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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卡核算及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加油卡核算及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加油卡核算及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加油卡核算及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加油卡业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加油卡指股份公司加油站管理系统实施后,依托该系统发行的预储值加油卡。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加油卡核算及财务管理主要包括加油卡充值、消费、销户退款、积分累积、积分消费及兑换、补卡等业务涉及的资金清算、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已上线加油站管理系统并发行加油卡的地区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地区公司”)。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工作组织管理

第五条股份公司各级财务部门负责加油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各级业务管理部门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六条股份公司财务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加油卡跨地区公司充值和消费涉及的内部资金清算及对账工作,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二)组织加油卡积分累积、积分消费、积分兑换涉及的内部资金清算及对账工作,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三)组织跨地区公司开具销售发票涉及的内部购销业务的发票结算及会计核算工作。

第七条地区公司财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和要求,组织加油卡预储值资金安全、及时回笼;

(二)组织本地区加油卡充值、消费、销户退款、积分累积、积分消费及兑换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三)负责就加油卡跨地区公司充值和消费与总部进行内部资金清算,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四)负责就加油卡积分累积、积分消费、积分兑换与总部进行内部资金清算,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五)组织、监督本地区销售发票开具工作,对于跨地区公司开具销售发票涉及的内部购销业务,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并开具发票;

(六)组织本地区加油卡预储值资金的账实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有关流程和要求进行更正处理,保证预收款账实相符。

第八条发卡充值网点和联网加油站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妥善保管本网点收取的现金、支票、汇票等各种形式的资金,并通过银行上门收款等方式,及时、足额地交存银行,确保资金安全;

(二)按照有关流程和要求,每日在加油站管理系统内及时完成加油卡发放、充值、消费等的对账、差异处理和日结操作,保证系统内各项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正确;

(三)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传递会计核算所需的各类纸质原始凭证。

第三章加油卡充值

第九条发卡充值网点为加油卡充值时,须先收款后充值,根据实际收款金额进行充值操作,并打印三联式充值小票。充值小票第一联为存根联,由发卡充值网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财务联,随网点日结报表交上级财务部门,据以进行账务处理;第三联为开票结算联,作为客户换取发票的凭证。

第十条客户使用支票充值时,应先在加油站管理系统内通过支票收取功能进行登记,待上级财务部门确认该支票资金到账后,再将充值款存入相关加油卡账户。

第十一条发卡充值网点每日收取的加油卡充值资金,连同本网点收取的押金、工本费等其他资金,按照股份公司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和要求,通过银行上门收款、送存等方式,存入本单位收入账户,并按日全额上划至总部。

第十二条地区公司财务部门每日根据加油站管理系统提

供的发卡充值网点日结报表进行加油卡充值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加油卡

第十三条地区公司财务部门每日根据加油站管理系统提供的加油卡异地交易清分报表进行加油卡异地充值清算的账务处理:

(一)外省卡本地充值:

借:预收账款—加油卡

贷:内部存款—总部存款

(二)本省卡外地充值:

借:内部存款—总部存款

贷:预收账款—加油卡

第十四条股份公司财务部每日根据加油站管理系统生成的并经销售公司加油卡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的全国加油卡异地交易清分报表进行加油卡异地充值清算的账务处理:

借:内部存入款—充值省公司

贷:内部存入款—发卡省公司

第十五条加油卡发放后,因客户原因需要办理补领加油卡业务的,由原持卡人持开户时备案的有效证件,向原发卡网点提出补卡申请,按要求填写《加油卡补卡申请表》,并交纳卡片工本费。发卡网点应按照申请表要求给客户办理补卡手续。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加油卡工本费

卡片工本费涉及缴纳相关税费的,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地区公司向客户发放加油卡收取的卡片押金,确认为负债,待客户办理加油卡销户时退还。账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加油卡押金

第四章加油卡消费

第十七条客户持加油卡在加油站消费时,加油站员工应严格按照有关操作流程进行结算扣款。

第十八条加油站须严格按照有关操作流程,做好加油卡消费对账工作,并将各种交易小票,连同打印的销售日报表在规定时间内交上级财务部门。

第十九条地区公司财务部门每日根据加油站管理系统提供的加油站销售日报表进行加油卡消费的账务处理:借:预收账款—加油卡(包括加油卡积分消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第二十条地区公司财务部门每日根据加油站管理系统提供的加油卡异地交易清分报表进行加油卡异地消费清算的账务处理:

(一)外省卡本地消费:

借:内部存款—总部存款

贷:预收账款—加油卡

(二)本省卡外地消费:

借:预收账款—加油卡

贷:内部存款—总部存款

第二十一条股份公司财务部每日根据加油站管理系统生成的并经销售公司加油卡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的全国加油卡异地交易清分报表进行加油卡异地消费清算的账务处理:

借:内部存入款—发卡省公司

贷:内部存入款—消费省公司

第五章积分核算

第二十二条加油卡积分标准价值为100积分等于1元人民币。入账积分价值=积分值/100

第二十三条积分累积的账务处理执行以下规定:

(一)地区公司财务部门每日根据加油站管理系统提供的本单位加油卡积分累积信息,进行账务处理:

贷:主营业务收入—积分(红字)

贷:内部存款—总部存款

(二)股份公司财务部每日根据加油站管理系统生成的并经销售公司加油卡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的加油卡积分清分报表进行账务处理:

借:内部存入款—送出积分省公司

贷:递延收益—积分

第二十四条积分消费的账务处理执行以下规定:

(一)地区公司财务部门每日根据加油站管理系统提供的本地区加油卡积分消费信息,进行账务处理:

借:内部存款—总部存款

贷:预收账款—加油卡

(二)股份公司财务部每日根据加油站管理系统生成的并经销售公司加油卡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的加油卡积分清分报表进行账务处理:

借:递延收益—积分

贷:内部存入款—积分消费省公司

第二十五条积分兑换礼品的账务处理执行以下规定:

(一)地区公司财务部门每日根据加油站管理系统提供的本地区礼品兑奖点交易报表,进行账务处理:

借:预收账款—加油卡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地区公司根据上述信息每日与总部进行积分清算时:借:内部存款—总部存款

贷:预收账款—加油卡

(三)股份公司财务部每日根据加油站管理系统生成的并经

销售公司加油卡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的加油卡积分清分报表进行账务处理:

借:递延收益—积分

贷:内部存入款—积分兑换礼品省公司

第二十六条销售公司加油卡管理中心每月根据当月加油卡消费积分失效情况编制《加油卡消费积分核销报告》,经销售分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连同加油站管理系统生成的当月加油卡消费积分失效汇总报表报股份公司财务部。股份公司财务部据此进行账务处理:

借:递延收益—积分

贷:其他业务收入

第六章加油卡销户退款

第二十七条客户在加油卡有效期内销户退款时,须到开户地市指定网点或原发卡充值网点办理。客户应填写销户申请,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经发卡充值网点审核无误后方可受理。

第二十八条发卡充值网点受理销户申请后,应及时查验申请销户的加油卡剩余金额。卡内剩余金额在2元以下的,发卡充值网点可在客户申请时即办理退卡销户;卡内金额在2元以上1000元以内的,需要按照有关流程及时上报地市公司业务管理部门,经地市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后,在1个月内批复;卡内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经地市公司主管加油卡业务的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共同审核后,在2个月内批复。

第二十九条发卡充值网点收到批复后,根据加油站管理系统提供的金额开具退款通知单,通知地市公司财务部门退款,并办理加油卡销户。

第三十条发卡充值网点办理销户退款后,应将销户记录和收回的加油卡及时送交地市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归档。

第三十一条加油卡销户退款的账务处理如下:

(一)销户退款时:

借:预收账款—加油卡

其他应付款—加油卡押金

贷:现金\银行存款

(二)收取销户手续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加油卡服务费

销户手续费涉及缴纳相关税费的,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对于加油卡充值时已开具销售发票的金额部分,原则上不予退款。

第七章发票管理

第三十三条各地区公司只能在加油卡充值和消费两个环节中选择一个环节开具发票。可供选择的方式有:

(一)充值时在发卡充值网点开具普通发票。充值网点开票人员按照客户提交的充值小票或缴款证明开具普通发票。开票人

员对已开发票的充值小票或缴款证明应加盖“发票已开”印章,并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二)消费时在加油站开具发票。由加油站开票人员按照客户提供的POS小票信息开具发票。开票人员对已开发票的POS 小票加盖“发票已开”印章。客户将已经交费的POS小票交加油员,加油员核对加油站名称、油品品号、数量、金额、日期后放行。加油员班结时应将加油小票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三)消费后在开户地指定网点统一开具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开票人员登录加油站零售管理系统,核对持卡人信息、消费信息一致后,开具发票。

第三十四条在不违反当地税务机关要求的前提下,对于普通发票,各单位可规定只在充值环节开具,消费时一律不再开具发票。

第三十五条对于使用加油卡积分消费的客户,一律不提供发票。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股份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会计科目核算内容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1、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企业内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不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应当按照人民币、外币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3、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4、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企业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应当按照人民币、外币存款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3、企业应当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企业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并将“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附在银行付款的最后一张凭证后面。 4、企业应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并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检查,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部分或全部不能收回的,例如吸收存款的单位已宣告破产,其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或者全部不能清偿的,应当作为当期损失,冲减银行存款,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10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121 应收票据 1、本科目核算企业因结算工程价款、对外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一般只涉及到银行承兑汇票)。 2、本科目可按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分类进行明细核算。 3、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票面利率、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未计提的利息,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1122 应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承建工程应向发包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和列入营业收入的其他款项以及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作业,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作业单位收取的款项。施工企业为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作业单位代垫的包装费、运杂费,也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下按债权的性质分设“工程款”(下设工程款、质量保证金、质保金折现三级科目)、 “备料款”、“购货款”等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未收回的款项。 1132“ 应收利息” 账户:本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企

基建矿井财务核算管理办法

基建矿井财务核算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基建矿井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降低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收益,特制定本办法。 基建收尾是指基建工程未全部结束,首采面具备生产条件,还不具备正式转入生产经营前的阶段。对该类矿井的考核分为基建阶段和生产经营阶段分别进行考核。 一、基建阶段矿井的核算和考核 (一)基建阶段矿井的核算 基建矿井核算应按《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做好在建工程投资、工程煤收入的核算及涉税申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选择,准确进行核算。 对于新建矿井,除了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外,其他支出全部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 1、新建矿井的工程支出构成 (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包括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两种方式。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所建工程都应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 (3)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支出。 根据与建造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工程进度等定期与建造承包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结算的工程价款计入在建工程成本。自营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施工机械费等计量。 (4)待摊支出。 待摊支出是指在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计入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而应由所建造固定资产共同负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以及负荷联合试车费等。 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包括为进行工程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工作人员薪酬、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和其他管理性质的开支。 要正确区分企业开办费和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准确核算工

决算管理办法

部门决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决算管理工作,保证部门决算信息质量,为编制后续年度预算提供参考和依据,发挥部门决算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法律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三条部门决算管理主要内容包括:部门决算的工作组织、报表设计、编制审核、汇总报送、批复、信息公开、分析利用、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数据资料管理以及对部门决算考核评价等方面。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应当与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保持一致。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等。 第五条通过建立部门决算管理制度,收集汇总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资金来源与运用、资产与负债、机构、人员与工资等方面的基本数据,全面、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满足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监管、各项资金管理以及宏观经济决策等信息需要。

第二章部门决算工作组织 第六条部门决算工作按照“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原则,由财政部实施统一管理,各地区、各部门依据预算管理关系或财务管理关系分别组织实施。 第七条财政部是部门决算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主要是:(一)制定部门决算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制定全国统一的部门决算报表体系及部门决算软件,明确报表格式要求和填报口径,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报表及软件的布置与培训。 (三)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的收集、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 (四)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批复工作,负责批复中央各部门决算。 (五)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六)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数据的分析利用。 (七)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数据质量监督检查。 (八)建立和管理全国部门决算数据库。 (九)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考核评价工作。 第八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部门决算的管理工作。其职责主要是: (一)组织和指导本地区部门决算报表及软件的布置与培训。 (二)组织和指导本地区部门决算的收集、审核、汇总和报

财务报表管理制度

百度文库 财务报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会计政策与估计变更 (1) 第三章会计科目变更 (2) 第四章日常账务处理 (2) 第一节凭证录入 (2) 第二节审核及记账 (3) 第五章结账 (3) 第六章财务报表的编制 (3) 第七章合并财务报表管理 (4) 第一节合并工作底稿的编制 (4) 第八章财务报表的分析 (6) 第九章附则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医院(以下简称“集团及下属单位”或“公司”)财务核算、会计报表和报告编制,保障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财务报表管理,是指涵盖会计政策与估计变更、会计科目变更、日常的账务处理(包括凭证录入、审核及记账、月末结账、财务报表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财务报表的分析等与财务报表有关的全过程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财务报表,是指对集团及下属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至少包括下列组成部分:资产负债表(会医01表)、利润表(也称收入费用总表-会医02表)、医疗收入费用明细表(会医02表附表01)、现金流量表(会医03表)等。 第四条本制度合并报表内容适用于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工作,会计政策与估计变更、会计科目变更、日常账务处理等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医院的财务报表工作。 第二章会计政策与估计变更 第五条集团根据《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实际业务情况编制《会计核算手册》。《会计核算手册》涵盖集团及下属单位适用的各种会计政策与估计。 第六条每年年末,集团财务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检查《会计核算手册》,确认是否需要更新。主要关注以下方面: ?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估计是否符合适用的《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 ?是否及时反映了更新内容,包括当期会计准则变更是否描述准确、完整; ?是否与实际操作相符合。

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包括哪些内容

1.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包括哪些内容?它们之间有何联系? 会计核算的具体方法包括:设置会计科目.复式记账.填制审核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和编制会计报表.上述会计核算的专门方法不是各自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一个系统的会计核算方法体系. 2.会计的基本职能是什么?简述它们之间的关系? 会计的基本职能包括进行会计核算和实施会计监督两个方面.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两项基本职能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基本,没有会计核算所提供的各种信息,监督就失去了依据,而会计监督又是会计核算的保障,没有会计监督就难以保证核算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 3.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是列两个对等的概念吗? 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法人)并非是对等的概念,法人可作为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人.例如,由自然人所创办的独资与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这类企业的财产和债务在法律上被视为业主或合伙的财产和债务,但在会计核算上必须将其作为会计主体,以便将企业的经济活动与其所有者个人的经济活动以及其他实体的经济活动区别开来.企业集团由若干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各个企业既是独立的会计主体也是法律主体,但为了反映整个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还应编制该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企业集团是会计主体,但通常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 1.简述会计科目与会计帐户的联系和区别? (1)联系:两者都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的分类,一个是项目,名称,一个是载体,方法两者 反映的内容是一致的,性质相同.在实际工作中,对会计科目和会计账户不加以严格区分,而是相互通用.会计账户以会计科目为名称,而会计科目所发生的增减变动情况是通过会计账户加以反映和记录的.没有会计科目,会计账户便失去了设置的依据,没有会计账户,就无法发挥会计科目的作用. (2)区别:会计科目只能界定经济业务发生变化所涉及的项目,但并不能对其加以记录,会计科 目仅仅是账户的名称,即没有结构和格式.而会计账户是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变化及其结果的载体,所以是有结构和格式的 2.什么是账户结构和账户用途?举例说明. 所谓会计账户的用途,是指开设会计账户的目的,即开设会计账户提供哪些会计指标.所谓会计账户的结构,是指在会计账户中如何记录经济业务,才能取得各种必要的核算指标,即借方.贷方各登记什么以及余额代表什么?比如,成本类账户其用途为通过成本计算账户反映成本计算对象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此确定其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其结构为借方登记成本计算对象在某一时期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贷方登记生产完工或入库的实际成本,如有余额一定在借方,表示尚未完工或入库的实际成本. 3.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是什么? 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和实用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 相关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实用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符合单位自身特点,满足单位实际需要。 1.什么是复式记账法?与单式记账法相比具有哪些特点? 复式记账法是以资产与权益平衡关系作为记账基础,对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相互联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的一种记账方法.复式记账法主要是借贷记账法,与单式记账法相比,复式记账法的特点是:(1)运用复式记账法记录经济业务,可以反映每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可以检查每笔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

(管理制度)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第壹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的会计核算,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三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四条于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壹)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财务情况、运营成果,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 者的需要。 (二)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壹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 由等,于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三)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壹致、相 互可比。 (四)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五)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于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 用。 (六)于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和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壹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和其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于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七)各项财产于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办法的有关条款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壹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公司壹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八)于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 少计负债或费用。 (九)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于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且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方案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且于财务会计方案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 第二章资产 第六条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且由公司所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带来经济利益。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 资产。 第七条流动资产,是指能够于1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和预付款项、待摊费用等。 第八条公司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第九条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且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的投资,包括 股票、债券、基金等。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2016】

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财建〔2016〕503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军委后勤保障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推动各部门、各地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现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2016年6月30日 附件: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三条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经审核前,项目建设单位一般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重大项目的相关工程技术主管人员、概(预)算主管人员一般不得调离。 项目建设单位确需撤销的,项目有关财务资料应当转入其他机构承接、保管。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及相关工程技术主管人员确需调离的,应当继续承担或协助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相关工作。 第四条实行代理记账、会计集中核算和项目代建制的,代理记账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和代建单位应当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第五条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完成各项账务处理及财产物资的盘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会计科目设置研究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会计科目设置研究 论文通过介绍高校教育成本的含义,提出目前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现状,最后提出完善会计科目的设置,规范会计成本核算的建议。 【Abstract】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meaning of the cost of college education,expound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cost accounting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and finally proposes to improve the setting of accounting subjects and standardize accounting costs. 标签:高校教育成本;会计核算;会计科目 1 引言 为了规范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为配合财政预算改革和满足高校经济业务发展需要,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结合《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修订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新会计制度调整了部分会计核算科目,对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完善,对高校的会计核算进一步做了规范,但依然没有明确设置教育成本核算科目,没有实现对教育成本的核算。因此,如何通过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日常会计核算,反映高校教育经费支出成本,是高校管理者以及每个财务人员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2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的概念及特征 高校教育成本是指一定時期内为培养本校学生所耗费的全部费用,是指高校教育的实际支出,不含学生的个人教育成本或机会成本,简而言之与高校教育学生相关的、由高校支付的费用均应计入教育成本核算的范围。[1] 高校教育成本一般具有以下三个特征:①高等学校及其下属单位是成本核算的主体;②学生是其核算对象,学生的在校期间是成本核算的核算周期;③有明确的成本核算范围,只对与学生有关的资源实际耗费进行计算,不包含机会成本。 3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现状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有了较大改变,进一步细化了对支出类的会计科目,区分了资金来源和性质,以及使用范围等,新制度将原来的“事业支出”细化为现在的“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和“离退休支出”等主要的五大类,再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作为经济分类,更加细化了核算管理。新制度虽没有明确提出成本核算的科目,但是完善了会计核算基础,扩大了权责发生制的使用范围,这些对完善成本核算科目设置的研究奠定了基础。对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精确性提供了保障。另外高校基建并入学校的“大账”,保

财务档案管理办法(终稿)

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使其规范化、系统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天峰集团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构成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税务报告和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会计核算及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纳税申报资料:月度、季度年度税务申报资料及其他为外部机构提供的各类报表 5、各类合同协议:订单、协议、合同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工资表: 6、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各类公司结算银行

卡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财务人员交接清单、发票存根、收据存根。银行、税务登记管理资料。 第三章会计档案日常管理 第三条账册管理 (1)当日工作结束后,须及时整理会计作凭证,当期及时打印凭证月底及时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 (2)月末结账后,须及时打印科目文件(余额表),并装订成册。(3)月末结账后,须及时打印月度会计报表,并连同报表附注及文字说明等归档。 (4)月份申报结束后,须及时打印各类申报表,并装订成册。(5)月末结账后,须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及时归档。(6)年终决算后,须将年度财务报告及时归档。 (7)年度结束后,需将各类财务帐册按类分别月排序装订。 第四条磁介质管理 月度或年度结束后,对电子台账数据及本地账务数据必须有效存档及备份。涉及绝密资料需硬盘数据备份,每年应定期将硬盘数据作一次性全部备份并刻录光盘双重备份存放于不同地点。磁盘备份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帐套资料及财务报表、预算考核报表等。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立卷要求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 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会计档案的整理一般

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

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 单位在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中,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经济业务和经济事项。经济业务又称经济交易,是指企业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之间发生的各种经济利益的交换,如购买固定资产等。经济事项是指在企业内部公示的具有经济影响的各类事项,如无形资产摊销等。根据《会计法》第十条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需要说明的是,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的经济业务事项各具特色,会计核算也有所不同,现以企业为例加以说明。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款项是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如: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存款等)。有价证券是指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威支配权的证券,如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等。款项和有价证券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单位应及时、如实地核算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以加强款项和有价证券的监督管理,保证单位货币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 2、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财务是财产物资的简称,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且具

有事物形态的经济资源,一般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流动资产,以及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都可以用和货币来表现,是会计核算中经常性的交易或事项。单位应加强对财务是收发、增减和使用的管理与核算,以促进单位财产物资的有效使用,防止资产流失,保护单位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债权是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一般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等,如单位销售商品、对外提供劳务等应向购物方或者接受劳务方收取的价税款,单位采购材料物资按规定预付供货单位的账款等。 债务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实义务。现实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一般包括各项借款、各种应付款和预收款以及单位应交的各种税费等。单位应加强对债权债务的核算,及时、真实、完整地反映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情况,为加速资金回笼和促进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提供会计信息。 4、资本的增减 资本是投资者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而投入的资金。会计上的资本专指所有者权益中的投入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资本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

财务核算管理办法

财务核算管理办法 北京东方慧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财务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及其投资控股公司。 第二条企业会计制度是现代企业法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企业的经营提供了信息保证,为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公司业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对进行会计核算和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进行财务管理。 第四条在财务工作中遵守财经法规,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和缴纳稅款,接受财政、稅务机矢的检查、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和会计核算 第五条公司财务会计工作是在“企业法人”领导下的会计负责制。会计负责人必须依法、合规组织公司的财务管理、核算和监督工作。 、根据财务管理和核算的需要,设定财务会计岗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轮岗,建立财务岗位责任制。 为进一步强化会计基础工作,逐步实现财务工作制度化和 规范化,提高内部风险控制能力,根据《国家会计核算管理办法》,结合实 际,制定会计核算管理细则。 1、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采用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2、记账方法 采取借贷记账法记账,采用权责发生制,即凡是收益已经实现,费用已经发生,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入账,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处理。 一个时期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矢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入账,凡是用于增加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都应记资本支出,不得计入费用作为收益支出,凡是为了取得收益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都应作收益支出,同时计入成本费用。 3、货币单位 记账用的货币单位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凭证、账簿、报表均用法定文字书写。 4、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根据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制订的“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制订的会计制度中所订的会计科目。 5、会计凭证 (1) 会计凭证分类 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种。自制原始凭证包含入库单,出库单,费用支出单,收款收据,借款条等;外来原始凭证是指我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业务、劳务矢系时,由对方开给本单位的凭证,发票,收据等 (2) 原始凭证的填制

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

企业财务决算报告 管理办法 1

福建省省属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福建省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监督,规范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参照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编制上报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根据统一的编制口径、报表格式和编报要求,依据有关会计账簿记录和相关财务会计资料,编制上报的反映企业年末结账日资产及财务状况和年度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基本经营情况的文件。 2

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由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年度报表附注和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规定上报的其它相关生产经营及管理资料构成。 第四条除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企业外,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报表附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符合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必备附件,应当与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一并上报。 第五条省国资委依法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工作、审计质量等进行监督,并组织对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 第二章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 第六条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在全面财产清查、债权债务确认、资产质量核实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反映企业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办法所称各级子企业包括企业所有境内外全资子企业、控股子企业,以及各类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和基建项目。 3

《高校财务制度》《高校会计制度》《新旧高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规定》中关于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规定

关于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规定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第八条高等学校校内非独立法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设置的财务机构,应当作为学校的二级财务机构。二级财务机构应当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学校一级财务机构的统一领导、监督和检查。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七、高等学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五)高等学校在编制年度财务报表时,应当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注:本制度所称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是指高等学校内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单位或部门。本制度所称校内独立核算单位不同于本制度所称附属单位。本制度所称附属单位,是指高等学校下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信息纳入学校财务报表反映。 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三、收入支出表(年度)编制说明 (四)对于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本年度的收入、支出、结转结余及年末非财政补助结余的分配情况,应当纳入本表的相应项目反映。将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收入、支出纳入本表的方法如下:

1.对于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注: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一般指校医院、食堂、水电暖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宿舍管理中心等。】,应将其本年收入(不含从学校取得的补贴经费)、支出(不含使用学校补贴经费发生的支出)相抵后的净额计入本表中“其他收入”项目金额,并单独填列于该项目下的“后勤保障单位净收入”项目。如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全部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本年收入、支出相抵后的净额合计数为负数,则以“-”号填列于“后勤保障单位净收入”项目。 2.对于不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其他校内独立核算单位,应将其 收入、支出并入本表的相应项目,并抵销高等学校内部业务或事项对本表的影响。 《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五、财务报表新旧衔接 (一)编制2014 年1月 1 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即经过本规定“二”至“四”项新旧结转及调整后形成的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 2014 年 1 月 1 日期初资产负债表。该期初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还需按新制度规定对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进行合并。

财务报告编制与报送管理办法

XX投资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编制与报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保证财务会计报告与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和术语 财务报告是指公司对外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是会计核算过程中最后提出的结果,也是会计核算的工作总结。 第四条职责 (一)财务审计部 1、负责定期编制公司本部财务会计报告并收集、审核、汇总、合并各子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2、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向公司领导、监管部门和其他报表使用单位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二)子公司财务部门 负责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定期向财务审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章财务报告编制与报送要求 第五条公司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资料,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条公司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第七条公司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公司财务负责人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八条公司发生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相应的会计报告。 第九条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其他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组成。 第十条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一条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 (一)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附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 (三)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第十二条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依照公司统一的规定,编制、报送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财务报告报送时应加盖子公司公章,并由财务负责人、制表人签名。 子公司各类财务报表报送时间为(遇节假日提前报送): (一)月度财务报表于次月1日前,向财务审计部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三项费用明细表、内部往来明细表、财务报表分析、报表附注及使用情况以及资金收支情况分析、财务快报分析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报表。 (二)年度财务报表于次年初10日前,向财务审计部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三项费用明细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资产减值准备表、内部往来明细表、内部购销明细表、财务报表分析、报表附注及使用情况以及资金收支情况分析、资产盘点报告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报表。 第十四条财务审计部负责统一管理各类财务报表,分别设置专册登记、追踪。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审计部定期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核,对内部交易及往来科目进行审核,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对存在错误和疏漏进行修改,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公司财务审计部根据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会计报表、合并抵消分录以及有关调整事项等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定的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第十七条参与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财务报表编制要求开展。 第十八条财务报告报送工作。

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工作,强化财务内部监督和控制职能,保护股东及投资方的合法权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相关财经法规规定,结合大连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客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2《企业财务通则》 3.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4管理内容 4.1总则 4.1.1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贯彻集团公司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照集团公司的财务发展战略,建立健全本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有效控制财务风险,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为实现集团公司对控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提升提供财务支持。

4.1.2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内容是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本费用,为股东创造最大投资收益。 4.1.3公司应切实作好财务管理各项基础工作,依法计算并缴纳国家各项税收,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以及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4.1.4公司财务管理应体现财务控制原则,体现经济责任制与现代管理相结合、权力分隔制约与分工合作相结合的原则。 4.1.5公司实行“基层单位为成本中心,公司为利润中心”的财务管理体制,各基层单位在公司总经理授权的职责范围内,对发生经营业务的收支进行核算、管理,各相关职能部室进行检查和监督。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财务行使相关的职权。 4.1.6公司的财务会计机构为财务部,具体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4.2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4.2.1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关于财务收支预算编制、审批权限、审批过程及其责任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财务会计工作的关键环节。 4.2.2公司财务收支审批人员: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长、经总经理授权的副总经理、基层单位经理、机关部室负责人。

项目财务决算报告(中)

朔城区滋润乡大霍家营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 决 算 报

告 朔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月日 目录 一、项目概况 (1) 二、账户的管理机构和账户设置 (1) 三、资金落实和支付情况 (2) 四、工程管理及交付使用情况 (3) 五、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4)

朔城区滋润乡大霍家营村耕地占补平衡项 目财务决算报告 一、项目概况 朔城区滋润乡大霍家营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位于朔城 区滋润乡境内,涉及大霍家营村一个行政村,距朔城区约 38km 。 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朔城分局的 立项申请,朔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农业、林业、水利、工程 测量等专家和技术人员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 评审。朔州市国土资源局2013 年1 月16 日下发《关于同意朔城区滋润乡大霍家营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立项的批复》 (朔国土资地函[2013]3 号)。该项目建设规模30.7252hm 2 ,新增耕地28.7592hm 2 ,新增耕地率93.6% ,预算总投资112.40 万元。 二、账户的管理机构和账户设置 为了切实抓好工程建设财务管理,朔州市土地开发整理 中心安排有财务管理经验,有会计业务能力的人员负责工程 建设财务的核算工作,并设专职会计一名,出纳一名。该项 目的建设资金严格执行了专帐、专户、单帐、单户的管理办 法。财务单独核算,同时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朔州开发区支 行设立土地开发整理专户,使整个项目资金的落实和使用实

现了正规化。 三、资金落实和支付情况 1、专项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112.40 万元,截止到2014 年月日已到位89.92 万元,均为自筹补充耕地资金,全部由朔州市土 地开发整理中心自筹。 2、专项资金管理及支付情况 朔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在邮政储蓄银行朔州开发区 支行设立专项资金专户,用于项目资金收支核算。截止2014 年 4 月,该项目完成投资89.92 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288.34 万元,设备购置费17.68 万元,其他费用47.85 万元,不可预见的工程变更增加费8.98 万元。具体支付明细如下: 单位:元工程或费用名称预算金额实际投资备注 一、工程施工费2,913,853.00 2,883,400.00 1、土地平整807,368.00 1,018,900.00 2、灌溉与排水工程1,245,536.00 1,193,300.00 3、田间道路580,118.00 542,900.00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 88,507.00 128,300.00 保持工程 5、其它工程192,324.00 二、设备购置152,406.00 176,800.00 三、其他费用478,627.00 478,498.00 1、前期工作费190,126.00 190,126.00 2、工程监理费73,590.00 73,590.00 3、竣工验收费118,359.00 118,359.00 4、业主管理费96,552.00 96,423.00

高校基建账务处理

新会计制度下高校基建核算思考 【作者】 李祥艳高新宇 【作者单位】 (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计财处河北秦皇岛066311 燕山大学计财处河北秦皇岛066004) 【摘要】 【摘要】高校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要求将基建账套并入学校大账。《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对基建账定期并账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本文结合实际工作将基建会计日常处理和期末并账相结合,提出了新会计制度下的基建会计处理方法,并运用案例对基建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解析。 【关键词】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基建会计 一、基建业务会计处理的主要变化 2013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自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高校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之一是要求高校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以下简称“基建”)投资的同时,将基本建设账套(以下简称“基建账”)核算的相关财务数据并入高校财务大账(以下简称“大账”)。 在旧会计制度中,支出类科目设置了“结转自筹基建”科目,用于核算高校经批准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建。“结转自筹基建”为支出类科目,高校在将基建资金转至基建账时借记“结转自筹基建”科目,形成高校基建支出。在新会计制度中,删除了支出类科目中的“结转自筹基建”科目,在资产类科目中增设了“在建工程”科目,用于反映高校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同时在净资产类科目中设置了“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用于反映在建工程占用的金额。 将基建账并入大账具有重要意义。高校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应当将全部业务纳入统一核算范围,将基建账并入高校大账,可以使会计信息完整地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和预算执行情况,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另外,我国公共财政改革中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要求将单位的全部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基建账并入大账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公共财政改革。 二、新会计制度下的基建会计处理方法 (一)基建账与财务账的功能分工 将基建账并入大账,应厘清基建账和大账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功能分工和工作侧重点。高校大账与高校这个会计主体对应,全面、真实反映其预算执行情况;基建账是对大账的补充说明,用于详细反映高校基建资金使用情况,有效地记载基建项目从项目的概算到决算、从资金筹措到使用的完整的资金运动过程和建设成本。 (二)基建并账的范围 基建账会计科目分为资金占用类和资金来源类。资金占用类科目反映基建资金的最终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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