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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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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工程技术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施工技术水平,为生产、经营提供技术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技术管理是项目部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等目标的有力支持和保证。

第二章技术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条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技术管理工作按照分层分级管理原则执行。以此构建项目部技术管理组织体系。

第四条项目工程技术部是技术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包括工程技术部、质量管理部、设备物资部、合同计量部、安全环保部、财务劳资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技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技术主管部门,负责本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本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施工的技术方案、技术措施等进行制定审核。

第三章技术管理职责

第七条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技术政策、质量、技术标准、合同约定等,贯彻国家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标准,执行本企业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检查、控制项目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

(二)建立技术、质量管控工作体系(制定岗位职责、管理制度、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基础技术管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编审批、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技术复核、过程控制、试验测量、技术总结、资料管理等)、组织项目科技开发管理工作(科技攻关活动、科技成果应用)、技术人员培训等。对有工程设计要求的项目,建立工程设计、审查、报批工作制度。

(三)负责组织编制、审核工程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安全技术措施、阶段性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完工工程施工技术总结。并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组织施工。

(四)负责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和检查,解决施工现场的技术和质量控制问题,参与项目各阶段工程质量验收。

(五)负责组织对技术人员和施工作业队进行施工技术及安全措施等交底,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技术标准。

(六)组织和参与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领导本项目的技术质量、合同计量、工程分包、统计等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收集和整编为项目施工提供技术支持的施工技术资料、技术工艺、索赔资料、竣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组织项目施工优秀技术成果参加十三局有限公司的科技立项、评奖活动。

第八条项目部技术主管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或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制度等,检查、控制项目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负责本工程施工需要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订购和回收。

(二)建立技术管控工作体系(制定岗位职责、管理制度、会议制度),负责基础技术管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编审批、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技术复核、过程控制、试验测量、技术总结、资料管理等)、项目科技开发管理工作(科技攻关活动、科技成果应用)、技术人员培训等。对有工程设计要求的项目,应建立工程设计、审查、报批工作制度。

(三)负责编制工程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阶段性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完工工程施工技术总结,经项目总工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工程要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组织施工。

(四)负责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和检查,解决施工现场的技术和质量控制问题,参与项目各阶段工程质量验收。

(五)负责对施工作业队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技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技术标准。

(六)参与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七)在项目总工领导下,负责收集和整编为项目施工提供技术支持的施工技术资料、技术工艺、索赔资料、竣工资料,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组织项目施工优秀技术成果参加工程局的科技立项活动。

第九条现场施工员技术管理职责

(一)负责本工作面的各项技术管理工作,认真学习掌握并执行施工所需的各项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规程;遵守执行项目有关技术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二)参与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根据设计文件、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对工序、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控制。负责向生产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对控制工期、效益的关键项目及重要的特殊工序,在施工前须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落实。

(三)熟悉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贯彻和落实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要求和规定,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组织施工。

(四)按照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及技术交底内容,对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技术复核,参与工序自检、交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等工作,并及时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相关的技术资料。

(五)参与施工技术问题、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

(六)负责对分包人的现场技术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七)在工程项目的施工中,开展技术创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参与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优秀技术成果。

第四章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及审批程序第十条工程项目在施工实施前,应根据工程规模、构成、特点以及技术复杂程度等,相应地编制不同深度、时段的施工技术文件。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文件一般种类主要有投标技术文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阶段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与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作业指导书、质量和安全环保专项技术措施等。

第十一条投标技术文件是工程投标阶段依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对工程现场的踏勘,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用于工程投标的施工技术评标,是工程中标后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制定项目管理目标的依据。

第十二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是项目部根据设计图纸、施工合同、施工资源情况、现场实际情况、技术标准、质量和安全环保措施、管理目标等要求所编制的工程技术文件,是指导工程整个施工过程的综合性基础性施工技术文件。

第十三条工程实施阶段编制的重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主要有:

1、路基软弱基础处理;

2、路面基层施工技术方案;

3、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方案;

4、桥梁施工技术方案;

5、预应力张拉施工工艺;

6、地下管道开挖、安装施工方案;

7、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施工方案。

第十四条工程技术文件由项目技术主管部门负责编制,项目总工审核,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形成施工技术文件,同时对大型工程或复杂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按照以下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

(一)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工程技术部进行编制、项目总工审定、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以上审批情况应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

(二)复杂的单位工程、阶段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

程施工组织设计,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按上述审批程序执行。

(三)合同文件规定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合同要求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四)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审批页应有编写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签名。

第五章工程设计文件会审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在接到正式施工图纸(文件)后,项目总工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内部会审,核对工程施工图纸(文件),对图纸(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应进行检查,形成书面记录。

第十六条项目总工和主要技术人员应参加由业主组织的设计、监理、施工人员到会的综合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会审,以书面形式提出设计(施工)文件中存在的问题,要求设计、监理、业主给予澄清、解释,并形成正式综合会审文件,作为施工、验收、结算的依据。

第六章工程技术文件交底

第十七条工程技术文件交底目的是使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充分了解和熟悉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及关键施工技术、质量控制标准、安全预防措施等要求,便于合理和科学地组织安排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环保、经济效益目标的实现。施工技术文件交底包括设计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设计变更、施工规范与技术标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等项内容。

第十八条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现场施工技术人员、作业队、分包人的主管领导和现场技术负责人参加,并填写“技术交底记录表”,下发作业层和归档保存备查。

第十九条作业队、分包人的技术负责人,应根据相关技术文件、技术交底,负责向班组长、生产骨干或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填写“技术交底记录表”,并保存备查。

第七章工程技术核定

第二十条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于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外来文件(政府部门、质量监督、地方单位)等施工执行文件,均应经过业主、监理批准方可执行;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发现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或提出的变更要求,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联系单或设计变更图纸,方可作为施工依据。未经批准的施工文件一律不得执行。

报送到项目部以外单位的所有技术资料,须经项目总工审查签字,项目经理批准后才可报出。

第八章工程试验及施工测量

第二十一条根据工程建设施工项目试验检验工作的有关规范规定,由项目部实施对工程项目施工试验检验工作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工程项目的试验室组建采取直接组建、委托授权或对外委托试验三种形式。公司直属施工项目的试验室由设计院中心试验室组建;分公司所属项目的试验室可委托设计院中心试验室组建;或由设计院中心试验室委托授权分公司组建施工试验室;或委托有资质的外单位试验室负责,但应上报设计院中心试验室备案,并签订委托试验协议。

第二十三条直接从事试验检验工作的试验室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并且都必须接受培训、考试、考核合格颁证后方可上岗。试验检验人员培训工作由公司设计院负责组织实施和办证。

第二十四条各施工项目试验检验人员的定员应根据施工项目的需要配备,施工项目试验检验人员均纳入所在项目经理部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五条直接从事测量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所有从事测量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接受培训、考试、考核合格颁证后方可上岗。

第九章工程技术文件的整理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项目部自施工准备阶段起,要建立由项目总工主管、工程技术和质管部门主办,其他有关部门配合的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项目部应设置资料管理员,建立资料档案。项目经理对竣工验收资料的组织整编、递交工作负第一责任。

第二十七条施工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分类:

施工技术文件分为企业自颁文件和外来文件两类。企业自颁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质量计划、技术方案、管理制度等;外来文件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顾客提供的图纸、图样等。应按照工程局的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编号,由项目总工程师签认,资料管理员负责进行管理。

第二十八条文件和资料的发放、领用及整理、归档:由文件和资料管理员填写“文件发放领用审批登记表”,经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发放范围发放。文件和资料领用人在“文件发放领用审批登记表”上签收,注明日期。每份文件和资料都应有分发号,以便于追溯。领用人应妥善保护好施工技术文件和资料,如一旦发生丢失或损坏,应按照项目的有关要求办理申请补发。

经审核批准的原版文件,由资料管理员填写“文件归档登记表”后进行归档。文件的电子文档由资料管理员进行归档登记,并须拷贝和标识。

第二十九条工程项目竣工前,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写工程竣工报告、施工管理报告、技术总结,并按竣工验收条件认真整理工程竣工资料。竣工资料的编制、分类、组卷要按照相关工程竣工验收规范及档案管理要求的格式、内容进行整理,同时应按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将竣工资料交分公司档案室存档。

第三十条竣工报告中的施工技术总结内容应包括:工

程概况、各阶段完成的工程量、主要施工方法、施工技术难题的解决、实际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资源投入、施工水平分析等。主要施工方法中应着重叙述关键施工技术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应用情况。工程竣工后,施工技术总结应上报分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并移交分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第十章科技进步

第三十一条科技进步管理工作按照《中国水电十三局有限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公司科委〔2009〕1号)、《中国水电十三局有限公司科技开发费管理办法》(局科委〔2010〕4号)执行。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一、施工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1、确立工程项目的进度目标

1.1基础目标:按照编制的总进度计划及分解的年进度的节点目标,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同时在考虑工程材料,资金及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所应达到的目标。

1.2 完成目标:从提高工程运行的效率、改进行施工的工艺、创优质工程、树企业形象出发,结合公司的实际能力所制定的,必须力争实现的目标。

2、建立进度管理体系

2.1 实行项目部、施工队、作业班组三级内部进度保证及外部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进度管理体系,设立相关部门和岗位,确定进度管理人员,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各个部门的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为工程进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按照经监理审核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组织施工,确保施工不偏离总体的施工进度目标。

2.2 项目总工程师对工程进度要进行监督,负责施工过程中进度管理工作,并应定期组织对工程的进度进行考核。

3、工程进度管理保证措施

3.1 编制施工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进场计划。

3.2 编制项目季、月度施工生产计划、审核作业队月度施工生产计划。

3.3 检查实际工程进度,记录每周、日施工现场发生的干扰因素和排除措施的实施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工程量与工作量;材料、劳动力与机械使用情况;进度偏差及管理;影响进度的特殊原因及分析;气候状况。

3.4 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的主要内容:增减工作内容;工程量增减;阶段性时间改变;持续时间延长或压缩;逻辑关系变化(即各项工程的施工先后顺序)。

3.5 对作业队伍进度控制,采用施工任务单和资源调整来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帮助作业队解决项目进度控制中的相关问题。

4、工程进度管理检查制度

4.1 实行对施工过程的经常性检查、各工序衔接检查、工程质量评定检查的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随时抽检,以保证下步工序的衔接性。

4.2 认真落实工程进度检查制度,发现影响进度的问题时要及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4.3 要密切配合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以利于工程施工按进度计划顺利进行。对作业队已完成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建立工程进度管理奖罚措施

5.1 对于按工程进度计划实施,并提前完成施工的作业队,要给予物质的奖励,促进广大作业队伍的积极性。

5.2 对于没有按期完成施工进度目标,且无其它影响因素而拖后施工进度的班组,除要对前期工作做出检讨以外,还要予以惩处,并要对下步将要进行的工序做出合理安排,以确保在下步的施工当中把工期赶回来。

6、制定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报审制度

6.1 对于制定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不满足当前施工状况的要及时做出调整。

6.2 按照上报的总进度计划及年施工进度计划,对其进行月度计划的分解,以使施工进度处于可控状态。

7、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7.1 指定专人负责工程进度的协调工作。

7.2 按照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公司对工程进度的要求,妥善安排下步工作计划,并做好进度计划的管理归档。

7.3 实现资料管理规范化,填写工整、签章有效、归类有序。

二、加快工程原材料检测制度

1、严把原材料进场关,采购的物资材料,不经检验和试验,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进场入库,发现问题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对于已经检测合格的原材料,要及时进场,以投入生产。

3、对大批量的物资材料,在采购时,要加派人手,分

门别类。

三、工程进度定期考核制度

1、对于制定的目标节点,项目部要按期对所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评估。对于按期完成的要进行表扬并给予以物质奖励。对于没有按期完成的要拿出下步合理化处理方案。

2、每道工序完成后,要加快工序的质量评定工作,以保证下道工序及时进行施工。

四、工程进度管理班组自查制度

项目部要严格按施工进度目标的分解对各班组进行考核,考核要包括施工过程中每个环节、每道工序、分项工程,保证结构物及其它建筑实体的一次性通过验收。

1、自检:施工人员要按照目标分解,做好下步工作的安排,合理考虑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早做打算。

2、及时的与监理工程师进行沟通,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疑问,发现以后向监理工程师通报,以便于工程师向有关单位进行汇报,使问题得到及早解决。

五、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1、施工进度计划:指建设工程项目综合性的施工进度计划。它是用来确定建设工程项目中所包含的各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施工时间及相互衔接关系的计划,是依据施工合同约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而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分为总进度计划、以及在总进度计划指导下的分进度计划。

2、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的内容有:编制说明、施工进度(总进度和分进度)计划表、单位工程施工计划的分析及控制措施、网络计划及重要节点。

3、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的依据有:施工总方案;资源供应条件;各类定额资料;合同文件;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工程动用时间目标;建设地区自然条件及有关技术经济资料等。

4、施工总进度计划的编制步骤和方法如下:

4.1 计算工程量:根据批准的工程项目一览表,按单位工程分别计算其主要实物工程量和人工、施工机械及建筑材料的需要量。计算出的工程量应填入工程量汇总表。

4.2 确定各单位工程的施工期限:各单位工程的施工期

限应根据合同工期确定,同时还要考虑建筑类型、结构特征、施工方法、施工管理水平、施工机械化程度及施工现场条件等因素。

4.3确定各单位工程的开竣工时间和相互搭接关系主要应考虑以下几点:

(1)尽量做到均衡施工,以使劳动力、施工机械和主要材料的供应在整个工期范围内达到均衡。

(2)尽量提前建设可供工程施工使用的永久性工程。

(3)急需和关键的工程先施工,以保证工程项目如期交工。对于某些技术复杂、施工周期较长、施工困难较多的工程,亦应安排提前施工,以利于整个工程项目按期交付使用。

(4)施工顺序必须与主要生产系统投入生产的先后次序相吻合。

(5)应注意季节对施工顺序的影响,使施工季节不导致工期拖延,不影响工程质量。

(6)注意主要工种和主要施工机械能连续施工。

5、用横道图或网络图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

施工总进度计划应安排全工地性的流水作业。全工地性的流水作业安排应以工程量大、工期长的单位工程为主导,组织若干条流水线,并以此带动其他工程。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不断提高项目的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是项目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目标的有力支持和保证。

第三条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是指针对施工过程中已知的或潜在的危险因素而采取的消除或控制性技术;亦即以保障员工、设备和财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职业危害、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为目的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

第二章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项目工程技术部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部门,其他部门(安全环保部、质量管理部、设备物资部、合同计量部、财务劳资部、综合办公室)为参与部门。

第五条工程项目在施工实施前,应根据工程规模、构成、特点以及技术复杂程度等,相应地编制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条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是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施工环境资料、设计文件、安全防护设施标准、施工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环保措施、管理目标等要求所编制的工程技术文件,是指导工程整个施工过程的综合性基础性安全技术文件。

第七条在编制施工技术措施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应根据防范事故类别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由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完成,经会签、审核、批准后,形成施工技术文件。同时,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要按照以下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分公司所属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经项目部编审,分公司技术、安全、设备物资和人力等部门和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核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经技术、安全、设备物资和人力等部门复审后,项目部应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订,最终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三)需要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单项工程(按中水电安〔2006〕31号执行),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按上述审批程序执行。

(四)安全技术措施审批页应有编写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签名和时间。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和执行

第八条安全技术措施应遵循“三同步”的原则,即:安全技术措施应与施工技术措施同步编制、同步交底、同步实施。

第九条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后,工程技术部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见附件1)。

第十条安全技术措施由现场管理人员组织落实,实施作业的单位负责执行,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

第十一条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后的结果,工程技术部应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十二条报请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同时邀请监理单位人员参加验收。

第四章安全技术措施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三条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后,应经常检查,保持其有效。

第十四条需要修改安全技术措施时,作业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报告,由工程技术部重新修订、审核、批准。

第十五条安全技术措施文件、检查、验收及其它相关记录应妥善保存。

第十六条项目部鼓励推广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鼓励创新安全技术,不断促进安全技术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第十七条违背本办法规定,造成事故和损失的,依据项目部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项目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2.安全技术措施审核表

附件1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附件2

安全技术措施审核表

注: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要经过三级审核:

1、项目部编审,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2、公司工程管理科、安全、设备物资、人力部门及总工程师审核,上报十三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3、十三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复审,十三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科技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科技管理考核工作,进一步量化管理考核内容,逐步实现对科技管理工作考核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科技管理考核工作。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三条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科技管理和科技进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为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本项目的科技管理和科技进步工作。

第四条科技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管理工作、科

技投入、科技进步考核、科技创新绩效考核,其中科技创新绩效为附加分项目。

第五条基础管理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产品加工工艺、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性文件的编审批,生产过程技术管理,工程测量、试验室管理,工法、技术总结的编写与整理,资料整理与归档等。

第六条科技投入考核分为科技投入比、研发投入比2项考核指标。建筑施工工程科技投入资金每年不应低于当年营业收入总额的3.2%,研发投入资金每年不应低于当年营业收入总额的2%。

第七条科技进步考核分为以下9项,具体项目及考核指标见附表。

(一)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情况

(二)科技管理组织机构完善情况

(三)科技管理制度制订及实施情况

(四)科研立项工作实施情况

(五)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实施情况

(六)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情况

(七)技术标准管理情况

(八)科技人才管理工作情况

(九)科技信息及工作总结情况

第八条科技创新绩效考核分为以下7项,具体项目及考核指标见附表。

(一)科研立项情况

(二)参与规范标准编写情况

(三)获科技进步奖励情况

(四)获专利、软件著作权情况

(五)获工法情况

(六)发表论文情况

(七)科研项目加计扣除情况

第九条认真贯彻国家《标准化法》、《计量法》、《专利法》、《建筑法》、《技术合同法》等法规,按照《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要求持续有效地在本项目运行。

第十条积极推进项目管理现代化,开展科技信息工作。在项目管理中实现计算机网络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三章考核评定

第十一条项目科技管理考核采取季度考核的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考核采用量化指标考核计分制(见附件),标准分均为100分,附加分为科技创新绩效考核情况加相应的分值,考核得分≥90分为优秀,80分≤考核得分<90分为良好,70分≤考核得分<80为合格,考核得分<70分为不合格。

第十三条科技管理工作考核评定结果作为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科技管理工作考核表

附件

科技管理工作考核表项目名称:考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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