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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

 攀枝花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
 攀枝花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

攀枝花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我国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的条件具体要求因评选应根据不同先进生高的荣誉先进生产者"、"全国现代化建设的最前列,以忘我的献身精神赞扬全国劳动模范"是全中华民族的模范人。下文是攀枝花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攀枝花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全市劳动模范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在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攀枝花中的先锋带头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四川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市级劳动模范的管理。

第三条攀枝花市劳动模范,是指在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经市政府命名表彰,并享受劳模待遇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攀枝花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劳模管理委员会")负责我市劳动模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劳动模范命名、表彰、管理所需经费按照市政府的决定由市财政局给予安排。

第六条"攀枝花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由市政府命名授予。命名表彰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也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七条每次命名表彰劳动模范的名额,由市劳模管理委员会在坚持先进性、兼顾代表性的前提下,按照一定比例确定。

第八条劳动模范命名表彰大会间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中,尤其在重点工程建设、抢险救灾、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做出重大贡献,事迹特别突出的,经市政府研究批准可随时命名表彰。

第九条劳动模范评选范围:

(一)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的职工;

(二)农民;

(三)个体劳动者。

第十条劳动模范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攀枝花,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法纪,廉洁奉公,以高度的主人翁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身于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二)工作成绩突出,在本区域、本行业(系统)有重大贡献。

第十一条劳动模范是时代精神的体现者,具有时代特色,每次命名表彰可根据不同时期的要求,制定具体的评选条件。

第十二条劳动模范的评选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进行民主推荐,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建设第一线,兼顾各行各业,并得到群众公认。

第十三条评选劳动模范的程序:

(一)推荐。被推荐对象是企(事)业、机关职工的,应经被推荐人

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同意。被推荐对象是企(事)业、机关领导的,在履行上述程序的基础上,还应经单位所属市、县(区)组织、纪检(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环保、劳动保障、安全生产、计生等部门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被推荐对象是村民的,应经被推荐人所在村民委员会讨论同意。

其他被推荐对象,应经被推荐人所在居民委员会讨论同意。

(二)评选。市劳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基层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经市劳模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三)公示。劳模候选人在本单位和本市主要媒体分别公示7天。

第十四条劳动模范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除命名时市政府颁发奖章、荣誉证书,给予一次性奖励外,在政治和物质生活方面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和待遇。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取消劳动模范称号:

(一)主要先进事迹是伪造的。

(二)因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三)党员劳模受到党内记过处分以上的。

(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的劳模因犯严重错误,受到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的。

(五)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十六条取消"攀枝花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应由劳模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按评选审批程序逐级上

报。

取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应同时收回劳动模范荣誉证书和奖章,并终止其享有的相关待遇。

第十七条攀枝花市成立市劳模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筹备和召开攀枝花市劳动模范代表大会;

(二)审批攀枝花市劳动模范;

(三)审议市劳动模范奖励相关政策以及在劳动模范日常管理中需要明确的重大事项。

市劳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负责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管理、培训等具体工作以及市劳模评选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各县(区)政府、大企业、产业工会负责本区域、产业、单位的劳模评选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

(二)总结宣传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

(三)协助落实有关劳动模范的待遇,反映劳动模范的意见,帮助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四)上报劳动模范在提干、嘉奖、调动、退休、死亡、处分等方面的情况;

(五)做好劳动模范管理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第十九条各级政府、部门和群众团体应关心劳动模范的培养教育,建立与劳动模范的联系制度,听取劳动模范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新闻、出版、文艺等单位应加强对劳动模范先进思想、先进事迹、高尚情操和他们所创造的先进技术、先进工作方法的宣传。

第二十一条在劳动模范评选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各级企(事)业、机关单位应依法维护劳动模范的各项合法权益。对歧视、刁难、打击、压制劳动模范的行为,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制止,可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攀枝花市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攀府发〔1988〕67号)同时废止。

劳动模范的意义

为企业创造了效益,更为自己的人生创造了灿烂的未来。

他们都是共和国的建设者

劳模队伍中出现鸡毛蒜皮的身影,作为工人阶级新的组成部分,他们以超人的毅力,克服常人难以想像的困难,开创出了自己的天空。"四川简阳籍"已经深入到上海人日常的生活中了,带领着20xx多农民工闯荡上海滩的是一名普通的农家女——抠泥巴。

员工管理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办法

(员工管理)年度优秀员工 评选办法

年度评优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和塑造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提升和挖掘员工的能力为公司创造更好的效益,特制定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已转正的正式员工,包括各部门、分厂、科室人员。 三、评选原则 1、优秀员工应符合本评选办法中的申报条件; 2、优秀员工选应能够获得评选小组60%及之上员工认同; 3、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客观优秀事迹的收集和验证,且以数量化的业绩为准; 4、不同级别的优秀员工应符合评选要求,不得因人数不达标而降低评选标准。 二、评定小组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的开展,特成立评定小组,人数应占职工人数的20%。 (壹)评定小组成员: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小组成员: ①各部门经理、副经理; ②人力资源部;

③职工代表(工龄于3年之上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二)职责: 1、审核各提名人的工作汇报情况; 2、对评定各提名人选的情况进行投票。 四、奖项分类及名额分配 五、评选条件 1、个人奖项推荐评选的必备条件 (1)优秀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权重80%): ①副总经理以下岗位员工公司连续工作1年之上,副总经理于公司任职时间半年之上,(优秀施工员于公司任职时间半年之上); ②遵守考勤纪律,年总出勤率于96%(含)之上; ③年度员工绩效考核指标于90分之上的; ④必须要求有数量化可考证的书面个人业绩汇报,业绩的80%为该部门关键

业绩指标,20%为个人工作业绩指标,总体指标80%完成为达标,考评小组以此进行考评。 ⑤本年度未受过任何形式的行政处分。 (2)优秀员工其它评选条件(权重20%): ①认同公司企业文化,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 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勤恳恳、具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为企业员工树立良好形象且起带头作用者。 ③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计划系统,能自觉力求改善创新。 ④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工作效率高,沟通能力强,较强的团队精神及团队协作能力。 ⑤对公司的发展有重要贡献,成本意识、奉献意识较强,不计较个人得失。 ⑥积极支持、热情参和公司的各项工作,于维护企业和员工共同利益,维护企业稳定、加快企业发展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2、个人奖项评选的特定要求: (1)年度先进工作者 ①评选对象:部门副经理以下岗位员工(除市场部项目经理及工程部项目经理); ②推现比例:制造部评选人员比例占评选当月总人数的10%;职能部门合且为壹个单位,评选人员比例占评选当月总人数的10%。 ③为完成部门、公司业绩指标做出突出贡献的,年度个人关键业绩指标于90%之上的; ④工作执行力强,业务能力强,工作积极勤奋,能出色的完成工作任务。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评选制度为了规范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激励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广大职工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生产和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扬工人阶级的主人翁精神,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促进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评选的条件 1、工作勤奋努力,艰苦奋斗、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出色地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在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节约挖潜、节能减排、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2、刻苦学习,钻研技术业务,不断提高技术业务素质。勇于开拓创新,在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技术改造和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3、思想道德素质高。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企业、爱岗敬业,积极响应组织号召,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关心集体、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勇于奉献,各项工作走在前干在前,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职工群众拥护。 二、评选的原则 1、向生产一线和工程技术人员倾斜,严格控制中层及其以上领 导干部的数量。 2、两级评选、两级管理、两级表彰奖励。劳动模范为公司级荣誉,由公司统一评选、管理和表彰奖励;先进生产(工作)者为分厂级荣誉,由基层单位自行评选、管理和表彰奖励。 3、每年度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本年度12月下旬至下年度1月

上旬。 三、评选的比例 劳动模范一般不超过职工总数的5‰;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比例由各基层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四、评选的程序 1、职工民主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必须经职工群众民主评选; 2、公示。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必须进行公示,充分听取职工意见。 3、基层单位推荐。劳动模范的推荐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确定,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4、公司工会初步审核。公司工会汇总劳动模范的推荐情况,审核事迹材料,根据事迹和名额、构成等情况,提出初步名单,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5、公司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审核批准。 五、表彰奖励 1、命名表彰。 劳动模范在公司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命名表彰,名单在公司报《***》上登载,光荣照上公司《光荣榜》和本单位《光荣榜》;先进生产(工作)者在本单位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命名表彰,光荣照上本单位《光荣榜》。 充分利用标语板报、报纸电视等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先进事迹。 2、物质奖励。 对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作为员工考核评定、晋职晋级和推荐市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的重要依据。

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河南财鑫集团 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为了总结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更好地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把评选和奖励劳动模范(先进集体)作为一项基本制度长期坚持下去,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的基本原则 以“对财鑫忠诚,对岗位忠诚,对品牌忠诚”为标准,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有一评一,宁少勿滥的原则,真正把那些爱岗敬业,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评选出来,以达到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劳动模范设立项目及基本条件 1、安全生产先进奖 从生产一线职工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中评选,要求安全意识强、安全措施执行到位、安全知识掌握牢固,在安全防范方面表现突出,全年未出现安全事故。 2、技术改造先进奖 主要从工作在技改工程项目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中评选,要求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技术过硬、对技改项目的进展有突出贡献。 3、节能降耗先进奖 主要从工作在岗位操作、设备维修、技术改造等一线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其他方面人员有突出业绩的也可评选。要求必须有具体项目或事项,有经过考核验证的具体数据,有实际产生的效益。 4、采购供应先进奖

主要从工作在采购、供应、保管岗位的员工中评选。要求采购及时,质优价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管理有序,服务态度好。 5、创新先进奖 主要从生产、管理一线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其他人员有突出贡献者也可评选。要求创新意识强,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所提创新建议有重大价值,或经采用后产生显著效益。 6、销售先进奖 从营销业务员和管理人员中评选。要求完成销售额大,回款及时,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对客户服务周到,外部形象好。 7、文化建设先进奖 在全体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要求积极参加企业文化建设活动,自动自发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有较好的文化素养,积极为集团报投稿,为集团或公司文化建设作出有突出成绩。 8、爱岗敬业奖 主要从工作在行政、后勤、财务、保卫等岗位的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其他岗位表现突出者亦可评选。要求忠诚企业,忠诚可靠,模范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团队意识强,作风扎实,任劳任怨,一贯表现优秀。 四、先进集体设立项目及条件 先进集体评选的对象主要为班组、车间,以及与此相当的工作单位、部门,项目的设立可参照劳动模范评奖项目,从实际出发评选。 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是: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或超额完成,在同级单位相比中业绩突出,团队凝聚力强,全年安全无事故,单位风气正。单位领导人形象好,威信高,办事公平、公正。 五、评选项目的增减

公司优秀员工评选方案35833

湖北××公司优秀员工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为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加强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同时塑造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通过制定和实施有效的激励机制,为员工提供一种融洽和谐的氛围,一个以人为本的体制,一个自我实现的舞台,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增强向上管理和自我进取意识,达到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之目的,从而有效地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二、优秀员工定义: 优秀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中思想进步、道德高尚、工作敬业、富有团队和奉献精神的先进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他们影响和带动周围的员工为公司努力工作,奋力拼搏,是公司建设发展的骨干和力量,是员工的代表。 三、评选原则: 1、评选过程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优秀员工人选应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 3、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客观优秀事迹的收集和验证; 4、评选尽量保持各管理层级间进行充分沟通,对有保密要求的事宜不能外泄。四、评选范围: 公司所有正式员工或处在试用期(两个月以上)特别优秀员工。 五、评选条件: 1、工作态度: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勤奋好学,工作认真负责; 2、对公司的忠诚度:人品正直,对公司内部资料严格保密,能站在公司的角度考虑问题,忠于公司; 3、工作成绩: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职责内工作完成好,工作效率高,做事情讲究方法; 4、工作能力:工作执行能力强,处理问题灵活; 5、工作原则:工作责任心强,做到言行一致,原则性强; 6、出勤状况:无迟到早退,无经常请假情况; 7、团结同事:同事间相互团结友爱,工作上热心帮助同事。

六、评选名额 评选名额数量=全员在职员工总人数*20%(进位取整数) 例如:雨晴宜昌办公室目前在职人数8人,评选名额数量=8*20%=1.6≈2名。 七、成立优秀员工评定小组 1、成立评定小组是确保评选活动在公司管理层控制之下进行的必要保障;同时由于评定小组由管理层各级领导组成,能够使评选获得各方认可、客观和公平的工作氛围。 2、优秀员工、干部评定委员会的组成: (1)、公司高管1人(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3)、考核专员 3、委员会的职责:(1)、召开优秀员工评定会议,拟订评选计划、安排评选各项具体事宜;(2)、评定各提名人选的绩效情况并给出结论。 4、输出:评定小组成员名单 八、评价部门分公司绩效状况 1、部门绩效状况是评选优秀员工的基础,一个绩效很差的部门很难有表现优异的员工,评选优秀员工首先应考虑绩效表现比较好的部门。 2、评价部门绩效状况的流程:(1)、行政人力资源部向公司各部门和人员发放《部门绩效评议表》:(2)、各评议方本着客观、公平原则进行评议;(3)、行政人力资源部回收《部门绩效评议表》,根据评价方权重比率统计各部门得分,排出次序;(4)、总经理审批。 3、输出:《部门绩效评议表》 九、根据绩效状况分布申报名额 1、根据绩效状况评定次序对各部门进行强制分布,形成良好、普通和较差三个级别 2、处于良好评定范围内的部门按1:4比例申报优秀员工人选(即根据部门总人数/25得出的四舍五入的整数申报) 3、处于普通评定范围内的部门按1:6比例申报优秀员工人选(即根据部门总人数/50得出的四舍五入的整数申报) 4、处于较差评定范围内的部门原则上不给予申报名额,如遇特别情况另行

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劳动模范评选表彰暂行办法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劳动模范评选表彰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弘扬劳动伟大、劳动光荣精神,引导系统各级组织和广大员工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推动公司改革发展。根据《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荣誉体系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劳动模范是践行公司价值理念,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一流业绩的标杆,是公司党委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 第三条评选表彰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群众广泛参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等基本原则。 第四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由公司荣誉体系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工会负责承办,每年开展1次。 第二章公司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评选范围:总公司内设部门、处室、项目团队

等;省级机构及内设部门、项目团队等;地市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及内设部门,县(区)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项目团队等,并在近3年内获得过省级分公司层级先进荣誉称号。省级机构的评选对象由省分公司党委研究提出意见,公司总部的参评对象由公司机关党委研究提出意见。 已获得公司先进集体称号的,除有新的突出贡献外,原则上不再推荐。 第六条评选的基本条件: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公司党委的战略部署,模范践行公司核心价值理念;团队作风好、凝聚力强;开拓进取,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内部管理规范,合规经营,廉洁自律;近3年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未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并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一)近3年经营业绩或工作绩效突出。 (二)在内部管理或某一工作领域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取得突出成效。 (三)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积极探索,成效显著,获得社会好评。 (四)在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反应迅速,勇于担当,贡献突出。 (五)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公司年度优秀员工评比方案

公司年度优秀员工评比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为了全面了解、评价公司员工的工作成绩,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公司向上的风气,有效地激励表现优秀的员工并树立公司规范,从而提高企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树立全心全意争创一流的竞争意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方案。 二、评选对象 公司各中心经理级以下所有正式员工 三、评选时限 推优阶段:2016年1月9日-2016年1月16日 评定阶段:2016年1月17日 公式时间:2016年1月18日 表彰时间:2016年1月20日年会 四、评选原则及要求 1、认真对待、高度重视,规定时限内完成推荐评选工作; 2、公平公正,客观合理,公开透明; 3、评选推优对象必须是员工中的最优秀代表,坚决杜绝私自分配,轮流申报、徇私情等。 五、组织保证 1、公司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由张凤鸣担任评选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评选成员。 2、人力中心协助评选小组组织开展年度评选、审定、上报工作。

六、评选奖项、名额及奖励金额 1、方案一:奖金奖励 公司对2016年评选的优秀员工将列入2017年公司人才梯队建设。 对于人才梯队建设人员,公司将2017年统一安排管理课程外训。 2、注意事项: 2.1 禁止出现员工之间相互拉票的现象,如存在作假现象,则当事人取消参选资格; 2.2 优秀员工人选应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 2.3 评选尽量保持各管理层级间进行充分沟通,对有保密要求的事宜不能外泄; 2.4 所有奖金仅属个人所有,本部门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分享; 2.5 希望所有员工能够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创新,与时俱进,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七、评选资格标准

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1 评选条件和管理原则 1.1 评选条件 1.1.1 劳动模范评选条件。劳动模范应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企业、爱岗敬业、勇于奉献、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德高尚。在生产经营、改革发展、构建和谐中堪称楷模,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业绩突出;曾获得下属单位级劳动模范或其他相当荣誉,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1.1.1 在深化企业改革、推进体制和管理创新、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1.1.2 在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开拓海内外市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1.1.1.3 在扭亏脱困、加强管理、降本增效、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1.1.1.4 在推进技术进步,实现发明创造、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1.1.5 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1.1.6 在苦、脏、累、险等艰苦岗位上勤奋工作并做出显著成绩。 1.1.1.7 在促进安全生产、防止重大事故、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1.1.8 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1.2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先进集体应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完善制度、严格管理、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和“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中成绩显著;曾获得下属单位级先进集体或其他相当荣誉,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1. 2.1 领导班子团结,凝聚力强,作风民主,联系群众,清正廉洁。 1.1. 2.2 在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开拓海内外市场工作中出色完成任务,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科技开发能力、抵御风险能力,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1.1. 2.3 在加强职工思想作风、廉政建设,提高职工学习能力、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等方面成效显著。 1.1. 2.4 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规范,有过硬的技术本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集体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在增强企业的竞争活力方面成绩突出。 1.1. 2.5 出色完成任务事迹突出。 1.2 评选表彰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坚持以下原则: 1.2.1 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1.2.2 面向基层、面向生产经营科研一线,突出物质财富、经济效益的直接创造者和集体。 1.2.3 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 1.2.4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最新关于评选表彰劳动模范的意见-范文文档

关于评选表彰劳动模范的意见 近几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在全县开展评选表彰县劳动模范活动,特提出以下意见:一、评选范围和名额要求 (一)范围:2019年以来,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 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人员等。(二)名额:这次全县评选劳动模范10名。 人员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推荐人选中各类人员所占比例为:一线职工不少于总数的40%;科教人员占总数的20%;企业负责人 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农民群众比例为20%;其他人员10%。 根据分配的名额比例,我县一线职工为4人,科教人员2人,农民2人,企业负责人1人,其他人员1人。凡上报推荐人选的乡镇和系统,要根据这次劳模推荐名额分配数额和要求,充分考虑本单位、本行业特点和被推荐人的实际贡献,全面衡量,综合考虑,认真做好推选上报工作。 二、评选条件 县劳动模范必须是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崇高的理想和信念,爱岗敬业、工作勤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发展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经济效益和保障社会供给等方面做出贡献的;(二)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刻苦钻研、勇于攻关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深化企业改革、优化产业结构中,科学管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为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突出贡献的;(四)在招商引资和服务经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五)在实施“工字号”工程,促进再就业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发展个体、民营和外向型经济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七)在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八)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环境保护、安全文明生产、计划生育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勤政廉政、拒腐防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好人民公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一)在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二)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方法步骤

优秀员工评选管理规定

优秀员工评选管理规定 优秀员工评选管理办法总则 目的 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和塑造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制订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空调事业部各单位全体基层员工,包括各科室、车间(厂)办公室人员和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中高层干部不参与事业部优秀员工评选。 一线员工 制造系统:包括制造工艺人员、检验人员、生产工人、技术工人、辅助工人等; 研发系统:包括直接从事新品研究、开发、测试评价的技术人员、中试工厂试制员等; 营销系统:包括驻外业务、推广、维修、售后技术、财务、导购等员工(含当地招聘人员)。 管理职责 归口管理部门 事业部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事业部优秀员工的评选、奖励等工作,并负责制订、完善和维护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 相关职责

各二级子公司、职能部应参照本办法组织制订、完善本单位优秀员工的评选管理办法,并负责根据评选标准组织评选本单位内部优秀员工,及根据名额比例向事业部推荐申报。 评选标准 分类 优秀员工按工作性质分成办公室人员、车间作业长与班组长和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评选时,向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倾斜。 基本条件 优秀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在事业部连续工作以上; 遵守考勤纪律,总出勤率在.%以上; 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厂规厂纪行为;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能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较大的工作失误; 热爱某某,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 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能较好完成工作任务。 优先评选条件 在基本条件已具备的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优先参与评比,经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人选。 *以下分值均表示最佳状况时的得分,为该项目的满分;评选时将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后计正分。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4版第210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4年11月14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郭守国 2014年11月14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 名称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 版本起草人部门 主任 制度建设 办公室 分管领 导审核 制度建设 领导小组 签发人 是否 修订 签发 日期 下次评 审日期 2014 何枫王悦刚全体成员王超全体成员郭守国- 2014.11 2015.11 此 次 修 订 的 主 要 内 容 解释 部门 政工部(工会办)

实施 及完 工团管理善执 行人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 表彰管理办法(试行) (政工【2014】第34号) 1 目的 按照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工作方针,充分调动公司系统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规范公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工作,全面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促进公司系统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协调发展。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 3.1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审委员会 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工作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由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委”)负责,对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

位推荐对象进行审核。主任由公司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公司本部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3.2 政工部(工会办) 评审委办公室设在公司政工部(工会办),负责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表彰管理工作。 3.3 各单位 3.3.1 根据公司要求,推荐申报公司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工作。 3.3.2 结合本单位需要,开展本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3.3.3 注重从基层和生产经营管理一线培养、选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3.4 通过地方政府或行业申报获得的市级及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报公司工会备案。

集团公司年度优秀员工评选方案

优秀员工评选方案 一、目的: 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和塑造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同时培养优秀人才,提高工作效率,有效的激励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员工,特制定此办法。 二、适用围: 集团本部以及下属各子公司、项目部。 三、相关部门组成、职责: 1、集团评审委员会 组成:集团总部副总裁、常务副总裁、办公室主任 职责:负责各种奖项评议结果的评定与审批。 2、评优工作协调委员会 组成:集团下属各版块总裁、副总裁 职责:负责在集团年度评优评审会中向集团评审委员会推荐、介绍本版块的提名人(团队) 3、集团人力资源部 职责:负责评选管理办法与具体方案的制定; 负责各子公司及项目部各奖项提名人员资格与材料的审核; 负责组织集团年度评优评审会。 4、各子公司、项目部 职责:负责根据评选标准组织评定本单位的奖项并向集团人力资源部申报。 四、评选说明: 1、评选时间 每年12月中下旬 2、评选基本条件 1)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1年以上(最佳新人奖为转正后,入职未满一年的); 2)本年度无任何形式的违纪批评或处罚;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尽职尽责,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 4)爱岗敬业并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 5)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6)富有创新精神,能够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 7)具有团队精神,在工作中与他人融洽合作 3、各种奖项评选条件:

五、各奖项分配方案: 1、董事会提名奖:2名(董事会提名个人奖 1名;董事会提名公司奖1名) 2、优秀经理人奖:1名 3、优秀员工奖: 1名 4、优秀新人奖: 1名 5、创新奖: 1名 6、公共关系奖: 1名 7、孺子牛奖: 1名 8、吾师奖:待定 9、优秀团队奖: 1名 备注:各奖项除获奖人员(团队)之外的提名人均获得提名奖。 吾师奖为实开奖,具体名额将根据投票的具体结果综合评定,原则上不超过10名。 六、参选单位: 七、各奖项评选方法: 1、董事会提名奖:直接由董事会进行提名; 2、其他奖项:集团本部以及各子公司、项目部根据各奖项评选标准,确定一名员工(团队)为提名,提交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获奖。 评选程序: ①集团本部以及各子公司、项目部确定代表本公司参评各奖项的提名人员,填写《优秀员工推荐表》或《优秀团队推荐表》,提交各子公司、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 ②集团本部以及各子公司、项目部将最终确定的各奖项推荐表、提名人(团队)的生活照片以及介绍函,提交集团人力资源部; ③集团人力资源部,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对参选资格进行复审; ④集团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单项奖名额,确定最终获奖,并签署意见。 八、推荐材料: 1、提名个人(团队)彩色生活照片 1 2、《优秀员工推荐表》、《优秀团队推荐表》 3、提名个人(团队)介绍函1份 介绍函具体要求: 时间:30秒钟左右 容:公司名称、部门名称、职务、工作年限、突出业绩 九、具体时间安排: 每年根据集团集团安排,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 十、本方案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成都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

成都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 【文 件 号】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60号] 【颁布部门】成都市政府 【颁布时间】1997-05-30 【实施时间】1997-05-30 【时 效 性】有效 《成都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市长王荣轩 一九九七年五月三十日 成都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模范的评选管理工作,保护和发挥劳动模范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中的积极性,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尊重、爱护劳动模范的风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劳动模范的评选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由成都市竞赛评比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由市总工会承担。

第四条劳动模范应当按照从基层逐级民主推荐的程序评选产生。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的领导。有关部门、劳动模范所在单位应当重视并认真做好对劳动模范的培养、爱护、宣传、教育、管理工作。 劳动模范应当发扬无私奉献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先进模范作用。 第二章评选 第六条在本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每五年举行一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表彰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 第七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职工,农村的农民,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 第八条市竞赛评比委员会负责市劳动模范评选方案的制定和人选的审定等工作。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根据全市评选工作安排意见负责本地区、本系统劳动模范人选的推荐和审查工作。 第九条评选市劳动模范应当事先公布评选的范围、名额、标准、条件和程序。 第十条市劳动模范人选,依照市劳动模范标准、条件和评选工作程序,经市竞赛评比委员会审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授予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奖章。

年度优秀员工及优秀管理干部评选办法(整理版)

年度优秀员工及优秀管理干部评选办法 总则 一、目的 为了树立模范带头作用来年创造出更加优秀的工作成果。 二、适用人员范围 适用于除促销员、生产一线工人的公司正式员工。促销员执行市场部相关评优办法另行公布,生产一线工人评优办法另行制订公布。 第一部分优秀员工评选办法 一、评选标准 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转正满半年以上的员工(即当年度6月27日(含)前转正的公司正式员工); 2.年度无记过处分、无旷工记录、年度病事假累计不超过20日; 3.个人年度综合表现评估成绩达到90分(含)以上,由各部门负责人依据员工全年度的工作情况,从上述四个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估打分(百分制)。 二、参选名额限制 1.根据各部门的员工数量,分别设定候选人数的最高限: ?部门人数5人(含)以下,候选人推荐名额为1人; ?部门人数5人以上10人(含)以下,候选人推荐名额为2人; ?部门人数10人以上20人(含)以下,候选人推荐名额为4人; ?部门人数20人以上25人(含)以下,候选人推荐名额为5人; ?部门人数25人以上,候选人推荐名额为6人。 2.特别说明: ?如部门转正半年员工(即当年度6月27日前转正的正式员工)人数达到 2人,部门推荐名额中至少包含1名该类人员;

各部门的员工数量以当年度12月28日部门人数为准,部门负责人、生产一线工人、促销员的人数不包含在内。 三、优秀员工名额 经过评选最终产生的优秀员工总人数不超过26人,如各部门推荐候选人数在26人以下时,在候选人数上淘汰两人。 四、评选方法 为了体现和增强评选的客观性、民主性,本次活动先由部门评选推荐,再由公司全体员工进行最终评选后确定本年度优秀员工。 1.部门评选: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部门优秀员工的评选活动,先由部内人员完成个人全年度工作总结与自我评价,然后再由部门负责人依据各人员全年度综合表现,从德、能、勤、技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简要写明评分理由,计算出员工最终得分。并按上述第一、二款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部门人选推荐。 2.全员投票选举: 经行政人资中心审核后,对符合参评条件的候选人员将由全体员工(生产一线工人、促销员、入司不足一个月的人员不包含在内,下同)进行不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本年度优秀员工。具体见下述评选流程相关规定。 五、评选流程 1.各部门负责人在次年1月5日之前,完成部内人员的年度评估,交行政人资中心。 2.在次年1月6日前,各部门完成部内优秀员工人选的推荐,并附送《年度优秀员工申报表》。 1.行政人资中心完成对各部门推荐人选的审核,对符合参评条件的候选人员资料将以书面形式提前发放于各投票人。 2.行政人资中心负责组织“年度优秀员工评选活动”,分场次安排员工现场投票选举,参加人员应根据候选人的具体情况进行投票,每位人员选定的优秀员工人选数量应符合上述第三款(优秀员工名额)规定。具体评选活动场次及顺序安排另见通知。

劳模评选方案

金华永乐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五一劳动模范与先进工作者评选方案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拟在2012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召开全公司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及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表彰自我公司投产以来,对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以及在各自平凡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的劳动模范与先进工作者。 一、目的 为了更好的推行公司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及先进工作者的评选,特制订本方案 二、评选原则及范围 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人选应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确实符合标准的人选。评选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职员、及车间班组长、一线生产员工,优秀管理者主要针对公司各部门主管、车间班组长等具有管理职责的人员。 三、评选领导小组 评选领导小组由总经理负责担任评选名誉组长,副总经理担任评选执行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评选组员。具体如下: 名誉组长:金衍孟执行组长:尤德政 组员:刘刚刘波何铁虎黄先义程心霖柯文杰四、评选办法、程序 劳动模范与先进工作者由部门推荐、员工举荐及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被推荐的个人按照隶属关系,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1)、推荐:部门或班组推荐人员须征同部门或班组全体人员讨论一致认同,部门被推荐人员由所在部门主管撰写“推荐人先进事迹报告”及部门赋予推荐人员的评语;

3)、审议:各部门将被推荐人员事迹材料报送评选领导小组审议,审议结果参照公司各部门拟订候选人员及部门分配名额确定最终人选。 4)、考评:审议结果确定后由由评选小组组织人员进行实际考察,通过访谈、侧面了解等有针对性的对其进行考评。由评选小组撰写考评结论,不具备推荐条件的被推荐人员将直接从侯选名单中删除。 5)、公示:通过评选小组考评的侯选人员对其个人事迹进行全厂公示,公示期间由全厂员工给予监督,并对公示侯选人员有异议者可向考评领导小组反映。 6)、对无异议的公示候选人员上报总经理批准,最终确定五一先进工作者与劳动模范。 五、劳动模范与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 根据公司领导指示,原则上确定全公司“五一”劳动模范:一名;优秀管理者:二名;先进工作者:五名,最终由评选领导小组讨论决定。部门候选人员名额如下: 1、总经理室、管理部、财务室:一名; 2、销售部:一名; 3、技质部:二名; 4、生产部:六名(其中:锻造组3名,生物管1名,综合车间1名,机加工组与热处理车间1名) 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参加劳动模范与先进工作者推选的员工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方可获得参评资格: 1、一线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龄满三个月以上的方可参加评选,部门班组长、主管及经理级应在自入职之日起工龄满六个月以上的方可参加评选。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模范工作暂行条例》,为加强对集团公司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命名、表彰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好劳动模范的示范作用、带头作用,激发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集团公司又好又快的发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动模范,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经员工群众民主评选,单位行政和工会推荐,集团工会审核,集团劳动竞赛委员会(省(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并命名表彰的优秀员工。劳动模范是先进生产力的优秀代表,是广大员工学习的榜样,同时也是公司最高个人荣誉称号。 第二章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第三条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1、全国劳动模范 2、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军队一等功及以上荣誉称号 4、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5、嘉陵集团公司劳动模范 第三章劳动模范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评选范围 凡嘉陵集团公司员工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 第五条评选条件 劳动模范必须是坚持四项其本原则,拥护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纪,有高度的主人翁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金牌员工。 1、在市场营销中勇于开拓创新,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提高生产(工作)质量、效率,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方面,推进节能减排、提升产品品质、降低成本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在科学技术方面,有重大发现或者发明创造,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国际、全国和省(市)级重大评比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 6、在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等方面,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第四章劳动模范评选程序 第六条集团公司劳动模范评选程序 集团公司劳动模范每年评选一次。 由基层单位从金牌员工中按劳模条件提出推荐名单,经员工代

劳动模范评选推荐表

劳动模范评选推荐表 单位:XXX 姓名XXX 性别男民族满出生年月1980年2月 职务(工种)生产副厂长政治面貌共产 党员 进集团 时间 2002年6月 工作简历 曾获荣誉名称、时间及颁发单位 先进事迹 XXX同志现为乌兰集团XXX生产厂长,该同志为人热情,工作严谨细致,受到广大领导、职工的一致好评,各方各面表现突出,具体表现为以下三方面: 一、在工作上,XXX同志认真干好本职工作,在各项工作中不断增强自己的能力。在工作中坚持把学习贯彻始终,坚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深学一点,当好表率。作为生产厂长的他,通过深入学习洗煤厂技术知识、设备构造、设备性能等,结合洗煤厂实际情况,认真钻研、努力摸索、良好实践。在生产工作中,良好的指挥和调度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带动了职工的热情。他虚心向同事学习,做到边学边思,向书本学习,使自己的技术理论和业务技能水平日益提高,得到了职工、领导的认可。 二、在思想上,XXX同志一直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党课、民主生活会等会议上积极发言,认真记笔记、谈心得,

写体会,做到了学有所思、学有所获。2010年7月,XXX同志还被 评选为伊金霍洛旗模范共产党员光荣称号。他虚心向同事学习,例 如接人待物处事之道等方面,吸取别人的长处,弥补自己的不足, 时刻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在生活上,XXX同志一直以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态度为 大家做出表率。他戒烟限酒,讲究卫生,成为了我们在生活中公认 的学习榜样。枯燥的工作过后,你能看到他挥洒汗水,带领工人们 打篮球的身影;工作之余他会用练字来打发业余时间,陶冶情操; 他还时常会走进职工的宿舍,询问最近生活情况、有无生活困难, 他也会陪职工坐下来聊聊天,叮嘱职工要保持宿舍卫生等等。亲切 的笑容不仅拉近了他与职工心灵上的距离,也影响着每一个洗煤厂 职工的一点一滴。 这就是XXX同志,一个扎根乌兰、热爱乌兰的同志,一个能够作为大家心目中好榜样的同志,一个代表着XXX良好形象的同志, 洗煤厂的好领导,大家身边的兄弟。 所在单 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集团公司评选领导小组意见人签字: 年月日

某商场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办法

某商场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办法 1、总结全年员工工作表现状况;评估员工全年工作业绩;有效激励业绩优良、表现优秀的公司员工。 2、范围 本商场员工(不含专柜导购员) 3、职责 3.1 行政部 拟定评选方案,统筹、协调评选事宜。 3.2 各部门 3.2.1 认真总结、客观评价,合理申报候选人 3.2.2 配合有关评估工作 3.3 评选委员会 主持评估和评选工作,确定最终人选。 4 、内容 4.1 成立评选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由商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各部门经理组成,共计12人。 4.2 确定评选种类和入选数量 4.2.1 本次评选活动确定的选种有两个,分别是“优秀基层员工”和“优秀管理人员”; 4.2.2 优秀基层员工用以表扬在本年度内工作表现特别优异、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工作在服务一线的基层工作人员,包括楼层管理人员、顾客服务人员、收银员和防损员。 4.2.3 营运体系、财务体系和防损体系的管理人员不参加该项评选,包括:营运部经理、副经理;收银主管、副主管;防损部经理、副经理。 4.2.4 参加服务标兵选举的必须是200 5. 6.1前入职公司工作的员工。 4.2.5 优秀管理人员用以表彰在本年度内工作表现特别优异、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基层员工参选范围以外的员工。 4.2.6 优秀管理人员的选定人选的配给分布为: 4.2.6.1 公司领导层1名;部门负责人2名。该项选举通过对所有公司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进行360度年度绩效评估的排名序列产生。 4.2.6.2 其他人员8名。参加服务标兵选举的必须是2003.6.1前入职公司工作的员工。 4.2.7 上述人选因评选实际情况,经评选委员会审批后确定。

关于省劳动模范评选推荐情况的汇报(完整版)

关于省劳动模范评选推荐情况的汇报 关于省劳动模范评选推荐情况的汇报 省劳动模范评选表彰领导小组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X年评选表彰省劳动模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全省各地各单位按照评选的范围、条件、比例和分配的名额,认真进行了评选,省劳动模范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对人选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申报情况 201X年拟评选表彰省劳动模范400名左右,其中职工劳模320名,农业劳模80名。3月份以来,各地各单位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基层民主、层层审核把关的办法,召开了对象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农村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并经所在单位党委、行政审核同意;各级劳模评选表彰工作机构就人选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各地分别召开县(市、区)长办公会、县(市、区)委常委会、市(州)长办公会和市(州)委常委会,各大型企事业单位、省直各系统分别召开党委常委会或党组会,对人选进行认真审核后,逐级上报到省劳动模范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截止3月20日,共收到各地各单位报送的人选396名,其中:职工劳模人选318名(机动2名),农业劳模人选78名(机动2名);报送备份人选9名。 二、领导小组审查情况 (一)审查把握的原则。为了确保省劳模分配名额以及规定的各类人员比例落实到位,领导小组按以下两条原则进行了审核调整:

一是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中规定的分配指标和各类人选比例,超报的原则上不予考虑;坚持向一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和科教人员倾斜,严格控制企业负责人、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干部的比例。二是把好荣誉台阶关。对企业负责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干部,要求必须是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级(或相当级别)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对表现优秀、事迹突出的一线职工、科教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农民工、农村基层干部和一线农民等人选可适当放宽荣誉台阶。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所做的主要工作。省劳模评选表彰领导小组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按照岱梨副省长重要批示和元江副秘书长的具体要求,先后分别两次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主任扩大会议,对各地、各单位人选进行了审查。随后,组成6个考查组,分别由省人社厅、省委财经办(农办)、省国资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总工会领导同志带队,对对象中的企业负责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逐一进行了考查。 (三)各类人选的比例。在396名人选中,职工人选318名,农业人选78名。 职工人选中,企业职工199名,占总名额的50.3%,符合企业职工不少于规定名额总数47%的要求。其中,企业负责人45名,占2 6%,基本符合不超过22%的要求;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112名(含农民工11名),占5 6.3%,符合不低于56%的比例。机关事业单位119名,占总名额的30.1%;其中处级干部15名,占1 6%,符合20%以内的比例;科教人员52名,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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