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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13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G2013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G2013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福田汽车集团管理制度Foton Motor Group Management System —————————————★——————————————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The Management Rule of Labour Union Fund Revenue

and Expenditure

FTOP.10019.04.1-2013

2013年6月8日发布

Issued on 6/8/2013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Beiqi Foton Motor Co., Ltd.

1.目的

为加强集团各级工会经费的管理,确保工会会费、经费依法合理收支。理顺经费收支流程与标准,规范工会组织的会计行为,使工会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福田汽车各级工会业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各事业(本)部工会、总部工会及在职(会员)员工。

3.术语

3.1全部职工: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含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等;

3.2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它工资和单位发放的职工生活费等。

4.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工会会计制度

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5.职能职责

5.1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要负责本级工会经费收支审查监督工作;对本级工会经费收入、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通报使用情况;监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5.2工会财务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本级工会经费预算的执行,对工会经费收支活动进行反映、核算与监督;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财务工作;负责有关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的制定与执行;组织工会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5.3工会主席:负责本级工会经费列支费用预算及费用报销的最终审批。

5.4工会副主席/党群部长:负责本级工会经费列支费用预算与结算报销的审核与监督,负责本级工会经办业务所需资金运作的监控与验收。

5.5工会会计:是对工会经费预算的执行和对工会经费收支活动进行反映、核算和监督的工会专业财务人员。主要职责是合理调度资金,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进行会计核算,实施财务审计,编制财务报表,实行会计监督,保管财务档案。负责本级工会银行

专用账号的管理。

5.6工会出纳:是担任工会现金、票据的收取、付出、保存、管理等出纳工作的财务人员。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办理现金收付和保管,办理银行结算业务,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参与实行会计监督。

6.管理内容和规定

6.1管理原则

6.1.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中华全国总工会、北京市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6.1.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事业(本)部工会,要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6.1.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集团《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6.1.4 依法收缴原则。各事业(本)部工会按照集团工会与各属地工会多渠道管理体制,依法做好工会经费收缴管理工作。

6.1.5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做到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6.1.6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6.1.7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的开支。

6.2工会经费收入

工会经费收入是指工会根据《工会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按其来源分为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6.2.1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工会法》规定的缴纳标准为会员每月固定工资收入的5‰,福田汽车各事业(本)部工会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会费,由人力部门做工资时直接代扣。

工资关系与人事关系非同一单位时,由工资关系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通知本单位人力部门不扣此类人员的会费,并由工会组织部门开据会员关系委托书,委托此类人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工会对此类人员进行会费(现金)收缴,并按本单位统一政策进行此类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合理规避交叉管理给工会组织与会员个人带来的不便。

会费收入全部留在基层工会,主要用于基层工会组织开展会员活动和对会员的特殊困难补助等。

6.2.2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基层单位行政依法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拨缴、下级工会按规定上缴的工会经费中归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及建会筹备金;工会经费实行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划拨各级工会的经费。

各事业(本)部工会要根据属地工会与集团工会双渠道管理关系的特点,建立并处理好工会经费的分配链。

各事业(本)部工会经费的管理、上缴渠道和比例分配见附件1。新成立事业(本)部工会按所属区域参照附件1规定的分成比例执行,特殊情况更议。

6.2.3上级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6.2.3.1回拨补助指上级工会拨付的经费不足补助。

6.2.3.2专项补助指上级工会拨付的指定专门用途的项目补助。

6.2.3.3超收补助指上级工会按有关超收增缴经费管理规定拨付的超收补助。

6.2.3.4帮扶补助指上级工会拨付的帮扶困难职工的补助。

6.2.3.5送温暖补助指上级拨付的用于开展向困难职工和家庭送温暖活动的补助;冬送温暖、夏送清凉的补助。

6.2.3.6救灾补助指上级工会拨付的用于慰问在自然灾害中生命和家庭财产遭受损失、生活遇到困难的职工和家庭的补助。

6.2.3.7其他补助指上级工会拨付的除上述各项补助以外的其他补助。

6.2.4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工会取得的所在单位行政方面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包括:

6.2.4.1行政拨付的大型文体、宣传活动补助;

6.2.4.2“两节”送温暖补助;

6.2.4.3困难职工子女助学补助;

6.2.4.4劳模宣传、疗养等活动补助;

6.2.4.5“安康杯”竞赛活动补助;

6.2.4.6劳动竞赛经费等补助。

6.2.5事业收入是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2.6投资收益是指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以及收回投资时实际取得的价款与“投资”科目账面余额的差额。

6.2.7其他收入是指工会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其他收入包括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6.3工会经费支出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按其功能分为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

6.3.1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职工教育、文化、体育、宣传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开支。基层工会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发生的费用以及向会员发放的特殊困难补助,也属于职工活动支出。包括四个方面。

6.3.1.1职工教育费

6.3.1.1.1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等方面的开支。

6.3.1.1.2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培训所需资料、教师的酬金。教师酬金标准,按授课人的职务、职称按以下标准掌握:4课时,局级及以上干部或教授、教授级高工职称3000元;处级干部或副教授、高级职称2000元;科级干部或中级职称1000元以内。如遇特殊需求,可适当提高标准,按经费支出流程审批。

6.3.1.1.3工会为职工举办时事、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所需费用。

6.3.1.1.4职工为提高自身技术素质,参加由工会举办的技能培训班或因工作需要经工会同意参加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班成绩合格者,可报销50%的培训费。

6.3.1.1.5组织职工技能大赛的费用。在本单位、各省市及全国级技能大赛中取得名次的职工可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按附件2执行。

6.3.1.1.6工会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费用。经济技术创新项目奖励标准按附件3执行。

6.3.1.1.7工会在职工中开展的全员性教育活动的费用,可掌握在人均50元以内标准开支。

6.3.1.2文体活动费

6.3.1.2.1工会开展各种职工业余文艺、娱乐、体育等业余活动所需的场地租赁费、布置费等消耗用品费。

6.3.1.2.2为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职工文艺汇演或上级交办的演出任务,在业余时间排练,演员和工作人员凡连续工作两小时以上,可按每人每次50元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

业余文艺、体育团队为参加上级举办的演出或比赛,确需购置服装的费用,掌握在人均500元以内。活动所需服装租赁费由工会经费负担。

6.3.1.2.3工会举办的业余文艺汇演或美术摄影、书法、征文、才艺作品等展览活动,对评选出的集体优秀节目或作品,对其成员的奖励标准,可掌握在150元以内开支。对单项个人可按名次,掌握在200元以内标准开支。

6.3.1.2.4工会为提高职工业余文艺积极分子和体育积极分子水平,外请教员授课的酬金费用按以下标准掌握:4课时,局级及以上干部或教授、教授级高工职称3000元;处级干部或副教授、高级职称2000元;科级干部或中级职称1000元以内。

6.3.1.2.5为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单项竞赛或运动会,在集训期间,可开支下列费用:运动员和教练员集训期间伙食补助费、饮料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可掌握在每人每餐50元以内。饮料费按实际参加人数开支,但只限统一购买掌握,不得发放现金给个人。

6.3.1.2.6工会举办的单项竞赛或运动会,按竞赛规程确定的优胜名次给予奖励。单项集体奖,根据获奖名次,对其成员奖励费可掌握在每人200元以内开支,个人奖按名次奖励费可在500元以内开支。

6.3.1.2.7各项文体设施的修理费。

6.3.1.3宣传活动费

6.3.1.3.1工会用于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费用及开展先进模范人物宣传费用。

6.3.1.3.2工会组织技术交流,争做学习型职工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等活动费用。

6.3.1.3.3工会举办职工书屋、阅览室、所需图书、报刊、杂志费用。工会为班组订阅的《工人日报》、《劳动午报》、《工会博览》杂志的费用以及管理职工书屋、阅览室等宣传设施发生的费用。

6.3.1.3.4工会召开的劳模、先进人物座谈会所需费用,每人可掌握在200元以内标准开支。

6.3.1.3.5业余时间参加工会组织的宣传活动的工作人员,超过两个小时,可按每人每次50元标准给予伙食补助费。

6.3.1.3.6工会组织的全员性知识答卷等活动,可掌握在每人50元以内标准开支。

6.3.1.3.7工会举办各类大、中型活动,为宣传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需聘请社会媒体劳务费视重要度按300-500元标准购置纪念品赠予媒体记者,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记者的劳务费,需经工会相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6.3.1.3.8重大节日活动的宣传费用。

6.3.1.4其他活动支出

6.3.1.4.1工会用于开展贴心人服务活动所需的工具、用品等费用。如贴心、便民服务队所需的必要的工具、用品等。

6.3.1.4.2工会组织各类先进及有关人员,在本市的学习、参观、交流等活动费用,人均可掌握在300元以内标准开支。在外省市的学习、参观、交流等活动费用,差旅费按行政《国内、外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他费用视工作需要编制预算,经同级工会审核批准后列支。

6.3.1.4.3工会组织在重大节日、旺季生产期间对坚守岗位的员工进行实物慰问,可按100元/人以内标准执行;对生病或工伤的工会专兼职干部/历年优秀工会工作者、积极分子等为工会工作做出贡献人员的慰问可按500元标准掌握;对集团级困难劳模的慰问标准按FTOP.1000

7.01.0—2011《职工福利费用开支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执行。

6.3.1.4.4工会用于表彰“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的奖励标准,按FTOP.10019.26.2-2010《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定管理办法》中附件1执行。

6.3.1.4.5工会组织开展改善提案活动的奖励标准按附件2和FTOP.10019.14.5-2013《改善提案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执行。

6.3.1.4.6工会组织开展的如“质量竞争工程”等年度不同主题活动所需的奖励标准参照附件3执行,也可根据工作重要度与业务贡献度大小不同适当调整,方案中奖励总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金额须报同级经审委会签、工会主席批准后方可实施。

6.3.2维权支出是指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6.3.2.1劳动关系协调费

6.3.2.1.1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支出。

6.3.2.1.2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和队伍建设支出。

6.3.2.1.3开展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咨询活动,制定、印发、推广集体合同示范文本等工作发生的支出。

6.3.2.2劳动保护费

6.3.2.2.1全员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竞赛,其标准掌握在每人50元以内支出。

6.3.2.2.2劳监员队伍建设支出。

6.3.2.2.3安康杯竞赛表彰支出。包括安康杯竞赛表彰证书费用,奖励按附件2标准执行。

6.3.2.3法律援助费,指工会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发生的支出。

6.3.2.4困难职工帮扶费

6.3.2.4.1主要用于工会为困难职工提供资金和物质帮助等发生的支出。集团工会在册困难职工帮扶标准按附件4执行。

6.3.2.4.2因病致贫的救助对象为身患癌症、进行器官移植及其他患重病的困难职工。医药费年自付金额在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每年给予医疗救助2000元至5000元;医药费年自付金额在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每年给予医疗救助6000元至10000元;医药费年自付金额在10万元以上,且进行了器官移植手术等,每年视情况给予万元以上的医疗救助。此费用由各事业(本)部工会参照此标准执行。

6.3.2.4.3临时救助对象的困难补助。

6.3.2.5送温暖费。主要用于工会向职工送温暖发生的支出。

6.3.2.5.1探望生病、生育员工,购买慰问品费用掌握在300元以内标准开支。

6.3.2.5.2员工结婚慰问、员工节日慰问按人300元以内标准开支。

6.3.2.5.3为一线员工送清凉和送温暖活动支出。

6.3.2.5.4职工书屋建设支出。

6.3.2.5.5其他送温暖支出。

6.3.2.6其他维权支出。主要用于工会发生的以上各项维权活动之外的支出。

6.3.2.6.1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立法等活动的支出。

6.3.2.6.2劳模先进疗养、活动、订报刊等支出。

6.3.2.6.3为职工投保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会费、保费支出。

6.3.2.6.4参加和未参加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和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的职工按照《员工医疗互助保障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6.3.3业务支出是指主要用于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的各项支出。

6.3.3.1培训费:工会专兼职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工会业务学习所需的费用。

6.3.3.1.1工会组织对专兼职干部、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所需的讲义、教材及教师的酬金、餐费等费用。教师酬金按以下标准掌握:4课时,局级及以上干部或教授、教授级高工职称3000元;处级干部或副教授、高级职称2000元;科级干部或中级职称1000元以内标准。如遇特殊需求,可适当提高标准,按经费支出规定流程审批。如聘请集团内部讲师,按500元/人/4课时标准执行。培训餐费按每餐次50元标准支付。

6.3.3.1.2专兼职工会干部经工会领导同意,参加学历教育和职称评定所需的培训费用,凭考试合格证书准予报销。学历教育学费数额较大的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

6.3.3.1.3专兼职工会干部经工会领导同意,参加的与工会业务有关的其他培训,凭合格证书可报销培训费用。

6.3.3.2会议费:主要用于工会召开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的各项费用。报账时需付会议通知和人员名单。

6.3.3.3外事费:用于专兼职工会干部出国考察、学习、交流和接待国外工会来访团等外事活动的费用。报账时要附出访通知或接待通知。

6.3.3.4专项业务费:

6.3.3.4.1工会开展大型专题调研的费用。

6.3.3.4.2工会组织开展年终工会工作考评、建家活动的费用,可按评比条件表彰奖励。工会组织年终评先奖励按FTOP.10019.26.2-2010《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定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标准执行;工会财务工作竞赛考核结果的激励标准按FTOP.10019.38.0-2010《工会财务工作竞赛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规定标准执行。

6.3.3.4.3对能够争取获得国家级、省市级、区县级工会系统荣誉的单位,应适当给予物质奖励,其标准参照FTOP.10019.26.2-2010《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定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执行。

6.3.3.4.4工会季度、年度优秀项目奖励标准按FTOP.10019.5.0-2011《集团工会项目激励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年度办实事工程优秀项目的评比与奖励参照此办法中规定的标准执行。

6.3.3.4.5会员证的工本费和工会评先证书的费用;工会业务工作印刷费等。

6.3.3.4.6工会组织的会员信息采集、统计工作、信息员表彰等活动,按获奖名次掌握在200元以内开支;纪念奖标准掌握在100元以内开支。

6.3.3.4.7工会财务业务竞赛考核激励费用按FTOP.10019.38.0-2010《工会财务工作竞赛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标准执行。经审会开展审计、表彰活动的专用经费。

6.3.3.5其他业务支出:不属于上述业务开支范围的其他业务方面的费用:

6.3.3.5.1离任工会主席、副主席的纪念品支出,标准掌握在2000元以内开支。

6.3.3.5.2兼职工会干部的津贴费用,按福田工字【2012】《关于下发福田汽车集团工会系统兼职干部工作补贴方案(修订稿)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6.3.3.5.3用于行业或工会系统工作交流的支出。

6.3.3.5.4专兼职工会干部手机话费补助支出。通讯工具的购置费由个人负担;原则上已在行政领取手机话费补助或报销手机话费的专兼职工会干部,工会不再支付手机话费补助;行政方未实行手机话费补助制度的企业,基层工会可根据财力,给予一般工会干部每月100元以内手机话费补助,行政方已实行手机话费补助制度,但未达到工会的手机话费补助标准,基层工会可根据财力,补足差额部分。如遇大型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主要工作人员给予阶段性手机话费补助。

6.3.3.5.5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交流、考察费用。

6.3.4行政支出是指主要用于工会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以下方面:

6.3.4.1办公费:用于办公消耗用品的支出及印刷费。

6.3.4.2财务费:网银拨款手续费;对公账户维护费;购买支票、进账单等支出;财务电算化的软件购买、服务费用。

6.3.4.3招待费、餐费:工会来访客人的招待餐费;工会干部加班餐费及外出办事、业务交流等餐费报销。

6.3.4.4差旅费、交通费:工会干部因公出差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按行政《国外/国内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执行,报账时需附相关通知。工会干部外出开会、办事的车票报销。

6.3.4.5劳务费:因工会业务需要,给予临时帮忙人员的劳务补贴,每人每小时掌握在50元以内标准开支。

6.3.5资本性支出是指主要用于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实际支出。资本性支出的特点是一次投入但多期受益。包括七个方面:6.3.5.1房屋建筑物指工会购置、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食堂等建筑物的支出。

6.3.5.2办公设备指用于购置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核算起点在500元以上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如打印机、电脑等。

6.3.5.3专用设备指工会用于购置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核算起点在800元以上具有专门用途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照相机、台球台等。

6.3.5.4交通工具指工会购置各类交通工具的支出,如汽车等。

6.3.5.5大型修缮指工会各类设备、建筑物的大型修缮支出。

6.3.5.6信息网络指工会用于达到固定资产核算起点的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支出等。

6.3.6补助下级支出是指主要用于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下级工会的各类补助款项。

6.3.6.1回拨补助:指工会按有关规定给下级工会的回拨经费补助。

6.3.6.2专项补助:指工会对下级工会指定项目的补助。

6.3.6.3超收补助:指工会按有关超收增缴的规定对下级工会的超收补助。

6.3.6.4帮扶补助:指工会按有关规定对下级工会困难职工的帮扶补助。

6.3.6.5送温暖补助:指工会拨付下级工会用于开展送温暖活动的补助。

6.3.6.6救灾补助:指工会拨付下级工会用于慰问在自然灾害中经济财产遭受损失、生活遇到困难的职工和家庭的补助。

6.3.6.7其他补助:指工会拨付下级工会除上述明细科目内容以外的其他补助。

6.3.7其他支出是指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支出。

6.3.

7.1资产盘亏

6.3.

7.2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

6.3.

7.3社会捐赠支出

6.3.

7.4按规定计提的专用基金

工会经费必须及时、足额收缴。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非职工服务和工会以外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工会经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6.4工会经费支出审批管理规定

6.4.1借款审批流程详见附件5

6.4.1.1原则上要求单笔业务8000元及以下的资金可办理现金借款审批,单笔业务8000元以上款项支付按《工会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通过银行付款进行结算。差旅费、劳务费、补贴或外聘老师授课费等特殊业务支出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报相关领导审批后执行。

6.4.1.2付款方式确定为银行付款(转账支票或网银)的,由工会出纳根据审批手续齐全的资金审批单办理转账支票或网银。日期、收款人、金额等支票要素要填写齐全,原则不允许签发无收款人或无具体金额的支票,如遇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

6.4.1.3经办人在办理现金或支票借款后,要求在一个月内完成报销冲账手续,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每月结账后,会计要及时调度有往来账款的经办人及时销账。如因项目分期实施导致核销账款时间过长等特殊情况另议。

6.4.2费用报销审批流程详见附件5

6.4.2.1由工会经费列支的的各项费用,报销标准和要求必须按工会财务制度执行。发票抬头要带“工会”,物资类支出发票要详细标明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后附与发票对应的发放领用明细,能清晰反映物品的流向。

6.4.2.2物资采购和合作业务合同管理

6.4.2.2.1.固定的、周期性物资购买,由工会办公室每两年组织一次供应商招投标管理,周期内采购的物资从中标供应商处购买。

6.4.2.2.2临时性采购或中标单位、业务合作单位无法满足的单笔金额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需两家及以上比价采购。

6.4.2.2.3大额、临时性或业务合作单位单笔采购总金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时,需单独组织招投标后方可实施。

6.4.2.3费用报销单由相关领导逐一签字后,再由会计审核,如相关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工会经费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由经办人按会计要求补齐手续并经会计认可签字后到出纳处报销。

6.4.2.4出纳付款时,要按规定检查报销单上各级审批签字手续是否齐全,若手续不全,不得支付款项。

6.5其他规定

6.5.1各级工会要求设专门银行账户管理核算本级工会经费,按规定收付。

6.5.2各级工会要根据本制度规定的费用列支范围和标准据实列支,严禁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工会经费;严禁截留、坐支工会经费,基层工会必须认真遵守。

6.5.3各项活动奖品的购买、发放要严格按比例,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发放、签领、验收、审批手续要齐全。

6.5.4招投标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工会办公室主任兼任,成员由同级经审委成员、工会会计、法务部合同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组成。

6.5.5事业(本)部工会经费收益好的,各项标准可依财力适当提高,但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集团工会备案。

6.5.6对其他未列入的开支项目,在不违反国家财经政策和《工会会计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同意,并报集团工会批准后,根据需要列支。非工会举办的活动,不得由工会经费列支。

7.附则

7.1本办法由集团工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7.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工会经费管理办法》(FTOP.10019.04.0-2007)和《工会经费使用原则、开支范围和标准管理办法》(FTOP.10019.05.0-2007)同时废止;

7.3上述开支范围和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上级工会和上级行政部门有新的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8.附件

附件1:各事业(本)部工会经费的管理、上缴渠道和比例分配表

附件2:集团工会职业技能竞赛奖励标准

附件3:集团工会改善提案、劳动竞赛、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安康杯竞赛等各业务评比奖励标准

附件4:集团工会(集团级)困难员工分类帮扶标准

附件5:集团工会借款和费用报销审批流程

附加说明:

本办法提出部门:集团工会

本办法归口部门:集团工会

本办法起草人:肖文丽

本办法审核人:吴海山

本办法会签人:王燕、潘平、杨秀森、李艳美

本办法审定人:杨巩社

本办法批准人:张连生

本办法使用范围:福田汽车集团

本办法阅读范围:福田汽车集团

附件1:各事业(本)部工会经费的管理、上缴渠道和比例分配表

附件3:集团工会改善提案、劳动竞赛、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安康杯竞赛等各业务评比奖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FTOP.10019.04.1-2013附件5:集团工会借款和费用报销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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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医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会经费管理,更好地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促进工会工作,现就医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规定: (一)医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遵循经费独立遵纪守法、依法获取、预算管理、勤俭节约、民主管理、服务职工的原则。 (二)医院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1.工会会员缴纳会费。 2.医院按职工工资总额比例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医院工会经费。 3.上级工会补助款项。 4.医院行政部门按照《工会法》《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5.其他收入包括临时的社会及有关单位赞助、各种奖励等。 (三)医院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1.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 2.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医院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3.工会培训工会工作人员、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

各项支出。 4.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等发生的支出。 5.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6.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四)工会经费使用与管理监督 1.严格控制医院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工会集体研究决定。 2.部门和科室工会组织经费使用管理自觉接受医院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指导和监督检查。 3.严禁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4.医院各级工会组织定期向会员和职工群众公布账目,接受监督。

【2019年整理】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2009年10月28日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 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 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 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 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拔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 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 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 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 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 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文件精神, 应当由各级财政和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行政方面承担的费用,不得由工会经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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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使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工作全面开展,更好地面向基层,为员工群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会成员(实习、试用职工除外)。3工会经费的来源 3.1公司拔交经费:公司按照国家工会有关规定额度,按照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 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60%留存公司工会使用,每月将经费直接划转入公司工会银行帐户。 3.2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结合工会法及公司职工工会情况,工会会员(职工)按照规定每月缴交会费统一为10元/人(实习、试用期员工除外),此款项将直接从工会会员每月的工资中扣除。4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4.1工会开设银行帐户,由工会财务统一建立工会帐务和管理,包括工会经费现金管理、工会日常报销帐务。

4.2工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和符合规定范围内才能使用。 5职责 5.1员工提报申请或由工会干事统一办理; 5.2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是否在职员工,且其申报事宜是否符合发放规定; 5.3工会财务审批与作业; 5.4工会主席审批,超出工会经费使用范畴的,报请总经理审批。6经费使用范围 6.1结婚、生育礼金 6.2住院慰问金 6.3丧亡慰问金 6.4员工活动经费: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如文体活动。 6.5员工困难补助费 6.6工会其他开支:报刊、书籍、工会会员培训教育活动费用,工会活动和工会会员关怀所产生的交通费。 7经费标准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第一条遵纪守法原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第二条经费独立原则。应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第三条预算管理原则。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将工会经费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第四条服务职工原则。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第五条勤俭节约原则。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第六条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二章工会经费管理职责 第七条工会经费收支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经常性收支由工会主席审批。工会重大决策、重大经费开支事项,由工会委员会集体审批。

第八条工会设置会计、出纳、稽核各一人,相关人员须具有岗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第九条办理银行结算的工会社团法人代表印鉴、工会财务专用章及支票分开,由专人保管。 第三章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条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包括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经费收支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应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广州发展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预算编制要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结合本年度工会工作的计划,以本年度预计收入为基础,根据“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的原则编制。 (二)预算要充分考虑本年度各项变动因素,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 (三)拨缴经费收入预算,要在预算编制说明中,列明职工人数、年度工资总额、应缴工会经费数、地税代收返还本级工会经费比例及返还的经费数额。 (四)预算支出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体现工会工作特点,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组织职工活动、维护职工权益和为职工服务方面。“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和“补助下级支出”四项金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本年度支出总额的80%。 (五)对上级工会给予的各专项补助,必须专款专用,在规定时间内使

新《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总工发[2009]47号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使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工作全面开展,更好地面向基层,为员工群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会成员(实习、试用职工除外)。 3工会经费的来源 3.1公司拔交经费:公司按照国家工会有关规定额度,按照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 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60%留存公司工会使用,每月将经费直接划转入公司工会银行帐户。 3.2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结合工会法及公司职工工会情况,工会会员(职工)按照规定每月缴交会费统一为10元/人(实习、试用期员工除外),此款项将直接从工会会员每月的工资中扣除。 4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4.1工会开设银行帐户,由工会财务统一建立工会帐务和管理,包括工会经费现金管理、工会日常报销帐务。 4.2工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和符合规定范围内才能使用。 5职责 5.1员工提报申请或由工会干事统一办理; 5.2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是否在职员工,且其申报事宜是否符合发放规定;5.3工会财务审批与作业; 5.4工会主席审批,超出工会经费使用范畴的,报请总经理审批。 6经费使用范围 6.1结婚、生育礼金 6.2住院慰问金 6.3丧亡慰问金 6.4员工活动经费: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如文体活动。

6.5员工困难补助费 6.6工会其他开支:报刊、书籍、工会会员培训教育活动费用,工会活动和工会会员关怀所产生的交通费。 7经费标准 经费名称本人标准直系亲属标准审批人备注 结婚礼金300 无工会主席/ 工会财务 每位员工仅限一 次,夫妻双方同 在本单位的给予 500元 生育礼金300 无工会主席/ 工会财务 每位员工仅限一 次,夫妻双方同 在本单位的给予 500元 住院慰问金300 200 工会主席/工会财务 丧亡慰问金300-1000 200 工会主席/ 工会财务 因公死亡给予 1000元慰问金, 非因公者300元 工伤慰问金300-800 无工会主席/ 工会财务 因公致残给予 800元慰问金,非 因公者300元 不在此表中的其它如活动经费、困难补助等,标准由工会主席召集工会主要负责人,在经费范围内给予标准的核定,并由工会干事负责按流程审批。 备注:直系亲属包括员工的配偶、父母及子女。 8申请流程 8.1结婚礼金及生病、丧亡慰问金由员工本人或其它同仁知会工会干事,工会 干事获悉相关事件后,统一办理礼金或慰问金申领手续。 8.2工会干事按上述各类礼金、慰问金及其它经费的标准,填写相应的《工会 经费申请审批表》,提交工会主席、公司人力部及工会财务进行审批。 8.3工会经费审批通过后,由工会干事负责向出纳领取相应的慰问金或礼金。 如需购买礼品、慰问品的,事后向工会财务人员提供相应的票据充帐。

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基层工会应根据《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 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每月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 ‰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单位行政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按规定比例留成部分。 (三)上级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五条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要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缴的会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四川省总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政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

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 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XXXX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经费服务工会工作和服务职工会员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以及上级工会相关规定和院财务制度等,结合本单位工会实际,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工会经费是指《工会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按收入来源分主要有:会员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行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级工会及所属各分会。 第二章遵循原则 第四条工会经费使用应遵循“遵纪守法、依法获取、经费独立、预算管理、服务职工、勤俭节约、民主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依法获取原则。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3、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各项开支由分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 4、预算管理原则。各项收支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 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 7、民主管理原则。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三章开支范围 第五条开支是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费用支出。主要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等。 职工活动支出,是工会为会员和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是开展以上活动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费用,课酬费、优秀学员奖励费、设备器材和用品购置维修费、文体活动奖励费等。会员交纳的会费应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维权支出,是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所产生的支出费用,主要包括开展职工劳动及职业安全保护费用、困难职工帮扶费用、节日送温暖费及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费用支出等。 业务支出,是工会培训工会干部、职工代表、工会积极分子,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培训费、会议费、表彰奖励费、劳动竞赛费用、合理化建议费用、办公差旅费等支出。 资本性支出,是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购买设备工具、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发生的费用支出,根据全总有关规定,大型开支原则上由行政支付。 其他支出。除上述支出外,由工会组织的其他活动产生的费

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模板】

XX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适用于XX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一章工会经费收入 第一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依规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应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XX省总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政划拨或委托税务代收部分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应加强与本单位党政部门的沟通, 按照XX省总工会确定的留成比例依法足额落实基层工会应当留成的经费。统筹安排行政补助收入, 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开支,因开展工作和活动需要可向单位行政申请补助。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工会账户管理。 第二章工会经费支出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 (一)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 基层工会对优秀学员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

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下面是带来的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各区、县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市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更好地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及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经与有关部门沟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服务职工 基层工会要把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依法维权、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继续大力推进服务型工会建设,集中力量解决职工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问题。 (二)廉洁办会 基层工会要按照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办会工作的实施方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率,严格遵守《通知》中明确的“八不准”。

(三)程序规范 基层工会要在工会经费收支上完善制度,明确标准,规范流程,完备手续,严格执行预算管理。预算须经本级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工会批准。 (四)办事公开 基层工会的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要在委员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范围内予以公开。 二、关于奖励 根据《通知》规定,组织职工开展文化体育等活动,为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可以设立奖励,奖励仅限于: (一)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在“职工活动支出—职工教育费”核算。 (二)文体活动的比赛奖励,在“职工活动支出—文体活动费”核算。 (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奖励,在“业务支出—专项业务费”核算。 三、关于补助 (一)文体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不得超过工作餐标准。在“职工活动支出—文体活动费”核算。 (二)会员个人和家庭困难补助,在“维权支出—送温暖费”核算。 (三)对工作业绩突出的非公企业兼职工会干部和工会社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

办公【2016】第072号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使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工作全面开展,更好地面向基层,为员工群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会成员(实习、试用职工除外)。 3、工会经费的来源 公司拔交经费:公司按照国家工会有关规定额度,按照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 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60%留存公司工会使用,每月将经费直接划转入公司工会银行帐户。 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结合工会法及公司职工工会情况,工会会员(职工)按照规定每月缴交会费统一为3元/人(实习、试用期员工除外),此款项将直接从工会会员每月的工资中扣除。 4、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工会开设银行帐户,由工会财务统一建立工会帐务和管理,包括工会经费现金管理、工会日常报销帐务。 工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和符合规定范围内才能使用。 5、职责 员工提报申请或由工会干事统一办理;

办公室审核确认是否在职员工,且其申报事宜是否符合发放规定; 工会财务审核; 工会主席审批,超出工会经费使用范畴的,报请总经理审批。 6、经费使用范围 结婚、生育礼金(国家规定的合法范围内) 住院慰问金 丧亡慰问金 员工活动经费: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如文体活动。 员工困难补助费 工会其他开支:报刊、书籍、工会会员培训教育活动费用,工会活动和工会会员关怀所产生的交通费。 7、经费标准

不在此表中的其它如活动经费、困难补助等,标准由工会主席召集工会主要负责人,在经费范围内给予标准的核定,并由工会干事负责按流程审批。 备注:直系亲属包括员工的配偶、父母及子女。 8、申请流程 结婚礼金及生病、丧亡慰问金由员工本人或其它同事知会工会干事,工会干事获悉相关事件后,统一办理礼金或慰问金申领手续。 工会干事按上述各类礼金、慰问金及其它经费的标准,填写相应的《工会经费申请审批表》,提交工会主席、公司办公室及工会财务进行审批。 工会经费审批通过后,由工会干事负责向出纳领取相应的慰问金或礼金。如需购买礼品、慰问品的,事后向工会财务人员提供相应的票据充帐。 对于每次的经费使用情况,由工会干事负责在《工会经费使用登记表》中进行明细的登记及备案。

总工发[2009]47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总工发[2009]47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应当由各级财政和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行政方面承担的费用,不得由工会经费开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留成经费支出包括: 1、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等。

企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企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企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怎么管理经费呢?下面是带来的企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企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规定和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

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金融系统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金融系统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金融系统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金融系统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金融系统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金融系统基层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基层工会)。 基层工会是指直接管理工会会员,按照规定至少留存60%工会经费的工会组织。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及中国金融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

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各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和会员原则。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和会员服务,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和会员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按照党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并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 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使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工作全面开展,更好地面向基层,为员工群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会成员(实习、试用职工除外)。 3、工会经费的来源 公司拔交经费:公司按照国家工会有关规定额度,按照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每月将经费直接划转入公司工会银行帐户。 4、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4.1工会开设银行帐户,由工会财务统一建立工会帐务和管理,包括工会经费现金管理、工会日常报销帐务。 4.2工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和符合规定范围内才能使用。 5、职责 5.1员工提报申请或由工会干事统一办理; 5.2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是否在职员工,且其申报事宜是否符合发放规定; 5.3工会财务审批与作业; 5.4工会主席审批,超出工会经费使用范畴的,报请总经

理审批。 6、经费使用范围 6.1结婚、生育礼金 6.2住院慰问金 6.3丧亡慰问金 6.4员工活动经费: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如文体活动。 6.5员工困难补助费 6.6工会其他开支:报刊、书籍、工会会员培训教育活动费用,工会活动和工会会员关怀所产生的交通费。 7、经费标准

不在此表中的其它如活动经费、困难补助等,标准由工会主席召集工会主要负责人,在经费范围内给予标准的核定,并由工会干事负责按流程审批。 备注:直系亲属包括员工的配偶、父母及子女。 8、申请流程 8.1结婚礼金及生病、丧亡慰问金由员工本人或其它同仁知会工会干事,工会干事获悉相关事件后,统一办理礼金或慰问金申领手续。 8.2工会干事按上述各类礼金、慰问金及其它经费的标准,填写相应的《工会经费申请审批表》,提交工会主席、公司人力部及工会财务进行审批。 8.3工会经费审批通过后,由工会干事负责向出纳领取相应的慰问金或礼金。如需购买礼品、慰问品的,事后向工会财务人员提供相应的票据充帐。 8.4对于每次的经费使用情况,由工会干事负责在《工会经费使用登记表》中进行明细的登记及备案。 8.5申请补助须在事实发日起3个月内提出,逾期视同放弃。 9、超过工作经费限额的款项,需按公司以下流程单独申请: 由工会干事提出申请,提交工会财务审核后,提交工会主席、人力部、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审批。 10、其他未尽事宜依上级工会规定或公司工会另行规定。 11、附工会经费申请审批单

公司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模版

1总则 1.1为加强*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会经 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按照《工会法》及全 国总工会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工会及其所属各级工会组织。 2经费收支管理 2.1工会经费的来源 2.1.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2.1.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 2%向工会拨缴的经 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 基层工会的经费。 2.1.3工会所属的企业的收入。 2.1.4企业行政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2.1.5上级工会补贴助的款项。 2.1.6工会对外投资收益、存款利息、接受捐赠等其它收入。

2.2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各级工会要按照规定的经费 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缴经费。留成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 展工会活动,支出范围包括: 2.2.1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 出。 1)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2)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3)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 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 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2.2.2 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企业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 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 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 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 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 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 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 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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