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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气站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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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气站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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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瓶安全检查表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氧气瓶安全检查表 氧气瓶安全检查表 说明 使用氧气瓶必须选用合格的气瓶,按规定检查检验氧气瓶,剔除强度降低的、混有易燃气体或其它可燃物质的氧气瓶。氧气瓶必须与易燃、易爆、聚合气体气瓶分开储存。人的错误操作和管理不善是气瓶伤人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加强对操作者的安全操作知识教育是消除和预防事故的重要措施。 1 设备检查 1.1 氧气瓶需经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批准或同意。劳动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劳动人事部备案的厂才能生产。 1.2 氧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钢印标记齐全,其漆色为天蓝,黑颜色“氧”字,P=200白色环一道,P=300白色环二道。 1.3 氧气瓶外观有裂纹、变形、鼓疤等缺陷,其弯曲度超过2/1000,垂直度超过1/1000,安全附件不全,瓶体或瓶阀沾有油脂,未经妥善处理,不准使用。 1.4 氧气瓶每三年检查一次,由当地劳动部门同意的充气单位或专业检查单位检验。如使用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1.5 氧气瓶严禁过量充装。 1.6 瓶体 1)瓶体表面不得有裂纹或重皮等缺陷,不得有严重腐蚀或损伤。 1)气瓶的容积残余变形率大于10%或重量损失超过5%应予报废或降级使用。 1)禁止撞击,碰撞和沾染油脂。 1.7 瓶体上两防震圈(厚25~30mm)应齐备,完好。一只安装在离底部200mm,另一只离瓶颈250mm左右的位置上。 1.8 瓶阀 1)瓶阀完好,与瓶体旋装牢固,不漏气。 1)瓶阀密封采用的填料,必须是不燃烧,抗氧化和无油脂的材料。

1)瓶阀上应有安全片,当受压面积的直径为5mm时,采用0.15mm的磷铜片。受压 面积直径为7mm时,采用0.2mm的磷铜片。 1.9 瓶帽必须完整无损,与瓶体旋合紧密,瓶帽上必须有泄气孔。 1.10 减压等 1)减压器精度为1.5级,表面清晰醒目,表计指示灵敏、准确。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减压器。 2)接头螺纹完好,旋装牢固,无泄漏现象。 2 行为检查 2.1 安放与储存 1)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易燃易爆物质等。与明火相距不小于10m,否则应采取可靠的遮护和屏蔽措施。 2)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 3)要防止气瓶带电。 1)氧气瓶应直立使用,并用栅栏或支架固定牢靠。不能直放时,应卧放枕高瓶头,严 禁倾倒,滚动。 1)氧气瓶库通风良好,严禁烟火,有防火器材,库内有安全通道及装卸平台。 1)氧气瓶不得与其它易燃易爆品同室存放。 1)氧气瓶卧放应固定,瓶头朝同一方向,堆放高度不超过5层。 1)用肥皂水检查氧气瓶是否漏气,检查瓶内有无易燃气体,可用皮球吸出瓶内气体检 验。 2.2 运输 1)旋紧瓶帽,固定好防震圈,禁止用行车或吊车吊运。 1)轻装轻卸,严禁从高处摔下或向下滚滑,或地面滚运。

危险化学品安全告知牌

危险化学品安全告知牌(一) 危化品易燃易爆禁止携带火种且对人体有害请注意防护保障健康和安全 乙醇(工业酒精)本品为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首先 引起兴奋,随后抑制。急性中毒: 急性中毒多发生于口服。一般可分 为兴奋、催眠、麻醉、窒息四阶段。 患者进入第三或第四阶段,出现意 识丧失、瞳孔扩大、呼吸不规律、 休克、心力循环衰竭及呼吸停止。 慢性影响:在生产中长期接触高浓 度本品可引起鼻、眼、粘膜刺激症 状,以及头痛、头晕、疲乏、易激 动、震颤、恶心等。长期酗酒可引 起多发性神经病、慢性胃炎、脂肪 肝、肝硬化、心肌损害及器质性精 神病等。皮肤长期接触可引起干 燥、脱屑、皱裂和皮炎。 【危险性理化数据】 熔点(℃):-114.1 沸点(℃):78.3 相对密度(水=1):0.79 蒸汽相对密度(空气=1):1.59 【危险特性】易燃,其蒸气与空 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 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 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 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 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 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 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皮肤接触】脱掉所有被污染衣服,用清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 【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水或生理盐水冲洗眼部至少15MIN。就医。 【不慎吸入】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万一患者出现呕吐现象,请保持 呼吸道系统畅通、干净。如果患者呼吸困难,请立即采取吸氧治疗或人 工呼吸。 【不慎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就医。 【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 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 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 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 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 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 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按时、按 规定对身体状况进行定期检查。 膜液(异丙醇)【健康危害】接触高明度蒸气出现 头痛、倦睡、共济失调以及眼鼻喉 刺激症状。口服可致恶心呕吐、腹 痛腹泻、倦睡昏迷甚至死亡。长时 间皮肤接触可致皮肤干燥、皱裂。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具有刺激 性。 【危险性理化数据】 熔点(℃):-88.5℃ 沸点(℃):80.3℃ 相对密度(水=1):0.79 饱和蒸气压(kPa):.40(20℃) 【危险特性】易燃,其蒸气与空 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 【皮肤接触】脱掉所有被污染的衣服,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的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MIN就医。 【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请保持呼吸道系统畅通。如 果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人工呼吸,就医。 【不慎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就医 【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 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 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 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按时、按 规定对身体状况进行定期检查。

TSG_R5001-2005《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5001-2005 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Gas Cylinder Service Registration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5年09月16日

前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2004年3月提出《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工作立项计划,并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起草任务书。中国特检中心按任务书的要求组织了起草组,2004年4月在北京召开起草组首次会议,确定了制定工作的原则、重点内容和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2004年7月在北京召开起草组第二次工作会议,就起草的安全技术规范草案进行讨论与修改。2004年9月由中国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规则的征求意见稿。特种设备局对《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2004]41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以及公民的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修改后形成送审稿。2005年1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经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05年3月本规则的报批稿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起草,其目的在于巩固气瓶普查整治的成果,并且形成一个长效管理机制,以解决目前气瓶使用管理中存在的气瓶登记建档率低、气瓶数量不清、气瓶定期检验率不高、气瓶安全状况不明、气瓶事故责任无法落实以及气瓶充装单位充装非自有气瓶等问题。 本规则由中国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组织起草,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柳文平 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刘海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潘向华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汪立昕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谭久克、陈坚强

乙炔气职业危害告知书

职业危害告知书 一、乙炔 化学品中文名:乙炔;电石气 侵入途径:吸入 健康危害:具有弱麻醉作用。高浓度吸入可引起单纯窒息。暴露于20%浓度时,出现明显缺氧症状;吸入高浓度,初期兴奋、多语、哭笑不安,后出现眩晕、 头痛、恶心、呕吐、共济失调、嗜睡;严重者昏迷、紫绀、瞳孔对光反应 消失、脉弱而不齐。当混有磷化氢、硫化氢时,毒性增大,应予以注意。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不会通过该途径接触。 眼睛接触:不会通过该途径接触。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术。就医。 食入:不会通过该途径接触。 个体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但建议特殊情况下,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二、氯气 化学品中文名:氯;氯气 侵入途径:吸入 健康危害:氯是一种强烈的刺激性气体,经呼吸道吸入时,与呼吸道粘膜表面水分接触,产生盐酸、次氯酸,次氯酸再分解为盐酸和新生态氧,产生局部刺激 和腐蚀作用。 急性中毒轻度者有流泪、咳嗽、咳少量痰、胸闷,出现气管-支气管炎或 支气管周围炎的表现;中度中毒发生支气管肺炎、局限性肺泡性肺水肿、 间质性肺水肿,或哮喘样发作,病人除有上述症状的加重外,出现呼吸困 难、轻度紫绀等;重者发生肺泡性水肿、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严重窒息、 昏迷和休克,可出现气胸、纵隔气肿等并发症。吸入极高浓度的氯气,可 引起迷走神经反射性心跳骤停或喉头痉挛而发生“电击样”死亡。眼接触 可引起急性结膜炎,高浓度造成角膜损伤。皮肤接触液氯或高浓度氯,在 暴露部位可有灼伤或急性皮炎。 慢性影响长期低浓度接触,可引起慢性牙龈炎、慢性咽炎、慢性支气管炎、 肺气肿、支气管哮喘等。可引起牙齿酸蚀症。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如有不适感,就医。

乙炔、氧气危险化学品安全告知牌

危险化学品安全告知牌 危化品易燃易爆禁止携带火种且对人体有害请注意防护保障健康和安全名健康危害理化特性应急处理注意防护 氧气常压下,当氧的浓度超过40%时, 有可能发生氧中毒,吸入40~60% 的氧时,出现胸骨后不适感、轻 咳,进而胸闷、胸骨后烧灼感和呼 吸困难,咳嗽加剧;严重时可发生 肺水肿、窒息。吸入的氧浓度在80% 以上时,出现面部肌肉抽动、面色 苍白、眩晕、心动过速、虚脱,继 而全身强直性抽搐、昏迷、呼吸衰 竭而死亡。 【危险性理化数据】 熔点(℃): 沸点(℃): 相对密度(水=1):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危险特性】是易燃物、可燃物 燃烧爆炸的基本要素之一, 能氧 化大多数活性物质。与易燃物 (如乙炔、甲烷等)形成有爆炸 性的混合物。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服,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不慎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给输氧。人工呼吸。就医。 【不慎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 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 般作业工作服。避免与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触。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 通风,加速扩散。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提供良好 的自然通风条件。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 护。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身体防护】穿工作服。 【手防护】必要时戴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避免高浓度吸入。 乙炔气【健康危害】具有弱麻醉作用。急 性中毒:接触10~20%乙炔,工人 可引起不同程度的缺氧症状;吸入 高浓度乙炔,初期兴奋、多语、哭 笑不安,后眩晕、头痛、恶心和呕 吐,共济失调、嗜睡;严重者昏迷、 紫绀、瞳孔对光反应消失、脉弱而 不齐。停止吸入,症状可迅速消 失。【活性反应】与氧化剂接触猛 烈反应。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 烈的化学反应。能与铜、银、汞等 的化合物生成爆炸性物质。 【危险性理化数据】 熔点(℃):119kPa 沸点(℃):-83 相对密度(水=1): 饱和蒸气压(kPa):4053(℃) 【危险特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 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 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能发 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能与Cu、 Ag、Hg等化合物生成爆炸性化 合物。 【急救措施】吸放: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呼吸困难 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皮肤接触:脱去并 隔离被污染的衣服和鞋。接触液化气体,接触部位用温水浸泡复温。注 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静。确保医务人员了解该物质相关的个体防护知 识,注意自身防护。 【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 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 沫、二氧化碳、干粉。 【泄漏应急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直至气体 散尽,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护 服。切断气源,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如 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 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气体。 【身体防护措施】 高浓度环境中,佩带供气式呼吸 器、安全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在 一般环境下作业不需特殊防护。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避免长期反复接触。进入罐、限制 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 人监护。 附注:【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安全距离】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两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当地应急救援单位名称海盐县公安局消防大队海盐县人民医院当地应急救援单位电话火警119 急救120 盗警110

气瓶使用管理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确保证公司生产所需各类气瓶的安全使用,预防和减少因气瓶采购、储存、使用不当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6-2014 《气瓶颜色标志》GB 7144-2016 《气瓶警示标志》GB 16804-2011 《瓶装气体分类》GB/T 16163-2012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Q/SY 1365-2011 《溶解乙炔气瓶》GB 11638-2011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规定》GB 13591-2009 三、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厂区(含商检实验室)内生产检修所需乙炔、氧气、氩气、氮气、氢气、压缩空气等钢瓶的安全管理。

四、职责 安环部负责组织本规定的编制、修订,设备科、行政科负责本规定的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和安环部负责监督。 实验室所用气瓶的采购、储存、使用安全由公司安环部监督管理。 五、气瓶采购安全管理 1、所有气瓶供应商均必须持有省级质监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必须承诺对气瓶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2、氧气、氢气、氩气、乙炔等危险化学品气瓶供应商必须持有市公安消防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必须确认其所提供的所有气瓶均已办理《气瓶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所有钢瓶均应在明显部位标有气瓶使用登记代码永久性标记。禁止采购无标记或标记模糊不清的气瓶; 4、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气瓶上均必须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警示标签和检验合格证; 5、行政科负责向气瓶供应商索取上述各种资质和证照的复印件,交安环部存档备案; 6、设备科协助行政科负责落实气瓶采购质量要求,并将其写入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协议中。安环部负责保存该协议的复印件备查。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储气罐)

申报单位(公章)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压力容器类)申报人 联系电话 使用单位 单位名称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代码(组 织机构代码 证) # 详细地址秦皇岛市昌黎县(区)大蒲河镇昌黄公路南侧、规划沿海快速路东侧法定代表人# 安全管理部门#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管理负责人# 产权单位 产权单位河北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单位代码# 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秦皇岛市昌黎县(区)大蒲河镇昌黄公路南侧、规划沿海快速路东侧 制造情况 设计单位压力容器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代码 制造单位压力容器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山东青岛市北区敦化路诺德广场1号楼11层制造许可证号TS2210G81-2017 单位代码 产品监检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监检单位代码 安装单位 安装单位容器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单位代码 联系人、电话崔鹏飞许可证号 详细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易县红梅路97号告知书编号C16-0368-04-2016 容器名称储气罐容器型号C-4/1.05 内部编号 04 所在分厂车间大蒲河镇昌黄公路南侧、规划沿海快速 路东侧 出厂编号C16-0368 设备代码217010G8120160368 制造日期2016年2月29日安装开工日期2016年6月12日 投用日期2016年7月5日安装竣工日期2016年6月30日 容器分类□反应容器□换热容器□分类容器□储存容器□球形储罐□深冷容器□汽车罐车容器新类别 固定式压力容器 □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第三类中压容器□第三类低压容器 □第二类中压容器□第二类低压容器□第一类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 气瓶 □无缝气瓶□焊接气瓶□液化石油气钢瓶□溶解乙炔气瓶 □车用气瓶□低温绝热气瓶□缠绕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特种气瓶氧舱□医用氧舱□高压氧舱□再压仓□高海拔试验舱□潜水钟容器内径1400mm 封头材料Q345R 筒体壁厚6mm 容器容积4m3筒体材料Q345R 内衬壁厚mm 容器高(长)3070mm 内衬材料封头厚度6mm 壳程设计压力 1.05MPa 管程设计压力MPa 夹套设计压力MPa 壳程最高压力 1.0MPa 管程最高压力MPa 夹套最高压力MPa 壳程介质空气管程介质夹套介质 壳程设计温度150℃管程设计温度℃夹套设计温度℃有无保温绝热氧舱容限人夹套材料 内件重量kg 氧舱照明□内照□外照医疗机构登记号 壳体重量755kg 氧舱空调电机□内置□外置保温材料 充装重量kg 氧舱测氧方式□热磁□固定电极□液态电极

气瓶专项安全检查表

气瓶专项安全检查表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 1制度规程有相关危险化学品的制度、规程2安全标志危险化学品场所要有安全标志3消防器材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 4应急管理有应急措施 5气瓶质量和漆 色 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钢印标记齐全清 晰,其它漆色字样符合规定;充装压力不超 过设计压力 6气瓶外观气瓶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纹和重皮;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吻合;漆色字样完好无脱落;空瓶留存余压;氧气瓶或强氧气剂气瓶的瓶体或瓶阀禁止沾油脂 7气瓶附件瓶阀应有防护装置(如气瓶配带瓶帽,瓶帽必须有泄气孔);瓶阀侧面接头的连接机构,能防止可燃气体与非燃气体错装;气瓶上应配带两个防振圈。 8气瓶使用禁止敲击,碰撞;瓶阀冻结不得用火烘烤;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m,氧气和乙炔使用距离不小于5m,储存距离不小于10m;夏季防止日光曝晒;禁止用尽,必须保持余压 9气瓶运输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撞击;气瓶装车应固定,横向放置时,气瓶头朝向同一方向,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夏季有遮阳设施,防曝晒;车上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有毒气体气瓶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同车运输;所装介质接触能引燃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10气瓶储存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卧放应防止滚动,气瓶头部朝同一方向;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五层;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或所装介质互相接触后能引燃爆炸的气瓶,必须设有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盛装易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 11六氟化硫钢瓶定点单独存放,通风、防晒、防潮、防泄漏、防倾倒;有瓶帽,有两道防震圈,有警示标志。 12液化石油气钢 瓶 钢瓶应直立使用,严禁倒置。 检查减压阀与角阀连接处上面的密封胶圈是 否老化、脱落。 禁止将装有液化石油气的钢瓶置于阳光下长 时间暴晒,禁止用火烤、热水烫钢瓶;禁止 自行瓶对瓶倒装液化石油气、倒残液;禁止 摔打、碰撞钢瓶。 应定期检查胶管是否老化、龟裂或破损,防 止漏气。胶管要选用液化石油气专用胶管(胶 管一般使用寿命为两年),并用不锈钢夹把连 接减压阀和灶具的两端锁紧。 灶具与钢瓶应保持一定的距离(灶具与钢瓶的 最外侧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5米),应保持灶 具、减压阀、胶管等配件的清洁。 养成使用灶具时人不离开,灶具不用时关闭 开关(包括关好钢瓶的角阀)的良好习惯。一 旦发生漏气应请专业维修人员检修。 钢瓶角阀上的检验标识环明示此次检验时间 和下次检验时间,在此期间可以使用。按照 GB5842-1996《液化石油气钢瓶》规定制造的 钢瓶,从出厂之日起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 15年后予以强制报废。 按照国家标准 GB5842-2006《液化石油气钢瓶》规定制造的 钢瓶,从出厂之日起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8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化学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示范文本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化学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化学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化学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 化学危险品库应有气体报警器和气体浓度测定的仪器 仪表。并保证齐全灵敏可靠,这对管理人员发现险情、采 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是至关重要的。 加强化学危险品库的通风、排气是消除燃爆条件的有 效措施。同样,严格控制火源,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不 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库内电气装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也 是不容忽视。总之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1 设备检查 1.1 危险品库的设置和建筑设施。

1.1.1 储存有爆炸、易燃,有剧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不得设在城镇人口聚集地区。 1.1. 2危险品库应设置在当地主导风向的下风方向和具备一定的交通条件。 1.1.3 爆炸品、放射性物品、一级氧化剂、一级自燃易燃和遇水燃烧等物品的库房,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1.1.4 一般化学危险物品仓库,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 1.1.5 化学危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仓库区与生产区、生活区有适当的间隔。 2)库房应用一层建筑,每间库房应有独立安全出口;贮存氧化剂、易燃液体、固体和 剧毒的库房,应采用易冲洗的不燃烧地面。

气瓶检验站记录表格

TZQPJYZ 程序文件文件编号QPJYZ/JL 实施日期2014/04/01 附件记录目录版号/修改状态3/0 页次1/2 章节标题文件编号页码 1 文件审批单QPJYZ/JL/01 2 文件分发—收回记录QPJYZ/JL/02 3 文件、记录销毁申请、记录表QPJYZ/JL/03 4 文件更改表QPJYZ/JL/04 5 文件作废清单QPJYZ/JL/05 6 年度培训计划QPJYZ/JL/06 7 员工培训档案QPJYZ/JL/07 8 供方综合能力评定表QPJYZ/JL/08 9 消耗材料采购计划QPJYZ/JL/09 10 消耗材料验收、入库单QPJYZ/JL/10 11 仪器仪表校验台账QPJYZ/JL/11 12 设备台账QPJYZ/JL/12 13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QPJYZ/JL/13 14 设备购置申请QPJYZ/JL/14 15 设备验收记录QPJYZ/JL/15 16 管理评审计划QPJYZ/JL/16 17 管理评审会议记录QPJYZ/JL/17 18 管理评审报告QPJYZ/JL/18 19 改进措施跟踪验证记录QPJYZ/JL/19 20 用户反馈意见调查表QPJYZ/JL/20 21 用户意见处理登记表QPJYZ/JL/21 22 内部审核首/末次会议记录QPJYZ/JL/22 23 气瓶检验站检查表QPJYZ/JL/23

TZQPJYZ 程序文件文件编号QPJYZ/JL 实施日期2014/04/01 附件记录目录版号/修改状态3/0 页次2/2 章节标题文件编号页码24不符合工作评审意见表QPJYZ/JL/24 25 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QPJYZ/JL/25 26 不符合报告(纠正措施跟踪卡)QPJYZ/JL/26 27 危险源清单QPJYZ/JL/27 28 重大技术问题处理记录QPJYZ/JL/28 29 气瓶维修记录QPJYZ/JL/29 30 报废气瓶处理记录QPJYZ/JL/30 31 瓶内残液、残气鉴定与处理记录QPJYZ/JL/31 32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记录表QPJYZ/CX/32 33 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记录表QPJYZ/CX/33 34 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表QPJYZ/CX/34 35 气瓶检验报告QPJYZ/CX/35 36 气瓶判废通知书QPJYZ/CX/36

职业危害告知牌(2017标准全套修改版)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2017版 作业场所产生粉尘,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粉尘注意防尘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人员,当吸入的 粉尘量达到一定数量即可引发尘肺病,还可 以引发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皮疹、眼结 膜损害等。 无机性粉尘、有机性粉 尘、混合性粉尘 必须戴防尘口罩 应急处理 1、电焊作业中如发生不适症状或中毒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脱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 2、发现身体状况异常时要及时去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注意防护 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按时、按规定对身体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对除尘设施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除尘设施运转正常,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2017版 作业场所产生噪声,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噪声Noise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噪声有害致使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引起永久耳 聋,并引发消化不良,呕吐、头痛、血压升 高、失眠等全身性病症。 声强和频率的变化都 无规律,杂乱无章的声 音。 应急处理 使用防声器如:耳塞、耳罩、防声帽等。如发现听力异常,则到医院检查、确诊。 注意防护 利用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来吸收声能:佩戴耳塞、隔声间、隔声屏,将空气中传播的噪声挡住、隔开。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2017版 作业场所产生高温,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高温注意高温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对人体体温调节、水盐代谢等生理功能产生 影响的同时,还可导致中暑性疾病,如热射 病、热痉挛、热衰竭。 热辐射 应急处理 将患者移至阴凉、通风处,同时垫高头部、解开衣服,用毛巾或冰块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乙炔设备动火安全检查表示范文本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乙炔设备动火安全检查表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乙炔设备动火安全检查表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乙炔设备动火安全检查表 说明 乙炔设备在动火检修时,易发生爆炸事故,因而必须 建立严格动火制度。 1 检修前必须用氮气吹扫。 2 所用氮气纯度,必须大于98%。 3 氮气必须准备足量。 4 化验用的仪表,必须校验好。 5 吹扫后化验乙炔含量小于0.5%。 6 消防器材必须准备充足。 7 放散位置应朝安全方向。

8 用盲板将停修容器与生产系统切断。 9 必须派专人监护。 10动火必须得到有关部门批准。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TSG_R5001-2005《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R5001-2005 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Gas Cylinder Service Registration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5年09月16日 前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2004年3月提出《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工作立项计划,并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起草任务书。中国特检中心按任务书的要求组织了起草组,2004年4月在北京召开起草组首次会议,确定了制定工作的原则、重点内容和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2004年7月在北京召开起草组第二次工作会议,就起草的安全技术规范草案进行讨论与修改。2004年9月由中国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规则的征求意见稿。特种设备局对《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2004]41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以及公民的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修改后形成送审稿。2005年1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经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05年3月本规则的报批稿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起草,其目的在于巩固气瓶普查整治的成果,并且形成一个长效管理机制,以解决目前气瓶使用管理中存在的气瓶登记建档率低、气瓶数量不清、气瓶定期检验率不高、气瓶安全状况不明、气瓶事故责任无法落实以及气瓶充装单位充装非自有气瓶等问题。 本规则由中国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组织起草,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柳文平 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刘海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潘向华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汪立昕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谭久克、陈坚强

《气瓶使用登记表》填表说明

《气瓶使用登记表》填表说明 1.使用名称:填写使用单位名称。 2.单位代码:见附表2 3.登记表编号:按以下规则编制:表XXX00001,其中XXX为单位 代码,后面5位数字为申请表流水号。 4.序号:由1开始按数字顺序填写。 5.气瓶品种:填写气瓶的数字代码,代码按以下规定: 无缝气瓶————1 焊接气瓶————2 液化石油钢瓶——3 溶解乙炔气瓶——4 车用气瓶————5 低温绝热气瓶——6 6.气瓶型号:填写气瓶的型号。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型号分别为:YSP1.2,YSP4.7,YSP12,YSP23.5,YSP35.5,YSP118。工业气瓶不用填写。 7.介质:填写气瓶的充装介质,用中文名称填写。 8.制造单位:填写气瓶的制造单位(填写单位简称)。 9.制造单位代码:填写气瓶的制造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如不清楚可不填。 10.制造年月:填写气瓶的制造日期。统一使用Excel电子文档的日期格式填写,格式如“2006-11-15”。对于早期用铭牌印制气瓶钢印标志

的液化石油气瓶,如无法识别其制造日期,则统一填写为1995-12-31。 11.公称压力:填写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单位MPa。 12.试验压力:填写气瓶的试验压力,单位MPa。 13.气瓶重量:填写气瓶瓶体的重量,以气瓶的钢印标记为准。 14.容积:填写气瓶的容积,以气瓶的钢印标记为准。 15.设计壁厚:填写气瓶的壁厚,以气瓶的钢印标记为准。 16.出厂编号:填写气瓶的出厂编号,没有此编号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可不用填写,但工业气瓶必须填写。 17.使用登记代码:气站的气瓶自编号,即打在气瓶上的钢码号。原有气瓶,即已按旧规则打印气瓶自编号的气瓶,按原有自编号填写。新购买的气瓶按新规则打印钢码,钢码的编号按《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附件2第一条的要求编制,气瓶管理系统在添加气瓶信息时会自动生成该编号。 18.产权:自有气瓶填写“自有”,托管气瓶填写“托管”。 19.最近检验日期:填写气瓶的检验日期。日期格式按第10点要求。 20.下次检验日期:填写气瓶的下次检验日期。日期格式按第10点要求。 21.使用状态:填写“在用”,“停用”。如果气瓶的下次检验日期已超期,使用状态必须填写成“停用”。

氧气瓶、乙炔瓶使用管理制度

氧气瓶、乙炔瓶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各工段、部门以及相关方对工业气瓶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氧气瓶、乙炔瓶使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氧气、乙炔瓶的运输、使用管理。 三、职责和权限 1、物资供应处是工业气瓶归口管理部门。购置的工业用气需符合:经国家安全监管部门批准的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资料齐全有效;要求供应商的氧气气瓶、乙炔气瓶按规定3年检验一次并提供检验报告,超过30年的按报废处理。 2、生产技术处对工业气瓶保管、生产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验证,对违章行为处罚。 3、仓库管理员负责氧气、乙炔的出入库管理、登记(工业气瓶出入库记录表)。 四、使用管理要求 1、仓库管理 (1)气瓶应放在专用区域,存放区不得暴晒或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存放区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应通风良好,保持干操等; (2)氧气、乙炔瓶及空、实瓶分开存放,存放量符合规定并有明显的标志,保持1.5M以上或有固定的明确的分界和标示,主要安全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气瓶放置整齐,戴好瓶帽。立放时,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卧放时,头部超同一方向;(3)存放区及附近应设置防毒或消防器材。灭火器的配置情况参照(危险化学品库)的有关规定。 (4)收货时必须检查气瓶外观和标志等。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对不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拒绝接受:

a. 无充灌合格证; b. 外观有缺陷及腐蚀、机械性损伤; c. 不在有效的使用、检验周期内,无气瓶检验钢印和不能识别的气瓶; d. 漆色及标志是否正确明显; e. 字样和色环标记应符合规定,且有气瓶警示标签。 f. 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完好:包括专用爆破片、安全阀、易熔合金塞、瓶阀、瓶帽、防震阀、防震圈等。 2、使用管理 (1)严禁把氧气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严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车直接调运氧气瓶和乙炔瓶。严禁碰撞、敲击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2)乙炔胶管、氧气胶管不得错装,乙炔胶管为黑色,氧气胶管为红色。氧气瓶不得在强烈阳光下暴晒,使用乙炔瓶时,要固定可靠,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3)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按规定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乙炔0.028Mpa,氧气0.19Mpa),用过的气瓶上应写明“空瓶”; (5)工作现场的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得超过 4 瓶;氧气乙炔瓶间隔距离不得小于5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 五、相关记录 《工业气瓶出入库记录表》 供应商资质、气瓶检验报告等资料 入库、发放登记表 检查记录表 违章处罚记录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

编号:SM-ZD-13448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 表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气瓶安全检查表 定期对气瓶进行试验检查,剔除强度降低的气瓶是很重要的。可燃性和助燃性的气瓶不得混放在一起。各种气瓶应按规定分开存放。有底座的气瓶,若底座损坏,歪斜或者已经松动的,应禁止充装。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纠正违章作业,加强气瓶安全管理是可以避免气瓶伤害事故的。 1 设备检查 1.1 气瓶必须经当地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批准或国家级劳动部门审查同意,方可生产;高压气瓶还须送国家劳动人事部锅炉局备案后方可生产。 1.2 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钢印标记齐全,其它漆色字样符合规定。 1.3 气瓶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纹和重皮。

1.4 气瓶附件。 1.4.1 瓶阀应有防护装置(如气瓶配带瓶帽,瓶帽必须有泄气孔)。 1.4.2 瓶阀侧面接头的连接机构,能防止可燃气体与非燃气体错装。 1.4.3 气瓶上应配带两个防振圈。 1.5 气瓶充装前,必须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事先妥善处理,否则禁止充装; 1)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 2)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3)未判明装过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 4)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 5)钢瓶超过检验期限。 6)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 7)氧气瓶或强氧气剂气瓶的瓶体或瓶阀沾有油脂。 1.6 气瓶充装压力气体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设计压力。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氧气瓶安全检查表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氧气瓶安全检查表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3323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氧气瓶安 全检查表 Gas cylinder dangerous goods safety checklist Oxygen cylinder safety checklist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氧气瓶安全检查表 说明 使用氧气瓶必须选用合格的气瓶,按规定检查检验氧气瓶,剔除强度降低的、混有易燃气体或其它可燃物质的氧气瓶。氧气瓶必须与易燃、易爆、聚合气体气瓶分开储存。人的错误操作和管理不善是气瓶伤人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加强对操作者的安全操作知识教育是消除和预防事故的重要措施。 1设备检查 1.1氧气瓶需经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批准或同意。劳动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劳动人事部备案的厂才能生产。

1.2氧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钢印标记齐全,其漆色为天蓝,黑颜色“氧”字,P=200白色环一道,P=300白色环二道。 1.3氧气瓶外观有裂纹、变形、鼓疤等缺陷,其弯曲度超过2/1000,垂直度超过1/1000,安全附件不全,瓶体或瓶阀沾有油脂,未经妥善处理,不准使用。 1.4氧气瓶每三年检查一次,由当地劳动部门同意的充气单位或专业检查单位检验。如使用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1.5氧气瓶严禁过量充装。 1.6瓶体 1)瓶体表面不得有裂纹或重皮等缺陷,不得有严重腐蚀或损伤。 1)气瓶的容积残余变形率大于10%或重量损失超过5%应予报废或降级使用。 1)禁止撞击,碰撞和沾染油脂。 1.7瓶体上两防震圈(厚25~30mm)应齐备,完好。一只安装在离底部200mm,另一只离瓶颈250mm左右的位置上。

气瓶安全检查记录表

气瓶安全检查记录表 序 号 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情况整改结果 1 气瓶安全应在检验周期(间隔三年)内使用; 应有瓶帽; 应配戴两个防振圈; 无严重腐蚀; 无严重损伤; 应有明显的漆色标志:氧气瓶:天蓝色,用黑色标注“氧”;乙炔瓶:白色,用红色标注“乙炔”;氩气瓶:银灰色,用绿色标注“氩”;氮气瓶:黑色,用黄色标注“氮”。 2 存放安全应存放在通风良好场所; 夏季应有防日光曝晒措施; 严禁和易燃、易爆物混放在一起; 严禁靠近热源; 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严禁与所装气体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一起存放; 乙炔气瓶应保持直立,并应有防倾倒措施; 乙炔气瓶严禁放置在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 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3 运输安全瓶帽应旋紧; 除乙炔瓶应直立放置外,其它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侧垫牢; 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板; 车上严禁烟火,并备有相应的灭火器具;所装气体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严禁同车运输; 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 车厢上不得乘人; 吊运气瓶必须填写安全作业票; 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必须分别吊运。

被检查单位(全称): 检查部位: 编号:此表一式二份,检查结束后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一份检查单位存档。 4 使用安全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减压器; 减压器严禁沾染油脂; 严禁气瓶不装减压器直接使用; 气瓶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 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 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 空瓶应留有符合规定的剩余压力; 空瓶应标明“空瓶”字样。 检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核查意见: 安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核查结论: 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新版)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气瓶安全检查表 定期对气瓶进行试验检查,剔除强度降低的气瓶是很重要的。可燃性和助燃性的气瓶不得混放在一起。各种气瓶应按规定分开存放。有底座的气瓶,若底座损坏,歪斜或者已经松动的,应禁止充装。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纠正违章作业,加强气瓶安全管理是可以避免气瓶伤害事故的。 1设备检查 1.1气瓶必须经当地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批准或国家级劳动部门审查同意,方可生产;高压气瓶还须送国家劳动人事部锅炉局备案后方可生产。 1.2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钢印标记齐全,其它漆色字样符合规定。 1.3气瓶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纹和重皮。

1.4气瓶附件。 1.4.1瓶阀应有防护装置(如气瓶配带瓶帽,瓶帽必须有泄气孔)。 1.4.2瓶阀侧面接头的连接机构,能防止可燃气体与非燃气体错装。 1.4.3气瓶上应配带两个防振圈。 1.5气瓶充装前,必须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事先妥善处理,否则禁止充装; 1)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 2)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3)未判明装过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 4)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 5)钢瓶超过检验期限。 6)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 7)氧气瓶或强氧气剂气瓶的瓶体或瓶阀沾有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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