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办公室为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检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各部门、机构应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北京总公司全体人员,各部门应遵照执行
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区域应配电容量配置设施设备,并留有余地
第六条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第七条员工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
第三章加班事项
第七条每日19点后仍需在办公室进行办公人员视为加班第八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
主管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九条加班人员应填写各楼层加班领取钥匙表格(附表二)后领取各楼层钥匙,并于下班后进行锁门工作
第十条加班人员离开前需确认周围电器设备及空调开关关闭后方可离开(包括洗手间各项设施)
第十一条加班人员离开前应确认锁门事项无误后方可离开第十二条本办法从2011年9 月1 日开始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