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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规划与组织 (2)

第三章申报与评估 (3)

第四章实施与管理 (5)

第五章考核与验收 (7)

第六章监督检查 (7)

第七章附则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促进医疗技术发展,提高诊疗服务能力,根据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以促进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临床技术创新性研究和成果转化,进一步加强我区对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提高我区专科临床服务能力为目标。

第三条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遵循鼓励先进、合理布局、整体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自主申请、平等竞争、综合评估、择优遴选的机制。

第四条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治区财政拨款和项目单位配套,鼓励社会组织或个人捐赠。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按《XX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章规划与组织

第五条成立XX壮族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工作。组长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财政厅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自治区财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在领导

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制定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发展规划、年度工作安排、评估标准,组织项目的申报、评估、指导、管理、验收及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第七条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监督考核,各地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负责对本辖区的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建设进行组织管理、督促检查,并对项目建设工作予以支持。

第八条自治区以健康需求为导向,根据专业区域布局及医疗需求的原则对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进行规划设置,以三级医院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或潜力的临床专科为范围,以促进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临床技术创新性研究和成果转化。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当地医疗卫生需求结合自身优势实际,做好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规划。

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所在医院为项目单位,实行院长负责制,获得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科室(以下简称项目科室)成立执行小组,具体负责建设项目的实施,参与项目建设效果评估与分析。

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保障。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实施中的具体建设工作。

第三章申报与评估

第九条办公室根据发展规划和项目年度工作安排,启动年度项目申报、评估等工作。各医院根据项目年度工作安排,申报相应的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第十条申报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医院(以下简称申报医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三级医院,有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有专科建设所需的场地、设施和设备等基本条件;

(二)医院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完成政府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医院管理水平较高,对专科建设有具体规划、目标和管理制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

(四)申报专科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或者为其他临床专科提供支撑服务的能力;临床技术先进,具备较强的临床应用转化能力、发展潜力和区域辐射能力;有稳定、结构合理的专科技术人员梯队。

第十一条申报医院应当对所申报的项目及项目预算进行审核,按照要求填写《XX壮族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同一基础条件、技术能力、设备设施、人员不得用于不同专业重复申报。《申报书》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制订。

第十二条高等院校附属医院、委直属医院直接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申报,其他医院(包括社会资本举办医院)由所在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推荐申报。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发展规划(-2020)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临床重点专科发展规划(2016—2020) 为规范我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根据《四川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特制订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五年(2016-2020)发展规划。 一、重点专科建设的现状 医院现有临床科室14个,医技科室10个,管理科室16个,正高2名,副高22名,主治医师38人。医院实际开放床位300张,年门急诊量20万多人次,年出院病人1.2万人次。年手术5000余。医院配备CT、DR、C臂X光机、超声刀、电子胃镜、电子结肠镜、腹腔镜、胆道镜、GE飞利浦彩超、血液透析仪、血液透析机、心脏监护仪、高压氧舱等先进医疗设备,设有ICU病房。医院专科齐全,特色明显,临床各科均有独特优势和技术特长,科研较前明显提高。康复科是绵阳市重点专科,儿科、急诊科已成功申报绵阳市医学重点专科,现等待验收,儿科学科带头人徐丽副主任医师担任绵阳市儿科专业委员会委员、重症及新生儿组成员,绵阳市儿科质控中心专家组成员,北川质控分中心主任委员,急诊科学科带头人赖绍林主任医师是四川省急诊科专委会委员。妇产科、心内科、普外科、眼耳鼻喉科、消化内科、骨科、重症医学科、放射科、麻醉科、检验科是北川县重点专科。近年来,各个重点专科共成功申报3项县级科研课题,和上级医院协同成功申报3项市级科研课题,1项获得县科技进步三等奖,各专业共

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14篇,省级刊物发表论文9篇,发表专著5部。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医学科学发展规律和特点,开展以发挥特色医疗技术、提高诊疗水平、扩大服务能力为主要内容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临床重点专科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不断提高临床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管理水平,促进医疗机构合理调整技术结构,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以此推动全院医学科学的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服务。 三、主要目标 在全院形成布局合理、技术水平较高、各具优势(特色)的重点专科,以现有的市级重点专科为点,带动全院各个科室创建市级重点专科,形成以点带面的格局,使人民群众能就近得到较先进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2017年顺利完成儿科、急诊科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验收工作,完成妇产科及肝胆外科市级重点专科申报,以5年为规划期,争取在规划期间总共完成5-7个市级重点专科(实验室)申报或(和)验收。 三、设置原则 (一)、从实际情况出发,以患者需求及医学发展前沿为导向,根据我院的实际选择临床、教学、科研基础扎实,选择处于医学发展前沿、技术成熟、疗效确切的和学科建设有重要意义的专科确定为重点专科。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 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三年发展规划 为规范我院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根据《潍坊市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制订本设置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医学科学发展规律和特点,开展以发挥特色医疗技术、提高诊疗水平、扩大服务能力为主要内容的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不断提高临床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管理水平,促进医疗机构合理调整技术结构,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以此推动全院乃至全市医学科学的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服务。 二、主要目标 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技术水平较高、各具优势(特色)的专科点群,扩大覆盖面,缩短服务半径,使人民群众能就近得到较先进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经过2~3个周期建设,市(州)级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为主体、院级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为基础的全市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新体系。 三、设置原则 (一)、从实际情况出发,以医疗需求为导向,根据疾病谱的变化选择临床、教学、科研基础扎实,对卫生事业的可持

续发展和学科建设有重要意义的专科确定为重点专科。 (二)、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的科目名称以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为依据确定。 (三)、按照择优选拔、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每年评审5~8个科目的省级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四)、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一个建设周期为5年,每个建设周期建立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制度。 (五)、本设置规划原则针对全市三级综合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口腔医院、妇幼保健院、肿瘤医院、眼科医院等)的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设置规划,另行制定。 (六)、尚未设置规划的科目,由市卫生局根据临床医疗技术发展的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七)、本院未来将申报国家级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是根据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发展需求,遵循医学科学发展规律和特点,建立的一种医院长效管理机制。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是提供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专科医疗中心,在临床医疗服务体系中居于技术核心地位,也是推广临床技术、开展临床科研、培养临床人才的重要基地。 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加强介入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重要

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规定(精)

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三级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与管理,促进我省医疗技术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增强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依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设定。主要包括二、三级临床科目,部分一级临床科目及少数与临床医学相关的科目。 第三条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由省卫生厅组织专家评审、确认,在本专科领域能代表全省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在省内具有医疗服务能力强、医疗质量高、管理科学规范等优势,在临床医疗服务体系中处于技术核心地位。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可作为全省医疗质量管理、人才培养和技术推广的基地。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三级医院。 第五条省卫生厅负责全省三级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评审、确认、监管工作。 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协助省卫生厅,根据《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负责辖区内三级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申报、建设与监管工作。 三级医院负责本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与管理,制定专科建设与发展计划,并组织落实。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必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保持学术、技术和管理水平的省内先进地位,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并带动本院其它专科及全省本专科共同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省卫生厅成立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评审专家库及评审监察组。 第七条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医政处,负责组建评审专家库,并具体组织和实施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评审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评审专家库由专业技术专家库和医疗管理专家库组成。 第九条专业技术专家库成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公道正派,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有较高的积极性; (二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受聘于三级医院; (四担任相应专业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 (六服从办公室评审工作安排。 第十条医疗管理专家库成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公道正派,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有较高的积极性; (二有丰富的管理知识、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医疗管理经验,熟悉医疗管理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临床重点专科培育与支持措施

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 临床重点专科培育与支持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临床专科建设是体现医疗卫生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为培育我院临床专科优势,提高医学科技竞争能力,加强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充分发挥临床重点专科在重大疾病、疑难病防治的中流砥柱作用,以及在高层次人才培养、医学科研方面的综合优势,使我院的总体医疗卫生服务达到旗县内领先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加强临床重点专科的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保持学术、技术水平的先进地位,并带动本院其它专科做到全面共同发展。 第二章建设内容 第三条临床重点专科将形成技术精湛、服务优良、设备完善,以诊治疑难重病为重点,具有相当规模,管理现代化的标志性医学专科。具备较强的解决本专科疑难、复杂、危重病症能力;具有对本专科关键技术、方法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的能力,成为全旗的医疗技术指导和培训中心。 第四条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对本专科关键技术、方法具有一定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具有推广应用临床适宜技术能力;技术特色明显,具有解决本专科疑难、危重病例的能

力,达到全市旗县级医院领先水平;成为培养县级合格医学人才的基地;为人民群众就近提供特色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第五条技术能力建设:整体跟进,全面提高医疗技术水平;重点突破,培育自身品牌,增强知名度,提高竞争力。根据临床专科建设方向,选准重点诊疗病种及优化方案,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积极推选优秀重点专科开展人员外出培训,规范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 第六条人才队伍建设: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在本地区学术团体中担任重要职位;专科技术骨干以本科和本科以上学历为主体,专业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合理,建设一支具有较强发展后劲的学科队伍,培养市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名医和名专家。 第七条人才培养能力建设:是全旗专业人才培养基地,通过有计划、有组织进修培训等多种方式,培养基层技术、学术带头人;推广新技术及基层适宜技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技术水平。 第八条专科文化建设:临床重点专科必须重视科室的文化建设,继承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优良传统,体现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时代气息,突出救死扶伤的行业特点,以正定位,以善为本,技术精湛,认真负责,集大成,得智慧,形成一种仁心仁术、团结向上的医学人文品格。 第三章实施与管理

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管理规定

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管理 规定 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重点专科建设是创立医院品牌,增强医院竞争实力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医院业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出成果、出人才、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为了加快我院重点专科建设步伐,加强学科管理,根据我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省、州、县重点专科建设要求特制定《丘北县人民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条医院成立“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的管理工作。具体办事机构为医务科。医务科在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重点专科建设进行具体管理并做好专科评审迎检工作。各专科成立以科主任为核心的专科建设小组,由科主任具体负责专科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接受医院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考核。 第二章指导明思想和目标 第三条重点专科建设指导思想。适应医院卫生体制改革和医院市场的需要,更好地把握医院医疗服务的技术水平和发展方向,引入竞争机制,加强动态管理。通过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带动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多层次的需要。

第四条重点专科建设目标。通过对重点专科实行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使专科建设管理逐步科学化、规范化,形成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格局,使我院重点专科整体技术水平进入全州、乃至全全省县级医院的先进行列,一般专科达到本州内县级重点专科水平。专科建设远期目标,通过十年建设使1个专科达到全省县级医院重点专科标准,2一3个专科达到州级重点专科标准。专科建设近期目标通过3年建设使1—2个专科达到州内县级医院重点专科标准,2—3个以上重点专业项目达到州级重点专业项目标准。 第三章重点专科设置条件 第五条根据医疗市场需求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医院医疗业务发展计划的重点专科设置规划。 第六条重点专科名称以部颁诊疗科目为标准。 第七条以省、市及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标准作为评估重点专科的条件和依据。 第八条在临床重点专科设置规划内,根据专科发展水平和评审得分择优设置。 第四章申报和评审 第九条根据重点专科建设标准对符合省、州、县及医院重点专科条件的可按下列程序申报 I、首先各专科根据有关标准省、州及医院重点专科标准自查评审。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方案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为保证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我国医疗服务能力和整体救治水平,引导医疗机构加强内涵建设,规范医疗行为,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探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模式,完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申报条件、评估程序、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为在全国实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积累经验并提供实践依据,最终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制度。 三、组织管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由卫生部医政司负责组织和管理,包括制定试点方案,组织实施《国家临床重点

专科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对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的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等。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办法》要求,组织好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做好初评和上报等工作。 各申报医院根据卫生行政部门部署和《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填写《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按规定及时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四、试点内容 (一)试点专科。 本次试点的专科为消化内科、骨科、妇科、产科和儿科为试点专科。通过评估,每个专科确定一定数量的国家I级临床重点专科和若干国家II级临床重点专科。 (二)试点办法。 按照《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试点工作。 (三)评估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评估标准包括通用标准和专科标准。通用标准即《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通用部分)(见附件3);评分标准的专科部分将于评估前另行发布。

重点专科管理办法

开封市第一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管理办法 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是体现我院医疗卫生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在医院业务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我院医学专科优势,提高我院在医疗行业医疗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加强我院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科学、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作目标 瞄准医学科技前沿,跟踪高科技的发展,落实“十一五”卫生科技规划,重点地鼓励、扶持、建设一批具有技术优势、竞争优势、品牌优势的市级临床医学重点专科,通过三年时间的自主创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使该专业总体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或市内领先;力争在规模、队伍、研究水平、辐射能力等方面达到省内中上水平,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技术水平较高、各具特色优势的专科专病群,带动和促进其他相关专科的建设和发展,使人民群众能就近得到较先进和满意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同时发挥重点专科的示范带动作用。 建设指标:

⑴医学技术水平:具有一定的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疾病的能力,某些病种具有(或基本具有)市内领先、省内或国内先进的诊治技术,能解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关键诊治问题。 近3年开展有填补市内空白的新技术、新业务;各项医疗指标达到所在级别甲等医院重点专科的要求, 该专科甲级病历达90%以上,无丙级病历; 根据专科建设方向,制定重点诊疗病种及优化诊疗方案,并在临床中加以运用。加强省内外技术合作和交流,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研究开发临床适宜诊疗技术。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明确而稳定的专科主攻方向,临床特色突出并具有发展优势,科研支撑条件较好,研发能力较强,在该领域处于全市领先或先进水平。承担有省级以上科技项目并进展顺利; 近5年有填补省内空白的新技术、新项目; 近5年有获得省(部)级科技奖或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项; 近3年在国际、国家级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医学论著或综述文章15篇以上。 ⑶学术队伍建设:专科带头人学术造诣深、学风正、医德好,具有团队协作能力,在省内或全市有一定知名度,担任省

[专题]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专题]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县医院 临床重点专科发展规划 为规范我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根据《河北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制订本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医学科学发展规律和特点,开展以发挥特色医疗技术、提高诊疗水平、扩大服务能力为主要内容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临床重点专科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不断提高临床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管理水平,促进医疗机构合理调整技术结构,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以此推动全院乃至全县医学科学的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服务。 二、主要目标 在全县形成布局合理、技术水平较高、各具优势(特色)的专科点群,扩大覆盖面,缩短服务半径,使人民群众能就近得到较先进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经过2,3个周期建设,县级临床重点专科为主体、院级临床重点专科为基础的全县临床重点专科新体系。 三、设置原则 (一)、从实际情况出发,以医疗需求为导向,根据疾病谱的变化选择临床、教学、科研基础扎实,对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学科建 设有重要意义的专科确定为重点专科。 (二)、临床重点专科的科目名称以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为依据确定。

(三)、按照择优选拔、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临床重点专科申报。 (四)、临床重点专科一个建设周期为5年,每个建设周期建立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制度。 (五)、本院未来将申报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是根据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发展需求,遵循医学科学发展规律和特点,建立的一种医院长效管理机制。临床重点专科是提供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专科医疗中心,在临床医疗服务体系中居于技术核心地位,也是推广临床技术、开展临床科研、培养临床人才的重要基地。 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把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与发展摆上医院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把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抓紧抓好。 (二)、合理布局,作好规划 依据区域内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医疗资源实际情况,全院的各科室要选择并确定好临床重点专科发展方向,设计好临床重点专 科建设和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依照规划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进行区域内技术力量重组,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与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加强建设,打造品牌 医院鼓励临床科室依据规划和发展方向,在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上多下功夫,开展以发挥特色医疗技术、提高诊疗水平、扩大服务能力为主要内容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努力将本专业的综合优势和整体水平提升,突现临床技术特色,在重

市重点学科建设管理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医学重点学科整体水平和学科经费使用效能,带动全市医学进一步发展和医疗水平进一步提高,根据有关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市医学重点学科是指符合我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经评估认定或批准,学科整体实力在深圳市处于领先水平或有明显特色,通过重点扶持和建设有望达到省内先进以上水平的医学类学科。 第三条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规划、科学管理、科学评估、科学整合优势资源的原则,以学科或专业科室为建设主体、所在依托单位为重要支撑,明确责、权、利关系,努力提高建设绩效。 第二章管理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市卫生局职责: (一)统一管理全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工作; (二)制定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规划、政策和评估体系及考评办法; (三)对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予以监督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四)负责市医学重点学科经费预算管理; (五)对市医学重点学科经费使用开展绩效评估。 市卫生局应成立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市医学

重点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参与医学重点学科相关政策制定、医学重点学科评估、指导、咨询和相关课题研究工作。 第五条市财政局职责: (一)将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设立专项部门预算科目,纳入年度预算; (二)对市医学重点学科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市医学重点学科依托单位职责: (一)统筹管理本单位内的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工作,为医学重点学科的投资与建设绩效负管理责任;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医学重点学科管理制度和配套措施,规范本单位医学重点学科管理; (三)组织选拔医学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经学术带头人提名的技术骨干; (四)大力支持学术带头人的工作,为医学重点学科落实建设计划创造条件; (五)督促和支持学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进行医学继续教育; (六)对医学重点学科的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购置、人员编制、人才培养和引进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和政策优惠,对财政拨付的专项经费不足部分予以支持和补充; (七)确保医学重点学科经费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接受财政、监察、审计、卫生等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市医学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职责: (一)学术带头人是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全面

苏州市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

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 重点专科建设是加强医院建设,促进医、教、研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发挥重点专科的示范、带头作用,从而提高医院整体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 二、重点专科的产生 由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提议,从医院的发展出发,根据《苏州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经院科技委员会评审确定后上报市卫生局审核。 三、重点专科建设目标 巩固和发展已有的重点专科优势,进一步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重点扶持培养一批专科,争取更多的专科达到市级和自治区重点学科水平。 四、重点专科建设内容 1.围绕专科发展方向开展临床及基础科研工作,提高专科科研及临床医疗水平。 2.专科人才培养,专科人才梯队建设及专业设备购置。 3.加强横向联系,与内地先进的口腔医院加强协作,邀请疆内外知名专家来院授课、讲学、挂职。 五、重点专科建设专项经费 医院设立重点专科建设专项经费,每科每年10万元,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重点专科负责人在每年年初提出科室人员培训、设备购置及科研计划,经科教科审核,报院务会批准。在经费使用过程中严格控制,监察其支出与主攻目标的一致性和合理性。 重点专科专项经费使用范围: 1.课题经费不足时给予支持。 2.国内外学习班及学术交流活动。 3.聘请疆内外知名专家来院讲学或兼职,根据双方达成的意见,经医院批准的劳务酬金。 4.专业仪器设备购置,购置前须经设备委员会及相关人员论证,以免重复购置及浪费。 5.经科技委员会审核过的其他经费。 六、重点专科的管理 1.分管院长负责,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导重点专科建设的有关问题。 2.各重点专科主任为专科负责人,实行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必须充分发扬民主,把握专科发展方向,兼顾近期和远期目标,制定专科发展规划,确定专科建设目标,选拨好专科接班人,通过全科室努力形成专科特色。 3.各级重点专科确定后,应严格按照专科建设计划进行年终考核。 4.医院每年举行一次重点专科发展研讨会,每个重点专科汇报专科建设情况及次年发展计划。目的是总结经验,指出不足,纠正方向,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5.确保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论文发表在国内各级期刊上,鼓励在国外期刊发表,并给予奖励。积极承办全国及自治区级学术会议,鼓励科技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通过与同行的交流促进学科发展。 七、重点专科建设的相关政策 1.对重点专科人员编制、人才引进、职称晋升、出国培养和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给予优惠政策,优先考虑。 2.对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才给予重点推荐、宣传。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克州人民医院产科重点专科发展规划为规范我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根据《贵州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制订本设置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医学科学发展规律和特点,开展以发挥特色医疗技术、提高诊疗水平、扩大服务能力为主要内容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临床重点专科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不断提高临床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管理水平,促进医疗机构合理调整技术结构,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以此推动全院乃至全市医学科学的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服务。 二、主要目标 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技术水平较高、各具优势(特色)的专科点群,扩大覆盖面,缩短服务半径,使人民群众能就近得到较先进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经过2~3个周期建设,市(州)级临床重点专科为主体、院级临床重点专科为基础的全市临床重点专科新体系。 三、设置原则 (一)、从实际情况出发,以医疗需求为导向,根据疾病谱的变化选择临床、教学、科研基础扎实,对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学科建设有重要意义的专科确定为重点专科。 (二)、临床重点专科的科目名称以卫生部《医疗机构诊

疗科目名录》为依据确定。 (三)、按照择优选拔、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每年评审5~8个科目的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四)、临床重点专科一个建设周期为5年,每个建设周期建立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制度。 (五)、本设置规划原则针对全市三级综合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口腔医院、妇幼保健院、肿瘤医院、眼科医院等)的临床重点专科设置规划,另行制定。 (六)、尚未设置规划的科目,由市卫生局根据临床医疗技术发展的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七)、本院未来将申报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是根据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发展需求,遵循医学科学发展规律和特点,建立的一种医院长效管理机制。临床重点专科是提供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专科医疗中心,在临床医疗服务体系中居于技术核心地位,也是推广临床技术、开展临床科研、培养临床人才的重要基地。 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把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与发展摆上医院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把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抓紧抓好。 (二)、合理布局,作好规划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

新泰市人民医院关于公布《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医院字【2015】28号 关于公布《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我院医疗技术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健康需求。经研究,确定心内科等科室为我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加以管理,特制定《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望各相关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新泰市人民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 附件2:新泰市人民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 附件3:新泰市人民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 二O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新泰市人民医院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院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与管理,着力打造我院的品牌和优势,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参照国家、省临床重点专科管理规定及《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院院级、市级和省级重点专科的建设与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重点专科,是指在临床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整体实力较强,在本专科领域有所突破和创新,在省内同领域中具有突出优势,经建设后有望达到省内领先水平,成为我院的品牌专科。

第四条重点专科建设方针:以功能为目的实现相关专业的最优组合;以科技为先导促进临床诊疗水平的提高;以人才为基础增强发展后劲;以信息为保障提高质量和效率;以评估为手段促进公平竞争,鼓励医院各科积极申报重点专科。 第五条重点专科管理将引入竞争机制,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申报程序 第六条专科设置与条件:1、专科名称以卫计委颁诊疗科目为标准。2、建设的标准,以国家、省临床重点专科管理规定及《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作为评估重点专科的条件和依据。3、在临床重点专科设置规划内,根据专科发展水平和评审得分,择优设置。4、省颁标准中未涵盖的专业,应参照有关标准进行创建。 第七条院级重点专科的确定,采取自愿申报的办法,院学术委员会评审,院委会讨论,择优确定。 第八条对符合省、泰安市重点专科条件的,按下列程序申报: 1、各专科可根据《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自查评估。 2、各专科根据评估情况,分类填表申报,并按规定填写《临床重点专科申请书》。 3、医院根据各专科申报情况,院学术委员会进行院内评审。 4、通过院内评审的专科,提请并接受省、泰安市重点专科评审组评审。 第三章目标管理 第九条重点专科建设的发展规划及专科建设的远期目标: 通过三年建设使2-4个专科达到省级重点专科标准,5-10个专科达到泰安市级重点专科标准,10-15个专科到达院级重点专科标准,同时应有一支学术造诣深、治学严谨、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良好、团结协作、能攀登医学高峰的专科带头人及后备人才队伍。实行重点专科分级管理,使专科建设管理逐步科学化、规范化,形成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格局,使我院重点专科整体技术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第四章组织管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眼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眼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1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序号检查内容 标 准 分 评分标准备注 一基础条件150 1 发展 环境 (5)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3 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规划合理得2分;执行效果好得1分。未指 定不得分。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 措施(科研处) 2 政策、措施齐全,为医院内重点学科,得2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 力,得1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得分。 2 专科 规模 (20) 床位数10 40张床,得6分;每增加10张加2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 米 10 ≥6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5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走廊放床或占用治疗室、换药室收治患者不得分。 3 支撑 条件 (40)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 要 20 医技科室技术队伍设置齐全得10分,项目符合要求得10分,辅助科室 设置不全扣3分,无围术期监测或重症监测扣3分,临床检验设备不全 扣1-3分 2

重点专科的建设总结和措施[1]

重点专科的建设思路和措施 曹县中医医院 曹县中医医院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定的二级甲等中医综合医院。近年来,我院以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为总抓手,始终坚持以发挥中医药优势、突出专科特色、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为根本,大力开展中医专科建设,医院重点中医专科品牌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确定品牌建设目标,强化专科管理 加强中医专科建设,突出中医特色优势,是深化“两好一满意”活动的突破口,是提高中医院核心竞争力的必要手段。我院坚持以“突出中医特色,发挥专科特长,提高综合实力”为方向,以名医带名科,以名科为龙头,走学科建设品牌建设之路,不断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在重点中医专科建设规划方面,按照“学科建设是龙头,人才培养是核心,科学研究是关键,经费投入是基础,政策措施是保障”的建设思路,努力建设起一批市级重点专科,争取通过3~5年的努力,中医病、中医骨伤、针灸推拿等专科达到市级重点中医专科标准,以此带动全院整体医疗水平的提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高水平医疗需求,实现医院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在重点专科建设基本目标方面,学科带头人确立、专科人才引进和培养基本完成,人才梯队基本建立,技术实力达到相应建设标准要求。通过3~5年的建设,使得重点专科在服务功能、医疗水平、科研水平等方面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并根据国内、省内发展趋势积极跟进,专科特色显现,

应用专科制剂占30%以上,项目建设收到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措施方面,在组织管理上,实行院长负责制,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医院重点专科建设规划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重点专科建设的组织领导,组织制订实施建设规划,制定专科建设年度计划,组织督导、检查及考核评估。分管院长靠上抓,其他院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全力配合,医务部负责专科建设日常工作,组织检查监督,研究解决专科建设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建立院内自我评估机制,由重点专科领导小组成员每半年对专科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切实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及问题,使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同时建立了年报制度。在建设中突出强调学术带头人的学术指导作用及学科带头人的领导作用,赋予学科带头人在科室人事调动、科室管理、专科经费使用、设备购进等方面的权力,使专科发展具有长期性,保证可持续发展。在经费管理上,加大经费投入,不断完善专科发展支撑平台,同时制定专科经费管理制度,专科经费专款专用,由科室统一规划,经费支出重点放在人才培养、设备购置、新技术引进、学术交流、进修学习、科研资助、书籍杂志订阅、发表论文等方面,专科经费必须由专科带头人、主管院长、计划财务部主任分别签字后才能进行支取,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 二、发挥专科特长,体现中医药治疗优势 我院在深化“两好一满意”活动中,紧紧围绕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这一核心,引导各重点专科在建设过程中,既注重专科建设的规模扩张,更注重专科建设的特色发挥和临床疗效。鼓励各专科积极开发应用特色优势明显的中医非手术、非药物疗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评估表.doc

附件 2: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评估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其中“基础条件”占100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 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00 分,“科研与教学”占100 分,总计 1000 分。评估达到800 分以上的医疗机构可提出市级重点专科申报。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基础条件”中对床位数有专项要求的,服从专项要求标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高级职称、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 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 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或中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 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 个月以上。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评估评分表 (总分 1000 分)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检查方法评分标准备注一基础条件100 分工 组织完善、规划健全合理、执行效果好,得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5 查相关医院文件、会议纪要等材料满分;无组织机构不得分,无发展规划不得 1 发展环境分 ( 10) 政策、措施齐全,得满分;无明确的政策或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 5 查有关资料 或措施措施不得分 独立单元,科室布局合理10 现场查看科室布局、就诊流程指示、科室专科设置符合相关标准,科室标识规范、清标识楚,得满分;达不到上述标准,酌情减分 专科规模床位数10 具有至少 1 个护理单元、 20 张床的独立病 20 张床,得 5 分,每增加 5 张床加 1 分 2 区 ( 30)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 6 平 每床使用面积 =业务用房面积 / 床位数。查≥ 6 平方米得 10 分; 4-6 平方米得 6 分;少方米 ( 业务用房不包括辅助用10 医院有关文件,并实地查看于 3 平方米不得分 房)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 10 查看临床检验、辅助治疗、科研实验室能够满足,得满分;不能满足,酌情减分 需要 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 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得满分;不 支撑条件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10 现场检查 3 具备,酌情减分 ( 30)和适宜性 评估前 5 年投入≥ 100 万元得 10 分,每少 10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10 查医院账薄、报表,核对有关数据万元减 1 分;无专账、无专款、未专用均不 得分

中心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中心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临床重点专科是体现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专业特色的重要标志。为了进一步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不断提升我院的核心竞争力,力争在“十三五”末把我院建成北疆区域医疗中心,并跨入疆内一流医院的行列,实现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零的突破,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中心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一、设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的意义 1、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主体是医务人员,设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可以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极大地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潜能,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专科建设的良好氛围。 2、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的设立,是我院对重点专科建设激励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同等条件下,医院在设备购置、人员培训、院内科研立项、临床诊疗技术的引进等方面,对重点专科已给予优先,而奖励基金的设立,则体现了我院从物质激励层面的现金期权制激励。多种激励方式的并用,将能够从不同层面更好地满足重点专科的建设需求,必将对重点专科建设产生巨大的激励作用。 3、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的设立,是成本效益观的体现。通过充分发挥医务人员主观能动性,达到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并通过重点专科的示范与带动作用,进而实现北疆区域医疗中心及疆内一流医院的工作目标。在我院获得最大效益

的同时,使广大油城及周边百姓能更好地享受到我院的优质医疗服务。 二、成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小组 组长:叶舟 成员:刘永江、拓宽前、孙国良、罗红斌、秦亚玲、时万杰、戴向军、谢冬梅 下设办公,办公室设在医务处,由罗红斌同志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职责: 1、组织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考核小组对各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进度进行定期督查、考核; 2、审核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考核奖惩方案及奖励基金的发放方案,对业绩突出的临床专科及学科带头人进行奖励,对未按期完成或完成质量较差的临床专科及学科带头人进行处罚。 3、每年度在院内网公示对各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考核奖惩方案,及奖励基金的使用情况。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小组下设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考核小组。 组长:罗红斌 成员:秦亚玲、时万杰、戴向军、谢冬梅、董琳、刘晓红、陈燕、张红、刁红亮、丁锦辉、廖燚 职责:对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

最新l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会议纪要资料

会议纪要 资源县人民医院医务部2015年1月26日重点学科建设现场推进会的会议纪要时间:2015年1月26日15:00 地点:门诊五楼小会议室 主题: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启动会 主持人: 记录: 参加人员: 会议内容:

程良利院长带领参会人员先后参观了我院儿科(包括新生儿科)1个市级重点专科科室建设情况,儿科黄远莲主任引领大家参观了儿科科室,并详细向大家介绍了本科室发展和创建市级重点专科历程,以及今后的工作规划等。儿科主任表示,市级重点专科的成功创建,使科室管理更加规范,医护人员业务能力、技术水平显著提高,有效推动了科室业务发展。 参观完1个市级重点专科,回到会议室,医务部刘文松主任对我院重点专科建设创建经验进行了总结。一、明确目标,规划执行;二、克服困难,迎难而上;三、扩大影响,宣传到位;四、突出重点,打造特色优势;五、加强组织管理和人才培养;六、注重人才培养,加强梯队建设;七、保障医疗治疗,提升医疗水平;八、重视引进新技术、新疗法,提升服务品质。同时,他在2106年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规划中要求大家正视发展瓶颈、突破发展和立足当下、规划未来。 随后,普外科曾宪和主任、麻醉科刘忠祥主任、内一科赵明辉主任以及内二科肖秋玉主任均发言表示,通过参观一个市级重点专科,感触很深,也很震撼,1个科室通过创建市级重点专科,均取得了显著的进步,科室发展明显加快,让大家耳目一新,通过参观学习,更加坚定了我们创建重点专科的信心和决心。此外,特邀参会人员口腔科黄文创、医师,B超室室赵欣医师和妇产科吴东连医师也纷纷就本次参观学习谈了自己的感受和对本科室未来发展进行了展望。

蒋小峰副院长在谈到参观感受时表示,1个市级重点专科科室人员都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踏实的工作作风。他要求创建成功的科室要积极在全院推广创建经验,各科室也要主动请教学习创建经验。其次,各科室要明确目标,积极行动,确保创建和复检成功通过。此外,申报县、市、省级重点专科的科室院部将给予支持和鼓励。 最后,程良利院长对重点专科建设推进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一、抢占机遇,全面推进各专科和重点专科建设,力争在2020年再创2-3个市级重点专科。特别是有副主任医师的科室,要认真思考,储备资源为2016年发展奠定基础。 二、以重点专科为抓手,全院全面提升科室服务能力。三、倡导人人有专业,科科有特色的发展局面。四、科室专业在县内未达到领先水平,未达到县级重点专科的科室,给予挂红牌处理。12月底落实以下具体工作:1.科内有副主任医师的科室,至少申办一项学科建设工作,否则年度不予评优晋级。如果未开展专科、学科建设工作,导致科室业务下滑,将给予低聘处理。2.专科特色突出科室,将实行能人领办、全科协办或引进合作等方式进行专科建设。否则对科室进行合并或停办。3.不予合作、领办、协办等人员,院部将予以辞退处理。4.医院对重点专科建设和学科建设将采取帮扶、扶持政策,同时实行容错机制。5.重点学科带头人,将享受医院中层干部待遇,建成后可以低职高聘。

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重点学科建设是增强医院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医院医疗、教学和科研水平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各级重点学科建设,规范重点学科管理,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学科建设的根本任务是优化资源配置,巩固和发扬学科优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推动学科快速发展,促进医院医疗、教学、科研水平提高。 第三条重点学科建设的基本目标是形成梯队合理的学术队伍,具备一定优势和配套合理的实验室条件,具有承担、参与重大科研项目和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的能力,并在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逐步成为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开放型医疗、教学和科研基地。 申报和评审 第四条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申报和评审要求进行,批准设立的重点学科(专科)即纳入我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 1. 2. 3. 管理组织及运行 第五条重点学科由学科带头人负责日常管理和建设,科教科负责协调督导。

1.学科带头人:重点学科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学科带头人拥有学科内部管理的自主支配权,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确定主攻目标,带领全体成员走在学科发展的前沿,力争在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标志性成果;注意选拔和培养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形成结构合理的学术队伍。每年年末形成本年度学科建设情况报告及次年工作计划(含国内外研修),呈报院务会; 2.学科(专科)秘书:由学科带头人指派,协助学科带头人完成日常管理相关工作; 3.学科成员: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根据个人专业方向及所在岗位,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学科带头人批准可加入重点学科团队。并在学科带头人的带领下,努力完成学科建设任务。 4.科教科:负责督导并协调学科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年中组织召开重点学科联席会,相关情况及时反馈至院领导。 检查评估与奖惩 第六条对完成学科建设任务,达到验收标准的重点学科,滚动进入下一期建设;对管理不善,年度检查不合格者,限期整改;验收评估不合格者,报院务会进行人员调整。 第七条医院对完成学科建设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科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1.学科建设经费:给予各重点学科2万元/年学科建设资金,由学科负责人支配,用于《外出参加专业学术活动暂行规定》以外的学术交流及论文版面费报销(经学科带头人审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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