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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人员配备标准化

工程施工人员配备标准化
工程施工人员配备标准化

实行高速建设单位人员配备标准化

一、人员配备基本内容

1.人员配备标准化的内涵。建设单位人员素质决定了建设管理的水平和效率,是实行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的根本。人员配备标准化就是根据工作岗位要求配备具有相应技能、能力、知识以及协调能力的人员,实现岗位设置满足管理要求,人员素质满足岗位要求,使项目管理机构成为实现建设目标的工作团队。

2.人员配备标准化的主要内容。建设单位要按照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组建项目管理机构,配齐管理人员。铁路局应根据建设项目情况,为建设项目配备具有一定公路建设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懂业务、会管理,有事业心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客运专线公司要选配具有一定铁路建设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懂业务、会管理,有事业心的中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建设单位要以铁道部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手册(试行)》为基础,明确指挥长、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工程师在铁路建设各个阶段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要点,以及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

3.实行人员配备标准化的要求。建设单位要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建设管理人员学习管理和业务知识;积极选派人员参加铁道部和铁路局组织的培训班,并结合项目特点,开展专业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建设管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的认识和实施标准化的能力,提高建设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结合项目情况,逐步配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注册建筑师。建设任务重的铁路局,要有计划地做好建设人才培训、培养和储备工作,对有一定建设管理经历的人员要进行新知识培训,对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实践经验的人员要进行现场培训,对少量高端人才可采用引进方式解决。

4、主要施工设备的选择

软基处理主要施工设备:薄壁筒桩打桩机选择履带式振动打桩机3台;排水板打桩机选择履带式10台;注浆混凝土打桩机3台。

路基填筑主要施工设备:装挖设备选择挖掘机12台,装载机6台;运输设备选

择19T自卸车20台,15T自卸车60台;平整设备选择推土机(中型)12台,平地机4台;碾压设备选择50T振动压路机3台,25T振动压路机6台,冲击夯实机6台。

桥涵施工主要设备:桩基设备选用回旋钻机20台,冲击钻机 2 台;混凝土设备选择拌和楼2套,装载机2台,混凝土运输车6台,混凝土泵车4台;起重吊装设备25T汽车吊2台,35T汽车吊2台;双导梁架桥机2台;65T龙门吊2台,小龙门吊6台;张拉设备15套。

其它选用的设备型号、数量及到场时间详见附表4-1。

5、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配备及到场时间

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配备及到场时间详见附表4-2。

二、人员配备及动员周期

1、项目部人员配备

根据本合同段的工程特点,按照项目法施工及业主的要求,拟组建中铁十一局集团邢汾高速项目经理部作为我单位派出机构。项目经理部全权代表我单位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负责组织指挥本标段工程施工和对外联络、协调工作,确保按期优质地完成工程任务,按项目法施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对我单位负责,对建设单位负责。

项目部定员42人,设经理1人,负责对本工程的全面管理;副经理3人,负责工程的施工生产管理;总工程师1人,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技术、质量控制、科技创新及应用等工作;设安全长1人,负责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项目部下设五部二室一所,即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计划合同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试验室、协调办。以上各部室管理人员我公司将安排干练、能力较强、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

项目部组织机构设置见表附表4-3 施工组织机构框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详见附表4-4。

2、施工队伍人员配备

本项目部下设九个综合工程施工队,即:路基施工一队、路基施工二队;路面工程施工队、防护及排水施工队;架子二队桥涵一工班,架子二队桥涵二工班,架子二队桥涵三工班,架子二队桥涵四工班,架子二队桥涵五工班,架子二队桥涵六工班;制梁队,隧道队,架子二队桩基一工班,架子二队桩基四工班,架子二

队桩基五工班各专业工程队直接按照分项工程组织工班施工。

架子队主要人员配备: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设置专职队长和技术负责人;设置技术、质量、安全、实验、材料人员;配备领工员和工班长。架子队主要人员岗位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主要人员基本要求:架子队队长、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实验员、材料员、领工员、工班长等主要人员应由施工企业正式职工担任,应具有相应的作业能力,并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领工员、工班长同时必须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其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管理、各施工环节和过程不间断监督的需要。工班长人员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新配备的人员必须符合相应岗位任职条件,人员调整情况及时报建设项目机构核实。

架子队可根据实际,在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下,按照“以专业培育为导向,综合能力提高为保障”,下设专业工班或综合工班。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人员应纳入架子队统一管理由架子队按照施工组织统筹安排施工作业任务。工班劳务作业人员在领工员和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每个工序和作业面有领工员、技术员、安全员和质量员跟班作业,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4、劳动力组织

根据本合同段工程数量、有关劳动定额以及我单位类似工程的经验,我单位拟投入本合同段的管理、服务和生产人员总计约2160人,其中包括钢筋工、木工、瓦工、混凝土工、电气焊工张拉工和司机等工种,预计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达2 500余人,劳动力不足时,将临时从当地吸取部分劳动力参加非技术性工序施工。施工企业在接受劳务企业人员时,应与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协议,并应检查验证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合同。未签订合同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劳务作业活动。施工企业要根据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对其进行岗前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可上岗,从事技术工的,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殊工种的,还要取得特殊作业证书。

标准化施工管理实施方案

标准化管理措施 1.标准化管理目标 以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为核心,以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等现代管理手段为支撑,以管理制度标准化为基础,全面落实人员配备、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标准化,建设优质、高效的标准化管理体系,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环水保、科技创新等管理目标的全面实现。 2.标准化管理实施计划 本项目建设标准化管理总体上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宣传教育培训阶段(开工后10天以内);第二阶段:标准化文件编写阶段(开工后第11天至20天);第三阶段:推进标准化管理、深化和巩固提高阶段(开工后第21天至30天)。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培训阶段。围绕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制定详细的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明确教育培训对象、要求、内容、时间安排及实施方式等,将采取会议动员、组织研讨、集中培训及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确保实效。培训内容应包括:国家、行业及铁道部关于建设领域的政策、法律、法规,铁道部领导的讲话、开展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要求,标准化管理知识,以及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国际标准。 第二阶段:标准化文件编写阶段。各部门对照标准,梳理管理流程,彻底理顺管理程序。明确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接口,明晰各自职责。制订各项工作的工程程序、工作方法、工作要求、工作标准等,保证各项工作环节之间无缝链接,提高工作效率。围绕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现场管理、过程控制等方面,清理标准化管理所需的各项制度、办法、标准等,查缺补漏,对标准化文件进行修订和补充完善。 第三阶段:推进标准化管理阶段。选择个别架子队作为推进标准化管理的试点示范单位。试点示范的重点放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试验检测、自主创新、“架子队”管理、物资设备、内业资料和培训教育等方面。项目经理部对试点示范中成熟的办法、经验等进行总结、提升和推广,以点带面,全面深化本项目标准化管理。 标准化管理体系 为了保证本工程顺利实现标准化管理目标,我方在施工过程中将严格遵守铁道部及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并结合以往类似工程的经验,从思想、

最新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最新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参考) 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总计约3600本规范标准中的绝大多数(97%)是强制性标准;其中有关房屋建筑的内容,总计约15万条。这样多的条文给监督和管理带来诸多不便。而且,这些标准尽管是强制性的,但其中也掺杂了许多选择性的和推荐性的技术要求。加上强制性标准数量多、内容杂,在实际执行时往往冲击了真正应该强制的重要内容,反而使'强制'逐渐失去了其威慑力,淡化了其作为强制性要求的作用。 (一)强制性条文背景 1、我国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总计约3600本规范标准中的绝大多数(97%)是强制性标准;其中有关房屋建筑的内容,总计约15万条。这样多的条文给监督和管理带来诸多不便。而且,这些标准尽管是强制性的,但其中也掺杂了许多选择性的和推荐性的技术要求。例如,在标准规范中表达为'宜'和'可'的规定就完全不具备强制性质。加上强制性标准数量多、内容杂,在实际执行时往往冲击了真正应该强制的重要内容,反而使‘强制’逐渐失去了其威慑力,淡化了其作为强制性要求的作用。 因此,尽管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相对严密而完善的标准规范体系,而且其中多数都是强制性的,但多年来工程质量事故仍不断发生。排除许多非技术性因素的干扰,传统标准规范的管理体制恐怕也存在一些问题。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为加强我国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2001年1月30日国务院以第279号令的形式公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条例中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筑管理部门在工程质量中的权力和责任,对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和整顿

建筑市场秩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条例的最后有'罚则'一章,规定了勘察、设计单位如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如由此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还要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还要吊销资质证书。造成的损失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法令的形式,肯定了强制性标准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中的作用,这是分析和总结了我国近年发生的许多工程质量事故以后得出的结论。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尽管各自的具体情况不同,但总有一条最基本的理由- 那就是或多或少地违反了相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因此,为提高我国的工程建设质量,避免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强调强制性标准的作用。但是,条例在实际执行上也会发生一些具体困难。对房屋建筑而言,多达15万条的强制条文,很难在实际工程建设监督中真正地全面检查执行。 3、强制性条文编制 2001年3月初,建设部在北京集中了我国有关房屋建筑重要强制性标准的主要负责专家150人,从各自管理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十余万条技术规定中,经反复筛选比较,挑选出重要的,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环保、健康、公益有重大影响的条款1500条,编制成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经有关专家、领导审查鉴定,2000年5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正式公布。稍后,2000年8月又公布了《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对其执行作出规定。 此后,建设部及有关部门连续组织学习班,由各地抽调骨干进行宣贯培训,迅速将强制性条文的精神传达到全国以贯彻执行。2001年9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中,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被列为重点的检查项目,表明了领导部门对强制性条文的高度重视和坚决贯彻执行的决心。 (二)强制性条文的作用

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监理单位管理人员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确保建筑工程施工阶段人员配备满足工程施工和监理需要。 第四条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阶段人员配备的监督管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工程施工阶段人员配备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聘用外单位人员应当在聘用前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相关中介机构中兼职。 第七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除本职工作完成、工程停工等特殊原因外,应当常驻施工现场。 第二章建筑施工企业人员配备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履行施工阶段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应当至少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

基本施工管理人员。 第九条除配备基本施工管理人员外,建筑施工企业可根据工程需要配备生产负责人、试验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 企业根据工程需要配备的项目副经理、执行经理、施工负责人等其他管理人员不得代行基本管理人员全部职责。项目经理不得全权委托他人履行项目经理职责。代行基本管理人员部分职责的人员应当具有基本管理人员具备的资格条件。 第十条大中型项目基本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职,或兼任其他职责,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第十一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企业委派,并持有有效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二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应当持有本单位本专业相应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应当持有相应的本单位建造员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经理应当持有有效的本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三条小型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由具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具有相应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具有相应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十四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得少于《贵州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其中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得少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及专了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数量。 第十五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应当持有本单位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 第三章工程监理单位人员配备 第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应当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当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的需要,应包括总监理工

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1.1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1.1.1功能区域基本要求 1.1.1.1主出入口大门 1、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大门采用有门柱式的双开大门,规格:门宽≥6000mm,高度≥2500mm,门扇等分,其中一扇设1600mm×800mm人行小门。 2、材质:大门采用金属角钢做框,做除锈处理,双面包镀锌铁皮。 3、门柱截面积建议采用800mm×800mm,高度3200mm,其中柱帽高200mm。 4、大门图案及文字要求: (1)颜色:大门底色采用灰色;字体采用白色;LOGO采用红色。 (2)文字组合及其它:字高为500mm,LOGO尺寸为600mm×600mm,二者底端对齐,线下字样字高为200mm,整体文字组合在大门居中布置。 1.1.1.2次出入口大门 1、次出入口大门包括施工区次出入口大门和生活区、办公区大门。 2、大门的尺寸、形式需满足现场使用功能和当地政府要求,且美观、大方,在此不作统一规定。 3、在场地规划阶段,施工单位须将次出入口大门的样式图纸呈报项目部,审批

合格后方可制作安装。 1.1.1.3现场围挡 1、工程施工现场周边须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 2、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挡稳固、整齐、美观,不得使用石棉瓦、安全网等,具体形式和尺寸须满足当地政府要求和营销需求。 3、施工作业区与现场道路间应相互分开,隔离措施应采用定制隔离网或以脚手架钢管搭设隔架并外挂密目网,高度均不低于 1.5m。各区应有明显的标志牌,生活区进入施工作业区的入口处要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4、材料堆放区周围使用金属围挡,或以脚手架钢管搭设隔架挂网与周围隔离,高度1.2m~1.5m,并加标识注明。 5、各标段之间的隔离建议采用硬性隔离(彩钢板、砖墙等形式)进行分离,标段楼栋作业区隔离建议采用钢管架外挂密目网的方式,高度均不低于1.8m。 1.1.1.4门卫室 1、入口处必须设置坚固、美观的门卫室,门卫室应悬挂经项目部批准的“施工现场车辆管理和人员参观管理办法及门卫岗位制度”。并配备办公桌椅、登记本(访客借用安全帽记录)、值班表、紧急联络电话表及警钟系统等,门卫人员要统一着装并佩戴执勤袖标。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宣贯培训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宣贯培训讲义 一、工程建设标准 (一)工程建设标准的定义 1、标准 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批准,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 2、工程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是为在工程建设领域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建设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批准,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 3、工程建设标准的内容 1988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的项目规定了五大类;199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增补到七大类 (1)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者安全、卫生要求; (2)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试验、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3)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4)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5)有关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制图方法、互换配合要求; (6)农业(含林业、牧业、渔业,下同)产品(含种子、种苗、种畜、种禽,下同)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以及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的要求; (7)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的技术要求。 其中(3)(4)(5)三大类涉及工程建设。 (二)产品标准与工程建设标准的区别 1、产品是可以在某个地方生产,而在其他地方使用,实现其相应的使用价值。(流通) 2、建设工程,在那里建设,将永远地固定在那个地方,发挥其相应的使用功能。(固定) (三)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1、阶段分类法——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评价阶段 2、层次分类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3、属性分类法——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4、性质分类法——技术标准、经济标准、管理标准 5、对象分类法——基础标准、通用标准、专用标准、方法标准、安全卫生标准、环境标准、综合性标准、质量标准 (四)工程建设标准的特性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修订) 2001北京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修订)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2001年6月1日 2001北京 关于批准发布《城市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7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委,计划单列市建委、计委: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制订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几点意见》(计标[1987]2323号)和建设部、国家计委 《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暂行办法》([90]建标字第519号)的要求,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城 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修订工作的通知》(建标综[1999]24号)的安排,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 计研究院修订的《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全国统一标准予以发布, 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国家计委和建设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2001年4月16日 修订说明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修订)是受国家计委委托,由建设部组织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 计研究院等单位修订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注重推动技术进步和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贯 彻节约土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和国家有关污水处理行业发展的技术政策,结合城市污水处理设备国 产化、标准化、系列化的要求,对我国现有的污水处理工程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几年来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的实践经验,分析论证了大量的统计资料,广泛征求全国各有关部门、单位 及专家的意见,最后召开全国审查会议,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标准共分八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工艺与装备、配套工程、建筑与建设用地、环境保 护与安全卫生、劳动组织与劳动定员、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本建设标准在施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请将需要修改和补充的意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1 总则 1.0.1 为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促进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及拆除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不适用于抢险救灾工程和农民自建房的施工现场管理。 1.0.3 本标准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各区域应划分清晰,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1.0.4 本标准是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各方主体行为,明确建设各方主体的职责和要求,考核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基本依据。建筑施工现场管理,除应遵循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1.0.5 施工现场各方主体应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机构,并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 1.0.6 建筑施工现场各方主体应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 广应用,推进建筑工程的科学管理。 1.0.7 本标准为管理性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应执行相应的技术标准。 2 文明施工 2.1 施工准备 2.1.1开工审批。必须依据政府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办理质量、安全、施工许可等开工手续。 2.1.2技术资料准备。应根据国家、行业、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等,编制项目机构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清单》,并经企业总工程师审批,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见附录B-1) 2.1.3文明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前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并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方案内容应包括施工准备、临时建设、场容场貌、综合治理等主要内容。

建标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2001]7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设备产业化进程,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达到治理水体污染,保护环境,推进技术进步,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污水处理新建工程;改建、扩建工程和工业废水处理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保护环境、节约能源、节约上地、劳动安全、消防等有关政策和排水行业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应统筹规划,以近期为主,适当考虑远期发展,按系统分期配套建设,并与城市发展需要相协调。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由污水管渠系统、泵站、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污水厂)、出水排放系统等构成。工程项目的系统设置,应根据城市地形、受纳水体的条件以及环境要求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确定。城市污水厂采用集中或分散建设应在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一般宜建设集中的大型污水厂。 根据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城市排水管渠、泵站应与污水厂同步建设。城市污水厂应选择经济技术可行的处理工艺,并根据当地的经济条件一次建成,当条件不具备时,可分期建设,分期投产。 第六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排水规划、城市性质、流域环境规划和污染物总量控制标准、环境质量评价和环境影响报告以及水域功能区的要求进行综合论证。 第七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并积极稳妥地选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对于需要引进的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应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综合效益,推进技术进步为原则,在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基础上确定。

工程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编号:SY-AQ-08887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工程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Standardized management method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工程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提高公司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工程项目安全、优质、快速、高效地完成,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外包维修厂副总是第一负责人,负责全面主持工程部工作和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辅修厂下分工程部成立以项目主管为成员的(项目施工部)。 每日召开一次或一次以上会议讨论本经理部各种重大事项并督促落实。并记录在案: 一、工程项目劳务施工计划与安排; 二、根据(项目施工部)的提议,决定项目内员工利益分配原

则及奖惩标准; 三.人事任免令的签发; 四.上报公司的请示或报告; 五.大宗物资、小型机具、机械设备的采购和租赁; 六.业务招待费一次花费超过500元时,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方能按财务程序办理; 九.评先评优。 第六条外包维修厂为项委会的日常办事、议事机构。 第七条外包维修厂厂长负责主持确定领导、部门责任分工,并负责按照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实施和督促落实经理部各职能部门按照局《管理手册》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进行控制,坚持“计划、执行、检查、处理”的循环工作方法,进行有效的控制。 (要求张挂明示)并确保工作任务要具体分解到个人。尽职的做好各项管理及业务工作。 第十一条项目队应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根据承包的责任成本

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第一节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一、临时设施 (一)临建设施基本要求 <1>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要求稳固、安全、整洁,并满足消防要求,在建建筑物内严禁安排人员住宿。 <2>生活用、办公用临建设施采用工厂化的多层彩钢房,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温暖季节应安装纱门、纱窗。生活区、办公区场地必须全部硬化或绿化。 <3>对临建设施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天气重点检查,确保临建设施稳固安全。 <4>宿舍、办公用房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用房应为1层,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A 级。 (二)宿舍 <1>宿舍用暂设房材质采用标准二层或三层彩钢房,专业厂家定制,宿舍每层过道均应设置下水池与垃圾桶,以保持生活区卫生。宿舍、办公用房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用

房应为1层,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在建工程不得兼作施工人员住宿场所,现场应设置集体宿舍,宿舍需具备良好的防潮、通风、采光等性能,定期更换新的防火设备并与作业区隔离。 <3>室内高度不低于2.5m,通道宽度不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必须设置单人铺,床铺高于地面0.3m,人均居住面积不应小于2.5㎡。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6m,床铺的搭设不得超过2层,床头设有姓名卡。 <4>宿舍内设置封闭式餐具柜,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卫生整洁严禁乱扯乱挂。 <5>宿舍卫生制度、卫生值日表、宿舍负责人标牌上墙明示。 <6>宿舍室内地面要做硬化处理,宿舍后墙不得搭建在围墙上。 <7>用电应达到“三级配电逐级保护”,按设计架设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严禁使用电炉子和明火烧煮食物。生活区宿舍照明用电应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空调、电暖器、电风扇等应设专用配电线路,并配备合格的断路开关、漏电开关等电器保护装置。充电装置应使用专用充电柜,且应设置在专用房间内,生活区宿舍内严禁使用其它各类电加热器具。 <8>生活区设置盥洗室、淋浴室,按人数设置满足使用,寒冷季节应供应热水、暖气。淋浴室内须使用防潮防爆灯。 <9>施工现场设置医疗卫生室,配备急救器材及其它常用药品,应在流行病易发病季节及平时定期做卫生防病措施。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fire stopping in building CECS 154:2003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施行日期:2003年 12月 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3 北京 前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1)建标协字第10号文《关于印发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1年第一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建筑物的被动防火措施源于火灾的经验教训,又经过实践检验,对防止火灾在建筑物中蔓延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本规程对由于建筑施工和使用的需要,而在防火分隔构件上或构件与构件之间形成的贯穿孔口、预留的空开口以及建筑缝隙的防火封堵的设计与施工等做了规定。本规程是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必要补充和 配套。 本规程是在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和吸取了国内外有关产品的性能和施工方法,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贯穿防火封堵,建筑 缝隙防火封堵,施工及验收,共5章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6]1649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批准协会标准《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编号为 CECS 154:2003,推荐给设计、施工和使用单位采用 本规程第3.1.1、3.l.2、3.1.5条,第3.5.3、3.5.5条4.1.l、4.1.3、4.1.4条,建议列人《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消防系统委员会CECS/TC21归口管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92号,邮

7、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1.施工管理网络 施工管理网络 施工班组 2.施工管理人员配备 根据施工部署,现场设项目经理一名,设立以项目经理为领导的管理机构, 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职责 1、项目经理 ①代表公司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合同。

②执行公司对本工程下达的“三定”指标,向公司实行“三保”。 ③依据公司对项目的财务、材料、人事、机械、工程等各项规定,处理工程进行中的日常事务,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 ④负责项目人事组织和调配,向公司提出人员增减计划。 ⑤领导制订施工计划,审定各种施工方案,并负责督促实施,重点抓好工程的施工组织和协调工作。 ⑥定期主持项目的工作会议。 ⑦对外部重要文件的审定或签定。 ⑧考核职工及施工队伍的表现,审批管理人员的请假,颁发放假或调整放假日的通知。 ⑨签署项目聘请人员合约,保管员工合同。 2、技术负责人 ①执行和推进工程总进度计划,统管用料,统管质量,统管安全,处理工程进度、质量等问题。 ②在项目经理的配合下,编制每月、每层、每段工作计划,并及时调整施工方法和施工力量。 ③解决施工上必须及时解决的事项。 ④负责施工机械的安排和调配。 ⑤施工场地的规划及控制,务求做到场地清洁整齐,实行文明施工。 ⑥记录施工过程中一切原始资料,做好施工日记。 ⑦预审图纸,提出图纸上不明确或标书惯例有差异的问题。 ⑧主持每天与施工员的碰头例会,及时解决施工上存在的问题。 ⑨负责工地上一切没有人管的工作安排。 ⑩参加编制并审定施工方案,指导编排每月的工作计划; ⑾审核图纸与工作章程的差异,并及时与项目主管人员、施工员沟通。 3、施工员 ①熟悉各分段内图纸,了解工作章程,按图施工,按章工作,抓好进度、质量、安全工作。 ②编制分项进度计划表。

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京台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第二标段 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为了统一本标段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文明施工和综合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增长,结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城建集团关于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施工准备 1、建设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方案。由编写部门的上一级主管生产、技术的领导进行审批。 2、工程处在施工组织、设计得到批准后,根据施工方案,组织人员(含分包队伍)、机械设备、材料进场。 3、项目部在施工前,应向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会审施工方案。 4、项目部根据施工能力,如分项工程须进行分承包,必须签订分承包合同及安全协议;租赁外单位机械、设备,须签订租赁协议;材料采购需签订物资采购合同。 5、深度超过5米的深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持有关资料到市建委施工管理处备案。 6、进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由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或防火负责人指定的专人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地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7、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噪声作业的,必须严格控制作业的时间,晚22时至早6时不得作业,工地应设群众来访接待站。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证,并采取降噪措施,配合建设单位、周围群众工作,报规定所在区县环保局备案方可施工。 第二章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总包单位统一布置施工现场,分包单位服从总包单位安排。 3、施工现场四周按规定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围挡完整、牢固、美观,上口要平,外立面垂直,围挡高度按照图纸设计为2m(包含基础高度),必须使用硬质围挡。(原有围墙有保留价值的,可进行改造使其符合要求);围挡外立面颜色按北京城建集团公司企业形象涂刷为城建绿色,并每隔5米设置城建标志。 4、按照标准化施工的要求全线设置施工便道,便道结构为60cm房渣土+2cm石屑。并组建统一的文明施工队伍,专人管理,统一着装,对合同段内便道进行修建与维护,并负责各社会道路路口的看护与保洁。 5、未经建设单位批准,各施工单位施工车辆不得使用路政局管辖以外的道路。 6、现场必须在大门前一侧明显处设置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标牌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建筑面积、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字体为仿宋体,颜色为白底黑字,外框为城建绿色,标牌应工整美观并经常保持整洁完好,标牌面积1.5m×1m,设置高度底边距地面1m。 7、工地大门内必须设置一图、二牌、三板,即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合理并与现场实际相符;安全计数牌;(从开工之日起计算)施工现场管理体系牌;(施工现场管理负责人,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安全、消防保卫、现场管理、料具管理、环境保护、环卫卫生、质量管理、劳务管理业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板;场容卫生环保制度板。图、牌、板要做到内容详细,针对性强,字迹工整、规范清晰。统一为1.5米×1米形成整体,城建绿色外框,白底仿宋体黑字。 8、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必须严格按方案搭设,保证设施牢固,整齐、美观,四周需做排水沟。 9、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要建立严格的管理责任制,划分责任区,设置明显的标志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使现场和生活区整洁,文明有序。

认真贯彻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020年)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认真贯彻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2020年)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认真贯彻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020 年) 建设部于2000年8月颁发了第81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要求各地必须贯彻执行。 一、什么是强制性标准 我国目前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四级、两类。 四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层次最高的是国家标准,上层次标准对下层次标准有指导和制约作用;但是最严格的应该是最下层次的标准,下层标准可以对上层标准进行补充,但不得矛盾,也不得降低上层标准的规定。例如用电安全标准中,国家标准并没要求所有用电设备都要设置漏电保护器,只是对手持式电动工具等作业条件比较危险的用电设备进行了要求,而建筑施工的行业标准要求,施工现行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

还要装设漏电保护器。行业标准是考虑了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露天作业,潮湿条件及人员变化等不利因素而制定的,但在全国各行各业中,建筑行业只是其中特例,如果都按最不利条件考虑就过于严格了,而行业标准是在国家标准基点上,考虑了行业特点而进行的补充。考虑了行业特点而进行的补充。同样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也是对上一级标准进行完善、补充,不能以地方特殊、企业条件差为由擅自降低上一级标准。 两类:即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对推荐性标准有指导和制约的作用。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质量、安全、卫生及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强制性条文。 我国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是强制性与推荐性相结合的体制,这种体制显然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国外多数国家采取的是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体制,技术法规,即相当于技术管理上的法律,必须遵守的,否则就是违法,就要受到法律的处罚,而技术标准是自愿采用的,不是强制性的。 我国从1988年《标准化法》颁布后,已经批准工程建设的国家

主要的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配备计划资料

第六章项目班子组成情况 第一节项目管理体系 一、我公司已通过各项质量环境体系认证,本项目将严格按照 该体系标准进行施工管理。 二、项目经理授权制度:在确保公司有效监控和项目管理部严 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运营的基础上,我公司对本项目实行全面授 权的方式,将本项目全面授权给项目经理,由他全权承担本工程的 管理职权,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效益、服务”六 个方面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完全按照“项目法”的施工模式管理 本工程;而公司则在施工过程和完工后根据内部管理目标对被授权 者做出综合评估,并根据内部管理条例对包括所有管理人员在内的项目管理团队做出奖励、惩罚、提拔、降职、停止职务乃至开除。 项目经理部按公司颁布的《项目管理手册》、《公司文明施工指 导手册》、《公司安全施工指导手册》执行。 项目部组织构架图如下,根据管理体系,项目部建立岗位责任

制,明确分工责任,落实施工职责 第二节项目部管理人员职责 一、项目经理: 1、执行公司质量方针,贯彻实施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制定项目奖罚办法,规定项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进行督促检查。 2、进行工程项目质量策划,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负责项目质量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3、负责审批施工进度计划和资源需用计划,签署采购合同和工程劳务合同。 4、全面落实和合理使用各种生产要素,对工程施工实施有效控制。 5、主持合同变更,审批物资的紧急放行,批准项目经理部人员培训计划。 6、组织工程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主持不合格的评审,负责处

理工程质量事故,提出让步接受申请。 7、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经管理,组织工程结算。 8、搞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 9、贯彻企业视觉形象识别规范,搞好文明施工,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二、技术负责人: 1、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质量技术法规,负责项目施工质量技术管理工作。 2、组织图纸会审,制定施工方案,主持技术交底。 3、组织编制项目进度计划,质量检测计划和资源需用计划,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4、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操作人员,工程用料、施工机具和检测设备进行鉴定,确保过程能力。 5、协助项目经理主持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的评定和工程验收及不合格品评审,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6、组织整理归档交工资料和质量保证资料,并按规定上报。 三、施工员: 1、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贯彻项目质量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指导各班组进行施工作业。 2、参加图纸会审,并负责按照施工图,规范规程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各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组织班组进行施工。 3、编制材料需用计划,协助材料员做好进场物资的检验工作,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 (以建筑面积测算)(优先选择项) 安全员、质检员各1人;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加配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二) 说明:1、本配备标准是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157-2013编制; 2、表中所列*标注为可兼任的岗位;小计为专职岗位人员配备数量; 3、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人员证书备案按DBJ50-157-2013标准执行; 4、土石方工程参照标准(以合同造价)执行,配备施工员、安全员; 5、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同时具备上岗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资格。

专业承包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技术工人配备要求 现场施工所有工种(含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工人必须100%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高级工及以上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0%,一般作业人员高级工及以上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5% 。 现场施工从业人员数量及岗位检查表 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工程名称: 工种类别:工程结构类型:施工面积: 总工期:填写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现场施工主管理人员统计表

工人数量市场计算式 房屋建筑工程数量按下列式计算 N=S×A÷T N工人数量(人) S建筑面积(M2) T工期(天) A 每平方米平均用工数(工日); A=1.8---2.2(小型工程);1.6—1.8(中型工程);1.4—1.6(大型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数量按下列式计算 N=S×A÷T N工人数量(人) S建筑面积(M2) T工期(天) A 每平方米平均用工数(工日);取值按;特大型桥梁及隧道和施工条件复杂的大型桥梁及隧道工程取5—7.5;其它大中型桥梁及隧道工程取6.25—9.38;其它桥涵及隧道工程,结构工程取7.5—11.25;机电安装取6.25—9.38;道路、广场、园林绿化、综合管网及其它附属工程取9.38—12.5。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附件 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与监理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施工现场配备的施工管理人员与监理管理人员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施工项目部应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施工员、机管员、安全员、质检员、试验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管理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施工活动。 第四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1);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必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2)。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建设(代建)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建设(代建)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对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应满足本办法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数量

应当同投标时承诺的数量一致。 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将施工、监理单位投标承诺与合同约定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详见附件3)。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负责人、施工员、机管员、安全员、质检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相关中介机构中兼职。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 非主导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大小及工程进度,可在其她工程项目中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三个(含在同一项目中兼职)。 第八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除下列情形外,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 (一)因患病等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二)退休或离开本单位的; (三)本人所承担的专业业务已完成的; (四)非施工、监理单位原因工程项目不能如期开工、停工时间达三个月以上的;

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经验交流与总结 为了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标准,改善施工环境,结合我公司多年的管理经验,集思广益,积极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科学化。故我们应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努力打造标准化管理企业形象。 一、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执行依据 依据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部《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标准》(JGJ146-20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国家、省、市规范与标准及相关文件精神。 二、方案编制 施工前,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涵:施工现场围挡、临建设施、扬尘整治、场容场貌、卫生管理、环境保护、消防等主要内容。 三、围墙、围挡标准 1、市区内所有施工现场围墙、围挡标准必须采用统一形式,总高度不得低于米。一般施工现场围挡总高度不得低于米。墙板统一使用白灰色,立柱统一使用浅灰色。墙板与墙板之间应设置钢柱,墙板侧边靠紧钢柱。钢柱为截面为100mm×100mm×3mm方管钢,高度为,钢柱底板采用厚度不小于5mm×240mm×240mm钢板。 $ 2 、围挡墙必须设置基础,基础高度不低于,宽度不小于。 3、建筑施工现场应使用工具式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进行全封闭围挡,围挡墙外观应美观洁净、安全牢固,确保无歪斜、破损和乱涂乱画。围挡墙内外应保持整洁,禁止依靠围

挡墙堆放物料、器具等。在建建筑物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围挡,并及时整理、维护,确保严密、清洁、平整、美观。密目式安全立网应封闭严密、牢固、平整、美观,封闭的高度应保持高出作业层以上。 4、密目式安全立网应用棕绳或尼龙绳绑扎在脚手架内侧,不得使用金属丝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绑扎。 5、脚手架杆件必须涂黄色漆,防护栏、安全门及挡脚板必须涂红、白相间警示色。 6、由于特殊情况,暂不能围挡的,要在该区域设临时栏杆或用软隔离作封闭处理及安全警示标识,夜间设警示红灯,待条件具备时按规定做好围挡。 7、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可以在建筑施工围挡墙进行企业文化宣传,同时应选取建设管理理念和文明城市等内容进行宣传。宣传材料应使用广告布,不得直接在围挡墙上涂写,色彩要与围挡墙颜色相协调,达到美化城市的效果。 四、临建设施 (一)大门设置 @ 1、施工现场进出口应安装金属大门,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应使用电动门,门头应设置企业标志。 2、大门处应设门卫室,实行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施工现场大门处应按要求设“七牌两图”,即施工标志牌、安全措施牌、文明施工牌、入场须知牌、消防保卫牌、环境整治工作公示牌、建筑工人维权须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立体效果图。 (二)临建房屋设施 1、临建房屋搭建前,建设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的规划部门办理临建手续。 2、安装使用阻燃型玻璃丝棉复合板材的临建活动房屋,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温暖季节应安装纱门、纱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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