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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大数据平台[平台版-单位端]-使用手册

贵州省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大数据平台[平台版-单位端]-使用手册
贵州省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大数据平台[平台版-单位端]-使用手册

贵州省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项目

用户手册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

目录

一使用环境说明 (1)

二系统特点 (1)

三 [外网]务工人员 (1)

3.1 个人网上注册 (1)

3.2 登录 (2)

3.3 农民工信息修改 (2)

3.4 考勤统计(农民工) (3)

3.5 工资发放查询 (4)

四 [外网]施工单位 (4)

4.1 注册 (4)

4.2 登陆 (5)

4.3 单位信息维护 (5)

4.3.1 单位基础信息维护 (5)

4.3.2 单位上下级维护 (6)

4.4 项目管理 (8)

4.4.1 新增 (8)

4.4.2 修改 (9)

4.4.3 删除 (9)

4.4.4 工资专项账户管理 (10)

4.5 项目人员管理 (10)

4.5.1 新增 (11)

4.5.2 修改 (11)

4.5.3 注销 (11)

4.5.4 人员批量导入 (11)

4.6 农民工管理 (13)

4.6.1 新增 (13)

4.6.2 修改 (14)

4.6.3 删除 (14)

4.7 项目工资专项账户管理 (14)

4.8 农民工考勤管理 (15)

4.8.1 新增 (15)

4.8.2 修改 (15)

4.8.3 考勤信息批量导入 (15)

4.9 实际工资发放管理 (16)

4.9.1 批量导出人员信息 (16)

4.9.2 实际工资发放信息批量导入 (16)

4.9.3 工资发放确认 (20)

4.10 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账户 (20)

4.10.1 管理人员登录 (21)

4.10.2 项目人员管理 (21)

4.10.3 项目工资专项账户管理 (21)

4.10.4 考勤管理 (21)

4.10.5 欠薪台账上报 (22)

4.11 单位欠薪台账个人明细 (22)

4.11.1 欠薪明细导入 (22)

4.12 单位欠薪台账上报 (24)

4.12.1 统计汇总 (24)

4.12.2 上报 (24)

4.13 考勤统计 (25)

4.14 单位项目树 (26)

4.15 农民工分析 (27)

4.16 个人工作记录信息查询 (27)

一使用环境说明

1、企业能链接外网且按照说明配置好相关控件及安全设置。

2、使用IE8及以上浏览器,安装【地纬单位端助手】,详见首页常用下载。

3、技术支持QQ群:542528378

二系统特点

系统对于个人是一个实名制信息录入和维护的功能,对于单位是一个录入用工过程数据和查询的功能,对于监管方是一个查询统计监督的业务过程,对于监察局,系统把相关模块集成到三位一体内网业务系统中。

三 [外网]务工人员

3.1 个人网上注册

点击上方务工人员栏,然后点击右下方蓝色【注册】按钮,进入务工人员注册页面。在注册页面中,录入相应的务工人员姓名、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然后点击注册,即可完成务工人员的初步注册。

3.2 登录

回到系统首页,点击务工人员栏,在下方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然后

点击【登录】即可登录进入本系统。

3.3 农民工信息修改

点击农民工信息修改,在右边刷新出来的页面中,录入相关的农民工信息,

其中带*的为必填项,然后点击【保存】。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为贯彻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实名制管理平台启用以来,平台运行并没有达到理想状态,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到了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效果,甚至成为了施工企业的工作负担。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程的相关费用拨付不及时。个别项目由于建设单位未能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企业自行垫付农牧民工工资。运行实名制管理平台所需设备采购、网络租用及专人管理等相关费用补贴政策不明确。 二是实名制平台运行不健全。虽然经过多次培训,但仍有个别项目劳资专管员不熟悉实名制管理系统,实名制平台推进缓慢。在实际操作阶段,实名制管理硬件质量良莠不齐,产品和服务缺失。 三是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不完善。部分项目未签订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协议,农民工流动性强,企业管理难度较大,未执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和分帐管理制度。 四是国家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到位。建筑企业实施手段不够强硬、实施目标不详细、监督力度不到位;施工一线项目部管理人员对怎么做、为什么要这样做的概念不清晰。

二、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工资支付源头治理。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审批程序,认真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的调度,督促各建设单位按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做到专款专用。 二是完善工资支付制度机制。认真落实“两金三制一公开”制度,倡导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加强农牧民工长效管理及保障工资及时发放。 三是落实各级主体管理责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强化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管理责任。及时出台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提高建筑业企业主观能动性。 四是规范工资支付权益保障。对实名制工作落实到位的企业,给予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评价中适当加分等优惠政策。对推行工作不积极的企业,主管部门可采取约谈、通报及联动管控等措施给予督促。

平台的操作手册

国家开放大学教师教育网 学员使用说明书 自强求知有为 目录 一、登录到学员工作室 1、在网页地址栏输入“”),进入国家开放大学教师教育培训网首页,(建议收藏本网址,以便后续可以快速进入培训界面,同时按住crl+D可收藏网址) 2、点击下图中红框标注部分,在打开的界面中输入账号、密码进入培训平台。

温馨提示: (1)用户名请使用下发的账号,初次登录时密码使用下发的初始密码 (2)如果忘记密码,可以联系中央电大 3.登录之后进入到了选课页面,因为本项目课程全部为必修,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选课”按钮即可,如下图: 4.选课成功之后就进入到了个人信息确认页面,按照页面提示一步一步填写个人信息即可。 二、学员工作室首页简介 学员成功登录到学习工作室后的页面如下图所示,主要分为了7各部分,如下图中红框所示,此外右下角还有本省学员登录平台时间的排行榜。以下将分别介绍各个版块的功能及操作。 三、功能介绍及操作说明 (一)页面顶端导航栏 1 2 3 4 5 6 1、工作室首页:学员在个人工作室浏览到任何界面时,点击“工作室首页” 均可返回到工作室首页。 2、我的社区:可从下拉菜单中分别选择广场、区域、学校及其他工作坊进 入查看资源和活动。 3、资源中心:可进入查看国家开放大学教师教育网所有的生成性资源,与

所有参训老师分享培训所获。 4、 消息: 通过这个小功能可以给别人发站内信,查看、回复其他人给自己发的站内信、也可以查询自己给别人发信的记录。发站内信的操作如下图所示: 5、 设置:点击设置,学员可修改、完善个人信息,修改密码,详见下图。 6、 退出:点击退出按钮,退出登录状态,返回到“国家开放大学教师教育网”首页。 (二)查看功能 了解该项目的学习要求,考核方案、学习进度、班级简报、课程简报、学 查收、回复收到的站内信 查看已发的站内信 给别人发站 内信 修改、完善个人 修改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杜绝侥幸防患未然 ------致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法人代表的一封信 尊敬的先生/女士: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屡屡发生恶意讨薪现象。有些不良包工头利用企业对工人进退场无合同、人员工作无考勤、工资支付无凭据等等“漏洞”,虚列工人、工天、工价借以转嫁自身承包不善造成的财务风险,并指使下属农民工采取游行堵路、威胁跳楼、滞留政府等等过激手段闹薪,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并对企业形成了强大的社会压力。同时,还有部分企业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致使企业的经营风险无限加大。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施工企业必须依法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无条件支付工人的工资和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并对因此造成的群体性事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信用风险。 为最大限度保护您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合法利益不受非法侵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有关规定附后)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无欠薪”创建活动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25号)(有关活动要求附后)等文件要求,今年,我区将在全区各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实名制、施工过程结算、工资专户管理和银行代发等制度。建

议您工程款与工资行为相分离,由企业直接将工资分发给工人并留下证据,最好通过银行卡发放,对于想利用工人工资款捆绑承包款的包工头请勿用。 请贵公司配合落实“三无欠薪”活动的有关要求,特别是要抓好承诺书《接收单》《反馈单》、班组长和工人的进退场承诺书、考勤制度的落实,对于临时用工,也要督促班组长做好工人的进退场承诺,确保工人工资支付到位。企业要按时报送以下材料(材料具体见附件)到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一、班组用工登记表(企业项目部应于开工后第1个月将班组报送的复印件加盖企业项目部印章后报送。已在建多月的,该表作为第一次报送材料); 二、新增进、退场人员情况登记表(各班组应于每月10日前将本班组上个月新增和退场人员情况报送给企业项目部,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由企业项目部将班组报送的复印件加盖企业项目部印章后报送); 三、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报告(每年9月15日前报送,已竣工的在当月报送); 四、季度工程款(人工费用)到位情况报告(每季第一个月15日前报送); 五、工伤保险承保发票复印件。 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将按照《开展“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公共数据开放平台V1.0产品白皮书

公共数据开放平台 产品白皮书 第一章行业背景 随着各行各业飞速迅猛的发展,信息资源也在日新月异的增长,信息掌握的多寡成为各国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2011年以来,美国、英国等国家在全球掀起了政府开放数据热潮,至今全球已有超过65个国家已加入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行列中,普遍建立了依托互联网面向社会提供开放数据的统一网站。我国各省市也纷纷开始实施数据开放工作,继北京、上海之后,浙江、青岛等省市也纷纷开通了数据网站。 虽然国内各地的数据网站都在逐步建立,但都是各自为营、相对独立,缺少统一的标准、统一的格式、统一的目录等,使得国内没有一个统一的数据开放网站,对外缺少统一的面向世界的中国数据开放网站。 因此,我们设计实现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在国家级、省级“两级建设”,在国家、省、市、县、乡镇“五级使用”,基于互联网,构成集中的、专用的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平台。 第二章产品概述 公共数据开放平台,能够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关于政府部门业务信息、公共事业服务信息等资源的发布、展示、下载、查询和交流等功能。本产品是基于互联网的、专用的、集中的网站,是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的载体。信息资源形式包括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基于云计算技术,充分利用现有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采用自主可控的软硬件设备进行构建,满足快速部署、安全可靠、易于扩展和多并发访问。 本产品作为管理机构、开放机构、社会公众的共用平台,能够起到四方面作用:

1、渠道作用:通过数据网站开放公共信息资源;社会公众通过数据网站获取公共信息资源;管理机构通过数据网站对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过程进行管理、对成效进行评估考核。 2、桥梁作用:通过数据网站建立起开放机构和社会公众交流互动的桥梁,社会公众可通过数据网站向开放机构提出数据开放需求,评价已开放数据的质量;开放机构则可以通过数据网站响应社会公众需求,不断扩大开放范围,提高数据质量。 3、窗口作用:数据网站是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宣传和监督窗口,公布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相关要求、开放计划、开放机构的考核排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布鼓励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和再利用的政策、发布优秀信息服务产品,促进信息服务产业链形成。 4、支撑作用:数据网站要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全过程提供基础设施资源、网络资源、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等信息化基础支撑;为公共信息资源的开放、存储和再利用提供数据采集工具、管理工具、分析处理工具等技术支撑。 第三章产品定位 1、解决的问题:本产品主要是满足各级政府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开放各自的数据,能够集中统一建设可以避免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可以实现数据再处理以及信息产品的生产和提供,可使社会公众方便、低成本的使用和获取开放数据。 2、服务的客户群:本产品通过互联网面向社会公众,大体分两类用户:开放机构和使用数据用户。开放机构通过网站进行上传、管理各自的数据,使用者包括个人、企业机构、科研院所等,可以下载数据直接利用,或再次加工成数据产品、APP应用等。 3、与竞品的差异:本产品与其他省、市的数据开放网站不同在于,能够建设统一的实体数据网站,采用唯一的顶级域名,社会公众可从统一的入口进入,对全省的数据进行检索。所属地市可在省级实体网站上创建各自的虚拟网站,拥有二级域名,并不实际占用存储空间。能够降低建设成本、缩短建设周期。另外,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方案

监理农民工信息管理系统方案 为加强分公司的项目劳务管理,规避劳务使用风险,有效推进劳务实名制管理,维护劳务人员权益,规范项目劳务信息分级管理,促使项目劳务内部按月办理农民工工资结算,劳务公司内部及时形成债权债务,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降低劳资纠纷风险。分公司以xxxx劳务管理文件为基础结合分公司的劳务实际情况,将劳务管理分为劳务信息分级管理与劳务实名制管理,规范项目劳务管理的操作流程。另项目劳务管理人员在进行劳务管理时,应建立项目劳务管理员个人工作清单(见附表1),用以梳理个人报表管理工作,查漏补缺。 劳务信息分级管理: 一、项目劳务组织架构管理 项目部必须要对劳务进行劳务组织架构图构建(可以让劳务提供相关信息,见附表2),并在项目部留底。劳务组织架构图必须包括劳务公司的法人、合同签订人、现场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领料人)的组织构架、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当劳务组织架构发生变更,需5天内更新和报项目部办公室备案留底。 二、劳务分级沟通 为了确保项目信息的有效沟通,对项目各层面与劳务沟通对象进行明确:

三、劳务信息沟通内容 1、项目劳务组织资信情况 (1)劳务公司: ①资源组织能力(如资金实力、管理人员实力、劳务班组的数量和人数); ②劳务承包人与劳务班组长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的款项是否已结清。 (2)劳务班组长: ①班组长与劳务承包人、劳务老板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的款项是否已结清; ②主要人员来自哪里,班组长与主要作业人员的关系; ③班组长与主要作业人员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款项是否已结清;

④按照进度计划,需要多少人、其中技工(俗称大工)多少人; ⑤高峰期能组织多少人、其中技工多少人、这些人目前在干什么、在哪里; ⑥增加作业人员的具体措施。 2、劳务内部计价及结算方式: (1)作业人员与班组长或劳务老板的结算方式、付款方式,款项是否已按月(约定方式)结清。 (2)劳务管理人员(带班)与劳务承包人的雇用关系、薪酬体系、薪酬标准,薪酬结算方式、付款方式、是否已按月(约定方式)结清。 3、劳务信息沟通的其他内容: 掌握沟通对象的姓名、出生日期、联系电话、家庭住址、主要经济来源等。 四、劳务使用动态信息表 项目在劳务进场后,需建立劳务使用动态信息表(附表3)。项目部可以该表对劳务分包人员数量监督,根据总进度计划及月进度计划,发现作业人员无法满足要求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及分公司工程部。 项目需要每季度更新,并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该表上报至分公司,每项目一份,联系人为该劳务队老板(劳务负责人)而非班组长。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Word版

1、应在农民工进场施工前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进场后7日内提供现场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和有关证件以及办理劳动备案,配合工程承包人按照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工程承包人实名制管理规定、现场实行的门禁信息化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必须做到实名制“六统一”(即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工人月工程量确认书、岗位技能证、工资支付表)。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真实的《劳务工人劳动工资发放记录表》并进行公示。劳务分包人应在工程项目部配备一名法人授权的劳资专管员,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支付情况,不得以包代管。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工资支付日期等条款,工人工资约定内容要便于计量和支付。 2、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务分包人必须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到劳动者手中,严禁将工人工资支付给工头,并积极配合和接受工程承包人的监督和检查、培训和教育、确保稳定等管理工作。及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各种劳务报表及每月《劳务工人劳动工资发放记录表》并作为上月款项拨付的依据。 3、加强对农民工的进场教育,教育内容不限于安全生产教育、合理合法维权方法及上述有关内容,确保每人每月受教育不少于1次

(工程承包人组织的教育活动除外),积极组织相关考试,将教育情况、考试情况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并将教育和考试情况报工程承包人备案。

将花名册、身份信息、劳动合同和有关证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京东商城数据开放平台使用手册

京东商城数据开放平台使用手册 系统简介 京东数据开放平台是京东最新推出的、为POP商家提供运营管理及决策支持的数据平台。它通过对店铺的客户访问题及经营状况等数据进行分析、解读,帮助掌柜更好的了解店铺的经营情况,为店铺经营决策提供充分的数据支持。 术语说明 最近上架时间:商品最近一次设置为可售状态的时间。 SPU:是商品信息聚合的最小单位,是一组可复用、易检索的标准化信息的集合,该集合描述了一个产品的特性。通俗点讲,属性值、特性相同的商品就可以称为一个SPU。SKU:即库存进出计量的单位,可以是以件、盒、托盘等为单位。在服装、鞋类商品中使用最多最普遍。例如纺织品中一个SKU通常表示:规格、颜色、款式。 合并SKU:合并SKU,统计到SPU粒度;不选择合并SKU,数据统计到SKU粒度。 指标说明

数据开放平台涉及到的统计指标主要有:上架商品数量、下单量、下单商品件数、下单金额、下单客户数、平均订单金额、客单价、客户转化率、下单转化率、商品关注量、客单量、下单商品SKU数量、浏览量(PV)、访问次数、访客数(UV)。 上架商品数量:统计期截止时间点的上架的商品数量。 下单量:统计期内客户提交的总订单量(先款订单付款后列入统计,先货订单提交后列入统计) 下单商品件数:统计期内提交的订单包含的总商品件数(先款订单付款后列入统计,先货订单提交后列入统计) 下单金额:统计期内提交的订单金额之和(先款订单付款后列入统计,先货订单提交后列入统计) 下单客户数:统计期内提交订单的客户数(先款订单付款后列入统计,先货订单提交后列入统计) 平均订单金额:平均订单金额=下单金额/订单量。 客单价:客单价=下单金额/下单客户数。 客户转化率:客户转化率=下单客户数/访客数。 下单转化率:下单转化率=下单量/访问次数。 商品关注量:统计期截止时间点对商品添加关注的客户数。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13号)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工程建设领域依法应取得施工许可或开工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中从事建设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不得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第四条对直接招用和分包企业招用的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如实采集农民工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工种、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建立劳动用工档案。企业不得招用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招用的人员。 第五条在工程项目部应至少配备一名劳资专管员,负责所属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签订、考勤计量、工资结算支付等工作。劳资专管员应按月向农民工个人提供工资清单,由农民工本人签字并保存2年备查。 第六条依法与招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必备条款。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第七条负责对分包企业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分包企业建立工程项目的劳动用工名册。 第八条自工程开工之日起30日内将汇总后的劳动用工名册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报备。工程施工、勘采加工期间用工人员发生增减变化的,应当在增减变化后10日内对用工人员增减情况进行报备。 第九条企业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应将劳务派遣协议和被派遣劳动者名册按照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要求报备。 第十条建设工程因故停工超过1个月的,应在停工后1个月内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报备劳动者工资结算支付等情况。工程重新开工的,应在重新开工之日起7日内再次报备。 第十一条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维权公示牌,明示业主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明示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明示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实现所有施工场地全覆盖。 第十二条接受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会组织按相应职责对落实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南通市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南通市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建筑从业人员信用体系,促进我市建设领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规范全市建设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被拖欠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苏建建管〔〕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均应当遵守本细则。本细则中的施工总承包指的是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承揽模式。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的农民工工资指服务于施工企业,从事各类建筑活动的施工劳务人员的劳务性工资。 第四条南通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管理。各县(市)、通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所辖区内建筑工程实名制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严格落实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承担全部支付责任,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

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承担直接支付责任。 施工企业不得以被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施工企业作为用工主体,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承担举证责任。 总承包企业应当与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并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包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不得以总承包企业拖欠分包工程款、分包劳务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分包企业未履行支付责任的,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存在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致使无法履行实名制管理的,予以相应处罚并责成限期整改,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具体管理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第二章农民工实名制 第七条本细则所称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以下简称实名制),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将本市在建项目的建筑业劳务务工人员基本信息、项目信息、考勤记录、工作量结算记录、工资支付信息、工人信用信息等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进行动态记录,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用工管理及工作量结算工作,最终将工资发放到务工人员本人,从而保障工人权益,规范企业用工管理,

京东供应商协同平台商品管理操作手册

供应商协同平台商品管理操作说明书 目录 1引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用途..................................................... 错误!未定义书签。 编写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参考资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术语和缩写词................................................. 错误!未定义书签。2系统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状态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用户描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系统使用过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访问地址................................................. 错误!未定义书签。 新品提报.....................................................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流程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操作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录入基本信息规则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录入规格参数......................................... 错误!未定义书签。 录入扩展属性......................................... 错误!未定义书签。 录入商品介绍......................................... 错误!未定义书签。 录入视频介绍........................................ 错误!未定义书签。 提交审核............................................. 错误!未定义书签。 预览.................................................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克隆................................................. 错误!未定义书签。 老品维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流程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操作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菜单位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修改基本信息规则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修改规格参数......................................... 错误!未定义书签。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整理版

农名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出勤记录清况、工发放记录清况、进出项目时间清况的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劳务管理行为,保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包队伍所用劳务人员和自用劳务人员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分包队伍是指在公司各单位从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单位,劳务人员是指分包队伍在承包范围内所使用的人员和我单位自用临时务工人员。 第四条劳务实名制是指劳务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格证书,并实施信息管理,现场考勤、工资支付等相关管理的一种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职能部门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门 1、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

2、负责指导劳务实名制办法的实施。 3、负责劳务人员身份信息管理、考勤管理、工资支付、从业资格情况的监督检查。 4、负责本单位临时务工人员的选用及信息管理。 (二)安保部门 负责在用分包队伍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殊工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持证上岗人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或不按本办法管理的分包队伍有权提出辞退意见。 第三章信息管理 第六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岗位资格信息:职务、级别、证号、发证机构和发证时间等。 3、工资待遇信息:工资发放方式和工资标准等。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分包队伍以作业组为单位设立考勤表,由劳务专管员坚持每天考勤,填写职工考勤表。 第八条项目部应不定期抽查分包队伍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并记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的管理制度。 1、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 二、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进行考勤记录。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所有 作业人员必须实名登记。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上报农民工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种等情况。 五、项目部在农民工办理进场登记后,及时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 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农民工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进行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

工 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七、农民工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 在 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在员工登记表中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农民工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农民工的人身安全,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各施工队在生产上要加强安全管理力度,确保施工生产无事故,并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此,对一分指所属施工队所有农民工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所有进场农民工在入场三日内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同时携 带身份证,否则后果自负。 2、农民工必须在进场后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严禁入场,有传染病 者严禁入场。 3、所有农民工不准为未成年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人员方可入场施工。

新点大数据平台软件操作手册

新点大数据平台软件 操作手册

一、第一章、平台建设背景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的交会融合引发数据迅猛增长,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大数据的发展和应用正日益对全球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活动以及经济运行机制、社会生活方式和政府治理能力产生重要影响。 2014年,“大数据”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以来,中央主要领导对大数据中心的建设及大数据技术的应用高度重视,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也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的文件。2015年,《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陆续颁布,2016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范政务部门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2017年,《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建立全国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取得显著成效,重要政务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这几份重磅文件密集出台,标志着我国政府大数据战略部署和顶层设计正式确立,大数据的开发应用必将使政府治理“如虎添翼”。 二、第二章、建设原则 建设大数据平台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信息资源规划、数据共享、数据开放、融合应用。 2.1、信息资源规划 信息资源规划是政府管理、资源共享、电子政务建设的基础。信息资源规划是以摸清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底数为基础,以较为明确的需求如人口、法人、电子证照、地理信息为导向,通过信息资源规划IRP理论体系,按照三定方案或职责清单对政府业务进行分析,划分职能、梳理职能事项,并识别事项运行所发生的信息资源,详细描述信息资源的基础属性、采集属性、共享属性、开放属性等各类属性。 2.2、数据共享 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先把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做起来,以数据应用为导向,综合考虑管理难度和技术难度,通过统一规划,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节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农民工管理员职责 为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到位,公司根据市建委有关文件要求,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配置专职的农民工管理员,从事施工现场人员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管理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保障各项制度的顺利贯彻落实,特制以下管理职责: 1、凡在施工现场从事管理的农民工管理员必须按市建委有关文件要求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对分包企业的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考核评定、施工实物量结算等管理工作; 3、根据施工生产的需求提供劳动力信息,协助公司调剂分包企业所属施工队伍的流向;负责本公司直接雇佣或分包企业雇佣的农民工管理工作,建立实名制台帐; 4、做好培训分包企业劳资员的工作; 5、协助公司各部门做好农民工进场教育; 6、指导、监管分包企业民工工资发放的执行情况并做好资料的收集; 7、每月30日前向区县建委上报预储账户工资支付明细; 8、监督《从业手册》的使用,确保出勤记录完整、核对清晰; 9、汇总各分包企业的出勤记录,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农民工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 10、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对于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企业不能列入公司“合格分包方名录”并限制其准入; 11、协助解决分包企业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的纠纷; 12、按期检查、核实分包企业派驻现场施工队伍的人数,作好日常监督、检查的详细记录; 13、负责指导项目经理部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安全、质量教育及技能培训,尤其做好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过程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名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且应留有记录;

信息服务平台使用说明

信息服务平台使用说明 技术部开发的信息服务平台的目的在于为我院广大学生和合作助学站点提供信息查询及相关业务操作的服务,使他们能够直接通过互联网能够查询到自身相关信息,提高我院办学服务水平。 目前已开放学生的查询功能和学位课程申报功能,站点的功能正在开发中。 1.使用流程 首先通过我院网站首页进入信息服务平台的首页(图1),该平台用户主要有三类:院内用户,学生用户及站点用户。院内用户指我院内部相关的业务人员,而学生用户指我院学生(成教或自考),站点用户指我院合作办学的站点相关人员。院内用户和站点用户的用户名为创建用户时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自考学生的用户名为考籍号, 成教学生的用户为学号,三类用户的初始密码与各自用户名相同。登录成功后应尽快修改密码。 图1 登录页面 !注意事项!:信息服务平台对浏览器兼容性有一定要求,不支持IE6,建议使用IE7之上的版本或Google Chrome类浏览器,如果使用的360浏览器之类第三方浏览器,必须将模式设定为极速模式。 图2 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 学生用户登录注意选择学生类别,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成人教育”,“湖南自考”,“海南自考”,”青海自考”等(见图3)。

图3 学生用户选择学生类别 2.学生用户功能 学生用户目前能够查询自身基本信息,查询自身成绩数据,以及进行学位课程报考。 3.站点用户功能 站点用户功能尚在开发中,拟开发的功能包括:查询站点本身的基本信息,站点所属学生的基本信息和远程学籍异动申报,站点学生成绩远程申报(成教). 3.1查询功能 站点用户能够查询自身管理的站点的学生基本信息和成绩信息。 图 4 站点查询

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的实施细则(20190424010340)

G572 贵三公路 SG02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逐步完善 G572 贵三公路 SG02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 到个人,进一步遏制因项目纠纷引发的群访事件的发生,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细则适用于在 G572 贵三公路 SG02项目部从事施工活动的劳务队伍,各劳务队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细则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项目部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青海省公路收费处统一对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 具体工作由各劳务队伍负责。 第五条各劳务队伍负责该队所施工范围内所有工地现场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 项目部应设立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的进出场登记工作。 第七条项目部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农民工管理员专门 负责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工资日常管理工作。 1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八条G572 贵三公路SG02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 情况和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具体应做好: 1.严格执行项目现场施工农民工工资担保金制度; 2.落实项目工程款的拨付情况; 3.落实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4.监督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5.积极做好日常纠纷调解工作。 第九条G572 贵三公路SG02项目部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 制加强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对工程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建立健全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办法,制定 并实施强化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用工登记、工资支付与发放情况等相关制度,提高对农民工管理水平; 3.及时掌握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督促劳务队伍严格执行农民工身份管理和工资支付的 有关规定,每月定时按工程项目收集《农民工人员花名册》; 4.由项目收集各劳务队伍委托书及民工身份信息代为办理工资卡并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每月由项目部在劳务队伍工程款中扣除当月民工工资部分银行代为支付。并将发放情况填写于民工 工资发放公 示牌,同时收集存档工资发放表。积极主动处理各种纠纷,化解矛盾,确保稳定; 5.劳务队必须委派农民工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 1)负责组织协调项目部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各种管理工作; 2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考勤方案

建筑工程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 建设方案 无锡中科智远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四月

目录 1项目背景 (1) 2建设目标 (3) 3建设原则 (5) 4项目建设方案 (6) 4.1总体设计 (6) 4.2人员考勤管理系统总体建设 (7) 4.2.1人员信息采集系统 (7) 4.2.2智能终端采集系统 (7) 4.2.3数据接收系统 (8) 4.3平台功能 (8) 4.4人员核查管理系统功能 (8) 4.5系统安全体系 (9) 4.5.1网络安全 (9) 4.5.2数据库安全 (10)

1项目背景 伴随着经济的腾飞现代化建设开始飞速发展,建筑安全生产已成为现今一个热门话题,在事故多发的建筑行业如何保证建筑质量、建筑工人的人生安全和实时掌握建筑工地的人员流动性已成为监管单位与施工单位关心的头等问题。 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是保障建筑工程现场人员人身安全与施工安全的一个重要措施,由于建筑工地的分散性,国家监管单位只能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而建筑工地的现场管理人员为节约现场管理人员成本,往往配置的人员大打折扣,应付检查的方法很多,存在着监管人员来之前到现场,监管人员走之后就走人的现象。这样就导致了建筑工地现场管理人员未能起到及时监督的职责,建筑质量、建筑工人的人生安全都无法得到可靠的保障。 同时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背景下,农民工这个庞大的群体开始被人们所关注,权益保障问题更是各级政府关注的重中之重,国家、地方政府先后颁布了很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条款,在此背景下,有不少不发分子,利用国家和政府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有利形势,打着讨薪旗号组织人员集体上访,给政府施压,少干多要、重复讨要,甚至采取围堵政府机关、堵塞交通等过激行为的恶意讨薪。如何在有效的保障农民工群体合法利益的同时,又能杜绝不法分子煽动闹事,无锡中科智远科技有限公司创新采用最先 1

《大数据平台数据标准》编制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大数据平台数据标准》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起草单位,协作单位,主要起草人; 2019年6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批准文号为:内市监标准字[2019]170号,内蒙古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启动了《大数据平台数据标准》的制定工作。起草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内蒙古大学图书馆、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与云计算标准化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信息中心、浪潮集团、内蒙古大学、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等。归口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主要起草人为:崔连伟、张建军、刘实、常亮、郭新灵、张文辉、李敏、崔波、孟晖、李向前、万磊。 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国务院2015年8月31日印发《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5月3日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明确要求建设相关标准体系,加快建立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的数据标准和统计标准体系,推进数据采集、政府数据开放、指标口径、分类目录、交换接口、访问接口、数据质量、数据交易、技术产品、安全保密等关键共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同时加快建立大数据市场交易标准体系。开展标准验证和应用试点示范,建立标准符合性评估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在培育服务市场、提升服务能力、支撑行业管理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工作。今年,党的十九大中再次提出,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我国大数据领域的建设给出了指导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要求推进政务大数据开发和共享利用。进一步加快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空间地理、统计、金融、信用体系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共建共享,加快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目录、指南和清单、整合形成自治区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开放平台,促进政务在线协同和数据创新应用。围绕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信用、综合治税、社会保障、食药监管、环境保护、电子监察、应急管理和法律监督等需求迫切、效益明显的业务需求,积极推进扩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14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

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8]11号),有效预防和治理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和工程项目部应配备劳资专管员,核实农民工身份信息,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按照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实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对劳务承包行为的劳务用工,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进行劳务人员实名登记造册,纳入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名册作为支付劳务费的基本依据,至少保存3年备查。 第三条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信 息采集点,通过读取二代身份证,使用实名制监管系统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并将工人实名信息传送至银行制作工资卡。已有银行卡的工人,可在施工现场信息采集点提供本人银行卡账户信息,不再办理新的工资卡。 编制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花名册,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民族、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户信息、电子照片、联系电话、文化程度、技能培训情况等。 施工现场人员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在3日内通过实名制监管系统更新。

第四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人员考勤制度,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建立人员专用出入通道,安装符合要求的考勤设备,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劳动考勤并建立农民工进出场、考勤计量等管理台账。考勤设备与实名制监管系统联通,实时传输数据。 施工现场人员每日出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使用考勤 设备进行劳动考勤。考勤可采用指纹、面部或虹膜识别方式。 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用人单位应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和用工评价并及时报送施工总承包企业。 第五条施工企业应根据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薪酬规定通过实名制监管系统编制工人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的工资卡,建立工资支付管理台账。 农民工有权要求复印或拍照留存本人签字的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表,施工企业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保存3年以上备查。 第六条市劳务市场建设劳务站和市建安工程劳保费 管理办公室按职能职责落实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 理工作,做好实名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人员信息采集、进退场登记、考勤、工资支付等实名制实施情况的检查。 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专管部门,负责督促各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并建立专项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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