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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公司实验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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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岗位责任制

1、化验室主任职责

2、生产控制组岗位责任制

3、物理检验组岗位责任制

二、技术操作规程

1、生产控制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2、物理检验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三、检测安全操作规程

四、质量事故分析、处理和报告制度

五、化验室抽查对比制度

六、检验和试验仪器设备、化学试剂的管理制度

1分析天平

2比表面积仪

3胶砂搅拌机

4胶砂振动台

5夹具

6压力试验机

7电动抗折仪

8电子分析天平

9负压筛分析仪

七质量技术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八检测用标准砂管理制度

九样品管理制度

十检验人员培训的考核制度

十一检验原始记录、台帐与检验报告填写、编制、审核制度十二质量技术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十三检测用标准砂管理制度

十四样品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1化验室主任

1.1在经理或管理者代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和本室的全面工作,领导职工全面完成各项质量检验任务,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出厂产品质量达到两个100%合格。

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质量方针政策、产品标准、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和上级下达的各项质量指标,组织起草和修改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报领导批准后督促执行。

1。3及时掌握原燃料、半成品的质量情况,定期开展质量分析活动,及时调整有关质量控制指标,采取有效措施,帮助生产部门提高半成品质量,充分发挥化验室对质量的控制和指导作用.

1。4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决议,定期检查督促室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不断提高检验工作的准确性,按期写出工作总结.

1.5经常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质量方针政策、文化、技术和管理知识,经常总结质量管理经验,熟悉新的检测仪器、设备和检验方法,广泛应用数理统计方法,不断提高全室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技术素质。

1.6加强质量信息的收集管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经常走访用户,了解对产品质量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用户提出的技术问题。

1.7合理配备全室各岗位的技术力量,及时掌握全室人员的出勤、劳动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严格执行工作考核,做到奖罚分明。

1.8有权制止不合格产品出厂,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现象有权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2质量管理员(兼)

2.1在化验室主任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方针政策、制度,并联系工作实际向有关部门宣传.

2.2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及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结合本公

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企业标准。

2。3负责化验室的日常管理,指导化验室人员的技术工作,掌握行业最新动态。

2.4根据生产和库存的质量情况,搞好产品标识,检查实施情况。2.5签发出厂产品通知单,经常与经销单位核对出厂产品回单。收集和解答用户有关产品质量的查询意见和技术问题。

2。6对威胁出厂产品质量的隐患要及时反映,迅速排除,有权制止不合格产品出厂,有权对质量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2.7按时提出月、季、年出厂产品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总结,运用数理统计方法,分析质量动态,对各级质检结构的质量抽查、对比结果要及时汇总整理。

2.8了解生产工艺和外购原燃材料的质量变动情况;定期做小磨研究试验和产品应用试验,掌握规律,指导生产、指导用户产品应用;掌握国内外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并积极推广应用。

2.9按时完成公司内质量日报、月报、年报及其他各种报表的统计工作,数字务必准确、完整,填写要清楚、整齐,发送到及时无误. 2.10按统一表格负责各类台帐的登记整理及保管工作。

2。11负责生产的质量考核统计工作,结果按时报出。

2.12负责领取、保管化验室所用的办公、劳保用品等。

2.13负责文件的收发、存放、外来人员的接待和其他临时事务性工

作.

3生产控制检验员

3。1负责生产线中物料的粒度、水分等控制检验项目.

3。2负责矿渣微粉取样、留样工作;做好细度、密度、比表面积的实验工作。

3.3全面完成本岗位担负的检验和临时性实验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班长汇报。

3。4严格执行矿渣微粉检验方法和标准,遵守操作规程及一切规章

度,未经领导研究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3。5检验时要精力集中,一丝不苟,做到又快又准,原始记录要完善、清楚、真实、准确,检验结果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不准漏检和弄虚作假。

3.6按规定方法取样、制样、留样,经常检查有关设备的取样管等,确保取样有代表性,留样标记要清楚正确。

3.7精心使用和维护本岗位的仪器、设备和工具,做好安全、清洁卫生工作,非检验用品不得带入化验室.

3.8认真执行抽样校对工作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4物理检验员

4。1负责出厂产品的物理检验工作。

4。2负责所用仪器、设备及工具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4。3实验要严格执行国家检验方法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按规定定期检查校验本岗位仪器设备,发现不符合要求要及时调整或更换,并做好记录。

4.4检验原始记录要填写清楚、计算正确,结果要有专人校核,保证试验准确性。

3.5控制各项温度、湿度,符号标准规定,做好记录。

4。6配合公司做好生产性试验和产品应用方面的试验工作。

4.7做好安全、清洁卫生工作,非检验用品不得带入化验室。

4.8认真执行抽样校对工作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技术操作规程

1生产控制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1。1分析天平使用按照《电子分析天平使用方法》

1.2矿粉细度、密度、比表面积检验按照《生产控制检验》第五章进行。

2物理检验组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2.1样品的采取、制备和保管,标准的校验分别按照《水泥企业化验室工作手册(2002版)》第一篇第一章、第二章。

2.2矿粉密度测定按照GB/T208-1994,比表面积测定按照G B/T8074—1987。

2.3矿粉胶砂强度检验按照GB/T17671-1999。

2.4矿粉物理检验操作注意事项按照《水泥企业化验室工作手册(2002版)》第二篇第六章第四节第五节。

2。5检验结果按规定填写,记录要正确、清楚。

三、安全操作规程

1在操作净浆、胶砂搅拌机时,不要将手伸进锅内刮壁,以防伤手,也不要让异物落进锅内,以防被旋转的搅拌叶扫出发生伤人事故或设备事故.

2开启电动抗压机时,加荷速度要匀稳,不得过快,以防夹具压坏.

3防火和电器安全:①电器设备应有接地线和保险开关,高温炉应放置在平台上,使用时不能超过允许温度;②备有沙箱及灭火器,试验室内不准吸烟。

四质量事故分析、处理和报告制度

1质量事故是指违反有关质量管理制度和不按有关管理规程、管理条例办事而造成成品或半成品的质量失控事件。

2不合格矿渣粉出厂属重大质量事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按下列程序分析、报告、处理.

2。1企业应立即通知用户停止使用,并负责退、换、补。

2.2不合格品已用于工程的,企业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2.3因矿渣粉质量造成工程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企业的厂长和直接

任者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7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2.4 生产管理部要及时查明重大质量事故原因,在7天内写出书面检查,报公司。

严格执行不合格品出厂罚款和不计产量、产值的规定.

3凡属下列条件之一者,属工序质量事故,视程度性不同而采取不同方式处理。

3。1大宗原燃材料不按化验室规定仓位堆放,造成仓位混乱或混杂者。

3.2应该搭配使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成品,不按照化验室通知配比或取料部位搭配,造成工序失控者.

3。3进厂原材料品位低,采购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质量失控者。

4.4原材料或半成品较长时间(三个班以上)低于合理库存而继续开机

生产,由于搭配均化达不到要求而造成质量波动者.

3。5 矿渣粉细度/比表面积:比表连续三次不合格。

3.6矿渣粉SO3:连续三个不合格。

3。7矿渣粉水分:连续三个不合格。

3。8 S95出磨矿渣粉:连续三次七天活性指数,%低于80。

3。9 S105出磨矿渣粉:连续三次七天活性指数,%低于100。3.10原材料、成品没按化验室指定的库位入库(仓)而造成质量失控者。

3。11原材料、成品入错库(仓)造成混料者。

3。12化验室检验用药品、试剂、仪器因浓度错误或操作不符合要求而造成检验结果错误者。

3。13化验室管理人员、检验人员不按化验室内部管理制度办事而造成质量失控者.

3.14错发矿渣粉者.

4工序质量事故处理按下列程序进行:

4.1化验室在控制组设立一般质量事故登记,由当班人员负责登记。

任部门认真填写发生原因、处理办法及预防措施,交化验室签署意见后,报生产管理部,处理质量事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报主管部门处理,当事部门要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

4.3不属上列条款的,视情节及影响程度的轻重,由化验室:口头通知当事单位;

书面通知,当事单位采取措施及时予以质量改进。若经化验室三次通知仍未扭转局面的,由化验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人员开质量分析会,采取措施直至扭转局面为止.

4。4关于质量事故的经济处罚,由化验室及生产管理部负责作出处罚决定。对处理质量事故的有功人员,应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抽查对比制度(包括与上级对比验证和内部抽查对比及产品抽查) 为了提高质量检验准确性,加强检验人员的工作责任心,统一操作方法,特制订本制度.

5.1试样抽查对比工作由专人负责组织进行,抽查样品及对比结果要记录清楚,入册登记,每月定期公布,并作为考核检验人员工作质量的一项依据。

5。2检验人员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按时完成抽查试样。不得弄虚作假或推诿抵制。凡无故不留抽查样或不报抽查结果者要扣当月部分奖金。

5.3抽查对比次数规定为:

控制组:每人每月不少于8个样品。

分析组:每人每月不少于2个样品,所测得单项结果不少于10个。

其中市行业对比1个样品。

物理组:全套物理检验每月不少于2个样品,与省、市质监站对比每月1次,其他单项物检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

5.4抽样对比方法规定为:

5。4.1抽查样品来源于检验人员近期内已检验的被抽查样或向上级质检部门购买的标准样。

5.4.2发给被抽查者的试样可以是其本人已检验的试样或他人已检验的试样,也可以是标准样。抽查人员有责任使被抽查者不知道所发的样品编号(即密码抽查)。 5. 5考核办法规定如下:

5.5。1标准样以试样标明结果为准,与上级质监部门对比样以上级质监部门检验结果为准.

5。5.2。所抽试样为被抽查者检验,以第一次检验结果为准.所抽试样为他人检验,对比结果超标时,抽查人员应将该样发给第三人检验,以接近第三人的结果为准。

5.5.3.与标准结果对比,在允差范围以内的判为合格,在允差范围以

外的,判为不合格。每人每月统计抽查对比合格率一次。

抽查对比合格率=

%100 抽查对比次数

围内次数

抽查结果在允许误差范 5.5.4抽查对比合格率分析组、物理组低于90%,控制组低于95%,要实行扣奖.

5。6对比超差者要认真查明原因,改进检验操作。强度对比超差时,物理组要开小组会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试验允许误差:

其它化学分析允许误差按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物理试验允许误差

六、检验和试验仪器设备、化学试剂的管理制度

1分析天平

1.1必须按分析天平使用注意事项的规定使用天平。

1.2分析天平由厂计量部门负责组织定期校验,校验合格后贴上相应

标签。不准使用无合格标签的天平进行称量。

1.3每班交班前应用大毛笔扫刷天平内外尘物及天平台。

1.4发现天平有故障时应暂停使用,及时报告当班班长或其他人员处理.

1.5每月由熟悉天平的技术员或班长校验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报计量部门处理。 2比表面积仪

每月用标准粉测定校正一次,每年测定园筒体积一次。 3胶砂搅拌机

3.1每季度检查一次搅拌机叶片与锅壁、锅底的间隙,及时调整在1。5±0。5mm 之间。磨损严重的叶片与搅拌锅应及时更换。 3.2每年对搅拌机的转动轴承及蜗轮清洗加油一次. 4胶砂振动台

每季度用测振仪测定振幅一次,装上空试模时中心振幅必须在0。85±0.05mm 范围内. 试模每年校验一次

4。1组装紧固后隔板与端板的内壁各接触面应相互垂直 (对角线长度=164.9±0.1mm),最大撬起量不得大于0.1mm 。 4。2试模净重6~6.5kg ,试模及下料漏斗总重8.5±0.5kg 。

4。3试模有效尺寸:长160mm,宽05.01.040+-mm 。

5夹 具

5.1新购入的夹具应按夹具技术条件进行有关项目检查。

5.2所有夹具均应与标准夹具进行校对。抗压误差〈2%,抗折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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