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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之培训机构安全稳定制度

培训机构安全稳定制度

【篇一:安全稳定制度】

重庆两江新区清研车联理工汽车管理培训有限公司

安全稳定工作实施办法

一、总则

1、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人身财产的安全,确保

学院安全稳定。根据重庆市委、市政府和市教委、市商委对单位安

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依照“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一岗双责原则,结合学院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2、校属各部门结合本实施办法,制定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的具体措施。

3、法人代表是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并对校属各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校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

实施办法在本部门的实施。全校师生员工对本实施办法有执行的义

务和监督的权利。

二、安全稳定工作任务

1、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保密教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教育,以及校纪校规教育,提

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强化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技术防范措施;制定并落实重点要害部位的各项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

3、制定并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具体措施。

4、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加强对校内暂住人员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有轻微违法行为人员的帮教工作。

5、了解和掌握本学校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和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学院安全稳定。

6、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各类案件和事故。

三、安全稳定工作制度

根据重庆市委、市政府和市教委、市商委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有

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和发展需求,适时建立和完善学校的

安全稳定工作制度。

四、安全稳定工作职责

1、学校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的职责是:(1)组织拟定和实施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计划;(2)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制度,领

导保卫处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3)研究处置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隐患;(4)严格

执行安全稳定工作的奖惩制度,检查、考核校属各部门的安全稳定

工作实施情况。

2、校属各部门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人的职责是:(1)贯彻执行学校

安全稳定工作的计划,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2)加强对本部

门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及时消除不安全

稳定因素;(3)根据本部门实际,建立健全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4)做好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和防范工作,落实值班制度;(5)履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中应履行的职责。

3、师生员工的职责是:(1)关心支持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2)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提高警惕,

增强防范意识,自觉做好防范工作,避免事故和案件的发生;(4)

自觉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5)积极检举、揭发违纪违法的人和事,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五、安全稳定工作措施

1、学校将下列部位划为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

计算机主控室、财务处、配电房、自备水厂、实践教学中心、电教室、图书馆、档案室。其中实践教学中心、自备水厂、配电房、档

案室为要害部位,其余为重点部位。

(1)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制定和落实严密的安全保卫制度和防范措施,锅炉房,配电房等应严格操作规程。各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进

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提出意见,及

时整改。

(2)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事先必须严格挑选,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要害部位的人员调整须经校领导批准方可确定,并建档案,同时报

保卫处备案。

2、校内改建、扩建等基建项目,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应同步规划“双防”的技术要求和措施,其中校园建设项目的技防设施要和基建同步

配套。

3、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学院评先评优考核范围。凡因工作过失发生案

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六、奖励与处罚

1、贯彻本实施办法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1)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预防案件发生和预防治安灾害

事故发生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2)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对案件和事故的侦破,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

作斗争,在治安灾害事故、突发事件中,奋力抢救国家财产和师生

员工人身财产,成绩显著的。

(3)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的。

(4)认真做好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调解处理治安纠纷,防止矛盾

激化,对本部门有轻微违法行为人员的帮教工作,成绩显著的。

2、奖励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若违反实施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部门安全稳定责任人和

直接责任人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责令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对安全稳定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安全稳定制度,玩忽职守,致

使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

(2)对重大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后,拒不

整改,造成一定后果的。

(3)部门内部安全稳定制度松弛,治安秩序混乱,违纪违法问题突

出的。

(4)不认真履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规定职责的。

4、赔偿按学校有关的规定执行。教职工行政处分参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学员处分依照《学校学员违纪处理规定》执行。

5、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和消防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于年月日起执行。

学校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重庆市高等院校内部安全稳定暂行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进出校门规定

1、进出校门人员,自觉遵守门卫管理制度,进入校门应主动出示有

效证件,自觉接受门卫查询,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经门卫同意后方

可进入。

2、所有车辆出入校门必须减速行驶,并实行车辆通行证管理,自行

车进校门时,应下车推行。外来车辆进校,必须经门卫检查登记,

发放车辆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校,出校门时,交回车辆临时通行证。

3、携带贵重物品出校门人员,一律凭有关部门证明或有效证件,经

门卫检查登记后,方可出校。

4、任何人员严禁翻门和围墙进出校园。

二、校内治安管理规定

1、学员寝室不得擅自留宿非本室人员,寝室钥匙不得转借他人;钥

匙一旦遗失,应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报告。

2、严禁在校园内酗酒、喧哗、打闹、乱丢杂物,严禁打架斗殴,寻

衅滋事。

3、严禁赌博、吸毒。

4、未经同意,严禁在校内兜售物品,设摊经营等活动。

5、男女同学之间应当文明交往、举止得体,不得从事或参与有损学

员形象的活动。

6、严禁在校内出售、出租、传播淫秽物品或违禁书刊。

7、不得任意撕毁、涂抹和覆盖正在发生效力的布告、通知、通告等。

8、不得擅自在校园内张贴广告;不得在建筑物上任意踩印、刻画、

涂抹。

9、严禁私藏或使用各类枪支弹药和存放、使用管制刀具。

10、禁止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11、校内举办大型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并在活动

前制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保卫处做好配合工作。

12、校内各经营网点,应合法经营,并自觉遵守学院相关规定。

13、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正常管理,不得无理取闹或妨碍管理人员

的正常管理。

三、校内财物管理规定

1、爱护公物。校园内的公共场所设施设施和器材,不得擅自移动、搬迁和损毁。

2、严禁偷窃和挪用公私财物。

3、不得购买赃物或来历不明的物品。

4、自觉管理好公私财物。

5、因违反管理规定,造成财物被盗,由责任人赔偿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校内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国家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严禁擅自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3、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电线。

4、学生寝室严禁使用明火,不得焚烧废纸及其他物品。

5、校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6、若有违者,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处理。

五、校内交通、车辆管理规定

1、校园内,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并注意安全行驶。严禁鸣号,各类车辆严格按照指定区域有序停放。

2、所有车辆进出校园实行通行证管理。外来车辆经检查登记,发放临时车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校园,出校时交回临时通行证。

3、如有违者,视情节和后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

规定》、《校园车辆管理规定》处理。

六、本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于年月日起执行。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一、进出校门人员,必须服从门卫保安的询查,凭有效证件进出校门。

二、校外人员进校,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对要求会见校领导的,由门卫联系综合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入。三、外来机动车辆原则上不予进入校园,需到校办事的车辆,经门卫检查登记、发放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校园内,出校时交回临时通行证。

四、自行车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区域内停放。

五、携公物出校(如建筑材料、桌椅、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一

律凭有关部门出门证明(盖有关部门的鲜章)放行,私人物品凭本

人有效证件登记后放行,门卫有权对此询问检查,必要时予以暂扣。

六、严禁小商小贩进入校内设摊营业,更不得上学员宿舍推销。

七、门卫室内不会客、不闲谈,不寄放物品。

八、上、下班时段(不少于半小时),各校门保安实行站岗执勤。

九、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于年月日起执行。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

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职责

1、法定代表为学校防火责任人,对全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并设立学校消防领导小组。

2、分管副校长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人,具体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3、校属各部门负责人为该部门防火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

作全面负责,并建立消防志愿服务队队伍。

4、全校师生熟悉消防安全基本常识,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

全防范工作,有义务进行灭火救援工作。

二、火源管理

1、凡禁止烟火的区域,不准在该区域内擅自动用明火。因工作所需

动用明火的,必须先经防火负责人和保卫部门同意;明确三定(定人、定岗、定责)后方可动用明火。

2、学生宿舍楼严禁焚烧废纸、杂物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热得快”

等大功率电器。

3、食堂、餐饮店,按时清理烟道,管理好火源。

三、电源管理

1、电工应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2、电器设备周围要保持整洁干净,不准堆放杂物。

3、非工作需要,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凡工作需要的烘箱、

电炉、电烙

铁等,必须放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做到专人负责,严格管理。

4、各类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公安消防部门有关库房防火方面

的安全管理规定。

5、对电器设施设备、线路每年至少要全面彻底检查一次,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

6、各实训室、图书资料室、办公室、教室和学生宿舍等室内的一切

电器设施设备,在人员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四、消防器材管理

1、各建筑物内,应按照公安消防机构的规定,配齐消防设施和器材。

2、任何人都不得损坏、挪用和擅自拆除消防器材。

3、院属各部门对所属的消防器材应做到经常维护,熟悉性能,并指

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保养。

4、因发生火灾动用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后,必须及时报告保卫处,

否则按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处理。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校属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性地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

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防范能力。

2、学校对全校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不少

于一次;各系部对所属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每学

期不少于一次。

3、消防安全责任人(校长、部门负责人)、消防工作人员、电工和

其他按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知识

培训。

六、消防安全检查与整改

1、学校对校园防火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校属各部门对所属

范围内的防火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2、消防安全检查采取部门自查和职能部门检查、抽查相结合的形式,检查内容主要为组织落实、制度执行、火险隐患、消防设施、器材

等情况。

3、综合部负责全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发

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可直接下达整改通知书。任何部门或个人都

必须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按期完成整改,不得借故拖延,并将整改

结果书面报告保卫处。

七、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1、凡在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或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学院给予

表彰和奖励。

2、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造成后果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

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于年月日起执行。

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即《机关、团体、企业、

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

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是增强广大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学院和院属各部门消防安

全责任人要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学院和本部门工作议

事日程,常抓不懈。

二、学校对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1次;校属各部门

【篇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方案】

宝山第一小学

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深入推进甘南为民工程“平安校园”

建设,确保学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和谐稳定,促进我校教育持

续健康发展,根据甘南县教育局以及中心校安全稳定工作精神结合

我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甘南县为民工程为主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稳定

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育系

统和谐稳定。的全稳定工作指导以创建“平安校园”和深化安全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为主,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生命意识”,提

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安全事件技能,建立健全各项安全

工作制度,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工作基础建设,促

进我校安全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确保学校安全

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安全工作职责,学校

各类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2、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学校安全事故预警防控能力和突发公共安全事

件应急处置能力。

3、继续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严格控制集体外出活动,加强体育课、课外活动、运动会和各种文体比赛的安全管理,严防意

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制定应急预案,使“平安校园”达标。

4、加强学校校外住宿生及午餐生食宿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食堂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到 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和卫生知识培训率达到 100%。杜绝重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和大面积传染病爆发流行事件。

5、坚决遏制学生溺水、火灾、斗殴伤害事件,有效控制师生交通伤亡事故,消除校园踩踏事件,杜绝校园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现象,力争学生非正常死亡率为0%。

6、不断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安全隐患排查率100%,治理率达到95%以上。

7、要确保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师生自我保

护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8、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通过专项整治、突出重点,解决难点,达到“校园内外环境好,师生家长都满意”的目标。

9、杜绝校园重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和大面积传染病暴发流行事件。

10、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解决的有效途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

无一人去上访滋事制造影响。

11、安全稳定工作要坚持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检查、有整改、

有总结

12、要完善好安全稳定工作档案建设,按照组织领导、安全基础、

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政治稳定、安全环境六大内容档案,随时备查。

三、工作任务

(一)协调联动、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安全工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

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与稳定。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稳定

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做到

领导到位、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学校要成立安全管理

机构,健全学校安全管理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安全工作

责任制,制定全员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每

一个岗位,每一位教职员工。形成分级负责、责任明确的有效目标

责任管理机制。要通过家长会、告学生家长书、与家长签定安全责

任书等形式,强化学生家长作为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明确家长在学

生安全问题上的责任。

(二)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完善安全管理规制度。

1、成立以学校一把校长任组长的安全稳定领导小组,落实固定工作

场所,明确办公标志,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学校安

全管理台帐并分类装订成册,主要内容有组织机构、安全责任书、

安全制度(含预案)、安全教育活动(时间、内容、活动情况、图

片等)、安全会议记录、检查记载、隐患排查和整改记录(含重大

隐患观测)及其他资料。学校成立护校队,加强昼夜巡查,应对突

发事件。

2、建立完善学生安全工作报告制度,重大安全事项请示报告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门卫门禁制度,传染病防控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各时段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教育教学安全

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

3、要针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公共卫

生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及各类自然灾害安全预警预防等,逐项逐条

制定完善学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根据

预案开展实际演练,每学期不少于2次。要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

对性和可操作性。

4、各校要建立定期安全督查通报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矛

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等安全稳定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强化安全教育氛围,努力提高防范意识

大力开展学生安全法制教育活动。一是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

营造良好的安全教育氛围。二是以“生命教育”为主题,开设心理健

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等课程,对学生进行关爱生命教育、自我保护教育,积极主动、超前化解学生的心理问题,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同学

之间的矛盾。尤其是对心理上有问题的学生要给予更多的关爱,积

极疏导化解。三是以班主任为主,建立学生矛盾纠纷安全管理信息

员制度,认真扎实的做好学生矛盾纠纷摸排化解工作。四是充分发

挥法制副校长的教育引导作用,每学期进行法制讲座2次以上。五

是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活动周”和“安全教育月”活动,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之中,学校保证每月至少有2

课时的安全教育时间,全面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六是要加强对教

师的师德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教师依法治教的意识,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施教行为,倡导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严禁

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发生。

(四)教育预防结合、抓好常规性安全管理工作。

1、加强学生各种活动的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特别加强对体育课、课间十分钟、课外活动、运动会和各种文体比

赛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各种大型活动和集体外

出活动,必须首先排查不安全因素,制订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做

到人员分工明确,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禁止组织学生参加超越

其年龄、行为能力、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严格履行

重大课外活动审批制度,严禁师生集体活动使用没有营运资质的交

通工具。

2、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要加强内部管理,组建一支规范的学校保卫

队伍,寄宿制住宿户要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

卫工作,对住宿学生统一管理。要健全寝室教育管理制度、建立校园、寝室夜巡制度,落实夜巡值班人员,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就寝

前点名和定时查铺, 24小时值班,落实教育、监管、保护和服务

“四位一体”的工作要求,把对女同学的关爱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提

高寄宿制住宿点的安全工作水平。同时建立宿舍应急照明、消防、

用电设

施维修制度,要严格按宿舍管理制度进行日常管理工作,防止住宿

生偶发事故的发生,确保住宿学生安全,继续抓好学校财产防盗工作。加强学校值班和保卫工作,密切防范和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3、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必要的

撤离、疏散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防范事

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能力。要经常对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围墙、锅炉房、供电设施、实验室、微机室、阅览室、

会议室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尤其要对校园内的危

旧建筑、电网线路、易燃易爆物品等进行重点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要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或其他警示标志。对所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得延误。

4、做好学生防汛、防溺水工作。要提前安排部署夏季防汛工作,认

真分析研究学校夏季安全形势特点和任务,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防

溺水教育。

5、进一步加强学校门卫工作。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建立健全进出校门盘查制、外来人员登记制,提高警惕,严把校门关,预防社会不良人员骚扰校园、侵害师生事件的发生。

6、坚持不懈抓实抓好师生交通安全。要切实加强学生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特别要

注意上放学途中的交通安全。要严格禁止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

及其他机动车辆。要坚持实行教师护送制度、学生路队长制度。对

离家较远放学、放假需要坐车的学生要向家长做好宣传教育并同家

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7、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制,严防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一

是建立和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要努力改善学校食品

卫生基础设施条件;从业人员需严格体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定

期参加业务培训;要加强食堂原料进货渠道的规范管理,严格把好

食品的贮存、加工、出售等过程的质量、卫生关,做好食物样本保

存工作,建立粮食、蔬菜、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和索证制度;要安装

好防蝇、防鼠等设施,做好食堂卫生保洁工作。二是加强对饮用水

的管理。学校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学校自备水源、落实好防污染和消毒措施,方可使用。三是要

积极主动联合配合公安、

卫生部门对学校周边各小卖部、饮食摊点等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

8、重点做好季节性传染病预警、监测、防控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卫生防病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

首要任务。一是要做好流行病调查工作,出现疫情后,要在立即报

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同时,第一时间上报中心校,同时全力

抓好救治、隔离工作。二是要进行校内外环境综合整治,彻底清除

内外的生活垃圾,消灭卫生死角,堵住疾病传播源头。三是要加强

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指导并做好检查和管理。

9、加强危险物品、危险药品管理。对实验室的各种器材、设备、药品均有严格的管理制度,特别是实验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做到随用随取,不在实验现场存放,零星少量的备用化学危险物品,由专人负责,存放在金属柜中,对存放大量危险物品的库房,必须

有完善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10、加大管制刀具检查力度。要定期、不定期的对学生进行检查,严防学生将刀具带入校园。同时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采取召开学生大会、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教育学生远离刀具,珍爱自己,关爱同学,爱护生命,严防校园发生刀具伤人等暴力事件。

(五)加强学校内部安全隐患整改,严格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一是重点加强学校校舍安全管理。二是要密切关注学校周边环境情况,及时发现并制止严重危害学生健康成长及人身安全的现象。三是继续加强学校在建项目的安全工作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方面的标准和规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以人为本”的方针,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知识教育。四是要加强同乡、村和社区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学校的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不断优化学校周边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六)防范化解安全事故风险,认真落实校方责任险工作。要充分认识校园责任险工作的重要意义。校园责任险是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各类安全事故风险,给学校和师生争取最大的利益保障,为教育安全工作排忧解难,保障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学校要按照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在新学年对本校情况进行摸底,立即投入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当中。确保学生投保率达到100%。四、具体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学校一把手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找准薄弱环节,抓住工作重点,突出重点对象,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切实解决问题,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强化措施,彻底杜绝隐患。学校要结合本学校的实际,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并加强演练。既要全面彻底不留死【篇三:高硐小学安全稳定工作各项制度】

威远县向义镇高硐小学校

安全稳定工作各项制度

一、学校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人防、技防、物防各项措施。

(二)学校出入口要安装坚固、防撞、防撬的安全门(栅栏门),高度应与围墙相匹配;围墙应不易攀爬、翻越,高度符合有关标准。按

标准安装校园周界入侵报警装置,学校出入口和学生宿舍楼出入口

按标准安装视频监控设施。校门卫室、校长室等处要安装110报警

装置。

(三)定期对校园内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巡逻,并认真做好检查

巡逻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四)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得将危险物品(如易燃易

爆品、管制刀具)以及小动物、大功率电器等带入学校。凡将学校财

产物品带出校门的,必须持有学校的出门证。

(五)维护学校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

对难以制止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

(六)学校应当建立24小时门卫值班制度,聘请专业保安担任,并经培训持证上岗。

(七)门卫人员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 -1-

物品和车辆,来访人员应先与学校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八)经常检查学校门卫室的通讯设备,报警视频监控装置,要确

保其完好有效。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划定防火责任区域,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二)学校将下列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

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体育馆、大礼堂、报告厅、学生活动中心、食堂等公众聚集场所;

2.学生、教工宿舍(公寓)、校内宾(旅)馆;

3.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各类档案室;

4.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仓库;

5.变配电间、锅炉房;

6.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管理中心。

(三)学校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四)学校要保障疏散通道,确保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

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的安

装位置应在腰部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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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校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配置消防

装备、器材,并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灭火技能训练,

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六)学校根据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

扑救难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应类别的灭火器材。

(七)举办大型活动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事故

防范措施,并向教育、公安、消防、卫生监督部门申报,经批准后

方可举办。

(八)学校根据学生的不同年龄层次与特点,做好消防知识教育的

内容和课时安排;结合“安全月活动”、“119消防活动日”和季节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九)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

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5.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防火门、防火

卷帘、喷淋设施完好有效。

(十)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 -3-

保养,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十一)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档案,并把消防安

全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评。

三、电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

规定的安全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

的设计敷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二)学校建立安全用电制度,严禁超负荷用电。定期对电器及其

线路、燃气用具、燃气管道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存在隐患

的应立即整改落实。

(三)变电房、配电房、配电箱和各类机房要关闭上锁,要防水、

防潮、防小动物侵入,周边要干燥通风。

(四)电器设备应当由持有上岗证的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养,防止

因电路短路、电路超负荷运行、线路接触不良、电线老化、电其器

故障等原因引发火灾。

(五)对于超出使用年限,丧失安全性能的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

应当予以报废。

(六)日夜不间断连续运行的电器设备,应当有专人管理,并定期

维修保养。空调机、脱排油烟机等设备和各类机房设施应当定期清洁、保养。

(七)不得任意拉接临时电源线。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人员负责拉接。临时线要使用合格的电线与器-4-

材,定时检查,期满后立即拆除。

(十)教职员工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由国家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许可

的单位制造、安装和维修。设备使用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符合

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

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学校应当建立特种设备资料档案。(二)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前,学校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必

须将有关情况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

(三)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并获得

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和管理工作。

(四)学校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

一次自查,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的,应当停止使用,在确认消除隐

患后方可继续使用。

(五)需要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学校应当在安全检验合格的有效

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定期检

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五、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由实验室管理员负责管理。未经同意,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二)实验室要建立仪器设备的总账目,新进设备要及时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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