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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保证公司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与建设进度,发挥投资效益,建设一流项目,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与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基建项目,就是指由公司或控股公司建设的新(扩)建项目。

第三条基建项目管理的范围,包括从项目前期准备、核准文件与施工图的编制及审查、招标采购、工程施工、投料试车、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后评价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项目管理职责划分。

公司基建项目部为公司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申请,参与项目核准报告、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项目招标方案、开工申请、建设目标责任书、工程变更,参与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对项目经济性进行动态评价与风险评估,负责对项目进行后评估,重要事项及时向集团报批。

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查项目融资计划,拨付资金,监督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审查并批复工程竣工决算,参与重大工程合同的审查工作,重要事项及时向集团报批。

公司综合管理部参与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审查,负责审查有关奖惩部分,负责项目建设目标的考核与奖惩。

第五条公司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由集团确定工程管理标准与管理模式,公司负责审查项目建设目标、审查设计优化、审定项目执行概算、审批开工报告、审查批复概算调整、组织项目验收与竣工决算、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考核,三级公司就是项目法人,就是项目建设单位,就是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与廉政目标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形成完整的记录。

第二章项目前期准备管理办法

第七条纳入集团与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方可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第八条计划外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必须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公司初审,由公司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提出的政策依据、市场分析、实施条件、方案设计、经济分析、风险分析及保障措施。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集团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条项目建设单位确定的编制项目核准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等的工程咨询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与业绩。金额大于30万元的工程咨询类合同,报公司批准,方可签订。

第十一条基建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200万元的土建合同、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100万元的其她合同,须报公司备案;单项合同金额大于200万元的土建合同、单项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的其她合同,须报公司批准。

第十二条公司参与项目核准报告、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与消防设施设计的审查。

第十三条推行限额设计,以执行概算控制造价。项目主要设备与主体施工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应编制项目执行概算。项目执行概算由公司组织审查批准。调整执行概算应履行原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项目开工前必须对照国内先进水平与标准,从工艺系统、设备选型与设备布置三方面进行设计优化。设计优化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公司参加、审查。

第十五条项目开工条件完备,方可正式开工,开工准备工作

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主设备、主体工程施工、设计、监理招标工作完成,签订合同;

(二)编制项目初步设计与总概算,审查通过;

(三)进行项目征地、拆迁与施工场地“三通一平”(供水、供电、道路与场地平整);

(四)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审查通过;

(五)编制施工图;

(六)进行施工机械、临建、人员、材料与技术准备工作;

(七)组织进行设计优化,通过评审;

(八)落实项目资金、成立项目法人;

(九)完成必要的审核批准手续。

第十六条项目开工必须履行书面申批手续,由公司批准。开工申请应详细说明开工准备情况、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项目建设目标。

第十七条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单位与公司签订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将明确以下内容:

(一)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与廉政五项建设目标;

(二)签署责任状各方的职责;

(三)管理流程;

(四)考核奖惩办法;

(五)调整目标的原则与程序;

(六)考核兑现的原则与程序;

(七)其它事项。

第三章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项目建设实行全面全过程监理,达标投产,零缺陷移交生产,原则上项目投产三年内不安排技术改造。

第十九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每月28号前将建设情况上报公司,以下情况要及时上报:

(一)预计竣工时间推迟一个月以上;

(二)发生安全考核事故;

(三)发生其它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事项。

第二十条项目建设单位采取总承包管理模式,应报公司批准。

第二十一条单项变更增减2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变更(或变

更设计)、调整金额超过30万元的合同变更应报公司批准。

第二十二条发生工程停工,执行概算调整,更换设计、施工或监理单位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上报公司。

第二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项目建设过程的安全检查与监督,安全管理机构由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的项目经理组成,负责人由项目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兼任。

第二十四条对项目建设单位、参建单位与个人可以予以经济奖励,奖励办法在目标责任状中明确。不得在责任状以外增加奖金支出。奖金发放方案由项目建设单位报公司批准。项目未完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与廉政五项建设目标中任一目标,取消一切奖励,

超发奖金或未经批准发放的奖金,发放给参建单位的从质保金中扣除,发放给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的全额退回。

第二十五条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审计部门在现场对月工程量及付款、材料认价等进行跟踪审计并签署意见。

第二十六条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按季对工程建设状况(包括

项目经济性评价与项目风险评估)进行动态评价,评价报告上报公司。

第四章项目验收与决算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编制试车方案与竣工验收方案,单体试车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联动试车与竣工验收由公司组织。

第二十八条工程竣工决算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在工程投产后六个月内编制完成并上报公司。

第五章项目后评价与维护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工程投产一年后,应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与后评价,总结与后评价由公司组织。

第三十条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建设单位与工程参建单位签订质量保修书,在结算价内留存10%的保修款,待保修期过后分别结算支付。

第六章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基建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招标工作必须执行国家、山西省与集团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从集团确定的合格招标代理

名单中选择。委托合格招标代理名单以外的招标代理,应报公司批准。

第三十三条评标专家应从国家或山西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选。

第三十四条由集团公司纪检委与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监督组,参与包括确定招标方式、选定招标代理、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专家抽取、标书发售、入围名单确定、确定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定标与合同谈判签订全过程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项目的主体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与主设备招标,由公司组织实施;其它招标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公司监督。

以下招标事项必须经公司审核批准:

(一)非公开招标;

(二)自主招标;

(三)未经比选委托招标代理;

(四)开标后修改定标办法;

(五)联合中标或共同中标(分标);

(六)同类设备(施工)分成三个及以上标段;

(七)非评标结果第一名的单位中标;

(八)评标价格超过概算30%;

(九)不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作为评标方法。

不进行招标、邀请招标或者自行招标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十六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资信要求;

(二)业绩要求;

(三)技术标准要求;

(四)工期(交货进度)要求;

(五)资格审查标准与方法;

(六)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方式。

第三十七条优先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作为评标办法。

对工艺复杂、技术含量高的货物采购与工程量不容易确定、施工复杂的土建工程招标,优先采用两步招标法。第一步,投标人先报出技术响应书(不带报价),开标后招标人研究分析各个投标技术方案,进行技术澄清,然后平衡综合,修改原招标书,写出新的招标技术规格书,发给合格的投标人;第二步,投标人按新的招标技术规格书,报出自己的技术响应书与投标价,按评标价最低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八条严格执行企务公开有关规定。有关工程管理制度、重要项目招评标过程与结果应在公司内部网站公示。招标结束,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将招标过程与结果整理汇编备查。

第三十九条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有关单位与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在考察厂家、合同谈判及其它业务往来中不得收受厂家任何馈赠,不得要对方承担任何费用。发生违法或违纪情况,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与集团规定不一致或集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基建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xxxx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xxxx基本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严格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款、质量保证金)支付申报、审核、审批和支付程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权限,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和建设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xxxx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批支付比例 第二条严格基建工程项目的付款及审批制度,基建工程的进度款和结算款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办理支付。 第三条因特殊情况,未到支付节点需要提前支付的,必须报分管基建工作管理领导审批。 第三章工程进度款申报审批支付程序 第四条申报审批程序 (一)施工单位申报 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对已完成且合格工程量的,填报《工程款支付申报表》(项目经理签字、加盖公章),连同相关材料(原件)报送工程监理单位审核。

(二)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及本期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审查核算,填写审核意见和核算结果(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加盖公章),报送基建办项目组审批。 (三)建设单位审核 审核原则:以施工合同为主要依据,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工程价款为主要审核内容,严格控制拨付工程进度款累计总额。 1、项目组审核 项目组复核监理单位审核手续,并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与形象进度,建设单位甲方代表和项目组长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分管工程部领导审签,加盖印章。 2、全过程审计单位审核 全过程审计单位对施工单位所报工程进度的实物工程量、计量计价方式及支付办法、甲供材料及设备的计量情况、工程预付款的抵扣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3、基建办负责人审签 施工单位将签章齐全的本期价款结算单提交项目管理组,项目组提交基建办部门负责人审签。 4、财务管理部门支付

医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医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医院的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最大限制地满足医院各类用房的使用功能要求,同时按照《建筑法》及医院建筑规范要求,本着经济,美观,适用的工程建设管理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建工程日常管理 1、医院的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由医院统一领导,总务科代表医院行驶日常基本建设工作职能;主要负责医院基建发展规划,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根据国家基本政法规进行规划,设计和报批,并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 2、在工程基本建设管理中,应当加强“三算”即设计概算,施工预算和竣工决算管理,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投资建设。 3、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除委托本市质量监督机构检查监督外,总务科基建管理人员应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尽早解决问题,决不留任何安全隐患,不合格工程,不得验收。 4、任何工程项目必须签订施工合同,确保工程建设规范化。 5、任何新建或在建工程项目由总务科统一管理,经医院院办公会通过后方得实施。 二、工程建设招标管理 1、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配套设备的采购,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必须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及《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条例》进行公开招标。 2、投资金额在 1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及与工程有关的设备的采购,由医院统一组织内部招标,但必须按照正规招标的程序进行,由分管院长为组长,有总务科、医务科、财务科、药械科负责人和经办人参加的工程项目招标(或谈价)工作小组,金额在 50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应采取市政府招标。 3、金额在 2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邀请三家以上的企业进行议标,评标办法将采用合理低价标法。 三、工程决算的审核及款项支付 1、凡经过了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必须有正规审计报告。 2、内部招标的工程项目,由总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量的核定,隐蔽工程的鉴证及单价的核定,尽量按照国家颁布的预算定额计算造价,严格控制估价或议价项目的数量,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市场性。 3、任何工程项目的决算必须有两人以上签字。 4、工程项目的付款办法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或合同付款办法进行,必须有三人以上的签字,严格杜绝超付工程款。 四、其他管理工作 1、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文本由总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拟订,由分管院长审定,并递交一份财务科。 2、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保证公司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与建设进度,发挥投资效益,建设一流项目,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与集团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基建项目, 就是指由公司或控股公司建设的新(扩)建项目。 第三条基建项目管理的范围, 包括从项目前期准备、核准文件与施工图的编制及审查、招标采购、工程施工、投料试车、竣工验收, 直至项目后评价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项目管理职责划分。 公司基建项目部为公司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申请,参与项目核准报告、设计文件的审查, 审批项目招标方案、开工申请、建设目标责任书、工程变更, 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负责对项目经济性进行动态评价与风险评估, 负责对项目进行后评估, 重要事项及时向集团报批。 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查项目融资计划,拨付资金, 监督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审查并批复工程竣工决算, 参与重大工程合同的审查工作,重要事项及时向集团报批。 公司综合管理部参与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审查, 负责审查有关奖惩部分, 负责项目建设目标的考核与奖惩。

第五条公司项目实行分级管理, 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由集团确定工程管理标准与管理模式, 公司负责审查项目建设目标、审查设计优化、审定项目执行概算、审批开工报告、审查批复概算调整、组织项目验收与竣工决算、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考核, 三级公司就是项目法人,就是项目建设单位, 就是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与廉政目标责任主体, 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形成完整的记录。 第二章项目前期准备管理办法 第七条纳入集团与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 方可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第八条计划外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报公司初审,由公司报集团批准后, 方可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提出的政策依据、市场分析、实施条件、方案设计、经济分析、风险分析及保障措施。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集团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条项目建设单位确定的编制项目核准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等的工程咨询单位, 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与业绩。金额大于30万元的工程咨询类合同,报公司批准,方 可签订。

项目进度计划控制管理

一、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管理基本论述 1·1 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控制含义及作用 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控制是对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时间进行规划、实施、检查、调查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即在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已经核准的工程进度计划,采用科学的方法定期追踪和检验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并参照项目先期进度计划,找出两者之间的偏差,并对产生偏差的各种因素及影响工期的程度进行分析与评估;而后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监理单位、承包商及相关单位三方,帮助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整项目进度,使工期在计划执行中不断循环往复,直至该项目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如期完工,或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增加原先预算的工程造价的条件下,使该项目提前完工并交付使用。 施工工程项目进度控制是影响工程项目管理中成本、进度、质量三大控制因素中的主要控制因素,贯穿于整个施工工程项目的投标、设计、施工、投产等所有阶段,尤其是在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方、承包商以及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度的把控管理力度居于首位,不容忽视。 施工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管理,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一项兼具实施复杂性和监管重要性的复合任务,是工程建设的三大目标的重要部分。对工程项目进度进行合理有效的控制管理,有利于尽快发挥投资者投入产出比,有利于经济秩序的良好维持,同时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 1·2 影响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背景因素 长期以来,施工工程项目在进度控制管理方面,由于自然环境因素的制约性,面临着多重不可抗力,同时由于社会环境因素和企业管理作风因素,面临着不少压力和问题。 自然环境因素方面 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如地质断层、溶洞、地下障碍物、软弱地基及恶劣气候、暴雨和洪涝灾害等都会对施工进度产生影响。 另外,施工中如果出现意外的事件,如战争、地震、火灾、重大工程事故、

公司业务流程管理办法

流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流程管理是现代化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必备的管理工具,是实现战略目标落地,打造企业竞争优势软实力,构建新机制和强化执行力的坚实的基础。为此必须构建一整套科学的业务流程管理体制,建立运营的业务流程管理机制,依据《中国石化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总体方案》方案的要求,在未来十二五计划中实现业务流程标准化体系与全面实施业务流程化管理特制订本流程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流程体系建设中所有流程的建立、发布、维护、变更、优化和监控的职责和程序。 第三条本流程管理办法适用范围是:中国石化总部职能部门、事业部/管理部、集团公司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业务流程管理。 第二章建立流程管理办法原则 第四条流程的建立、发布、维护、变更、优化和监控,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服务于战略、核心业务的原则,保证流程与战略目标和业务发展的一致性; (二)坚持流程与组织、岗位匹配原则,保证流程的完整性和畅通性; (三)坚持流程体系与制度体系相匹配,流程体系是制度体系建设的基础,制度体系是流程体系运行的保障; (四)坚持从简、有效原则,保证流程的可操作性; (五)坚持集中管理的原则,保证流程体系的完整性、流程间的匹配性和流程描述的规范性。

具体流程管理操作过程,详见附件一:流程管理操作流程。 第二章流程体系建设与分层分类 第五条建立业务流程体系的主要原则: 1)全面系统的原则。导入先进流程管理理念,涵盖所有业务领域,按行业 价值链原则对业务流程进行科学分类和流程层级设定,自上而下建设业 务流程体系。总体规划、科学实施,统筹协调制度标准化、内控制度修 订、管理信息化工作。 2)统一规范的原则。统一架构、统一模板、统一方法、统一步调,确保业 务流程重要度、颗粒度一致,形成标准、规范的业务流程体系。 3)实用效能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体现中国石化管理特点,满足经营管理 需求。突出重点,明确关键要素,合理控制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4)积极稳健的原则。流程“谁所有、谁主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 化措施,努力推进流程体系建设。“先试点、再推广”,总结经验,逐 步推开,不断提升,稳健有序推进。 第六条业务流程的分层: 企业业务流程架构是对企业全部业务流程有机联系的结构化反映,包括流程的分类以及流程的层级。下图是企业业务流程架构示意图。可以根据该流程架构制定中国石化业务流程架构。其中红色圆圈部分与中国石化业务总体框架相对应。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2)111-2015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系统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基建项 目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 理通则》,结合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项目管理是以项目建设进度管理为主 线,通过计划、组织、控制与协调,有序推动工程建设,全面 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过程。主要管理内容包括进度计划管理、 建设协调、参建队伍选择及合同履约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 评价考核等,安全、质量、技术、造价管理要求在各自专业管 理规定中明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 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项目管理, 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按照基建工程建设程序及各相关业务部门管理职 责,公司各级单位发展、基建、物资、运检、调控、财务、档 案等部门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 (一)发展部门负责基建项目前期(立项、可研、核准等) 阶段管理,负责年度综合计划、投资计划管理,项目核准后移 交基建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1-

(二)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前期、工程建设与总结评价三个阶段管理工作,负责与运检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的直接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工程启动投运后移交运检部门运行,工程结算后移交财务部门决算,投运后工程档案移交档案部门归档。 (三)物资(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相关招标采购管理和物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招标采购、物资合同签订履约、质量监督、配送和仓储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招标批次、物资供应计划。 (四)运检部门负责生产运行准备,指导开展工程建设阶段技术监督,参与主要设备验收、阶段性验收,与基建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 (五)调控部门负责新设备启动调试调度准备工作,负责根据调试方案编制基建工程新设备启动调度方案,审定停送电计划,参与启动验收,投产试运行等工作。 (六)财务部门负责基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竣工决算和转资管理,会同基建管理部门加强基建成本管理。 (七)档案部门是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业务归口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本单位重大基建项目档案的验收,接收和保管符合公司档案管理要求的相关档案。 第五条公司各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项目管理职责分工 (一)国网基建部监督、检查、指导、考核省公司级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及直属建设公司)项目管理

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小型基本建设(以下简称小型基建)项目管理,规范小型基建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小型基建项目是指为生产经营服务的生产调度设施、供用电营业用房和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非经营性基建项目(含科研、培训、办公用房、事业单位)等基建项目。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本部、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依法进行的小型基建项目投资活动。控股公司比照执行。第四条小型基建项目投资应按照“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的原则掌握,应在保证电网项目投资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及可能适当安排,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小型基建项目资金安排要纳入预算平衡,按建设管理程序管理。第五条各单位应加强对小型基建项目的管理。计划部门是小型基建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建设、审计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小型基建项目有关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小型基建项目的资金应纳入投资单位的财务管理。第六条投资单位应按国家规定严格控制楼堂馆所的建设,包括各类活动中心、培训中心、交流中心、会议中心项目建设,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第二章前期工作及立项审批第七条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各单位小型基建项目均应纳入公司的投资管理范围之内。

单项工程总投资在1亿元或公司出自有资金有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国家电网公司审批;单项工程总投资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及以上至1亿元,或公司出自有资金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项目,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审批,并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其它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办理。第八条整体建设的项目严禁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分项。第九条小型基建项目应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需报国家电网公司审批的项目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等内容。第十条小型基建项目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政府主管部门立项。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由建设单位根据需要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开展初步设计工作。第十一条投资单位负责组织对小型基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并报国家电网公司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初步设计。第十二条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突破概算,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工程概算的,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第三章开工及年度计划管理第十三条国家电网公司审批的项目开工建设,由国家电网公司批准。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审批项目的开工建设,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第十四条投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小型基本建设需要和资金平衡情况,在每年11月底前编制下年度投资计划。按照审批权限,需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上报国家电网公司审批的

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1 目的 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管理,保障基建工程项目质量,有效控制投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及维修管理。 3 定义 项目筹建小组是指公司为特殊工程项目设立的专门管理机构。 4 职责 项目管理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建设及维修的计划审核、各类手续的办理、过程监督、预决算、产权证书办理等工作。 物资采购部负责工程项目的供方确定、招投标管理工作。 项目筹建小组负责工程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手续;协调政府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公共关系;组织工程设计、提交设计方案;提出招标计划、进行供方调查、起草招标文件、组织项目招投标、合同起草与管理;现场工程量签证、工程质量监督;协调工程进度;办理项目竣工的移交手续;提出资金申请,报项目管理部审核;跟踪工程项目合同的履行情况等。

项目使用单位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维修计划及方案的上报,并参与项目建设、维修及决算审核全过程。 5 内容 需求单位填写《工程报建申请审批表》,具体审核流程见附录A。基建工程项目的采购、招投标及合同的管理,依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基建工程土地征用及开工相关手续由项目管理部牵头办理。 基建工程项目应设立工程现场代表,负责工程量记录、审核签证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根据分项工程专业特点,由项目管理部派出、聘请专业人员或指定建设维修项目的分子公司人员担任现场代表。 工程签证的管理 5.3.1工程签证范围 5.3.1.1 由于设计变更等建设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返工或成品、半成品的报废损失。 5.3.1.2 与计算工程造价有关的隐蔽工程(如沟槽隐蔽)及无法在图纸上标注材料用量的。 5.3.1.3 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且在竣工图上无法表述的施工项目(如零星点工)。 5.3.1.4 与计算工程造价有关的施工方案中规定的施工措施项目。 5.3.1.5 建设方、监理单位认为其它需要签证的项目。 5.3.2 涉及工程签证的项目,特别是沟槽等隐蔽工程在下道工序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建

公司专家管理制度流程(试行) 2(2)

精心整理 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 专家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 责,其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专家的选拔(推荐)、审定、发布; 2.负责组建、更新专家库; 3.组织和协调专业技术指导活动的实施、跟踪、评价。

第六条专家管理办公室应了解国内外相关先进技术和发展动向、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状况,全面掌握公司和企业技术需求,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七条专家的工作内容主要有: 平。 第八条专家管理办公室依据工作计划和企业提出的专业技术需求,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挑选适宜的专家,组成项目工作组。技术活动结束后,项目工作组整理活动内容和成果,形成书面材料,报专家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企业在接受指导后,应根据项目工作组意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措施,并尽快落实。 第十条专家管理办公室对企业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并在阶段性取得成效后,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评价,必要时,根据上次指导活动情况进行完善和补充。 源。 (三)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分析、理解、判断以及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五)在公司职能部门或企业内担任所属专业主管及以上职务,并且具有中级或高级技师及以上职称; (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从事所属专业6年以上,中专学历人员从事所属专业10年以上; 宽。 专家的确定,应于专业技术指导活动前3个工作日进行。专家名单一经抽取,经办人员必须及时通知到位。如有回避要求或缺席的,经办人应及时汇报专家管理办公室,并请示、组织对缺额的专家进行补充抽签确认。 第十八条专家管理办公室应对专家的抽取过程,以及最终确定的专家名单进行书面记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 暂行办法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更好地完成新建基建项目的建设,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第81号令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采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平朔公司为项目法人的新建项目,及由平朔公司控股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平朔公司发展项目,确定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书、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的开工报告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等,应公开进行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应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第六条所有基建项目需支付的工程价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土地征用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经济活动均应签订合同,合同条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合同中的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要和初步设计概算书中对应的名称相一致,尽可能对应到单位工程。 第三章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根据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和进度进行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工期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公司财务资产部向集团公司申请建设资金,资金到位后要建立专户,按财政部制定的《国有资产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第十一条基建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并按照建设项目收益原则,按季分摊。 第十二条对于二级法人单位的建设项目的转贷资金,应当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借款利息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对集团公司的借款利率。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三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工程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四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主要包括: (一)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其他前期费用; (二)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他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 (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及按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 (四)项目建设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招标投标费、社会中介机构审查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 (五)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 (六)工程检测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类费用; (七)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报废工程净损失及其他损失; (八)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

(完整版)项目进度管理办法(最新版)

项目生产与工期管控办法(试行) 为使项目更为有序、高效地组织施工生产,使公司及时了解和监控项目实施进程,推动公司生产与工期管理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将过程控制做到精细化、系统化,保证工程工期履约,公司特制定项目生产与工期管控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中建总公司《项目管理手册》、局和公司等有关文件规定编制。 第二条指导原则: 目标分解,落实责任,制定措施,严格考核,规范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的生产与工期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生产与工期管控,指导和帮助项目部建立并落实项目生产与工期管理体系和生产与工期管理责任制。 第五条关键词解释 工期管控计划:以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为编制依据,将群体工程分解到单体工程,再分解到关键节点,最后任务分解到各分部或分项工程和流水节拍上,反应项目施工、试运、阶段验收、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验收在各任务间的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管控计划做为公司(分公司)考核项目生产和工期管理的依据,用于项目管理层指导执行层工作计划的编制和执行。项目工期管控计划做为《项目策划书》、《项目目标责任书》的组成部分。 生产与工期管理计划:项目部在项目工期管控计划基础上编制详细的工作计划,任务分解到项目部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是为项目工期管控计划的实现而编制的支持性综合计划;该计划以项目工期管控计划中各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始施工时间为完成基准,反映为保障各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始实施的前置任务(包含:深化设计、施工方案、招投标、物资设备订货加

工进场、劳务、现场作业条件、资金等)的准备周期,并编制详细的工作计划。 月进度计划:从项目工期管控计划中截取每月的实际需要完成的任务,形成月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在项目工期管控计划的基础上将任务分解到各施工工序。 第二章项目生产与工期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公司成立以生产副总经理为首,以工程部、机电部、安全管理部、质量保证部、经济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等部门为主的项目生产与工期管理体系。 第七条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目标责任承包团队为责任主体,由项目各责任工程师参加的项目生产与工期管理体系。 第八条项目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不同的施工阶段配备一定数量及相应专业的部门及人员。 第九条工程规模参见中建总公司《项目管理手册》、局和公司等有关文件。 第十条各项目部定员的标准按公司《项目薪酬管理办法》相关内容执行。 第三章项目生产与工期管控责任制 第十一条公司总经理的生产与工期管理职责: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工程顺利施工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将工程进度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参加重要的工期工作会议,签发有关项目生产与工期管控的重大决定,决定项目生产与工期管控方面的重要奖惩。 2、督促分管领导和所属各项目经理抓好项目生产与工期管控工作。 3、督促建立健全项目生产与工期管理体系,听取分管领导和项目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项目生产与工期管控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的生产与工期管理职责:

公司管理制度及流程审批标准

广兴服务、广益策划、印派创意、智合传媒 公司管理制度及审批流程标准 (2017年实行稿) 说明:本制度现仅包含总则、公司经营理念、组织架构、人事行政管理、出差制度管理、工装管理、印章管理规定、财务成本管理、项目营销管理等几部分内容,项目前期、设计工程、审计监察等管理标准视公司发展、适时增加、完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总部及各所属项目组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管理流程、制度,促进公司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公司经营理念 第一条坚持以房地产作为主营业务,三年内实现项目开发或参与投资开发。 第三章组织架构 除公司本部人员外,以项目为单位开展日常工作。待公司架构调整后再行完善。 第四章人事行政管理 第一条目的 规范公司总部及各项目组人力资源管理流程,明确管理权责,提升工作效率,实现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所属项目组人员。 第三条职责 1、负责组织架构管理、人力资源配置和人员编制管理。 2、负责公司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3、负责公司人员的招聘管理。 4、负责公司人员的薪资、福利核定、上报和发放。 5、负责员工社保及公积金办理。 5、负责公司的各项人事管理制度和人员绩效考核管理。 6、负责公司员工培训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人员招录与离职管理 1、人员招录与离职管理主要包括人员内外部招聘管理,人员入职、转正、离职、调动管理、 公司人员信息管理。该项工作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和各项目组归口管理。 2、外部招聘 2.1用人部门或项目组填报《用人申请表》,报公司和项目负责人审批确定。若超出公司 核定编制需招聘的,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限公司编制人员,如归属项目公司编制的由项目组负责人确定)。 2.2发布招聘信息: (1)在用人申请批准后1天内在招聘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或报名参加人才招聘会。 (2)公司鼓励内部员工介绍推荐熟人应聘公司需求的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内部员工介绍推荐的人员。 2.3初步筛选 (1)自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应每天登陆相关招聘网查看应聘简历,按招聘要求进行筛选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与相关用人部门确定面试日期,通知(电话、短信、邮件等)入围人员参加面试(告知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行车路线、携带资料等)。 3、人员面试安排 3.1外聘营销经理、项目负责人:总经理、分管领导参加。 3.2外聘营销副经理、经理助理: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营销经理参加。 3.3外聘财务人员:公司董事、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参加。 3.4外聘内勤、策划岗位人员: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营销经理、副经理参加。 3.5基层员工:由人事专员、用人部门负责人面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进度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Q/CSG213010-2012 基建项目进度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目次 1总则 (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术语及定义 (2) 4职责 (3) 5管理内容与方法 (4) 6附则 (8) 附件一:南方电网公司基建项目各级项目进度计划表 (9) 附件二:南方电网公司基建项目建设指导工期表 (16) 附录A 基建项目进度管理规定流程图(进度计划制定、开工管理、进度计划调整流程图) (28) 附录B 基建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计算公式 (31) I

基建项目进度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提高基建项目进度管理水平,加强建设计划管理,实现项目进度计划的全过程控制,保证工程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本管理办法。 1.2列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包括小型基建工程项目),自可行性研究批复至竣工结算的全过程进度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规定》(Q/CSG213075-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前期管理办法》(Q/CSG-213082-2011)《关于印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发展规划和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方电网计〔2010〕96号) 《南方电网公司主要设备材料指导供货周期的通知》(南方电网物〔2011〕27号文) 3术语及定义 3.1关键节点:代表基建项目的一个重要阶段,在各级项目进度计划表中体现。 3.2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贯穿基建项目自可研批复至竣工投产、结算的全过程关键节点进度计划,反映基建项目主要进度形象,用于公司基建部、分子公司掌控工程关键进度(见附件一)。 3.3项目一级进度计划:根据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按项目单项工程制定的自可研批复至竣工投产、结算的全过程关键节点进度计划,用于建设单位掌控工程进度。(见附件一) 3.4项目二级进度计划:根据项目一级进度计划,按项目单位工程制定的关键节点进度计划,用于业主项目部掌控设计图纸交付、施工组织、物资到货等各单位工程的主要进度。(见附件一) 3.5项目三级进度计划:根据项目二级进度计划,按项目分项工程制定的关键节点进度计划,用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掌控工程土建、电气安装、线路施工等各分项工程的主要进度。 3.6建设工期:指基建项目自项目可研批复至竣工投产、结算的全过程实际建设时间,以日历天或月计算。 2

基建资金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基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合理和有效地使用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强化财务监督,保障资金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公司的决议、决定、决策,做好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核算、监督和考核工作;合理、及时筹集和使用建设项目资金,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第三条建设资金管理的原则是:项目建设必须坚持公开招投标原则。资金管理必须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原则,全过程监督控制原则,依法实施财务管理、组织会计核算原则,依法审计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第四条项目单位应对工程建设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主要职责如下: (一)依法筹集、拨(支)付、使用资金; (二)编制年度建设支出预算和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三)编制项目工程的概预算,组织实施项目筹集、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依据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工程成本; (五)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六)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章资金筹集管理 第五条融资计划和方案 应聘请专业机构对纳入项目投资计划中的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对贷款的结构和还款期限进行论证,提出评估意见。根据评估意见和国家有关金融政策,确定贷款规模、时间、结构,切实控制融资成本,提出年度融资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融资要件准备 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及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批复、规划选址意见、规划文本及规划批准文件、环评报告文本及环评批准文件、用地指标及预审意见、资本金到位凭证或项目已投入资金的发票和收据、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和工程施工合同等要件。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为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完善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支出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办法,特制定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指管委会举办的独立核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镇)卫生院、独立核算的分院、卫职校等。 一、管理范围 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当年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大修、改建、扩建、土建和安装、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等各类工程项目均属于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二、管理原则 1.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凡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都必须符合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发展长期规划,并作为立项建设项目定点的依据,经充分论证分析,报相关部门并严格审批后方可施工。 2.计划管理的原则。凡下达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体投资实施建设工作,各个建设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重大事项审批原则。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重大事件,如立项计划、政府招标采购计划、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的签订、工程结算审批等必须经基建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单位负责人报卫生计生局审批,获得同意后,方可启动实施。 4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原则。实行基建项目实施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建设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实施项目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三、项目申报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向卫生局申报基建项目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请书和工程预算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预算书必须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资金来源及投资效益进行分析、阐述,并附相关的图纸、图表。 四、项目的实施 1、项目的招投标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得到项目立项批复后,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工作,包括地质勘察、设计、预算、土建安装、装饰、道路建设、绿地等工程项目,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2万元至30万元以内的可采取邀请招投标,2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领导小组自行组织议标。

项目工程施工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集团公司各承建工程的进度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的进度管理体系,保证各工程总体工期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进度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建立健全进度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职能部室的职责,通过风险分析,制定各级进度计划和防范性对策,按照进度控制程序和合同工期要求,严格制定进度计划,及时检查和更新,确保进度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建的各类在建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第二章工程施工进度管理体系及进度管理职责第四条为确保在建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各子、分公司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工程施工进度管理体系,各级工程管理部门为管理、协调、监督、考核主体。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一)负责工程进度管理的管理、协调、监督和考核; (二)对各项目部制订上报的施工进度计划各级、各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要及时予以审核、确认,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总工期要求,各主要分部节点工期确定的是否科学合理; 2、施工组织、施工工艺、顺序安排是否满足各主要节点工期的实现;

3、人力、物力、财力供应计划是否能确保总进度计划的实现; 4、是否考虑了气候等不利条件的影响; 5、是否留有足够的调节时间。 (三)定期、不定期审查项目部提交的工程进度报表,重点审查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差异及实物工程量与工作量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并分析出现偏差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对项目部提出的材料、机具设备、周转材料需求计划进行审批、记录,明确供应到场时间,并跟踪落实供应情况。 (五)积极支持指导项目部进行技术革新,改进施工方法或施工手段,加快施工进度。 (六)掌握各项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对施工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 (七)贯彻公司对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依据本管理办法对相关单位、项目部及主要责任人提出考核意见。 第六条各级财务部门管理职责 (一)及时组织资金,保证各工程施工所需资金的正常供给。 (二)根据审核批准的项目工程资金使用计划及时拨付款项。 第七条各级物资供应、设备租赁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一)负责搜集、调查建材市场的材料信息,建立供应商的信用档案和物资的订货工作,保证全公司各项目工程物资供应的畅通。 (二)按照审批后的工程物资需求计划按时保质保量的供应材料,并做好材料交接验收的工作。

XX公司流程管理办法(试行)

XX公司流程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流程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流程管理体系,保证公司流程的制定、执行、评估与优化改进等管理过程的规范化、合理化,实现各部门之间的有效协同,保证公司相关流程持续运行顺畅,并实现不断的优化,以持续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及对市场的反应速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流程的梳理制定、实施执行、监控检查、优化改进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流程分类 企业流程按功能主要可分为业务流与管理流程两大类别: 1、业务流程:指企业创造利润的核心流程,该类流程运行良好将对企业的运营发展有着比较显著的推动作用,业务类流程的每一项活动要体现其增值性,即面向客户直接产生价值增值的流程。 2、管理流程:指为业务流程提供服务和支持的流程,在管理类流程的每一项活动都是为业务活动提供支撑服务,体现效率,即:为了控制风险、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对市场的反应速度,最终提高顾客满意度和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并达到利润最大化和提高经营效益目的的流程。 第四条流程工作基本原则 采取先试点后推广,以点带面的方式开展,采取从下至上,再从上至下的工作步骤对现有工作内容进行全面梳理优化,并明确界定划分各部门职责、岗位职责,修订完善职能职责,力争做到部门职责、岗位职责界面清晰,工作接口衔接顺畅合理。对每一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梳理各项工作流程,形成流程文件,使工作有依据、有规则并按流程执行,确保所有常规工作均应有流程文件指导的原则,提高工作流程规范化和标准化,保证公司运转的高效性。 第五条流程管理组织及职责 (一)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1、审批流程建设计划和方案,监督并指导流程管理体系的运行。 2、协调流程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重大问题。 3、核心流程优化的审批工作。 4、当公司战略及组织架构出现重大变化时,负责启动公司流程全面梳理优化工作。 (二)流程管理部是公司流程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基建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基建项目现场管理 制度 1

**公司项目 现场管理制度 目录 1.**公司新建厂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3) 2.施工图设计会审制度 (11)

3.施工图方案评审 (17) 4.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22) 5.现场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25) 6.工程现场会议管理制度 (28) 7.施工现场文件管理制度 (32) 8.施工现场计划管理制度 (35)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38) 10.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40) 11.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制度 (43) 12.施工现场工作考核制度 (51) **公司新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明确**公司新建项目各参见单位的职责与分工, 高效、有序地推进工程建设, 规范现场各参建单位的行为, 使工程建设全过程有章可循, 实行”按系统、分层次、程序化、责任制、监督制”的管理体系, 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新建厂项目的建设管理, 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和工程建设工期, 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 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以及相关合同,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而制定本管理制度。 四、适用范围及对象 **公司新建工程全部建设内容以及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 包括项目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业主)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以下简称建管) 、项目监理单位( 以下简称监理) 、设计单位、项目施工单位。 五、实施日期 本管理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各参建单位的职责与分工 1、参建单位的组织关系图( 见附图一) 、项目管理责任矩阵( 见附表一) 2、各参建单位职责与分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施工合同等文件的规定, 本项目各参建单位的责、权、利如下, 若本制度的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 或合同的规定不一致, 则以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为准。 2.1工程部: 2.1.1全程参与项目设计, 对各阶段的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 包括向公司提出设计要求、评审工程设计方案, 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2.1.2根据公司、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结合自身的经验和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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