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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证据收集和举证

劳动仲裁的证据收集和举证
劳动仲裁的证据收集和举证

劳动仲裁的证据收集和举证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特别是劳动官司。笔者代理了不少劳动仲裁与诉讼案件,最深刻的体会就是:打赢官司的关键就是证据的准备与组织。

笔者在执业中遇到这样一些劳动者,他们往往不注重证据材料的收集。比如,一位劳动者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他去仲裁时只提供了劳动合同和工资单,而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材料一份都没有提供。单位在应诉时否认单方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关系,结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支持该劳动者的主张。该劳动者很委屈,他找到我说:“单位是开员工大会时当众宣布开除他的,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实吗,这还用证明?”我告诉他,这的确是事实。但是,法律讲求是你要拿出法定形式的证据向仲裁员或者法官证明该事实,如果拿不出证据材料,即使确实是事实,法律也不予认可。

还有的劳动者在主张加班工资时最喜欢讲得一句话就是“考勤卡在单位手里,单位应该拿出该证据,不然就应该承担不利后果。”言下之意,加班没加班的事实应该由单位举证。这实际是对法律的误解。“证据规则”确实提到:有证据证明证据材料在单位受里的,单位必须拿出来,不然承担不利后果。但是,这里有个前题,即劳动者要有证据证明某证据在单位手里。如果缺少这个证据,如何要求单位提供证据?再说即使能证明单位手里有某份证据,你能保证该证据的真实性?单位难道会提供一份对自身不利的证据,而不对其进行改动?所以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对手身上往往是靠不住的,还得靠自己。所谓“手里有粮,心里不慌”。

对于那些打工伤官司的劳动者,我提醒一下,最关键的就是要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有些劳动者往往大意,不注意收集这方面的证据。曾经碰到这样一位劳动者,他没有与单位签合同,单位也没有给他买保险。他受工伤后,老板也挺积极替他治疗,将他及时送医院,支付了治疗费,治疗得差不多还专车将其送回老家休养。他好利索后听别人讲,他这是工伤,构成伤残,可以找单位索赔。等他回到上海找单位要求赔偿,老板把脸一拉,拒不承认他们有劳动关系。他想去仲裁,却发现手里没有份证据材料能证明他与单位有劳动关系。他想到医院的缴费单,却发现老板都是用现金交的费用,而且用的名字都是劳动者自己的名字,没有单位或老板的任何签章。这个时候,该劳动者悔之晚矣。他感叹说,当初还挺感谢老板对他挺照顾的,没想到是迷魂汤,把他给糊弄住了。以上是简要介绍证据在劳动官司中的重要性,希望读者能引起重视。

资料来源:https://www.sodocs.net/doc/46872701.html,,首勇律师原创

劳动仲裁案件证据规则

一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与劳动仲裁证据规则的关系 (一)民事诉讼与劳动诉讼的关系 (二)民事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 (三)劳动仲裁的证据规则参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证据规则体系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三)《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规则 (四)《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五)《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六)《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七)《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统一了劳动人事仲裁案件的处理程序)2008年5月1日 第6条举证责任、第37条鉴定、第38条质证、第39条举证责任,共4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9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统一办案规则,2009年1月1日 是迄今为止关于仲裁的证据规则最为具体和明确的规定,从第17条至22条,共6条,其中第22条将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正式引入仲裁程序。 (三)《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规则 ——第六章证据12个条文63-74条 (四)《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2002年4月1日实施 是迄今为止关于仲裁的证据规则最为具体和明确的规定。大部分均可适用,只有个别内容如二审等除外,仲裁没有二审。 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举证责任的分配; 第二,调查取证问题; 第三,举证期限和证据交换; 第四,质证; 第五,证据的审核认定。 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辞退、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五)《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1年4月30日 解释(一)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证据

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证据 1、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 2、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 3、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 4、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打卡记录》等; 5、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如,《考勤表》、《考勤记录》等; 6、劳动者离职方面的资料:如,《离职交接表》、《辞退书》、《辞职申请》等。 相关知识链接: 一、劳动争议案件中哪些证据必须由用人单位举证? 1.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用人单位应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在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中,用人单位负以下举证责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

3.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4.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拒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5.发生工伤时,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6.主张加班费发生争议,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二、怎么判断劳动仲裁证据的效力 1、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2、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 4、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 5、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6、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7、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8、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9、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三、收集劳动仲裁证据应注意什么 1、务必保留好证据原件,若提供不了原件,应尽量提供原件保存处在对方的依据或证据,将自己不能举证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或者可能将举证责任转移给对方。 2、如果是录音证据,注意录音的原始载体要保存好,从原始载体拷贝出来的录音不是证据原件,真实性无法保证,会引起对方的质疑。

劳动仲裁提交证据材料有哪些

劳动仲裁提交证据材料有哪些? 摘要: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那么申请劳动仲裁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呢?找法网小编与你一起来看看。 第一类、申诉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诉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第二类、申诉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 除提交第一类(1)至(7)项资料外,申诉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诉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第三类、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被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来源:https://www.sodocs.net/doc/46872701.html,/laodongfa/laodongzhongcai/laodongzhongcaizhishi/1216602.html

【法律常识】仲裁证据作假如何处理

仲裁证据作假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提供虚假证据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是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裁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的劳动仲裁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于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关仲裁时效和起诉的规定及适用《劳动法》。《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劳动仲裁的一般时效为一年。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一年的时效期间还不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在有的行业,尤其是建筑业,拖欠工资问题比较突出,工人的劳动报酬很多到年底才结算;还有些劳动者为了维持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对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不敢主张权利。如果都适用一年的仲裁期间,不利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

劳动仲裁应提交的证据都有哪些

劳动仲裁应提交的证据都有哪些 1、当事人(原被告、仲裁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情况的证据材料。 2、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还应提交劳动仲裁申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申诉书》及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回执或受理通知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书或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决定、通知及证明原告收到仲裁文书时间的相关证据材料。 仲裁是有效解决争议的方式之一,对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过,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提供相关的证据。具体来说,劳动仲裁应提交的证据有哪些呢?在申请劳动仲裁后,对于劳动仲裁的程序有哪些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一、劳动仲裁应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1、当事人(原被告、仲裁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情况的证据材料。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证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当事人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应证明其工商登记情况或法人登记情况;被告、被申请人住所地不在辖区的,应提交劳动合同履行地在仲裁委员会、法院辖区的相关证据。 2、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还应提交劳动仲裁申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申诉书》及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回执或受理通知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书或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决定、通知及证明原告收到仲裁文书时间的相关证据材料。 二、劳动仲裁的程序有哪些? (一)受理: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材料,其中包括仲裁申请书(按照仲裁机构提供的仲裁申请书文本格式填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返给申请人)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资质证明、与申请仲裁相关的证据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受理范围并在时效内的,仲裁委员会予以立案,并在5日内告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立案:仲裁委对已决定立案的仲裁案件,进行案件编号、组建仲裁庭、确定仲裁庭人员。

劳动仲裁开庭前怎么更改诉求

一、劳动仲裁开庭前怎么更改诉求 劳动仲裁机构在开庭审理案件前,申请人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变更仲裁请求,申请变更要提供请求书和新的劳动仲裁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二、劳动仲裁开庭审理的程序 1、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2、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仲裁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3、听取申诉人员及其代理人的申诉和被诉人及其代理人的答辩; 4、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仲裁庭调查时可出示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调查笔录、勘验笔录等),根据需要也可以传证人到庭,并告之证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举责任和义务;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应承担提供有关证据的主要责任; 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5、首席仲裁庭许可,可以向评价、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6、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的,应由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 7、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应及时休庭会议并作出裁决;裁决结果应记录在案,由仲裁员署名; 8、仲裁庭复庭,由首席仲裁员宣布仲裁裁决; 9、对于需要补充调查取证的案件,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以及仲裁庭难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应当宣布延期裁决。 10、首席仲裁员宣布闭庭。 11、仲裁庭闭庭后,书记员应将仲裁庭庭审记录交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活动参加人校阅、签名。当事人认为自己的陈述和意见有遗漏和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最后,仲裁庭庭审记录应由仲裁员、书记员签名。 劳动仲裁机构在开庭审理案件前,申请人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变更仲裁请求,申请变更要提供请求书和新的劳动仲裁申请书。

2020劳动仲裁申请书模板(附证据清单)

申请书 请求事项: 确认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支付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工资XX元。 支付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工资差额XX元。 支付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住院伙食补助费XX元。支付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延时加班工资XX元。

支付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休息日加班工资XX元。 支付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XX元。 支付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未休带薪年假工资XX元。 支付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XX元。 支付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病假工资XX元。 支付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基本工资XX元。 支付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XX奖金XX元。 支付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XX提成XX元。 支付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期间医疗费XX元。 支付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停工留薪期间工资XX元。 支付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未缴纳养老保障补助金XX元。(此项仅限农业户口申请人填写) 支付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未缴纳失业保险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XX元。(此项仅限农业户口申请人填写) 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XX元。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XX元。 支付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关系代通知金XX元。 要求被申请人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要求被申请人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要求被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XX元。 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XX元。 支付丧葬补助金XX元。 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XX元。 事实与理由:

劳动仲裁程序必备知识

劳动仲裁程序必备知识 一、劳动仲裁程序简介: 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前的准备、仲裁审理。其中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仲裁程中及为重要部分,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否者难以通过第二步的审查。 二、劳动仲裁程序第一步: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

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的情况;申请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请日期等。 三、劳动仲裁程序第二步:审查受理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分管辖;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符合要求;申请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等。对申请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告知申请人予补充。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劳动仲裁程序第三步:仲裁前的准备 ①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

个人劳动纠纷处理流程

根据劳动法律有关规定,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三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仲裁程序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的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仲裁申请书 ?证据 1.书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号等,被申请人信 息包括企业工商注册信息卡等 2.准备证据,包括考勤记录,工作文件,工作日志等 3.将申请书交到单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不知道在哪的咨询 12333。 等待仲裁立案,并确定开庭时间地点。 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是在用人单位注册地

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定等同于实际营业地,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工商信息网查询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外地的,依照规定,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时,还应附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举证,参见沈律师的另一篇文章“劳动争议仲裁举证劳动关系举证”;2、身份证复印件;3、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的应当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副本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1、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2、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

【合同协议范本】劳动仲裁调取证据申请范本

劳动仲裁调取证据申请书范本 劳动争议处理需要当事人提供证据,但是有时候当事人根本无法搜集证据,那么就只能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调取证据,那么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调取证据的申请书要怎么写呢?小编整理了一篇申请调取证据的申请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申请人:黄某,男,1973年10月03日,身份证号码:略。住XXXXXXX,联系电话:略。 被申请人:XXXXX有限公司,住所:XXXXXXX,法定代表人:李某某,职务:总经理,联系手机:略。 申请调取证据的内容: 被申请人XXXXX有限公司2013年9月份至2014年8月份的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工资表)、考勤表、职工名册(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调取证据的原因及证明的事实: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申请人至2013年9月24日在被申请人处工作,从事营销策划工作,期间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被申请人置法律于不顾,公然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直至2014年8月29日依然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由于以上证据在在被申请人手中,现被

申请人对该份证据材料拒绝提供,为了进一步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及支付经济赔偿金与双倍工资的合法性,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调取证据。 此致 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XXXX年XX 月 XX日 延伸阅读: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注意事项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申请劳动仲裁调查证据该如何书写申请书(2018最新)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sodocs.net/doc/46872701.html, 申请劳动仲裁调查证据该如何书写申请书(2018最新) 什么是劳动仲裁以及劳动仲裁的申请书又是该如何书写的,那么接下来就由赢了网小编对于申请劳动仲裁调查证据该如何书写申请书的相关知识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大家对于这方面能够有所一定的了解。接着就来进行详细的了解。 劳动仲裁调查证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一、书面申请 根据本法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书面形式申请仲裁,有利于明确表达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及其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也便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以及在决定受理后,向被申请人转达原告的仲裁请求及其依据,方便被申请人行使答辩的权利,有利于仲裁活动的进行。因此,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以书面方式进行,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根据本条规定,

申请人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应按照被申请人人数递交相应份数的仲裁申请书副本,即与仲裁申请书内容相同的文本,是相对于递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那份仲裁申请书而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保留一份为正本,送达被申请人的各份为副本。 二、仲裁申请书的内容 仲裁申请书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要求对争议事项进行仲裁审理的书面申请,是重要的仲裁文书,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具有重要作用,是申请人提起仲裁的根据,申请人为争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本案并在仲裁中争取有利法律后果,应当认真书写仲裁申请。法律对仲裁申请书的内容进行一定的规范是必要的,这既有利于原告写清楚事实根据与申请理由,也有利于送达被申请人,使其知晓仲裁事由,方便仲裁活动的正式展开。根据本条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书应当按申请人、被申请人分别列明以上情况。申请人由法定代理人代为仲裁的,或者申请人委托律师或他人代为仲裁的,还应说明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代理人是律师的,只要写明其所属律师事务所的名称,而不需写明律师的基本情况。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有助于仲裁委员会审核、认定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便于仲裁委员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繁琐么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繁琐么 篇一:劳动仲裁开庭的注意事项和辩论技巧 劳动仲裁开庭的注意事项和辩论技巧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仲裁开庭的注意事项和辩论技巧; 1、第一次打官司,到底会有些紧张,如果有空,可提前去参加一次旁听,熟悉程序。 2、基于中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现实,对结果不要报很高的期望。期望越现实,越低,那就心态就越平和,可以减少焦虑。最好的心态是,尽人事,知天命!我们尽最大的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但结果很多时候不是我们所能完全控制的。 3、层级越高,越公正!就像老百姓民谣说的"中央政策大晴天,下到地区起点云,传到县里变成雨,落到镇里淹死人。所以,要有足够的耐心和信心与单位周旋下去,甚至要做好起诉到法院的准备!【有律师的经典做法是:在写好劳动仲裁申诉书的同时,改了抬头和称谓,写好起诉状,一起放进档案袋!】 4、可委托一到两位朋友和你一起去开庭,以状胆气,也可

以帮你发言,提醒你! 5、问仲裁委明确的举证期限,如单位可当庭举证,则可要求仲裁委当庭给予审核证据的时间。如对单位设置了举证期限,则须注意提前拿到证据副本,并加以研究。 证据的阐述和回应单位否认己方证据; 仲裁庭质证阶段,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仲裁员一般会要求当事人在证据质证前提交已掌握的全部证据,质证完毕后,非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闭庭后补充提交的证据一般不再作为定案依据适用。 真实性:证据是否真实?如单位伪造了劳动者的签名,则该证据就是不真实的。合法性:证据形成的方式是否合法?如,未经公示的规章制度,就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从而是不合法的。逼迫劳动者写的辞职信,就不合法。关联性:能否证明证据提供者所证明的事实。 其一是说,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着某种联系,因而能起到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其二是说,证据间必须存在着互相印证的关系,即证据之间的联系具有一定的相向性。对证据关联性的审查,即是审查证据是否与案件有关联性,能否证明案件事实的一部分或全部,或证明证据事实。 1、注意使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很多情况下,劳动者缺乏充分、明确的证据,如工资单没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否有权调查取证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否有权调查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由此可知,人民法院当然享有调查取证权,那当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发生无法取得案件有关的证据时,劳动仲裁委员会又是否有权进行调查取证呢? 答案是肯定的,虽然法律并未明确授权劳动仲裁委员会依职权调查取证,但是相关法律也根据实际情况对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调查取证权做出了规定,其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具体为六十四条)予以收集;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收集。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委员会有权进行相关的调查取证,但是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而申请仲裁委员会调查去证实,如何让定性“客观原因“是一个难点,各地对此也有着不一样的标准,给当事人进行仲裁设置了很大的障碍,小好律师再次希望有关部门能以举例说明的方法对此给出较为明确的标准,帮助当事人更好的仲裁,以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

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二)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三)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四)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五)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第一,离职时无法办理退保或转保手续; 第二,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时无法享受到依法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用人单位以没有该劳动者为由拒绝承担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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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案例100例 关于劳动仲裁案例有哪些内容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仲裁案例【1】 申请人王某菊、吴某茹、杨某静、刘某芳、温某钗、王某环、谷某芳、王某丽、李某霞、勒某平诉北京某兴劳保厂劳动仲裁案件。 申请人入职非常早,一般都在1970年至1980年之间就在该厂上班,北京某兴劳保厂于20xx年无故让职员回家等待上班消息,至今无消息,也未给申请人发放工资,也并未解除劳动合同。 未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都会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加班没有工资、拖欠工资等许多违规情况。 10位申请人自己去北京市大兴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因为10位申请人对法律一无所知,为维护自己最大的利益,申请法律援助,寻求关心。 承办过程: 由于10位申请人经济困难,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函告北京市大兴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一名律师出庭担任10位申请人的代理人。 北京市大兴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函告后,指派北京市京广律师事务所我来承办此案。 我接到案卷后,由于每个职员的情况不同,我阅卷达十几次,同时依照情况分清楚需要核实的咨询题记录在案。 并在翌日就约到了十位当事人一一核实咨询题,为十位平均年龄在50岁的大妈们讲起了劳动法,并把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做了不同的分析, 对每个人耐心讲解,北京8月份的天气平均气温在35度左右,正值京广律师事务所迁所,没有空调、没有电扇、没有任何落暑设备, 我在闷热的办公室里整理着案件材料,由于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书是她们自己书写的,有许多错误和不全面的地点。 我从第一份开始算起,一会功夫的时刻,我身上就被盯了好几个大包,闷热、蚊子,但我一直在坚持,我内心中有一股力量在支撑我, 我一定要竭尽全力维护10位大妈的合法权益,要不如何对的起这10位大妈对法律的信任?10位大妈看着看着我如此就心疼了,眼眶湿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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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书模板范文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依照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下面是和大伙儿整理的有关于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仅提供参考。 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1】 申诉人:凯,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 身份证号: 住住址:成都市武侯区 通讯方式: 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被诉人: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总经理 住宅地:成都市金牛区 通讯方式: 被诉人:四川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总经理 住宅地:成都市武侯区 电话: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今后必定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2008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差不多养老保险、差不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00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09年2月致2009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X凯应聘到四川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差不多工资为2000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差不多社保。 20XX年3月凯被四川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四川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X月XX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成都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XX 年6月8日被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劳鉴字[2010]2457号)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 20XX年X月XX日经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X凯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7000元。 依照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00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爱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劳动仲裁证据的收集方法

劳动仲裁证据的收集方法 劳动仲裁证据实务 2010-08-21 13:03作者:钟燕军 一、新法关于证据方面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七条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 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

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十八条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仲裁庭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第十九条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 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十条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收集;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决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收集。第二十一条仲裁委员会依法调查取证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协助配合。 第二十二条争议处理中涉及证据形式、证据提交、证据交换、证据质证、证据认定等事项,本规则未规定的,参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证据的种类 【概念】 《辞海》中对证据的解释为“司法用语,侦查、审判机关在办案中搜集的,能够表明案情真相的事实材料,是分

劳动仲裁开庭的注意事项和辩论技巧

劳动仲裁开庭的注意事项和 辩论技巧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劳动仲裁开庭的注意事项和辩论技巧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仲裁开庭的注意事项和辩论技巧; 1、第一次打官司,到底会有些紧张,如果有空,可提前去参加一次旁听,熟悉程序。 2、基于中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现实,对结果不要报很高的期望。期望越现实,越低,那就心态就越平和,可以减少焦虑。最好的心态是,尽人事,知天命!我们尽最大的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但结果很多时候不是我们所能完全控制的。 3、层级越高,越公正!就像老百姓民谣说的"中央政策大晴天,下到地区起点云,传到县里变成雨,落到镇里淹死人。所以,要有足够的耐心和信心与单位周旋下去,甚至要做好起诉到法院的准备!【有律师的经典做法是:在写好劳动仲裁申诉书的同时,改了抬头和称谓,写好起诉状,一起放进档案袋!】 4、可委托一到两位朋友和你一起去开庭,以状胆气,也可以帮你发言,提醒你! 5、问仲裁委明确的举证期限,如单位可当庭举证,则可要求仲裁委当庭给予审核证据的时间。如对单位设置了举证期限,则须注意提前拿到证据副本,并加以研究。 证据的阐述和回应单位否认己方证据; 仲裁庭质证阶段,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仲裁员一般会要求当事人在证据质证前提交已掌握的全部证据,质证完毕后,非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闭庭后补充提交的证据一般不再作为定案依据适用。 真实性:证据是否真实?如单位伪造了劳动者的签名,则该证据就是不真实的。 合法性:证据形成的方式是否合法?如,未经公示的规章制度,就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从而是不合法的。逼迫劳动者写的辞职信,就不合法。 关联性:能否证明证据提供者所证明的事实。 其一是说,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着某种联系,因而能起到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 其二是说,证据间必须存在着互相印证的关系,即证据之间的联系具有一定的相向性。对证据关联性的审查,即是审查证据是否与案件有关联性,能否证明案件事实的一部分或全部,或证明证据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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