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支部工作十项制度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认真学习和全面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决议、决定,深入开展“三讲”教育,带领广大干群积极投身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推进两个文明建设。
2、抓好党支部自身的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制定落实党支部任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规划本支部的党建工作。
4、及时研究解决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总结和探索党建工作的规律。
5、党支部“一班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支部书记对支部工作负总责。
6、每年底党支部要对工作情况作全面总结,并在党员大会上以书面形式向全体党员报告,组织党员认真进行评议,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二)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1、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参加。
2、党建工作例会主要研究党支部自身建设,分析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3、党建工作例会上,各党小组长要汇报党员参加党的活动情况和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表现情况。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的任务要求。
4.支委会在召开例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掌握全面情况,对成绩、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意见要胸中有数。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每次民主生活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求和党支部委员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认识,解决矛盾。
3、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要提前通知委员做好准备。同时,要采取多
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4、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民主性和原则性。
5、因故缺席的委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由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转告缺席人员。
6、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以便了解情况、进行指导。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书面报告。
7、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
(四)“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小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要点。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根据支部要求进行组织。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1~2个月上一次党课,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全年不得少于10次,每次党员到会率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五)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1、党员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
2、党员民主评议要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3、党员民主评议在方法上可采取党员自评、党内互评、群众评议的方法进行。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4、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5、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是:党员近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
的表现情况,评议时以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和落实整改措施为主。
6、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员民主评议,以身作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虚心听取党员意见,不得打击报复。
7、民主评议党员可与每年的创先争优活动、党员集中培训及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有机结合进行。
(六)党员联系户制度
1、党支部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的,一般应联系1—2户(名)贫困户(群众)。
2、党支部建立:党员联系户档案。内容包括:党员联系户名册、党员与联系对象合约。合约一式三份,党支部、党员与联系对象各一份。
3、党员联系户活动要求做到:“三明确”、“三经常”,即:联系对象明确、联系内容明确、联系职责明确;经常了解被联系户的思想和生产、生活情况,经常做好被联系户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为被联系户提供政策和信息服务,共同商讨致富的思路和办法。
4、为保证党员联系户的制度的落实,党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系户工作专题汇报会,并作好记录。党支部每牛年进行一次联系户工作经验交流。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先进人物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七)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址等。党支部及时建立外出党员登记表,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临时性、间断性外出且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支部统一组织的活动。
3、对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及时地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对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4、党支部与外出流动党员应经常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
5、党员外出后,应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所在单位党组织,接受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积极参加党的活动,按时交纳党费。外出返回后,应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党支部查验,并如实汇报在外期间的思想、工作
情况。
(八)“创先争优”制度
1、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制定好“创先进党支部、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计划,明确“创争”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和评比条件,纳入全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
2、联系本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对“创争”活动进行动员、布置,教育和督促党员自觉参加“创争”活动。
3、结合党支部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七?一”纪念活动等,对开展“创争”活动的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评比。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4、每年对“创争”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并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党组织。
(九)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年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5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点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册三簿”(点名册、播放登记簿、讨论记录簿、信息反馈)的登记工作。
3、要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登记册、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册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播放与党员电教无关的录像带。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十)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每月应自觉按规定向支部缴纳党费,如按期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在事先征得支部委员会同意后,可以委托他人代交或者补交,但补交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2、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必须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党员自愿多交党费数量可以不限。但党支部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3、党支部必须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一次,不得擅自留存。党费收
缴情况必须有帐务记载。每年度公布一次,接受党员监督。
4、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必须明确一名副书记或支部组织委员专门负责,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对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如何设立临时党支部 因外出执行某项临时任务(时间在两年以内)而临时组建或新建的机构,如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可建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推举,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定。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新党员,但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应加以培养,在临时任务完成后,应将其表现如实向本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介绍。 答:外出执行某项临时任务,或者参加短期学习或会议,或者被抽调参加某一个临时机构的工作,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临时党支部。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的党组织,只是临时在这个支部过组织生活,待任务完成后,党员仍回原单位的党组织。临时党支部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原则上临时党支部不能发展党员,不能对犯错误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理,但可以接受要求入党的人的入党申请书,并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在临时党支部任务完成后,将申请入党人的情况向有关党组织介绍。对于在完成临时任务过程中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临时党支部要负责了解党员的错误事实,并向有关党组织提供情况。 二、临时党支部的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中心的有关决定和工作部署。
2、围绕党的工作,抓好中心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4、加强对党员的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开展好组织生活,保障党员权利。 5、积极做好中心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中心党员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临时党支部工作制度 1、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年安排上一次党课。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自觉坚持党日活动制度。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集体领导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意识,规组织纪律,经支部研究报局党组同意,特制定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一、党支部党风廉政制度 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政治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以下党风廉政责任制。 1.支部党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党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每年向局党总支书面报告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3.支部党员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挥霍公款、铺浪费;要襟怀坦白、奉公守法,严禁以权谋私、乱纪。 4.定期召开生活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5.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外出审批制度、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6.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凡是违反党纪的行为,以党章、其他党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二、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制度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制度,发展党员的申报制度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建设是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和纯洁党员队伍的重要措施。 (一)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条件成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2.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3.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制定的文件,并做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5.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
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师生的纽带和桥梁,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 第二章党支部设置 第三条党支部按照便于工作和发挥作用的原则,根据党员分布情况和数量情况而设臵。党支部的设臵由党委批准,支部可下设小组。 第四条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学院党委批准。根据工作需要,党委可以调动或指派支部书记和副书记。 第五条支部委员会人数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一人,必要的增选副书记一人;正式党员7人至20人的支部,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正式党员20人以上的党支部由5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 第六条党支部书记应由政治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派、工作
认真负责、业绩突出、联系群众、具有奉献精神的正式党员担任。 第三章党支部职责 第七条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和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使全体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评议党员工作,处理不合格党员。 (四)了解群众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建议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关心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围绕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等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发展党员、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工作。 (六)调动党员工作热情,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按照“两先两优”活动评选办法,做好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推荐工作。 (七)积极研究和探索党支部工作规律,围绕学院中心工作,适
临时党支部工作细则 临时党支部工作细则 临时党支部工作细则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工作,在学生公寓、宿舍内充分发挥学生党员、骨干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学生公寓思想文化建设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学生宿舍的文明建设,决定在学生公寓设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特拟定本细则. 一、临时党支部的设置 1.临时党支部按照楼栋设置,即一栋宿舍楼设立一个临时党支部。党员数超过3人的楼栋或楼层可以设置党小组。 2.临时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设书记1人;超过7人不足12人,设委员3人;党员超过12人不足20人,设委员5人;超过20人,设委员7人。党小组设组长1人,支部委员可以兼任组长。 3.临时党支部一般在每年9月进行组建,首次组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经选举产生临时支部委员会。 二、临时党支部的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宣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学生公寓的管理和和谐校园的建设,创造良好的氛围;团结本宿舍全体同学,为完成本宿舍楼内各项工作提供政治保证。 2.组织本宿舍楼内党员配合楼工委或相关院系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协助公寓楼工委开展各项活动,推进学生公寓、宿舍思想文化建设和提高宿舍文明建设水平。
3.参与学生公寓每学期的“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 4.关心所在公寓中在学习、生活、心理、身体、思想等方面有困难的同学,努力做好帮扶工作。 5.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了解、分析本宿舍楼内同学的思想情况,掌握本宿舍楼内同学的思想动态,遇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 6.协助院党支部,做好所在公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如实地向党支部反映公寓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 三、临时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1.党员明示制度。通过公寓党员形象工程展示板向全体同学展示党员形象,同时党员寝室挂牌明示,督促全体党员时刻注意修身自律、团结同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党员的形象。 2.学习制度。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开展理论学习活动,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业务知识,经常开展学习活动。 3.例会制度。为总结临时党支部的工作经验,鼓励创新,激励先进,引导广大学生党员积极参加临时党支部的活动,支部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总结当月并确定下月工作;每学期末安排一次工作研讨会。 4.党员鉴定制度。临时党支部应在学期末对本支部的党员进行一次鉴定,并填写《党员鉴定表》,党员鉴定意见必须经临时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党员鉴定表》分送党员所在院系党 总支。 5.联系群众制度。临时党支部组成人员可以作为所属宿舍楼入党积极分子和重点培养对象的入党联系人,并要求其一月内至少应深入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为了严格党的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治理,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依据党章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工作实际,特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大会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 2、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订本单位贯彻执行的打算和措施。 3、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4、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5、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6、讨论决定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制度 1、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
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坚持集体领导,在支部书记的主持下,支部委员分工负责支部的各项具体工作。 2、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和院党委负责。 3、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4、支部委员会的要紧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意见和方案。 2)讨论制定完成科研生产任务的方针、方案,保证监督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3)做好党员的教育和治理,研究培训、进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4)研究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检查党员支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分析研究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5)分析党员及职工队伍的思想观念,制定加强自身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措施。 6)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7)研究本单位组织进展、队伍建设、工作、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有关问题和进展生产、改善职工生活等重要事宜。
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和中央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党委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是增强企业活力、培育公司软实力的重要环节和阵地,是国有企业独特的政治竞争优势,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 第三条党支部工作要以“围绕中心,服务群众,维护大局,促进发展”为指导思想,按照“围绕中心做工作,进入管理起作用”的基本思路,坚持“聚焦、务实、有效”的工作原则,形成以人为本的工作格局,创新党支部工作的方式方法与内容,重点加强党支部班子和基层管理者、骨干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职工队伍建设。 第二章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第四条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一)党支部在上级党委(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好本单位思想政治、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党支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正确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围绕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二)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开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教育以及党的民族政策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宗教政策的教育,推进党员读书活动,引导党员并带动职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建设学习型员工队伍,着力创建学习型党支部。 (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五)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的工作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党员在企业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七)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的职工、知识分子、少数民族职工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八)教育党员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政纪,保证企业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犯。 (九)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十)做好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工作。 (十一)按照“PDCA+认真”的要求深入推进“党员登高计划”活动。 (十二)按照“正常化、受欢迎、有实效”的要求精心设计策划好党组织生活。 (十三)党支部要在日常工作中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员工政治鉴别力和思想免疫力,明辨“三股势力”的本质,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维护企业稳定。扎实推进“民族团结结对子”等活动,积极培育民族团结最佳实践者。 (十四)关注员工的需求点,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和个性需求,构建“八个人”工作机制,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真情关爱职工,帮助职工解疑释惑、排忧解难,帮助职工塑造自
新城区世园会志愿者工作站关于成立园区志愿者临时党支部、团支部的通知 为进一步组织志愿者队伍中的党员、团员及普通群众更好的完成志愿服务,加强对参加服务的党、团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参与世园会一线服务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团组织的突击队作用和团员的生力军作用,不断提高党员、团员素质,严格党、团组织生活,按照《党章》和《团章》的有关要求,经中共新城区委组织部、共青团新城区委批准,现成立新城区世园会园区志愿者临时党支部和临时团支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充分发挥临时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临时团支部的突击队作用,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成为志愿者队伍中的骨干和模范,为圆满完成世园会志愿服务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构成 临时党、团支部书记由王宇楠担任,副书记由王晓刚担任,组织委员由王智进担任,文体委员由艾潇担任,宣传委员由张力凡担任。临时党、团支部下设5个党、团小组:创意馆党、团小组组长由郭骁勇担任,四宝馆党、团小组组长
由李军安担任,自然馆党、团小组组长由王子侨担任,长安塔党、团小组组长由王瑞临担任,贵宾接待部党、团小组组长由薛爽担任。 三、几点要求 1、结合实际开展组织生活。各临时党、团小组要普遍过一次有针对性的组织生活,及时传达上级关于世园会工作的有关要求,讨论党员、团员如何发挥作用。世园会服务期间,各临时党、团小组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党、团活动,创新工作载体和工作方法。志愿者工作结束后,临时小组要做好总结工作。 2、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志愿者中的党员要增强党员意识,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志愿服务工作中锤炼党性、实践党的宗旨,实现自我教育。志愿者中的团员要充分发挥生力军的作用,要积极协助所在志愿者团队的组长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树立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3、做好世园会志愿者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志愿者工作结束后,每一位入党积极分子要通过书面形式向原所在党组织如实汇报志愿者工作期间的经历和感受,其表现要列入发展新党员的考察内容。 新城区世园会志愿者工作站 2011年7月1日
党支部目标管理制度 1.1. 总则 1.1.1. 为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支部党员管理,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1.1. 2. 党支部目标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把党支部建设成为组织健全、思想统一、作风端正、纪律严明、制度落实,能够经受住执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团结和带领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坚强战斗堡垒。 1.2. 目标和任务 1.2.1. 党支部目标管理制度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改革,勤于探索,坚持、改进和加强党支部建设。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纪律和制度,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学习和借鉴成功经验,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增强党支部的生机和活力。 1.2.2. 党支部领导班子必须坚强有力。支部委员会一班人必须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协作,廉洁勤政,联系群众,当好表率。党支部书记必须具有相应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既熟悉党的工作,又懂得业务知识,具有开拓务实精神,得到群众拥护。
1.2.3. 党支部党员作用必须明显。党员能坚持共产主义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具有较强的党的观念和群众观念,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2.4. 党支部思想工作必须扎实有效。围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要求,依靠全体党员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1.2.5. 党支部监督必须保证有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对党员和干部实行有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1.2.6. 党支部基础工作必须扎实。组织健全,制度落实,活动正常。 1.2.7. 党支部必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及时合理地设置党小组,明确领导关系。 1.2.8. 党支部必须坚持党内生活制度。搞好党员教育,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党员头脑,紧密结合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2.9. 党支部必须加强对同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和指导。 1.2.10. 党支部必须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3. 党支部自身建设 1.3.1. 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同错误倾向作斗争。 1.3. 2.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工作制度健全,支委分工明确,
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赣州供电分公司 建设部业主项目二部标准化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措施”要求,为使党的基层组织工作 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 战斗力,促进公司的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 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对项目临时党支部组织机构、职责、开展方 式作出规定。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输变电工 程(含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项目临时党支部归属公司党委统一管理。 第五条项目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即可成立临时项目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相近的项目联合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30人。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若干项目业主、监理、施工党小组。 第六条项目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临时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另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党员不 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党支部书记1人,必要
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支部书记由业主项目经理或者业主项目部由党员资格的人担任,其他成员由支部选举产生。 第六条项目临时党支部是临时组织机构,项目临时党支部运行周日为项目开工时成立,项目投产后解散。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临时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参与项目的党员组织关系仍在原党支部,党费由原党支部收缴。 (二)参与项目的党员干部在项目所在地工作期间,接受项目临时党支部管理。 (三)党委下拨一定经费,支持临时党支部独立开展党内活动。 (四)临时党支部要注重在项目实践中对党员及积极分子进行培养锻炼,对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的表现要及时 向上级党组织和所在党支部介绍情况,提出推荐意见。 第七条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党支部 的日常工作。 (一)围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目标,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思路,创新工作载体,丰富活动 内容,切实制定考评办法,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支部活动。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基层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重要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的战斗堡垒;是企业固本强基的基石,是基层工作的核心力量。 第三条基层党支部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继承创新、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以选配一个好书记、建设一个好班子、带出一支好队伍、完善一套好制度、构建一个好机制、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六个一”党支部创建为目标,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二章党支部工作目标 第四条选配一个好书记。党支部书记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全心干事业,精心抓管理,用心带队伍,贴心爱员工,信心创佳绩,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班长”和带头人作用。
第五条建设一个好班子。班子坚强有力,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清正廉洁、务实开拓,整体功能有效发挥,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第六条带出一支好队伍。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牢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员工队伍思想素质好,业务技能精,始终保持昂扬向上、艰苦奋斗的精神风貌,和谐团队建设富有成效。 第七条完善一套好制度。制度规范健全,有效管用,符合党章要求和党支部工作规律,适应现代企业管理需要和基层实际,切实得到贯彻执行。 第八条构建一个好机制。机制完善配套,科学长效,富有活力,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完善。 第九条创造一流工作业绩。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充分发挥,队伍风气正、作风硬,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强;管理规范精细,安全环保无事故,无严重违法违纪,产品服务质量优良,生产经营指标全面完成。 第三章党支部工作职责 第十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宣传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宣传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和任务;宣传上级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并确保在本单位贯彻执行。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党性教育的课堂,是提高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具体措施。为提高“三会一课”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局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临时党支部工作细则 一、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的设置 1.临时党支部按照楼栋设置,即一栋宿舍楼设立一个临时党支部。党员数超过3人的楼栋或楼层可以设置党小组。 2.临时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设书记1人(必要时设副书记1人);超过7人不足12人,设委员3人(含书记1人);党员超过12人不足20人,设委员5人(含正副书记各1人);超过20人,设委员7人(含正副书记各1人)。党小组设组长1人,支部委员可以兼任组长。 3.临时党支部一般在每年9月进行组建,首次组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经选举产生临时支部委员会。 二、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的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宣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学生公寓的管理和和谐校园的建设,创造良好的氛围;团结本宿舍全体同学,为完成本宿舍楼内各项工作提供政治保证。 2.组织本宿舍楼内党员配合楼工委或相关院系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协助公寓楼工委开展各项活动,推进学生公寓、宿舍思想文化建设和提高宿舍文明建设水平。 3.参与学生公寓每学期的“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 4.关心所在公寓中在学习、生活、心理、身体、思想等
方面有困难的同学,努力做好帮扶工作。 5.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了解、分析本宿舍楼内同学的思想情况,掌握本宿舍楼内同学的思想动态,遇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 6.协助院(系)党支部,做好所在公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如实地向党支部反映公寓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 三、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的工作制度 1.党员明示制度。通过公寓党员形象工程展示板向全体同学展示党员形象,同时党员寝室挂牌明示,督促全体党员时刻注意修身自律、团结同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党员的形象。 2.学习制度。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开展理论学习活动,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业务知识,经常开展学习活动。 3.例会制度。为总结临时党支部的工作经验,鼓励创新,激励先进,引导广大学生党员积极参加临时党支部的活动,支部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一般在月末),总结当月并确定下月工作;每学期末安排一次工作研讨会。 4.党员鉴定制度。临时党支部应在学期末对本支部的党员进行一次鉴定,并填写《党员鉴定表》,党员鉴定意见必须经临时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党员鉴定表》分送党员
党支部工作10项规范制度 一、工作职责应明确到位 1、党支部工作职责; 2、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3、支部委员会各支委工作职责。 二、基础资料应分类归档 1、名册: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党员计划名册。 2、文件:各级党组织的文件(包括领导重要讲话、有关会议下发的材料和有关规章制度、通知等)。 3、记录:各种工作记录(包括“三会一课”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党支部政治学习和个人学习记录、支部活动记录、党员志愿者活动记录、访谈记录、稿件登记、电教播放收看记录、党员材料档案移交记录等,记录中有关的内容要完整、记录格式要符合有关要求,每年归档)。 4、计划总结:党支部工作计划,发展党员规划,年度工作、学习、活动计划和工作总结等材料。
5、其它材料:主要有学习教育资料、先进事迹材料、表彰奖励材料、党费收缴明细、党建论文、请示批复、换届选举材料和其它活动的专项材料、图片等。 三、基本制度应完善健全 目录 1.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2. “三会一课”制度 3.民主监督制度 4.民主生活会制度 5.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6.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7.党员责任制度 8.党费收缴制度 9.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0.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政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完成所在单位(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 2、加强对学习的管理。认真拟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提出基本要求。坚持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学习由党支部安排,参加学习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要做好考勤记录。 3、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4、学习形式要多样,做到读和写结合,典型引路和广泛交流结合,学习书本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参观考察等结合,既生动活泼,又讲求实效。 5、严格党员学习制度,持之以恒,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的形式搞好党员教育,做到时间、学习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6、抓好典型选树工作,使广大党员学有榜样、干有方向、创先争优。 7、党员教育要做到同形势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安全生产、党员竞赛活动、普法教育等相结合。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临时党支部工作职责(村党支部、党支部书 记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中心的有关决定和工作部署。 2、围绕党的工作,抓好中心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4、加强对党员的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开展好组织生活,保障党员权利。 5、积极做好中心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中心党员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党员思想动态、意见和要求。 7、支持和配合中心开展各种有益于党员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8、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及时传达并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紧密围绕工公司生产、经济活动,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 保证公司的社会主义方向, 协同总经理确保工公司各项生产、工作任务完成。 2. 支持总经理行使生产经营和行政指挥职权, 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 使工公司保持安定团结的局面。 3. 维护职工民主权利, 充分发挥工会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4. 主持开好党委会, 党委民主生活会, 组织编制党委工作计划,检查党委决议的执行情况, 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 抓好党委成员的思想建设和作用建设, 做好党委一班人的团结工作。 5. 集中主要精力抓好党的建设, 带头端正党风, 遵守党纪, 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 主持和处理党委的日常工作。
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党总支的决议、决定;组织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二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第三条:对党员进行严格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教育党员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 第四条: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对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的申请人进行认真的培养和严格的考察,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第六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公司党总支的有关精神,促进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第七条: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坚持学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第八条:每月至少集中一次进行政治理论学习。 第九条:每季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
与自我批评,增强班子的团结,提高战斗力,自觉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党群工作部。 第十条: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党内监督。 第十一条:“三会一课”制度。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或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 第十二条: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民主生活会。 第十三条:按期改选换届制度。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改选。党内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书记要当好班长,搞好协调,委员要各行其职,各负其责,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党内表决制度。党内讨论工作须形成决议时,要发扬民主,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决议形成后,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在行动上不得违背。 第十六条:党内报告制度。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向党员报告党支部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接受他们的监督;要经常
党支部规章制度汇 编 1
党支部规章制度汇编 【篇一: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二〇〇九年三月 目录 一、党建制度 1、党支部工作职责 2、党支部议事规则 3、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4、三会一课制度 5、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7、中心组学习制度 8、组织生活会制度 9、民主生活会制度 10、党务公开制度
11、党支部书记、支委及党小组长工作职责 二、党风廉政及行风建设制度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1 3、行风建设工作制度 4、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制度 5、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6、事务预公开制度 7、事务公示制度 8、事务依申请公开制度 9、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1、综治工作制度 2、人民调解制度 3、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一、党建工作制度 3 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讨论部署党支部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2、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党内外干部、群众,完成局党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4、研究决定建设工程安全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7、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做好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察、使用、管理及干部推荐工作。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党务公开、事务公开和行风建设。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临时党支部,规范 篇一:临时党支部 一、如何设立临时党支部 因外出执行某项临时任务(时间在两年以内)而临时组 建或新建的机构,如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可建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推举,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定。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新党员,但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应加以培养,在临时任务完成后,应将其表现如实向本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介绍。 答:外出执行某项临时任务,或者参加短期学习或会议,或者被抽调参加某一个临时机构的工作,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临时党支部。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的党组织,只是临时在这个支部过组织生活,待任务完成后,党员仍回原单位的党组织。临时党支部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原则上临时党支部不能发展党员,不能对犯错误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理,但可以接受要求入党的人的入党申请书,并对他们进行培养
教育,在临时党支部任务完成后,将申请入党人的情况向有关党组织介绍。对于在完成临时任务过程中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临时党支部要负责了解党员的错误事实,并向有关党组织提供情况。 二、临时党支部的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 组织的决议,落实中心的有关决定和工作部署。 2、围绕党的工作,抓好中心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 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 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4、加强对党员的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开展好组 织生活,保障党员权利。 5、积极做好中心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中心党员 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临时党支部工作制度 1、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每季 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年安排上一次党课。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自觉坚持党日活动制度。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党支部规章制度 为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水利系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习制度 1、每周星期五下午集中学习,内容为党的政策、路线、方针,传达党内文件,并做好学习笔记。 2、积极宣传和搞好水利建设,主动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支部要带头自觉参加党委安排的学习任务,安排时间和地点集中学习。 4、定期联系所负责包扶包建及联系点工作,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支部成员每月进行一次学习思想汇报,如遇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二、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1)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具体计划与措施;新党员的发展;
预备党员的转正;优秀党员的表彰;违纪党员的处理等。(3)选举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2、支部委员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听取汇报、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制订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发展党员工作,研究工会和共青团提出的重大问题,检查总结支部自身建设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意见。 3、党小组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其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汇报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意见和要求,安排布置工作和落实政策等,党小组学习也可结合办公室政治学习进行。 4、党课教育。搞好党课教育是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对党员教育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每年安排两次,党课教育可吸收优秀团员优秀分子和预备党员参加。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转变作风,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2、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3、民主生活会,要将重大问题交广大党员讨论,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