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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交接班制度

生产交接班制度

1.目的:为严格交接班过程管理,明确交接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避免推诿、扯皮现象,保证项目部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隔膜项目部各生产工段的班组交接班管理

3.内容与要求

3.1交班

3.1.1交班班长应在下班前1小时,将所属的设备、工艺、5S现场、安全

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拖延给下个班.

3.1.2交班前30分钟,检查所填写各项记录是否完整,并整理好,清扫工

作现场、检查工具、仪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作好岗位交班前的准备工作。

3.1.3交班前,当班者应向接班者详细交代本班情况,

做到十交:

本班生产情况、生产任务

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事故原因和处理情况及结果

设备运转和保养情况

仪器、仪表、工具的保管和使用情况

记录表的填写情况

室内外及设备卫生,物料、成品摆放整齐。

设备润滑情况

安全生产情况

领导的指示。

五不交:

工艺指标不符合条件不交

设备保养不好不交

工具不全不交

记录表不齐全、不整洁不交

设备及环境卫生不清洁不交。

3.2 接班

3.2.1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位,参加交接班会认真听取上个班对生产情况的介绍和本班班长对工作的布置。

3.2.2 检查要点:十交五不交是否做到。

3.2.3 做到五不接:

交班项目交代不清不交

存在不安全生产因素不接

事故原因不清、处理不完不接

设备运转异常不接

工具不全、设备、现场不清不接。

3.2.4 班前会过程中由接班班长宣教具体的现场安全注意事项。

3.2.5 交接班必须在现场进行,双方确认后并在交接班记录表及班长安全员记录手册上签字认可。

3.2.6 交接过程中发现员工有迟到、早退现象的,两班班长有必须负责后续上报和跟踪处理,有包庇现象存在的一并处罚。

3.2.5 如交接班中双方发生争执,应及时报告工段长解决。

4.相关记录

《班组交接班记录》、设备点检表、润滑记录、工艺记录、生产记录等按照实际填写完整。

5.处罚

5.1除特殊情况外未按要求开班前会,对接班班长罚款50元;

5.2 为按要求交接现场的,所有后续问题由当班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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