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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司法考试基础模拟试题及答案(1)

2019司法考试基础模拟试题及答案(1)
2019司法考试基础模拟试题及答案(1)

2019司法考试基础模拟试题及答案(1)

1.历史法学派是19世纪兴起的一个法学派别,下列哪个选项代表了该学派的观点?

A.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

B.法是一种历史现象,是阶级社会的产物

C.法象语言、风俗、政治一样,是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的

D.法是在所有的人中确立的,并得到全人类平等遵守的自然理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5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能够制定实施细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这个规范属于:

A.授权性规范

B.准用性规范

C.委任性规范

D.非确定性规范

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不能形成法律关系?

A.张某(女)之父向李某索要5万元彩礼,否则不许二人登记结婚

B.医生丁某给患者王某某实行肾移植手术失败

C.张某欠李某2万4千元,到期未能偿还

D.居民刘某在家忘记关闭水阀,致使楼下其他住户被淹,被派出所罚款

4.下列何种表述属于法的规则?

A.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B.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C.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D.合同的当事人理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5.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学生甲和学生乙就法适用的目标展开讨论。学生甲的观点是:①做法律决定的人在做决定的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地避免武断和恣意。②法律人保障其法律决定的正当性与非法律人相同的地方在于:通过使用特定法律人共同体所普遍承认的法学方法如客观目的解释保证其法律决定与实质价值或道德的一致性。③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的水准越高,人们有效地安排和计划自己的生活的可能性越大。法律决定的正当性水准越高,人们安排和计划自己满意的生活的可能性越大。

学生乙的观点是:①武断性和恣意性的多少并不影响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②如果法律决定不具有正当性或正当性水准非常低,一个社会就不可能是一个和谐的长治久安的社会,也就是说该社会的秩序最终可能解体。对于上述观点实行分析,下列选项哪个是准确的?

A.学生甲的观点①和观点②

B.学生甲的观点②和学生乙的观点②

C.学生甲的观点③和学生乙的观点②

D.学生甲的观点③和学生乙的观点①

6.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说法中不准确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里的“法律”不但包括宪法和法律,还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这是文义解释中的扩大解释

B.我国《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

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理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

损失。”其责任性质是严格责任。这是一种体系解释

C.《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

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其中“子女”是成年子女,这是限制解释

D.我国《刑法》第 357 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

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

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此条属于立法解

7.下列关于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关系的描述不准确的是:

A.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提

B.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后果和体现

C.有法律责任不一定有法律制裁

D.有法律制裁时,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也有轻有重

8.下列相关精神病患者选举权的论述,不准确的是:

A.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是选举权和被选举

权的主体

B.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应列入选民名单

C.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可暂不行使选举权

D.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可否行使选举权,须经

选举委员会确认

9.以下对我国公民的物质协助权理解不准确的是:

A.该权利是一项受益权,享受者不一定具有劳动者的身份

B.暂时丧失劳动水平的公民也能够成为该权利的主体

C.成为该权利主体的前提是权利的享受者必须对社会作出过贡献

D.年老的、患有疾病的以及丧失劳动水平的中国公民都能够成为该权利的主体

10.所谓基本权利效力是基本权利对社会生活领域产生的拘束力,其目的在于保障宪法规定的****价值的实现。基本权利效力源于宪法本身的效力,通过具体主体的权利活动体现基本权利的价值。下列关于基本权利效力的说法哪项是不准确的?

A.宪法基本权利效力是一种抽象的权利宣言

B.在宪政运行过程中发生基本权利效力的争议时,能够通过具体的诉讼或其他规范化程序得到解决

C.宪法基本权利效力源于宪法本身的效力和法律权利的基本属性

D.基本权利效力具有广泛性,这种广泛性既包括作用的主体的广泛性,即包括一切形式的国家权力主体和非权力主体,也包括内容的广泛性,从公民的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权利领域到人身权利和自由领域

11.依据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项表述是不准确的?

A.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B.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D.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能够撤销授权

12.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个属于地方性法规能够规定的事项?

A.对传染病人的强制隔离措施

B.本行政区内外资企业的财产征收制度

C.本行政区内经济、文化及公共事业建设

D.本行政区内乡政府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的规定

13.相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的表述错误的是:

A.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B.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修改议案,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三分之二多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

C.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

D.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我国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

14.关于我国公民的政治自由说法准确的是:

A.我国已经制定了关于出版自由的《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管理实行事前审查制

B.我国已经制定关于结社自由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它不调整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

C.我国已经制定了关于**自由的《集会**法》,实行申请与许可制度

D.宗教信仰自由在我国受到宪法保障,我国当前已经有8个全国

性宗教团体

15.《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

下列关于《唐律疏议》的论述中,不准确的是:

A.《唐律疏议》中的《律》是指《贞观律》

B.《唐律疏议》的称呼是元代以后才出现的

C.《唐律疏议》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水平

D.《唐律疏议》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

本特征

16.下列不属于明朝中央司法机构的是:

A.都察院

B.刑部

C.御史台

D.大理寺

17.秦朝时期,有张三和李四是邻居,但双方关系很差,互相仇视。张三某日到县令处告发李四,称李四在家偷习《诗》、《书》(秦律规定,有敢偶语《诗》、《书》者,处弃市),要求县令对李四定罪。经

县令调查,张三告发之事纯属捏造,是张三为泄私愤而编造的。根据

案情,本案如何处理?

A.张三积极向官府报告可能存有的犯罪,即使错误,亦不构成犯

B.张三为泄私愤而诬告李四,构成诬告罪,但因未造成损失,从

轻发落

C.张三的行为构成诬告罪,以诬告罪惩处

D.张三的行为构成诬告罪,处以弃市的刑罚

18.下列关于唐宋时期的诉讼制度表述准确的是:

A.唐代规定对于人赃俱获,但经拷讯仍不认罪的人犯,能够根据

证据定罪

B.唐律规定对于有特权仅身份的人和老幼废疾之人禁止使用刑讯,必须有五人以上证实其犯罪事实才能定罪

C.两宋时期注重证据,仅被告有举证责任

D.南宋时期中央司法机关制有专门的检验科目,全国通行,并出

现了《洗冤录》等世界最早的法医学著作

19.以下相关罗马法的分类的论述中,准确的是:

A.根据立法方式不同可划分为市民法与万民法

B.根据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可划分为公法与私法

C.长官法专指由罗马高级官吏发布的告示、命令等所构成的法律,内容多为公法

D.市民法是指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万民法是调整外来人之间

以及外来人与罗马市民之间关系的法律

20.下列关于法国****宣言与法国宪法说法准确的有:

A.《****宣言》不但奠定了法国宪政制度的基础,而且是多部法

国宪法的序言

B.《****宣言》第2条规定了保护人的天赋和不可侵权的权利;这

些权利是:自由、财产、教育和反抗压迫

C.1791年宪法是法国第一部宪法,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制

D.1958年宪法是法国现行宪法,与1946年宪法大同小异

【参考答案】

1.C

2.C

3.A

4.D

5.C

6.C

7.B

8.A

9.C 10.A

11.C 12.C 13.A 14.A 15.A 16.C 17.D 18.A 19.D 20.A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点和方法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点和方法 导语:思想品德中考各类题型的答题方法,掌握各类政治中考题的 答题方法,也是相当关键的一步。提升成绩关键在于我们对教材知识 的把握,但如果不做一定数量的模拟试题,不注重解题方法的训练, 也很难取得理想成绩。2017年###为您提供优质的模拟考题,一举取得优异 的好成绩!!! 2017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预习:法律解释的方法 法律解释的方法是法律人在实行法律解释时所必须遵循的特定法律共 同体所公认的规则和原则。这些规则和原则不是特定国家的法律所规定,而是约定俗成的,是特定法律共同体的法律人必须遵循的既定的 前提。对于法律解释的方法,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的国家的概括和表 述是不同的。虽然如此,法律解释的方法大体上能够被归纳为:文义 解释、立法者的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体系解释、客观目 的解释等几种方法。 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这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 这种方法要求解释者必须对语言使用方式或规则的有效性实行证成。 文义解释的特点是将解释的焦点集中在语言上,而不顾及根据语言解 释出的结果是否公正、合理。 立法者的目的解释,又被称为主观目的解释,是指根据参与立法的人 的意志或立法资料揭示某个法律规定的含义,或者说将对某个法律规 定的解释建立在参与立法的人的意志或立法资料的基础之上。这种方 法要求解释者对立法者的目的或意图实行证成。而要完成这个任务, 解释者必须要以一定的立法资料如会议记录、委员会的报告等为根据。 历史解释是指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实 行解释。它的具体内容是:第一,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特定解决方

最新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及解析(1)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及解析(1) 试卷二试题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给机场打电话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毯式安检,3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为维护社会稳定,无论甲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B.为防范危害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 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D.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危及航空安全,造成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可突破司法程序规定,以高效办案取信社会 【答案】C 【解析】依据刑法第291条之一的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成立此罪.甲谎称机场有炸弹(爆炸信息)而迫使机场紧急疏散的,严重扰乱了机场的社会秩序,应该成立编造、 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有以下观点: ①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 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 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C.第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 D.第①②③④句均正确 【答案】D 【解析】考点是罪刑法定的基本原理.罪刑法定原则来自于1215年英国大宪章和1628年英国权利请愿书中限制王权的部分,天然地是为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国民自由而出现.罪刑法定原则的传统思想基础是三权分立和心理强制说,现代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是立 法权为民选代表所有并要求反映国民的意思的民主主义,和法律不得惩罚未经宣告为违法的行为的尊重人权主义.罪刑法定原则主要是对司法者的限制,但是实质的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立法具有明确性以保障公民的行动自由,从而体现对立法者的约束.罪刑法定是现代法 治国的基本宪政原则,体现的是法治在形式领域的要求.因此,四句话表达的内容都是正确的.

2019年法考总计划

2019年法考总计划 01.总体时间问题 法考一共有8个科目,刑法、民法、刑诉、民诉、行政、理论、三国、商经(主观题不算),每个科目需要过3轮左右才算稳当(一轮时间[100%]=听课[50%]+做题[30%]+回顾[10%]+笔记[10%]+错题[10%]),每个科目第1轮大致需要45个小时左右,第2轮30小时左右,第3轮25小时左右,因此,每个科目100小时算走完。也就是说,加上主观题,加上备考期间有事耽误,需要大概800-1000个小时来准备法考才算是比较稳当的! 02.时间最少的准备 就算效率比较高,800小时搞定3轮,每年考试大致在9月中旬,我现在写这个是11月中旬,到明年9月还有10x30=300天800÷300=2.7小时,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你可以每天花3个小时的时间来学习,每天4个小时更好!后面开始的同学也可以算一下,自己轮数和每天安排的时间问题!实在不行,就只能看2轮。 03.课程/老师选择的问题 建议看我写的名师推荐文章。(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 整体计划 - WHOLE - 01.计划说明 (1)年度计划只是一个大概计划,精确的计划还是建议看更为具体的科目计划。(2)没有人可以完完全全地跟上计划,所以计划一定要考虑到调节时间的问题。(3)做每件事的安排,都要给自己一点不安排任务的应急时间。我们只能预测事情怎么发展,但不能预知!大半年的时间,尽量留足半个月以上的时间来做灵活调配。 (4)个人计划可以直接根据我这个计划来制定,做一些微调就行了。计划安排的是标准的每天学习4个小时,有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在群里问我下一步怎么走。千万别让我给你写个人计划,自己的情况自己最了解,所以加油吧! (5)计划随时都可能会有变化,所以计划这个只是一个参考。后期我会发一些科目学习计划,以科目计划为准,内容详细,每个阶段要注意什么,我都会写在科目计划里面! 注意 总的来讲,学的好的考生多看少听课,学的不好的考生多听+多看! 每月计划

2020年司法考试商法真题及答案

2020年司法考试商法真题及答案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 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 请回答第92-94题。 1)鉴于王某、张某业务能力不足,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王某不再享有对外签约权,而张某的对外签约权仅限于每笔交易额3万元以下。关于该合伙人决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违反合伙人平等原则,剥夺王某对外签约权的决议应为无效 B.王某可以此为由向其他合伙人主张赔偿其损失 C.张某此后对外签约的标的额超过3万元时,须事先征得王某、田某、朱某的同意 D.对张某的签约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A、B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 款规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 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据此可知, 该合伙人会议决议有效,王某不再享有对外签约权,王某不能以此 为由向其他合伙人主张赔偿。 选项C、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合伙企业对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 善意第三人。据此可知,合伙人决议作出的对张某对外签约权的限 制有效,张某对外签约的标的额超过3万元时,须事先征得全体合 伙人的同意,但该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2014年1月,田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自京顺公司订购价值 80万元的节日礼品,准备在春节前转销给某单位。但对这一礼品订 购合同的签订,朱某提出异议。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对合伙企业来说,该合同标的额较大,故田某在签约前应取得朱某的同意 B.朱某的异议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 C.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王某无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朱某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田某是合伙事务执行人之一,其享有对外签约权,其对外签约无须征得朱某的同意。 选项B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 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据此可知,朱某提出异议时,应 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但田某已经签约的,朱某的异议并不影响 合同的效力。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 规定。本案中,王某、朱某均是该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他们均 应对田某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2014年4月,朱某因抄底买房,向刘某借款50万元,约定借 期四个月。四个月后,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朱某亏损不能还债。 关于刘某对朱某实现债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可代位行使朱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可就朱某在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主张清偿

2019司考商法大纲-16页精选文档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商法 第一章公司法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的种类,公司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理解:公司的独立财产与独立责任,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立法规定与意义,公司法强制性和任意性的关系及其立法体现。 熟悉并能够运用:公司基本原理在分析和解决公司实务问题中的适用。 考试内容: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概念公司的营利性公司的独立财产公司的独立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的种类(公司的不同分类标准及其意义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本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法的强制性与任意性公司法的基本原则(鼓励投资公司自治公司及利益相关者保护股东平等权利制衡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社会责任) 第三节公司的股东 基本要求: 了解:股东的概念,股东权利的类型,特别股东的特别义务,实际控制人的义务。 理解:股东代表诉讼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 考试内容: 股东的概念(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国家股东股东资格的取得与确认) 股东的权利(股东权利的原则股东权利的特征股东权利的类型股东权利的内容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的排除) 股东的义务(股东的一般义务控股股东的特别义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义务) 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股东代表诉讼的概念和特点股东代表诉讼的当事人股东代表诉讼可诉行为的范围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和法律后果) 第四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基本要求: 了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理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具体要求和违反此种义务的行为后果。 考试内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任职资格的禁止性规定违反任职资格禁止性规定的后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忠诚义务勤勉义务禁止性行为违反禁止性行为所得收入的归属)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赔偿责任对股东的司法救济) 第五节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试卷三】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试卷三】(word版可编辑修改) 编辑整理: 尊敬的读者朋友们: 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试卷三】(word版可编辑修改))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试卷三】(word版可编辑修改)的全部内容。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试卷三】 试卷三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准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D)1。甲、乙二人同村,宅基地毗邻。甲的宅基地倚山、地势较低,乙的宅基地在上将其环绕。乙因琐事与甲多次争吵而郁闷难解,便沿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己方一侧,建起高5米围墙,使甲在自家院内却有身处监牢之感.乙的行为违背民法的下列哪一基本原则? A。自愿原则 B。公平原则 C.平等原则 D.诚信原则 (B)2。肖特有音乐天赋,16岁便不再上学,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肖特成长过程中,多有长辈馈赠:7岁时受赠口琴1个,9岁时受赠钢琴1架,15岁时受赠名贵小提琴1把。对肖特行为水平及其受赠行为效力的判断,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准确的? A.肖特尚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水平 B。受赠口琴的行为无效,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C。受赠钢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 D.受赠小提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 (B)3。齐某扮成建筑工人模样,在工地旁摆放一尊廉价购得的旧蟾蜍石雕,冒充新挖出文物等待买主.甲曾以5000元从齐某处买过一尊

2019法考真题回忆版

第一题: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谈谈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和根本遵循。 第二题:刑法。 洪某和蓝某共谋抢劫,蓝某未按时到,洪某一个人用用铁锤猛击受害人后脑,致使受害人倒地,洪某以为受害人已经死亡,但经查实际上当时是受了重伤昏迷,受害人被打晕后蓝某才来的,两人取走受害人身上财务,蓝某拿完钱又走了。洪某以为受害人死了所以扔河里,结果淹死了。 洪某逃走在外地,用假的房产证明文件骗了30万贷款做生意,赔了之后没钱还。就去租车公司以真实身份租车,骗说车是自己的,用车质押给小贷公司骗得的50万借款,但是之前它是知道车上有GPS租车公司不会受损失。50万借款中30万用于还银行。后租车公司果然根据GPS取回车辆。小贷公司发现上当,故报案。因此案发被通缉,但公安机关一直未掌握洪某抢劫的犯罪行为。 洪某知道被通缉后行贿给市环保局局长5万,求环保局副局长找公安局副局长帮他说情,公安局副局长假装答应,从环保局副局长那套话得知洪某住处并将洪某抓获归案。洪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骗取小额贷款公司借款的犯罪事实,但否则对银行贷款诈骗,也未交代抢劫的犯罪事实。 洪某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未掌握的他本人盗窃有密码的银行卡和现金的事实。银行卡骗妻子说捡的,让其去购物消费,但妻子去提款机取了4万现金。 洪某还检举程某和黄某故意伤害轻伤:程某雇黄某划前妻手周某臂轻伤就行,事成后再给20万,黄某轻伤周某后死亡,因为有白血病血流不止死亡。但程某对周某的病情是知道的,黄某不知道。事后黄某找程某万20万不给,把程某打成重伤。后来经过再讯问后,洪某交代了1995年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掌握了犯罪事实,但不知道具体的犯罪人)。 要求:按案情描述顺序分析每个人的犯罪行为,定罪量刑,犯罪形态,有争议要求观点展示。 第三题民事诉讼法: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100万元,未到清偿期,甲乙公司即签订合同,约定甲公司将某重要资产作价抵债给乙方。债权人认为该资产价值远超其借款额,向法院诉请撤销该合同。但乙公司认为甲公司还大量财产可供偿债,不认可其撤销抵债合同的主张。 甲公司为解决资金困难将厂房出租给丙公司,但未清理厂房,致使厂房内的轮胎被丙公司使用。债权人于是主张甲丙公司财产混同,要求丙公司对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甲公司又向银行贷款,将财产抵押给银行。 甲公司又将其收到的某公司出具的收款人为甲公司的票据质押给公司借款,未办理登记,但该票据被背书了“不可转让”。 甲公司为解决资金苦难,利用控制地位,大量占用关联公司的资金,并要求关联公司资金归其同意管理,在甲公司和关联公司之间互相调剂使用,造成财产混同,账目不清。 债权人于是要求甲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 问题: 1.有大量财产可供偿债,是否构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障碍?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3.债权人主张甲丙公司财产混同,要求丙公司对债权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90个必备知识点汇总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90个必备知识点汇总 1. 简述非法人团体的特征。 在一般意义上非法人团体可以归纳出以下几个特征: (1)团体之人合性:非法人团体是稳定的人合组织; (2)地位之主体性:非法人团体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3)责任之特殊性:非法人团体是不能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体。 2.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 (1)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 (2)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3)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3. 什么是有限合伙?它有哪些特征? 概念:是指由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和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 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 特征: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相结合;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4. 民事权利以其作用可以划分为几类? 依民事权利的作用,可以将民事权利划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1)支配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权利客体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 (2)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给付的权利。请求权有可以分为渡请求权和非独立请求权。 (3)形成权:形成权为依照权利人单方的以斯表示即可是既存的法律关系发生 变动的权利。 (4)抗辩权:是能够阻止请求权的权利,即对请求权的反对权,其目的在于永 久地或暂时地阻止请求权的实施或使请求权减弱。 5. 什么是请求权的竞合与聚合? 请求权的竞合,指同一法律事实,依据不同的规范基础,会产生以同一给付为目的的数个请求权的并存,当事人可选择行使,其中一个请求权因目的达到而消灭时,其他请求权也因目的达到而消灭,但不能同时行使。 请求权的聚合,指同一法律事实同时引起多个请求权,其要求给付的内容各不相同,并且可以同时主张。 6.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有哪些情况? 综合《民法通则》及《合同法》,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有以下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并非纯获利益的行为; (2)代理权欠缺的行为; (3)处分权欠缺的民事行为。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多项选择真题答案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多项选择真题答案二、多项选择题。 51. ACD A.在我国,政策与法律具有共同的指导思想和社会目标 B.立法在实践中总是滞后的,只能“亡羊补牢”而无法适度超越和引领社会发展 C.越强调法治,越要提升立法质量,通过立法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问题 D.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压力 52. ABCD A.某省政府统筹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能,破除地方保护主义 B.某市要求行政审批部门与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 C.某区依法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人员 D.某县注重提升行政效能,缩短行政审批流程,减少行政审批环节 53. ABCD A.法院、公安部规定在押刑事被告人、上诉人应穿着正装或便装出庭受审 B.某省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援助范围 C.某中级法院增大对生效判决的执行力度,确保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即时兑现

D.某基层法院设立“少年法庭”,对开庭审理时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54. ABC A.是完善村民自治、建设基层法治社会的有力抓手 B.是乡村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媒介,有助于在村民中培育规则意识 C.具有“移风易俗”功能,既传承老传统,也创造新风尚 D.可直接作为法院裁判上门女婿的村民待遇纠纷案件的法律依据 55. BC A.人民调解员不属于法治工作队伍,但仍然在法治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 B.法院理应重视已确认效力的调解协议的执行,防止调解过的纠纷再次涌入法院 C.人民调解制度能够缓解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国家司法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 D.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的主要优势是不拘泥于法律规定,不依赖专业法律知识 56. ACD A.反映了法的自由价值和秩序价值之间的冲突 B.若法无明文规定,则法官自由裁量不受任何限制 C.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是正式的法的渊源 D.不违反法律的行业惯例可作为裁判依据 57. BC A.《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与《安全生产法》的效力位阶相同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答案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真题及答案 司法部公布 试卷一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 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 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 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B.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C.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党委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 D.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 3.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 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 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 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 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 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

2019年下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考前检测试题B卷 附答案

省(市区) 姓名 准考证号 ………密……….…………封…………………线…………………内……..………………不……………………. 准…………………答…. …………题… 2019年下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考前检测试题B 卷 附答案 考试须知: 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 B 、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 C 、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D 、乙不构成脱逃罪 2、鲁某与洪某共同犯罪,洪某在逃。沈律师为鲁某担任辩护人。案件判决生效三年后,洪某被抓获并被起诉。关于沈律师可否担任洪某辩护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沈律师不得担任洪某辩护人 B 、如果洪某系法律援助对象,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C 、如果被告人洪某同意,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D 、如果公诉人未提出异议,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3、关于侦查辨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强制猥亵案,让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辨认 B 、盗窃案,让犯罪嫌疑人到现场辨认藏匿赃物的房屋 C 、故意伤害案,让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一起对凶器进行辨认 D 、刑讯逼供案,让被害人在4张照片中辨认犯罪嫌疑人 4、甲在犯罪时不满18周岁,开庭审理时已满18周岁。法庭应如何确定审理的形式?( ) A 、应当公开审理 B 、应当不公开审理 C 、可以不公开审理 D 、可以公开审理 5、关于贷款诈骗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以欺骗手段骗取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B 、乙以牟利为目的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转贷给某企业,从中赚取巨额利益的,构成贷款诈 骗罪 C 、丙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的项目骗取银行贷款。该公司构成贷款诈骗罪 D 、丁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银行贷款后携款潜逃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6、甲系某医院外科医师,应邀在朋友乙的私人诊所兼职期间,擅自为多人进行了节育复通手术。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 A 、构成非法行医罪 B 、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C 、构成医疗事故罪 D 、不构成犯罪 7、宋体无业人员甲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骗取某县工商局副局长的职位。在该局股级干部竞争上岗时 ,甲向干部乙声称:“如果不给我2万元,你这次绝对没有机会。”乙为获得岗位,只好送甲2万元。关于对 甲的行为的处理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触犯的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与招摇撞骗罪之间具有牵连关系,应从一重罪论处 B 、对甲的行为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与敲诈勒索罪实行并罚 C 、对甲的行为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与受贿罪实行并罚 D 、甲触犯的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与受贿罪之间具有牵连关系,应从一重罪论处 8、关于正当防卫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将罪犯顾某扭送派出所途中,在汽车后座上死死摁住激烈反抗的顾某头部,到派出所时发现其已窒息死亡。甲成立正当防卫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解析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解析 选择 1. 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 《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 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 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 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2. 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A: 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 B: 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 C: 甲轻率杀人,为严防效尤,即使甲自首悔罪,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D: 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以此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 3.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 ①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 ②罪刑法定只约束法官,不约束侦查人员 ③罪刑法定只禁止类推适用刑法,不禁止适用习惯法 ④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 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 C: 第④句正确,第①②③句错误 D: 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4. 下列哪一选项构成不作为犯罪? A: 甲到湖中游泳,见武某也在游泳。武某突然腿抽筋,向唯一在场的甲呼救。甲未予理睬,武某溺亡 B: 乙女拒绝周某求爱,周某说“如不答应,我就跳河自杀”。乙明知周某可能跳河,仍不同意。周某跳河后,乙未呼救,周某溺亡 C: 丙与贺某到水库游泳。丙为显示泳技,将不善游泳的贺某拉到深水区教其游泳。贺某忽然沉没,丙有点害怕,忙游上岸,贺某溺亡 D: 丁邀秦某到风景区漂流,在漂流筏转弯时,秦某的安全带突然松开致其摔落河中。丁未下河救人,秦某溺亡 5. 下列哪一行为构成故意犯罪? A: 他人欲跳楼自杀,围观者大喊“怎么还不跳”,他人跳楼而亡 B: 司机急于回家,行驶时闯红灯,把马路上的行人撞死

2019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2019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 B.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践基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 C.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 D.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的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 【知识点】依法治国 【答案】D 2.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健全透明预算制度。修改后的《预 算法》规定,经本级人大或者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也应向社会公开。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依法行政要求对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和

废止 B.透明预算制度有利于避免财政预算的部门化倾向 C.立法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规范作用,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扫清障碍 D.立法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但立法总是滞后于改革措施 【知识点】全透明预算制度 【答案】D 3.某市建立并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其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 B.是健全依法决策的重要措施 C.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一种表现 D.可以代替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 【知识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答案】D 4.梁某欲将儿子转到离家较近的学校上小学,学校要求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梁某找到户籍地派出所,民警告之,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18类证明。考虑到梁某的难处,民警仍出具了证明,并附言一句:“请问学校,难道父母有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的权利吗?”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将减损公民合法权益 B.民警的附言客观上起到了普法作用,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 C.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不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和女友乙在网吧上网时,捡到一张背后写有密码的银行卡。甲持卡去ATM机取款,前两次取出5000元。在准备再次取款时,乙走过来说:“注意,别出事”,甲答:“马上就好。”甲又分两次取出6000元,并将该6000元递给乙。乙接过钱后站了一会儿说:“我走了,小心点。”甲接着又取出7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拾得他人银行卡并在ATM机上使用,根据司法解释,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B.对甲前两次取出5000元的行为,乙不负刑事责任 C.乙接过甲取出的6000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D.乙虽未持银行卡取款,也构成犯罪,犯罪数额是 2、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传闻证据? A.甲作为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就一起伤害案的鉴定意见提出的意见 B.乙了解案件情况但因重病无法出庭,法官自行前往调查核实的证人证言 C.丙作为技术人员“就证明讯问过程合法性的同步录音录像是否经过剪辑”在法庭上所作的说明 D.丁曾路过发生杀人案的院子,其开庭审理时所作的“当时看到一个人从那里走出来,好像喝了许多酒”的证言 3、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 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 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 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 4、关于甲非法获利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擅自经营收费站收费业务,数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罪 B.即使收钱时冒充国有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 C.未使收费站工作人员基于认识错误免收司机过路费,不构成诈骗罪

2019年法考主观题考试真题

2019年法考主观题考试真题 一、理论法(38分) 材料一: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要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材料二: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我们要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材料三: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题目:根据上述材料,结合你对深化党和政府机构改革的认识,谈谈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意义以及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3.总字数不得少于600字。

二、刑法回忆版 1995年7月,在甲市生活的洪某与蓝某共谋抢劫,蓝某事前打探了被害人赵某的行踪后,二人决定在同年7月13日晚20:00拦路抢劫赵某。在事前两人进行了商议,做了详细规划。到了两人约定的那天后,洪某按时19:55到达了现场,但蓝某迟迟未出现。赵某出现后,洪某决定独自抢劫赵某。于是,洪某使用事行准备的凶器,击打赵某的后脑部,导致赵某昏倒在地不省人事。此时蓝某来到现场,与洪某共同取走了赵某身上价值2万余元的财物。随后,蓝某离开了现场,洪某误以为赵某已经死亡,便将赵某扔到附近的水库,导致赵某溺死(经鉴定赵某死前头部受重伤)。后洪某逃至乙市,化名在某保险公司做保险代理。2016年9月,洪某被保险公司辞退后回到甲市。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洪某打算从事个体经营。洪某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从A银行贷款30万元用于经营,后因经营不善而难以偿还贷款。为了归还贷款,洪某想通过租车用于质押骗取他人借款。洪某从B汽车租赁公司的员工钱某那里得知,所有的汽车都装有GPS系统,如果他将汽车开出去质押,超过一段时间B公司还可以找到车子,将汽车开回。洪某心想,即使自己欺骗了B公司,租赁届满时B公司也可以将汽车追回,因而不会有财产损失。于是,洪某于2017年3月12日以真实身份与B公司签订了租车合同,租用了一辆奥迪车,约定租车一周,并在租车时交付了租金。租到车辆后,洪某伪造奥迪车的相关证明文件,找到C小贷公司负责人孙某,提出用自己的奥迪车贷款。孙某信以为真,将奥迪车留在公司(但没有办理质押手续),借给孙某50万元,要求洪某一星期后归还本息。一周后,B公司发现洪某没有归还所租用的汽车,B公司通过GPS发现车子的位置,并于深夜将车子开走。洪某从C公司借来的50万元归还了A银行的贷款30万元。孙某发现自己上当后报警。公安机关以洪某犯诈骗罪为由在网上通缉洪某,洪某通过公安部网上发布的通缉令知道,公安部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模拟练习题及答案6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模拟练习题及答案 6 11、张某正在追击逃跑的窃贼时,猛然被人拉住。张某因为事急 并没有回头看,则误认为是窃贼的同伙,便使用砖头猛砸过去,并将 对方砸到在地造成重伤,结束后才发现,被砸的是自己的邻居。原来 邻居是来叫自己,要帮自己的。则某甲的行为属于下列哪项? A.意外事件 B.过失犯罪 C.正当防卫 D.假想防卫 准确答案:B,D 12、适用紧急避险的情形有哪些? A.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 B.动物的侵袭 C.精神病人的侵害 D.自然灾害的侵袭 准确答案:A,B,C,D 13、一货轮在海上航行,突起大风,并收到强台风警报,当时靠 岸避风已无可能。而气象台预报,台风中心正要经过货轮航行的海域,为使货轮和船员的生命免遭损害,船长下令抛去部分货物(价值3万元),以减轻货轮的负载。但当台风刚刚接近该货轮航线海域时,突改 方向,并未殃及货轮安全。对船长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紧急避险

B.假想避险 C.避险不适时 D.事前避险 准确答案:C,D 14、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 A.在逃犯开车冲向闹市时,警察开枪将其打死 B.轮船失事,船长迅速乘救生艇率先逃生 C.甲唆使自己豢养的狼狗咬乙,乙顺手操起地上木棍打死狼狗 D.轮船刚驶离港口,遭遇暴风,船长为避免轮船倾覆,下令把船上货物抛入海中 准确答案:A,B,C 15、朱甲和朱乙两兄弟因谈论家中债务问题发生口角。朱甲从床下拿出一把杀牛刀,向朱乙连砍两刀。朱乙躲过。朱甲仍举刀追砍朱乙,朱乙面临危险,退至东屋山墙下,顺手拾起一根3尺长,2公分粗的铁管,当朱甲举刀逼近时,遂用铁管对准朱甲的头部连击两下,将朱甲****在地,造成朱甲颅内出血,抢救无效,次日死亡。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哪些是不准确的? A.朱乙属于紧急避险 R.朱乙属于行使无过当防卫权 C.朱乙属于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 D.朱甲、朱乙属于互殴,朱乙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准确答案:A,C,D

2020年司法考试国际法真题及解析

2020 年司法考试国际法真题及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国际法真题及解析 (2013 年) 32.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缔约国,阮某为甲国派驻乙国的领事官员。关于阮某的领事特权与豁免,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如犯有严重罪行,乙国可将其羁押 B.不受乙国的司法和行政管辖 C.在乙国免除作证义务 D.在乙国免除缴纳遗产税的义务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领事的特权与豁免及其例外。 选项A 正确。领事官员人身自由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包括接受国对领事官员不得予以逮捕候审或羁押候审,不得监禁或以其他方式拘束领事官员的人身自由,但对犯有严重罪行或司法机关已裁判执行的除外。 选项B 错误。领事官员管辖豁免也有例外,其表述过于绝对。 选项C错误。领事官员仅就职务行为免除作证义务。 选项D 错误。间接税、遗产税、服务费等不在领事官员免税的范围之内。 33.甲国某航空公司国际航班在乙国领空被乙国某公民劫持,后乙国将该公民控制,并拒绝了甲国的引渡请求。两国均为1971 年《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等三个国际民航安全公约缔约国。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劫持未发生在甲国领空,甲国对此没有管辖权

B.乙国有义务将其引渡到甲国 C.乙国可不引渡,但应由本国进行刑事审判 D.本案属国际犯罪,国际刑事法院可对其行使管辖权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三个公约。 选项A 错误。《蒙特利尔公约》及其补充议定书的规定,对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以下几类国家有管辖权:(1) 航空器的登记国;(2) 航空器降落时,被指称的嫌疑犯依在该航空器内,该航空器的降落地国有管辖权;(3) 在租来时不带机组的航空器内发生犯罪或针对航空器的犯罪,承租人的主要营业地国或其永久居所地国有管辖权;(4) 罪行发生地国有管辖权;(5) 嫌疑犯发现地国;(6) 依各国国内法规定的其他管辖权。据此可知,航空器登记国对于危害民航安全罪行具有管辖权。本案中,甲国是航空器登记国,因此甲国拥有管辖权。 选项B 错误。危害民航安全罪行是一种可引渡的罪行,但各国没有强制引渡的义务。 选项C 正确。根据或引渡或起诉原则,乙国可不引渡,但应由本国进行刑事审判。 选项D错误。国际刑事法院只对四种犯罪行使管辖权:灭绝种族罪、侵略罪、战争罪、反人类罪。据此可知,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不属于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范围。 34.关于联合国国际法院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对国际法院法官的选举不具有否决权 B.国际法院法官对涉及其国籍国的案件,不适用回避制度,即使其就任法官前曾参与该案件 C.国际法院判决对案件当事国具有法律拘束力,构成国际法的渊源 D.国际法院作出的咨询意见具有法律拘束力 【答案】A

2019法考每日一练11月21日(商经+答案+解析)43095

2019法考每日一练11月21日(商经+答案+解析)2019年每日一练,采用法考题海战术,坚持完成每日客观题模拟机考练习题,熟练掌握答题知识点,同时适应机考环境,有效提高客观题考试成绩。 11.张某是红叶有限公司的小股东,持股5%;同时,张某还在枫林有限公司任董事,而红叶公司与枫林公司均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红叶公司多年没有给张某分红,张某一直对其会计账簿存有疑惑。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03-26,单)A.张某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查账请求 B.张某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表决查账事宜 C.红叶公司有权要求张某先向监事会提出查账请求 D.红叶公司有权以张某的查账目的不具正当性为由拒绝其查账请求 【考点】公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权利 【解析】A项考查股东请求查账的形式。根据《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A项“口头”形式提出查账请求不行,错误。 B项考查请求查账是否需要股东会表决。依据《公司法》第33条规定,依法无需股东会表决,错误。

C项考查股东查账是否需项监事会提出请求。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公司无权要求张某先向监事会提出查账请求。C项错误。 D项考查公司拒绝查账的理由。依据上述法律规定,题中张某同时是枫林公司的董事,且与红叶公司具有竞争关系,据此可合理怀疑张某有不正当目的,可拒绝其请求,D 项正确。(本题答案:D) 【答案】D 12.零盛公司的两个股东是甲公司和乙公司。甲公司持股70%并派员担任董事长,乙公司持股30%。后甲公司将零盛公司的资产全部用于甲公司的一个大型投资项目,待债权人丙公司要求零盛公司偿还货款时,发现零盛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03-27,单) A.甲公司对丙公司应承担清偿责任 B.甲公司和乙公司按出资比例对丙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C.甲公司和乙公司对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丙公司只能通过零盛公司的破产程序来受偿 【考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解析】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公司法中的重要制度,起源于西方“揭开公司面纱”理论。在立法上,《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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