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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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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伟评】胡云腾解读最高法院关于刑诉法的解释

孙中伟律师事务所/北京死刑辩护律师网 /孙中伟死刑辩护网

胡云腾,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法学博士

【孙中伟律师评论】说得很好的一部司法解释,希望能得到很好的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下称刑诉法解释),已经于2012年12

月25日正式向社会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个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数量最多的司法解释,也是内容最为丰富、最为重要的司法解释之一,与此前的司法解释相比,确有很多亮点和特点。

刑诉法解释荟萃了全国法院的审判经验

刑诉法解释的起草工作是一个浩大的工程,起草司法解释的过程就是总结审判经验、凝聚社会各界司法智慧和共识的过程

司法解释是人民法院实施法律的重要机制和裁判依据,司法解释的内容有的来自社会各界的司法智慧,有的来自全国法院的审判经验。刑诉法解释的起草工作是一个浩大的工程,起草司法解释的过程就是总结审判经验、凝聚社会各界司法智慧和共识的过程。

从渊源上看,刑诉法解释是在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基础上起草的,并吸收、整合了其他刑事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解释、关于死刑案件二审开庭的解释、关于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的规定、关于死刑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定、关于量刑规范化的指导意见等等。我们对这些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中有价值的内容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全面吸收,可以说是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及司法解释性文件的系统总结和整合。

从时间上看,刑诉法解释集中了改革开放以来全国法院的刑事司法智慧和刑事审判经验,是一个长期实践不断积累的产物。从1980年1月1日刑事诉讼法生效实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就很注意总结刑事审判经验,汇聚刑事司法智慧,并适时将经验和智慧转化为普遍的指导意见,用来指导全国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刑事诉讼法的很多规定、司法解释的很多内容,都是广大法官实践经验和理念创新的结果,例如,刑诉法解释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司法解释,多数都来自少年法庭审判实践开拓创新的成熟经验和科学理念。印证了法治是慢慢生长、逐渐积累的客观规律。

从起草过程看,刑诉法解释的起草过程,也是集中全国法院审判经验和司法智慧的过程。部分初稿还是分别委托8个高级法院代拟的,这些高级法院在起草司法解释代拟稿的过程中,也认真总结了当地乃至全国各地的经验和做法。稿子形成以后,起草小组的同志们先后进行了难以计数的讨论,仅分管院领导就带领起草小组的同志讨论了多次。形成初稿后,我们在最高人民法院范围内还组织了多次讨论,充分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各业务庭的意见。形

成比较成熟的征求意见稿后,下发到全国法院广泛征求意见,明确要求各省市高级法院认真研究并注意听取下级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一线法官的意见,许多中基层法院为此专门召开座谈会,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讨论。每一个高级法院都向最高法院反馈了修改意见,这些意见对于修改完善司法解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仅如此,形成的送审稿,分别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刑事例会、审判委员会刑事专业委员会进行了多次讨论,最后经广泛征求意见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可以说,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制定过程,是最高人民法院广泛动员全国法官解决司法实际问题,总结审判经验的过程,也是集中法院系统的力量共同研究法律实施的过程。

刑诉法解释反映了社会各界的法治智慧

起草、制定司法解释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是有效落实司法民主和践行司法公开,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集中全社会的法治智慧推进法治进步的必然要求

严格按照最高法院现行的司法解释工作机制操作,起草、制定司法解释的过程,就是反映社会公众关切、集中各界法治智慧的过程。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司法解释的工作规定,司法解释的制定程序已经成为开放的程序、民主的程序和规范的程序,通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邀请专家学者参与研究以及与有关部门共同讨论协商等程序机制,能够最大限度地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在各方有争议的问题上达成共识,从而更加有效地推动法律的实施。

在刑诉法解释的起草过程中,我们分别征求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中央政法机关的意见,对这些机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并予以采纳,避免了刑诉法解释与其他机关发布的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冲突。特别要说明的是,我们特别重视并多次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对刑诉法解释的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法工委对解释稿进行了逐条研究并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和建议。最高法院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考虑,严格按照法工委的意见对解释稿进行了修改,确保解释符合法律。对于法律没有规定但实践中必须解决或者下级法院反映强烈的重要内容和争议问题,尽力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反映意见并研究沟通,法工委同意的则加以规定,不同意的不作规定,确保刑诉法解释正确把握和反映立法原意,体现立法精神。

刑诉法解释很注意征求专家学者的意见,把专家学者当作刑诉法解释起草的顾问和老师,参与研究的专家学者前后有几十位。在解释稿的最后修改阶段,我们还邀请了刑事诉讼法学界10多位著名专家学者参加讨论,对专家学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都认真加以研究,许多意见在司法解释中得到了反映和采纳。司法解释稿还公开征求了广大律师的意见,司法行政机关和全国律协对司法解释提出的修改意见,特别是对解释稿个别条款的严重关切,我们高度重视并认真作了考虑,对有关方面反映强烈的个别问题,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作了修改,体现了对相关群体的尊重。

不仅如此,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还曾经被放到互联网上,面向国内外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我们非常关注公众提出的修改意见,将此作为反映全社会共识的机会。我们认为,起

草、制定司法解释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小而言之是确保司法解释质量的必要机制,大而言之是有效落实司法民主和践行司法公开,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集中全社会的法治智慧推进法治进步的必然要求。

刑诉法解释坚守了规范公权力不得扩张的原则

我们在起草每一条条文时,都注意全面领会法律精神、忠于法律条文原意,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注意不通过司法解释扩张办案机关的权力,不违背立法的初衷

秉持忠于宪法、法律的理念,不为部门争利益、不为办案图方便而解释法律,这是我们起草司法解释时始终注意的问题。社会上有人一度担心,刑事诉讼法公布后,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都在搞自己的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且每个文件的条文都不少,所以担心这些机关是否会出于方便本部门权力行使的考虑而解释法律,以致把法律中的价值和精神解释丢了。这种担心不无道理,也是我们起草刑诉法司法解释时非常警惕的。

我们在起草每一条条文时,都注意全面领会法律精神、忠于法律条文原意,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注意不通过司法解释扩张办案机关的权力,不违背立法的初衷。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重点关切的规范司法机关权力行使的内容和正当法律程序的内容,如庭前程序的运行,庭审程序的展开,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操作,辩护权的保障,证人出庭制度的落实,以及一些新制度的实施等,都格外注意依法规范、依法操作。具体讲,司法解释在以下问题上,坚守了依法解释的底线。

一是对于法律没有规定的权力,不通过司法解释予以增加。这是依法解释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公权力行使的基本规则。如在诉讼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或者听众旁听人员起哄、喧闹或者发表蔑视法庭、污辱法官的言论,在国外,这是藐视法庭的罪行,法官可以径行定罪量刑。而在我国,由于法律没有规定法庭直接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权力,因此,对这种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行为,司法解释规定法官可以采取制止、训诫、强行带出法庭或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对于构成犯罪的,则由公安机关侦查,由检察机关起诉,法院不得直接定罪量刑。

二是对于法律明确规定的司法权力,不通过司法解释加以扩张。刑事诉讼法就是授权和规范司法机关刑事司法权力的法律,确保司法机关依法、规范行使司法权力,是司法解释始终追求的目的。比如,对于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权力,司法解释就进行了明确规范,防止权力扩张,规定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文书必须由院长签发,审判人员不得签发,以免滥用。同时,强制证人出庭不同于拘传被告人,故不得采取拘传的强制方式,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强制证人出庭可以使用戒具。

三是对于容易发生权力不当使用的重点环节,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例如,刑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判处最低刑仍然过重的,可以在法定量刑幅度以下判处刑罚,但必须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为了防止下级法院不当适用这一自由裁量权,刑诉法解释专门规定了一章,对作出减轻处罚的法院如何层报上

级法院核准,上级法院如何复核,复核后如何处理,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如何核准等,都作了具体规定,以确保这项制度正确适用。

刑诉法解释贯彻了保障私权利行使不得克减的原则

刑诉法解释在解释这些条款(人权保障)时,坚持对保障人权的内容不作克减性的规定刑事诉讼法是人权保障法,本次修改自始至终贯穿了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条主线,规定了大量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容。刑诉法解释在解释这些条款时,坚持对保障人权的内容不作克减性的规定。其中,对有利于保障人权的内容,在具体落实时不仅没有加以克减,而且对法律没有禁止的,可以扩大的,能够做到的,甚至作了增量性的规定。

比如,关于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律规定在开庭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人员到场。刑诉法解释则进一步规定,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18周岁,但审判时已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的,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时,也可以通知其近亲属到庭,从而最大程度地体现对犯罪青少年权利的保护。

再如,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时候,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证据,申请法院调取有利被告人的证据,而在律师担任委托代理人的时候,法律并未规定律师是否享有同等权利。司法解释规定,律师担任委托代理人时,参照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规定,从而可以行使上述权利。

将有利于保障人权的立法规定具体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救济性,是司法推动人权保障进步的惯常做法,也是司法解释一直努力实践的经验。将法律没有规定、但有助于人权保障的内容,通过司法改革创造性地加以规定,这是司法机关推进人权保障又一重要经验。例如,早在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就通过司法解释规定,死刑立即执行案件二审程序一律开庭审理,而当时的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这样要求,但最高法院认为有利于保障死刑案件被告人的人权、有利于保证死刑案件质量,所以先于立法加以规定。

又如,对于死刑复核程序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先行规定的,再如,关于量刑程序的构建,把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关于量刑建议的权利等,至今仍未见诸法律规定,但由于有利于保障量刑公正,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故司法解释也都作了超前性的规定。

刑诉法解释践行了“应当做到的坚决做到、可以做到的尽量做到”的司法要求司法解释对应当、必须做到的内容,没有变通或者打折扣,而对于可以做到的要求,尽量转化为可操作性的刚性要求

刑事诉讼法对执法办案的要求,通常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应当”,这是必须作为或者不作为的刚性要求,否则就是违法。另一种是“可以”,这是授权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酌情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柔性要求。需要说明的是,柔性要求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也是必须作为的刚性要求,不是可为可不为的要求。比如,刑诉法解释第15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得附带民事诉讼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

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这里虽然规定的是“可以”,但如果发现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为了逃避履行赔偿责任而转移财产等情形,不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否提出申请,人民法院都应当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以维护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合法权益。

刑诉法解释还尽量对司法实践如何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作为或者不作为提出了明确要求,避免出现选择性司法,影响法律统一实施。比如,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对符合逮捕条件但具有特殊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既提不出保证人也未交纳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可以监视居住。如何执行本条规定的“可以”,刑诉法解释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监视居住的,“应当”核实其住处;没有住处的,“应当”为其指定居所。这样规定就把具有选择性的可以转化为必须实施的“应当”,避免了“可以”沦为“不可以”。

总体而言,司法解释对应当、必须做到的内容,没有变通或者打折扣,而对于可以做到的要求,尽量转化为可操作性的刚性要求。又如,刑诉法要求非法言辞证据一定要排除,非法的实物证据符合法定条件的,也要排除。司法解释为了贯彻这一要求,用9个条文对如何排除非法证据做了颇具操作性的规定,严格按照这9个条文操作,实践中发现的非法证据,不论是非法言词证据还是非法实物证据,都能够有效排除。再如刑事诉讼法第187条关于证人出庭的规定,从形式上看有三个要件,一是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二是该证人证言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三是人民法院认为证人确有必要出庭作证。但从价值取向上看,这一规定具有克服目前证人出庭少、今后的刑事诉讼要鼓励证人多出庭的要求。因此,刑诉法解释第202条到第216条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不是仅仅拘泥于如何细化这三个条件上,而是从构建具有操作性的作证程序和切实可行的证人保障制度等方面,把刑事诉讼法鼓励证人多出庭的价值蕴含体现出来,加以落实。在起草司法解释的过程中,有的同志建议弱化证人出庭作证的第三个条件即法院审查这个条件,以便鼓励证人多出庭作证,这一建议不无道理。但是,如果不从证人保护制度的整体构建上考虑问题,从源头上解决证人作证的后顾之忧,仅仅淡化法院的司法审查这一条件又有何用?所以,通过系统解释、配套制度建设等方法,对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通盘考虑,对落实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项制度意义重大、作用显著。

刑诉法解释较好地解决了法律实施中的疑难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本次发布的刑诉法解释,主要目的也是立足审判工作需要,有效解决刑事诉讼法实施中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

最高法院本次发布的刑诉法解释,主要目的也是立足审判工作需要,有效解决刑事诉讼法实施中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以充分发挥刑事诉讼法的惩罚犯罪功能、人权保障功能、规范司法权力功能和推进法治进程功能。总起来看,刑诉法解释从以下8个方面明确了法律适用问题:

一,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确立的尊重、保障人权原则、司法权力要严格依法、规范、公开行使原则、追究刑事犯罪要坚持正当程序原则、刑事诉讼活动要围绕以法庭审判为中心原则、定罪量刑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要平等保护被告人权利与被害人权利原则,以及刑事诉讼要体现相互制约、相互配合、接受监督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等,在司法解释中都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二,对刑事诉讼法中的概括性规定加以解释,使司法实践中不易操作的抽象规定、模糊规定变为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以确保这些规定得到贯彻实施。

三,对法律规定有空白的地方加以解释,以确保法律的空白规定得到实施。

四,对刑事诉讼法中理解有分歧争议的规定加以解释,统一提出理解与适用的意见,使之成为诉讼参与人普遍遵循的规则,以确保争议规定得到贯彻实施。

五,对刑事诉讼法中一些专门性很强的规定进行解释,使之成为公众能够理解的规范和概念,以确保这些规定得到贯彻实施。当今世界是科学技术发展迅速、信息社会快速扩张的时代,现代科技信息技术进入诉讼活动势不可当,不仅改变了传统的诉讼活动方式,也给诉讼活动提出很多专门性问题。司法机关既要善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效率提升能力,也要迎刃而解各种专门性问题。

六,对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新制度、新程序进行解释,使之成为能够具体操作的规定,以确保刑事诉讼法的创新得以贯彻落实。

七,对修改刑事诉讼法时,由于对有些问题是否修改没有把握,或者有关部门对是否修改、如何修改的意见不一致,以及根据实践发展需要进行探索的问题,根据立法精神和解决实践问题的需要加以解释,以确保刑事诉讼法得到更好地贯彻实施。

八,对原有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内容,经实践证明是不妥当的内容,作了修改删除或重新规定,从而使新旧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顺利更替、有机衔接。刑诉法解释对最高法院此前出台的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主要作了五个方面的完善,一是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新内容,作了大量的新规定;二是对原解释没有解决的问题,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需要,作了规定,解决了实践中的问题,如关于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问题等;三是对原解释中规定的经实践证明不适应需要的内容,作了修改或者废除;四是对原解释的篇章结构和文字表述,作了大量修改,使得新解释更加易懂好用;五是确立了程序从新的原则,即从2013年1月1日起,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除了已经进行的程序以外,都得适用刑事诉讼法新规定的诉讼程序,不得适用旧法规定的程序。

由于刑事诉讼法内容非常丰富,起草和调研的时间紧促,实践问题很多且很复杂,认识能力和水平有限,司法解释不可能一一作出稳妥规定,存在各种不足不可避免。在社会快速发展,法治滚滚向前,舆论高度关注,公众特别是网民能够畅所欲言的时代,我们起草和制定司法解释也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而检验司法解释是否正确、科学、有用的社会实践刚刚开始,我们真诚地感谢社会各界对司法解释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也期待公众继续提出修改完善司法解释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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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年度营运能力比较。 格力电器与竞争对手及同业2012年度营运能力指标比较表

3、2013年度营运能力比较。 格力电器与竞争对手及同业2013年度营运能力指标比较表 三、营运能力指标分析 1、总资产周转率分析

●总资产周转率:是指企业一定时期的营业收入与资产总额的比率,它说明企业的总资产 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或者一个营业周期)的周转次数。 ●总资产周转次数公式:总资产周转次数= 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其中:总资产平均余额=(期初总资产余额+期末总资产余额)/2 ●个人分析:总资产周转次数:总资产周转率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与平均资产总额的比率,反映企业用销售收入收回总资产的速度。计算公式为: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平均资产余额 转次数越多,周转天数越少,则表明一家公司全部资产的利用效率越高,公司的获利能力就越强。由上图可知格力电器2011年度总资产周转率0.98;2012年度总资产周转率0.92;2013年总资产周转率0.89;宏图高科2011-2013年度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1.15,1.05,1;格力相比20家企业排名靠后,低于其他同行业的知名企业,说明格力电器在这段时期利用全部资产进行经营的效率低,其结果将使公司的偿债能力和获利能力减弱。该指标越高,说明企业全部资产的使用效率高。格力13年,12年总资产周转率比11年稍微下降,其总资产周转速度有所下降,说明企业的销售能力降低,格力应该尽快找出原因提高销售水平。企业可以通过薄利多销的办法,加速资产的周转,带来利润绝对额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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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资产周转率分析 总资产周转率:是指企业一定时期的营业收入与资产总额的比率,它说明企业的总资产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或者一个营业周期)的周转次数。另外总资产周转率还可以采用时间形式表示的总资产周转天数来表达。其计算公式为:总资产周转次数= 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其中:总资产平均余额=(期初总资产余额+期末总资产余额)/2;总资产周转天数=360/总资产周转次数。从公式可看出,总资产周转速度快,说明企业利用全部资产进行经营的效率高,资产的有效使用程度高,其结果将使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获利能力增强;反之,说明企业利用全部资产进行经营活动能力差,效率低,最终还将影响企业的获利能力。如果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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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化学》作业-5 第七章 氧化还原滴定法 1 7-1 简单答下列问题 a. 稀HCl 介质中用KMnO 4滴定Fe 2+为什么会产生误差?可如何防止? 答:KMnO 4氧化Fe 2+的反应会诱导KMnO 4氧化Cl -,因此产生正误差。可加入防止溶液:MnSO 4-H 3PO 4-H 2SO 4抑制诱导反应。 b. 标定KMnO 4溶液浓度时,为什么要控温度在70~80?C ?滴定过程中KMnO 4红色褪去先慢后快的原因是什么? 答:KMnO 4氧化草酸的反应较慢,提高温度可加快反应速度,但温度过高会导致草酸分解而使标定结果偏高,需控制温度在70~80?C 。KMnO 4氧化草酸属自催化反应,产物Mn 2+可催化该反应加速。刚开始滴定时反应较慢,KMnO 4褪色较慢;随着反应进行,不断产生的催化剂Mn 2+使反应速度逐渐加快,KMnO 4褪色也变快。 c. 以二苯胺磺酸钠为指示剂,K 2Cr 2O 7为氧化剂滴定Fe 2+时,需在H 3PO 4-H 2SO 4介质中进行。H 3PO 4的作用是什么? 答:H 3PO 4可与Fe 3+配位,一方面降低了电对Fe 3+/Fe 2+的电极电位,使二苯胺磺酸钠变色时的电位落在滴定突跃之内,满足了对终点误差的要求;另一方面配合物无色,避免了滴定产物Fe 3+的黄色对终点观察的影响。 d. 若Na 2S 2O 3标准溶液在保存过程中吸收了CO 2,则用此标液标定I 2溶液浓度时会产生何 种误差?应如何避免上述情况发生?相关反应:↓++=+---S HCO HSO CO H O S 3332232 +- -++=++H 2I 2HSO O H I HSO -4223(Na 2S 2O 3滴定I 2) 答:若Na 2S 2O 3标准溶液在保存的过程中吸收了CO 2,在酸性条件下会有部分Na 2S 2O 3发生 歧化反应:S SO H H 2O S 32232+=++-,所产生的H 2SO 3与I 2的反应为1:1关系,因此这 部分Na 2S 2O 3与I 2反应的计量关系为1:1,而其余Na 2S 2O 3与I 2反应的计量关系为2:1,由此可知一定量的I 2溶液所消耗Na 2S 2O 3标准溶液体积比正常情况下偏少,因此所测I 2浓度比其实际浓度偏低。在配制好的Na 2S 2O 3溶液中加入少量Na 2CO 3可避免上述情况发生。 f. 间接碘量法中淀粉指示剂为什么要在接近终点时才能加入?

2014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复试细则及分数线

复试程序: 2014年3月29日 上午8:30凭复试通知书报到,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报到地点: 化学考生:逸夫工程馆108室; 化工及专硕考生:逸夫工程馆105室; 请考生报到时携带以下材料: 应届生: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及所有复印件 往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及所有复印件 (报到时间地点若有更改,以招办系统打印的复试通知书为准) 下午2:30-4:30笔试,报到地点如下: 复试笔试科目为《基础化学》的考生:34号楼340501 复试笔试科目为《化工原理》的考生:34号楼340502、340503 复试笔试科目为《物理化学(二)》的考生:34号楼340504 2014年3月30日 上午8:00面试 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正态分布,将化工学科、化学学科考生分成若干组,同时进行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知识综合面试,地点:学院各办公室,届时具体通知。 晚上7:30左右 一、公布录取排名表,按照录取总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同时确定获各等次奖学金及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名单。地点:学院工程馆大厅布告栏。 二、拟录取考生持学院“录取成绩小条”,根据张贴的导师招生信息,直接去各位导师办公室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和专业。材料分发地点:学院工程馆105室。 三、确定好导师、专业的考生请立即返回学院工程馆105室登记并领取《体检表》(体检表上需一张照片及加盖学院公章)。

四、成绩小条收取截止时间:晚上10点。未找到导师签名录取的考生,请第二天上午找好导师签名后将成绩单小条交至逸夫工程馆108室。 2014年3月31日 上午8:00-10:30体检,需携带《复试流程表》、《体检表》及时参加校医院体检。 下午3:00体检通过的拟录取考生至学院工程馆105室交回《复试流程表》,并领取以下材料: 1、《调档函》、(委培与强军计划、少高计划考生除外) 2、《政审表》 复试方式: 1. 专业课笔试 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化工原理》、《物理化学(二)》、《基础化学》,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30%,闭卷考试。 2.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口语与听力相结合,时间约5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10%。 3. 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面试 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面试时间约15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60%。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并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录取工作,并严格遵守学校招生办公室制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原则和要求。 2、复试不及格(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50%+复试成绩×50%×5。 4、按照“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一级学科组织面试,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按一级学科录取考生,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双向选择”导师。 5、实施差额复试,比例约为140%(不含推免生)。

华南理工大学分析化学测试试题A卷

华南理工大学分析化学试题A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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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应考,考试作弊将带来严重后果! 华南理工大学期末考试 《 分析化学 》试卷(A 卷) (2008.12) 注意事项:1. 考前请将密封线内各项信息填写清楚; 2. 所有答案请直接答在试卷上; 3.考试形式:闭 卷 4. 本试卷共 五 大题,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120分钟。 题 号 一 二 三 四 五 总分 得 分 评卷人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答案填入下表,每题1分,共20分)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答案 1.有效数字是指 A .自然数 B.可靠数字 C.非测量值 D. 测量中可靠数字和一位欠次准数字之和 2.有两组分析数据,要比较它们的测量精密度有无显著性差异,应采用: A. 格鲁布斯法 B. t 检验 C. Q 检验 D. F 检验 3.某化验员测定样品的百分含量得到下面结果:30.44,30.48,30.52,30.12, 按Q 检验法(Q (0.9)=0.76)应该弃去的数字是: A. 30.44 B. 30.52 C. 30.48 D. 30.12 4.滴定度是标准溶液浓度的表示方式之一,其表达式为(A 为被测组分,B 为标准溶液): A. T A/B = m A /V B B. T B/A = m B /V A C. T A/B = V B / m A D. T B/A = V B / m A 5..在下列各组酸碱组分中,不属于共轭酸碱对的是: A .HCN-NaCN , B .H 3PO 4- Na 3PO 4 C .H 2CO 3 - NaHCO 3 D . NH 4+ - NH 3 6.下列物质中,可以直接配成标准溶液的物质是: _____________ ________ 名 学号 学院 专业 座位号 ( 密 封 线 内 不 答 题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7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发布日期:2009年2月4日实施日期:2009年2月4日)废止 【发布部门】国家土地管理局(已变更) 【发布日期】1997.10.28 【实施日期】1997.10.2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 (1997年10月2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7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行政区划分为五级。 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可以编制跨行政区域的区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照法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由国家土地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由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 第五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体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 第六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 (二)因地制宜,切实可行; (三)自上而下,上下结合; (四)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 (五)综合考虑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六)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 第七条国家应当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标准和规范。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遵守和执行国家制定的标准和规范。 第八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第九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资料必须准确、可靠。规划基期各类用地面积应当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面积确定。规划用地分类应当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分类为基础。 第十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程序是: (一)编制规划的准备工作;

格力销售分析

目录 一、摘要 二、关键词 三、企业介绍 四、湖南市场基本情况分析 1.市场占有率分析 2. swot分析 五、湖南市场销售计划 1.销售目标 2.销售配额 3.销售预算 六、湖南市场的销售组织 1.销售招牌培训 2.销售组织设计 3.销售团队建设 七、湖南市场的销售区域 1.销售区域划分 销售路线设计 3.销售区域管理 八、湖南市场销售考核激励 九、总结 十、致谢 摘要: 作为中国空调界的领军品牌,格力空调的拓展一直呈强势上升势头。通过近多年的精细化营销运作,市场占有率、品牌美誉度、渠道建设都取得了突飞猛进。面对巨大的市场空间,结合格力目前在湖南的整体状况,本文就如何继续巩固和扩大格力在湖南市场的领先优势、引领空调消费观念、提升品牌形象方面给予分析。 关键词:格力空调销售品牌 一、企业介绍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中国乃至全球最大的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空调企业。格力电器旗下的“格力”品牌空调,是中国空调

业唯一的“世界名牌”产品。公司自1991年成立以来,紧紧围绕“专业化”的核心技术发展战略,以“创新”精神促进企业发展壮大,以“诚信务实”的经营理念赢取市场和回报社会,使企业在竞争异常激烈的家电市场中连续多年稳健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格力电器在技术、营销、服务和管理等创新领域硕果累累,深情演绎了一个中国企业肩负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让业界为之动容。在技术创新方面上成功研发出GMV数码多联一拖多、离心式中央空调等高端技术,并全球首创国际领先的超低温热泵中央空调,填补了国内空白,打破了美日制冷巨头的技术垄断,在国际制冷界赢得了广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营销创新方面上格力电器独创的以资产为纽带、以品牌为旗帜为灵魂的区域性销售公司模式,树立了格力品牌的领跑地位,被经济界、理论界誉为“21世纪经济领域的全新革命”。 二、湖南市场基本情况分析 (一)湖南市场占有率分析 空调市场连续几年的价格战逐步启动了,二、三级市场的低端需求,同时随着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产品更新换代时期的到来带动了一级市场的持续增长幅度,从而带动了整体湖南市场容量的扩张。目前格力在湖南空调市场的占有率约为20.8%左右,但根据行业数据显示近几年一直处于“洗牌”阶段,品牌市场占有率将形成高度的集中化。日前,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联合“2010年度中国市场商品销售统计”结果显示,格力空调荣获“2010年市场综合占有率名列同类品牌第一位”。这也是格力空调自1995年起连续16年产销量位居中国空调行业第一,再次证实了其在消费者心目中已经当之无愧成为中国空调业唯一的“世界名牌”。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608亿元,同比增长42.6%,实现净利润42.8亿元,同比增长46.8%,享有极高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格力空调通过以市场销售量份额和市场覆盖面综合的市场占有率评比,荣获“2010市场综合占有率名列同类品牌第一位”,是消费者对格力品牌空调品质的信任。面对巨大的市场空间,结合格力目前在湖南的整体状况,没队伍整合组建是开始,培训提升是保证,高效运营体系是保障,推进监控是基础,网络建立是核心,销售达成是根本。 (二)SWOT分析 S: 1.实实在在做事的一个公司,高度符合素质模型; 2.空调行业已经经历过洗牌,恶性竞争的可能性不太大,利润得到保证; 3.对产业链的控制力很强; 4.技术,全球最大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中央空调企业,格力拥有270多套实验室,是目前国内空调行业内最大种类最齐全的企业,在世

华南理工大学物理化学物理化学复习纲要(完整整理版)

物理化学复习提纲 (华南理工大学物理化学教研室葛华才) 第一章气体 一.重要概念 理想气体,分压,分体积,临界参数,压缩因子,对比状态 二.重要关系式 (1) 理想气体:pV=nRT , n = m/M (2) 分压或分体积:p B=c B RT=p y B (3) 压缩因子:Z = pV/RT 第二章热力学第一定律与热化学 一、重要概念 系统与环境,隔离系统,封闭系统,(敞开系统),广延量(加和性:V,U,H,S,A,G),强度量(摩尔量,T,p),功,热,内能,焓,热容,状态与状态函数,平衡态,过程函数(Q,W),可逆过程,节流过程,真空膨胀过程,标准态,标准反应焓,标准生成焓,标准燃烧焓 二、重要公式与定义式 1. 体积功:W= -p外dV 2. 热力学第一定律:U = Q+W,d U =Q +W 3.焓的定义:H=U + pV 4.热容:定容摩尔热容 C v ,m = Q V /dT = (U m/T )V 定压摩尔热容 C p ,m = Q p /dT = (H m/T )P 理性气体:C p,m- C v,m=R;凝聚态:C p,m- C v,m≈0 理想单原子气体C v,m =3R/2,C p,m= C v,m+R=5R/2 5. 标准摩尔反应焓:由标准生成焓 f H B (T)或标准燃烧焓 c H B (T)计算 r H m = v B f H B (T) = -v B c H B (T) 6. 基希霍夫公式(适用于相变和化学反应过程) ?r r r=?r r r r(r1)+∫?r r r,r r2 r1 rr 7. 恒压摩尔反应热与恒容摩尔反应热的关系式 Q p -Q v = r H m(T) -r U m(T) =v B(g)RT 8. 理想气体的可逆绝热过程方程: p 1V 1 ?= p 2 V 2 ?,p 1 V 1 /T1 = p2V2/T2,?=C p,m/C v,m 三、各种过程Q、W、U、H的计算1.解题时可能要用到的内容 (1) 对于气体,题目没有特别声明,一般可认为是理想气体,如N 2,O 2 ,H 2 等。 恒温过程d T=0,U=H=0,Q=W 非恒温过程,U = n C v,m T,H = n C p,m T 单原子气体C v ,m =3R/2,C p,m = C v,m+R = 5R/2 (2) 对于凝聚相,状态函数通常近似认为只与温度有关,而与压力或体积无关,即 U≈H= n C p,m T

华南理工大学分析化学作业02参考答案(第4章)

《分析化学》作业-2 第四章 化学分析法概述 1 4-1 市售浓盐酸的相对密度为1.2 g ?mL -1,含HCl 约为37%。(1)求其摩尔浓度;(2)欲配制2 L 0.1 mol ?L -1 HCl 溶液,应取多少毫升浓盐酸? 解:(1)1L mol 12 5.36/%3710002.1c -?=??= (2)mL 1712 200010.0v =?= 4-2 现有0.25 mol ?L -1 HNO 3溶液2 L ,欲将其配制成浓度为1.0 mol ?L -1 HNO 3溶液,需加入6.0 mol ?L -1的HNO 3多少mL ?(忽略溶液混合时的体积变化) 解:()??+=+?225.0V 0.6V 20.1V=0.3 L=300 mL 4-3 称取2.5420 g KHC 2O 4? H 2C 2O 4?2H 2O 配制成250.0 mL 溶液,移取25.00 mL 该溶液在酸性介质中用KMnO 4滴定至终点,消耗KMnO 4溶液29.14 mL 。求:(1)KMnO 4溶液浓度; (2)KMnO 4溶液对32O Fe 的滴定度432KMnO /O Fe T 。(已知:2.254M O H 2O C H O KHC 242242=??; 7.159M 32O Fe =)相关反应:O H 8CO 10Mn 2H 16O C 5MnO 222224 24+↑+=++++-- ++→→2332Fe 2Fe 2O Fe ;O H 4Fe 5Mn H 8Fe 5MnO 23224++=++++++- 解:(1)O H 2O C H O KHC O C H KMnO 2422424224n 5/4n 5/2n ??== 1 KMnO O H 2O C H O KHC O H 2O C H O KHC L mol 02745.002914 .05102.25445420.2V 1540.25000.25M m c 42422422422424KMnO -?????=????=???= (2)1O Fe KMnO KMnO /O Fe m L g 01096.02 10007.159502745.0M 251000c T 324432-?=???=??= 4-4 无水Na 2CO 3可作为基准物质用于标定HCl 溶液浓度。现欲标定浓度约为0.10 mol·L -1的HCl 溶液:(1)应称取Na 2CO 3基准物多少g ?(2)称量误差是多大?(3)欲控制称量误差≤0.1%,应如何操作?标定反应如下:Na 2CO 3 + 2HCl = 2NaCl + H 2CO 3 解:(1)g 13.02/106025.010.02M V c m 3232CO Na HCl HCl CO Na =??==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制图规范 国土资源部

目录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总则 5 土地利用现状图 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 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 8 土地整治规划图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用途分类及含义 附录B(规范性附录)采用土地用途分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要素及含义 附录C(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现状用途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D(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E(规范性附录)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表达图式 附录F(规范性附录)土地整治规划图表达图式 附录G(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H(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 附录I(资料性附录)图幅配置示意图 附录J(资料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内容说明 附录K(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用途分区最小上图面积表 附录L(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备图件样图 附录M(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样图 前言 为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保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质量,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制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明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图件制图要素及其表达要 求。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I、附 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资料性附录。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本规范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5791-1993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 7929-1995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 10609.1-1989 技术制图标题栏 GB/T 13361-1992 技术制图通用术语 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3 总则 3.1 空间参照系统 正式图件的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系统采用高 斯-克吕格投影;宜按3°分带。 3.2 图件比例尺

格力电器营运能力分析

格力电器营运能力分析 一、公司简介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是目前全球最大的集研发、生产、销售、格力电器标志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空调企业。格力电器旗下的“格力电器”品牌空调,是中国空调业唯一的“世界名牌”产品。格力电器旗下的“格力电器”品牌空调,是中国空调业唯一的“世界名牌”产品,业务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1995年至今,格力电器空调连续16年产销量、市场占有率位居中国空调行业第一;2005年至今,家用空调产销量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2011年,格力电器全球用户超过8800万。2012年,格力电器实施全球化品牌战略进入第五年。格力电器将继续发扬“创造资源、美誉全球”的企业精神和“人单合一、速战速决”的工作作风,深入推进信息化流程再造,以人单合一的自主经营体为支点,通过“虚实网结合的零库存下的即需即供”商业模式创新,努力打造满足用户动态需求的体系,一如既往地为用户不断创新,创出中华民族自己的世界名牌! 二、历史比较分析 资产运用效率,是指资产利用的有效性和充分性。资产运用效率的衡量与分析,对于不同报表使用人各具重要意义。股

东通过资产运用效率分析,有助于判断企业财务安全性及资产的收益能力,以进行相应的投资决策;债权人通过资产运用效率分析,有助于判明其债权的物质保障程度或其. 安全性,从而进行相应的信用决策;管理者通过资产运用效率分析,可以发现闲置资产和利用不充分的资产,从而处理闲置资产以节约资金,或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以改善经营业绩。为了帮助大家对格力电器公司有个更好的了解,对格力电器公司的资产运用效率作如下分析: 数据指标值整理如下表 格力电器营运能力历史指标表 表1-1 总资产周转率: 1. 历史比较分析 历史比较分析:、总资产周转率1 11 图—

格力企业运营系统分析

企业运营系统分析 格力——掌握核心科技 一、公司简介 成立于1991年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全球最大的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国有控股专业化空调企业,2012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001.10亿元,成为中国首家超过千亿的家电上市公司;201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200.43亿元,净利润108.71亿元,纳税超过102.70亿元,是中国首家净利润、纳税双双超过百亿的家电企业,连续12年上榜美国《财富》杂志“中国上市公司100强”。2014年1-9月,格力电器实现营业总收入1000.19亿元,同比增长12.7%;净利润98.27亿元,同比增长29.67%。继续保持稳健的发展态势。 格力空调,是中国空调业唯一的“世界名牌”产品,业务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家用空调年产能超过6000万台(套),商用空调年产能550万台(套);2005年至今,格力空调产销量连续9年领跑全球,用户超过3亿。 作为一家专注于空调产品的大型电器制造商,格力电器致力于为全球消费者提供技术领先、品质卓越的空调产品。在全球拥有珠海、重庆、合肥、郑州、武汉、石家庄、芜湖、巴西、巴基斯坦等9大生产基地,7万多名员工,至今已开发出包括家用空调、商用空调在内的20大类、400个系列、12700多个品种规格的产品,能充分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各种需求;累计申请技术专利近13000项,其中申请发明专利近4000项,自主研发的超低温数码多联机组、永磁同步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多功能地暖户式中央空调、1赫兹变频空调、R290环保冷媒空调、无稀土变频压缩机、双级变频压缩机、光伏直驱变频离心机系统、磁悬浮变频离心式制冷压缩机及冷水机组等一系列“国际领先”产品,填补了行业空白,改写了空调业百年历史。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格力空调先后中标2008年“北京奥运媒体村”、2010年南非“世界杯”主场馆及多个配套工程、2010年广州亚运会14个比赛场馆、2014年俄罗斯索契冬奥会配套工程等国际知名空调招标项目,在国际舞台上赢得了广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引领“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 实干赢取未来,创新成就梦想。展望未来,格力电器将坚持专业化的发展战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缔造全球领先的空调企业,成就格力百年的世界品牌”为目标,为“中国梦”贡献更多的力量。 二、投入产出分析 格力作为空调制造业的领先者,以其主体业务空调制造为例,其投入产出自然与制造业大致相同。 企业通过投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硬件,包括有生产厂房,存放产品和原材料的厂房,生产设备、加工设备和生产原材料。同时也投入人力资源,包括生产工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再加上软件资源包括信息技术和资金等,进行生产和加工这一转换过程。生产过程完

2019年营运能力分析(格力电器)

企业营运能力主要指企业营运资产的效率与效益。企业营运资产的效率主要指资产的周转率或周转速度。企业营运资产的效益通常是指企业的产出额与资产占用额之间的比率。企业营运能力分析就是要通过对反映企业资产营运效率与效益的指标进行计算与分析,评价企业的营运能力,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指明方向。因此,营运能力决定着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获利能力,营运能力分析是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稳定与否和获利能力强弱的关键环节。 格力电器近三年营运能力分析指标 根据格力电器公司2014—2016年的年度报告数据,可以得到以下营运能力

(一)总资产周转率分析 总资产周转率:是指企业一定时期的营业收入与资产总额的比率,它说明企业的总资产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或者一个营业周期)的周转次数。另外总资产周转率还可以采用时间形式表示的总资产周转天数来表达。其计算公式为:总资产周转次数= 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其中:总资产平均余额=(期初总资产余额+期末总资产余额)/2;总资产周转天数=360/总资产周转次数。从公式可看出,总资产周转速度快,说明企业利用全部资产进行经营的效率高,资产的有效使用程度高,其结果将使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获利能力增强;反之,说明企业利用全部资产进行经营活动能力差,效率低,最终还将影响企业的获利能力。如果企业总资产周转率长期处于较低的状态,企业则应采取适当措施提高各项资产的利用程度,对那些确实无法提高利用率的多余、闲置资产及时处理,提高总资产周转率。 总资产周转次数越多,周转天数越少,则表明一家公司全部资产的利用效率越高,公司的获利能力就越强。从表中可以看出格力电器有限公司2014—2016年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966、0.633、0.64,说明格力电器在这段时期利用全部资产进行经营的效率低,其结果将使公司的偿债能力和获利能力减弱。 (二)固定资产周转率分析 固定资产周转率:是指企业一定时期的营业收入与固定资产占用额的比率,它说明企业的固定资产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或者一个营业周期)的周转次数,另外固定资产周转率还可以采用时间形式表示的固定资产周转天数来表达。其计算公式为:固定资产周转次数=营业收入/固定资产平均占用额,其中:固定资产平均占用额=(期初固定资产占用额+期末固定资产占用额)/2;固定资产周转天数=360/固定资产周转次数。

华南理工大学分析化学期末考试复习 练习题

复习提纲:第一章分析化学导言 1. 分析化学的定义(掌握) 2. 分析化学的任务(了解):知道什么是定性、定量及结构分析 3. 分析化学的分类:化学分析法和仪器分析法定义和特点(掌握);常量、半微量、微量和超微量分析时所对应按待测组分的含量(掌握);其他分类(了解) 4. 分析化学的发展趋势(了解) 5. 定量分析一般过程(了解) 6. 结果的表达(固体试样用百分含量表示!液体或气体视要求而定) 复习提纲:第二章样品的采集、制备及处理 1. 样品的采集 基本原则:代表性、不变性和取样量适当(掌握) 采集方式:随机取样(掌握)、针对性取样、周期性取样等 随机性取样原则(掌握):总体中各部分有相同的被采集概率;在一定准确度要求下,尽可能降低采样费用 固体样品最小采集质量:Q Kd2(掌握) 固体样品的制备:四分法缩分及缩分次数(掌握) 2. 样品的处理 目的和基本要求(掌握);要知道样品处理过程是整个分析过程中耗时最久且引入误差最大的环节!无机样品的处理:溶解(常用酸碱的使用,常识);熔融(掌握);半熔法(了解) 有机样品的处理:消解(掌握);溶解和萃取(了解) 复习提纲:第三章定量分析中的误差及数据处理 1. 误差的基本概念 误差的表征:误差的定义及表示(掌握);偏差的定义和各种表示方法(掌握) 准确度(误差)和精密度(偏差)的关系(掌握) 误差的分类:系统误差的特点、来源和消除办法、空白实验(掌握);随机误差的特点、来源及减小办法(掌握);过失(了解) 误差的传递:要知道分析过程中误差是不断积累的,最终误差取决于误差最大的环节,设计实验时应控制各环节误差水平接近;极值误差的定义及其在称样质量和滴定体积控制中的应用(掌握)2. 分析结果的正确表达 可疑数据(过失)的判断:Q检验法和格鲁布斯检验法(掌握) 显著性检验:测量值与标准值的比较的t检验(掌握);两组数据精密度比较的F检验((掌握))和两组数据测量值比较的F+t检验(了解) 置信区间(分析结果的正确表达):(掌握) 3. 有效数字的定义、加减和乘除的运算规则、关于有效数字的若干规定(掌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依据: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土地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土地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和土地利用布局,原则上应当服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 (2)国土整治规划。国土整治规划是为了协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而进行的规划。它的主要对象是土地、水、气候、矿产、生物、旅游和劳动力等自然、社会和经济资源。国土整治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勾画国土开发整治的基本蓝图,进行生产力与人口、城镇的总体规划布局,明确重点开发地区的发展方向,提出重大国土整治任务和要求,制定国土整治的重大政策、措施。国土整治规划要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来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充分反映国土整治规划的要求。 (3)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一是要从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利益出发,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保持耕地总量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我国耕地中坡度大于25度的有9 100万亩(近几年已退耕还林还牧2 000多万亩),这是造成水土流失、河道水库淤积、洪水泛滥的重要原因。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应分期分批将这些陡坡耕地退耕还林还牧。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应划出重点土地整理区,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改善生产和生活环境,提高地地利用率,增加土地有效使用面积。(4)当地土地供求状况。根据我国人多地少、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不足的国情,新《土地管理法》确定了以土地供应制约和引导需求的方针。也就是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充分考虑当地土地供应能力,在切实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前提下,确定建设用地供应数量。 (5)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级规划应当符合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所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是指根据该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目标而分解的需要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的主要规划指标。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证全国耕地总量不减少的前提下,确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布局和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严格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布局要求和主要控制指标,并结合当地土地利用实际进行编制。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量和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不得超过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除规划指标外,下级规划还应当符合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布局的安排。 具体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还应当依据:①有关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技术规范,除《土地管理法》等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技术规范外,还包括水、森林、矿产、草原、渔业、环保、城市规划、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技术规范。②有关土地利用的规划、计划和政策。③为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进行的调查研究成果,主要包括土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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