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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上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企业是预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矿长、总工程师对本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全面负责制,分管安全、生产、机电运输、的副矿长实行分管负责制。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负责制。

第三条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切实落实副矿长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现场跟班盯守制度。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是5次,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得少于是15次,其他副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25次,每少一次罚款100元。

第四条井下每班必须要有1名矿领导在现场带班。带班矿领导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

上,每班进行巡回检查的次数不少于2次;在盯守中必须做到不漏系统、不漏作业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并按“五定”原则处理。

第五条带班矿领导对违章作业不制止,重大隐患视而不见,发现隐患不采取措施视为不负责的表现。

第六条带班矿领导负责相关记录的填写。带班矿领导中途脱岗,罚款基数以1000元为基数,上级主管部门督查罚款承担20%。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瓦检员)必须跟班检查。如中途脱岗,罚款基数以200元为基数,上级主管部门督查罚款承担10%。超过20分钟取消当月吨煤工资。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瓦斯检查员)执行下列职责:

1、对瓦检器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带瓦检器

或失效瓦检器带入井下的罚款100元。带好钢卷尺、钢丝钳、补风筒胶等专用工具,未执行罚款50元/次。

2、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即对所管区域的各工作面、井下硐室、主巷、回风巷等,沿整个工作面全长定点检查煤帮、工作面、采面上偶角、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的瓦斯含量分别在进班作业前、班中、交班前各一次。未执行罚款50元/次。

3、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各一次,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严禁超限。未执行罚款50元/次。

4、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即放炮员、瓦斯员、班长在场放炮。未执行按中途脱岗论处。检查时做好“三对口”,即检查牌板、检查记录、瓦斯日报表数值对口,未执行罚款50—200元/次。

5、负责对瓦斯探头按要求摆放,掘进工作面T1探头放在回风侧,离工作面不大于5米,离顶板

不大于300mm,离邦不小于200mm。回采工作面T0放在上偶角,T1放在距离T0不大于10米的位置,否则罚款50元/次。

6、瓦斯超限或瓦斯超限未及时处理、未汇报,按50—100元/次罚款。

7、熟悉矿井通风系统,特别是本人检查范围内的通风系统。经常检查通风设施,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发现损坏,及时处理汇报。否则罚款50元/次。

8、对局部扇风机专职管理,严禁无计划停开风机,检查风机风流情况,发现局部吃循环风及时处理、汇报。临时停工的作业点负责组织打好栅栏,设好警示牌及瓦斯检查牌。否则罚款50—100元/次。

9、地面主扇因故停运时,应有组织地将人员撤到大巷新鲜风流中;局扇因故停开、瓦斯超限等应立即切断停风区域内的电源,人员撤到大巷新鲜风流中。恢复供电及时恢复通风。否则罚款

200—500元/次。

10、对风筒进行专职管理,风筒出口离工作面不大于5米,风筒接口严密不漏风、不脱节,风筒无破口,风筒吊挂平直不拐死弯。否则罚款20—50元/次。

11、对所管区城内的采空区、废旧巷道、盲巷等密闭进行管理,每班不少于一次瓦斯检查,并填好相应记录,瓦斯超限及时处理、汇报,否则罚款50元/次。

12、按要求进行瓦斯排放,执行一级排放时,排出的瓦斯在汇合点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并切断回风流电源,撤出回风流中作业人员,排放开始及结束时向矿汇报。否则罚款50元/次。

13、对所管区城内的巷道定期进行洒水清尘,巷道中、风筒、设备无粉尘堆积。否则罚款50元/次。

14、协助、督促施工队对所管区城内的巷道管线

吊挂整齐,做好文明生产管理。否则罚款50元/次。

15、对作业场所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上级主管部门、矿的安全要求进行安全监管,并承担安全处罚连带责任。出现工伤的班受处罚连带责任。

16、对作业场所按《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工程质量监管,不合格的工程及时责令其返工。全月对所管区域进行工程质量考评,并负连带责任。

17、对作业场所施工队违反《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上级主管部门、矿的安全要求有权进行处罚。对违章作业不制止,重大隐患视而不见,发现隐患不采取措施,如:未执行有掘必探、未使用前探梁临时支护、未使用水炮泥放炮、一次装药分次放炮、机尾无双压柱等,安全员、瓦检员负连带责任,处予50—2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作开除处理。

18、协助对作业场所的生产系统进行管理,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19、严格执行现场交接制度和入井检身制度,不准空班、漏检、误检、假检,不准在岗上睡觉,否则罚款50元—100元/次,直至辞退。

20、负责组织本作业场所施工队召开班前会,并做好班前会记录、考勤表等相关资料,否则罚款50元/次。

21、按时参加矿组织的各种会议,缺一次罚款50元/次。

22、学习煤矿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以《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作为考评基础,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重大隐患拿不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视为不具备专业知识,并实行待岗。再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待岗时期无编制无工资。

23、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不请假、请霸王假、不找好替班人员的按旷工论处,出现旷工,取消当月吨煤工资。

24、考核办法:全月由矿领导、各施工队对全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瓦斯检查员)进行全面考核,内容为:所管区域安全生产状况、工程质量情况、责任心、空班漏检和脱岗情况、受处罚情况、业务能力等。对表现突出的进行奖励。对评比不合格的取消当月安全奖。

第七条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矿实行每周六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自检自查,参加人员为:不当班的矿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无故不参加检查的按50元/次罚款。并召开专题会,参会人员为班长以上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按20—50元/次罚款。对查出的各类隐患问题要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在整改结束后,按规定由矿长、总工程师组织进行验收。未整改必须进行罚款处理。

第八条上级主管部门来矿检查召开通报会时,参会人员为:不当班的矿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队队长等。无故不参加按50元—100/次罚款。

提出的隐患,按“五定”进行整改,未按时整改必须进行罚款处理。

第九条煤矿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相关问题。每少一次罚主持人200元/次。无故不参加按20—50元/次罚款。

第九条每月的单号日晚7:30时,为全矿安全生产调度会,对全矿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和落实。参加人员为:不当班的矿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队队长等。迟到20元/次罚款,无故不参加按50元/次罚款。

第十一条机电管理按下列制度执行:

1、机电设备安装建立台帐及挂牌管理,实行谁安装谁负责。

2、有值班和交班记录;重要场所、机房、硐室等,制度、相关记录齐全;值班人员严禁脱岗;否则按200元/次罚款。

3、严禁机电设备失爆,否则按200—500元/次罚款。

4、各保护装置(漏电保护、保护接地、过流保护、煤电钻与信号照明综合保护等)齐全,否则按200—500元/次罚款。

5、实行“三专二闭锁” 否则按200—500元/次罚款。

6、停送电实行工作票(请示、汇报)并挂牌,否则按100元/次罚款。引起瓦斯超限及人身事故加重处罚。主扇停止运行,必须及时切断井下所有电源。恢复主扇运行后,全负压通风巷道无瓦斯超限后方可恢复井下电源。

7、主扇、空压机、监控中心实行双回路供电,否则按100元/次罚款。引起瓦斯超限及人身事故加重处罚。

8、重要设备要保持完好、有备用,否则按100

元/次罚款。

9、电缆悬挂按要求进行并挂牌,否则按200元/次罚款。

10、开关设备上台架,摆放平整并挂牌,五小件悬挂并挂牌,三台以上开关进硐室,所有开关设备无粉尘。否则按200元/次罚款。

11、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操作(如砍电缆头、带电维修操作和搬运、开关停电不闭锁、地面检修不使用专用工具和保护等),否则按200—500元/次罚款。

12、值班电工接到作业通知不及时到现场处理的,按200元/次罚款。

13、有较大工作量需统一调动电工时,不服从分工的,按200元/次罚款,直至辞退。

14、设备和材料定点存放并挂牌,设备维修保养及时。

15、机电矿长外出需经矿长批准,并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否则按100元/次罚款。

第十二条运输管理按下列制度执行:

1、材料巷绞车、钢丝绳和连接装置检查维修指定专人,并有检查维修记录。

2、材料巷提升安全装置齐全,否则按100元/次罚款。

3、严格执行“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提升制度,严禁人员蹬矿车上、下材料斜巷,否则按100—200元/次罚款。固定专人为绞车司机,非专人严禁开绞车,否则按100元/次罚款。

4、电机车前后灯、刹车装置、行车信号等保持完好。

5、非皮带司机严禁启动皮带;皮带机头、尾有压柱;皮带保护装置齐全完好并正常使用。否则

按100元/次罚款。

6、皮带司机无故缺岗,按200元/次罚款。

7、皮带、刮板机有联络信号电铃,否则按200元/次罚款。

第十三条安全监控管理按下列制度执行:

1、监控系统出现探头失效、断线必须在本班处理到位,否则按100元/次罚款。分站出故章及时与维修中心联系。

2、分站、断电器等上台架并挂牌,严禁失爆。否则按200元/次罚款。

3、监控探头布置符合要求,线路长度、悬挂符合要求。否则按200元/次罚款。

4、接线盒、电缆严禁失爆。否则按200元/次罚款。

5、监控探头、瓦斯检查报警仪按规定送检及更递使用,否则按100元/次罚款。

6、监控中心值班员严禁脱岗,瓦斯超限时按流程处理,各种记录齐全。否则按100元/次罚款。

7、人员定位系统识别器布置符合要求,识别卡信息和用工情况相符、真实。否则按100元/次罚款。识别卡每丢失一个,按200元罚款。

8、信号电缆不得与动力电缆悬挂在一起,否则按100元/次罚款。

9、电话失修必须在本班处理好,否则按100元/次罚款。

10、电话布置符合要求,电话牌更新及时。否则按100元/次罚款。

第十四条矿根据实际制定“回采工作面安全管理办法”、“掘进工作面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三违处罚条例”。并严格执行检查和落

实。

第十五条为全面加强职工队伍监管,所有新工人入矿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再办理入矿手续。未办理入矿手续而入井作业的,处罚队长100元/人.班,发生工伤,矿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 160页)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 160页)

第一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通过组织、计划、指挥、协调与控制等职能,预防和保证煤矿生产过程中人、物和环境处于安全状态,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明确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和要求和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三、煤矿法人、矿属各部门或各职能单位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必须逐项分解,并层层签定责任状,逐级落实到各岗位人员。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编制工作由矿长负责牵头,由法人代表、各分管副矿长、总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组成编制小组。编制小组下设具体的工作的办公室,办公室的组成人员由安全矿长选定;编制小组提出编制的原则、内容交由编制办公室完成编制,报编制小组审查。 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必须符合七部门《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有关法律、规则的要求。 六、通过审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交由矿综合办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进行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 七、煤矿综合办必须安排档案室对所发布的所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归档、备案、备查。矿井地处高寒地区,每年元月份凝冻较为严重,对交通、通讯、供电影响较大。 第二节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为了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二、依照本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煤矿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如传达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009版) * * 矿务局 二 0 0 九年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

返回目录**矿务局关于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制度形式,明确每一位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它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最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二、矿务局所属各单位必须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各工种的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各个岗位的职工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职责,分级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装订成册,安全责任制度要上墙。 三、安全责任制应根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各职能部门和各岗位人员中的职责范围,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将单位或部门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逐级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岗和人员。 四、原煤生产单位要按(**矿务局)《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其它各单位要分别制定各工种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顺序和标准,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操作规程要涵盖从进入作业现场、操作准备、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做到有什么工种,就应该有该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落实到位。 五、安全生产责任等制度要不断修改和完善,以达到更具有针对性和

可操作性。每位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努力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和谐发展。 六、矿务局各级安监(检)部门要加强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监督管理,指导基层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制度。在实施安全监察时,若发现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制度和各工种操作规程,或者制度内容不符合要求、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应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矿务局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按失职予以处罚。

煤矿安全资格证管理制度(2020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安全资格证管理制度(2020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安全资格证管理制度(2020版) 第一条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一般工种人员的证件管理工作,确保从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第二条安全资格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五职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工种)从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工种和一般工种范围 1.特种作业工种(名称)明细,详见附件表一; 2.一般工种(名称)明细,详见附件表二。 第四条安全资格证的考核与办理 1.企业主要负责人、“五职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国家二级或以上安全培训机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具有三级或以上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3.一般工种从业人员,必须经企业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一般工种安全资格证书; 4.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由培训办负责安排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后方可跟值班。 第五条各单位要结合全年生产计划统筹考虑安全资格证书是否能满足生产需要。每月18号前无论有无新增作业人员,各区队必须向矿培训办报书面材料,说明有无培(复)训需求。培训办根据各单位培训申请,向永煤公司职工培训学校申请培(复)训班。逾期不报书面材料,对本单位队长、书记、培训负责人各罚款200元,纳入月度培训考核,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第六条证件管理 1.企业主要负责人、“五职矿长”、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原件由培训部门统一管理,安全资格证副证由培训办统一办理并发给个人。 2.特种作业操作证、班组长资格证、一般工种安全资格证原件由培训部门集中保管、统一制作证书副本,统一发放,由本人负责保管证书副本。

中国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改革的有效性研究

中国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改革的有效性研究 发表时间:2019-01-02T15:24:27.457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28期作者:李红歌[导读] 煤炭产业作为我国能源产业的支柱性产业,是整个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基石,也是产业经济侧结构调整的重要动力源泉。但随着社会、行业对煤炭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在高压的工作环境中矿难频发李红歌 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河南郑州 450016 摘要:煤炭产业作为我国能源产业的支柱性产业,是整个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基石,也是产业经济侧结构调整的重要动力源泉。但随着社会、行业对煤炭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在高压的工作环境中矿难频发,直接造成了煤矿生产安全日益严峻的局面。文中对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改革的有效性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改革;有效性 1煤矿安全监察机制运行中的主要问题 1.1落实安全监察结果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冲突 之所以要进行煤矿安全监察,目的就在于预防以及纠正煤矿企业中的一些违法行为,保证煤矿工人的人身安全,促进煤矿安全情况的好转。但是随着相关国家政策的颁布与实施,各地煤矿数量大大减少,对当地经济发展带来冲击,因此很多地方政府对安全监察的执行产生了抵触的情绪。然而,在安全监察执法的过程中安全管理的改善以及停产整顿等行为都需要当地政府的配合,因为眼前利益的驱动,加上法律法规依据不足,地方政府部门不配合,很多监察结果得不到落实。 1.2监察与监管相冲突 从国家层面上来看,煤矿安全监察与安全监管就是一个机构的两块牌子,但是内部却存在非常明确的分工,其履行的职能也各不相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出台确定了煤矿安全监察结构的主体地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因为在认识与理解上的差距,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煤矿进行检查的现象十分常见,甚至直接插手到煤矿事故处理工作,这样不仅会使煤矿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受到影响,为煤矿企业带来严重的负担,同时也对安全监察工作的正常进行产生了干扰,甚至对政府的形象产生了影响。 1.3过分重视对生产活动的监察,忽视了对工程建 设与职业危害的安全监察《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中已经明确规定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建设存在全方位安全监察的职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过分重视对煤矿生产活动的检查,忽略了工程建设尤其是对职业危害的监察。虽然现在我国在国家局与省级机构中都设置职业危害防治部门,但是因为上述原因,近年来省局几乎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没有对实质性的工作进行开展。我国是受煤矿灾害非常严重的国家,有害气体、粉尘等对工人身体健康的危害非常大,加上防护不力以及投入不多等因素的影响,多年来我国煤矿工人职业病发病率始终居高不下。 1.4执法公正与人情关系的冲突 煤矿安全生产本身是一种经常性的活动,加上属于垂直管理体制,人员更新流动也比较缓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中的工作人员多数来自本地,长期从事企业或者政府部门工作,现在又在该地区执法,同学、领导、同事等因素交织在一起,势必会对监察执法的情感产生影响,进而对执法的公正性产生影响。 2中国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改革的有效性措施 2.1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完善 2.1.1完善法制,建立详尽完备的煤矿安全法律体系 我国现有的煤矿安全法律不少,在宪法的基础上有与煤矿安全有关的法律,如《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等,还有煤矿安全的行政法规,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建议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综合性可操作性强的煤矿安全监察规章制度,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体现在这些规章制度中,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要依法进行煤矿安全监察。煤矿安全监察要抓住煤矿人为事故这个主要矛盾,增强煤矿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要强化煤矿投资人、主要负责人、井下现场管理人的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解决好股东层、管理层、作业层互相脱节的问题,强化内部管理,强化对员工的保护力度,促进身心健康。 2.1.2整合行为管理要求,建立高效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 从管理内容来看,安全行为管理增加了管理的专业性和科学性,也增加了管理难度,但是由于改进了原来的管理模式,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管理环节,因此,主要的问题是对企业的安全管理模式进行优化。这样除了需要国家对有关煤矿管理重要环节如选人用人环节做出公平选拔的规定外,还需要建立高效的安全监察机制。在煤矿安全问题上,无论是国家监察还是地方监管,政府履行的都是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能,是同一性质的工作,都是监察监督,区别只是一个是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一个是日常的监察。对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应该是煤矿企业自身的事情,因此建议整合监察资源,省、市、县撤销煤炭工业管理局,煤炭局的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职能交于市场,由中介机构有偿服务来完成。所有的煤监机构都垂直管理,都由中央财政拨款。实行垂直管理是科学构建煤监系统的需要,这样可以避免交叉监管重复监察而又监察不细监管缺位的问题。 2.2煤矿安全监察机制的创新 2.2.1健全煤矿安全培训制度 给予培养煤矿技术人才的政策支持,建立不同层次的煤矿人才培养教育体系,建立各类煤矿技术人才培训基地;建议各级政府将农民工安全培训资金列入政府预算,给予农民工免费参加煤矿安全知识培训学习的机会;改变我国工伤保险轻预防、重赔偿的传统观念和做法,进一步从源头上提高农民工文化素质;健全煤矿安全培训体系,建立健全煤炭企业安全培训机构,形成国家、省、市、县多级培训网络。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促进煤矿企业合法、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家446号令,及其它相关煤矿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事故。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企业负责,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法人负责和投资决策人负责制相统一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及法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承担法律责任。 3、转变思想,与时俱进,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性,同时将各种制度贯彻到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中。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4、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同时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同时每班必须配备一名有责任心的跟班管理干部,实行8小时跟班作业。煤矿企业还必须配齐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瓦检员、放炮员、电工、绞车工、安检员、瓦斯监控员。 5、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明确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一通三防”防治水、防灭火等管理机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人员至少4人以上。 7、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年度生产方案和各项工程的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8、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各矿应设立专职安全检查机构,且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旬集中检查一次,排查隐患,督促各项措施的

某某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整理汇编

某某煤矿安全管理制 度汇编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通过组织、计划、指挥、协调与控制等职能,预防和保证煤矿生产过程中人、物和环境处于安全状态,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明确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和要求和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三、煤矿法人、矿属各部门或各职能单位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必须逐项分解,并层层签定责任状,逐级落实到各岗位人员。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编制工作由矿长负责牵头,由法人代表、各分管副矿长、总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组成编制小组。编制小组下设具体的工作的办公室,办公室的组成人员由安全矿长选定;编制小组提出编制的原则、内容交由编制办公室完成编制,报编制小组审查。 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必须符合七部门《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有关法律、规则的要求。 六、通过审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交由矿综合科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进行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 七、煤矿综合科必须安排档案室对所发布的所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进行归档、备案、备查。矿井地处高寒地区,每年元月份凝冻较为严重,对交通、通讯、供电影响较大。 第二节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为了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二、依照本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煤矿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如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等,应随时召开。 四、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特殊情况下,由矿长授权的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或技术负责人主持。 五、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下列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办公会议,由安全科负责考勤。矿各级领导、安全科正副科长、生产科正副科长、机电科正副科长、通风科正副科长、采掘区队长、群安站站长、办公室领导、销售科科长、财务科长、劳资科长、保卫科长、外包队的负责人。 六、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的内容和任务是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具体内容由会议主持者确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 2、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3、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煤矿安全信息化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82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煤矿安全信息化管理制 度标准版本

煤矿安全信息化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化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煤矿信息系统与网络资源在可控范围内安全稳定的运行,保护现有的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特制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通过制定本制度形成一个动态以预防为主的信息安全管理方式,通过实时的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系统潜在的安全问题和风险,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避免问题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件带来的风险和损失,保证信息系统的使用安全。 第三条通过安全管理不但能够保障己有的安全

系统得到正确、有效的使用,而且能够实际检验安全策略的使用情况,及时提出新的安全需求,以便及时进行升级改进或实行新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四条广泛开展信息安全教育,进行信息、安全检查,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本制定适用于煤矿信息网络的各种软、硬件设备的综合安全管理,对安全管理中的各项具体工作进行指导。 第六条管理对象: 1.硬件设备:包括计算机主机及外设、网络设备、存储设备以及其它辅助设备。 2.物理环境:包括机房场地环境、设备维修、存储环境等 3.通信线路:包括专用的通讯线路、网络布线、

用于数据通讯的电话线等。 4.软件系统:包括网络设备的配置、操作系统、应用软件以及其它各相关的应用系统等。 5.文档资料:包括设备及系统的使用说明及操作指南、参数配置表、运行操作记录、故障维护处理记录、电子数据及文档等。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七条信息中心负责煤矿信息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保障煤矿信息系统安全运行,负责业务数据及其它重要数据的备份管理,向上级部门上报信息、系统运行安全报告。 第九条负责安全产品的使用、维护、升级,所有安全产品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的审批和授权,不得擅自采购和私自试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安

《安全管理》之正确处理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的关系

正确处理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的关系 煤炭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其管理机制也迫切需要改革。一方面国有煤矿下放到地方,实现了政企分开,为国家强化行政执法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煤炭企业也在客观上需要政府依法保证其快速、稳定、健康地发展。由于煤炭生产的特殊性,长期以来,我国煤矿伤亡事故多,职业病危害严重,煤矿安全成为困扰我国煤炭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在这种形势下,国家对煤矿安全监察体制进行改革,设立煤矿安全检察机构,将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分开,实行垂直管理,既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又使煤矿安全工作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改革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成为煤矿安全监察的主体,煤炭企业成为煤矿安全管理的主体。如何搞好煤矿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工作,并将二者有机结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新课题。 1 新形势下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煤炭企业是一个商品生产和经营实体,企业的管理形式也将由生产型转向经营型,企业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一系列手段和方法实现效益最大化。 由于煤矿生产作业条件差、工艺复杂、生产过程中还存在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自然灾害,事故发生率高。一旦发生事故,煤炭企业不但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抢救处理,还会造成生产停止,直接经济损失是十分巨大的。同时,煤矿事故还会损害企业的形象,造成间接损失。可见,安全是煤矿经济效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同时还应清醒地看到,安全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是潜在的,是不能直观地看到的,是需要长期投入的。一个煤矿一定时期内不发生事故,就会给企业决策者甚至于企业职工思想上造成一种错觉,认为安全投入是企业的负担,是一种浪费。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目标治理制度 1、公司各矿、部门,在安全上实行安全目标治理与考核,公司全年安全目标:矿井无工亡,重伤不超过一人,轻伤不超过9人。 2、每年年初前由公司(业主)和矿长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结合下年度生产打算安排制定全年安全目标,并组织不同季节、不同采掘区域的灾难程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目标治理重点。 3、矿的安全目标确定后,各部门围绕矿的安全目标制定和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目标。安全治理上实行部门、单位的自我治理和自我操纵。 4、各部门依照自己的安全目标,下达各工种、各岗位的全年、季、月安全目标,发挥全体职工的安全治理积极性与主动性。 5、矿依照上级治理部门要求或矿在一定时期内的专门情况,开展一定时期内的安全生产竞争活动,同时制定该时期内的安全目标,但这种短期目标不得与矿年、季、月安全目标相抵触。 6、在安全目标实施过程中,矿、部门、岗位要进行细致的治理与严格操纵,如有发觉偏离目标的现象,相互之间应进行有效的关心和指导,同时加以必要的协调和操纵。 7、实行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每月对各岗位的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每季对矿、部门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季、年对矿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 8、通过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找出安全目标治理过程中的潜在

问题、限制因素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9、安全目标成果考核与工资、奖金挂钩,各工种岗位逐月考核,各部门分不按月、季度考核,矿分不按月、季度、年度考核。 10、安全目标成果考核必须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奖惩条例及安全目标治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掺杂照顾情绪或平衡关系因素。

“一通三防”治理制度 1、通风瓦斯治理制度 (1)实行分区通风,及时调节,合理分配风量,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风和无风、微风作业。 (2)加强对采区回风巷和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维护治理,保证风流畅通,断面达到要求。 (3)井下各掘进工作面严禁随意停、开局扇和减少风量,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 (4)局扇选型、安装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加强局部通风治理,风筒吊挂平直,不得拐死弯,风筒出风口距的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加强风筒破口粘补,尽量减少漏风,保证作业面所需风量。 (5)不得任意损坏风门、密闭、风窗、风桥等通风设施,以免造成风流短路。 (6)矿井要紧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 (7)巷道在贯穿相距20米前,由技术部按规定要求将贯彻通知单下发相关部门,随时掌握好情况,贯穿当班由通风员派人进行现场贯穿系统调整。 (8)建立测风制度。由生产技术部每10天进行一次全矿井,作业地点测风。 (9)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认真收集资料

煤矿各项管理制度大全

煤矿 制度汇编

目录 (一)安全生产基本管理制度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06)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07) 重大隐患排查制度 (09)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1)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2)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3)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5)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6) 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18)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9)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21) 入井检身制度 (23) 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 (24) 安全奖罚条例 (25)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矿级领导值班制度 (27) 矿领导跟班作业、区队干部现场安全盯岗制度 (28) 调度室值班管理制度 (29) 工程质量管理和验收制度 (30) 事故分析及处理制度 (31)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33) 安全检查工作例会制度 (34) 安全生产技措专用资金管理制度 (35) 探放水制度 (37) 矿井防治水制度 (39) 安全例会制度 (43) 安全调度制度 (44)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45)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46) 机电事故追查分析和安全活动制度 (47) 班前会议及班后汇报制度 (48) 安全活动日及调度例会制度 (49) 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50) 停电撤人管理制度 (52) 机电设备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53)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54) 瓦斯监测、超限处理制度 (57) 运输管理制度 (58) 调度绞车安全运行制度 (59) 斜井运输安全制度 (61) 火工品管理制度 (62) 火工品存放制度 (64)

火工品使用制度 (65) 顶板管理制度 (66) 入井管理制度 (67) 井口管理制度 (68) 放炮员管理制度 (69) 电缆管理制度 (71) 井下电器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74) (三)“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76)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78)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80) 井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83)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86) 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88)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90) 防灭火管理制度 (96)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99) 瓦斯日报审批管理制度 (101) 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102) “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审批制度 (103) 主扇运行管理制度 (105) 井下局扇管理制度 (106)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

第一章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制度.............................. - 4 - 1、矿领导值班带班制度 .................................................................................................... - 4 - 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 - 6 - 3、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 - 6 - 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 - 7 - 5、安全大检查制度 ............................................................................................................ - 8 - 6、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 - 8 - 7、职工安全例会制度 ........................................................................................................ - 9 - 2矿井生产作业计划管理制度 ......................................................................................... - 33 - 3矿井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 - 34 - 4、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 - 34 - 5、矿井工程质量及技术事故追查制度 .......................................................................... - 35 - 6、生产技术设备仪器、工具维护保管制度 .................................................................. - 37 - 7、生产技术档案、文件、图纸管理制度 ...................................................................... - 38 - 8、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 - 39 - 9、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 - 42 - 10、矿井防火管理制度 .................................................................................................... - 42 - 11、矿尘防治管理制度 .................................................................................................... - 43 -

煤矿场安全考核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铁鑫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能,健全和完善铁鑫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现行体系和机制,充分发挥安委会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促进铁鑫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通知》和《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委员会主任:矿长 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安全矿长 委员会副主任:各副矿长总工程师 委员会成员:调度室、安监站、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综合科、经营科、供应科等单位负责人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安监站站长 二、主要职责 1、安委会的主要职责 铁鑫煤矿安委会是协调全矿安全生产各类事项的办事机构,主要任务:在矿长的领导下,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研究部署、指导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推

广铁鑫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理念及管理方法,贯彻落实铁鑫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 (二)加强对矿井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监督考核,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管理规划及阶段性安全工作目标,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全矿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研究制定中长期安全培训及思想教育规划,督促、检查、指导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总结安全培训教育的规律和成果,推行好的经验作法。 (五)加强工作督察,掌握全矿各单位安全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安全事故、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六)对华润煤业有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进行具体分解、细化,拟定各单位年度控制指标,组织对全矿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七)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解决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挡手问题,督促考核安全质量标准化整体达标,努力实现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目标。 (八)按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健全完善“一通三防”责任体系、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规范标准,细化“一通三防”检查考核内容,保证“人员、职责、工作”三个到位。 (九)强化矿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从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做起,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2021年)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2021年)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2021年)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加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企业是预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矿长、总工程师对本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全面负责制,分管安全、生产、机电运输、的副矿长实行分管负责制。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负责制。 第三条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切实落实副矿长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现场跟班盯守制度。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是5次,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得少于是15次,其他副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25次,每少一次罚款100元。 第四条井下每班必须要有1名矿领导在现场带班。带班矿领导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每班进行巡回检查的次数不少于2次;在盯守中必须做到不漏系统、不漏作业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并按“五定”原则处理。 第五条带班矿领导对违章作业不制止,重大隐患视而不见,发现

煤矿安全监察员制度

煤矿安全监察信息员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监察信息收集工作,及时了解煤矿安全生产动态和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提高监察执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执法效能,为实施精准执法提供准确信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监察信息员是指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除局长、总支书记和非专业人员外的所有监察人员。 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应针对辖区每一处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至少明确一名煤矿安全监察信息员,负责收集煤矿有关安全信息和参与煤矿事故调查、举报核查。 第三条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应保持煤矿安全监察信息员相对固定,并定期交流。因人员工作变动应及时调整。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察信息员负责收集煤矿以下安全信息: (一)相关证照及“五长”培训考核及变化情况; (二)采掘部署、采掘工作面接替和石门揭煤情况; (三)矿井通风、安全监控和瓦斯抽采系统变化情况; (四)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

(五)更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管理平台和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有关数据情况; (六)生产安全事故有关信息。 (七)收集整理、归档矿井监察执法档案。 第五条煤矿安全监察信息员应通过实施监察执法计划、登录事故风险分析平台等方式收集煤矿安全信息。根据情况,煤矿安全监察信息员可到煤矿现场收集相关信息。煤矿有关安全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监察分局报告。 第六条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开展计划监察执法前,应当听取煤矿安全监察信息员对受检煤矿的安全现状分析,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原则上由煤矿安全监察信息员制作监察执法文书。 第七条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应每月至少听取一次煤矿安全监察信息员关于煤矿安全信息的报告,并对其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第八条局安全监察处每季度组织对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落实煤矿安全监察信息员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纳入对监察分局的年度考核。 第九条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应参照本制度,结合本单位和辖区煤矿实际情况,制定煤矿安全监察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

煤矿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完整版本

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对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过程中潜 在危险源及其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减少和控制安全隐患,实现人、机、环、管最佳匹配,超前 预控各类风险,保证安全生产,依据《本质安全管理建设实 施指南》、《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单位安全风险 评估工作开展的依据,应用本规定可明确安全风险评估的工 作要点、工作方向,使安全风险评估更具可操作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实施、应用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单位(包括在矿承包商施工队)。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成立矿风险评估管理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书记及助理级以上人员 成员:矿属各部门、各单位及外委施工单位负责人 第五条各区队 / 机关科室、承包商成立风险评估小 组组长:各单位一把手 副组长:区域代表 成员:队干部、内审员、班组长、急救员、消防员、

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员工,力争全员参与(风险评估小组人数不得低于单位人数的30%) 第六条职责 (一)矿属各单位、承包商成立各自的风险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生产活动、服务中的危险源辨识、分级分类、检查监测。 (二)安管办负责危险源辨识、分级分类方法的培训,在危险源辨识过程中给予相应指导。 (三)矿风险评估管理小组负责对危险源辨识及分级分类结果的审核。 (四)对不同类型、级别的危险源,各单位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到相关的作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各业务部门、安全办进行跟踪监管,使其始终处于有效控制之中。 (五)各业务部门必须熟悉本部门监管的所有危险源,负责对危险源的检查监测。 (六)各业务部门和安管办在生产过程中负责督促各单位对危险源进行完善和补充。 (七)安管办每年年初要组织各单位对危险源进行全面辨识、评价,负责危险源的增减和升降级管理。 (八)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员工岗位风险辨识计划,充分利用班前会组织当班人员进行本岗位风险辨识。 第三章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要求

煤矿井下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38320 煤矿井下现场安全管理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煤矿井下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井下管理人员在井下发现安全隐患,隐患不排除不离开现场,发现人应立即安排工人进行整改。如不能处理的报生技科,发现人不立即排除或上报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当班安全员对管辖范围内安全保障全权负责。要求做到以下工作: 1、掌握本管辖范围内的地质构造情况、避灾线路、设备运转情况、安全程度,本班施工地点工作安排,人员分布情况,人员分工情况等。熟练掌握井下生产中“采、掘、机、运、通”,“破、装、支、运、回”所涉及到的安全管理项目和技能。 2、掌握本班本管辖范围内人员思想、身体、家庭、生活规律等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制止其入井工作。对不遵守矿安全规定的人员,可以建议矿部不录用。 3、根据矿领导安排,指挥本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77244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3.1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井工一矿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危害,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及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井工一矿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井工一矿各单位(包括驻矿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要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1.3.2 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2017年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要求,以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为目标,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闭合”管理为重点,全面提升各项安全管理水平,持续保持矿井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矿安全工作目标: 1. 不发生工亡和一级非伤亡事故。 2.杜绝重伤事故和二级非伤亡事故,严格控制轻伤事故。 3.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保持一级。 第二条安检科负责安全目标的考核,严格按规定兑现奖罚,使安全目标管理起到促进和保证安全生产的杠杆作用。 第三条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各单位在发生轻微伤和三级(含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后,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凡隐瞒不报或迟报,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矿要将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逐级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形成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保证体系。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目标的落实负全面责任,各部门必须制定规划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全面实施。 第五条积极推行“双基”建设考核落实安全目标。矿实行三级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即:矿对基层区队(科室),区队(科室)对班组,班组对员工进行考核。 第六条切实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安全包保制度。所有矿级领导和业务科室领导都要包保到基层区队,奖罚与包

保单位的安全工作挂钩。 第七条严格落实矿、区队(科室)干部值班、带班、跟班制度。矿纪委、安检科进行不定期检查,凡不能按规定执行者,按矿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加大反“三违”力度。各单位要重点加强薄弱地点、薄弱环节的检查力度,查找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和人员,查出的“三违”人员必须有处理结果。 第九条各单位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强化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全面开展矿井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对安全质量标准化滑坡的单位,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第十条加强员工培训工作。安检科做好特殊工种取证及各项安全培训工作。基层区队要长期坚持“每周两小时安全技术学习”制度和“班前30分钟讲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一条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按“五定”原则制定整改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并严格整改、落实。 第十二条加强瓦斯、水害防治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煤矿防治水若干规定》,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生产技术部要保证水文地质清楚、排水系统运行正常、备用排水系统完好可靠,负责查明周边小煤矿富水情况,抓好老空积水疏放,确保不发生突水事故。 第十三条加强关键环节技术管理。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防瓦斯、防火、防尘、初采初放、贯通、排放瓦斯、探放水等关键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编制,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严格会审。凡有“五大灾害”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的地点,矿长亲自安排专业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跟班、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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