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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目次

1.总则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职责 (2)

5.管理内容和方法 (3)

5.1 办公、生活区域安全文明管理 (3)

5.2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

5.3 变电站(换流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 (4)

5.4 线路工程(配网、农网工程) (6)

5.5 重大技改工程 (7)

5.6 成品与半成品保护管理 (8)

5.7 环境保护管理 (8)

5.8 安措费用管理 (10)

5.9 检查与评价 (10)

5.10 奖励与处罚 (11)

6. 附则 (11)

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改善安全作业环境条件,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推进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检查评价标准化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基建工程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开展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是公司贯彻“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理念的管理手段,目的是促使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更加重视安全与文明施工,使公司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与文明施工环境管理工作得到持续改善。

1.3本规定适用于列入公司电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项目(包括电源项目,主网、配网和农网等电网项目)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其它项目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JGJ59-99)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南方电网公司CSG/MS0403-2005)

《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南方电网公司CSG/MS0404-2005)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Q/CSG21006-2010)

《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南方电网公司GSG/MS0912-2007)3.术语和定义

3.1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

3.2分、省公司:超高压公司、调峰调频发电公司、广东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海南电网公司的简称。

3.3业主项目部:是公司基建管理基层执行机构,代表建设单位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各项具体工作,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和控制管理。

3.4参建单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经济独立核算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调试单位。

4.职责

4.1公司基建部

4.1.1组织制定和颁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

4.1.2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分、省公司开展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工作;

4.1.3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和经验交流活动;

4.1.4负责对各分、省公司、重点工程和抽查的工程项目,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及考核工作。

4.2分、省公司

4.2.1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的各项要求,制定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的具体措施;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各单位和各基建工程,落实本《规定》相关要求和标准;

4.2.2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工作,并开展经验交流活动;

4.2.3对各基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工程项目,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及考核。

4.3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

4.3.1依据本《规定》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落实;

4.3.2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4.3.3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

4.3.4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评价工作;

4.3.5落实上级检查评价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和信息反馈工作。

4.4监理单位(监理项目部)

4.4.1根据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目标和控制措施;

4.4.2审查设计、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

4.4.3监督、检查和协调解决工程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4.4.4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工作。

4.4.5监督落实上级检查评价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和信息反馈工作。

4.5设计单位

4.5.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5.2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条件和技术保证措施,完善工程本体安全设施设计,确保各类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满足规范和相关要求;

4.5.3工程设计全过程必须贯彻节能环保、绿色工程的要求。在满足工程使用功能下,减少土方量的开挖,应对弃土堆放、避免水土流失、处置施工废弃物和植被恢复等提出合理处理方案和措施;

4.5.4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提供与设计有关的技术服务和支持;

4.5.5工程开工时,须向工程施工单位提交以下资料:①站区给排水图纸;②穿越站区道路的沟道图纸;③站区围墙图纸;

4.5.6工程选用的设备与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要求。

4.6施工单位(施工项目部)

4.6.1全面贯彻本《规定》要求和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4.6.2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所需资金的投入,做到专款专用;

4.6.3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工作,对存在问题实现闭环管理,持续改进;

4.6.4向施工人员提供确保施工安全的合格的和安全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使用;

4.6.5倡导绿色施工,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5.管理内容和方法

5.1办公、生活区域安全文明管理

5.1.1办公区域

5.1.1.1办公区域分别设置业主项目部、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宜配备取暖、空调以及必要的办公、生活设备。并相对独立。

5.1.1.2各项目部办公场所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①设立醒目项目部铭牌;②设置会议室(业主、施工和监理企业可视具体情况合并使用);③上墙资料:安全文明实施组织机构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安全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工程施工进度横道图等。

5.1.1.3办公、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必须明显划分,并采取相应全封闭的隔离措施。

5.1.1.4在项目部适宜位置设置旗台:旗台及旗杆尺寸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设计布置,旗杆升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南方电网公司司旗、主体施工单位旗或彩色劳动保护旗。

5.1.1.5办公区域应进行合理绿化,必须设置废弃物分类收集箱。

5.1.1.6

5.1.2生活区域:

5.1.2.1生活区搭设采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1.2.2生活区域和办公区域应相对隔离。

5.1.2.3员工宿舍布置合理,按标准搭设床铺,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且整洁卫生,通风良好,并为员工提供洗浴设施。电线布设整齐有序。宿舍内要有管理制度,并落实治安、防火、卫生管理责任人。

5.1.2.4食堂、厨房应符合卫生要求;炊事人员应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水冲厕所,并由专人负责打扫。

5.1.2.5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分类并清理;生活污水必须经过硬底硬壁沉淀及其他必要处理才能排放。

5.2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5.2.1安全文明施工设施

5.2.1.1施工作业现场配备合格、足够的安全文明设施,设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确保设施完好。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绝缘工器具,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5.2.1.2施工现场、仓库、材料站和危险区域必须安装警告、禁止指令、提示性安全标志牌。安全标志牌的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和文字符合国家和公司VI标识相关要求。

5.2.1.3安全通道和重要设备保护、带电区、高压试验等危险区域必须用安全围栏和临时提示栏完全隔离。

5.2.1.4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该在胸前佩戴工作卡,必须正确配戴合格的安全帽。

5.3变电站(换流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

5.3.1按公司VI标识系统要求,实施制定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工作方案,使场内临时建筑物、安全设施、标识牌等样式,视觉达到形象统一、整洁、醒目、美观的整体效果,营造良好的安全施工氛围。

5.3.2主体工程开工前,宜先进行围墙封闭,现场施工总平面划分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和设备材料堆放区并实行分区管理。各功能区采用混凝土道路、塑钢网板、铁艺栏杆和钢管栏杆等进行隔离。

5.3.3施工用电、用水与消防进行统一规划,做到施工用水用电主干(管)线(支线)的走向清晰、消防、配电设施的位置明确并布置有序。

5.3.4设备材料实行定置化管理,规划绘制施工平面布置图,按指定区域堆放整齐,标识清晰,防护完善。

5.3.5施工现场入口处需设置工地牌,要求简洁,VI标识齐全。入口处大门由牌楼、栏杆、人员通行侧门、警卫室等组成。

5.3.6施工现场入口处须设置“五牌一图”(工程施工牌、施工组织机构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文明施工管理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公司标志牌、工程鸟瞰图,可增设施工单位简介、业绩牌等内容。

5.3.7站内主干道路、办工区等路面必须做到硬地化。施工现场必须道路畅通,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场地内不得大面积积水,泥浆、污水,道路两侧修筑临时排水沟,并定期维护,交通安全标志齐全。

5.3.8混凝土搅拌站、砂石堆放场、库房、机械设备材料堆放、材料加工场以及停车场等场地结实、平整,地面无积水。

5.3.9施工现场规划布置工具间、库房、机具防雨棚等。使用材料为活动板房或砖石砌休、集装箱式房屋、装配式构架加盖彩色铁皮板。禁止使用石棉瓦,脚手板、模板、彩条布、油毛毡、竹笆等材料搭建工棚。

5.3.10按施工平面规划布置图布置装置型设施:

5.3.10.1宣传告示类:含宣传栏、标语、彩旗、灯箱等。

5.3.10.2道路交通类:含路桩、指示警示牌、限速标志、减速坎、禁行标识等。

5.3.10.3区域围护类:含安全围栏、塑钢网板、铁艺栏杆、钢管栏杆等。

5.3.10.4废料垃圾回收类:含各类废品回收设施、垃圾箱等。

5.3.10.5标识类:含设备、材料、物品、场地、规程、规范等标识采用彩喷绘制。标牌埋设、悬挂、摆设要安全可靠、规范、标准;标志牌、标识牌框架、立柱、支撑件使用钢结构或不锈钢结构。

5.3.11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工具房、集装箱和脚手管架等应经过整修、

油漆,确保完好、整洁。要求做到集中堆放、摆放整齐。

5.3.12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禁止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5.3.13施工用水设施:站内采用管径分级的镀锌钢水管或PVC管布设,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3米,并在地面设置明显标志,施工作业面用水使用塑胶水管接引,定期维修维护,确保引水管完好,避免水管破损引起水源浪费。

5.3.14消防设施: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划配置合格、有效的消防器材,并使用消防器材架、箱。消防设备存放处应划线并张贴安全标志,消防设备由专人定期检查维护,并张贴检查标签。

5.3.15站内的饮水点(吸烟休息室)清洁卫生,临时工棚、机具防雨棚、工具间、库房等布局合理,整齐美观。小型机具防雨设施、安全操作规程牌齐全,安装牢固。金属性临时构筑物接地可靠。

5.3.16按设计要求,做好防水土流失的措施,施工污水应采用沉淀处理,方可排入市政管道。

5.3.17合理规划开挖土方的堆放,余土应及时清理运走。施工垃圾应当设垃圾地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

5.4线路工程(配网、农网工程)

5.4.1施工现场通过施工总平面规划及规范工棚、安全设施、标志、标识牌等的设置,形成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氛围。

5.4.2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劳动保护规定着装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危险作业监护措施落实;各主要施工作业面均有戴袖标的安全员监护施工。

5.4.3基础开挖、杆塔组立、张力场、牵引场等场地实行封闭管理。采用插入式安全围栏(安全警戒绳、彩旗,配以红白相间色标的金属立杆)进行围护、隔离、封闭。

5.4.4施工区域设置安全标志、标识(施工岗位责任牌、施工友情提示牌、安全警示牌、主要机械设备操作规程牌等),林区、农牧区作业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5.4.5林区施工,严禁使用明火,不得随意砍伐树木及破坏植被。

5.4.6基础施工,土石方、机具、材料应实现定置堆放。材料堆放应铺垫隔离;场地是耕地的,要求按生土、熟土分别堆放,施工完后恢复原貌。

5.4.7杆塔组立施工,机料(机具、工具、材料)应定置堆放,高处作业时螺栓、垫片等应放在专用袋内。

5.4.8牵、张场临时占地面积不宜超出张力架线导则要求,宜选择相对平整的场地做张力场,牵引场;牵张场内放置电缆、导线等应按定置化要求集中放置,整齐有序,标识清楚,并设置指挥台等设施。

5.5重大技改工程

5.5.1现场施工总平面划分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设备材料堆放区,设备材料实行定置化管理,按指定区域堆放整齐,标识清晰,防护完善。

5.5.2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五牌一图”(工程施工牌、施工组织机构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文明施工管理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5.5.3将施工作业现场及工作通道与运行设备区域完全隔离,保证与运行设备保持足够安全距离,保证施工作业现场封闭施工。

5.5.4每一工作地点原则上只设一条通道,工作通道是通向施工地点的最佳路线,在通道的出入口和转弯处设置“工作通道”标示牌,标示牌的导向箭头指向工作地点。

5.5.5标示牌应设置在明显的位置,不受障碍物的遮挡。在工作区域内的标示牌的设置,应面向工作人员;设置在设备上的标示牌,应根据标示牌的内容,设置在设备的关键部位上,面向通道进入方。

5.5.6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坑洞,包括敷设电缆过程中掀开的电缆沟盖板位置,在无人看守的情况下,或工作超过一天时,应在坑洞四周设置隔离措施,并设置“当心坑洞”标示牌;如坑洞处于通道必经之处,应用足够强度的盖板遮盖。

5.5.7户外设置的围栏禁止直接挂靠在设备上。装设围栏时,上下边缘必须拉紧、固定,围栏形状应尽量做到直边、直角。围栏之间的驳口连接必须严密,不留缺口。金属围栏必须接地。

5.5.8现场安全设施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应采取加固措施;如发出防风预警信号,应及时拆除

5.5.9应在施工前做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所有与调试设备相邻近的生产运行开关,按纽及其它操作设备必须贴上警示标识。防止误触碰或误解、接设备。

5.5.10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劳保规定着装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工作负责

人、安全员应佩带相应的标志。

5.5.11现场清洁整齐、无卫生死角、无杂物,现场的建筑垃圾等施工遗留物及时清除干净。

5.6成品与半成品保护管理

5.6.1施工单位在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中,须明确成品与半成品保护方面内容和措施,并予以实施。

5.6.2建立成品、半成品保护责任体系,划分各级人员、班组的成品、半成品保护职责,明确具体成品、半成品的保护责任人。

5.6.3重点保护成品、半成品区域应设置标示牌予以警示。

5.6.4储存于室外的设备,应有防水、防尘、防倾倒措施。

5.6.5设备、材料等成品、半成品堆放时底部应有垫衬。

5.6.6设备、构支架基础拆模后,地面以下的基础采用盖板并安装隔离栏进行保护,对于地面以上外露基础部分采取包裹或棱角镶边措施进行保护。防止砼基础表面污染和棱角受损。

5.6.7设备构支架杆吊装就位固定后,其根部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根部污染。

5.6.8设备吊装、施焊及交叉作业时,对有可能损伤设备的部位进行隔离,防止设备受损。

5.6.9墙面、门窗、栏杆等人员触及到的部位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受污染和损坏。

5.6.10在成品、半成品上方油漆施工时,应采取隔离措施。

5.6.11进设备时要做到先核对设备尺寸和门尺寸,防止磨损设备和破坏门窗。

5.6.12砼路面、沟道、楼梯等强度不满足要求前,采取隔离措施,禁止通行,防止受损。

5.6.13严禁在完工的混凝土路面、地坪上进行作业、堆放材料。若受条件限制,需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5.6.14高压柜、保护(控制)盘柜的安装就位,应采取防止电缆沟盖板和地面磨损的保护措施。

5.6.15线路组立塔及展放导线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基础、塔材及导线进行保护,避免损伤。

5.7环境保护管理

5.7.1基建工程严格遵守国家工程建设节能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倡导绿色施工,

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手段,最大程度地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5.7.2工程设计应优化土地资源利用,以减少对原始地貌和自然环境的破坏。山区基础应采用全方位高低腿设计,林区宜采用高跨设计。

5.7.3积极推广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改进施工工艺。变电工程因地制宜,采用阶梯施工,减少土方开挖量。线路工程导地线、光缆应采用张力放线技术,保护作业范围自然生态环境。

5.7.4严格控制原材料,通过计算定量供应,避免浪费。

5.7.5严禁在林区吸烟,且严格控制火种上山,设立禁烟标志,做好禁烟宣传。

5.7.6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做好野生动物、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工作。

5.7.7化学药品设置专用仓库存放,专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规规定,确保不丢失和泄漏。化学药品使用后经专业处理,并由专业监督人员检验,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准予向指定地点排放,严禁在生活区及施工现场焚烧有毒物品。

5.7.8对已安装好的易发生二次污染的设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5.7.9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取代对环境有污染的旧工艺、旧材料。

5.7.10施工场地、道路定期洒水,以防止粉尘飞扬造成二次污染。

5.7.11控制和消除噪声源以降低或消除噪声污染,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对可能产生强噪声的施工工序,尽量避免在附近居民休息时间进行。

5.7.12施工现场的砂石料、水泥等施工材料必须与地面隔离,并及时清理回收施工遗留物。

5.7.13对因施工被破坏的植被、造成的裸土,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植被恢复,以防止水土流失。

5.7.1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建筑垃圾和各类废弃物。

5.7.15使用发电机等用油机械、设备,应有防止油污染周边水土的措施。

5.7.16线路施工合理修筑运输通道,使之与周围环境协调,并成为日后运行维护道路。

5.7.17线路施工开挖出来的土石方应合理堆放,宜采取转运到合适的地点或培土植草皮的方式解决。

5.7.18架线施工通道砍伐及放紧线施工中尽量减少通道砍伐宽度,或采取相应措施保证

对树木植被的破坏减少到最低程度。

5.8安措费用管理

5.8.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应严格按照《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的要求执行,根据《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和计算标准》(2006年版)的规定计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同时根据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关于颁布<南方电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用标准>的通知》(南方电网定额〔2010〕19号)的规定计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

5.8.2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时依据规定计列安措费,确保及时拨付到位,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5.8.3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安措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5.8.4施工单位在工程投标时不得将安措费用列入竞争性报价项目,并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安措费用的足额使用,配备齐全、标准的安全设施。

5.9检查与评价

5.9.1公司基建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工作。

5.9.2各分、省公司及各工程建设单位每半年开展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工作。

5.9.3施工单位每年开展两次及以上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工作。

5.9.4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每半月开展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5.9.5施工队(班组)每周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并实行每日安全巡查制度。

5.9.6检查与评价可采用一般性检(抽)查评价、阶段性检查评价和专业性检查评价方式进行。工作程序如下:

5.9.

6.1检查与评价机构发文,通知检查事项。主要内容包括检查组成员、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范围、要求等;

5.9.

6.2检查与评价机构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和现场建设具体情况,抽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标准表式》表单,每次检查与评价抽取确定的表单应覆盖现场作业内容和情况;

5.9.

6.3检查与评价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形式,必须手持检查表单逐条对照标准要求开展并完成工作。

5.9.7公司(或分、省公司)及各供电企业可根据检查评价目的和情况,在检查评价工作结

束后,公布检查评价报告和排序结果,并提出整改要求。

5.9.8检查评价后的整改工作由安委会组织各参建方实施,形成闭环管理。

5.9.9各单位可结合季节、气候、地域、节假日、施工阶段重点和特点,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机械、施工用电、消防、防台防汛、防风防雨等专项检查与评价。5.9.10公司各基建单位开展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与评价工作,统一使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标准表式》进行。安全检查评价和文明施工管理检查评价结论分为良好、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5.10奖励与处罚

5.10.1公司、分子公司开展年度检查评价,对成绩突出的工程项目的各参建单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5.10.2对由公司、各分、省公司和建设单位检查评价为不合格项目,实行由项目主管单位对业主项目部、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负责人进行问责约谈。

5.10.3问责约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程序如下:

5.10.3.1约谈前,由约谈组织单位工程建设部门(以下简称约谈人)发出书面通知,通知书上应注明被约谈项目的名称、被约谈人姓名、约谈事项、约谈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等。

5.10.3.2约谈时,约谈人听取被约谈人工作情况汇报,包括:机构人员、管理规章、原因分析、改进措施和整改落实等情况。约谈人要指导帮助被约谈单位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和要求,并督促落实。约谈组织单位要安排专人记录,形成书面约谈备忘录或会议纪要,并发送有关单位和领导。

5.10.3.3被约谈人要将约谈要求落实情况在15个工作日以内以书面形式报约谈组织单位。

5.10.4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因约谈事项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影响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追究被约谈人责任。

6.附则

6.1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各相关标准和要求按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6.2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标准表式》中规定的内容和本规定中所列条款,是公司对基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检查作出基本规定,各规定条款内容和要求不限于国

家、行业所作出的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内容。

6.3本规定的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详见《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CSG/MS0912-2007)。

6.4本规定的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实施参照《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CSG/MS0912-2007)执行。

6.5本规定由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

6.6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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