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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制度-(1)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制度-(1)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制度-(1)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交接班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提高生产效率,防止各种机械事故的发生,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提高经济效益,充分发挥机械化作业的优势,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设备租赁中心范围内所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和交接班制度。

2. 组织与职责

公司设备租赁中心范围内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证件档案管理、教育、培训管理。

3. 管理内容与工作程序

3.1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证件及档案管理

3.1.1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安监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和考核取得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上岗独立作业,学员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工作。

3.1.2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并定期参加证件审验。

3.1.3 若未按本办法安排无证人员上岗操作,造成机械事故的,由项目部和生产经营单位负全部责任。

3.2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业务教育与培训

3.2.1 加强技术业务的教育与培训是提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机械设备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制定各类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

3.2.2 对操作、保养、修理人员采取岗位练兵、专业培训、技术比武等方式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做到要求明确、办法具体、精益求精、一专多能。

3.2.3 各类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考核成绩应登记存档。

3.2.4 对机械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采取在职学习、短期培训等方式,有计划、有目的地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3.3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管理

3.3.1 对各类大、小型机械设备实行定机、定人、定岗的“三定”制度是机械使用中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把人、机固定下来,确保机械使用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每项要求、每项工作都具体落实到每个人身上,做到人人有岗位,事事有专职,台台设备有人管理,责任到位。

3.3.2 一人操作一台或多台机械设备即为该机械设备负责人,承担其的岗位职责。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设备应任命一人为总负责人。

3.3.3对主要机械设备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应选择责任心强、有一定技术水平和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

3.3.5实行多班作业,临时代理作业的机械设备操作工,必须认

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技术、安全交底。

3.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交接管理

3.4.1机械设备交接班制度是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的基本制度,必须严格执行。

3.4.2机械设备使用两班或三班作业的,必须进行交接班。交接班由上一班操作工与下一班操作工共同进行,双方应进行全面检查,按规定要求逐项交接,做到交接清楚明确,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4.3交接班记录由值班操作工在交班时填写,要做到填写详细,字迹清楚,不得马虎了事。

3.4.4接班操作工要认真查阅交接班记录,确认属实后方能签字接班。

3.4.5交接班记录必须由双方签字后,交班操作工方准离岗。

3.4.6交接过程中交方要主动介绍情况,接方要主动了解情况。接班人未按记录查验,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3.4.7交接工作中如果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双方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取得解决。

3.4.8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如下:

a)交清本班任务,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b)交清机械设备的实际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冷却液的消耗和准备情况;

c)交清机械的保养、使用、运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d)交班的操作工负责搞好机械设备的清洁卫生。

e) 公司设备租赁中心相关管理人员随时进行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交接班记录和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

3.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规程管理

3.5.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3.5.2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尤其在机械工作状态时,操作人员更不得离开机械。严禁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

3.5.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地做好各级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违章作业。经常保持机械处于完好状态。

3.5.4在工作中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3.5.5现场施工应具备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必要时安排专人进行指挥。

3.5.6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随意扩大使用范围,

3.5.7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检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是否完好齐全,有缺陷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3.5.8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并及时汇报修理,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3.5.9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操作室、驾驶室内干净、整洁,保持车身表面清洁、无灰尘、无油污;工作结束后养成擦车的习惯。

3.5.10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及时做好日台班记录,对当日的工作内容做好统计,对工程外临工或临项及时办好手续,并做好记录,以备结帐使用。

3.5.1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严禁中午喝酒和酒后施工作业,如发现,给予经济处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3.5.12凡违反本办法的作业命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可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

4. 检查与考核

4.1公司设备租赁中心主任负责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安全生产技术部予以监督、指导。

4.2 故意损坏、破坏机械设备的,责任人负责对损害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维修的所有费用全部由责任人负担。经鉴定确无法修复的,由相关管理部室和财务管理部作价由责任人予以赔偿。

5. 考勤考纪

5.1 迟到:指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所有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准迟到,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迟到每次考核20元,迟到1小时以上的当天按事假处理。

5.2早退:提前离开岗位下班。员工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提前离开岗位,每次考核20元,提前1小时以上的当天按事假处理。

5.3旷工:在未经过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每次考核200元,并按公司有关制度处理。

5.4脱岗:在上班时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岗位。脱岗一次考核100元。

5.5睡岗:在工作时间内睡觉。发现一次考核50元。

5.6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玩手机,聊天等,发现一次考核50元。

5.7若因以上违纪造成事故的另行处理。

6. 现场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要求:白班(早7:50-12:50 下午14:30-20:00),夜班时间(19:50-8:00)。

7. 现场工作人员每迟到一次考核50元、早退一次考核50元,事假扣除当日工资,旷工扣除当日工资并考核100元,旷工超过三天退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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