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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结算申请表

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结算申请表
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结算申请表

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结算申请表

(职工及个人缴费人员)

个人信息及业务申请部分姓名:社保电脑号:

证件号码:

所属单位编号:联系电话(手机):

退费、结算银行账号(非金融社保卡须填写,仅限以下九家银行借记卡;申领并激活金融社保卡的,金融社保卡将自动作为缴费账号,且不可变更):

□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农商银行

一、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请填写此区域,请在申请事项前的“□”上打“√”

□广东省内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广东省外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2011年7月之前省内转入的养老保险的金额及年限处理

□2010年1月之前省外转入的养老保险的金额及年限处理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其他

养老保险转入年限如与深圳缴费年限存在重复,请填写此区域

本人(此处由参保人本人签名并加盖指印)郑重声明:本人已充分了解转移相关权利以及选择不同清退地所带来的后果。退深圳重复部分,涉及到是否符合在深圳办理退休或者按照深圳办法计发退休待遇的条件;对于深户人员,退休时也有可能涉及调节金、深户缴费年限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现本人自愿申请清退□异地部分/□深圳部分,以上申请,系本人真实意愿,本人愿承当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二、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入请填写此区域,请在申请事项前的“□”上打“√”

□省内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省外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三、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结算个人账户的请填写此区域

本人(此处由参保人本人签名并加盖指印)郑重声明:本人已详细阅读《关于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结算个人帐户的相关权利及后果的告知》(见本表格背面),已充分了解相关权利以及终止在深社会保险关系的后果。现本人因(请勾选:□丧失中国国籍/□外国人离境/□港澳台人员离境/□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但不申请延缴或转移/□其他)原因,自愿申请终止在深圳市的社会保险关系,一次性结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以上申请,系本人真实意愿,本人愿承当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声明及签章

参保人/用人单位声明

兹声明:本表填写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本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

参保人签名(单位代办的,需加盖公章):

20年月日

社保部门填写部分受理人意见(签名):

20年月日

录入/复审人意见(签名):

20年月日

条码位

征收[2020]11

一、填表须知

(一)本表格适用于以下业务:

1.职工、个人缴费人员申请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2.职工、个人缴费人员申请社会保险关系结算

(二)本表格由用人单位/个人先在网上预申请后打印,用人单位为职工申报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本人办理的,可由本人签名并按指印);个人缴费人员申报的,需由本人签名并按指印

(三)每月20日前(含20日)申报的视为当月申报,20日后申报的视为次月申报

(四)如需下载本表格或了解该项业务的进一步信息,请访问社保局官方网站

二、申请材料(网上预申请后打印申请表并携带以下材料到受理窗口办理。如无特殊说明,所有材料均只收取申请表原件,其余材料验原件并拍照或扫描)

(一)社会保险转入业务

1.将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本市

(1)身份证(2)转出地出具的转移凭证原件(3)养老保险存在重复缴费的,另需提本人在我市开设的银行活期储蓄账户(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目前仅限中、农、工、建、招、交、中信、平安、农商九家银行,如有我市金融社保卡的必须以此卡作为退费账户)

2.历史转入养老保险金额及年限处理

(1)身份证(2)转移清单或缴费明细原件

注意:办理社保转出无需填表。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省内转出的,需填写《深圳市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准申请表》提供身份证、社保卡、调令/招工表及个人档案。其他转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办理即可。(二)社会保险结算业务(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结算个人账户,本业务必须由本人到场办理)

1.参保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外国人提供护照,港澳台人员提供通行证)

2.参保人本人在本市开设的银行活期储蓄账户(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目前仅限中、农、工、建、招、交、中信、平安、农商九家银行,如有我市金融社保卡的必须以此卡作为退费账户)

3.丧失国籍的,需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盖有注销章的户口本

4.养老保险转出后结算医疗账户的,需提供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不予接收医疗保险关系的相关证明

5.在异地已办理退休手续、申请结算医疗保险账户的,需提供退休证

6.军人个人账户结算提供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军人退休(供养)证明》和参保缴费凭证等

三、关于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结算个人账户相关权利及后果的告知

(一)关于丧失国籍人员保留个人账户权利的告知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二)关于外籍人员保留个人账户权利的告知

根据《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关于终止社会保险关系后果的告知

参保人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将导致以下后果:

1.结算个人账户余额

2.不再享受一切社会保险待遇

3.所有累计的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清零

4.社会保险关系终止后不得恢复

深圳市社会保险政策法规问答

深圳市社会保险政策法规问答 养老保险 1、什么是社会养老保险 社会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等多层次的养老保险。 2、社会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 基本养老保险适用于深圳市的企业(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员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适用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深圳市的企业及其本市户籍员工。 3、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的确定 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工资。但当员工的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时,以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工资;当非本市户籍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 4、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8%,其中员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企业按员工个人缴费工资的10%缴纳。企业和员工应按月向市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员工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由所在企业代为扣缴。 5、我市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如何确定 1992年7月31日前调入本市的员工,其1992年7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没有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年份除外)。 1996年7月1日以后调入本市的员工,超过市政府规定的调工调干年龄界限的,应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缴纳后,其调入本市以前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 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职工,其军龄(工龄)计算连续工龄的,视为缴费年限(部队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本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调入而在本市工作的人员(含将户籍迁入本市的),其缴费年限按在本市实际缴交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计算,未在本市缴费的工作时间不视为缴费年限,转入的养老保险金存入个人帐户。

深圳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享受哪些待遇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sodocs.net/doc/4413156636.html, 深圳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享受哪些待遇 [导读]:深圳市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劳务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不缴交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也不享受相应的待遇。《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解读 一、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能享受到什么待遇?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发生的下列费用,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的,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 1.列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并且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 2.在住院期间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规定的药品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费用。

二、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享受哪些待遇? 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三、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有哪些情形? 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 1.除《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情形外自购药品的; 2.因工伤、他人责任造成伤害的; 3.因本人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4.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5.自行到国外、港、澳、台就医的;

6.国家、广东省、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导读]:深圳市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劳务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不缴交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也不享受相应的待遇。 四、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也能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吗? 是的。在住院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每人每月从住院医疗保险费中划出6元用于建立门诊医疗基金。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待遇、就诊程序、结算方式和服务管理等参照我市农民工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大病、住院医疗待遇保持不变。 五、农民工医疗保险待遇有哪些提高? 农民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按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执行; 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起付线在原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

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表

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表 的缴费工资为2000元,那么个人应缴的养老保险费为2000X8%=160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不能低于2030元,最高不能高于15654元 最低缴费额 2.非户员工参保额分三种a:818(综合医疗)b:598(住院医疗)c:574(农民工医疗)

综合医疗,住院医疗和农民工医疗的区别: 一.综合医疗 1. 个人就医在社康中心和门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门诊 药品费用,70%由个人账户支付,30%分别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和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说可以报销30% 2.住院和大病所用药物和检查报销项目要比住院和农民工范围广 3. 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其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 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也可用于支付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和其已参加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的子女的门诊医疗费用。 4.参加综合医保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医疗 1. 住院医疗保险现在基本上把它视为大病医疗保险,因为大病很难界定,一般把需要住院的定为“大 病”。目前我市的住院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为:参保人疾病住院、参保人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 2.可看门诊,但需要到绑定的社康看,而且其报销的范围十分有限,一年门诊费用上限为800,所以认为可以忽略。 3. 参加住院医疗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三.农民工医疗 1.可看做“合作医疗”病人看病均需要到绑定的社康去看,需要住院的也需要先到社康,然后再有社康转到指定的医院,其报销的范围和可报销的医院范围均十分有限,而且是没有生育险的。

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政策解读(2012)

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一、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保的目的意义: (一)为什么要将现行的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 答:为使我市少儿和在校生得到医疗保障,我市于2007年建立了少儿医疗保险制度,财政和家庭各缴纳75元,全年150元,待遇只包括住院和大病门诊、不包括普通门诊。 2007年7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8年2月,经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复,我市成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城市。目前我市除少儿及大学生以外的居民均已纳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可享受住院、大病门诊和普通门诊待遇。则少儿医保待遇相比其他居民的医保待遇要低。由于住院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较低,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0.8%、2010年为374元(注:居民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最低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的8%、2010年为1495元),且财政补助200元、家庭或个人只承担174元,比原来少儿医保只增加100元。 所以我市将少儿医保统一并入住院医疗保险,同时取消原来的少儿医疗保险,可在参保家庭或个人的负担增加不多的前提下大幅度提高参保少儿和大学生的医保待遇,是市政府提高少儿及大学生福利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保之后,作为参保的少儿,其个人需要缴纳多少钱?财政补助多少? 答: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保之后,少儿的参保缴费标准按照住院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即每月缴费标准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8%(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按目前的缴费基数3894元来计,全年为374元,财政每人每年补贴标准也相应提高,即200元/年,这样少儿每年个人所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约174元。 (三)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对参保少儿及大学生有哪些好处? 答: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其待遇和管理完全按照住院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将会大大提高参保少儿及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待遇,同时方便了参保少儿及大学生的就医方式,主要体现在: 1、从待遇上看,参保少儿所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大大增加。主要有: (1)增加了普通门诊待遇。 (2)大大提高了基金支付的封顶线,基本医疗保险由原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提高到6倍,提高后约为28万元。此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6年的不设封顶线。 (3)住院起付线降低了200元。 (4)提高了住院医疗费用的记账比例,由原来的分段支付80%至90%提高到全部按90%记账。 (5)扩大了大病门诊病种,由于住院医疗保险同时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从而从诊疗项目到药品目录到大病门诊病种均得到扩展和增加。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4〕 16号)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维护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的权益,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社会保险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市社会保险机构确定且与之签订服务协议、为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市社会保险机构根据本办法及服务协议对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定点的医疗机构具备下列条件的,市社会保险机构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 (一)属于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或者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有资格开展对外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 (二)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见附件)评分达到85分以上。 第五条医疗机构申请成为定点医疗机构的,应当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军队医疗机构另需提交军队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及有偿收费许可证;申请生育保险资格的医疗机构另需提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三)医疗机构设置批复文件、等级评审文件或者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当等级证明材料; (四)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自评85分以上的证明材料及自评评分标准表。

医疗机构内独立核算的机构或是其持有独立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分支医疗机构,应单独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医疗机构有多个执业地点的,各执业地点应按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分别提供相应的等级证明材料。 第六条医疗机构申请成为定点医疗机构的,市社会保险机构按照下列程序确定: (一)每月首5个工作日接收申请材料; (二)材料齐全的,自接收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决定受理;材料不齐或者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自接收材料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三)受理后45日内,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规定对医疗机构进行评分; (四)对评分达到85分以上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内未收到举报或收到举报但经核查不影响评定结果的,核准为定点医疗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市社会保险机构对经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颁发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牌,并与之协商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协议终止或解除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交回标牌。 第八条医疗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服务项目、科室及其他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要求及监督办法,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和偿付标准,暂停定点等违约责任,协议变更、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执行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履行服务协议。制定相应的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独立的医疗保险办公室;明确医疗保险分管负责人,配备社会医疗保险专职管理人员; (二)使用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且有医疗保险标识及医疗保险号填写栏的门诊处方、住院费用结账单、大型设备检查治疗申请单等; (三)社会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单独建账,参保人的处方、检查、治疗、费用单据单独妥善保存;

关于《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产业资金”)管理制度,落实审计、人大对资金管理工作的整改要求,近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开展了《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修订工作开展以来,多次广泛征求区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和局法律顾问意见,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政策咨询座谈,深入研讨,三易其稿,经区司法局法制审查及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形成印发了《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修订目标 本《管理办法》编制工作之初,认真研究了审计、人大对产业资金管理工作提出的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结合资金管理制度运行几年以来发现的需改进、完善之处,同时统筹考虑了上位法《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区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修订内容。本办法修订的目标是确保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一致性,更加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专项资金更好地用于促进宝安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创新、招大商优商好商等方向。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八个章节,共三十七个条款,比原办法增加两个章节,一是增加了“第三章专项资金政策体系”,专门规范了专项资金的主要资助方向,以及资助政策、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制定程序等;二是增加了“第五章预算编制”,根据《区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新要求,明确了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实行项目库管理,同时对收支计划的编制内容、制定和调整程序做详细规范。 具体修订内容解析如下: (一)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政策制定的目的、专项资金的定义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与原办法相比,《管理办法》将“资助政策的编制要求”和“专项资金对企业资助不得超过企业上年度纳税”等两个条款分别调整至“专项资金政策体系”和“资助对象”两个章节,使办法脉络更加清晰,编排更加合理。 (二)第二章为“管理机构职责”,规范了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的构成、职责和议事方式,以及业务主管部门、其他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与原政策相比,在领导小组的构成上,一是根据区政府领导班子的分工表述,将小组组长由“分管产业工作的区领导”修改为“分管工业、信息化工作的区领导”。二是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删除了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局、职业训练局等部门,因为专项资金扶持政策不涉及上述部门执行的内容,且从过去实践来看,上述部门执行的资助事项,由人才发展专项资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2012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10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等四十五项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养老保险费的征集 第三章养老保险待遇 第四章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职工和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享受社

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社会养老保险包括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等多层次的养老保险。 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职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年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社会养老保险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和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职工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特区内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以下称个人缴费人员),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称参保人),具有本市户籍的,同时参加地方补充养老保险。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工资指导价位调查项目项目招标书.doc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工资指导价位调查 项目项目招标书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

警示条款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名称: 2019年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工资指导价位 调查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人民币 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存有《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情形之一的,初审不予通过,按投标无效处理。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信息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就2019年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工资指导价位调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2019年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工资指导价位调查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运作的法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预算: 四、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线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2.标书获得方法 凡有意参加此次投标的供应商,可于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10日期间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答疑事项 2019年4月10日18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电话咨询疑问,逾期不予受理。 4.投标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需于2019年4月10日18时前送达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6003办公室。

(完整word版)社会保障案例14个

案例1 从社会保障角度分析公务员热 根据初步统计,2009年中国有104万大学生报考公务员,最热门职位有超过4000人同时竞争。“将公务员考试称之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再形象不过。与考大学、考研、留学热相比,考公务员热更甚。” “在目前的社会中,公务员属于优势群体。”多种因素促成考公务员热,公务员岗位的吸引力是其中之一。目前,中国正进入高风险社会,人们对职业、生活都感到不稳定,最明显的就是下岗失业现象;而公务员工作、收入稳定,社会保障健全,公务员身份也得到社会认可。 “社会保障的差异性和不完善是导致人们向公共资源集中行业倾斜的内因所在”,就目前情况而言,政府机关和企业相比,纳入政府体系的公务员拥有更多社会保障,从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到住房公积金,还有生育保险、各类津贴,所有保障体系一起为公务员筑起了牢固屏风。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市场经济浪潮中涌现的大小企业,无法给刚刚走出校园的学生们提供足够完善的社会保障。尽管中央及各级政府出台各种政策,要求企业为员工提供福利保障,但仅仅依靠企业本身去实现这个目标,漫长而艰巨。 案例分析:请从社会保障角度分析当前公务员热现象。(要求结合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分析) 案例2 事业单位下调养老金公平吗? (公务员社会保障改革单轨制合理吗) 2009年1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证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人保部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认真做好启动准备工作。 日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接受采访时称,国务院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今年正式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而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 一位接近决策层的人士向记者表示,此次中央下决心推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其中一个重要的考虑是财政负担问题。 截至2005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5万个,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工作人员超过3035万人,是国家公务员的4.3倍,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

深圳社保知识问答

深圳社保知识问答 常见的参保人员所关心的及遇到的和将要遇到的的问题做一个知识">总结.一.关于医疗保险,二关于养老保险 问:有些农民工返乡后不再返回城镇就业,对他们过去在城镇参保缴费的权益,是否有保障措施? 答:对回乡后不再返城就业的农民工,《暂行办法》规定的总原则是,其在城镇参保缴费的记录和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如果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或以上,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同城镇职工一样计发基本养老金;如果没有满足规定条件,也可以把城镇参保的相关权益记录和资金转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总之是不让他们已有的权益受损。目前,国家新农保制度开始试点,有关农民工养老保险在城乡间的具体衔接政策,国家研究后会制订专门的办法,届时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问:参保人户籍为农村户口,深圳转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办理接续? 答:①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凭证;②员工跨省流动重新就业参保时,在新参保地申请转移在我市的养老保险关系;③参保人为农村户籍回家务农的,当地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申请转入当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④暂时无法转移的,可在本市社保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凭证,确认参保权益,在任何地区重新就业或达到退休年龄确认退休地后,再按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问:非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的累计年限不满15年的,能否“延缴延退”?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户籍居民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选择“延缴延退”继续参保,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手续。目前,我市“延缴延退”的政策只适用于户籍人员,不适用于非户籍。 问:招工、随迁、购房入户深圳户籍的参保人,在原户籍地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现在已经与深圳的养老保险金合并,其之前的年限是否也可视为在深圳的缴费年限? 答:暂时不可以。按照现行我市的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招工、随迁、买房入深圳户籍的参保人,其之前在内地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不能视为在深圳的缴费年限。这与国家《暂行办法》规定不一致,需要通过深圳市人大修改我市的养老保险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相衔接。待条例修订后,此类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深圳社保政策

深圳市社会保险政策 目录 一、深圳市社保基本知识错误!未定义书签。 1-1深圳市2014年社平工资和2015年最低工资错误!未定义书签。 1-2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类别错误!未定义书签。 1-3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错误!未定义书签。 1-4深圳市社保缴费基数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社保业务梳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2-1新参保用人单位社保登记业务(单位开户)错误!未定义书签。 2-2用人单位员工首次参保业务(新参保)错误!未定义书签。 2-3用人单位员工调入参保业务错误!未定义书签。 2-4 个人缴费人员重要社保登记信息变更业务错误!未定义书签。 2-5 个人缴费人员一般社保登记信息变更业务错误!未定义书签。 2-6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结算业务错误!未定义书签。 2-7用人单位重要社保登记信息变更业务错误!未定义书签。 2-8用人单位一般社保登记信息变更业务错误!未定义书签。 2-9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认定(北京称做特殊病审批)错误!未定义书签。 2-10市外医疗费用审核报销(内地就医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1市外医疗费用审核报销(未按规定转诊或登记、自行到市外就医的住院费用的报销)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2市外医疗费用审核报销(已办理常住内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在备案医院住院费用报销)错误!未定义书签。 2-13 本市参保人常住内地就医备案(北京称异地安置,其实比北京门槛很高)错误!未定义书签。 2-14 市外医疗费用审核报销(经核准转诊市外医院的住院费用报销)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5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申请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的具体范围有哪些?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如何计算应缴费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欠薪保障金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欠薪保障费的代征时间?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征收欠薪保障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欠薪保障费如何缴纳?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深圳市社保基本知识 1-1深圳市2014年社平工资和2015年最低工资 1、从2014年7月18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深圳市社平工资为5218元。 2、从2015年3月1日起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 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808元,比2014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高出222元,涨幅8.9%。 1-2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类别 1、养老保险分为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 2、失业保险按失业率上调和下浮失业比例(每年社保会告知公司单位比例)。 3、工伤保险按照国家行业分类分为三档,工伤保险分别会按照工伤发生率调整工伤保险比例。 4、生育保险2015年1月1日起增加生育保险。

深圳市社会保险征收及偿付标准工伤保险

深圳市社会保险征收及偿付标准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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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征收及偿付标准 工伤保险 ·征收标准 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根据行业性质、劳动工作条件、危险程度将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划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0.5%、1%和1.5%。对于实行第二、三档次的用人单位,根据单位上年度工伤发生情况(事故率和收支率),下年缴费可上下浮动两个档次,即可上浮到行业基准费率的120%、150%或下浮到行业基准费率的80%、50%。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为:参保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费率。 参保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单位每月直接支付给全体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单位参保时要如实申报每个职工的工资收入,社保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核用人单位提供的工资表。对于参保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的,按条例有关规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对参保单位处以瞒报工资总额1~3倍的罚款。 ·偿付标准 一、因工负伤未致残 (一)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的待遇 1、工伤治疗期(含康复治疗期)所需工伤医疗(康复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 3、经核准后的市外转诊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职工

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5、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有关待遇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伤情严重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即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二、因工致残 (一) 1-4级伤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级伤残分别按本人工资的24个月、22个月、20个月和18个月的标准发放,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1~4级伤残每月分别按本人工资的90%、85%、80%、75%发放,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实际金额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省条例则修订为:伤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残疾退休手续,按上述标准发放伤残津贴至伤残职工本人死亡。同时省条例取消了下述第(3)、(4)项,增加了第(5)、(6)项);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 (5)1~4级残疾的职工户口从单位所在地迁往原籍的,可享受安家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支付6个月的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路途有关费用(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等)由用人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020年深圳社保最新政策要求

2020年深圳社保最新政策要求 深圳社保新政策:非户籍员工纳入失业保险 非户籍员工可享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也有重大变化,以前失业保险参保范围仅为深圳户籍员工,今年起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均纳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对深圳户籍员工和异地务工人员等同对待。政策调整后,每名职工每月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3%,其中,用人单位缴纳2%,职工个人缴纳1%。 深圳社保新政策:单位缴养老保险费提高 在养老保险缴费方面,深圳户籍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总缴费比例从原来的19%提高至22%,其中单位缴纳 14%(含1%地方补充养老),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8%。 深圳户籍人员缴费基数“下线”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调整为“市最低月工资标准”,深圳户籍人员缴费基数具体为: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标准;非深圳户籍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参加地方补充养老保险,总缴费比例从原来的18%提高至21%,其中单位缴纳13%,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8%。 缴费基数与原办法相同,即: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深圳社保新政策:工伤保险缴费下调两成 工伤保险缴费与原办法相同,即按照0.5%、1%、1.5%三个档次缴费,费用由单位承担,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为减轻企业负担,今年继续执行基准费率下调20%的政策,即对风险较小、中等风险、风险较大的3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从0.5%、1.0%、1.5%下调至0.4%、0.8%、1.2%。 据了解,深圳市的工伤保险按行业风险分类来缴费:第一类是低风险行业,如服务业、银行业等,调整后工伤保险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4%缴交;第二类是制造业和建筑业等较高风险行业,调整后工伤保险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缴交;第三类是石油加工、化工原材料等高风险行业,调整后工伤保险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2%缴交。 第一类低风险行业不实行浮动费率,第二类、第三类高风险行业实行浮动费率,对已经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随之同比下调。 深圳社保新政策:流动就业人员医保转入有“3个月时效” 医疗保险关系如何办理转入和转出是不少流动人员关心的问题,市社保局昨天发出《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转入深圳市须知》,强调申请人从异地转出的有效医疗保险关系的最后一个月与在深圳有效医疗保险关系的第一个月有“3个月时效”,超过3个月时效的两地医保参保年限不能合并计算连续参保年限。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深圳的条件为以下2个条件之一:在深圳市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并有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员;在深圳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员。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入深圳的条件为以下2个条件之一: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异地就业回本市参加医疗保险的深户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市就业并已按规定参加我市各项社会保险的非深户人员。 市社保局提醒,申请人从异地转出的有效医疗保险关系的最后一个月与在深圳有效医疗保险关系的第一个月有“3个月时效”。3个月时效内的,申请人的两地医保参保年限合并计算,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重新计算有效连续参保年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办法》 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人社规[2015]10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7.09 【实施日期】2015.07.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东省职 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人社规〔2015〕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9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实施《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以下统称职工)参加生育保险,适用本实施办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适用本实施办法。 原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母婴医疗服务的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纳入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第四条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需要调整的,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结合生育保险基金使用情况,综合研究提出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解析中国城市未来发展的九大趋势(精)

解析中国城市未来发展的九大趋势 【2010年10月上下半月VIP 会员免费更新下载】454份 5.2G 解析中国城市未来发展的九大趋势中国城市化是中国也是全球21世纪最重要的事件之一,中国城市未来发展无疑将为全球和中国的诸多领域同时带来机遇与挑战。分析未来中国城市化发展的关键影响因素,了解未来中国城市发展的基本趋势,无论对于区域、国家或是国际,政府、企业或是非营利机构,投资者、旅游者或是居民,未来进行前瞻性的决策,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未来城市化的主要影响因素 1、经济发展及其布局:内需比重扩大,服务业比重增加。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高速发展,中国已经基本实现小康。按照国际一般规律,当人均收入超过3000美元,进入中下发展水平阶段,国民消费需求将迅速增长,中国正处在工业化的中期和城市化的加速期,以消费为主体的内需增长正在释放,正像外部需求为沿海地区发展提供巨大市场一样,国内巨大的需求为全国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同时,随着中国工业化外向型解析中国城市未来发展的九大趋势、外延式扩张发展模式走到尽头,中国正在面临外需和工业“双难依赖”的新形势,加快城市化进程必将成为推进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不仅可以有力地释放被结构扭曲压抑的潜在生产力,有效地提高国名经济的整体效益,更是新阶段国民经济发展的带动力量。 2、资源环境状况及布局:资源稀缺,空间分布不均。中国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匀,南北自然环境差异大。以水资源为例,北方地区缺水严重,有9个省市人均水资源不到500立方米,实属少水地区。目前,中国内地现有的661座城市中,约有600座城市供水不足,420多座城市缺水,110座城市严重缺水,30座特大城市长期缺水。就土地资源而言,世界范围来看,中国是土地人均占有量于较小的国家,国家内人均土地面积从东南向西北逐步增加。2008年中国耕地为18.26亿亩,到2020年将减少到18.05亿亩。这也就是说,在未来11年里能够农转非的耕地是2074万亩,平均每年不足190万亩。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须知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须知 一、我市规定的门诊大病有哪些? 我市规定的门诊大病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包括:高血压病(Ⅱ期及Ⅲ期)、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中度及中度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珠蛋白生成障碍(地中海贫血或海洋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帕金森病、精神分裂症。 第二类包括: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恶性肿瘤门诊化疗、放疗、核素治疗。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基金收支等情况分期分批增 加门诊大病病种。 二、哪些人可以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一)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享受第一类门诊大病待遇; (二)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享受第二类门诊大病待遇; (三)肾脏、心脏瓣膜、角膜、骨、皮肤、血管及骨髓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适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心脏和肝脏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适用于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参保人。 三、参保人患门诊大病有哪些医疗保险待遇?

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患门诊大病(第一类)在门诊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诊疗项目目录内的诊疗项目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支付的,其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以上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属于门诊大病相应的门诊专科范围内的,按70%分别列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记账范围。门诊大型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不列入本条规定的记账范围。 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及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因门诊大病(第二类),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其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按9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地方补充医疗费用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80%支付。 四、参保人患门诊大病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前,应办理哪些确认手续? (一)参保人到诊断医院进行门诊大病确认时,须准备4张一寸免冠照片,参保人既往已确诊患有门诊大病、且近1个月继续用药治疗者,应同时向诊断医院的主诊医师提供近一个月门诊就诊记录及原确诊该疾病相关资料(如近半年内的出院小结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到指定的诊断医院相应专科申请; (三)专科主诊医师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参保人领取回执(证明书第四联);

在深圳有娃的家长必须要懂的社保少儿医保相关事项

在深圳有娃的家长必须要懂的社保少儿医 保相关事项 在深圳工作或生活的家长们可能还有人不清楚,其实小孩子最大的基础保障福利就是少儿医保。如果以前没重视关注的,现在您看到这篇文章还来得及!少儿医保每年政府财政补贴384元,自己只需交200元左右,就可以享受门诊报销1000元,住院报销比例90%,最高报销额度达148万,大病门诊最高报销比例90%!如何享受?有哪些待遇?接下来就详细来做一个介绍: 少儿医保投保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参保人群为: 深户少年儿童,无条件限制; 非深户少年儿童,需在学校读书、且父母任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 换言之只要是深圳户口,出生后就可以为宝宝投保少儿医保了。 如果不是深圳户口,需要小孩上幼儿园或入学后才可以投保。 少儿医保每年缴费的金额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因此每年的缴费金额都是不确定的,理论上讲每年需缴纳的总的费用会逐渐增加。

以2016年的缴费金额计算举例,2016年的缴费金额为:2016年深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元×%×12个月=。这是总的缴费金额。 另外,自2016年起,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少年儿童参保人深圳政府还有财政补助福利,2016年的补贴标准是384元。 也就是说,扣减政府的财政补贴,个人只需要缴纳元-384元=元 少儿医保的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至10月初,每年缴纳一次,缴纳时从参保人或监护人的存折或银行卡中扣去。 保障的时间为当年的9月份至次年的8月份。 不在园不在校的深圳户籍少儿:由家长在社保局网站上登记并提交参保信息,打印登记表,带齐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的社保分局、社保站或社区办理; 在园在校少儿:通过学校办理。 还没投保少儿医保的家长注意了,最基础的保障一定要投保上。 以下内容为重点: 深圳医保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一档、二档、三档。少儿医保属于的是二档医疗保险。这边暂且不对其余两档医疗保险做介绍,仅对少儿医保的二档进行解读。

100个深圳社保常见问题回答

1.何时办理退休比较合适? 答:达到退休年龄的那个月(生日那个月)就得要去办理退休,当月还需要交社保,不管是月前还是月末达到退休年龄,都要在月初就去办理退休手续,这样就会在次月发放退休金,否则就会延迟发放,不管什么原因延迟发放退休金,都不会补发,所以临退休人员一定要注意这个时间点; 2.社保可以退吗? 答:自从2010年1月1日以后都不可以退保了,三种情况例外,第一,就是参保人身故,其继承人可以领取其个人帐户的钱;第二,户籍迁到国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可以退保;第三,达到退休年龄后,在深圳办理不了退休,也不能延交,而且户籍地也转不回去,这种情况也可以退保;除此之外,都不可以退保; 3.哪种人可以领取职称津贴? 答:目前有三种情况可以享受津贴补助,第一,就是具有正高职称,第二,就是有副高职称;第三,就是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按现在的标准,正高职称每月补贴1000元,副高和高级技师每月补贴800元; 4.非深户可以在深圳领取退休金吗? 答:不管是深户还是非深户,只要满足最低的领取条件,都可以按深圳的标准在深圳领取退休金,并享受深圳的医疗待遇; 5.丈夫的生育保险可以给老婆用吗? 答:不可以,参保人的生育保险或者医疗保险只可以给本人使用,不可以用于他人; 6.违反计划政策的小孩能参加少儿医保吗? 答:可以,入学或者入园的非深户儿童,都可以参加深圳少儿医保,只不过如果是超生的,就不享受深圳市的财政补贴; 7.非深户转为深户后需要变更户籍吗? 答:要马上变更,如果不变更的话,就交不了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而且单位可能不会为参保人交基本医疗一档,这样参保人的权益就会受到损害; 8.医疗保险断交三个月以后会清零吗? 答:医疗保险的年限永远不会清零,断交三个月以上只不过是连续缴费年限会中断,中断后不影响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但是会影响报销的最高额度和报销比例; 9.非深户可以补交多久的社保? 答:非深户请咨询12333. 10.深圳的生育险有生育津贴吗? 答:没有,深圳生育保险主要的待遇是可以享受孕前的一些免费检查,以及报销生产时的住院和手术费用; 11.多大年龄不能买社保? 答:女性50岁,男性60岁,在此年龄之前都可以买社保? 12.办理退休的年龄? 答:正常的退休年龄为:女性工人50岁,女性干部55岁,男性统一是60岁;特殊工种:男性55岁;退职病退:有可能40岁就可以办理退休,前提是要满足最低的办理退休条件; 13.医疗保险的档次有什么规定 答:企业必须为深户交纳基本医疗一档,为非深户参加基本医疗一档、二档或者三档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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