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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谨慎,签订施工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一、装修合同之承包方资格审查

作为发包方,为预防欺诈,应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况:

1、确认承包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与合法,是否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是否具有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2、确认签约人的资格,若是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

3、了解承包方的经营范围、社会信誉等以确定其履约能力,必要时可以去参观发包方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

二、装修合同之材料

在合同中关于材料应进行详细的约定,如可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标准,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

三、装修合同之工期

在合同中,应对工期进行明确的约定,承包方应按期完成工程。如果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当顺延。但如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四、装修合同之质量

装修合同中,作为承包方,应注意对承包事项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质量标准施工。

1、对于产品质量标准应进行明确约定,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避免产品质量标准方面发生争议。

2、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发包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质量。

五、装修合同之检验

为保障发包方的合理利益,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装修合同应约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在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如果发包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及时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时间验收。若发包方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要求承包方赔偿或返工。

六、装修合同之保修期

为了保障发包方的利益,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修期,保修期在验收合格后起算,双方可在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七、装修合同之价款

为了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在装修合同中对价款支付时间、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

1、明确约定款项的支付方式,如以现金、汇票或是支票,分期支付制。

2、明确约定款项支付时间,开工前发包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0%的工程款;完成50%的工程量后,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竣工验收后,支付总价款50%的工程款。

总的来说就是大家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的一切事物细节等事先做好清楚的打算并约定好,尽可能的降低合同双方的损失,大家一定要牢记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维护好自身的合法利益。

工程合同签订必须注意的问题

工程合同签订必须注意的23个“坑” 1、如何认定内部承包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与其下属分支机构或在册职工签订合同,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承包给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施工,并在资金、技术、设备、人力等方面给予支持的,可认定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以内部承包合同的承包方无施工资质为由,主张该内部承包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2、如何认定未取得“四证”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发包人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认定合同无效;但在一审庭审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予以竣工核实的,可认定有效。 发包人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3、如何认定当事人就工程价款计价方法所约定的条款的效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的确定方法虽然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不一致,但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该约定应认定有效。

4、如何认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条款的效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的保修期限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期限的,该约定应认定无效。 5、如何认定开工时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开工时间以开工通知或开工报告为依据。开工通知或开工报告发出后,仍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应以开工条件成就时间确定。没有开工通知或开工报告的,应以实际开工时间确定。 6、如何认定工期顺延? 发包人仅以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而主张工期不能顺延的,该主张不能成立。但合同明确约定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视为工期不顺延的,应遵从合同的约定。 7、发包人已经签字确认验收合格,能否再以质量问题提出抗辩,主张延期或不予支付工程价款?

家装施工注意事项

一、水电: 1、防水施工宜采用涂膜防水 2、防水工程应该在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并验收后做 3、防水施工完成后要做2次蓄水试验 4、浴室防水层应该不低于1.8米 5、地漏、阴阳角、管道等地方要多做一次防水 6、地漏要用防臭地漏 7、冷热水管左热右冷 8、水管尽量不要从地上走 9、冷水管在墙里要有1CM的保护层,热水管是1.5CM,因此槽要开得深 10、装PPR管是要考虑贴好瓷砖的厚度,这样管子不会露出来 11、烧菜只有几分钟,洗菜要很久,水斗一定要买大的 12、龙头和台盆要配套,弄不好就装不上去了 13、马桶安装不能用水泥,要用硅胶 14、马桶、龙头安装好后要注意保护 15、买马桶时要考虑马桶的坑距 16、洗衣机要考虑是上排水还是下排水 17、卫生间里最好不要装电话,容易受潮 18、卫生间里的镜子要先考虑好尺寸,否则镜前灯很容易就装高了 19、卫生间管道最好留检修孔 20、强电弱电不能穿在同一根管子里 21、左零、右相上接地

22、电源插座距地300,开关1.4米 23、开关不要装在门背后 24、插座多多宜善 25、大功率电器用16A插座,如电烤箱等 26、暗盒要用好的 27、暗盒一定要和面板配套,否则有可能装不上 28、PVC电线管内电线截面面积不得超过电线管截面面积的40% 29、卧室的空调不要对着床 30、空调洞要考虑向外倾斜,否则雨水会进来 31、灯尽量考虑双控 32、卫生间最好安装防溅插座 33、阳台上要考虑个插座 34、电线槽要横平竖直,排好照,以后用起来方便 35、公用烟道要装止逆阀 36、买来的电器一定要好好让工人看说明书 37、说明书和保修卡等资料一定要留好 二、泥工: 38、水泥超过出厂期三个月就不能用了 39、不同品种、标号的水泥不能混用 40、黄砂一定要用河砂,用嘴尝味道就知道了 41、墙地砖要浸水两小时以上,阴干后才能贴 42、墙地砖宁可多买几片,不要少买,否则容易出现色差

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审批表(新)

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审批表 NO : 工程名称 发包单位 工程规模 合同造价(元) 基层单位 基层单位负责人必须对合同条款认真审阅,对工程的可靠性多方研究了解,且保证:1、不得将本工程转让、非法分包或利用合同进行诈骗,如果发生,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字人)要对本工程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承担过失责任。2、认真履行合同规定内容,贯彻执行公司QES 管理体系,争创优质工程。 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商 务 部 生产部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商务部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总经理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董事会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分包)签订审批表 NO : 工程名称 分包单位 工程规模 合同造价(元) 基层单位 基层单位负责人必须对合同条款认真审阅,对工程的可靠性多方研究了解,且保证:1、不得将本工程转让、非法分包或利用合同进行诈骗,如果发生,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字人)要对本工程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承担过失责任。2、认真履行合同规定内容,贯彻执行公司QES 管理体系,争创优质工程。 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商 务 部 生产部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商务部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合同主管副总经理 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总经理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分包)签订审批表 NO:工程名称 分包单位 工程规模合同造价(元) 基层单位 基层单位负责人必须对合同条款认真审阅,对工程的可靠性多方研究了解,且保证:1、不得将本工程转让、非法分包或利用合同进行诈骗,如果发生,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字人)要对本工程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承担过失责任。2、认真履行合同规定内容,贯彻执行公司QES管理体系,争创优质工程。 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商务部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月日生产部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合同主管副总经理 审批意见: 签名: 年月日总经理审批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工程项目技术协议注意事项

工程技术协议注意事项 一、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第一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给予的涵义: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同意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 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托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7.设计单位:甲方托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8.工程造价治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治理部门。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11.合理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差不多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讲明和有关资料)。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依照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托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经要、函件及通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

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

每日一讲—建设工程发包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1、合同的签订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对于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承发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相一致,承发包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后,不应该再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补充协议。 2、合同的主要内容 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若涉及到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可能会被要求采用FIDIC 条款,其他类型的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参照FIDIC条款起草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本。 3、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法定义务,发包人应按照承发包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应按时支付的工程款包括承发包合同有约定的预付款(备料款)、进度款和结算款以及已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应当返还的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保修金等款项。发包人应履行下列主要责任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按照约定的分工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各种材料和设备; (3)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接受竣工工程并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4、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下列主要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期开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2)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 (3)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建设; (4)对建设的工程负瑕疵担保责任。 5、合同解除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注意事项有哪些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注意事项有哪些? 1.公共区域保护: 进场首先将公共区域地面清扫干净,用影像记录入场前的地面破损情况,然后铺一层珍珠棉再附一层彩条布最好铺一层九厘板。墙面用彩条布遮挡1.2米高,突出部位与电梯门套重点用板材防护,注意墙面与地面岬角要墙面遮盖地面十公分,避免泥沙进入造成地面瓷片划痕。 2.文明施工用语: 在公共可视墙面张贴公司铭牌及温欣警示。如:尊敬的***因施工给您带来诸多不便请您多多谅解等等…及文明施工用语。 3.室内地板 未拆除的清扫后铺一层珍珠棉再铺一层彩条布,可将拆除的成品柜放在已做保护的地板上,和施工面临界的所有物品要全封闭防护,对已入住业主的贵重大型物品要重点防护。 4.卫生间拆除的洁具(座便.洗手盆…) 必须将拆除的配件连同主体一起包装并妥善安置。由于空间狭小,所以卫生间施工尽量用小型电动工具,避免对其它物品造成损伤。 5.门与门套的防护: 入户门是管理室内施工的一道屏障,因不能拆卸所以要进行很好的防护,每天施工时用木版构件将容易碰撞部位小心呵护。室内房门需要拆卸的一定要安排专业人员将板 门拆卸下来,并对锁具及铰链进行包装防护,横向接近垂直靠立墙面,门套附膜后用木版构件捆绑防护。注意安装玻璃的门与施工面临界的要用木板遮挡防护。铝合金门可以拆卸下来放置在阳台上对铝合金下槛附膜后用木版构件保护,防止水泥沙浆污染,立框用胶带粘贴防护。 6.卫生间防水: 在局部拆除卫生间地面的时候要对地面防水层重点防护,卫生间地面拆除最好 不要使用电动机械工具,因不好控制很容易造成其它物品的损伤,也容易对防水层造成深度破损。 7.墙面油漆防护: 与施工部位相临的墙面要用纸或者其它材料做1.2米防护,避免被拆除机械喷出的油渍和水泥沙浆污染,施工时注意物体撞击对墙面造成损伤。 8.地面石材 拆除施工时,一定要将水泥沙浆层彻底铲除干净露出原楼板砼层,一边拆一边清理,这样可以对地面隐蔽施工的水管.线管及时发现并进行防护,最好在拆除前对隐蔽的水管.线管作好定位并在地面画线警示。 9.水.电的使用与管理: 进入现场首先要明确水管的总阀和电源总开关的位置,使用电动工具要用三插有保护接地的插座,室内电源是区域控制的,最好将拆除部位的电源空气开关关闭,避免拆出时破坏电源线发生触电事故。施工现场上下班要控制水管总阀和电源总开关,避免发生漏水和漏电事故。

工程合同注意事项

工程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 __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 __合同法》、《中华人民 __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 《协议书》中明文要求发包人和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 __ 合同法》、《中华人民 _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

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其次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 三、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完整版)无尘车间装修施工注意事项及要求(20201019144612)

无尘车间装修施工注意事项及要求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我国的企业不仅同国内的企业展开激烈的竞争,而已还要跟国外企业展开更为广阔更为激烈的竞争,所以我们现在的企业不得不进行转型、升级、创新,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生存。而在这种商业环境下,无尘车间将被我们越来越重视,因为无尘车间不仅能保证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而且对产品的质量、精度、成品率、稳定性等都有显著作用。下面美克威尔就针对无尘车间装修施工的要求以及注意事项为大家简单的介绍下,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无尘车间装修施工项目: 1 、隔墙板:包括窗户、门, 材料是彩钢板,但彩钢板的夹芯有很多种。 2 、天花吊顶:包括吊杆、纲梁、天花板格子梁,材料一般是:彩钢板与无尘板。 3 、照明器具:采用无尘专用灯具。 4 、无尘车间制作主要包括天花吊顶、空调系统、隔断、地面、以及照明灯具。 5、地板:高架地板或防静电PVC地板或环氧树脂地板。 6、空调系统:包括主机、风管、过滤器系统、FFU等。 电气工程施工要求: 1 、洁净空调配电、照明配电和其他设备配电应单独控制。 2 、网线、墙上设备电源利用原有线路,配电箱、插座、照明开关和网络面板均为暗装。 3 、洁净室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明,在施工前要进行复核。 4 、每个单独区域照明灯开关应单独控制。 5 、灯具安装应易于清洁。 6 、室内洁净灯具安装完毕,应该及时清扫。 无尘车间净化装修施工要求: 1、地面处理做自流平地面处理,铺设2mm厚PVC地板。 2、根据GMP规范要求,洁净室在设计和安装时应考虑使用中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本工程在进行净化装修时,门窗安装与建筑、净化空调、各种管线、照明灯具的结合部位缝隙要密封处理。 3 、所有的配件、隔墙、吊顶的固定和吊挂件只能与主体结构相连,不能与设备和管线支架交叉混用,防止因微震引起装饰材料松动和灰尘脱落。 4 、建筑装饰和门窗的缝隙应在正面密封。 5、根据GMF认证检查标准,室内装修要符合下列要求: a. 应选用气密性良好,且在温度和湿度等变化作用下变形小的材料。 b. 墙壁和顶棚表面应光洁、平整、不起灰、不落尘、耐腐蚀、耐冲击、易清 洗,减少凹凸面。墙、地面相接处做成半径等于50mm勺圆角。壁面色彩要和谐、雅致,并便于识别污染物。

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3)_合同大全.doc

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3)_合同大全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式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以非法人分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无效。 八、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篇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如何约定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如何约定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一、开工日期的约定 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一般为工期开始计算的相对日期。如开工日期基本已确定,并按此日期做开工准备的,则应约定具体的开工日期;如开工日期尚未确定,则合同约定时应注明,“具体以取

得施工许可证后甲方或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开工令发出的日期并非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应当还有7日的准备期。 建设工程开工时间一般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报告》确认的时间为准。但如果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报告》确认的开工时间并不具备开工条件时,如早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确认的开工时间,则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确定的开工时间作为建设工程开工时间;又如发包人签发《开工报告》后,迟延向承包人提交施工资料、施工场地,则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实际提交施工资料、施工场地的时间计算。 二、竣工日期的约定 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一般为承包人完成工程的相对日期或绝对日期。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竣工日期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通用条款中约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但实践中发包人为了规避风险,往往会要求对竣工日期做特别的约定,具体表现在 1竣工日期,特别约定为建设工程档案的备案日期。 2竣工日期,特别约定为竣工验收后再维修整改完成的日期。 3竣工日期,特别约定为竣工验收后物业公司再行验收整改合格的日期。 4竣工日期,特别约定为可能在承包工程范围外的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等各部单位或分部验收完成的日期。 如某住宅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及质量合格,需符合三个条件(1)工程通过质监站参与的竣工验收,质量合格;(2)乙方竣工资料齐全,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招标文件起草阶段注意事项 招标文件的构成: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招标需求、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投标文件制作格式及附件。 1、明确招标范围及招标工程内容,以及专业承包资质要求。 2、合同价款方式及材料、设备供应方式:分为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固定总 价:一次包死;固定单价:竣工据实结算;并对于合同中的材料价格是否约定可调整范围。 3、工程预付款的约定: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情况对投标人投标报价将产生一定影 响,所以招标文件中应予以明确。 4、总承包服务费的计价方式:招标文件对总承包服务费的处理方式有两种:① 总承包服务费暂不计入,签订施工合同另行约定。②暂定专业分包工程暂估价总额,在限定上限费率情况下,投标单位竞争费率及报价。 5、招标文件中需明确水电费由承包方按实际发生费用向提供方缴纳。 6、设备招标文件的起草,在使用部门提出具体用户需求的基础上,要综合考虑 公用工程的配套情况,设备吊装,就位等实际工况,结合具体设备自身的安装要求,约定卸货、吊装、就位的具体实施责任主体。 7、招标项目若涉及二次深化设计,要求对设计深度和最终实现的功能,应在招 标文件中给与详细说明。 8、招标文件必须写明付款方式,供货期、运输、吊装等涉及后期合同签订的关 键因素。 9、招标文件对企业资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售后服务承诺、相关业绩 等信息必须要求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提供。 10、关于招标的纪律要求,招评标规则、标书份数等要在招标文件中做出说 明,以利投标人能认真准备和完善的提供。 11、关键的工程或设备在项目初期,必须进行必要的现场调研或前期的技术 澄清,再组织开标。

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注意事项

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服务合同,为此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颁布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但是委托人在与监理人签定合同时,不能机械地套用范本,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加以灵活运用。总结起来,一般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规定,监理单位实行资质审批制度。设立监理单位,须报工程建设监理主管机关进行资质审查合格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承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其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各类监理人员都作了相应的资质要求,作为合同一方的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人员,要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 二、应该包括对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在 监理合同范本专用条件部分有关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的内容的条款中,委托人往往只要求监理人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而在有关监理人权利的条款中,却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赋予了监理人有关工程造价和进度的一系列权利,显然造成了权利义务的不对称。还应注意的是,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 单位进行。 三、注意保持前后条款的协调性在监理合同范本中,都有“按合 同约定或需要专用条款另行约定的”内容。而合同主体在套用范本时,往往遗漏了需要再行约定的实质部分,使上述条款存在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问题,因此,我们在使用监理合同范本时,要注意保持前后条款

四、区分监理人责任条款中的过失和故意 对监理人没有监理资质、与承包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或拒绝履行监理义务等故意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固然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对于监理人的过失行为,只要造成损失,就推定其主观上存在故意,除非监理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此行为是由其过失所致。委托人在与监理人签约时要对这一点明确约定。 五、委托人的代位求偿权根据范本规定,监理人在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但是,如果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监理人遭受损失,委托人在补偿监理人后,有权代替监理人向第三人追偿。范本并没有委托人代位求偿权的规定,为了保证委托人能够顺利行使代位求偿权,在签约时应对委托人代位求偿权作出明确约定。 六、合同解除权的约定监理合同是一种提供服务的格式合同,当服务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需要或是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监理合同范本没有规定委托人的合同单独解除权,我们认为监理合同可以约定在下列情况下,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1、监理人及其派出的监理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 2、监理人与承包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3、监理人转包或分包本合同项下的监理服务。 七、合同价款的计算问题范本专用条件部分规定了监理人正常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的计算方法,这是出于合同签定后实际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导致监理业务需要延长时间、暂停或终止。

装修安全施工注意事项范文

装修安全施工注意事项范文 在我们的家庭装修中,做到施工安全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在装修施工中我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为大家分享了装修安全施工的注意事项,一起来看看吧! 装修安全施工注意事项 一、防盗 在装修期间,尤其是室内的窗户、防盗网等没有做好之前,注意梁上君子对此蠢蠢欲动。我就曾经见过至少两家人:一家是住宅、一家是食堂。两者命运一样:同在一楼,同样被人整层盗去铝合金玻璃窗,只留下光光的一个框边。所以在工场内务必派人值守。另外,在装修工场也必须防内贼。偷工具的、偷工场内物资。特别是包工不包料的,业主或者管理方更要费神。 二、防火 1、禁止在工场内生火、吸烟。应在明显处张贴“禁止烟火”警告牌。

2、不得在没有绝缘管道保护下乱拉电线。临时接线应尽量远离易燃装修材料。 3、必须在工场内做饭的,一定要在指定的范围内进行。该区域应是没有火患危险的。 4、必须绝对禁止在室内生火取暖。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室内通风。 三、防水 1、建议装修材料在堆放时垫高20-30cm,使其与地面脱离。 2、小心用水,特别是在排水系统没有做好之前。工人在工场内洗澡的,要向其再三嘱咐。 3、离开工场时,检查水龙头是否关紧。 4、不得让不懂管道施工的工人从事给排水施工。 5、铺设实木地板或复合地板的,应注意临近区域的防水问题。

6、没有人员值班时,应关紧窗户。如果处于通风期,应尽量避开台风季节。 7、定期清理排水孔,以免堵塞造成淹水事故。 四、防危 1、装修材料放置妥当,尖角物品要适当预保护,防止碰撞受伤。。 2、小金属配件要放置妥当,尤其是钉子。废置木板上钉有钉子的,要及时打弯压平。 3、高空作业要做好安全措施,配备足够的高空作业装备。 4、稳固天花板工程、安装灯具等,一定要打好膨胀螺丝,多打一点以防万一。 5、应由受到正式训练的人员操作各种施工机械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尤其要小心电锯、高压射钉枪等机械的安全使用。 装修工程的危险虽然比不上建筑行业,但还是要小心为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常见法律问题解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常见法律问题解答 1?经过公开招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如果出现需要变更工期、工程造价等条款的法定事由,后续的补充协议是否需要后续备案? 【律师解答】 (1)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4) 14号《司法解释》的规定,经过招标的工程承包合同备案后,后续的补充协议也需要备案; (2)如果补充协议没有经过备案,容易被认定为“黑白合同”,导致结算时引起争议。 2.发包方要求“带资”和“垫资”,如何签订风险控制条款? 【律师解答】 (1)要明确约定带资、垫资的利息,利息要等于或高于银行贷款的利率; (2)工程付款的时间约定应约定在工程竣工后的6个月内(行使优先权的期限); (3)尽量约定按月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 (4)和分包商、材料商签合同时,尽量将带资、垫资的风险转移。 3.承包人如何签订固定总价合同? 【律师解答】 (1)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时,要约定价款的可调因素,如材料价格上涨超过一定的幅度时,对工程价款做相应调整等; (2)在工程报价时,以施工图为基础,认真核算工程量,而不能以扩

初图为基础报价,因扩初图一般都会改动。 4.发包人的“协助义务”,能否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 【律师解答】 (1)《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人的协助义务主要是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及行业惯例;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必须协助的义务有很多种,为避免发生争议,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5.发包方指定承包方签订分包合同,该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1)明确承包人对于分包工程的管理权利; (2)明确分包工程的价款结算方式; (3)明确分包工程的工期延误责任; (4)明确分包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的分担。 6.因资质问题而导致合同被认定无效,哪几种情况可以补正? 【律师解答】 (1)最高人民法院(2004)14号《司法解释》第5条仅规定了超越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是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工程施工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2 )根据其他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未取得建筑施工资质,

签订工程合同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工程合同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工程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这是当事人在签订工程合同之前需要充分考虑的,并且这也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要是工程合同签订的不好的话,势必会对自己的利益造成影响。今天,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的就是在签订工程合同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其次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 ▲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1)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

签订施工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护发承包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是发承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为防范合同纠纷,在签订过程中,以下10个方面需要注意。 一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 1、发包方需要满足两方面内容: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承包方需要满足的内容有:①资质情况;②施工能力;③社会信誉;④财务情况。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的分析和判断。 二合同价款应注意 1、“合同价款”的填写,应依据住建部规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三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条款应注意 1、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

2、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 3、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 四合同价款及调整价款应注意 1、填写合同价款及调整时应按《通用条款》所列的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约定一种写入本款。 2、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 3、采用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 4、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 5、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 五工程预付款条款应注意 1、填写约定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应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及包工包料情况来计算。 2、应准确填写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款项的具体时间或相对时间。 3、应填写约定扣回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 六工程进度款条款应注意

装修合同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装修合同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装修合同是业主与装饰公司或施工队签订的一个装修约定,是有法律效益的一个文件,一般情况下,装修合同都是由施工方出具的,通过业主审核之后再进行签订,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装修合同有风险,一定要了解其中的细节之后再签字。 一、书面文件不全 施工合同不只是一本合同书而已,经过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装修施工的全套设计、施工图纸都是施工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而有些业主在与装饰公司签合同时以上三个要件可能不齐全,签字施工后由于文件不齐全而带来的问题就无法寻求法律保护。 二、合同主体不明晰 要注意的是,签合同的时候首先要确定甲方和乙方,包含其名称及联系方式。有些装饰公司在签合同时要求业主填写的信息详细,但在自己签字时,只是在签名处盖个章。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必须要求装饰公司签上其完整公司的名称,并且确认签的公司名称是否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若不一致要求其解释二者之间的关系,且在合同中写明。 三、增减项未加入合同 现在装修工程中出现增项是很常见的事,但其实这是不正常的。因为装修公司一开始为了使业主签单把报价压的很低,等到真正施工时再一点点的增项,而这时业主也没有反悔的机会了,只能任其增项。为了预防这种情况,业主在签约前先要审核一下报价上的施工面积与施工项目是否合理,谨慎增减项目。若是施工过程中出现增减项目,那么施工合同也必须变更,业主需要与装修公司协商,与工程相关的工期、预算和图纸等都要做出变更。而这一项广大消费者可以放心,南宁塞纳春天保证全程0增项。

四、材料供应不做确认 装修公司在给业主建议时一般都会让业主选择装修公司提供一部分装修材料,业主自购一部分材料的装修方式,那么这种情况就是甲乙双方均对材料负责。业主需要按时提供装修材料,并要经过装修公司验收,并且办理交接手续。装修公司没有权利私自更换业主提供的材料,若材料有问题也要及时更换、补齐。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业主也要验收,业主要拿着装修公司提供的报价单核对材料,一旦发现问题,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更换、重做、赔偿。 五、工程验收不细心 验收要注意的大问题就是合同中一般都规定:“如未办理验收手续,消费者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消费者负责。”所以业主在完工后一定要认真验收,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装修公司返工。不能完全修复的,可以要求装修公司赔偿。若是有些项目很难在短期内发现问题,双方可以约定一个合理的期限作为保修期。

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代表: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设计师: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附件二: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应其余部分材料(附件一: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二: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只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一: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年月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7 工程造价:元,大写(人民币): (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第二条施工图纸 2.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月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三: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2.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2.3对施工图纸的变更应当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2.4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三条甲方义务

建安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建设施工合同签订四项注意建设施工领域目前出现的众多有关工程款清欠、签证、索赔等施工合同纠纷,一方面是由于施工企业的市场地位、建设领域的经营习惯和行业惯例等经济因素造成的,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缺乏相关的意识、知识和经验,埋下法律风险而造成。 一、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案例:甲公司2002年9月取得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2005年12月取得一级资质;乙公司不具有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2005年11月,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义获得一笔1万平方米的幕墙工程业务;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了一份内部承包协议。工程竣工结算时,发包方认为甲公司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拒付工程款。 评析:上述案例中,甲公司超越资质签订的合同本属无效,但由于甲公司在工程竣工之前取得了必要的资质,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

释》,此类合同会按有效处理。不过,由于涉案合同归根结底是乙公司为承揽业务而借用甲公司名义签订的,如果发包方有证据证明这个事实,则乙方行为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属于借用资质行为,合同仍会被认定为无效。 此外,如何认定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在实践中,内部承包协议存在多种形式。第一种形式,两个没有关联关系的法人之间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这属“名为内部承包,实为非法转包”的情况,合同无效,本案即属此例。 第二种形式,集团公司内部承包给下属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由于这类协议仍然是两个独立法人之间签订的,所以这种形式仍然应当被认定为非法转包。 第三种形式,内部项目部承包工程。在项目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本身是公司员工的情况下,内部承包协议合法有效。在项目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是员工的情况下,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属于借用资质的行为,因而无效。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注意事项有哪些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注意事项有哪些?■ 1.公共区域保护: 进场首先将公共区域地面清扫干净,用影像记录入场前的地面破损情况,然后铺一层珍珠棉再附一层彩条布最好铺一层九厘板。墙面用彩条布遮挡1.2米高,突出部位与电梯 门套重点用板材防护,注意墙面与地面岬角要墙面遮盖地面十公分,避免泥沙进入造成地面 瓷片划痕。 2.文明施工用语: 在公共可视墙面张贴公司铭牌及温欣警示。如:尊敬的***因施工给您带来诸多不 便请您多多谅解等等…及文明施工用语。 3.室内地板 未拆除的清扫后铺一层珍珠棉再铺一层彩条布,可将拆除的成品柜放在已做保护的 地板上,和施工面临界的所有物品要全封闭防护,对已入住业主的贵重大型物品要重点防护。 4.卫生间拆除的洁具(座便.洗手盆…) 必须将拆除的配件连同主体一起包装并妥善安置。由于空间狭小,所以卫生间施工 尽量用小型电动工具,避免对其它物品造成损伤。 5?门与门套的防护: 入户门是管理室内施工的一道屏障,因不能拆卸所以要进行很好的防护,每天施工时用木版构件将容易碰撞部位小心呵护。室内房门需要拆卸的一定要安排专业人员将板门拆卸下来,并对锁具及铰链进行包装防护,横向接近垂直靠立墙面,门套附膜后用木版 构件捆绑防护。注意安装玻璃的门与施工面临界的要用木板遮挡防护。铝合金门可以拆卸 下来放置在阳台上对铝合金下槛附膜后用木版构件保护,防止水泥沙浆污染,立框用胶带 粘贴防护。 6.卫生间防水: 在局部拆除卫生间地面的时候要对地面防水层重点防护,卫生间地面拆除最好不要使用电动机械工具,因不好控制很容易造成其它物品的损伤,也容易对防水层造成深 度破损。 7.墙面油漆防护: 与施工部位相临的墙面要用纸或者其它材料做 1.2米防护,避免被拆除机械喷出的油渍和水泥沙浆污染,施工时注意物体撞击对墙面造成损伤。 8.地面石材 拆除施工时,一定要将水泥沙浆层彻底铲除干净露出原楼板砼层,一边拆一边清理,这样可以对地面隐蔽施工的水管.线管及时发现并进行防护,最好在拆除前对隐蔽的水管. 线管作好定位并在地面画线警示。 9.水.电的使用与管理: 进入现场首先要明确水管的总阀和电源总开关的位置,使用电动工具要用三插有保护接地的插座,室内电源是区域控制的,最好将拆除部位的电源空气开关关闭,避免拆出 时破坏电源线发生触电事故。施工现场上下班要控制水管总阀和电源总开关,避免发生漏水 和漏电事故。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原则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原则 篇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该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该注意哪些问题? 订立工程合同前,要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改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其次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 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1)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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