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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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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生产需要、减少资金占用、防止浪费和加强我站工具管理,切实发挥工具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木制度。

一、工具管理范围

本制度中的工具包括:个人领用工具、班组公用工具及借用工具。

个人领用工具是指:职工完成岗位及工种规定职责应该配备有工具;其配备的标准与使用年限由生产技术部门制定。其工具由领用个人负责保管及使用。

班组公用工具是指:班组为完成生产任务除班组个人所配备的工具外必须配备常用工具;其配备的标准由生产技术部门制定。该工具由班组指定人员管理。

借用工具是指:日常生产中的消耗性工具(如钻头、丝攻等)及通性强、价值较高的电动工具等,一般是班组与个人不配备,而进行生产活动必须使用的工具。

二、管理部门职责

1、后勤服务中心是全站工具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主要负责工具管理制度的制订、工具的采购、保管、发放、领用、借用等工具日常管理工作。

2、生产技术部门具体负责岗位及工种应配备工具领用及发放标准及使用年限的制订,工具领用、报废的审批。

三、工具管理人员设置

1、后勤服务中心下设工具室,配备工具保管员一人,负责工具的验收入库、保管维护,办理工具领用、借用手续,办理废旧工具的回收及销毁,办理工具管理的台帐登记等工作。

2、各班组设立兼职工具管理员,负责班组公用工具的管理。各部门的

兼职工具管理员应该报后勤中心工具室备案。

四、工具的领用及借用

1、初次领用个人领用工具根据工种配备标准,开具领料单,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生技科审批,仓库管理员登记个人工具领用卡(见附件一)后发放。个人领用工具到期后,由领用人开具领料单经后勤中心负责人审核后,到工具室办理以旧换新手续。

2、领用公用工具必须填写领料单,并由车间主任和生产技术部门审核后,经分管生产站领导批准方可领用。后勤服务中心工具室要为领用班组建立工具登记卡,领用时登记备案。

3、借用工具一律由后勤服务中心工具室保管,因工作需要向工具室借用时,高价值工具(如电动工具,万用表等)必须填写工具借用单并经班长和车间、科室领导签字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一般为当天借用当天归还,大修期间借用工具大修结束时归还。借用工具条由工具室保存,归还时当面销毁。低价值的消耗性工具(如钻头、丝攻)由后勤中心审批借用手续。工具室于每月底清理借用工具条,每逾期归还一天,按工具价值的0.3%元/天,由后勤中心汇总经主管站领导批准,由劳动人事科从当事人下月工资中扣款。

4、变更工作岗位与工种的职工,应持相关能职部门的岗位(工种)异动通知到后勤服务中心办理工具异动手续,即退还原岗位(工种)工具,领用新岗位工具,

5、凡退休或调离木站的职工,要到后動中心工具室办理工具的退还或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当而清点签字,并到工具室办理转帐。

五、工具损坏和遗失

1、工具的使用年限未到,造成丢失或损坏的,按丢失或损坏时的折旧后价值赔偿

作价赔款计算方法:

规定使用时间(月数)一已使用时间(月数)

赔款金额二 ---------------------------------- X采购价格X 80%

规定使用时间(月数)

2、工具被盗,需车间或科室领导签具意见,并经保卫科证实,主管站领导批准后,才能补领。

3、丢失或损坏借用工具,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六、班组工具管理

1、建立健全工具领用制度。班组应有工具使用保管卡片,记录操作人员领用工具的型号、数量、名称、规格、日期;应根据工艺文件的规定,不得多领,也不能少领。对于共用工具也应建卡管理,个人使用时办借用手续,进行登记,用后及时归还。

2、合理使用工具。工具的使用应按工艺要求,在工具强度、性能允许的范围内使用,严禁串规代用(如螺丝刀代凿子、钳子锤子等);不容许专用工具代替通用工具,精具粗用的现象应坚决禁止,并在使用中注意保持精度和使用的条件。

3、妥善保管工具。工具应放在固定场所,有精度要求的工具应按规定进行支撐、垫靠;工具箱要整齐,清洁,定位摆放,开箱知数,帐物相符;无关物品特别是私人用品不允许放在工具箱内,使用完毕后的工具应进行油封或粉封,防止生锈变形,长期不用的工具应交班组统一保管。

4、做好工具的清点和校验工作。由于工具使用的频繁性和场所变更,容易遗忘在工作场所或互相误认收管,因此应每天查对工具箱一

次,一周帐物核对一次,以保持工具帐物相符。贵重和精密工具要特殊对待,切实做好使用保管、定期清洁、校验精度和轻拿轻放等事项。量具要做好周期检查鉴定工作,保持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5、做好工具的修复和报废工作。工具都有一定的使用寿命,正常磨损和消耗不可避免,但凡能修复的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其原来的性能,如刀具的磨刃、量具的修理等。对于不能修复的工具,在定额范围内可按手续报废(旧)并以旧换新,对于节约工具和爱护工具的同志要给子表扬与奖励。

6、班组还应协助做好专用工具的试验(如试模)工作,对于专用工具提出修改意见。

7、对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工具夹、刃具报废等情况,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个人遗失工具要填写“工具遗失单”根据情况实行赔偿处理。

8、任何个人或班组不得向外单位及非本站职工私自转借工具、仪表、仪器等。特殊情况下经站领导批准后可以借出,但必须按时收回,否则,查明情况后自当月起,停发当事人工资直到收回。工具、仪表、仪器发生损坏或丢失,照原价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

七、工具的计划与采购

班组公用工具由使用班组提出采购计划,个人领用工具及借用工具由后勤服务中心工具室按到实际需要提出采购计划,所有采购计划须经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生产技术部门及分管站领导审批。后勤服务中心汇总计划组织采购。

本制度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O—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个人工具领用卡

附件二:工具借用记录卡

工具借用记录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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