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临床输血适应症

临床输血适应症

临床输血适应症
临床输血适应症

临床输血适应症

血液科输血:

(1)再生障碍性贫血:

Hb>60g/L不需要输血;

Hb<60g/L并伴有严重代偿不全症状或在安静时也有贫血症状时可考虑输血;

血小板减少有内脏出血、颅内出血倾向或出血指征时,应考虑预防性血小板输注或进行治疗性血小板输注。

(2)地中海贫血:

轻、中间型地中海贫血无症状时不必输血;

中间型α或β地中海贫血患者在伴有感染、妊娠而贫血显著加重时才考虑输血;重型β地中海贫血患者一旦确诊,应尽早有规律的进行输血治疗,维持Hb在60g/L~70g/L的安全水平。

(3)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症:

贫血症状严重,Hb<40g/L,或住院后仍有显著血红蛋白尿者,或溶血且病情危急者可一次输注2单位红细胞,症状未缓解,可考虑第二次输血。

(4)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AIHA):

AIHA患者出现如下症状:

Hb< 40g/L或Hct<0.13,在安静状态下有明显贫血症状;

虽Hb>40g/L,但因急性起病并进展较快,伴有心绞痛或心功能不全;

出现嗜睡、反应迟钝及昏迷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者;

因溶血导致低血容量性休克等症状,

可选择输洗涤红细胞。输血时要少量多次输注或配合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5)白血病:一般情况下,

Hb< 60g/L伴明显贫血症状者或Hb>70g/L需强烈化疗者,可根据需要输注红细胞;

血小板计数<20×109/L,或化疗时血小板计数<40×109/L,可考虑预防性输注血小板;

中性粒细胞<0.5×109/L并发严重的细菌感染(也适用于急性粒细胞缺乏症),强有力的抗生素治疗48~72小时无效时,立刻输注浓缩粒细胞。

(6)血友病:主要根据患者自发性出血、关节积血、外伤性出血或手术前后预防出血症状进行预防性输血。

甲型血友病出现轻度出血时,给予因子Ⅷ浓缩剂,剂量10~15IU/kg,维持3天;

中度出血时,给予因子Ⅷ浓缩剂,剂量20~30 IU/kg,维持3天;

重度出血或大手术时,给予因子Ⅷ浓缩剂,剂量40~50 IU/kg,维持4~14

天或直到伤口愈合。

也可用冷沉淀治疗,常用剂量1.5IU/10kg,或新鲜冰冻血浆,按每毫升血浆内含Ⅷ因子约0.71 IU输注。

乙型血友病以凝血酶原复合物治疗最佳,剂量与因子Ⅷ浓缩剂相同。用血浆替代治疗时,最好应用因子Ⅸ浓缩剂。

血管性血友病治疗首选冷沉淀或新鲜冰冻血浆。

(7)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输血:对于血小板计数<20×109/L伴有活动性出血,可能危急生命者,或可能造成中枢神经系统出血者,以及术前或术中有严重出血者可选择大量输注血小板,一次可输注两个治疗量的机采血小板。若患者体内存在自身血小板抗体,则应进行血小板配合试验,选择相合血小板输注。

(8)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输血:DIC患者可选择输注新鲜的红细胞,新鲜冰冻血浆15ml/kg,以补充凝血因子。伴出血症状时,可输注1.5~2个治疗量机采血小板。

(9)多发性骨髓瘤及其他浆细胞病的输血:原则上与白血病类似,高粘滞血症较严重时可进行血浆置换。

其他内科输血:

(1)红细胞:当血红蛋白<60g/L或血细胞比容<0.20时可考虑输注红细胞制剂。

对于可能引起同种异型白细胞抗体、血浆中某些成分过敏、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患者、高钾血症及肝肾功能障碍和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患者应给予洗涤红细胞。

(2)血小板:血小板计数>50×109/L,一般不需输注;当血小板在10×109/L~50×109/L,根据临床出血情况决定是否输注血小板。当血小板计数<5×109/L,应立即输血小板,防止出血。在有出血表现时应一次足量输注,并测CCI值。CCI>10者为输注有效。CCI=(输注后血小板计数—输注前血小板计数)×体表面积(m2)/输入血小板总数。

(3)冰冻血浆:各种凝血因子Ⅱ、Ⅴ、Ⅶ、Ⅸ、Ⅹ、Ⅺ或凝血酶Ⅲ缺乏,并伴有出血表现时输注新鲜冰冻血浆。输注量为10~15ml/kg。如果用于补充稳定的凝血因子,可输注普通冰冻血浆。

(4)白细胞:机采浓缩白细胞悬液主要用于中性粒细胞缺乏(中性粒细胞

<0.5×109/L),并发细菌感染且抗生素治疗难以控制者,充分权衡利弊后输

注。

(5)冷沉淀:冷沉淀主要用于儿童及成人轻型甲型血友病、血管性血友病、纤维蛋白原缺乏症及凝血因子Ⅷ缺乏症。严重甲型血友病患者需加用Ⅷ因子浓缩剂。

外科输血:

急性失血少于血容量的20%(相当于失血800~1000ml),经晶体液扩容后,如果循环血容量稳定、HCT≥0.30,则不必输血。急性失血超过血容量的20%~30%往往需要输血,部分病人可能需要大量输血(24小时内输血量≥血容量)。

急性失血性休克时先给予晶体液20~30 ml/kg或胶体液10~20 ml/kg加温后5分钟内快速输注。晶体液用量至少为失血量的3~4倍,失血量>30%血容量时可以考虑胶体液,晶体液:胶体液比通常为3:1~4:1。如果循环血容量接近正常,血红蛋白<70g/L,有明显贫血症状时可考虑输红细胞纠正贫血。但在扩容恢复心排血量和组织血流灌注后,如果患者较年轻、心肺功能良好,可以不输血。

血小板:受伤或手术中患者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伴有出血倾向或表现时,如血小板计数<50×109/L,或血小板计数在50×109/L~100×109/L之间,但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或者手术中出现不可控制的渗血,血小板功能低下时均需输注血小板。

新鲜冰冻血浆输血指证为:凝血酶原时间(P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正常1.5倍,创面弥漫性渗血;输入大量库存全血或浓缩红细胞的急性大出血患者(出血量相当于自身血容量);患者病史或临床表现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紧急对抗华法林的抗凝血作用。

烧伤外科中,患者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造成全身血容量下降,而血液浓缩会导致微循环淤滞,影响组织和器官灌注,临床上出现心排出量下降、血压下降、少尿或休克等症状,因此输注晶体液是首选。烧伤早期也不宜将新鲜冰冻血浆作为扩容剂或促进伤口愈合剂,在后期治疗中因凝血因子损耗可以考虑输注补充,也可用于大面积烧伤时的各种凝血因子补充。烧伤患者短期内不会出现严重贫血,但治疗后期,在血红蛋白<70g/L或HCT<0.25且供氧不足时可考虑输血,且以红细胞为主。

红细胞制剂

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输注红细胞制剂;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注;血红蛋白在70~100g/L之间,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

妇产科输血:

妇女怀孕时,由于妊娠产生的生理改变,产妇大出血时,低血容量休克临床特征并不明显,除非失血量相当大,才容易判断。因此,准确判断失血量是诊断治疗的关键。一般根据检验报告中血红蛋白每下降1g,估计失血量大约400~500ml,或者根据红细胞计数每下降1.0×1012/L,Hb下降3~4g。也可根据临床实际测量丢失血量与估计的失血量,并结合病人临床表现估计总失血量。对于此类产妇急性失血输血时,要考虑由于妊娠期血液学的改变导致纤溶系统受到抑制,血栓形成变得容易,需要用晶体液维持血容量,同时预防DIC。也可用肝素等阻断凝血,预防产妇DIC。一旦出现DIC,在早期不考虑输注冷沉淀或浓缩血小板等血液制剂,以防血液的凝集加速。紧急输血时可直接选用与受着相同血型的红细胞,亦可用O型红细胞,输血同时应同步进行交叉配型,确认所输血液

相合性。输血的同时继续补充血容量,确保达到估计失血量的3倍,而且大量输注库存血前要预温,必要时可加压输注。当PT或APTT延长及纤维蛋白原降低时,可输注冷沉淀或新鲜冰冻血浆。当血小板计数<50×109/L时,可输注1个治疗量的血小板。一般控制产科DIC出血时很少输用血小板,一次性快速输注3个治疗量的血小板临床效果较好。

妇产科的妊娠合并慢性贫血一般不需要输血,只有当Hb≤50g/L,持续时间<36周;Hb≤60g/L,持续时间>36周;Hb在50~70g/L之间,持续时间<36周,有缺氧证据;或者Hb在60~70g/L之间,持续时间>36周,有缺氧证据时,才考虑选择红细胞输注。

输血适应症禁忌症

成分输血适应症 1、去白细胞悬浮红细胞:适用于慢性贫血伴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 2、洗涤红细胞:适用于自身免疫性溶血病、异型血液输注后所致溶血性输血反应患者,更适合于心、肝、肾疾病患者。 3、低温保存红细胞:适用于稀有血型及自身血储存。 4、辐射红细胞:可有效预防输血相关性移植宿主病,适用于严重免疫功能缺陷或免疫抑制与造血干细胞移植后输血的患者。 5、粒细胞:适用于粒细胞缺乏伴有败血症或威胁生命的感染患者。 6、血小板输注:适用于血小板减少及血小板功能障碍所所致的出血患者。 7、血浆:适用于凝血因子缺乏;严重肝脏疾病;大量输血;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烧伤;抗凝血酶III缺乏;血栓性血小板紫癜。 8、冷沉淀:适用于先天性凝血因子缺乏( 血友病A,血管性假血友病);获得性凝血因子缺乏;纤维蛋白含量降低(严重创伤、烧伤、手术、感染、DIC、肿瘤)。 成分输血适应症及注意事项 一、红细胞 1、悬浮红细胞(红细胞悬液)这就是一种从全血中尽量移出血浆后的高浓度缩红细胞,红细胞压积的高达0、90。由于原抗凝保存液被大部分移出,所含葡萄糖量很少,不能保存,加之红细胞很稠密,输注速度慢,故必须加入适量添加剂才能克服这些缺点。添加剂的配方有多种,都就是特别者剂的红细胞保存液。它不仅能使红细胞很好地保存,

而且红细胞被添加剂稀释了,输注更流畅。这就是目前红细胞成分应用的最佳选择。 适应症:悬浮红细胞适用于临床各科的输血、血容量正常的慢性贫血需要输血者、外伤或手术引起的急性失血需要输血者、心,肾,肝功能不全需要输血者、儿童的慢性贫血特别适合本制品。 注意事项:输注前需要血袋反复颠倒数次,使红细胞与添加剂充分混匀。必须时在输注过程中也要不时轻轻摇动血袋使红细胞悬起,以避免出现越慢的现象。若已出现滴速不畅,则可将少量生理盐水通过 Y型管(双头输液器)移入血袋内以稀释并混匀; 不应与其它药物混合输用。 2、浓缩红细胞(压积红细胞,红细胞浓缩液) 适应症:与悬浮红细胞相同。 注意事项:输注前要混匀,禁止向袋内加任何药物,也不允许用葡萄糖液,葡萄糖盐水,林格氏液稀释本样品,以免红细胞发生变性,凝集或溶血。 3、少白细胞的红细胞制品性质每单位总量约120ML,其中含红细胞60~80ML。生理盐水50ML。血浆与白模层大部分被去除,采用倒置离心法能去除白细胞约70%~80%。这种制品HLA抗原作用较弱,故输血不良反应少。 适应症·:由于反复输血已产生白细胞或血小板抗体引起非溶血性发热反应的患者、·准备作器官移植的患者、·需要反复输血的患者,如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重型地中海贫血等患者,可以第一次输血

输血适应症管理制度

输血适应症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指导临床各科室科学、合理用血,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医生在输血中的责职: 1、严格掌握输血指征,能不输者坚决不输;能少输者坚决不多输,能输成分血者不输全血。 2、熟悉血液及其成分的规格、性质、适应症、剂量和用法; 3、决定输血冶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以及做输血前检查的必要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 4、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一日送交输血科备血。 5、在输血过程中,临床医师必须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如有异常反应,严重者要立即停止输血,迅速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均应填写输血反应回馈单交输血科,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经过均应在病历中作详细记录。严重输血不良反应要及时向输血科及医务科报告。 6、输血治疗后,临床医师要对输血的疗效作出评价,还应防治

可能出现的迟发性溶血性输血反应。 二、临床医生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科学、合理用血。 1、原则上血红蛋白>100g/L时不予以输血;血红蛋白<80g/L 时应考虑输血;血红蛋白在80—100g/L之间时,应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并在病历中做好分析评估记录。 2、手术患者术前应根据术中估计出血量决定申请备血,失血量小于总量10%(500ml),机体代偿,原则上不输血;失血量10~20%(500~1000ml),HCT无明显变化,输注晶体、胶体、代血浆。失血量20~30%(1000~1500ml),血压波动,HCT下降,加用浓缩红细胞(CRBC),失血量小于30%以下原则上不输全血。失血量大于30%,可输全血、CRBC及其它种类液体。晶体、胶体应维持适当比例。 3、积极实行成分输血,减少不必要的血液成分的补充,避免可能由此引起的不良输血反应。手术中适当采用控制性低血压等措施,减少出血。 三、各临床科室输血原则 (一)、外科输血 1、输血原则:严重的创伤或外科手术引起的急性失血都可能导致患者低血容量休克。早期的有效扩容是改善预后的关键。 (1).紧急复苏:晶体液20~30ml/kg或胶体液10~20ml/kg加温后5分钟内快速输注,根据输液效果决定进一步如何输血。 (2).先晶后胶:晶体液用量至少为失血量的3~4倍,失血量

输血知识考试试题

输血知识试题 一、选择题 1. 下列哪项不属于输血的适应症( B ) A 贫血或低蛋白血症 B 消瘦 C 重症感染 D 凝血机制障碍 E 急性出血 2. 一次输血不应超过( B ) A 8 小时 B 4 小时 C 2 小时 D 6 小时 E 5 小时 3. 成人输血速度一般控制在(A ) A 5~10ml/min B 1~2 ml/min C 3~4 ml/min D 5~8 ml/min E 2~4 ml/m in 4. 下列哪个疾病属于输血引起的疾病( A ) A 疟疾 B 甲型肝炎 C 低镁血症 D 低钾血症 E 脾功能亢进 5. 输血最常见的并发症( B) A 循环超负荷 B 发热反应 C 过敏反应 D 细菌污染反应 E 溶血反应 6. 输血后非溶血性发热反应多发生在输血后( A) A 15 分钟~2 小时 B 30 分钟 C 2~3 小时 D 3~4 小时 E 5 小时 7. 可用于补充血容量的是( C) A 浓缩红细胞 B 冷沉淀 C 白蛋白液 D 免疫球蛋白 E 血小板 8. 可用于难治性感染的是( D) A 浓缩红细胞 B 冷沉淀 C 白蛋白液 D 免疫球蛋白 E 血小板

9. 可增加血容量,并维持作用6~12 小时的是( B) A 羟乙基淀粉代血浆 B 中分子右旋糖酐 C 低分子右旋糖酐 D 白蛋白液 E 丙种球蛋白 10. 男性病人,70 岁,输血后 30min 突发呼吸急促、发绀、咳吐血性泡沫痰,颈静脉怒张,肺内可闻及大量湿性啰音。心率130 次/ min。临床诊断是(A ) A 心功能衰竭 B 溶血反应 C 过敏反应 D 细菌污染反应 E 以上都不是 11、急性失血输血合理的是( D ) A失血量达到总血容量的20%,输浓缩红细胞及全血 B失血量达到总血容量的35%,只输浓缩红细胞 C失血量达到总血容量的15%,输浓缩红细胞 D失血量低于总血容量的20% 可考虑不输血 12、在输血过程中错误的是( B ) A新生儿输血时要注意预热 B可以在血中加入抗菌素 C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D输血后血袋要保留2小时 13、自身输血的术中失血回输一般不超过( B ) A 2000ml B 3000ml C 4000ml D 2500ml 14、大量出血出现HCT下降时,失血量超过( A )

输血的适应症管理规定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输血能使贫血迅速减轻以至完全得到纠正,虽然它的效果仅是暂时的,但仍然是贫血对症治疗中最重要的措施。输血绝非有益无害,严重的输血反应可以致命。故必须严格掌握输血的适应症,无明确适应症者不应滥用输血。输血的适应症如下: 1.伴有缺氧症状的各种溶血性贫血特别是急性发作,血红蛋白迅速下降时。自体免疫溶血性贫血(AIHA)、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PNH)、葡萄糖六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在接触氧化剂药物或化工毒物或进食蚕豆后,及多种其他溶血性贫血者可以发生急性大量溶血,血红蛋白很快降至很低水平,缺氧症状很明显,生命受到威胁。这种病人急切需要输血,以减轻缺氧状态。AIHA和PNH病人输血后溶血和黄疸可能加重,但为了抢救生命不得不冒一些险,至于输什么样的血要考虑。G6PD缺乏者大多能较快地自行恢复,不一定需要输血,但部分病人贫血可以很严重,处于循环衰竭的边缘,往往输血一次,可帮助其渡过危险期,以后就能很快恢复。某些溶血性贫血有时突然发生再生障碍危象或溶血危象,一般亦需要输血。 2.伴有缺氧症状的各种骨髓增生低下的贫血,例如再生障碍性贫血、纯红细胞再生障碍、骨髓纤维化症晚期、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贫血等。这些贫血的治疗大多不易见效,只有依靠输血以提高血红蛋白的水平,来维持生命。这些病人大多已适应于血红蛋白低水平的状态,而输血对骨髓造血功能又有抑制作用,因此如果血红蛋白在60~70g/L以上,又无缺氧症状,即不宜输血。 3.患有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或难治性贫血等的病人,如果在治疗过程中或病之晚期治疗无效、贫血较严重时,往往需要输血,最好是成分输血。 4.重型β海洋性贫血、贫血较重的中间型β海洋性贫血、镰形细胞贫血等,贫血常很严重,一般依靠长期输血以维持生命。输血对这类贫血的另一重要作用是用来抑制骨髓的造血功能,从而减少不正常红细胞的生产和破坏。有人主张对重型β海洋性贫血的患儿从婴儿时期开始即给以“高输血疗法”,可以使很多典型的症状体征不出现,并延长患者生命,不过最后仍不免死于继发性血色病。亦有人采用

输血的适应症

静脉输血的适应症 (一)急性出血 急性出血为输血的主要适应症,特别是严重创伤和手术时出血。一次失血量低于总血容量10%(500m1)时,临床上无血容量不足的表现,可以不输血。失血量低于总血容量20%(500~800m1)时,应根据有无血容量不足的临床症状及严重程度,同时参考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HCT)的变化选择治疗方案。一般首选输注晶体液、胶体液或少量血浆增量剂,不输全血或血浆。当失血量超过总血容量20%(1000m1)时,应及时输注适量全血。 (二)贫血或低蛋白血症 常因慢性失血、红细胞破坏增加或清蛋白合成不足引起。手术前如有贫血或低清蛋白血症,应予纠正。贫血而血容量正常的患者,原则上应输注浓缩红细胞;低蛋白血症者可补充血浆或清蛋白液。 (三)重症感染 全身严重感染或脓毒血症、恶性肿瘤化疗后所致严重骨髓抑制继发难治性感染者,可通过输血提供抗体和补体,以增加抗感染能力。 (四)凝血功能障碍 根据引起病人凝血功能障碍的原发疾病,输注相关的血液成分加以矫正,如血友病病人应输注凝血因子或抗血友病因子,凝血因子Ⅰ缺乏症病人应补充凝血因子Ⅰ或冷沉淀制剂,也可用新鲜全血或血浆替代。 静脉输血的禁忌症 1静脉输血的禁忌症包括:急性肺水肿、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栓塞、恶性高血压、真性红细胞增多症、肾功能极度衰竭及对输血有变态反应者。 静脉输血的注意事项 1)输血前必须严格检查全血的外观,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合格;还要认真核对患者、交叉配合报告单和待输血液之间是否无误,包括患者和献血者的姓名、性别、ABO和Rho(D)血型、交叉配合试验和抗球蛋白试验的结果、血袋号码、血类和血量等,并且应该有两人核对,准确无误方可输血。(2)输血时应到患者床前核对病案号、患者姓名、血型等,确定受血者本人后,用装有滤器的标准输血器(滤网孔径约为170微米,总有效过滤面积为24—34厘米2,可以滤除血液和血液成分制品中可能存在的聚集的血小板、白细胞和纤维蛋白)进行输血。(3)血液临输注前再从冷藏箱内取出,在室温中停留的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输用前将血袋内的血液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4)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汪射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5)输血过程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输血初期10—15分钟或输注最初30—50毫升血液时,必须由医护入员密切注视有无不良反应。如果发生不良反应,须立即停止输血并报告负责医师及时诊治,同时通知输血科或血库做必要的原因调查。通常,输血不

输血管理与持续改进(2)

,八、输血管理与持续改进 标准: 4.18.1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施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临床用血的组织管理。 4.18.1.1依据输血管理法律法规和输血技术规范制定输血管理文件。 说明: 本标准达到评价要点C 达到标准[C]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施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和规范,制定相关管理制定,设血库。成立了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确立委员会职责,确定主管职能部门为医务科,由医务科、血库履行了对全院临床输血监管指导工作,每季度组织活动,对医院用血不良事件,输血安全进行分析,相关活动有记录。 2.临床输血管理组织和职能管理部门,履行对全院临床输血监管指导工作职能及活动记录。 3.组织全院性输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度的培训记录 4.临床输血监管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资料目录: 标准: 4.18.1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施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临床用血的组织管理。

4.18.1.2医院有临床输血反应处理规范和应急用血预案、采集标本制度与流程并遵循。 说明: 本标准达到评价要点C 达到标准[C] 1.临床输血相关制度与规范中,有输血不良反应处理规范;有应急用血预案;有用血申请流程、用血流程和输血管理流程;有采集血标本的流程。 2?有相关制度、流程的培训与教育。 资料目录: 标准:4.18.3加强临床用血过程管理,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促进临床安全、有效、科学用血。 4.18.3.1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合理用血。 说明: 本标准达到评价要点C 达到标准[C] 1.医院对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定期评价与分析用血趋势。 2.医务人员掌握输血适应症相关规定,用血合理。 : 资料目录 4.1832 开展对临床输血知识的教育与培训,促进临床合理用血说明: 本标准达到评价要点C

临床输血适应症

临床输血适应症 血液科输血: (1)再生障碍性贫血: Hb>60g/L不需要输血; Hb<60g/L并伴有严重代偿不全症状或在安静时也有贫血症状时可考虑输血; 血小板减少有内脏出血、颅内出血倾向或出血指征时,应考虑预防性血小板输注或进行治疗性血小板输注。 (2)地中海贫血: 轻、中间型地中海贫血无症状时不必输血; 中间型α或β地中海贫血患者在伴有感染、妊娠而贫血显著加重时才考虑输血;重型β地中海贫血患者一旦确诊,应尽早有规律的进行输血治疗,维持Hb在60g/L~70g/L的安全水平。 (3)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症: 贫血症状严重,Hb<40g/L,或住院后仍有显著血红蛋白尿者,或溶血且病情危急者可一次输注2单位红细胞,症状未缓解,可考虑第二次输血。 (4)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AIHA): AIHA患者出现如下症状: Hb< 40g/L或Hct<0.13,在安静状态下有明显贫血症状; 虽Hb>40g/L,但因急性起病并进展较快,伴有心绞痛或心功能不全;

出现嗜睡、反应迟钝及昏迷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者; 因溶血导致低血容量性休克等症状, 可选择输洗涤红细胞。输血时要少量多次输注或配合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5)白血病:一般情况下, Hb< 60g/L伴明显贫血症状者或Hb>70g/L需强烈化疗者,可根据需要输注红 细胞; 血小板计数<20×109/L,或化疗时血小板计数<40×109/L,可考虑预防性输注 血小板; 中性粒细胞<0.5×109/L并发严重的细菌感染(也适用于急性粒细胞缺乏症),强有力的抗生素治疗48~72小时无效时,立刻输注浓缩粒细胞。 (6)血友病:主要根据患者自发性出血、关节积血、外伤性出血或手术前后预 防出血症状进行预防性输血。 甲型血友病出现轻度出血时,给予因子Ⅷ浓缩剂,剂量10~15IU/kg,维持3天; 中度出血时,给予因子Ⅷ浓缩剂,剂量20~30 IU/kg,维持3天; 重度出血或大手术时,给予因子Ⅷ浓缩剂,剂量40~50 IU/kg,维持4~14 天或直到伤口愈合。 也可用冷沉淀治疗,常用剂量1.5IU/10kg,或新鲜冰冻血浆,按每毫升血浆内 含Ⅷ因子约0.71 IU输注。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是临床输血管理的重要依据。 2、病人输血前应做血型、输血九项(又称输血前检查):ALT、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anti-HCV、anti-HIV、RPR,下同)、血型血清学检查。报告单贴在病历上,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以备日后信息反馈及资料核查。 3、病人输血应由经治医师根据输血适应症制定用血计划,报科主任批准后,逐项填写好《临床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由相关人员交输血科备血。每张申请单只能预约一天的用血量,电话及口头申请预约不予受理。择期手术病人用血量预计大于2000mL以上者,提前2天送血样和输血申请单到输血科,并报送医务科审批。 4、预定计划3天内有效,如需改期需重新预定。本文来自检验地带网 5、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病人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6、AB型血、血小板、RH(D)阴性等其他稀有血型的血制品,需慎重考虑用血量,输血科不储血。原则上预定多少,用多少。若输血科按预约要求已备好上述血制品,申请者又取消用血计划,在血制

品的有效期内未能调剂使用,造成血制品报废,血费从预订科室收入中扣除。 7、急诊用血和没有预约的用血,申请者须先与输血科联系是否有库存血,若无库存血,由医师完成输血前各项准备工作(补充完善申请单、输血四项化验单、血型化验单)。输血科派专人去血液中心取血或由血液中心派人紧急送血,所需车费由受血者负担,主管医师必须向受血者或其家属、陪人作好解释工作,确保有关费用的及时收取、取血工作的顺畅。若出现逃费情况,从申请者劳务费中扣除。本文来自检验地带网 8、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输血前由医师填写合血单,连同病人的血标本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9 、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病人的RH(D)血型,准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10、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在医院输血管理系统上逐项登记配血试验结果,并打印配血报告单。 11、凡遇有下例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1.交叉配血不合时;2.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

成分输血适应症及注意事项

成分输血适应症及注意事项 一、红细胞 1、悬浮红细胞(红细胞悬液)这是一种从全血中尽量移出血浆后的高浓度缩红细胞,红细胞压积的高达0.90。由于原抗凝保存液被大部分移出,所含葡萄糖量很少,不能保存,加之红细胞很稠密,输注速度慢,故必须加入适量添加剂才能克服这些缺点。添加剂的配方有多种,都是特别者剂的红细胞保存液。它不仅能使红细胞很好地保存,而且红细胞被添加剂稀释了,输注更流畅。这是目前红细胞成分应用的最佳选择。 适应症:悬浮红细胞适用于临床各科的输血、血容量正常的慢性贫血需要输血者、外伤或手术引起的急性失血需要输血者、心,肾,肝功能不全需要输血者、儿童的慢性贫血特别适合本制品。 注意事项:输注前需要血袋反复颠倒数次,使红细胞与添加剂充分混匀。必须时在输注过程中也要不时轻轻摇动血袋使红细胞悬起,以避免出现越慢的现象。若已出现滴速不畅,则可将少量生理盐水通过Y型管(双头输液器)移入血袋内以稀释并混匀;不应与其它药物混合输用。 2、浓缩红细胞(压积红细胞,红细胞浓缩液) 适应症:与悬浮红细胞相同。 注意事项:输注前要混匀,禁止向袋内加任何药物,也 不允许用葡萄糖液,葡萄糖盐水,林格氏液稀释本样品, 以免红细胞发生变性,凝集或溶血。 3、少白细胞的红细胞制品性质每单位总量约120ML,其中含红细胞60~80ML。生理盐水50ML。血浆和白模层大部分被去除,采用倒置离心法能去除白细胞约70%~80%。这种制品HLA抗原作用较弱,故输血不良反应少。 适应症·:由于反复输血已产生白细胞或血小板抗体引起非溶血性发热反应的患者、·准备作器官移植的患者、·需要反复输血的患者,如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重型地中海贫血等患者,可以第一次输血起就选用本制品。如输本制品仍有发热反应,可改用洗涤红细胞或白细胞过滤器过滤添加剂红细胞或浓缩红细胞。 4、洗涤红细胞制品性质每单位洗条红细胞的总量110~120ML,其中含红细胞60~70ML及生理盐水50ML,该制品已去除 80%以上的白细胞和99%的血浆。保留了至少70%的红细胞。在洗条中同时去除了,钾,氨,乳酸,抗凝剂和微小凝块等。血小板随血浆被去除。应用本制品可显著降低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适应症: *输入全血或血浆后发生过敏反应(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休克)的患者;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患者;高钾血症及肝,肾功能障碍需要输血的患者;由于反复输血已产生白细胞或血小板抗体引起输血发热的患者也可试用本制品; 注意事项:由于大多数单位采用的是开放式洗涤法,故本制品制成后最好在数小时内输注完毕。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1

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指导临床各科室科学、合理用血、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 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医生在输血中的职责: 1严格掌握输血指征,能不输者坚决不输;能少输者坚决不多输,输成分血,不输全血,积极开展自体输血; 2、熟悉血液及其成分的规格、性质、适应症、剂量和用法; 3、决定输血冶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 以及做输血前检查的必要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 4、申请输血应由主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 前一日送交输血科备血。 5、在输血过程中,临床医师必须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如有异常反应,严重者要立即停止输血,迅速查明原 因并作相应处理。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均应填写输血反应回馈单交输血科,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经过均应在病历中作详细记录。严重输血不良反应要及时向输血科及医务科报告。 6、输血治疗后,临床医师要对输血的疗效作出评价,还应防治可能出现的迟发性溶血性输血反应。 二、临床医生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科学、合理用血 1、原则上血红蛋白>100g/L时不予以输血;血红蛋白v 80g/L时应考虑输血;血红蛋白在80—100g/L之间 时,应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并在病历中做好分析评估记录。 2、手术患者术前应根据术中估计出血量决定申请备血,失血量小于总量10%(500ml),机体代偿,原则上 不输血;失血量10?20%(500?1000ml) , HCT无明显变化,输注晶体、胶体、代血浆。失血量20? 30%(1000?1500ml),血压波动,HCT下降,加用浓缩红细胞(CRBC),失血量小于30%以下原则上不输全血。失血量大于30%,可输全血、CRBC及其它种类液体。晶体/胶体应维持适当比例。 3、积极开展手术前自体储血、术中血液稀释等技术。对估计出血量在1000毫升以上者,争取手术中回 收,减少或避免输同种异体血,杜绝营养血”安慰血”人情血”等不必要的输血。积极实行成分 输血,减少不必要的血液成分的补充,避免可能由此引起的不良输血反应。手术中适当采用控制性低血压等措施,减少出血。 三、各临床科室输血原则 (一)、外科输血 A、输血原则 严重的创伤或外科手术引起的急性失血都可能导致患者低血容量休克。早期的有效扩容是改善预后的关键。 1. 紧急复苏:晶体液20?30ml/kg或胶体液10?20ml/kg加温后5分钟内快速输注,根据输液效果决定进一步如 何输血。 2 .先晶后胶:晶体液用量至少为失血量的3?4倍,失血量〉30%血容量时可以考虑胶体液,晶:胶比 通常为3:1。 3 ?红细胞输注:扩容恢复心输出量和组织血流灌注后,如果患者较年轻、心肺功能良好,未必都要输 血,有明显贫血症状时可通过输注红细胞纠正组织缺氧。 B、血液品种的选择 1?悬浮红细胞: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携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纠正的患者。低血容量患者可配晶体液或胶体液应用。

输血的适应症及禁忌症

输血的适应症及禁忌症 静脉输血的适应症(一)急性出血急性出血为输血的主要适应症,特别是严重创伤和手术时出血。一次失血量低于总血容量10%(500m1)时,临床上无血容量不足的表现,可以不输血。失血量低于总血容量20%(500~800m1)时,应根据有无血容量不足的临床症状及严重程度,同时参考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HCT)的变化选择治疗方案。一般首选输注晶体液、胶体液或少量血浆增量剂,不输全血或血浆。当失血量超过总血容量20%(1000m1)时,应及时输注适量全血。 (二)贫血或低蛋白血症手术前如有贫血或低清蛋白血症,应予纠正。贫血而血容量正常的患者,原则上应输注浓缩红细胞;低蛋白血症者可补充血浆或清蛋白液。(三)重症感染全身严重感染或脓毒血症、恶性肿瘤化疗后所致严重骨髓抑制继发难治性感染者,可通过输血提供抗体和补体,以增加抗感染能力。(四)凝血功能障碍根据引起病人凝血功能障碍的原发疾病,输注相关的血液成分加以矫正,如血友病病人应输注凝血因子或抗血友病因子,凝血因子Ⅰ缺乏症病人应补充凝血因子Ⅰ或冷沉淀制剂,也可用新鲜全血或血浆替代。静脉输血的禁忌症静脉输血的禁忌症包括:急性肺水肿、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栓塞、恶性高血压、真性红细胞增多症、肾功

能极度衰竭及对输血有变态反应者。静脉输血的注意事项(1)输血前必须严格检查全血的外观,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合格;还要认真核对患者、交叉配合报告单和待输血液之间是否无误,包括患者和献血者的姓名、性别、ABO和Rho(D)血型、交叉配合试验和抗球蛋白试验的结果、血袋号码、血类和血量等,并且应该有两人核对,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输血时应到患者床前核对病案号、患者姓名、血型等,确定受血者本人后,用装有滤器的标准输血器进行输血。 (3)血液临输注前再从冷藏箱内取出,在室温中停留的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输用前将血袋内的血液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 (4)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汪射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5)输血过程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输血初期10—15分钟或输注最初30—50毫升血液时,必须由医护入员密切注视有无不良反应。如果发生不良反应,须立即停止输血并报告负责医师及时诊治,同时通知输血科或血库做必要的原因调查。通常,输血不必加温血液。

输血管理制度、操作及处理流程

输血管理制度、操作及处理流程 (一)输血安全制度 1.接到输血医嘱后,两名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 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2.由医院专门人员将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3.接到血库通知可以取血后,先测量患者体温,体温正常者通知血库送血;高热 者通知医生。 4.运送中心送血到病房后,经两名医护人员进行三查后签收。 5.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持受血者病历、交叉配血报告单、血袋共同核对:①血 型检验报告单上的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②供血者和受血者的交叉配血结果; ③血袋采血日期、有效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封口是否严密,有无破损;④输血 单与血袋标签上的受、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由两人在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签全名。 6.输血时,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再次对上述项目进行核对,同时 让病人自诉姓名及血型(包括Rh因子),有疑问时应再次查对。核对无误后,开始输注。 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7.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 内不得加入其它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用盐水。不得自行储血。不得长时间放在温室中或置于无温度监控的冰箱中。血液发出后原则上不能退回,如因故未能及时输注,血液离开冰箱超过30分钟,由迹象表明血袋已被打开或有任何现象应当报废。 8.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 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连续输血时,输血器12小时更换一次。 9.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 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重新核对病历、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实验记录; (3)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和血库值班人员。 10.输血的时间限制:血液一旦离开正确的储存条件就有发生细菌繁殖或丧失功能的危险。

输血适应症禁忌症

成分输血适应症 1.去白细胞悬浮红细胞:适用于慢性贫血伴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 2.洗涤红细胞:适用于自身免疫性溶血病、异型血液输注后所致溶血性输血反应患者,更适合于心、肝、肾疾病患者。 3.低温保存红细胞:适用于稀有血型及自身血储存。 4.辐射红细胞:可有效预防输血相关性移植宿主病,适用于严重免疫功能缺陷或免疫抑制和造血干细胞移植后输血的患者。 5.粒细胞:适用于粒细胞缺乏伴有败血症或威胁生命的感染患者。 6.血小板输注:适用于血小板减少及血小板功能障碍所所致的出血患者。 7.血浆:适用于凝血因子缺乏;严重肝脏疾病;大量输血;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烧伤;抗凝血酶III缺乏;血栓性血小板紫癜。 8.冷沉淀:适用于先天性凝血因子缺乏(血友病A,血管性假血友病);获得性凝血因子缺乏;纤维蛋白含量降低(严重创伤、烧伤、手术、感染、DIC、肿瘤)。 成分输血适应症及注意事项 一、红细胞 1、悬浮红细胞(红细胞悬液)这是一种从全血中尽量移出血浆后的高浓度缩红细胞,红细胞压积的高达0.90。由于原抗凝保存液被大部分移出,所含葡萄糖量很少,不能保存,加之红细胞很稠密,输注速度慢,故必须加入适量添加剂才能克服这些缺点。添加剂的配方有多

种,都是特别者剂的红细胞保存液。它不仅能使红细胞很好地保存,而且红细胞被添加剂稀释了,输注更流畅。这是目前红细胞成分应用的最佳选择。 适应症:悬浮红细胞适用于临床各科的输血、血容量正常的慢性贫血需要输血者、外伤或手术引起的急性失血需要输血者、心,肾,肝功能不全需要输血者、儿童的慢性贫血特别适合本制品。 注意事项:输注前需要血袋反复颠倒数次,使红细胞与添加剂充分混匀。必须时在输注过程中也要不时轻轻摇动血袋使红细胞悬起,以避免出现越慢的现象。若已出现滴速不畅,则可将少量生理盐水通过Y型管(双头输液器)移入血袋内以稀释并混匀;不应与其它药物混合输用。 2、浓缩红细胞(压积红细胞,红细胞浓缩液) 适应症:与悬浮红细胞相同。 注意事项:输注前要混匀,禁止向袋内加任何药物,也不允许用葡萄糖液,葡萄糖盐水,林格氏液稀释本样品,以免红细胞发生变性,凝集或溶血。 3、少白细胞的红细胞制品性质每单位总量约120ML,其中含红细胞60~80ML。生理盐水50ML。血浆和白模层大部分被去除,采用倒置离心法能去除白细胞约70%~80%。这种制品HLA抗原作用较弱,故输血不良反应少。 适应症·:由于反复输血已产生白细胞或血小板抗体引起非溶血性发热反应的患者、·准备作器官移植的患者、·需要反复输血的患者,

临床输血适应症

临床输血适应症 血液科输血: (1)再生障碍性贫血: Hb>60g/L不需要输血; Hb<60g/L并伴有严重代偿不全症状或在安静时也有贫血症状时可考虑输血; 血小板减少有内脏出血、颅内出血倾向或出血指征时,应考虑预防性血小板输注或进行治疗性血小板输注。 (2)地中海贫血: 轻、中间型地中海贫血无症状时不必输血; 中间型α或β地中海贫血患者在伴有感染、妊娠而贫血显着加重时才考虑输血;重型β地中海贫血患者一旦确诊,应尽早有规律的进行输血治疗,维持Hb在60g/L~70g/L的安全水平。 (3)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症: 贫血症状严重,Hb<40g/L,或住院后仍有显着血红蛋白尿者,或溶血且病情危急者可一次输注2单位红细胞,症状未缓解,可考虑第二次输血。 (4)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AIHA): AIHA患者出现如下症状: Hb< 40g/L或Hct<,在安静状态下有明显贫血症状; 虽Hb>40g/L,但因急性起病并进展较快,伴有心绞痛或心功能不全; 出现嗜睡、反应迟钝及昏迷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者; 因溶血导致低血容量性休克等症状, 可选择输洗涤红细胞。输血时要少量多次输注或配合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5)白血病:一般情况下, Hb< 60g/L伴明显贫血症状者或Hb>70g/L需强烈化疗者,可根据需要输注红细胞; 血小板计数<20×109/L,或化疗时血小板计数<40×109/L,可考虑预防性输注血小板; 中性粒细胞<×109/L并发严重的细菌感染(也适用于急性粒细胞缺乏症),强有力的抗生素治疗48~72小时无效时,立刻输注浓缩粒细胞。 (6)血友病:主要根据患者自发性出血、关节积血、外伤性出血或手术前后预防出血症状进行预防性输血。 甲型血友病出现轻度出血时,给予因子Ⅷ浓缩剂,剂量10~15IU/kg,维持3天; 中度出血时,给予因子Ⅷ浓缩剂,剂量20~30 IU/kg,维持3天; 重度出血或大手术时,给予因子Ⅷ浓缩剂,剂量40~50 IU/kg,维持4~14

输血适应症

主要血液成分输血适应指征 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是关系到患者生命安危和身体健康的一件大事。全国人大常委会1997年12月29日颁布,1998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制定用血计划,遵循合理、科学的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行按血液成份针对医疗实际需要输血,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1999年1月卫生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六条规定制定《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十条要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由卫生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一条要求“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积低于30%的属输血适应症”;患者病情需要输血治疗时,经治医师应当根据医院规定履行申报手续,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后报输血科(血库);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血库)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处(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 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2000年卫生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其中附件要求的输血适应症如下: 1、红细胞:“手术及创伤输血”——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输;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血;血红蛋白在70~100g/L 之间,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内科慢性贫血输血”——用于红细胞破坏过多、丢失或生成障碍引起的慢性贫血并伴缺氧症状时,血红蛋白<60g/L或红细胞压积<20%时可考虑输注。 2、血小板:“手术及创伤输注”——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注;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9/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内科输注”——血小板计数>50×109/L 一般不需输注;血小板10~50×109/L,根据临床出血情况决定,可考虑输注;血小板计数<5×109/L应立即输血小板防止出血。预防性输注不可滥用,防止产生同种免疫导致输注无效。 3、新鲜冰冻血浆:PT或APTT大于正常1.5倍时。用于各种原因(先天性、后天获得性、输入大量陈旧库血等)引起的多种凝血因子Ⅱ、Ⅴ、Ⅶ、Ⅸ、Ⅹ、Ⅺ或抗凝血酶Ⅲ缺乏,并伴有出血表现时输注。一般需输入10~15ml/kg体重新鲜冰冻血浆。 4、新鲜液体血浆(极少用):主要用于补充多种凝血因子(特别是Ⅷ因子)缺陷及严重肝病患者。 5、普通冰冻血浆:主要用于补充稳定的凝血因子。 6、冷沉淀:主要用于儿童及成人轻型甲型血友病、血管性血友病(vWD)、纤维蛋白原缺乏症及因子Ⅷ缺乏症患者。严重甲型血友病需加用Ⅷ因子浓缩剂。 7、机器单采浓缩白细胞悬液:主要用于中性粒细胞缺乏(中性粒细胞<0.5×109/L、并发细菌感染且抗菌素治疗难以控制者,充分权衡利弊后输注。 8、全血(很少用):用于外科急性大量血液丢失可能出现低血容量休克的患者,或患者存在持续活动性出血,估计失血量超过自身血容量的30%(或内科患者血红蛋白<70g/L、红细胞压积<22%时)。 希望临床医师和输血工作者严格掌握输血适应指征(适应症),按规范并密切结合临床症状决定输注所需血液成分,使全血和成分输血适应症合格率达到90%以上,尤其做好疗效评价并及时纪录入病历,真正做到科学、有效用血。 贵州省人民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 贵州省人民医院输血科 2007.4.14 附临床输血相关法规知识

输血适应症管理

陆川县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为积极推动科学、合理、有效、安全的输血理念,制定院内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进而推进临床合理用血。请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一、手术、创伤患者及急性贫血的输血原则 1、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输血。 2、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血。 3、急性贫血或休克患者,失血量>血容量20%,可考虑输血,并根据患者的出凝血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结果,输注新鲜冰冻血浆、血小板和冷沉淀。 4、血红蛋白在70-100g/L之间,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谢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 5、血容量损失<20%,一次失血<600ml,应使用晶体及胶体液。 二、慢性贫血的输血原则 1、用于红细胞破坏过多、丢失或生成障碍引起的急慢性贫血病伴缺氧症状。 2、HGB<60g/L,或红细胞压积<0.2是考虑输血(地贫患儿除外); 3、HGB在60-90g/L的病人,如合并有甲状腺机能亢进、心功能不全等合并症时,可考虑输血。 三、血小板输注适应症 1、用于手术创伤患者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伴有出血倾向或表现。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注。 2、用于手术创伤患者时,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9/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预防性输注不可滥用,防止产生同种免疫导致输注无效。 3、如术中出血不可控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 4、内科的患者,根据血小板计数和临床出血症状结合决定是否输注血小板。 5、血小板计数10-50×109/L根据临床出血情况决定,可考虑输注;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11

册亨县人民医院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指导临床各科室科学、合理用血、避免浪费,杜绝不必 要的输血。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医生在输血中的责职: 1、严格掌握输血指征,能不输者坚决不输;能少输者坚决不多输, 输成分血,不输全血,积极开展自体输血; 2、熟悉血液及其成分的规格、性质、适应症、剂虽和用法; 3、决定输血冶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 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以及做输血前检查的必要 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 4、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 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一日送交输血科备血。 5、在输血过程中,临床医师必须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如有异 常反应,严重者要立即停止输血,迅速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均应填写输血反应回馈单交输血科,所有输血不良 反应处理经过均应在病历中作详细记录。严重输血不良反应要及时 向输血科及医务科报告。 6、输血治疗后,临床医师要对输血的疗效作出评价,还应防治可能 出现的迟发性溶血性输血反应O

二、临床医生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科学、合理用血 1、原则上血红蛋白>100g/L时不予以输血;血红蛋白v 80g/L时应考虑输 血;血红蛋白在80- 100g/L之间时,应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并在病历 中做好分析评估记录。 2、手术患者术前应根据术中估计出血虽决定申请备血,失血虽小于 总虽10%(500ml),机体代偿,原则上不输血;失血虽10?20%(500?1000ml) , HCT无明显变化,输注晶体、胶体、代血浆。 失血虽20?30%(1000?1500ml),血压波动,HCTT降,加用浓缩 红细胞(CRBC),失血虽小于30如下原则上不输全血。失血虽大 于30%,可输全血、CRB或其它种类液体。晶体/胶体应维持适当比例。3、积极开展手术前自体储血、术中血液稀释等技术。对估计出血虽 在1000毫升以上者,争取手术野血被回收,减少或避免输同种异体血,杜绝“营养血”、“安慰血”、“人情血”等不必要的输血。积极实行成分输血,减少不必要的血液成分的补充,避免可能由此引起的不良输血反应。 手术中适当采用控制性低血压等措施,减少出血。 三、各临床科室输血原则 (一)、外科输血 A、输血原则 严重的创伤或外科手术引起的急性失血都可能导致患者低血容虽休 克。早期的有效扩容是改善预后的关键。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一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安全、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规定。 二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三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售货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四对不符合输血适应症的用血申请血库不予发血。 五急诊输血除外。 六输血适应症一览表 项目输血适应症 悬浮红细胞 1.急性失血超过全血量20% 2.手术及创伤病人血红蛋白70g/L 3.内科长期慢性贫血病人且伴缺氧症 状悬浮红细胞血红蛋白60g/L 或 HCT0.2 全血 1.急性大量出血且失血量超过全血量 30 % 2.急性失血性休克 3.其它原因需联络血库医师方可执 行 冷冻血浆 1.PT或APTT正常1.5倍创面弥漫 性渗血。 2.患者急性大出血输入大量库存全 血或浓缩红细胞后出血量或输血量 相当于患者自身血容量。 3.病史或 临床过程表现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 功能障碍。 4.紧急对抗华法令的抗凝血作用

FFP5~8ml/kg。 5.血清白蛋白25g/L,且白蛋白无法正常供应。 1.血小板10-50×109/L 根据临床出血情况决定,可考虑输注 2.血小板计数5×109/L 应立即输血小板防止出血 3.血小板功能障碍 1.白细胞低下0.5*109/L需输注白细胞来改善或控制病情。 2.病人患有败血症或严重感染病在经抗生素治疗48小时后仍无法稳定 持续发烧或细菌感染仍无法控制者 3.病人之骨髓造血机能低下但造血机能短期内有恢复之可能者 4.新生儿败血症 1.过去输血时曾发生非溶血性发热输血反应者 2.器官、骨髓移植、考虑要接受器官、骨髓移植、癌症或免疫不全等患者避免巨细胞病毒传染。 1.IgA缺乏症须输洗涤红细胞者 2.阵发性夜间血色素尿症须输洗涤红细胞者 3.须输洗涤红细胞者但对血浆成份有过敏之病患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