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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大学英语综合教程3课文翻译1-10

Unit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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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螃蟹

大学最后一年的秋天,我们的心情变了。刚刚过去的夏季学期的轻松氛围、即兴球赛、查尔斯河上的泛舟以及深夜晚会都不见了踪影,我们开始埋头学习,苦读到深夜,课堂出勤率再次急剧上升。我们都觉得在校时间不多了,以后再也不会有这样的学习机会了,所以都下定决心不再虚度光阴。当然,下一年四五月份的期末考试最为重要。我们谁都不想考全班倒数第一,那也太丢人了,因此同学们之间的竞争压力特别大。以前每天下午五点以后,图书馆就空无一人了,现在却要等到天快亮时才会有空座,小伙子们熬夜熬出了眼袋,他们脸色苍白,睡眼惺忪,却很自豪,好像这些都是表彰他们勤奋好学的奖章。

还有别的事情让大家心情焦虑。每个人都在心里盘算着过几个月毕业离校之后该找份什么样的工作。并不总是那些心怀抱负、成绩拔尖的高材生才清楚自己将来要做什么,常常是那些平日里默默无闻的同学早早为自己下几个阶段的人生做好了规划。有位同学在位于麦迪逊大道他哥哥的广告公司得到了一份工作,另一位同学写的电影脚本已经与好莱坞草签了合约。我们当中野心最大的一位同学准备到地方上当一个政党活动家,我们都预料他最终会当上参议员或国会议员。但大多数同学不是准备继续深造,就是想在银行、地方政府或其他单位当个白领,希望在20出头的时候能挣到足够多的薪水,过上舒适的生活,然后就娶妻生子,贷款买房,期望升职,过安稳日子。

感恩节的时候我回了一趟家,兄弟姐妹们免不了不停地问我毕业后有什么打算,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实际上,我知道该说什么,但我怕他们批评我,所以只对他们说了别人都准备干什么。

父亲看着我,什么也没说。夜深时,他叫我去他的书房。我们坐了下来,他给我们俩各倒了杯饮料。

“怎么样?”他问。

“啊,什么怎么样?”

“你毕业后到底想做什么?”他问道。

父亲是一名律师,我一直都认为他想让我去法学院深造,追随他的人生足迹,所以我有点儿犹豫。

过了会儿我回答说:“我想旅行,我想当个作家。”

我想这不是他所期待的答案。旅行?去哪儿旅行?当作家?写什么呀?我做好了遭到他反对的心理准备。

接着是一段长长的沉默。

“这想法有点意思,”他最后说。

接着又是一段长长的沉默。

“我真有点希望自己在你这个年纪时能做这些事儿。”

我在等他把话说完。

“你还有很多时间,不必急于进入一个暂时报酬高的行业。你现在要搞清楚自己真正喜欢什么,如果你弄不清楚,以后就不可能成功。”

“那我该怎么办?”

他想了一会儿。然后他说道:“瞧,现在太晚了。我们明天早晨乘船出海去,就我们两个。也许我们能抓点螃蟹当晚餐,我们还可以再谈谈。”

那是一艘小小的机动船,停泊在离我们家约十分钟路程的地方,是好些年前父亲买的。次日清晨,我们沿着港湾出发,一路上没说多少话,只是默默地欣赏着海鸥的叫声,还有港湾沿岸和远处大海的景色。

在这个时候沿海水域没什么风浪,船平稳地航行了半个小时之后父亲把船停了下来。他说:“咱们在

这儿试试运气吧,”然后抓起一个系上绳子的生了锈的网状篓子抛到海里。

我们等了一会儿,父亲站起来对我说,“来帮我一把。”于是我们一起将蟹篓子拽上了甲板。

螃蟹让我着迷,它们太容易抓了。不仅仅是因为它们顺着篓盖上的小孔爬进一个再明显不过的陷阱,更因为即便盖子打开了,它们似乎也懒得从里面爬出来,只会趴在那儿冲你挥动着蟹钳。

篓子里挤满了几十只软壳螃蟹,一只压着一只,堆得老高。“它们为什么不逃走啊?”我满腹狐疑地问父亲。

“你先观察一下,看那只螃蟹,那儿!它想爬出去,但每次都被同伴拽了回去,”父亲说。

我们接着观察。那只螃蟹顺着网眼向顶盖攀援,每当它爬到顶盖时,果然就会有另一只螃蟹举起蟹钳夹住它的腿把它拽下来。这只螃蟹尝试了好几次想挣脱它的狱中同伴,但都没能成功。

“快看!”父亲说。“它开始对这种游戏感到不耐烦了。”

那只螃蟹不仅放弃了漫长的逃亡之战,而且还帮着把其他想逃跑的螃蟹拽下来。它最终选择了一种轻松的活法。

我忽然明白了父亲为什么提议早上来抓螃蟹。他看着我说:“你可别被别人拽下来哦。花点时间想想你是哪一类人,你这一生希望得到什么,回顾一下你在大学修的课程,想想有哪些课对你个人来说最有益。然后再想想什么对你最重要,什么最使你感兴趣,你有什么技能。琢磨一下你想在哪里生活,你想去哪里,想挣多少钱,想做什么样的工作。如果你现在不能回答这些问题,你就得花点时间去找出答案。你不这样做的话,永远都不会幸福的。”

他停顿了一下。

“你想去旅行?”他接着问我。

“对,”我回答说。

“那就去申请护照吧。你想当作家?”

“对。”

“有趣的选择,我们家还没出过作家呢,”他说。

我父亲发动了马达,我们返航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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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在走向死亡

我给你带来一条好消息,还有一条坏消息(正如笑话所说的)。坏消息是:我们都在走向死亡——很抱歉是我带来了这条坏消息。这可是真的,我已经核实过了,事实上我已经三番五次地核实过了。我也找到了证据,可是要说出这个事实实在是不容易,不过我们的确都在走向死亡。这件事我过去多少知道一点,但不愿过多地去想它。但事实是,再过70年或80年——这要取决于你现在年龄有多大,寿命有多长——我们都会躺到棺材里,或者变成某个地方公墓玫瑰园里的灰尘,被人践踏。我们甚至活不到这么老。毕竟,我们从来就不清楚那位戴着头巾、手持长柄镰刀、命人吐出最后一口气的死神什么时候会来召唤我们,有可能会比我们希望的要早。其实我最近就曾经从局外人的角度观察过死亡,没有什么比朋友的早逝更能表明人生的无常和生命的脆弱了。

真可怕。

我已经让你够沮丧的了,现在告诉你那条好消息吧:知道了我们都在走向坟墓,我们就不再有人生无常的感觉了。我们已经知道故事的结局,开场白和尾声也都确定了,剩下的就是介于两者之间的那些事儿了,这些事是我们作得了主的。我们必须挑选故事情节。

所以,那些被你搁置在一边的计划,即那些“当时机成熟时”你会用生命来完成的伟大事业怎么办呢?可我发现时机永远不会有成熟的时候。时间必须提前,必须马上行动,就在这一刻,不能拖延,必须赶紧,而且越快越好。不管是你想写的小说,还是你一直在筹划的去大峡谷的旅行,你心仪的工作,你想导演的伦敦西区话剧,你都必须现在就去做。知道吗?我们都在走向死亡。这是已经定了的。

因此,把自己的梦想搁置起来,等到时机成熟之后才开始实现它,这就意味着梦想可能永远都不会实现。人生的遗憾莫过于还有事情没有做,我们有必要现在就去做这些事,不然就晚了。明天行吗?明天只是个谎言;根本就没有什么明天,只有一张我们常常无法兑现的期票。明天甚至压根儿就不存在。你早上醒来时又是另一个今天了,同样的规则又可以全部套用。明天只是现在的另一种说法,是一块空地,除非我们开始在那里播种,否则它永远都是空地。你的时间会流逝(时间就在我们说话的当下嘀嗒嘀嗒地走着,每分钟顺时针走60秒,如果你不能很好地利用它,它会走得更快些),而你没有取得任何成就来证明它的存在,唯独留下遗憾,留下一面后视镜,上面写满了“本可以做”、“本应该做”、“本来会做”的事情。

你是否注意过,自助餐馆里服务员会给你一个茶杯碟大小的碗,并告诉你:“你想盛多少沙拉都可以,但只能盛一次”?生活就像那只盛沙拉的碗,我们可以和那些饥肠辘辘等着主菜的人一样在那只小碗里装上尽可能多的沙拉。我喜欢看人们巧妙地把黄瓜片插在沙拉碗的四周——就像往废料桶里堆东西那样——把沙拉堆得老高老高,最后不得不雇个叉车把沙拉拉回餐桌。他们不是贪婪,而是明白自己只有一次机会。

把你的碗盛满吧,我们在这个世上只走一遭,既然来了就好好利用这短暂的一生,就像我们牢牢抓住一年一度去佛罗里达或西班牙度假的机会那样。在短暂的人生中填入尽可能多的内容吧。确保每天回家后你都会因为干了很多事而感到精疲力尽。

如果你不想当邮递员就别当邮递员,放弃这份工作去当个画家、作家、滑雪运动员,干什么都行。千万不要干自己明明就不喜欢的事情。

现在就开始行动吧,不要等到明天。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时间了。如果在这一刻你不能得到你想得到的东西,你至少可以趁灵感还在的时候马上开始你的旅程,即刻起程。我们有同样多的时间,我们和布兰森以及盖茨一样,每天都有24个小时。决定我们这一生成败的是我们把时间花在什么事情上,是我们如何来分配时间。

因此,我正在琢磨的是(这可不是分子科学):如果我们正在走向死亡,而且分配给我们的时间是有限的,那么我们到底有什么理由不现在就去做所有想做的事情呢?这些被暂时搁置的事情到底又是什么呢?为什么明明知道成熟的时机永远不会到来,而我们却都还在等待呢?成熟的时机是一张支票,它永远都在邮寄的路上,永远都不会到来。它就是那位让我们在合作社旁边像桥墩那样站着傻等的女孩,我们再怎么看表也无济于事,她失约了。

我们傻等着,而成熟的时机却永远不会到来。

所以我要说,别再等待了,走到路上去迎接天意。开始给你的生活增添所有你能得到的财富,这样当死神到来时,你已经完成了那么多事,你的一生是那么的充实。当生命在你眼前回放时,死神等着等着就睡着了。

现在就行动吧,不然你的时间会流逝的,而你最终将成为尘封的相册里的一位谁都叫不上名字的灰头土脸的穷亲戚。

还是给人间留下一本像大煎蛋饼那么厚的传记吧,那可比仅仅留下一块碑铭强。

“乔?史密斯……嘿嘿,他没干过什么,对吧?”

Reading across cultures

通过仪式

生活是否如同对生活持宿命论看法的美国作家阿尔伯特?哈伯德在一百年前所描述的那样,是“该死的事情一桩接着一桩”?抑或是一场障碍赛跑,其间每个参赛者,即世界各地的人们,不得不在生命的各个重要阶段展现自己的价值?

莎士比亚的戏剧《皆大欢喜》中那个悲伤的小丑雅克认为,人的一生要经历“七个年龄段”,几乎每个社会都有的通过仪式也证明,我们往往是把生命分为这几个阶段来看待的,比如童年、中年和老年。

通过仪式是社会对个人从一个阶段走向另一阶段的正式的认可,其中被广泛认同的是由少年步入成年时举行的成年礼。成年礼有多种形式。例如,在犹太传统中,人生最重要的时刻之一就是“犹太男孩成人仪式”,人们为年满13岁的孩子举办宗教仪式和家宴,这标志着从此以后这个孩子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了。13岁也恰恰是许多国家规定开始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

美国中学生活结束前的毕业舞会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通过仪式。这次舞会非同寻常,学生们不仅穿着正式(许多学生平生第一次这么穿),他们通常还乘坐着一辆租来的豪华轿车到达舞会现场。就在那一天晚上,他们似乎要表现得和年龄是他们两倍的成年人一样,至少是看上去要比自己的实际年龄老。

世界上最有趣的通过仪式之一或许就是澳洲原住民的“徒步旅行”了,还处于青春期的少年必须在野外独自行走六个月,沿着划定国土疆域的“歌之版图”追寻祖先的足迹。通过这样的仪式,他们深入到土著文化这一世界上最古老而持久的文化的精髓之中,并在这一过程中发现自我。

Uni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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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人

战争爆发的那一年,我在温斯罗普的安妮?F. 沃伦文法学校读五年级,那年冬天我获得了民防图标设计赛的冠军。也就是在那个冬天,波拉?布朗买了新的防雪服,即便是13年后的今天,我仍然能清晰地记起那些精彩纷呈的日子,它们历历在目,犹如万花筒里看到的图案那样色彩斑斓。

我的家位于城里靠海湾的一侧,在洛根机场对面的约翰逊大道上。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会跪在卧室朝西的窗户旁,眺望黑幽幽的海水那边波士顿城明亮闪烁的灯光。夕阳将粉色的余晖洒在机场上空,浪涛的声音永远淹没在一架架飞机永无休止的嗡嗡声中。我惊奇地望着跑道上的移动信标,看着那些闪烁的红灯、绿灯像流星般升起、降落,直到机场变得一片漆黑为止。机场就是我的麦加,我的耶路撒冷。我整夜都在做梦,梦见自己在空中飞行。

那正是我梦想斑斓的岁月。妈妈认为我需要大量的睡眠,所以我每天上床睡觉时一点儿都不觉得累。那是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光,我可以躺下,在昏暗的暮色中慢慢进入梦乡,脑子里制造出许多奇异的梦来。我的飞行梦像达利的风景画那么真实可信,以致于自己常常会在一阵惊吓中醒来,好像伊卡罗斯那样从天空中摔下来,虽然发现自己刚好掉到软软的床上,但也被吓得喘不过气来。当超人开始侵入我的梦乡,并教给我飞行的技巧之后,我每夜的太空冒险便开始了。超人身着耀眼的蓝色衣服,肩披随风飕飕作响的斗篷,经常从我身边呼啸而过。他长得太像我的舅舅弗兰克了,舅舅那会儿正跟妈妈和我住在一起。当超人的斗篷神奇地旋转时,我好像能听见上百只海鸥的振翅声,上千架飞机的马达轰鸣声。

我不是这个街区里唯一的超人崇拜者,在街的另一头,那个脸色苍白、有点书呆子气的男孩儿戴维?斯特令和我一样,热爱飞行的纯粹的诗意。每天晚饭前,我们一起收听电台的超人故事,白天在上学的路上,

我们自己设计出各种各样的冒险活动。

安妮?F. 沃伦文法学校是一座红砖楼,座落在远离主干道的一条黑色柏油街道上,学校四周是光秃秃的铺着碎石的操场。戴维和我发现学校外面停车场附近有一个角落,那里是我们玩超人游戏的绝佳场所。那条长长的过道通向学校又黑又脏的后门,非常适合玩意外抓捕和快速解救的游戏。

课间休息时,我和戴维可以大展身手了。我们对在碎石操场上打棒球的男孩儿们视而不见,也不搭理那些在小山谷里一边玩躲球游戏一边咯咯傻笑的女孩儿们。超人游戏让我们变得像两个逃犯似的,但也给了我们一种虚幻的优越感,我们甚至找谢尔登?费恩来充当恶棍。他是街区里一个脸色苍白、胆小怕事的孩子,没有男孩儿愿意和他玩,因为一有人追他他就哭,而且老是自己摔倒在地,擦伤他那胖胖的膝盖。

一开始我们还得教谢尔登怎么扮演他的角色,可没过多久他就变成了一位发明虐刑的专家,甚至私下里悄悄实施他的刑罚。他常常扯下苍蝇的翅膀,揪掉蚱蜢的腿,并把这些残废了的昆虫囚禁在瓶子里,藏到床底下,这样他就可以偷偷把它们拿出来,看着它们痛苦挣扎的样子。戴维和我只在课间休息的时候和谢尔登玩,放学后我们就让他回家跟他的妈妈、棒棒糖以及那些无助的昆虫为伴。

那时候,弗兰克舅舅住在我们家,等着参军。我肯定他和隐姓埋名的超人长得特别像。戴维却看不出我舅舅和超人有多么相像,但他承认弗兰克舅舅是他这辈子所见过的最强壮的人,而且他会变很多戏法,比如用餐巾一盖上糖果,糖就没了,他还能倒立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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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文化的童年

当我回顾20世纪七八十年代我的童年时光,并将它与现在孩子的童年相比较时,就会想起一句名言:“往昔是异国他乡,那里有不同的习俗”(见L. P.哈特利的小说《传信人》)。甚至在相对短暂的一段时间内,我也能够察觉到儿童的生活以及人们对待儿童的方式上所经历的巨大变化。

回顾更久远的岁月,我可以看到现在和古代童年生活的巨大差别。如今的儿童责任很少,他们生活的主要内容是玩耍而非工作,上学而非劳动,在家里呆着而不是和外界交往,消费而非生产。这种变化也是最近才显现出来的。一百年前,12岁的孩子在工厂打工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事情,而现在,这会招来社会服务机构的介入,其父母和工厂主会被起诉。

有两位美国作家,芭芭拉?埃伦里奇和迪尔德丽?英格利希,她们简要地概括了过去和现在人们对儿童的期待的差异。在比较美国现在的儿童和殖民地时期(1600-1776)的儿童时,她们写道:“今天,如果一个四岁的孩子能自己系鞋带就很了不起了。而在殖民地时期,四岁的女孩会织长筒袜和连指手套,能做复杂的刺绣,六岁就能纺毛线了。一个善良勤快的女孩被称为‘夫人’而不是‘小姐’,这是为了表彰她对家庭经济的贡献,严格说来她不是一个孩子了。”

对儿童的看法不断变化着,这使得许多社会科学家宣称童年是一种“社会建构”。他们用这个术语来说明不同的地区对童年的理解是不一样的,虽然所有社会都承认儿童与成年人有区别,至于他们之间有何不同,人们对儿童又有何期待,不同的社会给出了不一样的答案。

社会人类学家在研究那些跟西方国家持有不同世界观的民族时也表明了这个观点。琼?布里格斯研究过加拿大北极地区的伊努伊特人,她描述了在这些社会群落中成长是怎样大体上被看成是一个获得思想、理性和理解力(伊努伊特人称之为ihuma)的过程。小孩子不具备这些素质,所有才容易生气,常常会哭,无法理解群落所面临的诸如食物短缺之类的外在困难。由于无法跟他们讲理,即便讲了他们也不明白,父母对他们很宽容、很温和。一直要等到他们年龄大一点,并开始有自己的思想时,父母才会尝试着去管教他们,约束他们。

相反,根据海伦?莫顿的研究,太平洋岛国汤加的儿童经常挨父母和哥哥姐姐的打。人们认为儿童和成年人相比更像疯子,因为他们缺乏被大家看重的社会能力(汤加人称之为poto)。小孩子经常因为笨手笨脚而挨骂,他们连摔跤都会被嘲笑、呵斥,甚至被打。人们认为儿童很顽皮,都是因为淘气他们才哭闹,或者要东西吃。在大人看来,三至五岁的儿童尤其任性,因此他们打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也打得最狠。父母们相信,只有靠训导和体罚才能使孩子获得社会能力,所以他们用一种在外人看来非常严厉的方式对待孩子。

在其他的例子中,有关儿童的观念则截然不同。例如,西非的一个叫孟加拉的很小的族群认为,不管说什么、用什么语言说,小孩子都能听明白,并且能理解。另一位人类学家阿尔玛?戈特利布对孟加拉族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孟加拉族人认为小孩子出生前居住在灵界,在那里他们通晓人类所有的语言,能理解所有的文化。灵界的生活很惬意,小孩子在那里有很多朋友,他们通常极不愿意离开那儿,来到地球上的家庭中(本?奥克雷的小说《饥饿之路》就描述了一个小孩在灵界和人世之间往返的故事)。他们出生后仍然与那个世界保持长达数年的联系,如果没有得到良好的照顾,他们就可能要返回灵界。因此,父母们悉心照料孩子,以免他们受到诱惑,回归灵界,而且对他们也有几分敬畏,因为他们具备大人所不具备的通灵的本领。

在英国及其他西方国家,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儿童缺乏能力,依赖性强。但也不是全世界的人都持这种看法。在很多社会里孩子从小就开始工作,寻找各种机会为家里挣钱。以看管孩子为例,在英国,14岁以下的儿童在没有成人监督的情况下照看其他孩子是非法的,因为人们认为他们缺少看孩子的能力和责任心。而在其他文化里,情况并非如此。米歇尔?约翰逊曾写过西非的富拉尼族女孩四岁就得照看年幼的弟弟妹妹,要打水、拾柴,六岁就得舂米、挤奶、做黄油,并和妈妈一起到市场上去贩卖这些东西。

另一位人类学家拿破仑?沙尼翁证实了在世界的另一端,地处亚马孙雨林的亚那马莫族孩子的童年与西方孩子的童年有什么不同,以及那里的男孩儿女孩儿们跟世界其他地方的男孩儿女孩儿的成长方式的差异。他写道,亚那马莫族女孩儿很小就得帮妈妈做家务,到十岁就开始管家。到十二、三岁时可能就结婚生子了。男孩儿的责任则要少得多,他们比女孩儿晚结婚,可以玩到十八九岁。西方的童年观在这里根本不适用,因为这里的人们对儿童的能力和责任有着完全不同的理解。

社会人类学家探寻的是在他们所研究的族群里人们是如何看待童年,以及儿童扮演的角色问题,而不是研究那些地区的童年观是否符合西方的观念。他们这么做是为了避免把外界的观念强加给那些持不同世界观的人身上,或者是为了避免对其他民族养育孩子的方式作价值观方面的判断。西方人可能会反对八岁的女孩儿打工,反对12岁的女孩儿结婚,但在他们自己的族群里,这些事情被视为童年生活的一个积极的常态。的确,在非西方人看来,许多“正常的”西方育儿方式极其怪异,可能对孩子是有害的。让孩子在自己的屋里呆着,想吃东西的时候不给他们吃,或者任由他们哭闹而不赶快去安抚他们,这些在很多社会里都是不对的事情,会让人觉得西方人根本不懂得如何照看孩子。

童年是一种处于变化之中的社会现象,具有持续的吸引力,并且不断受到关注。从跨文化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能展示出世界上各种各样的童年生活,并警示我们不要随意干涉或指责那些生活方式及世界观跟我们不一样的人。所有的社会都承认儿童和成年人是不同的,他们有自己独特的品性和需求;人类学家和社会科学家感兴趣的是每个社会对儿童的天性都有什么样的看法,以及这些看法又如何影响儿童的生活。

Reading across culture

世界各地的童年

以前,我的犹太奶奶和我住得很近。她做得一手好菜,厨房里从来没有消停的时候。每逢宗教节日

临近,她都要忙上一整天,为家人准备丰盛的晚宴。小时候我一直和爷爷奶奶在一起,也就成了奶奶的帮厨。那时我对自己能到储藏室把鸡蛋完好无损地取回来感到非常自豪。储藏室里五味俱全,里面有面粉、香料、蜂蜜、食用油、柴禾。我总在观察奶奶的动作,她会把手头的每一样活都细细地给我解释,教我怎么做。她经常会说“把那东西递给我”,手指着一个炒菜锅或是一颗洋葱。每件事都很重要。黛博拉英国

我的童年是跟奶奶过的,说起她就让我想起一段有趣的往事。她经常用报纸卷烟抽。有一天她不在家,我想学她的样,就用报纸卷了一个烟卷,但里面没放烟丝。我点燃报纸卷,放到嘴里吸,报纸很快就烧到了我的鼻头上。我觉得很丢脸,至今家里人还时常提起这件糗事。李明宇韩国我小时候常和附近的流浪猫、流浪狗玩。

我训练它们,我们一起玩“老师和学生”、“医生和病人”、“售货员和顾客”、“抢劫犯和他们的头儿”等游戏。

一天,我回家时后面跟了一帮“朋友”,妈妈吓坏了。她冲我直嚷嚷,我只好答应她以后再也不带它们回家了。可是后来有一次,她又发现我在自己屋里和好几只狗一起玩“合唱队与乐团”的游戏。奥尔加俄罗斯

小时候,我们没钱买玩具。有一天,我们没花一分钱就得到了一个大玩具。一架俄罗斯飞机因为燃油耗尽迫降在操场的沙地上,这对我们这个只有几百号人的寂静的小村庄来说可是个激动人心的消息。因为以前没见过飞机,全村的人都到操场围观。我父亲和镇公所的几个官员逮捕了飞行员,那架飞机则永远地留在了沙地里,成了我们最喜爱的玩具。我们常坐在驾驶座上,好像自己与那位糟糕的俄罗斯飞行员不同,是世界上最棒的飞行员。意德兹土耳其

Uni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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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怎样听音乐的

我们都按照各自不同的能力来听音乐。但为了便于分析,如果把听的整个过程分成几个组成部分,那么这个过程会更清晰一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听音乐有三个不同的层次。由于缺乏更好的术语,我们姑且把它们命名为:(1)感官层次;(2)表现层次;(3)纯音乐层次。把听的过程机械地分割为以上三个假想的层次,唯一的好处是让我们更清楚地了解自己是怎样听音乐的。

听音乐最简单的方式是为了去获取乐声带来的纯粹的愉悦感,这是音乐的感官层次。在这个层次上,我们只是听音乐,不做任何思考。我们打开收音机,一边做着其他的事情,一边心不在焉地沉浸在音乐中。乐声本身的魅力带我们进入一种无需思考的美妙心境。

令人意外的是,许多自认为是合格的音乐爱好者在听音乐时过多地使用了这一层次。他们去听音乐会是为了忘却自我。他们把音乐当成一种慰藉,一种逃避,由此他们进入了一个可以忘却日常生活的理想世界。当然,他们也没有在思考音乐。音乐允许他们离开现实,到另一个地方去做梦,因为音乐而做梦,做有关音乐的梦,却从没有真正欣赏过音乐。

的确,乐声的魅力是一种强大而原始的力量,但是你不该让它占据你过多的兴趣空间。感官层次是音乐的一个重要层次,非常重要,但并不是音乐的全部。

音乐存在的第二个层次就是我所说的表现层次。一提到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就进入到一个颇具争议的领域。作曲家总是设法避开有关音乐表现方面的讨论。斯特拉温斯基不是曾经声称他的音乐是一个“物

体”,是一件有自我生命的“东西”,除了纯音乐性的存在之外没有任何别的含意吗?斯特拉温斯基这种不妥协的态度可能源于这样的一个事实:有那么多的人尝试着从众多的音乐作品中读出完全不同的含意。确实,要准确地说出一部音乐作品的含意已经很难了,要肯定并确定地说出来,还要使每个人对你的解释都感到满意,是难上加难。但我们不该因此走到另一个极端,不能去剥夺音乐“表现”的权利。

可能的话,你不妨听听巴赫的《平均律钢琴曲集》中的48个赋格主题。依次地、一个个地听听其中的每一个主题,你很快就会意识到每个主题都反映了一个不同的情感世界,你很快也会意识到你越觉得某个主题美妙,就越难找到令你完全满意的字眼来描述它。是的,你当然知道那个主题是欢快的还是悲伤的。换句话说,你能够在脑海中勾勒出那个主题的情感框架。那么就更仔细地听一下这个悲伤的主题吧,要明确悲伤的性质。是悲观厌世的悲伤,还是无可奈何的悲伤?是时运不济的悲伤,还是强颜欢笑的悲伤?

假设你很幸运,能用许多词句充分表达你对选中主题的确切理解。但这仍然无法保证其他人对你的理解都感到满意,他们也完全没有必要感到满意。重要的是,每个人能亲自感受某个主题的表现力,或以同样的方式去感受一部完整的音乐作品独特的表现力。如果是一部伟大的音乐作品,就别指望每次去听它都能给你带来相同的感受。

音乐存在的第三个层次是纯音乐层次。除了令人愉悦的乐声及其所表现的情感之外,音乐也因其音符本身以及对音符的处理而存在。多数听众都没有充分认识到音乐的这第三个层次。

对我们所有人来说,更加充分地认识这个纯音乐层次非常重要。毕竟乐曲使用的是实实在在的音乐材料。聪明的听众一定要做好准备,随时提升自己对音乐材料以及这些材料的使用的理解。他必须要更加有意识地倾听音乐的旋律、节奏、和弦及音色。但最重要的是,为了能够跟上作曲家的思路,他还必须了解一些音乐形式方面的知识。去听所有这些成分就是在纯音乐层次上欣赏音乐。

让我重复一遍,我仅仅是为了讲解得更清楚才把听音乐的三个层次机械地分割开来的。事实上,我们从来都不会只在其中的一个层次上听音乐。我们其实是把它们联系起来,同时在三个层次上听音乐。这并不需要付出多少脑力,因为我们是凭本能这么做的。

也许,用去剧院看戏来作类比,能使这种本能的联系更加明白易懂。在剧院里,你能注意到男女演员、服装和布景、声音和动作。这些东西组合在一起,会让我们觉得剧院是一个令人愉悦的地方,它们构成了我们欣赏戏剧的感官层次。

戏剧的表现层次来自于你看舞台表演时获得的感受。它激起你的怜悯、兴奋或是愉悦。正是这种笼统的感觉,除了听台词所感受到的,主要是存在于舞台上的某种情感的东西,与音乐的表现性相类似。

剧情以及剧情的发展相当于我们所说的纯音乐层次。剧作家塑造和发展戏剧人物的方式,和作曲家创造和发展主题的方式是一样的。你能否成为一个聪明的听众,取决于你对剧作家或音乐家处理艺术材料的手段的了解有多深。

显然,看戏的人从来就不会单独注意到这其中的一个元素。他是同时注意到了一切。听音乐的道理也是一样的,我们同时地、不假思索地在三个层次上倾听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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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珍珠耳环的少女》之谜

《戴珍珠耳环的少女》是荷兰画家约翰尼斯?维梅尔最伟大的作品之一,也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画作之一。画里有一位引人注目的年轻女子,身穿异国服饰,戴着头巾,她侧身回眸,望着欣赏画作的观众。画面的背景一片漆黑,我们的视线被吸引到女子所佩戴的珍珠耳环上,那耳环也是整幅画的焦点。这幅画在被世人研究了一个多世纪后,仍然留存着一些饶有趣味的问题待人们解答。那位年轻女子是谁?这幅画

到底是一幅真人肖像画,还是一幅表现女人普遍特征的模特画?她有多大年纪?那颗珍珠是真的吗?她戴的头巾有什么特殊含义吗?她回眸看着我们的时候到底在想些什么?

总的来说,有关维梅尔的记载很少。我们知道他出生于1632年,一辈子都住在代尔夫特,于1675年逝世。我们知道他的画作包括宗教及神话题材的画,室内家居画以及风景画。他好像从来没富有过,可能是因为作品相对较少的缘故。他的其他名画包括《在窗前读信的女孩》和《拿着水罐的女人》。

我们还知道,虽然他来自于一个新教家庭,却娶了一位信仰天主教的女孩凯瑟琳娜,凯瑟琳娜坚持要他改信天主教,然后才肯跟他结婚,婚后他们育有14个孩子。

《戴珍珠耳环的少女》这幅画似乎不是被当作肖像画来画的,而是一幅表现人物表情、面部特征,以及其他一些特点的习作。的确,少女的那张脸在传统意义上或许算不上漂亮。如果是一幅肖像画,画家会花更多的力气来表现被画者的美貌,即便那么做会有些背离事实!这种肖像画当时在荷兰很流行,而且可能也更容易出售。然而,我们并不知道这幅画在维梅尔生前是否卖出去过。我们甚至不清楚它是不是维梅尔的资助人范?鲁文的委托之作。如果是的话,画中的模特有可能是维梅尔的一个年龄相仿的女儿。我们对《戴珍珠耳环的少女》的了解比对维梅尔的其他作品都少。实际上,这种无法解释的背景资料的缺失甚至会使得该画更受欢迎。

正因为如此神秘,这幅画先是成了一部小说的主题,而后又被一部电影所采纳。它们都试图揭开有关这幅画的一些谜题,其中一个是:女孩那双睁得大大的眼睛,以及那一丝神秘的微笑,到底是天真还是诱惑?像小说或电影这类媒介更适合作出回答。

崔西?雪佛兰于1999年出版的小说向我们讲述了一位16岁的荷兰女孩格里特的故事。她必须去工作来养活家人,于是成了维梅尔家的一名女仆,和维梅尔的五个孩子、一位老佣人以及他喜怒无常的妻子凯瑟琳娜生活在一起。在他家干活的时候,格里特不仅被一个屠夫的儿子彼得看上了,也引起了画家本人的注意。尽管他们有着不同的背景,隶属于不同的阶级,但维梅尔还是邀她进画室,并让她走入自己的世界。

起初,格里特只是帮维梅尔跑跑腿,干些杂活。可渐渐地,他们的关系发生了变化。维梅尔发现了格里特的视觉才能和艺术潜质,开始让她做画室助手。格里特清楚自己在维梅尔家的地位,一直谨小慎微,但她还是对画家鼓励她学习绘画技巧而感到高兴。她的工作是帮维梅尔磨颜料、调颜色,有模特生病的时候,她担当模特之职。凯瑟琳娜很久之前就被禁止进入画室了,所以格里特的学徒生涯是在秘密中进行的。格里特和维梅尔的关系日见亲密,虽然他们之间的感情从未被挑明过。

可是,维梅尔的那位有钱的资助人范?鲁文喜欢上了格里特,他坚持要维梅尔在他定的下一幅画里为他和格里特画张双人像。格里特和维梅尔都不情愿,因为格里特本人很矜持庄重,还因为范?鲁文最近和一位年轻女子一起画像时传出了绯闻。最终,维梅尔作了一点妥协,他答应为格里特画一幅单人像,并让她戴上凯瑟琳娜的珍珠耳环。作画的时候,维梅尔看着格里特的头发,那一头秀发让她少了几分矜持庄重,格里特为此感到十分难堪,跑到彼得那里寻求安慰。

一天,维梅尔的女儿发现格里特在给他父亲当模特,就把这事告诉了她妈妈。凯瑟琳娜顿生醋意,冲进画室,要求看那幅画。维梅尔则指责凯瑟琳娜不懂艺术,此时的格里特处境很尴尬,她决定离开维梅尔家。

我们知道,十年后格里特嫁给了彼得,还为他生了孩子。同时,维梅尔也去世了。他在遗嘱里把珍珠耳环留给了格里特。在与彼得结婚时,格里特把珍珠耳环卖了,用来偿还彼得家的肉铺欠维梅尔的债。

崔西?雪佛兰的才华在于她把几个世纪前一位生活在小城市的年轻女子的故事栩栩如生地展现在了现代读者的眼前;最重要的是,她对于那幅画所引发的某些问题给出了自己的思考。

这本小说很畅销,所以在2003年被改编成了同名电影。维梅尔由科林?弗思扮演,格里特由斯嘉丽?约翰松扮演。电影在描述维梅尔为格里特穿耳洞,为了让她戴上他妻子的珍珠耳环,然后来画那位资助人要的画时,非常到位地表现出他俩之间的紧张状态。电影的结尾是小说里没有的,那副珍珠耳环被神秘地送到了格里特的手中,至于她是否会嫁给彼得,电影留下了悬念。

这幅画现在收藏于荷兰海牙的莫瑞泰斯皇家美术馆。正是因为它像现馆藏于巴黎的列奥纳多?达?芬奇的画作一样,画了一位面带神秘微笑的女人,那微笑蕴藏着多层意义和疑问,它被誉为北方的《蒙娜丽莎》。仅仅一幅画就催生了一部备受推崇的小说,以及一部制作精良的影片,这说明了《戴珍珠耳环的少女》之谜的巨大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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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艺术史上最好的五幅画作

史上最伟大的画作有哪些?每个人都有他自己最喜爱的作品,但要从数不胜数的西方艺术精品中选出几幅最好的,可能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不过,下面这五幅画可能在任何人的选单上都会高居榜首。

其中最有名的、一眼就能认出来的可能就会是列奥纳多的《蒙娜丽莎》,现藏于巴黎的卢浮宫。你看着这幅画越久,它就变得越神秘。这位目光始终追随着我们的画中人到底是谁?正如一位著名评论家所说的,她看上去比她坐着的石头还要古老。

《宫女》是迪戈?贝拉斯克斯1656年绘制的作品,它悬挂在马德里普拉多美术馆中。它是西方绘画史上被分析得最多的画作之一。这幅画像一张快照,展示了西班牙腓力四世皇宫里的一间大屋子,还有屋里的许多宫廷人物:有国王的女儿玛格丽塔,簇拥着她的一群宫女,一名护卫,两个侏儒和一条狗。后面是贝拉斯克斯本人,他正在画另一个作品,他把目光投向了观众。这幅画好像在告诉我们,艺术和生活不过是一种幻觉。

《星夜》无疑是文森特?凡?高最著名的画作之一。它展现了从法国南部圣雷米普罗旺斯的一家精神病院的房间里看到的夜空景象,凡?高在一次严重的精神崩溃后住在了那里。这幅画也反映了他当时所经历的精神混乱。目前在纽约的大都会艺术博物馆里可以看到这幅画。

另一幅著名的现代杰作是挪威艺术家爱华德?蒙克所画的《呐喊》。它展示了血红色的天空下一位痛苦异常的人。有人认为他并不是在呐喊,而是捂着耳朵,保护自己不受到喊声的伤害,他极力把自然界令人痛苦的声音挡在耳外。这幅画名声远扬,部分是缘自它从奥斯陆国家艺术馆被盗的次数。

最后一幅重要画作是毕加索的《阿维农少女》,该画完成于1907年,描绘了妓院里的五个妓女。该画被誉为现代艺术史上最有影响力的作品,也是立体主义画派的先锋之作。立体主义画派的特点是运用许多几何图形和多重视点,使画里的人物处于多个平面之中,展现出在单一平面中无法看见的特征。该画现藏于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

Unit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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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大公司工作

现在的孩子要是有人跟他们说长大后要“去工作来谋生”,往往会表现出一脸的茫然和沮丧,这并不奇怪。问题在于,他们想象不出美国的大公司里都有哪些工作。

不久以前,当家长说他要去工作了,孩子很清楚他去做什么。他不是去做东西就是去修理东西。父

亲可能会带着孩子去他干活的地方,让他看着自己修马车,或是打桌子。

要是孩子问“爸爸,您是干什么的?”,爸爸会用孩子能理解的语言回答他,比如:“我是修蒸汽机的”,或者“我是做马项圈的”。

可是,现在修蒸汽机或是打桌子的父亲很少了,绝大多数人都不干这个了。现在,大多数的父亲坐在有玻璃外墙的大楼里,做着孩子们根本理解不了的工作。当被问道“爸爸,您做什么工作?”时,他们的回答往往让孩子大惑不解。

“我是楼盘顾问。”“我做市场研究的。”“我是数据处理员。”“我在公关部工作。”“我是系统分析师。”这些解释对小孩子来说肯定是毫无意义的。他怎么可能想象得出一个人是怎么去分析系统和研究市场的呢?

即使是那些从事市场研究工作的成年人也很难想象公关部的人每天都在做些什么,一名普通的系统分析师肯定不知道楼盘顾问在店里都干些什么,就好像楼盘顾问对分析系统的工具也一窍不通一样。

在普通的日常工作中,没有什么东西是手工制作出来的了。现在什么东西都是机器生产的。也极少有东西需要修理。机器生产出来的东西很容易散架,而这样的东西要拿去修理的话费用非常高,不值得。于是消费者被怂勇着把那东西扔了,再买个新的。事实上,机器是在生产垃圾。

少数跟这些机器能搭上点关系的人当然可以对好追根究底的孩子说:“爸爸是制造垃圾的”。但是,大多数劳动者离生产垃圾的现场很远,根本感受不到自己对垃圾制造业的贡献。那这些人到底在做些什么呢?

想想美国城市里一栋典型的12层玻璃外墙的楼房吧。在这栋楼里,没有什么被生产出来,也没有什么在被修理着,连楼房本身也用不着修。这栋楼本来就是被当成一件垃圾建造起来的,所以当大楼变得破旧了,就会被当作垃圾扔掉,在原地盖一栋新的垃圾楼。

即便如此,大楼里仍然挤满了自以为是在工作的人。一天中任何一个时间里,大概会有三分之一的人在打电话。电话里说的大都与文件有关,因为整栋楼里几乎每一个人都在为文件而忙前忙后。

大楼里的有些工作需要有人在文件上写字。有些人要把字工整地打成文件,有些人要看文件,并在空白处作批注。有的人要复印文件,有的则在递送文件。有的人把文件存档,有的则往外取文件。

有些人寄文件,有些则打电话让别人把文件送过来。有的人打电话打听文件在哪儿,有的则在商讨文件。在最豪华的办公室里,有的文件被审议通过了,有的则被驳回。

电梯里从早到晚都挤满了把文件从一层楼送到另一层楼的年轻人,以及拿着文件的重要人士,他们正要和其他重要人士商讨文件。

一个孩子怎么能理解这一切呢?也许他父亲身居要职,午餐时都要和别人讨论文件。试想他带着儿子来上班,让孩子对他的工作有一些概念。孩子能看到些什么呢?

他父亲打电话让别人送文件过来,他读文件。可能他会冲着文件发火,或是在文件上用红笔愤怒地打个记号。他打电话告诉另一个人,说中午要一起吃饭讨论有关文件的问题。

午饭时,他们讨论文件。回到办公室,父亲让人把文件一式五份重新打印好给另一个人,那个人要把这份文件和去年一式三份的那份文件作比较。

可以想象,在这之后如果有小朋友问他“你爸爸是做什么的?”,这个可怜的孩子和他的小伙伴都会对这种神秘的工作百思不得其解。他会怎么回答呢?如果他的观察力不够敏锐,他也许会说,“我说不清。”如果他非常善于观察,他会回答说,“我想,是做跟制造垃圾相关的工作吧。跟每个人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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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谓的激动人心的时代其实很乏味

“我们对新奇事物的过度迷恋其实并不新奇”,多米尼克?桑德布鲁克如是说。

我们生活在一个变化的世界里,这种变化前所未有,让人眼花缭乱。正是因为全球化,国之界限正逐渐瓦解,同时,技术革新正以我们几乎理解不了的方式从根本上重塑着我们的生活。在21世纪初期,历史的变迁日益加速;这种变迁史无前例,一切都和从前不一样了。

不管怎么说,这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套话。可是,我们有这种论调正是缘自我们对新奇事物的过度迷恋,对深层次历史模式的无知,以及我们的狂妄自大。为了证明相比于先辈们的优越性,我们夸耀说自己生活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变革期。但是,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以用来证明,实际上我们并没有生活在多么有趣的时代。

就以全球化为例。其拥护者美国人托马斯?弗里德曼认为,全球化是一个全新的“国际体系”,它影响着“全世界几乎每一个国家的政治、环境、地缘政治以及经济”。但是,如果把它置于历史的环境中,这个词几乎毫无意义可言。有哪个社会不曾或多或少地被全球化过呢?

例如,罗马帝国完完全全是一个多民族、多文化、跨国界的实体,仅在它的首都就有几十种不同的语言和宗教相互竞存。古罗马人不但从埃及进口谷物,还向中国和印度购买香料以及器皿,同时,他们出口陶器到其他的国家,甚至卖到了遥远的本地治里。我们可能会为班加罗尔的呼叫服务中心而兴奋不已,殊不知最先到达那里的还是古罗马人,他们可是常为天下先的。

尽管过去的几十年间生活中方方面面的变化随处可见——比如西方妇女的地位的变化——但我们更应该指出现代生活稳定的一面。1945年以来西方世界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战争,多数国家的国界线半个多世纪以来都保持着原样。虽然我们总喜欢吹嘘自己的现代性,但是,今天的英国,虽然有美丽的郊野景色和高耸的摩天大楼,对于20世纪四五十年代的人来说,一点都不新奇。

尽管我们对互联网,还有iPod十分热衷,但我们并非生活在一个伟大的技术革新的时代。大多数日常生活中用到的技术——比如烤面包机、水壶、中央供暖系统、电视、飞机、火车、汽车——都是几十年前就问世了。虽然推介互联网的广告铺天盖地,可一个残酷的事实是:我们大多数人都用互联网来做一些非常传统的事情,无论是购书还是给朋友写信。总是有人跟我们说互联网“打开”了一个新的世界,然而,令人吃惊的是,90%的网络流量都发生在本地网。

和几十年前人们对变化的普遍期待相比,如今变化的速度还是要慢一些。例如,当斯坦利?库布里克的电影《2001:星际漫游》于1968年上映时,人们似乎有理由想象有一天将乘着泛美航空的航班飞往空间站,和有知觉的电脑聊天,并且住在月球上。但是1968年去看过这部电影的那些观众们要是知道直至现在他们还住在米尔顿?凯恩斯,看着《杀机四伏》时,肯定会大失所望的。

我们追求新奇事物也不是什么新奇的事。1944年,乔治?奥威尔就忿忿不平地抱怨说:“我不知道听过多少遍‘飞机和收音机消除了距离’,还有‘世界各地如今都是互相依存着的’这样的话”。假如他还活着,毫无疑问,他也同样会为现在相类似的观点而气恼不已的。

虽然婴儿潮那代人喜欢吹嘘说他们经历的变化比其他时代的人都要多,但我们用不着向前追溯太远就能找到更为巨大的变化。试想一个英国人,他于1865年出生在一个乡村里,那儿人们还骑着马,驾着马车,冬日里冰天雪地的,视野很有限。假设他能活到80多岁或是90多岁(这完全有可能),他就能亲眼目睹汽车、飞机、收音机、电话、电影、家庭电器、大众普及教育及妇女选举权这些事物的诞生——这样的世界与当今社会差距并不大。换句话说,到他去世前,他所看到的变化之大,是我们难以想象的。我猜想,在他看来,我们自认为激动人心的时代也许真的很乏味。

中国有句咒语:“但愿你生活在有趣的时代,”意思是紧随有趣时代而来的是混乱和焦虑。果真如此

的话,我们算是很幸运了,因为我们没有生活在有趣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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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正在消失的职业

一株繁茂的栗树下面

乡村铁匠铺兀立;

铁匠是个健壮的汉子,

双手硕大而有力;

他那两臂的鼓鼓肌肉

有如铁条般坚实。

他的头发硬、黑而长,

他的脸色像黑炭;

他额上是诚实的汗水,

他卖力挣钱吃饭,

且坦然直面整个世界,

因为他谁也不欠。

——亨利?沃滋沃斯?朗费罗

(傅浩译)

自朗费罗写下这首关于乡村铁匠的诗以来,时代变了,人们营生的手段也变了。在过去的一百年间,成百上千的传统职业几乎销声匿迹了。乡村铁匠即是个明显的例子。铁匠曾是乡村生活的中心,他用铁来打制东西,修理东西,还时常干点零活,比如给马上马蹄铁等;而今,在英国,铁匠不到一千人了。

同时,乡村农业机械化的兴起使农夫的数量急剧减少,尤其是饲养牲口的人。比如,现在仍在英格兰北部山区放牧的人也就剩下寥寥几个了。

城里的工作也发生了变化。没人会去否认有些是变得更好了:卫生条件的改善使抓耗子的工作大量减少,关于最低工作年龄的立法使得擦鞋的童工从大街上迅速消失,但个体经营者,如补鞋的皮匠或修理手表的表匠如今也很难看到了。许多小商贩也因难敌超市的竞争不得不关门大吉。

大约20年前,每天清晨还能见到送奶工熟悉的身影,他们骑着小电瓶车挨家挨户送奶。从那时到现在,需求已经下降了60%。如今订奶的人可以在网上下单,当地超市会把牛奶连同其他商品一起送到家门口。

有时某些职业几乎在一夜之间就消失了。一百年前,英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产煤国,60万名矿工每年生产两亿吨煤。到了20世纪80年代,几乎所有的煤矿都关闭了,大多数矿工失去了工作。可是因为取代煤炭的“清洁燃料”太贵了,近年来有很多人重新启用尘封多年的壁炉,并回归到传统的燃料上来。

这使得大多数人认为已经消失的一个职业——烟囱清扫工——又有活干了。清扫烟囱在那个逝去的年代里曾是传统的危险工作的代名词,现在又有了需求。根据网络广告公布的服务项目,这个工种的技术含量还挺高。

Unit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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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安妮餐厅的晚餐

雪下得很大,虽然每个真正的纽约人都盼着过一个白色的圣诞,可还在第五大道购物的人们却行色匆匆,他们不但要在最后一刻前挑选到心仪的圣诞礼物,还要避开严寒,回家和亲人们共度圣诞夜。

乔希?莱斯特拐进了第四十六街。他还没来得及享受圣诞的气氛,因为他仍在工作着,虽说是要在乔安妮餐厅吃一顿工作餐。乔希是黑人,三十出头,长得平易近人,穿着时髦得体,却不华贵。他来自弗吉尼亚州北部,父母都是辛勤工作的人,或许只有回到父母家里才最让他感到幸福。单从他的行为举止,别人看不出他拥有一个哈佛法学院的学位,一段在华盛顿特区跟从国会议员实习的经历,还有纽约一家律师事务所初级合伙人的身份。他才华横溢,思维敏捷,聪明过人。

这次会面意味着乔希要过了圣诞夜才能回家了。他并没有因此而不高兴,因为他要见的人是康涅狄格州的资深参议员乔?罗杰斯,此人是全美曝光率最高的名人之一。参议员罗杰斯是民主党人,现在是她的第三个任期,对于国会山的一切她了如指掌,尽管如此,她还是尽力维持住了在她的支持者心中作为一位华盛顿局外人的信誉。她支持堕胎,反对腐败,支持减少二氧化碳排量,反对死刑,可以说是大西洋的这一边能找到的最完美的进步自由派人士。脱口秀主持人们称呼她“诚实的参议员乔”,几年前《时代周刊》提名她参加年度女性的角逐。明年就是选举年了,有消息称她将参加民主党内总统提名的竞选。罗杰斯在华盛顿见过乔希,她觉得乔希很有才干,于是就邀他共进晚餐。

乔希打了个冷战,他打开手里的纸条核对了一下地址。之前他没来过乔安妮餐厅,但对于它的鼎鼎大名却早有耳闻,倒不是因为这里的饭菜有多美味,其实这里的菜品屡遭恶评,也不是因为这里的爵士管弦乐队有一位知名电影导演客串吹小号,而是因为这里汇集了有头有脸的宾客,可以说是星光璀璨,他们中有政客、外交家、电影明星、载入名人堂的体育明星、记者、作家、摇滚明星、诺贝尔奖得主等等——总之,这里的每一位客人都是这座权力之城里的一个人物。

餐厅里面人头攒动。乔希走进来时前台的领班一直盯着他看。

“您需要帮忙吗?”

乔希回答说:“是的,我有一个……”

“对不起,先生……”看见有两位客人走了进来,领班打断了他的话。“晚上好,巴考尔小姐,晚上好,汉克斯先生。”接着他打了个响指招呼服务生带他们入座。

“好吧,先生,请问您预定座位了吗?”领班耸了耸肩,说道,“您也看见了,我们没有空余的座位。”

“我今天晚上要在这儿和一位名叫罗杰斯的女士会面。”

领班把乔希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然后说“请问您怎么称呼?”

乔希向他报了姓名,虽然领班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撇嘴,但他还是鼓了鼓鼻翼,显示出了他的不屑以及自然而然的优越感。

“让我想想。”领班说道。“哦,对了,我们的确为一位罗杰斯女士预留了一张桌子,可是她马上就到吗?”

乔希过去也有过被人怀疑的经历,但他没有被吓到。

“我肯定她很快就到。能烦请你带我去她的座位吗?”乔希说。

“那这边走,先生。”领班把乔希领到餐厅靠里处,指了指一张桌子。

“谢谢,请给我来一杯马丁尼,”乔希说。可那位领班还没等他说完就迫不及待地要回到纽约上层社会那令人陶醉的纷乱中去,至少在他看来,那里的每一个人都在召唤着他,希望得到他的注意。

这张桌子离卫生间很近,还紧挨着一扇半开的窗户,好像从五大湖刮来的刺骨寒风正好沿着哈得孙峡谷吹进来,在这儿结束了它的旅程。

突然间,餐厅安静了片刻,紧接着又响起了一阵热烈的窃窃语声。

“罗杰斯参议员!”领班喊道,“能在乔安妮再次见到您真是太荣幸了!”

“晚上好,阿尔贝托。我要和一位年青人吃饭,他叫莱斯特。”

领班慌得直眨眼,还咽了咽口水。

“好的,参议员,您这边走。”当罗杰斯参议员穿过拥挤的餐厅时,不断有人回过头来,他们认出了她,并默默地跟她打招呼。在一个不分阶级的社会里,罗杰斯可以说是离美国的统治阶级最近的人了。阿尔贝托在周围转了一阵子,然后走过去和一位同事说了几句话。

“很高兴又见到你,乔希,”罗杰斯说。“我们先吃点东西,然后我要跟你谈谈一份商业提案的事。”

阿尔贝托回到餐桌旁,深深地弯下腰,那谦卑的样子简直有点可笑。

“参议员,这张桌子太冷了,坐着不舒服,不知道……”

罗杰斯参议员等着他把话说完,她轻声地说道,“请接着说。”

“不知道您愿不愿意换张好点儿的桌子,到餐厅中央去,这样您就能看到餐厅里的每一个人了。”这样餐厅里的每一个人都可以看见您啦,他本是想这么说的。“那样您会觉得舒服得多,而且……”

阿尔贝托停了下来。罗杰斯参议员看了看四周。

“我同意,这儿不是屋子里最好的座位,但既然你把我的朋友带到了这儿,我想我们就呆在这里好了,上我平时点的菜吧。”

两个小时后,罗杰斯和乔希起身准备离开,这又引起店员们的一阵骚动,个个都主动来献殷勤,其中就包括阿尔贝托,他提出来要给他俩免单,但被罗杰斯拒绝了。他俩披上外套,罗杰斯说,“阿尔贝托,谢谢你。噢,我给你介绍我的同事乔希?莱斯特了吗?”

阿尔贝托的脸上先是一阵惊恐,然后又闪过绝望中的一丝企盼。

“啊,还没有,不,……还没正式介绍过。”他低声下气地说。

“乔希?莱斯特。他是我刚刚招收的竞选班子成员。他马上就要成为我竞选团队的副经理了,将负责募集捐款。如果明年我们把那位共和党人赶出白宫的话,你现在看到的就是我的白宫办公厅主任。”

“非常高兴见到您,莱斯特先生,非常荣幸,真的。我衷心希望很快能在乔安妮餐厅再次见到二位。”

参议员看了看阿尔贝托。

“不会了,我觉得没有这种可能了。”罗杰斯参议员回答道。

罗杰斯和乔希一起走进寒风凛冽的夜色中。雪已经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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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们、他们

有一位瑞典商人和本国的一家中等规模的高科技公司进行了接洽,这位商人在沙特阿拉伯有许多关系良好的客户。于是,该公司派了一名工程师——就叫他约翰尼森吧——去利雅得,经这位商人引见,和一家小型的沙特工程公司合作,这家公司由一对兄弟经营着,他俩三十五岁左右,都拥有英国大学的学位。约翰尼森要做的是代表沙特政府协助一项建设工程。但是,双方在两年间进行了六次接触均无结果。每次约翰尼森和沙特兄弟商谈时,那位最初帮他们建立关系的瑞典商人都在场。这令约翰尼森和他的上司感到非常不快,因为他们不敢肯定这位商人是否跟他们的竞争对手也有来往,但沙特人却执意要介绍人在场。他们经常讨论一些与生意毫无关系的话题,比如莎士比亚,哥俩都是莎士比亚迷。

正当约翰尼森的上司开始怀疑公司花大笔旅费派人去洽谈是否明智时,利雅得那边来了电报,邀请约翰尼森迅速赶赴利雅得,因为一份价值几百万美元的合同已准备好,等着他来签。一夜之间,沙特人的态

度也发生了变化:那位中间商再也不用出场了,约翰尼森还第一次看见沙特人笑了,他们甚至还相互开起了玩笑。

到现在为止,一切都进行得不错;但故事还没有结束。由于得到了这份大订单,约翰尼森被提拔为另一个部门的经理,他也因此不用再管沙特那单生意了。另一位国际交流经验丰富的工程师被提名接替他的工作,约翰尼森还亲自把他介绍给了那两位沙特兄弟。几星期后,从利雅得发来一份电报,两位沙特兄弟威胁说要取消合同,仅仅是因为一个有关交货条件的细节问题。他们请约翰尼森去协助解决。约翰尼森到利雅得后才发现,双方的矛盾源于一个很容易解决的无关紧要的小问题,但沙特人觉得一定要约翰尼森代表公司出面才能解决。因此,瑞典公司不得不打破惯例,允许约翰尼森处理沙特那边的生意,虽然他现在的职责是管理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领域。

在这个真实的故事里,瑞典人和沙特人对人际关系在商业中的作用有着不同的理解。对瑞典人来说,他们是在和一个公司做生意;但对沙特人来说,他们是在和一个他们了解并且信任的人做生意。只要他们对某个人还不够了解,就会让一位双方都认识并信任的中间人或介绍人在场,这样做会比较方便。这两种文化的差异源于人类社会的一个根本问题:即个人角色与集体角色的问题。

世界上大多数人都生活在团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的社会里, 我把这类社会称作集体主义社会,集体主义这个词在某些读者看来具有政治意义,但我在使用这个词时不带任何政治色彩。它并不是指国家权力对个人的压制,而是特指团体的力量。我们生命中的第一个团体向来都是我们出生的那个家庭。但不同社会有着不同的家庭结构。在大多数集体主义社会里,小孩子成长的“家庭”有许多人生活在一起;有父母,有别的孩子,还有比如爷爷、奶奶、叔伯、姑姑、佣人及其他的家庭成员。这种家庭在文化人类学上被称为扩展型家庭。小孩在成长的过程中就学着把自己看作是“我们”团体中的一员,这种关系并不是出于个人的选择,而是与生俱来的。“我们”团体不同于社会上众多隶属“他们”团体里的他者。“我们”团体(或内部团体)是个人认同感的主要来源,是个人应对生活艰辛所能依赖的唯一的安全保障。所以每个人一生都忠于自己的内部团体,而背叛这个团体是个人所能犯下的最严重的错误。个人和内部团体之间会逐渐建立起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这种关系既有实用价值,又能给人心理上的依靠。

世界上还有少数人生活在个人利益大于团体利益的社会里,我把这类社会称为个人主义社会。在这类社会中,多数小孩出生在由父母和孩子组成的家庭里,当然,可能还会有别的孩子;在某些社会中,单亲家庭的数量呈逐渐上升的趋势。其他的亲戚住在别处,彼此很少见面。这类家庭被称为核心家庭(源于拉丁词nucleus,意为“核心”)。核心家庭里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很快就学会把自己看成是“我”。这个“我”——即他们的个人身份——区别于其他人的“我”,而且这所谓的其他人并不是以不同团体的成员身份来区别的,而是以个人特点来分类的。例如玩伴是根据个人的喜好来选择的。教育的目标是使孩子最终能自立。孩子一旦有了自立的能力,父母就会鼓励他们离开家。孩子离开父母家后,与父母的往来频率通常会降至最低点,或者完全断绝往来。在这类社会里,一个健全的人无论在实际生活中还是在心理上都不会依赖一个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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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地——欧洲

对许多非洲人来说,这里是他们第一眼看到的欧洲:一个位于地中海的突尼斯和西西里岛之间的岛屿。从技术层面上说,蓝佩杜萨岛是意大利的领土,因而属于欧盟。但是该岛离北非海岸更近些,因而也成了成千上万的非洲人第一个计划外的停靠站。他们不顾一切,去欧洲寻求更好的生活。他们向从事此项非法生意的黑帮支付高达两千欧元的费用,可是旅途极不舒服,卫生条件极其恶劣,而且还要遭受烈日的暴晒。

这还算好的了,有时候,那些严重超载的船只到不了对岸,几天之后海水会把他们的尸体冲到欧洲南部的海滩上。

那些到达蓝佩杜萨岛的人则被迅速集中起来,押送到拘留中心,由那里的官员决定是否允许他们“避难”,允许避难就是给移民居住权。许多人会被遣送回家,有些人则偷偷地登陆,躲开了移民官——但他们往往没有意识到他们是在一个小岛上,当他们去向当地人打听火车站的位置时,当地人会感到很吃惊。

然而,即便有诸多的问题——旅途的危险、政府模棱两可的态度、许多当地岛民的敌意——有些人还是开始了新的生活。事实上,如果没有移民,欧洲的经济就会停滞不前。移民从事的工作都是欧洲日益老龄化的人口不愿意干的。有些移民很快就融入了当地文化,学会了当地的语言,积极投身社会活动,并最终获得了公民权。

意大利是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新移民的目的地;那里四百万的移民大概占了全国总人口的7%。而在整个欧洲,这个数字接近12%;一些北部的国家,例如德国、法国和英国,接纳大规模移民已经有50年之久。虽然各国的历届政府都试图控制移民的流入,但收效甚微。简而言之,移民是无法改变的现实,“旧大陆”(欧洲人有时候这样称呼它)不仅历来都是多元文化的社会,如今也是个多种族、多民族的社区。

Unit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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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撤出的人:消防员的故事

2001年9月11日上午9时59分

它似乎是从天而降。

在世贸中心北塔35层的一组电梯旁,当时大约有20多个人。我们中绝大多数是消防员,个个都差不多精疲力竭了。有的人大汗淋漓,有的脱掉了他们的消防战斗服,或是把它们扎在腰间。有好几个人大口地喘着粗气。其他人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开这儿。我们所有的人都停了下来,想喘口气,清醒一下头脑,搞明白到底出了什么事。我们已经在这儿拼命战斗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了,有些人时间稍微短一点儿,可我们根本看不见哪里是尽头。当然,我们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干点儿什么,没有一点儿进展。

接着传来一阵巨大的响声,整个大楼开始颤动起来,我们都愣住了。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不管本来要做什么,现在都只能等一下了。可要等什么呢?我们不知道,但是还得等。或许我们不用等,可是问题不在这儿。问题是大家都站在那儿一动不动。所有的人中间没有一个人动,只是有人抬头看了看天花板,想搞清楚这巨大的声响到底是从哪儿传来的。好像我们都能透过天花板,很容易就找到答案似的。没有人开口说话。即便是有时间思考,我们也没有时间把思维转变成语言。不管怎么说,我还有时间思考,有太多时间去想了,我思绪万千。我想到了每一个可能发生的最糟糕的情况,还有一些别的事情。大楼在剧烈摇晃着,像地震了似的,也像是游乐园里惊耸狂奔的过山车,可真正让我胆颤心惊的是这巨大的轰隆声。这声音实在是太大了。好像直接从我的身体中飞快地穿了过去。我真想不出来是什么东西会发出如此大的响声。好像一千辆失控了的火车朝我疾速驶来。好像一群狂奔着的野兽。又好像是山崩时发出的巨大轰鸣声。太难用语言来形容了,但不管这该死的声音是什么,此刻它传得越来越快,声音越来越大,离我们越来越近,而我被困在其中,没有办法逃脱。

真是奇怪,这种时候你应该是没有时间思考的,可是你满脑子都在想着那些事。我想到了老婆和孩子,只是在脑海里一闪而过,并不是把自己的人生都回顾了一番那样。我想到了工作,我离当上副队长只有一步之遥了。我想到了放在消防队厨柜上的面包圈。我想起我们消防员平常总互相打趣说:“在大火中见吧。”

或者是“我们肯定会在大火中碰面的。”我不知道这种说法是怎么来的,或者我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说起这种话来的,但这就是我们的暗语。意思是不管这场火有多大,以后在别处还会有比这更大的。我们能安然无恙地度过这场火,也会安然无恙地度过下一场火。遇到一场大火时,我总是这么说,也总听别人这么说,可现在,我呆在这儿,想着自己再也不会说这样的话了,也不会再听到别人这么说了,因为再也不会有比这更大的火了。这会是我们大家一辈子都在说的那场大火,如果以前——就在这一个个令人胆战心惊的瞬间之前——我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的话,现在这浑厚的、不祥的响声印证了这一点。

我琢磨着有什么办法能改变我们的处境。我想如果搞明白了现在发生了什么事,也许就能应对了。所有这些思绪在我脑子里一个连着一个地闪现,想完一个又是另一个,一时间都堆积在我的脑子里。每个想法都是那么完整,好像我有足够的时间一个个地付诸行动似的,而事实上我根本没有时间。

后评

2001年9月11日,在世贸中心遭到恐怖分子袭击而倒塌时,理查德?皮乔托(也被称作“皮奇”)正在世贸中心的北塔里。作为纽约消防局的一名中队长,他在袭击发生后的几分钟之内就赶到了现场,带领七名消防队员进入北塔,解救受困人员,扑灭四处蔓延的大火。

北塔是世贸双塔中最先受到攻击的。17分钟后南塔也遭到了袭击。而南塔第一个倒塌,时间是9点59分。当时皮乔托正在北塔里,沿着楼梯往上跑,因为电梯根本工作不了了。这时他下达了撤退的命令。到达12层时,他看到了50个人被压在废墟底下,他们有的受了重伤动弹不了,有的惊慌失措。皮乔托和他的部下扶着他们往下走。到第七层时,北塔塌了,他被埋在几千吨的瓦砾之下。过了四个小时,他终于醒了过来,领着他的部下到达安全的地方。

皮乔托是袭击中幸存下来的最高级别的消防员。纽约消防局局长、第一副局长以及救援队队长全部都以身殉职了。整个事件中共有343名消防队员献出了生命,超过3,000名平民丧生。

皮乔托在他的《最后撤出的人》一书中讲述了他的经历。他用一种扣人心弦的第一人称的方式向读者描述了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黑暗的日子、也是世人皆知的9/11那天,人们所经历的恶梦般的恐惧和混乱,当然这也是人道主义精神和英雄主义精神展现得最淋漓尽致的一天。此书于2002年一出版就立即成为一本畅销书,作者抱着一颗感恩的心写了这本书,并欲以此书向那些品德高尚、值得信赖,并献出了生命的战友们致敬。当然,这本书也展示了他的领导才能。正如他所说的,“人们都称我们为英雄,其实我们只是在干我们的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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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莉诺?罗斯福

——世界的第一夫人

亲爱的读者们:

你们好!

就在1948年这个星期的某一天,正当埃莉诺?罗斯福从位于纽约华盛顿广场的公寓步行前往第八大道时,她停下了脚步。“突然间,”她在自己的联合专栏中写道,“我在人行道上看到一个男人的身影。”他是个无家可归的人,“瘦骨嶙峋,看起来十分穷困”,这种景象对城里人来说并不少见, 但很少有人会像她那样为了这样的一件事情向全国民众写了一封公开信,在信中她问道:“这个穷人到底享有多少人权呢?”

年轻的时候,罗斯福夫人就为红十字会和纽约青少年联盟等组织做志愿者——她出身上流社会,心地

善良。但是在当时那个以男性为主导的时代和国家里,她也仅仅是一个女人。1911年,当被问到她是否支持给予妇女选举权时,她回答说:“如果我丈夫(当时还是纽约州的一名参议员)是妇女选举权的支持者,那我也许必须支持给予妇女选举权。”但是随着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的仕途越来越顺利,她也越来越关注妇女问题、劳工问题、青年人问题和人权问题。而1932年,她和罗斯福入主白宫后,埃莉诺开始大显身手了。

在接下来的12年中,罗斯福夫人重新定义了“第一夫人”这个角色。“刚开始时,连我自己都吃了一惊,”罗斯福政府的劳工部长、罗斯福夫人的长期挚友弗朗西斯?珀金斯1952年对《时代》周刊的一名记者这样说道。“她刚开始发表演讲时,我十分惊讶。”罗斯福夫人是第一位召开新闻发布会的第一夫人(她只允许女记者参加);而且,因为罗斯福离不开轮椅,他把埃莉诺当成了自己的双腿、双眼和耳朵,因此她十分积极地参与罗斯福新政,以至于让很多人都感到震惊。“我那时候觉得总有一天她会受挫的,”珀金斯说,因为在华盛顿,你的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的注视之下。“但是她的确没出什么岔子。我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这应该归功于什么呢?我想这是因为她用意真诚,心地单纯,从未想要去伤害别人。”一开始有人把这些品质归结于她的天真,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罗斯福夫人仁慈而无私的性情使她争取到了众多反对者的支持。在白宫,她是妇女权利和黑人权利的头号倡导者;从1935年到1962年她去世,她创立的报纸联合专栏《我的一天》一直都是她活动的平台。与此同时,埃莉诺还是六个孩子的母亲。她的女儿安娜说:“我们觉得如果你有这么浓厚的兴趣,又精力充沛,还有她那样聪明的头脑,你一定不要气馁。我希望她能像现在这样一直不停地做下去。”另外,她还是一位贤妻,要照顾一个无法站立的丈夫。温斯顿?丘吉尔在1948年曾说过:“一个双腿残疾、恶疾缠身的人能够领导美国十多年,经受住战争年代和和平时期的风雨磨难。这个奇迹我们同时也要归功于罗斯福夫人,罗斯福总统的伟大功勋中有她的一半。”

第一夫人的角色,无论多么英勇,对她来说只能算是小试身手。虽然她曾经凭借她在白宫的地位去四处游说,但是掌握大权的毕竟还是总统。此外,正如珀金斯说过的那样,“她也说了一些得罪人的话。”1945年,她丈夫去世之后,罗斯福夫人似乎已经准备要退隐,离开公众的视野。她对媒体说:“一切都结束了。”但那年的晚些时候,杜鲁门总统邀请埃莉诺出任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她接受了使命,继续努力工作,并且永远改变了女性在美国和全世界所扮演的角色。“绝大多数一辈子当副手的人从来没有机会当一把手,”珀金斯说,“罗斯福夫人有机会当一把手,而且表现得极为出色。”

第一届联合国大会的17位女性代表和顾问都把罗斯福夫人视为领袖,而她也不负众望,很快就成为全世界最卓越的人权领袖。作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首任主席,罗斯福监督了《世界人权宣言》历时两年的起草和通过的全过程。此外,她和苏联代表的交锋让一位共和党人从椅子上朝前探过身来,说出了下面一番话——因为怕被当成是民主党的支持者,他不愿意透露自己的姓名——“如果你想知道我对罗斯福夫人的看法,那我会说她真是了不起!罗斯福夫人有一种独特的能力,能让其他国家的代表清楚地了解我们的立场。要用平常的语言来评价她高超的外交手腕,一时间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说。”

1952年,当她从联合国代表的位置上卸任时,罗斯福夫人已经是“世界的第一夫人”了。同年去印度访问时,她受到了大批崇拜者的欢迎,潘迪特?尼赫鲁向议会介绍她时,说她是“重获新生的人性的杰出代表”。她去了印度的各大城市,造访了贫民窟,期间她经常和年轻妇女们探讨女性所面临的挑战。她说:“如果一个男人失败了,人们只会说:‘某某失败了,真是令人遗憾。’但是如果一个女人失败了,他们会说:‘你看,女人就是干不成什么事。’女人不应该比男人逊色。”安娜?埃莉诺?罗斯福从来不满足于同男人并驾齐驱,她要当那个领跑的人。

即使到了77岁的高龄,她的风头依然不减当年。1961年,她受肯尼迪总统的任命,再次出任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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