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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交警总队车管所事权问题的答复

1 / 1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交警总队车管所事权问题的答复

【法规类别】交通安全管理

【发文字号】公交管[1997]150号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1997.07.17

【实施日期】1997.07.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交警总队车管所事权问题的答复

(公交管〔1997〕150号)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你总队关于公安厅交警总队车管所事权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车辆管理是交通管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 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近期,道路运输安全形势严峻,特别是山东、云南、河北、山西、福建、湖南等多地发生了常压液体危险货物充装、运输安全事故。事故暴露出道路运输,特别是常压液体危险货物充装及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安全隐患突出。为了做好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立即部署开展道路运输安全大检查 当前已经进入冬季,春运将于2017年1月13日开始,这段时期历来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级交通运输、公安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并举一反三,抓紧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加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充装、运输及包车、客运班线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省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以下简称槽罐车)安全隐患排查 道路运输企业要购置、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的槽罐车,不得擅自改装,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车辆和罐体进行检验、维护和保养,保证车辆和罐体技术状况完好。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立即对辖区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所属的槽罐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于经检验机构检验认定为“不合格”的槽罐车,或者未按照《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 18564.1)要求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槽罐车,一律要求停止营运并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扣《道路运输证》,整改不合格的要退出营运市场。 三、严格液体危险货物装卸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核准制度,按照强制性标准进行装载作业,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并告知承运人相关注意事项,不得为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车辆充装危险货物。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设计用途使用槽罐车,不得随意变更充装介质。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联合检查,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企业非法托运危险化学品、不执行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核准制度及违规装载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重点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资质及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并按照职责分工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四、严格槽罐车停车场地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停车场的监督检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停车场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环境防护和消防防护设备。对于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招聘人员一览表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招聘人员一览表 序号岗位名称 人 数 工作 地点 学历要求任职条件 1 交通安全宣传 工作研究 1 北京 硕士及以上学历 社会科学类专业 中文、新闻传播、法律等社会科学类专业,具 有较强的活动策划和组织能力,文字功底强, 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吃苦奉献精神,具 有相关经验者优先考虑。 2 交通安全教育 工作研究1 北京 硕士及以上学历 传媒广告类专业 熟练掌握平面媒体与流媒体应用技术,具有报 纸、杂志等平面媒体工作经验,熟悉杂志编辑 流程、杂志栏目内容组织审定,文字功底强, 具备一定的组织策划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 作精神和吃苦奉献精神,具有相关经验者优先 考虑。 3 交通政策、法 规及规划研究 1 北京 硕士及以上学历 行政法专业 具备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行政法,精通 道路交通及相关领域法律基础知识,文字功底 强,思想端正,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吃 苦奉献精神。 4 交通政策、法 规及规划研究 1 北京 硕士及以上学历 交通类专业 具备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掌握道路交通工程 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精通道路工程设计,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字功底强,思想 端正,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吃苦奉献精 神。 5 信息安全 分析研究1 北京 硕士及以上学历 计算机专业 精通计算机病毒、黑客攻防、漏洞分析、操作 审计相关技术,熟练使用JAVA、Oracle、 Websphere,具有软件开发能力,思想端正、 工作态度认真,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吃 苦奉献精神。 6 道路交通安全 法律法规与政 策研究或道路 安全通行管理 研究 1 无锡 博士及以上学历 法律或交通工程 专业 从事交通安全政策法规或交通工程研究2年以 上,热爱工作,品性端正,能吃苦,具备良好 的团队协作精神。 7 驾驶行为研究 仿真技术开发1 无锡 硕士及以上学历 交通安全或 计算机应用专业 具备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虚拟场景构建 方法和技术,掌握交通仿真平台开发技术,熟 练使用OSG、OGRE、OPENGL、CREATOR 等开发工具;热爱工作,品性端正,能吃苦, 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8 交通违法系统 运行监测1 无锡 硕士及以上学历 计算机专业 从事信息系统开发工作2年以上,精通信息系统 开发应用技术,能够熟练使用JAVA技术进行编 程,熟悉websphere、oracle数据库技术和应 用,能够独立承担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项目 软件开发工作,思想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具 备良好团队合作精神和吃苦奉献精神。

公安部交管局16项便民措施

公安部交管局16项便民措施 一、在交警队、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单位设值日警官,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督办信访事项。 二、在采取临时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的路段和分流路口,设立指路标志,告知群众限制的原因、时间和绕行路线,以便群众提前选择线路绕行,避免排队等候。 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询案件侦办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向受害人及其亲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对出具机动车合法有效证明、凭证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考试合格的,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五、在车辆管理所及有条件的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设立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在有条件的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设立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窗口,群众可以就近接受交通违法处理或者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六、对机动车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或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未换领、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管理所向社会公告,提醒机动车所有人或机动车驾驶人及时办理。 七、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机动车号牌号码,由2个号码选1个增加为5个号码选1个。 八、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九、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不能按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延期(但在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十、在机动车驾驶证副页打印下一次换领驾驶证或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时间等提示语。自7月1日起,车辆管理所核发、换发、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时自动签注以上提示语;对以前核发的驾驶证,驾驶人主动要求补充签注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当场予以签注或者免费换发副证。十一、交通事故立案后,当事人在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时,可以请委托的律师到场。律师可以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十二、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和计划单列市,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多国语言考试题库。 十三、允许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商、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代办机动车牌证。 十四、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十五、各省、自治区选择1至2个地市,商财政、银行等部门,试行在地市范围内跨县(区)

关于交通安全的规定

关于交通安全的规定 关于交通安全的规定 一、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节录)(1999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94年5月12日) 二、道路交通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30日) 公安部关于驾驶和乘坐小型客车必须使用安全带的通知(1992年11月15日)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车行道边缘线有关问题的答复(1992年12月10日) 三、汽车报废标准 国务院对禁止非法拼(组)装汽车、摩托车通告的批复(1996年8月21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内贸易部、机械工业部、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1997年7月15日) 公安部关于实施《汽车报废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1997年11月18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

保护局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1998年7月7日) 公安部关于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实施日期的通知(1998年7月30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2000年12月18日) 四、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证管理 机动车登记规定(2004年4月30日)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4年4月30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04年4月30日)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2001年8月20日) 五、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4年4月30日)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公开公正处理工作的通知(2000年10月17日)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2002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1997年3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

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公安部于1993年批准成立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挂靠在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专业从事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和检测。质检中心分别于1995年3月和2000年1月首次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和中国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证书编号为:[20060011432X],实验室认可证书编号为:[https://www.sodocs.net/doc/5619098956.html,AS L2110];于2007年2月通过国家检查机构认可,认可证书编号为:[https://www.sodocs.net/doc/5619098956.html,AS IB0084];以质检中心为基础筹建的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2007年2月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的授权,并得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批准,授权证书编号为:[(2007)国认监认字(329) 号]。 质检中心下设业务管理部、检测研究一部、检测研究二部、计量&检测技术发展部和计财部,建有环境、声学、光学、电子、理化、力学、车辆、警用装备等检测试验室,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5名。质检中心装备有美国ART公司、HP公司、丹麦B&K公司、德国DATRON公司、日本ESPEC公司等国内外著名仪器公司生产的各类先进测试仪器200多台(套),试验室面积3500m2。质检中心通过国家认可的检测、检查项目120余项,有能力对外开展检测、检查服务的项目200多项。 质检中心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第一批获准承担缺陷汽车产品委托检验与实验的机构之一,也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指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机构,同时承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现场检查、测试任务。质检中心是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的依托单位,承担了交通安全产品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与管理方面在全国具有较高的权威性。质检中心将依照“遵守法规、依据标准、准确检验、规范服务”的质量方针,在确保实现我国道路交通管理“一降两保”中心工作目标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是什么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是什么? 问: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是什么? 答: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是指认证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评定所依据的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由于我国的标淮体系中有国家标淮、行业标淮、地方标淮、企业标淮,不同产品有不同的特怔及特性要求,所以认证机构在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时,主要有以下几类依据: 一、对于一般产品开展质量认证,应以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依据。对于现行国家标淮或行业标淮内容不能满足认证需要的,应当由认证机构组织制定补充技术要求。对于这一点,《产品质量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体现出认证的水平和层次。 二、对于我国名、特、优产品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应当以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作为认证依据。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扬2018年绿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扬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等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倡导绿色、安全、文明出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于年月联合组织开展了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活动期间,各地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事务管理、工会等部门仔细贯彻落实活动要求,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动员城市公共交通、公共自行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行业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工会及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涌现出一大批表现突出的服务集体和个人。为表扬先进典型,大力弘扬爱岗敬业、绿色出行理念,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宣传处等个集体和李秋颖等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国各级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事务管理、工会等部门和行业企事业单位要以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努力工作、爱岗敬业、提升服务,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绿色出行行动中,不断提升绿色出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舒适的绿色出行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要。 附件 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成绩 1 / 31

突出集体名单 北京市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宣传处 北京市交通宣传教育中心“绿色出行畅行北京”交通宣讲团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车客运分公司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公共关系部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地面公交运营管理处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安全监督管理处交通安全宣传管理科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队广安门大队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安监科 天津市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运输服务处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安监处安管科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处(市公车办) 天津市交通工程学会 天津巴士实业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客运部 河北省 河北省直机关第二幼儿园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宣传处 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 / 31

公安部构建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5619098956.html, 公安部构建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作者:蒋菱枫 来源:《驾驶园》2015年第08期 “驾考预约、办牌办证不再需要去车管所或交警队,处理交通违法、缴纳罚款不再需要来回奔波,这些业务在平台上就能轻松办理”;“机动车年检、驾驶证审验、交通违法记分,驾校培训质量、考场考试计划、机动车选号号段,这些信息在平台上就能随时查询”;“牌证网上申领、邮政寄递上门”…… 记者获悉,公安部正积极构建面向公众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通过网页、手机APP、短信、语音电话等多种方式,提供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该平台已在陕西、福建、广东等3省部分地市试点,将于2016年底完成全国推广应用。这是公安机关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惠及亿万群众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创新政府服务模式的具体实践。 据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机动车和驾驶人迅猛增长,截至今年6月,机动车保有量2.71亿辆、驾驶人3.12亿人,近5年平均年增长7.56%、9.73%。交通安全服务管理需求也快速增长,去年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各类业务7亿多笔,近5年平均年增长超过10%。为切实解决当前日趋突出的交通安全服务管理供需矛盾,以及群众关心的办牌办证、缴纳罚款和获取信息不方便、不及时等问题,公安部经过广泛调研论证,并组织多地试点,坚持边建设、边完善,同时商请相关单位开展合作、延伸服务,形成了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的意见和平台推广应用方案。 据了解,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应用,将改变现有工作模式,推进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向更高效、更惠民、更绿色方向发展,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互联网+交通管理创新”带来的便捷服务: 实现服务流程再造 简化办事手续,取消业务申请等纸质材料,建立网上提交申请信息,网下审核材料、制作牌证、交付寄递的全新工作机制,推行网上网下综合服务。破除地域限制,实现全国范围的跨地域信息交换和网上服务漫游,由“服务跟着管辖属地走”转变为“服务跟着群众走”,方便群众异地办理相关业务。注重延伸服务,与财政、银行、邮政合作,实现业务办理、网上缴款、寄递交付一体化;平台延伸至汽车4S店、驾校、医院等与交通管理相关的单位和场所,实现一网办理业务。 提供130余项在线服务

(交通运输)中宣部宣传教育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精编

(交通运输)中宣部宣传教育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交通运输)中宣部宣传教育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中宣部宣传教育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迎奥运,文明出行”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试题 壹、选择题(共80题每题1分) 1.行人通过人行横道,要按人行横道灯的指示通行。小明在通过人行横道线前,见到人行横道红灯亮时,应该_____。 A.迅速通过人行横道 B.在人行横道线前等待 C.缓慢通过人行横道 D.绕开人行横道通过 2.在没有施划人行横道的公路上,乘车人从公共汽车下车后横过公路时,您认为下列做法正确的是_____。 A.从车的前方横过道路 B.从车的后方横过道路 C.车开走后,确认安全通过 D.等车开走后,迅速通过 3.在设有交通隔离设施的路段,小芳过街时应当_____。 A.直接跨越 B.确认安全后跨越 C.无车辆通行时跨越 D.经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通过 4.交通参和者在道路上通行时,应遵循各行其道的原则。小璐步行外出应当在_____上行走。 A.城市快速路 B.人行道 C.封闭的机动车道 D.非机动车道 5.行人在横过道路时,应注意观察道路上通行的车辆。您认为在横过道路时,错误的行为是_____。 A.既不左见,也不右见 B.左见、右见、再左见 C.左右观察,确定安全 D.壹站、二见、三通过 6.驾驶自行车出行是环保、健康的交通参和方式。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您认为自行车应该在道路的_____通行。 A.右侧 B.左侧 C.中间 D.任意位置

7.行人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您认为危险的做法是_____。 A.无车辆通行时尽快通过 B.车辆临近时突然横过 C.车辆通过后再横过 D.注意避让车辆 8.在农村地区出行时,为保障交通安全,应乘坐_____等适合载客的交通工具。 A.拖拉机 B.三轮汽车 C.低速载货汽车 D.客运汽车 9.行人在路口应当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当遇到交通警察指挥手势和信号灯指示不壹致时,要按照____通行。 A.标志、标线 B.交通警察的指挥 C.信号灯的指示 D.道路交通情况 10.行人大风天气在农村公路边行走,遇到车辆驶来时,为了躲避扬尘,____是最危险的。 A.尽量靠公路边走 B.横过公路 C.在路边停下来躲避 D.戴眼镜和口罩 11.中小学生放学在道路上列队通行时,每横列的同学____。 A.不得超过2名 B.允许3名之上 C.没有数量限制 D.不得超过4名 12.骑自行车经过壹个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遇红灯亮,骑车人正确的行为是____。 A.将自行车依次停在路口停车线以外 B.能够进入路口,停在路口内,但不能直行通过 C.将自行车停在路口停车线上,车头探出停车线不影响安全 D.骑自行车进入路口,伺机安全通过 13.老杨每天上班都要经过壹个铁路道口,他在通过道口时应该_____。 A.快速跨越铁轨B.进入道口观察后通过 C.壹停、二见、三通过D.在栏杆放下时抢先通过 14.您在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前,准备横过道路时,要等____的时候通过最安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安全管理 【发文字号】公通字[2005]94号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05.12.16 【实施日期】2005.1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公通字[2005]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防止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维护中小学校交通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中小学校交通安全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维护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

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25号)的具体措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要求,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合作,积极配合,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努力使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二、认真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切实保障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结合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确保“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落实到位。一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协调,把公安机关“八条措施”同教育部“六条措施”结合起来,共同指导中小学校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二要全面排查、摸清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状况、交通流量、校车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基本情况,了解中小学校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停车泊位施划等方面的需求和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在查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中小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报请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车辆管理所办公联系方式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下属车辆管理所联系方式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办公地址:朝阳区南四环东路18号 邮政编码:100023 联系电话:87625123 监督电话:87625122 咨询电话:87625123、87625155(语音) 乘车路线:740路、840路、803路快车 二、各车管分所 1、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朝分所 辖区范围:朝阳区、崇文区、通州区 办公地址:通州区城关镇小潞邑村京东考试场内 联系电话:89590204 邮政编码:101100 乘车路线:930路区间、649路、388路至小潞邑站 2、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海分所 辖区范围:海淀区、门头沟区 办公地址:海淀区北安河乡西埠头河滩京海考试场内 联系电话:62461027 邮政编码:100095 乘车路线:颐和园乘346路公交车至西埠头河滩站

3、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丰分所 辖区范围:丰台区、宣武区、石景山区 办公地址:丰台区小屯路西南坟248号 联系电话:68636331 邮政编码:100071 乘车路线:乘338路公交车至小屯中学站下车向西1000米路北,乘850路、851路、751路、817路公交车至张仪村终点站向东500米路北 4、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顺分所 辖区范围:顺义区、东城区、密云县、平谷区、怀柔区 办公地址:顺义区后沙峪镇泗上村京顺考试场旁 联系电话:69454511 邮政编码:101300 乘车路线:东直门乘975路公交车至车管所站、顺义乘小16路小公共汽车至车管所 5、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南分所 辖区范围:大兴区、房山区 办公地址:大兴区狼垡公交教练场院内 联系电话:83701853 邮政编码:102613 乘车路线:乘937支路、635路、913路、944支路或967路公交车至公交驾校站 6、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北分所 辖区范围:昌平区、西城区、延庆县 办公地址:昌平区马池口检测场旁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关于表扬2018年春运“情满旅途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关于表扬2018年春运“情满旅途”活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奖惩 【发文字号】交运发[2018]91号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60244 【发布日期】2018.07.02 【实施日期】2018.07.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表扬2018年春运“情满旅途”活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交运发〔2018〕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安全监管局、总工会、团委,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春运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春运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更安全更便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在2018年春运期间继续联合组织开展了“情满旅途”活动。活动期间,全国各级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工会、共青团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

安全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春运期间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的通知》(交运发〔2015〕201号)要求,加强协同配合,完善服务举措,强化安全监管,优化运输组织,圆满完成了2018年春运服务保障任务,涌现出一大批表现突出的服务集体和个人。为表扬先进,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决定,对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西站等266个集体和王泽方等366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公布2018年春运“情满旅途”活动运输服务品牌。 希望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国各级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工会、共青团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真情服务,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出行需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应急管理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2018年7月2日附件1 2018年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先进集体名单

公安部交管局公布2010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公安部交管局公布2010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交通违法, 死亡人数, 公安部, 死亡率, 交通事故 2010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0.1%、7.8%、9.8%和10.7%。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4起,同比减少5起。全国万车死亡率为3.6,同比 减少0.7。 分析2010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死亡人数降幅明显,同比分别下降10.1%、13%和15.2%。8月15日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全国因酒后驾驶肇事导致人数同比下降39.6%。二是国省道发生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同比下降9.8%,高速公路平均百公里发生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下降10%。三是恶劣天气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加,特别是下半年全国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3.3%。从全国各片区情况看,西北片区恶劣天气发生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同比增幅最大,上升22.9%,东北、华东和华北片区分别增加8.9%、8.2%和3.1%。四是摩托车肇事导致死亡人数波动上升。自3月份以来,摩托车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呈逐月波动上升,无证驾驶、未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是摩托车肇事的主要原因,导致的死亡人数分别占摩托车肇事死亡人数的25.1%、11.7%和8.1%。五是营运车辆肇事导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比例上升。共19起,占同类事故总量的79.2%,同比增加3.3个百分点。营运车辆肇事导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8起为驾驶人超速行驶导致,占42.1%;14起发生在国省道,占73.7%,同比增长7.7个百分点;8起事故中肇事客运车辆的营运距离小于400公里,占42.1%,同比增加3.2个百分点。营运车辆肇事比例居高不下,主要是个别运输企业对从业驾驶人员录用把关不严;少数运输企业违法挂靠经营,给明显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营运车辆安全发放二级维护合格证;部分运输企业不履行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职责;一些地方运输管理机构不对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追究相关责任。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拉动效果显现,机动车、驾驶人和公路通车里程将继续保持迅猛增长势头,全国还将迎来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的客货运量及周转量仍将持续增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继续以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推进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

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公安部决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将原第五条修改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管辖。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统称‘处理地’)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二、将原第十五条修改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需要认定、检定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经认定、检定合格后,方可用于收集违法行为证据。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测,保持功能完好。” 三、将原第十九条修改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后,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的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 “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五日内完成审核录入工作。” 四、将原第二十条修改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当日,违法行为发生地和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五日内按照机动车备案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手机短信或者邮寄等方式将违法行为及发生时间、地点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并告知其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

公安部法制局关于对行政处罚及交通管理问题解答集

公安部法制局关于对行政处罚及交通管理问题解答集(一) 1、不起诉是否吊销驾证?答: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在法律上不能认定有罪,应按无罪处理,不属于“构成犯罪”,不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1款规定。 2、在查处违法过程中,违法当事人仅仅只有“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程序规定》中又无强制措施,请问我队对此类案件的罚款今后如何执行?答:《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程序规定》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道路交通违法的行为人,可以依法传唤。 3、交警支队一民警认定一行人闯红灯,在对其处罚时遭到其殴打,本局以阻碍执行职务对其处行政拘留,现该案进入复议程序时查明该行人当时无闯红灯等的违法行为,问:本局在对该案的定性上是否正确?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主体具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二是执行职务行为有法律依据,不属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三是执行职务行为程序合法。在执法过程中,如果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符合上述三个方面的要求,但对因证据收集不全面或其他原因造成事实认定错误、案件处理错误的,民警的执法行为也属于依法执行职务。如果出于打击报复等目的,滥用职权进行执法的,不能认定为依法执行职务。 4、超载车过磅后,所生成的磅单(称重结果)如何提取和固定呢?是否有驾驶人和一个执勤民警在磅单上签名确定即可作为行政案件的证据使用?答:对于机动车载重的称量,属于技术问题,未规定必须由公安机关进行称量,可由其他单位出具称量结果。出具称量结果的单位应当在称量结果单据上盖章,并有称量工作人员的签名。称量结果应当告知当事人,并让其称量单据上签名。民警、当事人是否在称量单据上签名,不是判断单据是否有证明力的依据。 5、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能否对这一行为分别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分别作出拘留15日,合并执行20日的决定?答:经请示国务院法制办,《治安管理处罚法》系统规定了行政处罚的原则以及调查、决定、执行和救济程序,是规范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最完备的法律。该法关于行政拘留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二十日的规定、关于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情形的规定、关于强制措施折抵拘留期限的规定、关于拘留案件询问查证时间的规定以及关于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规定等,应当统一适用于所有的行政拘留处罚案件,如果这些规定仅仅适用于违反治安处罚行为的拘留处罚,而不适用《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其他法律规定的行政拘留,在执法中可能会造成行政拘留在处罚原则、处罚程序以及救济方式等方面的不统一和混乱。因此,凡属行政拘留处罚均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行政拘留的原则和程序执行。 6、告知权利如涉及到听证时,只需告知听证的内容,如罚款3000元,还是拟作出的处罚内容全部告知,如拘留10日并处罚款3000元?答:听证是特殊的案件调查程序,是对整个案件事实的进一步审核,听取的当事人对整个案件的陈述和申辩。对被违法行为人拟作出行政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罚款时,行政拘留和罚款都是根据违法行为人的违法事实、行为性质、情节等拟作出的,二者不可割裂开来。因此,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在履行

2019年新交通法(公安部2019年123号令细则)

2019年新交通法(公安部2019年123号令细则)篇一:2019年新交通法(公安部2019年123号令细则) 准驾车型及代号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

公安部: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公安部: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公安部27日召开全国公安机关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 电话会议。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会上表示,要深刻吸取“7·22”事故教训,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全面排查隐患, 认真整改问题,进一步严格车辆、道路、人员监督管理和责任落实,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7月22日,京珠高速河南省信阳市境内一辆严重超载的长途卧铺 客车在行驶途中发生燃烧事故,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 黄明在深刻剖析“7·22”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后指出,各级 公安机关特别是交通管理部门,一定要切实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引 以为戒、举一反三,整改隐患、堵塞漏洞,振奋精神、改进作风, 深入分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紧紧抓住重特大道路交 通事故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下决心进行整改,切实抓好重特大道 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 黄明强调,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安全防范, 严格交通管理,落实岗位责任,主动深入地进行排查整治,对重大

安全隐患坚持“零容忍”“零懈怠”,对发现的问题不整改坚决不 放过,采取坚决措施进一步严格车辆、道路、人员监督管理和责任 落实。 据了解,公安机关将采取四项措施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是严格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货车和校车的安全监管。从严 开展营运车辆特别是卧铺客车的安全检验,坚决停运一批不合格的 车辆,8月底前对所有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货车和校车的安 全状况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一律不许出站、不许上路、不许营运。省、市、县都要设立举报平台,鼓励和 发动群众举报站外揽客、中途上下客等非法营运和违规客车。坚决 落实安检措施,杜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站上车。 二是严格高速公路、危险道路等重点路段的通行秩序管理。科学制 定勤务方案,确保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有人负责、有人巡逻、有人 管事。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险桥险段、坡道弯道、临水临崖路段,以 及山区公路、农村道路,要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三是严格新驾驶人、客货运驾驶人、危险品运输车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对申请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等驾驶证的,一律要进行夜间实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交通部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交通部关于加强道路交 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公路运输 【发文字号】安监管明电[2003]1号 【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交通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3.01.29 【实施日期】2003.0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交通部 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监管明电[200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厅(局)和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 元旦以来,全国已发生6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96人死亡。 特别是近几天来,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连续发生。 1月5日,云南省迪庆州迪庆交通集团一辆中巴车从维西县驶往德钦县的途中,翻入澜沧 江,造成26人死亡、失踪(包括17名中小学生),1人重伤; 1月13日,陕西省延安市延长县平安运输公司一辆中巴客车,实载29人(核载19

人),由延长县城驶往南河沟乡途中,翻入深沟,造成11人死亡,18人受伤; 1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一辆货车,行至甘肃省天水市境内秦安路段时,因制动失效,导致车辆失控,与正在行驶的秦安县运输公司一辆大客车相撞,造成13人死亡。 1月25日,安徽省安庆市一辆大客车,在芜湖市南陵县境内与一辆中型客车相撞,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 1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凌云县一辆农用车(运载35人),在行驶途中翻下山崖,造成18人死亡。 1月28日,吉林省吉林客运公司一辆大客车(核载40人,实载50人),在辽宁省境内与一辆大货车相撞,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伤。 此外,还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11起,死亡68人。 当前已进入春运高峰,为切实保证春运交通运输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全国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现就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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