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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岗位职责

交通运输局岗位职责

【篇一: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

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地方性交通运输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全县港口规划

和岸线使用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

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

(三)承担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公路、水

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运输市场、运输服务、车辆维修、停车场、搬运装卸、机动车

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指导城乡客

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四)承担管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

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船

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

查处理。指导航运、地方海事和船员管理有关事宜。

(五)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

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

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

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行业内部审计。

(六)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建

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公路、水路等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

和安全生产的监管。负责全县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

管理。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

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县内国、省县重

点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八)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

关统计、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九)按照省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

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继续教育和中等专业技

术教育。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其他事项

(一)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

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

编写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

的协调。

(二)县交通运输局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要加强

协调配合,确保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篇二: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一、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根据省、安庆市、桐城市交通

发展总体布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定交

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引导。

(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监督交

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

(三)负责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拟定城市客运行业规范并

实施监管;负责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指导城乡客运一体

化建设;承担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交通行政、交通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全市汽车维修市场、驾驶员培训市场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

工作的行业管理。

(四)指导全市交通运输通行条件的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

物资运输进行调控;在遇到抢险、救灾、国防建设等紧急或其它特

殊运输任务时,发布调度运输工具的命令;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五)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工作;监管全市内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

全和局属单位生产安全。

(六)组织全市交通重大科技开发,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推动行

业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全市交通体制改革、

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行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保护职工合法

权益。

(七)负责辖区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述交通运输局职责范畴内的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由交通运输管理所

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由地方公路管理局承担;交通运输稽查、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由交通运输稽查站(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客运市场管理工作由客运管理办公室承担。

二、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工作;组织重要会议,负责会议报告和综合性文稿

的起草;负责局机关值班、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宣传

报道、网站管理、调研、督查、督办、档案、信访、机要、保密、

外事接待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网络问政等事项;负责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文明建设创建工作;负责机关后

勤保障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招商引资、双拥及计

划生育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本

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

权限内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任用及年度考核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资管理、劳资报表等工作;承

办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监察室)按照有关规

定履行职责。

(三)财务审计科

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监

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系统会计人员管理;组

织编制和实施部门预决算,筹集、管理交通建设资金;负责财政、

税收、信贷等协调工作;组织编制上报各种基本建设报表和财务收

支报表;负责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四)计划建设科(行政许可科)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起草交通相关行业

发展规划;监督、指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组织编

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重大

交通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权限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文

件审查及竣工验收;组织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和建设工程督

查活动;协调交通工程施工环境;牵头全市交通行业建设统计和信

息引导。

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职能;负责审查申请材料的合法性、

合理性、完备性、真实性;做好相关行政许可(服

务)项目申报材料的归档工作,建立相关准确的台账;负责定期做

好与相关业务科(股)室的档案交接及审批情况通报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方针政

策法规;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其他法律诉讼应诉工作;指导交通行政

执法队伍培训、考试考核、资格认证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执法车辆、执法证件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系

统企业单位的体制改革、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工作。

(六)安全监督科

负责全市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直属单

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

保卫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市渡口设置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渡口

标准化、渡改桥等水上安全设施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依法组织或

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道路运输和水上交通安

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七)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全市交通战备管理工作;规划辖区内国防交通网络布局,编制

与指导实施国防交通建设计划;拟订全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和重点

目标保障方案,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及指导演练,为辖区内

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

通保障;负责全市国防交通运力动员和征用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应

急处置、国防教育、防汛抢险等工作;承办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

和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篇三:交通局职责】

瓮安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县交通局的职责与县城市管理局指导和管理城市客运的

职责,整合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

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路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征

收管理职责。

(三)加强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化发展交通,大力

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

(四)加强统筹城乡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强协调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

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运输

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

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

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引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二)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以

及交通建设市场,维护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的平等竞争秩序;指

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客运(城市公共

交通和出租车);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

(三)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

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

运输,承担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和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四)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及水路交通基

础设施建设,维护质量与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参与实施国家重点

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设。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

及水上设施检验、通讯导航、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防止船舶污染、航道、港口及岸线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实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管理。

(七)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定道路、水路运输相

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州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4个内设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党政文电收发、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

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保密信访、计生等工作;指导

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拟定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

政策;承担专项资金、外汇、信贷、利用外资、政府采购初审等有

关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会制度

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负责交通、水路基本建设资金的

使用和管理;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务及技工申报工作;承办统战、社团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交通运输规划和建设养护科(含交通战备办公室)

承担交通运输业发展战略研究和编制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

度计划,并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交通建设项目的报批工作;承担交通战备、交通环保、外资引

进和交通运输业统计工作;承担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

监管工作;拟订公路及水路的建设、维 1

护等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及水路施工安

全管理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管理工作;承办勘察、设计、施工、工程咨询监理单位的资格审核及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核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承担水上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

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

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对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参与重特大事故的

调查处理。

(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的方针、政策、规定、规范和标准、制定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承担审查承建公路、水路工程的

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质,做好受监工程的检查、记录、核验、评定工程质量等级,提交竣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报告;参与交通

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争异;参与受监工程项目

设计文件审查交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的监

督工作;承担州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的质量监督和单项检测任务。

(四)交通运输监督管理科

纪检监察机构为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监察室主任或副主任由同

级干部担任。

五、其他事项

(一)建立瓮安县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局,为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

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对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的线路、

数量、价格进行管理和综合控制;负责城市公共客运车辆的总体规

划和布局;负责城市公交车经营权、线路权的有偿出让和审批工作。内设综合科、业务科。

综合科主要职责:负责党务、人事劳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

行政事务日常管理,主持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负责文秘、文

书档案、文书处理、大事记、行业车辆档案资料、机要保密;负责

所办公会议、职工大会(学习)等会务管理;负责对外接待、各方

来信来访接待处理;负责内部安全工作及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负责后勤服、车辆管理及各种基础设施建设。

业务科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城市公共强化客运车辆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障各方当事人权益;按期完成所里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规

范城市公共客运市场秩序,强化对客运市场的监管,坚持源头驻站

管理制度,监督客运经营者按照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经营,制止和查

处客运站(场)以及经营者的违规经营;注重调查研究,熟悉和掌

握客运站(场)的运行班次、客运量等运营情况,不断提升规范化

监管能力;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培训。

(二)建立瓮安县县乡公路建设技术服务中心,撤消瓮安县农村公

路建设技术服务站。县乡公路建设技术服务中心为县交通运输局管

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搞好县乡公路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县乡公路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县乡公路建设、改造的立项编制、项目勘测、设计施工技

术指导、质量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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