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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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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工程物资管理行为,确保物资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达到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的目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生产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物资管理工作归口物资商务部实行统一管理,其它职能部门履行控制过程中的相关职责。

第三条工程物资管理过程控制包括。工程材料计划管理;采购方式确认;工程物资采购;材料出入库管理;工程物资的财务核算;工程物资的盘点清查;废旧物资的报废处理等工作。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职能部门的相关职责

(一)总经理根据所承接专项工程的需要,负责委派(任命)所承接专项工程的项目经理(主管)。

(二)技术经济部

会同工程项目经理(主管)共同负责拟采购工程物资的计划管理。计划管理具体包括:编号:jhl-xz-xx-005四川xx工程有限公司页码:2/6

项目所需物资的型号、技术参数、工期要求、数量、价格、概、预算及余料、废旧物资的数量审定工作。

协助物资商务部进行拟采购工程物资合同的起草拟定。

(三)物资商务部

根据项目经理(主管)及工程技术部提供的计划及工期要求,物资商务部负责上报拟采购工程物资的采购方式(招标、比选、议标、跟标、续标等)的确认工作,根据合同金额上报审批,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材料出入库的手续(含材料帐)、监督、盘点、审核以及工程余料、废料的处置等工作。

负责物资采购资金计划的编制,负责按采购合同提出付款申请。

(四)财务行政部

负责工程物资的财务核算及稽核,具体包括。工程物资的出入库帐务处理;物资款项的支付;负责定期将立卷档案入档案室;协助物资商务部及相关部门(工程管理部、项目主管等承办单位)负责库房材料稽核、盘点管理。

(五)工程管理部

会同技术经济部共同负责拟采购工程物资的计划管理、工程需用材料时点的确定、工程实际结算用料量的确定、余料、废旧物资数量的统计及报告等工作。

第三章工程物资采购过程控制

第五条工程物资的计划管理

(一)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后,技术经济部、工程管理部等承办人员应根据要求进行现场察勘,按工程项目内容编制材料、设备需求完

成采购计划清单,列明所需物资规格、型号、数量等内容,审核会签后,交物资商务部。编号:jhl-xz-xx-005四川xx工程有限公司页码:3/6

(二)物资商务部根据物资采购计划清单,在充分考虑以往工程项目余料及减少资金占用等因素,及时协调工程造价部及工程管理部,提出实际采购数量计划及采购方式,报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准备采购。

(三)工程物资的计划资料应由采购商务部进行编号,实施归档管理,并留一份财务行政部备份。

第六条工程物资的采购管理

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比质、比价、比服务、比交货期”来确定厂家。

(一)合格供方的确定

1、需要公开招标的物资,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要求进行公开招标选择供应商。

2、对不具备招标条件或客户需要通过比选、议标、询价、续标等方式采购物资时,物资商务部应对供方企业的资质、信誉、服务质量、价格运杂费等各项目因素,运用市场竞争机制进行分析、比较。

3、总金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采购计划,物资商务部组织技术经济部、工程管理部参加评审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采购。

4、总金额在50~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采购计划,物资商务部组织财务行政部、工程造价部、工程管理部、市场营销部等相关职

能部门参加评审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采购。

5、总金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采购计划,物资商务部组织财务行政部、技术经济部、工程管理部、市场营销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评审报总经理审核,并报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实施采购。

6、对于业主方有特殊要求、需要共同确定招标设备及厂家的,应与业主方进行沟通,商议确定采购方式及合格供方。编号:jhl-xz-xx-005四川xx工程有限公司页码:4/6

第七条采购合同的签订、审查及会签由公司物资商务部组织财务行政部、技术经济部、工程管理部、市场营销部、项目经理(主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商议,最终由物资商务部送公司领导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签订实施。归档管理由公司物资商务部负责。

第八条工程物资的验收及入库管理

1、对工程物资所需物资原则上按项目按实际使用量采购,不作库存,的验收必须在具备相关资料的条件下进行,资料包括合同或采购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装箱清单、磅码单、发货明细表等。

2、验收工作一般需采购人员、工程现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验收清单上签字确认。

3、采购:物资商务部采购人员负责签字确认

4、验收:项目部制定技术人员签字确认

5、库房:项目负责人和合同部库管员共同审核确认签字

6、供应负责人:合同部负责人审核确认签字第九条工程物资的领料程序

1、领料员:项目部指定人员签字确认

2、技术部门:项目部指定技术人员签字确认

3、领料主管:项目负责人审核确认签字

4、发料员:合同部库管员审核并签字

5、供应负责人:合同部主任审核确认签字第十条工程物资的退料

因工程项目变化,设计变更,物资管理人员需要办理退料时,应统一使用公司发放的退料单,不得自制单据。应明确项目名称,退料单位,数量金额及退料原因。

第十一条出入库单的传递编号:jhl-xz-xx-005四川xx工程有限公司页码:5/6

库房管理人员应及时将收领料单传递至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签字齐全的收领料单按工程项目进行会计核算,归集工程成本。原则上当月的收领料单不跨月传递。

第十二条工程物资的财务核算

(一)工程物资的入账成本。

购入的设备及材料,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实际入账成本。

(二)物资款项的支付

1、财务部门根据签字齐全的收料单,供应商提供的发票,签字齐全的物资款项支付审批表,依据合同约定的款项支付方式支付货款。

2、需要预先支付物资款项的情况,财务部门根据签字齐全的物资款项支付审批表及对方单位的收据,按照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支付货款,当预付款支付达一定比例时,供应商应及时提供全部价款的发票。

第十三条库房材料帐薄登记及财务稽核

(一)每年启用新的帐本,并将帐本启用表,目录,页码等基础内容填列编制完善。根据物资性质分设设备、电缆、材料三个大类。根据各大类分设明细账,如,设备帐下分设变压器、高低压柜等明细账。

(二)库房管理员及时将核对的出入库单按照对应的品名,规格型号及时上账、下账,做到日清月结,并按月进行汇总。

(三)对异地存放的物资,库房管理人员应建立辅助明细账按照物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四)月末应将库房联汇总装订并妥善保管。

(五)财务行政综合部对收领料单进行稽核,检查签字手续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编号:jhl-xz-xx-005四川xx工程有限公司页码:6/6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金额是否正确,按照工程项目归集工程成本。

第十四条定期盘库,达到、三相符

(一)定期盘库清点,达到数量清、质量清、帐表清,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二)月末库房根据上下帐登记结果编制库存材料汇总表并报送财务核对,如有不符之处,及时查找原因,做到帐帐相符。

(三)每季度或年末,财务人员与材料管理人员应进行实地盘点,将物资实物明细账与财务明细账进行核对,盘点结果如与账面记录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做到帐实相符。

(四)对盘盈、盘亏的物资应查明原因,在减去相关过失人赔款和残料价值后,报经领导审批后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五条材料的保管保养

(一)仓库应规范、整洁,做到库区货位合理布局、通道畅通;货架上的料卡应字迹工整,标志清晰,填写准确;

(二)物资的存放应“四号定位”(库、架、层、位或区、点、排、位),“五五码放”(五五成堆、五五成行),做到对放整齐;

(三)工作制度、图表等上墙资料应齐全;应健全仓库的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保证设施齐备,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十六条废旧物资的报废和处理

废旧物资的报废和处理应履行相关的签订和审批手续。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颁布实施。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财务行政部负责解释。编号:jhl-xz-xx-005四川xx工程有限公司页码:7/6

四川xx工程有限公司

xx年五月

第二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单位的物资设备及耗材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省市有关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我单位经常使用的各类物资、设备、耗材及药品等物资的总称。

第三条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设备的,均应遵守政府采购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采购原则

第四条从事采购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则。

第五条采购物资必须根据我单位的实际需求和财务支付能力,本着勤俭节约、物美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在本着处处节约,维护单位利益的原则下,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择中标客户。

第六条验证准入,无证缺证禁止的原则。物资采购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和验证,供货方如证件不全,禁止采购。一次性卫生

材料的采购除保证三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齐全外,必须有消毒日期、方式、标志。

第七条周密调研,充分论证的原则。各类物资采购前,必须进行调研和论证,充分了解供货方的生产状况、产品信誉、市场结构状况等,做到心中有数、防止盲目性。

第八条违反程序、即行终止的原则。所有采购工作,必须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如有违反,采购委员会确认后或监督委员会发现报采购委员会确认后,立即终止和纠正采购行为。

第九条廉洁自律、严守纪律的原则。承担采购的科室和人员实行“六公开”“五不准”制度。

六公开。公开进货渠道;公开进货品种、数量;公开价格;公开进行业务洽谈;公开验收结果;公开扣率、让利、宣传费、论证费、试验费数额。

五不准。不准索贿、受贿和吃回扣;手续不合格、发票不符合要求不准付款;计划、采购、验收不准一人完成;不准私自更改采购计划;不准私自参加有关商家邀请的吃、玩、旅游和各种发布会、座谈会等。

第三章组织机构

为规范采购工作,成立以下组织机构:

1、采购委员会:主任:分管副局长

成员。总务科、业务科、财务科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等组成。

2、监督委员会:主任:支部书记

成员。纪检委员、审计人员等组成。

第四章采购方式和范围

第十条采购方式

1.政府采购:凡是符合政府招标采购范围的物资设备必须纳入政府采购。要做好采购前的评估、采购中管理监督、采购后验收和效益分析,加强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具体以申报批准的方式进行。

2.协议采购。严格按照市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目录执行。采购5000元以上的商品,必须选取3家以上具有政府协议采购供货商资质的商家竞价比选,同时加强售后服务的管理。采购5000元以下的商品,选取1—2家政府协议供货商进行对比价格,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协议供货价。

3.自主采购:

(1)自主招标采购。单次金额在1万元以上或集中金额在2万元以上政府采购以外的物资,必须采取竞争方式招标采购,选取3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供货商进行比选。纪念品等批量物资纳入此类采购。

(2)自主零星采购。单次金额在1万元以内政府协议采购以外的物资进行自主零星采购。尽量采取使用公务卡支付,量少、不急需的物资尽量凑少成多集中采购,选择大型、正规商家采购。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如零星办公用品等纳入此类采购。

第十一条采购范围

1.办公用品类。各类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耗材、印刷品、图书资料等。

2.总务后勤类。电工电料、水电五金及设备、劳保用品、塑料制品、被服床单及洗涤用品、消防器材、燃油、燃煤、车辆及维修等后勤物资。

3.药品耗材类。药品、化学试剂、卫生材料、一次性耗材等。

4.器械设备类。医疗器械及各类医疗设备等。

5.纪念用品类。无偿献血纪念用品。

第五章采购程序

第十二条计划和立项

1、一般程序。常用物资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总务科制定采购计划,提交分管局领导审核。

2、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5万元以上的紧急物资请示政府采购部门,按照政府采购部门要求进行申报。5万元以下的紧急物资,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局长审核、局长同意后,及时交总务科采购。

3、10万元以上的大型物资设备采购,使用科室依据业务需要提出采购申请,报总务科,由总务科提交分管局领导,分管局领导审核后,提交局务会论证认可后,局长审核批准立项。设备投入运行后,由总务科负责进行设备效益分析。

第十三条调研和论证

物资采购计划立项后,分管局领导负责组织总务科、使用科室、

纪检人员、审计人员进行市场调研和考察,考察结束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在局务会上进行通报,必要时出示样品,提供讨论决策的依据。

第十四条招标和评标

纳入自主招标采购的物资,由采购委员会指导总务科按政府既定的规章办理,申请实施的使用科室、纪检人员、审计人员等有关部门均应全程参与。招标、议标结果应由所有参加招标、评标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验收和入库

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总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仪器设备要使用科室、审计人员、纪检人员依据采购合同要求共同验收。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全体验收人员签名。

第十六条资金支付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采购人员、验收人、总务科科长签字,报分管局长审核,最后由局长审批报销支付。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发票必须随货同行,金额、项目名称、数量等参数与采购合同相符。分期付款的按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分期付款。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采购人员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同时调离采购工作岗位。

第十八条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第三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xx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对采购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各类物资采购及购入物资的分类、编号、计划、保管与结算管理等工作。

办法中各类物资是指与生产、维修、工程建设、经营有关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备品备件、工器具、劳保办公用品等。

二、物资采购职责

1、采购部负责原材料、辅助材料、轴承、二类机械、钢球等物资采购的控制管理,包括采购原则、程序、工作质量的把关,以及物资验收、入库管理。

2、安全生产部负责生产设备、备品备件、机电设备、dcs配件、润滑油生产车辆配件等物资采购的控制管理,包括采购原则、程序、工作质量的把关,以及物资验收、入库管理。

3、化验室日常化验药品、用品由工艺技术部负责采购。

4、各部门的办公用品、家具等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采购。

5、物资采购的审核程序。部门主管→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6、大宗原燃材料的采购计划、质量检验、堆场管理、分类入库、出库由工艺技术部负责。

7、电气配件、dcs系统配件、监控配件的质量检验、验收由电气首席工程师负责。

8、设备、备品配件的质量检验、验收由机械首席工程师负责。

9、所有采购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公司有关材料供应的规章制度,掌握各类合同约定的材料供应管理条款,熟悉分管材料种类的名称、规格、型号、供货厂商及存放保管要求,并建立规范的分类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动态准确,与财务报表相一致。

10、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需物资计划的拟定和申报,相关规定均应按本办法执行。

11、采购部负责其他物资的计划编制、申购和核发以及公司授权范围内的委托采购物资的管理工作。

三、物资的分类

1、公司所有的物资按以下标准分类:按物资在生产中的作用分为:

a)大宗原燃材料包括:原煤、石膏、铁粉、砂岩、包装袋、耐火材料和混合材等;

b)辅助材料包括:金属、电料、橡胶、燃油、轴承、五金水暖、化工、杂品、建材、工具、劳保;

c)备品配件包括。工艺生产机械备件、dcs材料、耐磨耐热钢件、非标紧固件、工程机械备件、运输车辆备件,其中有国产、进口和自制备件之分。

2、按物资的使用范围来分:a)生产产品用料;

b)维修用料包括生产、生活设施的维修;c)基建、技改等专项用料;d)劳保用品。

3、按物资管理体制分:

2a)采购部统一管理的物资。b)非统一管理的物资。

四、计划编制

1、采购部应于每年年底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各单位报送的“年用料计划申报表”,汇总编制原材料、辅助材料“年采购计划申报表”报公司分管领导、核批,并及时将核批结果反馈给用料单位。在“年采购计划申报表”的基础上,按月编制出“月度材料采购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需求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库存量,并根据实际情况会同计划财务部、工艺部制定出库物资的最高存量和最低存量。

2、安全生产部应于每年年底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各单位报送的“年备品备件、检修计划申报表”,汇总编制备品备件、检修用料“年采购计划申报表”报公司主管领导核批。在“年采购计划申报表”的基础上,按月编制出“月度材料采购计划”,在保证生产

经营需求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库存量,并根据实际情况会同计划财务部制定出库物资的最高存量和最低存量。

3、材料采购计划的制定依据以下方式操作。a)大宗材料每月由安全生产部根据生产工艺的质量要求和产量计划,编制材料需用量计划,并于月底23日前提交采购部。辅助材料每月由采购部根据生产工艺的质量要求和产量计划,编制材料需用量计划。采购将两项计划合并后于月底24日前报送计划财务部。

b)大修、更新改造以及备品备件用材料,由安全生产部根据各单位年度项目预算,并根据项目实施的时间编制材料需用量计划,于月底23日前报送财务部。

c)采购部、安全生产部每月根据各部门所申报的用料计划,结合当前可存量汇总编制出“月度材料采购计划”,会同财务部综合平衡后,于每3月25日前报公司领导审批。

d)采购部、安全生产部每月应在“月度材料采购计划”的基础上,编制材料采购资金使用计划表并于每月25日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计划统筹安排资金。月度未申报计划的采购,财务部原则上不作资金安排,不办理银行结付。

e)管理部门所需材料,应由各部门自行申报需用量计划,于月底23日前按责任划分报送相关部门采购。

五、采购

1、根据采购计划,对委托及零星采购物资按照询价、议价、签订合同的规范程序办理采购手续。

2、用于生产的物资(含材料、零配件)以工艺图纸上的技术标准和有关要求作为依据进行采购。没有图纸的由计划申报部门和工艺技术部提供相关资料,以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要求。

3、技术含量高且贵重的物资采购,计划申报部门和工艺技术部应派出专业技术人员配合采购人员参与市场调查和采购。

4、物资采购的有关操作程序规范如下:

a)生产用材料采购根据“月度材料采购计划”,办理采购业务;b)对于生产急需,仓库无库存需紧急(因紧急抢修需要的零配件及非经常消耗性材料)采购的,可由需求部门填具“紧急请购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根据采购职责划分,由采购部或安全生产部直接比价采购。一次或单件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或确需签订合同的采购,应及时按照与供应商的事先约定补签合同;

c)对使用部门以生产急需为理由,而无计划或盲目申报的采购计划,采购部或安全生产部有权拒绝办理;

d)对于零星采购业务,原则上应与供应商签订供应协议;对于金额4小无需签订合同或无法签订合同的,应按照公司审批程序办理采购。

六、物资的接运

1、物资接运是物资供应者或承运者(含提货人)直接同仓库发生业务联系的活动。

2、到供货单位提货,一般由采购货物的经办人办理提货,对到达物资的基本质量状况、包装完好情况及托运方式等机型必要的验收

和验证,发现异常应及时记录并处理。在车站、码头提货,一般由订购货物的经办人办理提货,对到达物资的基本质量状况、包装完好情况及托运方式等进行必要的验收和验证,发现异常应及时记录并处理。

3、提运人必须确保货物的途中安全。

4、物资运回后,必须同仓库保管员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5、对一些大批量到货及到货物资重量或体积较大的应尽早将到达时间通知仓库保管员,以便及时准备装卸搬运设备、作业人员与存放货位。

6、提货人员要在货物到达后及时向仓库保管员提供到货明细表、装箱单、质保书、进货凭证等,为验收做好准备。

七、结算付款

1、采购物资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单据及其联次必须齐全,否则,财务有权拒绝受理。

2、办理采购业务时,确实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事先向财务部说明情况,并征得财务部门同意办理。

3、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用,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运输业统一发票,零星提货发生的运杂费用,可不作为运输费用处理。

4、办理采购业务时,在价格商定后,尽可能采取一票制。

5、采购金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原则上通过银行办理结算,二千元以内的可以办理现金结算,超过二千元以上确实无法通过转帐支付的款项,必须事先征得财务部门的同意,方可以现金方式支付。

6、物资入库后,款项必须当即支付的,采购员应将发票、入库单、验收单、申请汇款单等办理齐全送交财务后,财务方可办理入帐和款项结付。

7、物资入库后,货款根据合同或事先约定暂时不需当即支付的或暂时没有开具发票,仓库管理员根据物资清单、验收单等办理齐全送交财务部,财务部依据以上票据进行记帐。

8、支付前期欠付的货款时,应由采购货物的经办人,按照事先约定的期限或合同规定的时间,根据部门申报的资金使用计划,填具资金会签单,按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款项结付。

9、支付物资采购合同预付款时,应由合同经办人,按照事先约定的期限或合同规定的时间,填具资金会签单,经部门主管、主管副总、总经理、总会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预付款。

10、支付提货款时,应由合同经办人、验收人员,按照合同规定,到货物所在地进行检验,确认无质量和其他问题后,方可填具资金会签单,经主管副总、总经理、总会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提货款。

八、物资的验收入库

1、库管在接到物资进库通知时,要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包括堆放场地、卸货人员、吊具等)。

2、各类物资入库前都必须严格履行验收手续。

3、根据不同类别的材料物资,验收除有仓库保管员到场外,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必须到场把好专业技术质量验收关。

4、物资验收时,验收人员应依据采购计划单,货物运单及明细

码单、货物转运单等单据,对实物的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当面逐项核对、清6点,并按规定的项目做好验收原始记录。

5、理论核算的物资要认真做好检尺核算,并详细登记,做好验收记录。

6、计量进货的物资,进库前要通过指定的有效磅秤计量方可入库,以过磅单数量为准(需过磅的物资以买方磅单为准)。

7、验收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质量、型号规格不符合要求、数量短缺或与采购计划不符等)应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同时通报采购员,暂不办理入库手续,另行存放,做好标识,等待处理。

8、验收时限要求。一般物资当日当场验收登记入库,小批量材料物资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大批量物资验收不得超过三天。

9、物资验收合格入库后要及时开出验收单,并按签字程序办理签记帐手续。

九、领用管理

1、领用单位应凭有效领料单领取物资,仓库管理员按单发料,杜绝随意无单借料或口头同意发料的发生。特殊情况需经采购部、安全生产部负责人签字,并出具借据方可发料,并督促领料人在2日内补办领料手续。

2、物资发放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合格,当面点清,手续清楚。对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不明确的不发,无审核手续的不发,私自涂改或字迹不清的不发,领料单据不全不发。待验收的物资原则上不发,如因生产、维修急需,必须经公司主管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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