管理还没有一个足够的认识。这和一些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所以,我们应该制定一套既科学又合理的文物档案管理方案,加大政府的资金投入、基层人才队伍的建设等。只有经过文物档案管理单位积极努力工作,我国大量的文物档案遗产才能够得以保护和继承。 二、文物保护管理之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一支高素质、专业性强的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队伍 基层的文物工作队伍,人员结构复杂,文化程度参差不齐,业务素质存在着差别,这使得基层文物工作者对自己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的

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 (1987年11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44号文件发布,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修改) 第一条为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以下统称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均须依照本规定管理。 第三条凡已核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均应根据保护文物古迹的格局、安全、环境和景观的需要,划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和公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依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条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分为五类: 一类地带:为非建设地带。地带内只准进行绿化和修筑消防通道,不得建设任何建筑和地上附属建筑物。地带内现有建筑,应创造条件拆除,一时难以拆除的,须制定拆除计划和年限。 二类地带:为可保留平房地带。地带内现有的平房应加强维护,不得任意改建添建。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或危险建筑,应创造条件按传

统四合院形式进行改建,经批准改建、新建的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3.3米,建筑密度不得大于40%。 三类地带:为允许建筑高度9米以下的地带。地带内的建筑形式、体量、色调都必须与文物保护单位相协调;建筑楼房时,建筑密度不得大于35%。 四类地带:为允许建筑高度18米以下的地带。地带内靠近文物保护单位一侧的建筑物和通向文物保护单位的道路、通视走廊两侧的建筑物,其形式、体量、色调应与文物保护单位相协调。 五类地带:为特殊控制地带。地带内针对有特殊价值和特殊要求的文物保护单位的情况实行具体管理。 第六条建设控制地带允许建筑的高度,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最高点(包括电梯间、楼梯间、水箱、烟囱等);中国传统大屋顶形式的,其高度按檐口计算。成片建设(包括改建)的地区,经市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个别建筑物可提高建筑高度。 第七条文物保护单位周围未划一类建设控制地带或所划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小于防火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的,在其周围建房时,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办理。 第八条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时,须按本规定第三条程序办理。 第九条在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未经批准或违反本规定要求进行建设工程的,由文物行政部门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工,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违法建筑处理。

文物保护规章制度

文物保护制度 为了加强对文物资源得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得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 行爱国主义与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根据文物法,黄堡镇文化站 特制定以下文物保护制度,全体文物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 五项安全制度 一就是领导带班制度。值班要保证每时每刻都有领导,杜绝只留名不留人得官僚主义、 形式主义作风,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 二就是安全巡查制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对重要保护区域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 予以处置; 三就是值班与交接班登记制度.各开放得文物保护单位,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有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两人.值班人员忠于职守,不得擅自脱岗,要做好交接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四就是领导抽查制度.各文物保护单位得领导人,要定期不定期得亲自对本单位得防盗、 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得问题,要及时研究,及时整改; 五就是安全检查签字备案制度。安全检查要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登记在册,有据可查. 领导责任制度 1、贯彻执行文物安全法律、法规,保障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得各项安全 情况。 2、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为单位得安全保障提供必要得经费与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安全责任制,批准实施各项安全制度与操作规程。 5、组织各项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安全得重大问题. 6、根据法律、法规得规定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得安全以及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 失。 领导带班制度 1、文物安全工作就是各项工作得重中之重,要把文物安全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实行 领导轮流带班制。 2、带班领导在带班时间内,安全保卫消防工作都由带班领导负责。 3、坚持值班领导带班检查安全工作,严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如有事须请假换班。 4、值班领导值班期间如遇重大安全事故无法处理,及时上报主要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 5、带班领导带班期间,要对重点防范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作到防患于未然。 6、安全检查登记在册,做到有据可查,并在值班交接时签字、备案,做到谁签字谁负责. 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为切实抓好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分 管领导具体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2、健全、充实文物保护机构,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亲自挂帅,狠抓落实。 3、坚持“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得原则,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头、明确责任、各司 其职,做到警钟长鸣,确保文物万无一失。 4、各岗位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物安全得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级文物安全会议精神。 5、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文物保护安全工作预案,岗位安全作业规程,落实好安全措施. 6、搞好本单位得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对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性得认识,掌握各种 文物安全知识,安全技能.

Chinese ancient relics中国古代文物介绍

Beginning. Mentioning ancient Chines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e will naturally think of the four great inventions: the compass, papermaking, printing and gunpowder. However, current discoveries prove that the ancient Chines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s well developed and advanced. Four great inventions are known for us because they are handed down. Besides them, there are more astonishing ones that are less known to us, some of which are still recognized as miracles. Ancient culture diversity can be seen at every aspect, So today we are going to illustrate from four aspects: city protection, artifact, amenities, and sports. First, let me begin with city protection Sword is the indispensable weapon for city protection. And the picture on the right is a sword used by king of YUE, named goujian. The left sword is discovered with Terra-Cotta Warriors of Qin dynasty. Both of the two swords are extremely sharp without any trace of stain when they are found. After scientific test, researchers find that they is a layer of "Chromium salt oxidation", with thickness of 10 micrometer. This shocked the whole world, because it is a high-end processing technique beginning from the modern times. German and US found this technology correspondingly in 1937 and 1950, besides the material Chromium is rare metal, with melting point of 4000c, it is strenuous to be extracted. Can you believe it, a sword used by ancient Chineseemperor, is the achievement of moderntechnology. Coincidentally, another modern technology called Shape memory alloy is also used in Qin dynasty. When the archeologists cleaned up the 11th cave of Terra-Cotta Warriors, they found a sword had been bent over by a heavy pottery figurine weighing 150kg. They were depressed at the first time, because they thought the sword had been destroyed. But to their surprise, the sword recovered in seconds and turned out to be a narrow and thin bronze oneafter removed the heavy stone above it. What modern metallurgist has been dreaming of exists in the qinTerra-Cotta Warriors dating 2200 years ago. By the way, there is anothermiracle, too,Tomb ever-burning lamps.This name isfirst introduced byGreek mythology, it is said the flame is taken by Prometheus from heaven. Obviously, this is not real. But the fact is the lamp has been illuminating for thousands of years, hanging on the vault of tomb. How come? There is no oxygen in the airtight space, and where does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受国家保护的文物范围 一、国家保护文物的范围 《文物保护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1)具有历史、 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 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4)历史上各时 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二、水下文物的保护范围 《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水下文物是指遗存于下列水域的具有历史、艺术和 科学价值的人类文化遗产:(1)遗存于中国内水、领海内的一切起源于中国的、起源国不明 的和起源于外国的文物;(2)遗存于中国领海以外依照中国法律由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起源于中国的和起源国不明的文物;(3)遗存于外国领海以外的其他管辖海域以及公海区域内的起源于中国的文物。 以上规定内容不包括1911年以后的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以及著名人物无关的水下遗存。 三、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的分级 《文物保护法》规定,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 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 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四、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范围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书、记录簿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要求规范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 (试行) 发文单位:国家文物局 发布日期:1991-3-25 执行日期:1991-3-25 生效日期:1900-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和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等,是国家依法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保护管理的基本措施和保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划定保护范围 第三条保护范围是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在保护范围内不得在地面、地下及空中从事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的活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占地面积较大或情况复杂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保护范围内划分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 第四条保护范围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及周围环境的历史与现实情况合理划定。确定保护范围的原则是保证下列文物的完整性,并在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之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一)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窟寺等的单体、群体及附属建筑。 (二)古遗址的文化堆积和相关遗迹现象。 (三)古墓葬封土或已探明的墓葬、墓群及陵园或其他地面建筑等。 (四)石刻、碑碣及其他文物的单体、群体和相关遗迹。 第五条根据文物保护的实际需要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控制地带是指保护范围外需要保护环境风貌及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建设控制地带根据保护对象的格局、安全、环境和景观的需要合理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安排直接或间接从空中或地下对文物构成危害和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环境风貌的建设项目。在这一地带内修建新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应与文物保护单位的气氛相协调。 第三章树立标志说明牌 第六条标志须标示该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名称、公布机关、公布日期、树标机关以及树立日期等。树标机关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第七条标志形式采用横匾式,自左至右书写。标志牌比例为横三竖二。标志牌最小为60×40厘米,最大为150×100厘米,可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具体情况选择比例适宜的尺度。除文物保护单位的名称可用仿宋字体或楷书、隶书等外,其余一律用仿宋字体。 第八条保护标志应采用石材等坚固耐久材料,颜色要庄重朴素、显明协调。 第九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说明可书写在标志牌的背面,也可另立说明牌。说明文字为简要介绍文物保护单位名称、时代、性质、内容、价值和保护范围等,其内容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定。 第十条民族自治地方应同时树立用当地少数民族文字书写的标志牌和说明牌。

施工现场文物保护管理制度

文物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重庆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5102标项目建设中的文物保护管理,预防项目建设对国家文物造成损坏,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5102标项目部所属建设项目建设期内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文物保护工作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以及重庆市有关文物保护、发掘等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建设期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体系由项目经理部各部门以及施工班组构成。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设立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书记任副组长,各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负责文物保护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 第六条各班组长负责本区域内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中各项文物保护措施的实施。具体职责:(一)建立健全施工期文物保护管理制度。 (二)熟悉施工现场的环境特点,掌握文物保护的工作程序,落实设计对文物保护的工程措施和要求;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积极配合文物部门组织的文物挖掘抢救和搬迁保护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要熟悉掌握文物保护的工作程序和措施。 第九条项目经理部应切实落实文物保护工作,加强与地方文物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咨询,加强现场文物保护监督检查。 第十条开工前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文物保护措施和文物保护预案。 第十一条涉及文物保护的工程施工,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现场须作出标志说明,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 第十二条施工中如发现文物遗迹(历史文物、古墓群、古生物化石及矿藏等),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上报项目负责人,并及时向监理单位、业主(重庆轨道公司)、当地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现场,待文物管理部门作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对文物保护工作不重视或采取措施不力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破坏或损坏文物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项目经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 行。 精心搜集整理,因文档各种差异性,请按实际需求再行修改编辑调整字体属性及大小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中国古建筑学会2007-10-10 15:37: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物保护工程,是指对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和其它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的保护工程。 第三条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面地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准则,保护文物本体及与之相关的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 第四条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制定专项的总体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工程应当依据批准的规划进行。 第五条文物保护工程分为: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迁移工程等。 (一)保养维护工程,系指针对文物的轻微损害所作的日常性、季节性的养护。 (二)抢险加固工程,系指文物突发严重危险时,由于时间、技术、经费等条件的限制,不能进行彻底修缮而对文物采取具有可逆性的临时抢险加固措施的工程。 (三)修缮工程,系指为保护文物本体所必需的结构加固处理和维修,包括结合结构加固而进行的局部复原工程。 (四)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系指为保护文物而附加安全防护设施的工程。 (五)迁移工程,系指因保护工作特别需要,并无其它更为有效的手段时所采取的将文物整体或局部搬迁、异地保护的工程。 第六条国家文物局负责全国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并组织制定文物保护工程的相关规范、标准和定额。 第七条具有法人资格的文物管理或使用单位,包括经国家批准,使用文物保护单位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宗教组织和其它企事业单位,为文物保护工程的业主单位。 第八条承担文物保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文物局认定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资质认定办法和分级标准由国家文物局另行制定。 第九条文物保护工程管理主要指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管理。 第二章立项与勘察设计 第十条文物保护工程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并按以下规定履行报批程序: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国家文物局为审批机关。 二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文物所在地的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审批机关。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程的申报机关、审批机关

关于大英博物馆的中国文物的深思1

关于大英博物馆藏有大量中国文物的深思 ——耻辱背后的抉择与奋起 摘要: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辉煌和辛酸,在看到报道说我国有2.3万多件各代的珍稀文物被收藏在大英博物馆的时候,而仅仅2000件作为长期摆放的文物可供游客观摩,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多少辛酸多少遗憾都遗落在大英博物馆的中国馆里了。很多人都觉得这个是耻辱更有甚者觉得英国应无条件地偿还因战争而掠夺文物。可是这样的行为还不是一样地野蛮同时也是愚昧无知的。既然觉得是个耻辱那就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回面子,取回想要的东西。在这当头我们真正要做的是做出一个正确的抉择,在我看来那就是利用现有的资源发扬我们中国的文化,同时不要一味地缅怀过去,而应在传承当中发展自己站住自己的位置。 关键词:中国文物世界遗产大英博物馆应对政策 1、我国历史文物的现状 大批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已成国人心中挥之不去的痛。世界三大博物馆之一——大英博物馆是收藏中国流失文物最多的一家,其收藏中国文物的历史可追溯到1753年建馆时期,目前收藏的中国文物多达2万3千件,长期陈列的约有2000件。这些藏品与古希腊、古埃及藏品等一并成为该馆收藏的最重要最珍贵的人类文化遗产。大英博物馆的33号展厅是专门陈列中国文物的永久性展厅,与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和印度展厅一样是该博物馆仅有的几个国别展厅之一。据该馆有关人士对记者介绍,该馆收藏的中国文物囊括了中国整个艺术类别,跨越了整个中国历史,包括刻本、书画、玉器、青铜器、陶器、饰品。参观完中国厅后,可知该馆的介绍并非妄言。远古时期的石器,6000多年前半坡村红陶碗及尖足罐,新石器时代的玉琮、玉斧,商周时期的青铜尊、鼎,秦汉时期的铜镜、陶器、漆器、铁剑,六朝时代的金铜佛,隋代白色大理石佛像,唐代三彩瓷器,宋、元、明、清各代的瓷器和各种金玉制品,甲骨文、竹简、刻本古书和地图、铜币、丝绸、刺绣、书画、珐琅雕塑、景泰蓝、漆器、竹编等等,让人目不暇接。一言以蔽之,远古石器、商周青铜器、魏晋石佛经卷、唐宋书画、明清瓷器等标刻着中国历史上各个文化登峰造极的国宝在这里皆可见到,且可谓门类齐全,美不胜收。而且在大英博物馆当中的中国文物仅有不到十分之一可以供广大的游客观摩,而其他的除非是特殊用途和特邀专家,其他人是不肯有机会目睹其原貌的。据大英博物馆的中国馆馆长透露,大部分的中国文物确实是在战争时期从中国掠夺过去的,同时有部分是在不同时期英国从中国手中收走的,当然还是有些事通过拍卖或者其他的方式收购回来的。联合国科教文组织2006年披露,除了大英博物馆2.3万的中国文物以外,中国流失文物多达164万件(还不算各国私人藏有的10倍于这个数字的中国文物)。 据相关部门不完全统计,在全球47个国家和地区200多个博物馆中藏有中国文物不下百万件。美国大都会博物馆所藏中国绘画最多,大英博物馆所藏周六能改过绘画最精,顾恺之《女史箴图》的最早摹本就在此处。而瓷器,则以收藏亚洲艺术品著称的法国吉美博物馆的收藏最多。早在1840年,列强入侵就已经把中国文物列为文化侵略的重要内容。1900年,八国列强洗劫了包括括《四库全书》、《永乐大典》在内的宫廷收藏的珍贵文物和古籍。安阳小屯村出土的近20 万片甲骨,流失海外的就有26700 片,遍及日、美、英等12 国。敦煌拥有的宝藏无以计数。而今敦煌遗书在中国国内仅存20000 件;藏于英国大英图书馆东方写本部就有13700件;藏于法国巴黎国立图书馆有6000 件;藏于俄罗斯圣彼得堡亚洲民族研究所12000 件;藏于英国印度事务部图书馆2000 件。此外,日本、美国、瑞典、奥地利、韩国也均有敦煌文物收藏,数字无从估量。由这简短的一段数据足以显示出了中国文物流失的严重性,所以说要把中国文物通过交易的方式换回来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文物保护技术学概论》

《文物保护技术学概论》 一、课程名称:文物保护技术学概论 二、课程类型:平台课 三、适用对象:考古学、博物馆学,二年级学生本科生 四、计划课时:36课时 五、计划学分:2学分 六、任课教师:刘成 七、教学简介: 本课程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方法,通过多媒体教学,引入大量文物保护案例分析,利用课堂教学30 学时,把可移动文物与不可移动文物,按照保存环境不同分类,分别介绍文物病害成因与控制环境、治理文物常用的方法。通过教学参观6学时,三次实地考察,对实践中文物保存现状与保护方法做深入教学,让学生在交流互动中,了解文物保护技术在实践中的应用情况。 八、课程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前言 第一节文物保存的现状与保护需求 一、文物在出土时面临的环境突变 1、地下埋藏文物的由来 2、文物在地下埋藏过程中建立的平衡过程 3、出土瞬间的环境突变 4、常见文物出土时的剧烈变化 二、文物在保存环境中面临的问题 1、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的特点 2、大气环境对馆藏环境的影响 3、各类文物在馆藏环境中面临的问题 三、露天文物面临的大气环境侵蚀 1、常见露天文物的种类 2、露天文物的气候学——千年风雨的洗礼 3、雨与光化学烟雾——现代文明的苦恼

4、露天文物对“家”的渴望 四、文物保护工作成为当今文博工作的重中之重 1、文物被人为有意与无意的破坏日益严重 2、我国的文物政策是:“抢救第一,保护为主” 3、文物保护是当今文物工作的重点 第二节文物保护的基本内容与任务 一、文物的种类 1、通常考古学中的文物分类 2、文物保护技术学中的文物分类 二、文物保存环境的分类 1、大气环境——全开放环境 2、可调节控制环境——全封闭环境 3、普通的馆藏环境——半封闭半开放环境 三、文物保护的任务 1、在文物出土的第一刻对其进行有效的保护 2、最大限度地延长文物的寿命 四、文物保护的基本内容 1、文物组成与特性的研究 2、文物损坏机理的研究 3、文物存放环境对其影响的研究 4、文物的修复与保护处理 五、文物保护的工作程序 1、从内因着手 2、找腐蚀外因 3、究腐蚀机理 4、对症下药 六、文物保护技术的基本原则 1、保持原貌——少干预原则 2、长期有效 3、可逆性处理

文物保护管理制度

文物保护管理制度(方案) 本工程涉及到环境、古建筑、佛像的保护,所以必须建立环境、古建筑以及成品保护意识,制定相应保护措施。 1、文物保护组织管理措施 (1)项目经理部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2)工地设专门文保员,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文物保护小组。会同业主、监理和文物部门对文物进行定期检查、确认、并做记录。负责现场的日常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并且有完备的文字记录,记录当日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结果等。 (3)开工前会同文物部门划定保护范围,划定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对所有参建成员工进行交底。 (4)在工地显著位置安置好文物部门设立的标志,标志中说明文物性质,重要性,保护范围,保护措施,以及保护人员姓名。 (5)建立文物保护科学的记录档案:包括文字资料:做好对现状的精确描述,对保护情况和发生的问题做好详细的记录。测绘图纸:(做好对文物现状的测绘,地理位置,平面图,保护范围图等各部位的尺寸关系)。照片:(包括文物的全景照片,各部位特写,需要重点保护部位的照片)。 (6)保护措施上报审批制度。每个具体的文物保护措施都要在得到文物部门和建设方的批准后才可以实施。 (7)每周召开一次施工现场文物保护专题会,根据前一周的文物保护情况及施工部位、特点布置下一周的文物工作要点。 (8)文保员每日对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并向项目经理汇报检查结果。 (9)所有施工人员签订《重庆潼南大佛修复施工文物保护协议书》建立奖罚制度,对不遵守文物保护规定,私闯现场、破坏文物,要进行处以50~100元罚款,并停工再次接受教育培训,情节严重的要处以更高的罚款,直至除名,对保护文物有突出表现的要适当给予奖励。 (10)进场后立即会同甲方和文物部门,共同核查施工区古建筑、纪念物,明确保护项目范围,由文保员做好记录,开工前按遗址文物进行拍照、编号、测绘。做好标识和交底,分别制定保护措施。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核规定

附件2: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核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核工作,促进文物保护工程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核原则每年举行一次。 第二章考试 第三条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编制和定期修订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试大纲,并向社会公布。 协会根据考试大纲,建立动态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试题库,逐年扩充、调整,考试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 第四条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包括文物保护法规和行业准则、施工通论、工程实务三个科目: 1、文物保护法规和行业准则是指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准则等内容。 2、施工通论是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的专业知识,包括规范和标准。

3、工程实务是指按照考试设定的条件,编制或完善文物保护施工组织方案。工程实务按照从业范围分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五类,分别考试。 第五条协会组织考试,提前三个月公布考试的时间、地点、科目、报名等具体要求。 第六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由本人向协会报名,并提交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证书。 第七条协会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提前一个月发布准考通知。 第八条考试采用闭卷笔试。 第九条应试人员应当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协会发放的准考证。 第十条应试人员应当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第十一条协会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布考试成绩。 第十二条应试人员可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向协会申请复核试卷总分。 第十三条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内文物保护法规和行业准则、施工通论、工程实务(五类中至少

古建筑论文:近百年来中国对文物建筑与历史地段的保护

古建筑论文:近百年来中国对文物建筑与历史地段的保护 摘要:论文以1949年为界,分两大部分叙述了迄今为止大约100年来中国对文物建筑与历史地段的保护。总结出1949年后中国近代文物建筑保护思想观念的演变特征,即前期以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保护观念为主,80年代以来发展为逐渐与国际接轨。 关键词:中国近百年;保护文物建筑与历史地段;历程与特征早在18世纪中期法国就设立了“史迹监督官”;19世纪中后期,西欧各国就出现了对建筑遗产的保护运动。20世纪初西欧各国更加重视文物建筑的保护,如英国的“国家托管委员会”(The National Trust in British)对英国自然风景、历史建筑与历史遗址的保护等。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复兴”在许多国家轰轰烈烈地进行,西欧、北美都曾进行过对旧城大拆大建的“城市改造”,经过60年代的反思,城市保护运动在各国兴起。[1]1964年5月,世界各国建筑师聚会意大利威尼斯,通过了著名的《威尼斯宪章》(《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明确将“文物环境”列入文物保护的范畴;1987年,“国际文物建筑与历史地段大会”在美国华盛顿通过了《华盛顿宪章》,提出“历史地段”(即历史街区)“不仅可以作为城市演变的历史见证,而且体现了城市传统的文化价值”,应予以高度重视,并加强保护。可见,历史建筑物的保护从纪念物(monument)的保护发展到了文物(cultural

property)保护的层次;建筑保护已从单体发展到建筑群,从孤立建筑物发展到“文物环境”中建筑群的保护,并提出了“历史地段”(指“城市中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连片,或能完整地体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或地段”,见中国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的保护,表现了人类文明的进步。 西欧、北美的这些保护运动或多或少对中国都产生过一些影响,推动了中国文物建筑及其保护观念的发展,一些先进的中国建筑师甚至提出过超前的思想。1978年后,西欧、北美相关保护思想对中国的影响加大,成为了中国相关工作的主要借鉴。一、1949年以前中国对文物建筑与历史地段的保护近代以来,由于清及民国政府的软弱,大量珍贵文物被外国人勾结不法奸商巧取豪夺而去,许多珍贵的文物建筑被破坏和搬走。一些沙文主义者甚至说“以后要研究中国的历史文化,要到外国去”,制造“中国文化外来说”等谬论。[2]晚清政府在扭转外人侵夺中国文化遗产方面采取过一些措施。宣统元年(1909),民生部曾组织官员、学者在国内调查碑刻、石像、绘画、陵墓、祠堂及其它文化遗产,但未有太多举动制止文化遗产的外流。民国时期政府在文物建筑的保护上有所举动。民国三年(1914),北洋政府内务总长朱启钤下令将河北承德避暑山庄的20多万件文物运到北京,以内政部古物陈列所名义展出,但未顾及文物建筑; 1916年,北洋政府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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