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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场所应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哪些场所应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哪些场所应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编号:SY-AQ-05424

(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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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场所应设置消防安全标志Which places should be equipped with fire safety signs

哪些场所应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消防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边框和以图像为主要特征的图形符号成文字构成的标志,用于表达与消防有关的安全信息。根据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相应的消防安全标志:

一、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网吧、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处、疏散通道外、层间异位的楼梯间、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度旋转门旁设置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在远离紧急出口的地方,应将“紧急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二、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置“拉开”标志。

三、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

四、滑动门上应设置“滑动开门”标志。标志中的箭头方向必须与门的开启方向一致。

五、需要击碎玻璃板才能拿到钥匙打开工具门的地方或疏散中需要打开板面才能制造一个出口的地方必须设置“击碎板面”的标志。

六、各类建筑中的隐蔽式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相应地设置“灭火设备”、“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等标志。室外消防梯和自行保管的消防梯存放点应设置“消防梯”标志。远离消防设备存放地点的地方应将灭火设备标志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

七、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固定灭火系统的手动启动器等装置附近必须设置“消防手动启动器”标志。在远离该装置的地方,应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

八、设有灭火报警器或火灾事故广播喇叭的地方应相应地设置“发声警报器”标志。

九、设有火灾报警电话的地方应设置“火警电话”标志。对于

设有公用电话的地方(如电话亭),也可设置“火警电话”标志。

十、设有地下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和不易被看到的地上消火栓等消防器具的地方,应设置“地下消火栓”、“地上消火栓”和“消防水泵接合器”等标志。

十一、在下列区域应相应地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放易燃物”、“禁止带火种”、“禁止燃放鞭炮”、“当心火灾——易燃物”、“当心火灾——氧化物”和“当心爆炸——爆炸性物质”等标志:

1、具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的生产厂区、厂房等的入口处或防火区内;

2、具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的仓库的入口处或防火区内;

3、具有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堆场等的防火区内;

4、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或罐区与建筑、建筑物堆场的防火区内;

5、民用建筑中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商店、作坊、储藏间内及其附近;

6、甲、乙、丙类液体及其他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工具上;

7、森林和矿山等防火区内。

十二、存放遇水爆炸的物质或用水灭火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险的地方应设置“禁止用水灭火”标志。

十三、在旅馆、饭店、商场(店)、影剧院、医院、图书馆、档案馆(室)、候车(船、机)室大厅,车、船、飞机和其他公共场所,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吸烟之处,应设置“禁止吸烟”等标志。

十四、其他有必要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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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标志与标牌设置要求

WORD 整理版 消防标志和标牌设置要求 一、建筑外部标牌 1、消防总平面布局图:在建筑大门左侧或场所主入口处的 醒目位置应设置该建筑消防总平面布局图。主要包括建筑总平 面布局图、消防车道、扑救面、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消 防控制室位置、建筑通向室外的主要出口、以及建筑通向外部 的出入口等内容。 2、消防车道标识:在建筑消防车道上应喷涂黄色“消防车 道严禁占用”。 3、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等消防设施:地下式采用红底 白字喷涂。地上式采用标牌标明。分区设置的应标明所管区域。 二、建筑内部标牌 1、消防安全告知书:公众聚集场所的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 应张贴消防安全告知书(格式见上层) 2、楼层疏散平面示意图:在每层楼的主要疏散通道和宾馆 饭店的房间内、公共娱乐场所的包房内墙面上应有本层疏散平 面图,图中应明确本层安全出口的位置、疏散通道的布置等情 况。 3、配置应急疏散器材箱:在主要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处应 配置应急疏散器材箱,平均每1000 平方米至少配 1个,每个单位或场所配置不少于2个。每个箱内应配备不少于1根疏散荧光棒、 1个移动疏散指示标志、4个口哨、 1个手持扩音器、2件反

光背心、 2只手电筒、 2具防烟面具、 20 条毛巾、 10 瓶瓶装矿泉水等器材。 4、疏散引导员标牌:应在每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 明确疏散引导员,并将其照片和姓名上墙(与应急疏散器材箱 相配)。 5、消防公益宣传栏: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和住宅小区应 设置向公众宣传消防知识的宣传栏。 6、疏散走道标识线:商场市场的疏散走道与卖场摊位间应 划定明显标识线。公共娱乐场所大厅走道两侧应划定黄色标识 线。 7、其它宣传方式:通过广播、视频、张贴图画等方式宣传 “四个能力”及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三、消防设施设备标识标牌 1、重要设备房标牌:在重要设备房(如控制室、水泵房、 发电机房、配电室等)门上部应设置明显的名称标牌,是消防 安全重点部位的应设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牌。 2、水泵、报警阀、控制柜、阀门等标识标牌:应为红底白 字,标明阀门常开常闭状态、所管楼层范围、水流方向等相关 内容。 3、消防设备管理铭牌:主要消防设施应设置管理铭牌标牌,明确管理责任人。 4、手报按钮标牌:在手动报警按钮上方应张贴蓄光式标牌。

建筑消防设施应当设置场所汇总.doc

建筑消防设施应当设置场所汇总

民用建筑消防设施应当设计场所 消防车道 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L、 U、口形,沿街长度超过150 米,或总长度大于220 米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长度超过24 米。 连通街道和内院的通道间距不得大于80 米。 环形消防车道: 高层建筑、高层厂房 超过 3000 个座位的体育馆 超过个座位的会堂 占地面积大于 3000 平米的商店、展览等单、多层公共建筑 占地面积大于 3000 平米的甲、乙、丙类厂房占地面积大于 1500 平米的乙、丙类仓库 确有困难,可沿两长边设。 消防电梯设置条件: 应设消防电梯的情况 建筑高度大于33 米的住宅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 米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 米且总建筑面积 大于 3000 平米的其它地下或半地下室 建筑高度大于 32 米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内 宜设置消防电梯 可不设消防电梯的情况:

建筑高度大于32 米,任一平台工作人数小于等于 2 人; 丁戊类厂房,局部高于32 米。 封闭楼梯间的设置: 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间,除与(开敞式外廊直接相连接)的楼梯间 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人多逃生慢) 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 设置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的建筑 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6层及以上的其它建筑 高层建筑的裙房(本身小于24 米)(如裙房与高层用防火墙完全分隔,可 按单、多层公共建筑要求套用规则) 建筑高度不超过32( 24-32 )米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 21 米且不大于33 米的住宅建筑(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可设 开敞楼梯间) 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高层仓库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仓库无防烟) 地下小于 3 层及高差小于等于10 米 防烟楼梯间的设置 一类高层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32米的二类高层建筑 高度大于33 米的住宅建筑(房门不应开向前室,确有困难,开向前室不应 大于 3 户且户门为乙级防火门) 高度大于 32 米,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 人的高层厂房 当地下层数为 3 层或 3 层以上,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地面高差大于10 米

消防设施的设置一般规定

8 消防设施的设置 8.1 一般规定 8.1.1 消防给水和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的用途及其重要性、火灾危险性、火灾特性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8.1.2 城镇(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开发区、工业区等)应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道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 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戊类厂房,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8.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系统以及下列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1 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 2 超过4层的厂房或仓库; 3 其他高层建筑; 4 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的地下建筑(地下室)。 8.1.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内的储罐应设置移动水枪或固定水冷却设施。高度大于15m或单罐容量大于2000m3的甲、乙、丙类液体地上储罐,宜采用固定水冷却设施。 8.1.5 总容积大于50m3或单罐容积大于2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设置固定水冷却设施,埋地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可不设置固定喷水冷却装置。总容积不大于50m3或单罐容积不大于2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设置移动式水枪。 8.1.6 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 3 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8.1.7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教学教材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 求》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场所、原则、要求和方法等。 1.2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消防安全标志作为传递消防安全信息的场所。 2引用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术语 3.1观察距离viewing distance 观察者眼睛至标志中心点的距离。 在本标准中,观察距离用字母D表示,如图1所示。 3.2观察角viewing angle 观察者的眼睛和标志中心点的连线与标志所在平面的夹角。 在本标准中,观察角用字母。表示,如图1所示。 3.3偏移距离displacement 标志的中心点至眼睛正视标志所在平面时的视轴的距离。 在本标准中,偏移距离用字母X表示,如图1所示。 3.4偏移角angle of displacement

标志的中心点和眼睛的连线与眼睛正视标志所在平面时的视轴之间的夹角。 在本标准中,偏移角用字母θ表示,如图1所示。 4设置场所 4.1旅游景点、露天娱乐场、市区街道、广场、停车场和集贸市场等。 4.2GBJ16和GBJ45中规定的建筑物。 4.3车站、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加油站、交通工具和地下工程等。 4.4林区、矿区、油田和海上钻井平台等。 4.5其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场所。 5设置原则 5.1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在远离紧急出口的地方,应将“紧急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5.2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置“拉开”标志。 5.3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 5.4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标志。

消防安全标志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消防安全标志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50/202-2004 ICS130.220 P16 备案号:16342-2005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消防安全标志的术语、总则、设置场所与设置技术要求、施工要求和验收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新建、改建及扩建的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地下建筑、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以及建筑内部装修中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630-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3 术语 3.1 消防安全标志(fire satety sign) 消防安全标志由安全色、边框、以图象为主要特征的图形符号或文字构成的标志,用以表达与消防有关的安全信息。

消防安全标志包括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场所指示标志、障碍物标志、消防设施设备标志、疏散指示意图标志、禁止标志、警示标志等。 发光消防安全标志包括电致发光型(如灯光型、电子显示型等)和光致发光型(如蓄光自发光型等)。 3.2 电致发光消防安全标志(electric fire satety sign) 用不燃材料制作、通过电源或场致发光方式发光显示的消防安全标志。如灯光型、电子显示型等。 3.3 光致发光消防安全标志(seif-iuminescnt fire satety sign) 用蓄光色漆印刷、喷涂或用蓄光色膜粘贴在基材上制成的消防安全标志牌。蓄光材料表面能够吸收照射光的能量,当其表面所受的照度低于某一数值时,能够发出可见光。 4 设置场所与设置技术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规模、使用人员特点、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确保标志设置的完整、准确。 4.1.2消防安全标志应设置在醒目位置,不应设置在活动门、窗或其他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及易被遮挡的位置(本规范另有规定者除外)。 消防安全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公众视读的障碍物。4.1.3 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标志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

消防设施设置场所

消防水泵接合器: 1.设有消防给水的住宅、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 2.超过4层的厂房或仓库; 3.其他高层建筑; 4.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0m3的地下建筑(地下室)。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水灭火系统,均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室内消火栓系统: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厂房和仓库; 2.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注: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3.体积大于5000m3的单多层公共建筑(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和图书馆建筑等)5.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注: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的: 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 2.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3的戊类厂房(仓库); 3.粮食仓库、金库、远离城镇且无人值班的独立建筑; 4.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的物品的建筑; 5.室内无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3的其他建筑。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高层民用建筑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2)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3)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 2.单多层民用建筑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展览、商店、餐饮和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3)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办公建筑等;(5)大、中型幼儿园,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老年人建筑;(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7)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 3.厂房和生产部位 (1)不小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不小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2)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3)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木器厂房;(4)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5)高层乙、丙类厂房;(6)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厂房。 4.仓库 (1)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 注:单层占地面积不大于2000m2的棉花库房,可不设置。 (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m2的火柴仓库;(3)邮政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空邮袋库;(4)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5)设计温度高于0℃的高架冷库,设计温度高于0℃且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1500m2的非高架冷库;(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7)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 5.汽车库修车库 (1)Ⅰ、Ⅱ、Ⅲ类地上汽车库;(2)停车数超过10辆的地下停车库;(3)机械式汽车库(4)采用专用升降机作为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5)Ⅰ类修车库。

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汇总表(消防设施的设置篇)

消防设施的设置 要点:1 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戊类厂房,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条文解释:建筑室外消火栓系统包括水源、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供水管网和相应的控制阀门等。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系统以及下列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1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 2超过4层的厂房或仓库; 3其他高层建筑; 4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的地下建筑(地下室)。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内的储罐应设置移动水枪或固定水冷却设施。高度大于15m或单罐容量大于2000m3的甲、乙、丙类液体地上储罐,宜采用固定水冷却设施。

总容积大于50m3或单罐容积大于2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设置固定水冷却设施,埋地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可不设置固定喷水冷却装置。总容积不大于50m3或单罐容积不大于2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设置移动式水枪。 备注: 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 3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3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 4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5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1730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 (正式版)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设置要求 3.1一般规定 3.1.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的 用途、建筑规模、使用人员特点和室内环境等因素选 用。 3.1.2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标志内容应清 晰、简洁、明确,并与所要表达的内容相一致,不应 相互矛盾或重复。 3.1.3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设在醒目位置,不应 设置在经常被遮挡的位置(本标准另有规定者除 外),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等疏散指示标志不应设置

在可开启的门、窗扇上或其它可移动的物体上。 3.1.4当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应能在5s内自动切换成应急照明电源,且标志表面的最低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仍应符合日常情况下的要求。 3.1.5疏散导流标志应沿疏散通道和通向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设计路线设置。 3.1.6在联合设置电光源型和蓄光型等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系统中,蓄光型等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宜用作辅助标志。 3.2设置场所 3.2.1下列建筑和场所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1高层民用建筑(二类高层组合式单元住宅除外); 2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礼堂、公共娱乐场

建筑消防设施应当设置场所汇总

民用建筑消防设施应当设计场所 消防车道 ?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L、U、口形,沿街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大于220米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长度超过24米。 ?连通街道和内院的通道间距不得大于80米。 ?环形消防车道: ?高层建筑、高层厂房 ?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 ?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 ?占地面积大于3000平米的商店、展览等单、多层公共建筑 ?占地面积大于3000平米的甲、乙、丙类厂房 ?占地面积大于1500平米的乙、丙类仓库 ?确有困难,可沿两长边设。 消防电梯设置条件: ?应设消防电梯的情况 ?建筑高度大于33米的住宅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米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米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米的其它地 下或半地下室 ?建筑高度大于32米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内宜设置消防电梯 ?可不设消防电梯的情况: ?建筑高度大于32米,任一平台工作人数小于等于2人; ?丁戊类厂房,局部高于32米。 封闭楼梯间的设置: ?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间,除与(开敞式外廊直接相连接)的楼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人多逃生慢) ?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 ?设置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的建筑 ?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6层及以上的其它建筑 ?高层建筑的裙房(本身小于24米)(如裙房与高层用防火墙完全分隔,可按单、多层公共建筑要求 套用规则) ?建筑高度不超过32(24-32)米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1米且不大于33米的住宅建筑(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可设开敞楼梯间) ?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高层仓库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仓库无防烟) ?地下小于3层及高差小于等于10米 防烟楼梯间的设置 ?一类高层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32米的二类高层建筑 ?高度大于33米的住宅建筑(房门不应开向前室,确有困难,开向前室不应大于3户且户门为乙级 防火门) ?高度大于32米,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 ?当地下层数为3层或3层以上,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地面高差大于10米的地下室 室外楼梯的适用范围 ?高层厂房 ?甲乙丙类多层厂房

酒店消防设施配备标准 消防设施标准

酒店消防设施配备标准消防设施标准 酒店消防设施配备标准1.消防车道: (1)酒店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有消防车道,车道尽头有回车道。 (2)消防车道宽度不少于3.5米,与酒店建筑物外墙之间的间距大于5米。 (3)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储沟能承受大型消防车辆的压力。 2.消火栓: (1)酒店设有室外和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房和自动喷水装置。 (2)室内消火栓栓口出水方向与设置的墙面成90°角,采用高压给水系统,给水管网设水泵接合器,并有明显标志。 (3)酒店客房及其他营业场所和公共走道均设有自动喷水装置。 3.消防自动报警系统: (1)报警区域按楼层划分,探测区域按独立房间划分。 (2)区域报警控制器应设在有人值班的房间和场所,安装在墙壁上的报警控制器,其底边距地面的高度不小于1.5米。 (3)报警区域内每个防火分区设有手动报警按钮,设置部位明显,便于操作,安装在墙上时,距地面高度为1.5米。从一个防火区

域内的任何位置到最近的一个手动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米。 (4)消防控制中心有显示安全保护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和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 (5)消防中心严禁其他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通过,送回风管的穿墙处设有防火阀,工作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值小于1欧姆,或用专用接地干线引至接地体,接地干线应用铜蕊绝缘导线电缆,其线蕊截面积不少于16平方毫米,接地板引至各消防设备的接地线,应选用铜蕊绝缘软线,其线蕊截面积不小于4平方毫米。 4.安全疏散设施: (1)消防电梯:机房与井道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小时的墙分隔,井底有排水设备,有消防队专用的操纵按钮,底层前室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并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 (2)疏散楼梯:通往疏散楼梯的太平门为向外开启的防火门,并有明显的指示标志,楼梯间为封闭式,设有正压送风和排风设施,每间客房内均有通向疏散楼梯的线路指示图。 5.应急照明装置: (1)应急照明装置设在墙上或顶部。 (2)各营业场所、通道及疏散楼梯、消防电梯、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泵房、配电室和电话总机房均设有应急照明装置,其最低照明不低于0.5勒克斯,照明供电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消防控制中心、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标识设置标准(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标识设置标 准(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标识设置标准(通用版) 第一条为规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标识设置,培育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单位的消防管理水平,根据《全省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置总平面布局标识,标明单位的消防水源(天然水源、单位室外消火栓及可利用的市政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主要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总平面布局标识设置在室内的,不应小于0.5平方米,设置在室外的不应小于1平方米。 第四条对多层营业场所,应当每层设置平面布局标识,着重标明本层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室内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 第五条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出入口、主要疏散通道应利用电子屏、

固定宣传版面等方式设置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省公安厅关于消防安全的规定以及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承诺的标识,设置宣传单位安全经营理念的标语口号、公共场所防火事项、火灾报警、安全疏散、逃生自救常识等内容的标识。 第六条商场、市场医院的门诊部、住院部,学校的会议室、礼堂、图书馆等公众聚集部位应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 第七条宾馆的客房床头应摆放“禁止卧床吸烟”提示牌,房门背后中上部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图。 第八条灭火器宜放置在灭火器箱内,灭火器放置点、灭火器的箱盖上方应设置标识,标明名称、操作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责任人及维修时间。 第九条室内消火栓箱上应设置标识,标明名称、操作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责任人及维修时间,提示不得圈占、遮挡。 第十条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附近应设置火灾报警按钮标识,并标明使用方法。 第十一条防火卷帘附近应设置“防火卷帘下严禁堆放物品”标

酒店消防设施配备标准

酒店消防设施配备标准 1.消防车道: (1)酒店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有消防车道,车道尽头有回车道。 (2)消防车道宽度不少于3.5米,与酒店建筑物外墙之间的间距大于5米。 (3)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储沟能承受大型消防车辆的压力。 2.消火栓: (1)酒店设有室外和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房和自动喷水装置。 (2)室内消火栓栓口出水方向与设置的墙面成90°角,采用高压给水系统,给水管网设水泵接合器,并有明显标志。 (3)酒店客房及其他营业场所和公共走道均设有自动喷水装置。 3.消防自动报警系统: (1)报警区域按楼层划分,探测区域按独立房间划分。 (2)区域报警控制器应设在有人值班的房间和场所,安装在墙壁上的报警控制器,其底边距地面的高度不小于1.5米。 (3)报警区域内每个防火分区设有手动报警按钮,设置部位明显,便于操作,安装在墙上时,距地面高度为1.5米。从一个防火区域内的任何位置到最近的一个手动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米。 (4)消防控制中心有显示安全保护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和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 (5)消防中心严禁其他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通过,送回风管的穿墙处设有防火阀,工作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值小于1欧姆,或用专用接地干线引至接地体,接地干线应用铜蕊绝缘导线电缆,其线蕊截面积不少于16平方毫米,接地板引至各消防设备的接地线,应选用铜蕊绝缘软

线,其线蕊截面积不小于4平方毫米。 4.安全疏散设施: (1)消防电梯:机房与井道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小时的墙分隔,井底有排水设备,有消防队专用的操纵按钮,底层前室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并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 (2)疏散楼梯:通往疏散楼梯的太平门为向外开启的防火门,并有明显的 指示标志,楼梯间为封闭式,设有正压送风和排风设施,每间客房内均有通向疏散楼梯的线路指示图。 5.应急照明装置: (1)应急照明装置设在墙上或顶部。 (2)各营业场所、通道及疏散楼梯、消防电梯、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泵房、配电室和电话总机房均设有应急照明装置,其最低照明不低于0.5勒克斯,照明供电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泵房和配电室的照明应保持同正常状态。

消防标志和标牌设置要求

消防标志和标牌设置要求 一、建筑外部标牌 1、消防总平面布局图:在建筑大门左侧或场所主入口处的 醒目位置应设置该建筑消防总平面布局图。主要包括建筑总平 面布局图、消防车道、扑救面、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消 防控制室位置、建筑通向室外的主要出口、以及建筑通向外部 的出入口等内容。 2、消防车道标识:在建筑消防车道上应喷涂黄色“消防车 道严禁占用”。 3、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等消防设施:地下式采用红底 白字喷涂。地上式采用标牌标明。分区设置的应标明所管区域。 二、建筑内部标牌 1、消防安全告知书:公众聚集场所的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 应张贴消防安全告知书(格式见上层) 2、楼层疏散平面示意图:在每层楼的主要疏散通道和宾馆 饭店的房间内、公共娱乐场所的包房内墙面上应有本层疏散平 面图,图中应明确本层安全出口的位置、疏散通道的布置等情 况。 3、配置应急疏散器材箱:在主要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处应 配置应急疏散器材箱,平均每1000平方米至少配 1个,每个单位或场所配置不少于2个。每个箱内应配备不少于1根疏散荧光棒、1个移动疏散指示标志、4个口哨、 1个手持扩音器、2件反光背

心、 2只手电筒、 2具防烟面具、 20条毛巾、 10瓶瓶装矿泉水等器材。 4、疏散引导员标牌:应在每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 明确疏散引导员,并将其照片和姓名上墙(与应急疏散器材箱 相配)。 5、消防公益宣传栏: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和住宅小区应 设置向公众宣传消防知识的宣传栏。 6、疏散走道标识线:商场市场的疏散走道与卖场摊位间应 划定明显标识线。公共娱乐场所大厅走道两侧应划定黄色标识 线。 7、其它宣传方式:通过广播、视频、张贴图画等方式宣传 “四个能力”及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三、消防设施设备标识标牌 1、重要设备房标牌:在重要设备房(如控制室、水泵房、 发电机房、配电室等)门上部应设置明显的名称标牌,是消防 安全重点部位的应设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牌。 2、水泵、报警阀、控制柜、阀门等标识标牌:应为红底白 字,标明阀门常开常闭状态、所管楼层范围、水流方向等相关 内容。 3、消防设备管理铭牌:主要消防设施应设置管理铭牌标牌,明确管理责任人。 4、手报按钮标牌:在手动报警按钮上方应张贴蓄光式标牌。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15630-1995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场所、原则、要求和方法等。 1.2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消防安全标志作为传递消防安全信息的场所。 2引用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术语 3.1观察距离viewing distance 观察者眼睛至标志中心点的距离。 在本标准中,观察距离用字母D表示,如图1所示。 3.2观察角viewing angle 观察者的眼睛和标志中心点的连线与标志所在平面的夹角。 在本标准中,观察角用字母。表示,如图1所示。 3.3偏移距离displacement 标志的中心点至眼睛正视标志所在平面时的视轴的距离。 在本标准中,偏移距离用字母X表示,如图1所示。 3.4偏移角angle of displacement 标志的中心点和眼睛的连线与眼睛正视标志所在平面时的视轴之间的夹角。 在本标准中,偏移角用字母θ表示,如图1所示。 4设置场所 4.1旅游景点、露天娱乐场、市区街道、广场、停车场和集贸市场等。 4.2GBJ16和GBJ45中规定的建筑物。 4.3车站、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加油站、交通工具和地下工程等。 4.4林区、矿区、油田和海上钻井平台等。 4.5其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场所。 5设置原则 5.1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在远离紧急出口的地方,应将“紧急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5.2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置“拉开”标志。 5.3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 5.4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标志。 5.5滑动门上应设置“滑动开门”标志,标志中的箭头方向必须与门的开启方向一致。 5.6需要击碎玻璃板才能拿到钥匙或开门工具的地方或疏散中需要打开板面才能制造一个出口的地方必须设置“击碎板面”标志。 5.7各类建筑中的隐蔽式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相应地设置“灭火设备”、“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等标志。室外消防梯和自行保管的消防梯存放点应设置“消防梯”标志。远离消防设备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1、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面积在500平方米以内,配置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加500平方米曾配泡沫灭火器1个,非施工层必须视具体情况适当配置灭火器材。 2、材料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如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要相应增加)。 3、施工办公室、水泥仓: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 4、木制作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没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5、电工房、配电箱: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6、电机房: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7、油料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加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没增加50平方米增配灭火器不少于1个。 8、可燃物品堆放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 9、垂直运输设备(包括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机架室;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10、临时易燃易爆物品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 11、值班室:配备泡沫灭火器1个、灭火器1个及一条直径为65mm长度为20m 的消防水带。

12、集体宿舍:每25平方米配备泡沫灭火器1个,如占地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应按每500平方米设立1个2平方米的消防水池。 13、厨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3个,每增加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14、临时动火作业场所: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和其他消防辅助器材。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15630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场所、原则、要求和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消防安全标志作为传递消防安全信息的场所。 2引用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术语 3.1观察距离viewing distance 观察者眼睛至标志中心点的距离。 在本标准中,观察距离用字母D表示,如图1所示。

观察角viewing angle 观察者的眼睛和标志中心点的连线与标志所在平面的夹角。 在本标准中,观察角用字母。表示,如图1所示。 偏移距离displacement 标志的中心点至眼睛正视标志所在平面时的视轴的距离。 在本标准中,偏移距离用字母X表示,如图1所示。 偏移角angle of displacement 标志的中心点和眼睛的连线与眼睛正视标志所在平面时的视轴之间的夹角。在本标准中,偏移角用字母θ表示,如图1所示。 4设置场所 旅游景点、露天娱乐场、市区街道、广场、停车场和集贸市场等。 和GBJ45中规定的建筑物。 车站、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加油站、交通工具和地下工程等。

4,4林区、矿区、油田和海上钻井平台等。 其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场所。 5设置原则 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在远离紧急出口的地方,应将“紧急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置“拉开”标志。 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 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标志。 滑动门上应设置“滑动开门”标志,标志中的箭头方向必须与门的开启方向一致。 需要击碎玻璃板才能拿到钥匙或开门工具的地方或疏散中需要打开板面才能制造一个出口的地方必须设置“击碎板面”标志。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1、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面积在50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50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非施工层必须视具体情况适当配置灭火器材。 2、材料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如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要相应增加。 3、施工办公室、水泥仓,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 4、木制作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器不少于2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5、电工房、配电房,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6、电机房:配备灭火器汪少于1个。 7、油料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灭火器不少于1个。 8、可燃物品堆放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 9、垂直运输设备:包括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机驾室,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10、临时易燃易爆物品仓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

11、值班室:配备泡沫灭火器1个、灭火器1个及一条直径为65mm 长度为20m的消防水带。 12、集体宿舍:每25平方米配备泡沫灭火器1个,如占地面积超过1000Mguh 方米,应按每500平方米设立1个2m平方米的消防水池。 13、厨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3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14、临时动火作业场所: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和其他消防辅助器材。 消防器材登记表

哪些场所应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编号:SY-AQ-0542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哪些场所应设置消防安全标志Which places should be equipped with fire safety signs

哪些场所应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消防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边框和以图像为主要特征的图形符号成文字构成的标志,用于表达与消防有关的安全信息。根据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相应的消防安全标志: 一、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网吧、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处、疏散通道外、层间异位的楼梯间、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度旋转门旁设置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在远离紧急出口的地方,应将“紧急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二、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置“拉开”标志。

三、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 四、滑动门上应设置“滑动开门”标志。标志中的箭头方向必须与门的开启方向一致。 五、需要击碎玻璃板才能拿到钥匙打开工具门的地方或疏散中需要打开板面才能制造一个出口的地方必须设置“击碎板面”的标志。 六、各类建筑中的隐蔽式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相应地设置“灭火设备”、“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等标志。室外消防梯和自行保管的消防梯存放点应设置“消防梯”标志。远离消防设备存放地点的地方应将灭火设备标志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 七、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固定灭火系统的手动启动器等装置附近必须设置“消防手动启动器”标志。在远离该装置的地方,应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 八、设有灭火报警器或火灾事故广播喇叭的地方应相应地设置“发声警报器”标志。 九、设有火灾报警电话的地方应设置“火警电话”标志。对于

售楼处消防安全设施配置标准【最新版】

售楼处消防安全设施配置标准 一、建筑要求 1.用作售楼处功能的总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00 m2且单层不应超过1500 m2; 2.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房间,长度大于20m的内走道应设置可开启外窗,开窗面积不小于房间或走道面积的2%; 二、室外消火栓设置要求 1.优先考虑利用市政消火栓作为售楼处的室外消火栓; 2.若市政消火栓无法满足时,利用市政水源设地下式消火栓,布置间距100-120m; 3.若无市政水源,则不设置室外消火栓; 三、室内消火栓设置要求 1.售楼处体积不大于5000m3时,设置消防卷盘;大于5000 m3时,

设置SG16D65Z-J型消火栓; 2.有市政供水,市政压力大于16+ΔH(ΔH:售楼处顶层地面标高)米时,消火栓由市政管网供水; 若市政压力不满足或无市政供水时,需设置V1=108m3的临时储水设备及消火栓给水泵一台(Q=15L/s;H=16+ΔH米); 四、室内喷淋设置要求 1.售楼处任一楼层面积不大于1500 m2,且总面积不大于3000 m2时,不设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2.若设置喷淋系统,则需设置V2=76m3的临时储水设备及喷淋给水泵一台(Q=21L/s;H=40+ΔH米); 五、建筑灭火器设置要求 设置MF/ABC3型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保护半径20m/具; 六、室外水泵接合器设置要求

若设置有喷淋系统时,仅对该系统设置一组地下式水泵接合器(2个); 七、防排烟设置要求 1.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优先考虑采取自然排烟措施; 2. 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房间,长度大于20m的内走道应设置排烟设施,优先考虑采取自然排烟措施;如果无法满足自然排烟条件,应采取机械排烟措施,具体技术要求参见相关规范。 3.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场所,其自然排烟口的净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3.1 防烟楼梯间前室不应小于2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m2; 3.2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5层内可开启排烟窗的总面积不应小于2m2; 3.3 其他场所取该场所建筑面积的2%; 4.通风、空调风管管材采用镀锌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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